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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四天

        结果证实,吉米错了。

        大卫·波以尔失踪四天后便乘着警车回来了。他坐在警车前座,护送他回来的两名警员任他开关警笛,还让他摸了摸锁在置物箱底下的霰弹枪枪托。他们颁给他一个荣誉警徽,而且在他们送他回家那天,瑞斯特街上还挤满了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全都等着捕捉波以尔母子团聚的一幕。临下车时,其中一名警官尤金·库比亚基还特地绕到另一边,把大卫从车里抱出来,先把他举得高高的,然后才让他降落在他那又哭又笑、颤抖不已的母亲面前。

        除了记者,瑞斯特街上还挤了一堆旁观的人——有大人、小孩、邮差,以及在瑞斯特街与雪梨街转角开了一家潜艇堡快餐店的长得圆滚滚、绰号“猪排”的两兄弟,甚至连大卫与吉米在路易·杜威的五年级老师鲍尔小姐都赶来了。吉米站在他母亲身边。他母亲拥着他,让他的后脑勺紧贴在她胸前,一只汗湿了的手掌则贴在他额头上,仿佛想借此确定吉米没有染上任何大卫染上的东西。库比亚基警官把大卫高高举起的时候,两人相视而笑,像一对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似的,而美丽的鲍尔小姐则忘情地为两人鼓掌——吉米突然感到一股强烈的妒意。

        我差点儿也上了那辆车,吉米很想告诉旁边的人。他尤其想告诉鲍尔小姐。鲍尔小姐是个美女,漂亮白皙。她的上排牙齿有一颗长得有些歪,一笑就会露出来;但在吉米眼里,这个小缺陷只会让她看起来更美更迷人。吉米很想告诉她自己也差点儿上了贼车的事,看看能不能让她也用那种表情看着自己,就像她现在看着大卫一样。他还想告诉她,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想她。他想象的是年纪大一些的自己,就是大得足以开车的那种年纪,开车载着她四处兜风,让她不住地对着自己微笑;他们还要一起去野餐,而不论他说什么都能逗得她开怀大笑,露出那颗可爱的牙齿,然后还伸手碰碰他的脸。

        不过,置身这群人之中的鲍尔小姐却似乎显得有些不自在。吉米看得出来。她对大卫说了几句话,并亲了他的脸颊——她一共亲了他两下——之后,其他人便围了上去,她则退到一旁,站在坑坑洼洼的人行道上,抬头看着四周那堆歪歪斜斜的三层公寓楼,以及上头那些斑驳卷曲的沥青纸和底下暴露出来的木板。在吉米眼中,此时的她看来似乎更年轻,却又更难以接近了;仿佛她突然间变成了修女之类的人物,摸摸头发,检查自己仪容是否整齐合宜,皱皱小鼻子,马上就要吹毛求疵起来似的。

        吉米想要再靠近她一点儿,但他母亲却对他的挣扎视若无睹,依然把他紧紧搂在胸前。他眼睁睁看着鲍尔小姐往瑞斯特街与雪梨街的转角走去,对着什么人死命地招手。一个嬉皮士模样的年轻人开着一辆嬉皮车模样的黄色敞篷车往街角驶来,被阳光晒得有些褪色的车门上头还漆着几片紫色的小花瓣;鲍尔小姐上了那辆车,扬长而去。哦,不,吉米心想。

        他终于挣脱了母亲的怀抱。他站在路中间,看着围绕在大卫身边的那群人,他希望自己当初也上了那辆车,现在就也能体验到大卫此刻感受到的那种关爱的目光,那种与众不同的感觉了。

        瑞斯特街上仿佛正在进行某种节庆宴会,众人忙着四处抢镜头,一心希望能在电视上或明天的报纸上看到自己的身影——是呀,我认识大卫,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呢,一起在这儿长大的嘛,唉,真是个不错的孩子,感谢老天让他平安归来。

        有人打开消防栓,水柱像一股终于得以释放的叹息,往瑞斯特街猛烈喷洒。孩子们甩掉鞋子,卷起裤腿,在四溅的水花中跳跃奔跑。冰激凌小贩也赶到了,要大卫想吃什么尽管拿,老板请客。连那个死了老婆的怪老头巴基诺——脾气火暴的老家伙,成天只会开窗大吼,要人家他妈的安静一点儿,还会拿BB枪打松鼠(要是没大人在场,他连小孩都照射不误)——都打开窗户,把喇叭搬到窗边,接着,狄恩·马丁浑厚的歌声传遍了整条街,《留下回忆》《振翅高飞》,还有一堆吉米平日听了就想吐的怀旧老歌。但今天则不然,今天就适合听这些歌。今天,这些歌就像缤纷的彩带一样,在瑞斯特街上迎风翻飞,与哗哗的水声相互应和。在“猪排”兄弟店后的小房间开设赌场的那些人搬出几张折叠桌与小烤肉架,不久又有人拖来几个装满施利兹牌与纳拉冈塞特牌啤酒的小冰桶,不大工夫,肥滋滋的烤热狗和烤意大利香肠的味道便飘散开来。空气中缭绕的烟雾、呛鼻的烧炭味,还有不绝于耳的开啤酒罐的砰砰声,让吉米不禁想起了芬威棒球场、夏日周末,以及当身边的大人放松心情,变得像个小孩子的时候,那种充满胸怀的喜悦,那种所有人都在笑,所有人看起来都变年轻了,所有人都彼此搭肩谈笑的美妙时刻。

        对吉米而言,就是像这样的时刻让一切都变得值得了——即使是在挨了他老爸一顿毒打,或是刚发现他什么心爱的东西被偷走了那种最黑暗的愤恨深渊里,这样的时刻都能让吉米重振精神,重新爱上在平顶区度过的日子。管他多久的积郁、怨恨与不满,管他工作如何操劳,管他亲不近邻不睦,这里的人们似乎总能在瞬间就把一切都抛到九霄云外,喝吧,笑吧,仿佛他们的生命中从来就没发生过任何不美好的事。在圣派崔克节或是白金汉日,有时在国庆节,或者是红袜队在九月的球赛里表现神勇,屡战屡胜,或者在像今天这种失而复得的难得时刻,这里的人们总要抛开一切,全街狂欢,陷入某种疯狂的节庆氛围里。

        尖顶区就不是这么回事了。他们当然也有街坊宴会,但那里的人总会在事先精密计划,确定该申请的许可都申请到了,但到时却还提心吊胆,要小孩儿小心来往车辆,别踩坏邻居的草坪——哎呀,当心点儿,我刚油漆过那排篱笆哪。

        至于在平顶区,反正大半的房屋前根本没有草坪,篱笆也多半年久失修,摇摇欲坠,所以说,妈的,就随它去吧。要开心就尽情开心吧,因为,去他的,就当作是老天欠你的。这样的日子里没有老板上司,没有社会福利调查员,没有高利贷派来的讨债打手。至于警察——现场就有两个警察,玩得可开心了,库比亚基警官手里拿着一根刚下烤架的辣香肠,而他的伙伴则正往裤袋里塞一罐啤酒,等着待会儿解渴用。记者早走光了,太阳也渐渐偏西,整条街都沉浸在晚餐时间特有的温暖光辉里。但今天这条街上的女人不煮饭,所有人都不必回家。

        除了大卫。大卫回屋里去了。吉米从消防水柱底下冲出来,拧干裤腿,穿回刚刚脱下的t恤,然后跑到烤架前排队等着领热狗——就是在那时候,他猛然发现大卫不见了。庆祝大卫归来的狂欢会还热闹着,大卫却悄悄进屋去了。他母亲显然也一样。吉米抬头看看位于二楼的大卫家:小窗的窗帘都拉上了。

        那几扇紧闭的百叶窗不知怎么了,竟让吉米想起了鲍尔小姐。他想起她爬上那辆嬉皮车的模样,想起自己曾盯着她右边的小腿与脚踝,看着它们弯起,缩进车里,然后车门关上。他突然感到有些自惭形秽,有些落寞悲哀。她要去哪里?她现在是否正在公路上,让风掠过她的发梢,就像乐声飘过瑞斯特街?夜幕是否正要掩住嬉皮车里的两人,随他们往……往哪里去呢?吉米想知道,却又不想知道。他明天还会在学校里见到她——除非学校也打算为庆祝大卫的归来而放假一天——他想趁机问她,但他终究不会开口。

        吉米领了热狗,坐在大卫家对面的街边吃了起来。吃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看到对面二楼一扇百叶窗拉起来了,大卫就站在窗边,紧盯着他瞧。吉米举起吃了一半的热狗,朝大卫挥挥手,但大卫毫无反应。吉米又试了一次,大卫依然只是默默地看着他。吉米看不清大卫脸上的表情,但却可以感觉到他的眼神,空洞与责怪。

        吉米的母亲朝他走过来,在他身旁坐了下来。大卫一闪身,消失在窗后。吉米的母亲是个瘦小的女人,有着一头颜色淡得不能再淡的淡黄头发。她虽然瘦,肩头却仿佛时时担着千斤重的砖头,总是弓着身子,拖着脚步走路。她还常常叹气,她叹气的方式往往让吉米无法确定,她究竟知不知道那叹息声是从自己身体里发出来的。吉米看过她母亲怀他之前照的相片——相片里的她丰润且年轻多了,像个未满二十岁的少女(吉米后来算过,她当时确实差不多就是那个年纪)。那时的她有着一张圆润的脸,眼角与额头还没有那堆细纹;面对着相机镜头,她笑得灿烂而动人,只是眼神中却隐约藏着一抹恐惧,或者是好奇,不过吉米也说不清。他父亲跟他说过千百次了,说他母亲为了生他差点儿丢了性命,她血流不止,连医生都没把握能止住那来势汹汹的鲜血。他母亲从此就像丢了半条命似的,身体再没好过一天,他父亲这么说。当然,生小孩的事也就到此为止。那种事经历过一次就够了。

        她一只手搁在吉米膝上:“一切还好吧,我的美国大兵?”他母亲常常用不同的昵称叫他,通常是当场随兴叫出口的,吉米总搞不清楚那名字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耸耸肩。“还不就那样。”

        “你今天还没跟大卫说过话哪。”

        “你把我搂得那么紧,我哪有机会。”

        他母亲缩回放在他膝上的手,抱紧自己,以抵御随夜幕降临而渐深的寒意。“我是说后来,他还没进屋之前。”

        “我明天就会在学校里碰到他了。”

        他母亲在牛仔裤口袋里一阵摸索,掏出她的剑牌香烟,点着一根,然后急急地吐出一大口白烟。“我想他明天应该不会去上学。”

        吉米吃掉最后一口热狗。“嗯,过几天吧。”

        他母亲点点头,又吐了几口烟。她一手托肘,边抽烟边凝望着对面二楼的窗户。“今天在学校还好吧?”她说,看起来并不真的期待吉米回答。

        吉米耸耸肩。“还好。”

        “我刚刚看到了你们老师。很漂亮。”

        吉米没有搭腔。

        “真是漂亮。”他母亲对着一团冉冉升空的烟雾轻声说道。

        吉米还是没说话。他常常不知道要跟他的父母说些什么。他母亲无论何时看起来都这么疲倦。她的目光幽幽地飘向某个未知的地方,只是一个劲儿地抽她的烟,吉米一句话常常要反复说上好几次她才能听见。他父亲则通常是一副怒气冲天的模样,即使不是,吉米也知道眼前这个几乎称得上是好父亲的家伙随时都可能翻脸,转眼又会变回那个满心苦涩的醉鬼,而吉米便成了他发泄怒气的对象——半小时前还能惹得他哈哈大笑的一句话,半小时后却成了他痛打吉米一顿的理由。吉米还知道,无论他怎么逃避,怎么伪装,他体内确实流着这两人的血液:他兼有他母亲的沉默和他父亲那种突然而至的暴怒。

        除了想象自己是鲍尔小姐的男朋友之外,吉米有时也会想象自己如果是鲍尔小姐的儿子,一切又会是何种光景。

        他母亲这时却突然盯着他瞧。夹在指间的香烟高举在耳边,眯着双眼,目光在他脸上来回搜寻。

        “怎么了?”他说,有些发窘地对他母亲一笑。

        “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哪,少年拳王阿里。”她回以一笑。

        “是吗?”

        “嗯,没错。将来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女孩子哪。”

        “啊,那也好。”吉米说道。母子两人相视而笑。

        “你可以多开口说点儿话。”他母亲说。

        你也是,吉米很想这么告诉她。

        “不过也没关系啦。酷一点儿也好,女人就吃这套。”

        吉米从母亲的肩头看过去。他父亲步履蹒跚地从屋里走出来,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一张脸则因刚睡醒或是酒喝多了——更有可能是两者兼有——而显得有些浮肿。他父亲睁着惺忪的双眼,看着眼前热闹的一幕,一脸困惑。

        他母亲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当她终于回过头来时,脸上再度出现了平日那种倦容,刚才那抹微笑消散得无影无踪,几乎让人怀疑她从来就不知道该如何微笑。“嘿,吉姆。”

        他最喜欢她这么叫他了——“吉姆”——这让他觉得跟母亲更亲近了。

        “什么事?”

        “我真的很高兴你没上那辆车,宝贝。”她在他额头上轻轻一吻。吉米看到了她眼中闪烁的光芒。接着她站起来,朝其他几个正在聊天的母亲们走过去,始终背对着她的丈夫。

        吉米抬头看去。他再度看到大卫静静地站在窗边,凝望着他。他房里的灯亮了,昏黄的灯光从他背后幽幽地向外流淌。这一次,吉米甚至不想再试着朝他挥手了。警察和记者都走光了,没了他们的提醒,街上这群酒酣耳热、玩得正来劲儿的人大概早忘了这宴会原来是为何而起。吉米可以感觉到大卫孤零零地待在那间狭小的公寓里,除了他那半疯的母亲外,就只有一屋子老旧的棕色壁纸和昏黄微弱的灯光陪伴着他。

        吉米再度感到庆幸,庆幸自己没上那辆车。

        破玩意儿。吉米的父亲昨晚是这么跟他母亲说的:“就算那孩子活着被找回来了,八成也已经成了个破玩意儿——早不是原来那个样了。”

        大卫突然举起一只手。他把手掌举至齐肩处,却半天都不动。吉米朝他挥手时,突然感到一阵刺骨的悲伤窜进体内,在深处缓缓地蔓延开来。他不知道这股深沉的悲伤究竟因何而起,是因为他的父亲、他的母亲、鲍尔小姐,还是整个这片地方,或者是因为那个站在窗边动也不动、只是痴痴地举着手的大卫;但无论是何者——其中之一或是全部加在一起——他都能确定,这悲伤一旦窜进他体内就再也不会出来了。十一岁的吉米坐在街边,却再也不会觉得自己只有十一岁了。他感觉自己老了。像他父母一样老,像这条街一样老。

        破玩意儿,吉米一边想着,一边缓缓放下挥动的手。他看见大卫朝他轻轻点了点头,然后便拉下百叶窗,转身回到那间贴着棕色壁纸的小公寓里去了——那间只有时钟的嘀嗒声会划破一片死寂的小公寓。吉米感到那股悲伤仿佛在他体内找到了温暖的归宿似的,在他心底扎了根。但他甚至不期望它能离开他心底,因为他隐约明白,任何努力都只是徒劳。

        吉米站起身,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他感到一股熟悉的冲动,像针刺般搔弄着他不安的心。他多想一拳打在什么东西上头,或是去做些真正刺激的事。但他的胃又叫了,他这才想起肚子还没填饱呢,希望还有热狗剩下。吉米举步朝人群走去。

        大卫·波以尔足足出了好几天风头,不只在平顶区,几乎全州的人都认识他了。第二天的《美国记事报》头版就用斗大的字体写道:“小男孩去而复返”。底下还附了一张照片:大卫坐在他家门前的台阶上,他母亲的双臂从后方拥住他,交叉在他胸前,两人身旁则挤了一堆抢镜头的小鬼,一个个全咧着嘴,笑得很开心。除了大卫的母亲。她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刚在冷天里错过了一班公交车似的。

        大卫回到学校不出一星期,那些当初还在头版上同他笑得很开心的孩子就开始叫他“死怪胎”。大卫在他们脸上看到一股恶意,但他并不确定他们是否真的明白那恶意到底是怎么回事。其实他自己也不明白。大卫的母亲说,他们八成是从父母那里听来一些不干不净的话;你根本不必理会他们,大卫,等他们叫腻了自然就会忘了这一切,明年大家就又是朋友啦。

        大卫点点头,却依然不明白,是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特点,还是他脸上有什么他自己看不到的记号,才会让人总是想欺负他。比如说那辆车上的那两个家伙。他们为什么独独挑上他?他们为什么知道他会跟他们上车,而吉米和西恩就不会?大卫事后回想起来,事情似乎就是这么回事。那两个家伙(大卫其实知道他们的名字,至少是他俩用来称呼彼此的名字,但他根本不想再让那几个字进入他的脑海)事前就知道西恩和吉米不会轻易上他们的车?西恩一定会转身跑回家,搞不好还会大吼大叫,而吉米,他们恐怕得先把吉米敲昏了才能把他弄上车。在连赶了几小时的路后,大肥狼曾这么说过:“你有没有看到那个穿白t恤的小鬼?你有没有看到他是怎么死盯着我看的?恶狠狠的,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死样子。将来谁遇上他谁倒霉,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另一个家伙油头狼微笑着应道:“我就喜欢这种带劲儿的货色。”

        大肥狼摇摇头。“想把他弄上车?看他不咬掉你一根大拇指才怪。这小王八蛋就容易多了。”

        大肥狼与油头狼——大卫在心里这么称呼他们。大卫宁可不把他们看成人。他们只是两头披着人皮的恶狼,而大卫自己则是故事里的另一个角色——“被狼带走的男孩”,“自狼口逃生后穿过阴暗树林安全抵达埃索加油站的男孩”,“始终保持冷静机警等待逃生机会的男孩”。

        但在学校同学的眼中,他却只是那个“被人干过的男孩”。他们随心所欲地想象那四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天早上,在学校厕所里,一个叫小麦卡菲的七年级男孩逮到大卫站在便池前解手,于是凑过来问道:“他们有没有叫你吸啊?”他那群同在七年级的朋友跟着在一旁讪讪地怪笑,还频频弄出亲吻的吱吱声。

        大卫涨红了脸,用颤抖的手指勉强拉上拉链,转头看着小麦卡菲。他努力装出凶狠的表情,但小麦卡菲只是皱了皱眉,然后啪一声甩了他一巴掌。

        这一巴掌打得清脆响亮,其中一个七年级学生像个女孩似的倒吸了一口气。

        小麦卡菲说道:“死怪胎,你有话想说是吧?嗯?想要我再扁你一拳是吧?你这死同性恋!”

        “他哭了。”有人说。

        “哎哟,还真是。”小麦卡菲尖声说道。豆大的泪珠沿着大卫两颊滑落下来,他感觉脸上那阵麻麻的感觉渐渐转变成刺痛,但他哭不是为了这个。他从来就不是那么怕痛,也不曾因为痛而哭出来。即使是上回他从自行车上跌下来,脚踝让脚踏板狠狠地划破了,事后在医院足足缝了七针,他都没有哭。是厕所里这群男孩表现出的那种赤裸裸的恶意让他一时招架不住。那种仇恨、厌恶、愤怒与鄙视全都朝他涌来。他不明白,他一生中从不曾刻意去招惹过任何人,但他们就是恨他。这种仇恨让他觉得孤立无援,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觉得自己肮脏而渺小。他哭是因为他不想觉得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一伙人全笑了,嘲笑他的眼泪。小麦卡菲在厕所里张牙舞爪地跳来跳去,蹙着一张脸,模仿着这时已哭得不能自已的大卫。当大卫终于稍微平静下来,收起眼泪,但还不住地抽着鼻子时,小麦卡菲却再度甩了他一巴掌。这一巴掌不偏不倚就抽在原来的位置,力道也同样强劲。

        “看着我!”小麦卡菲说道。大卫的眼泪再度夺眶而出。

        “看着我!”

        大卫抬头,泪眼婆娑地看着小麦卡菲,一心期望能在他脸上看到一丝同情,甚至怜悯——怜悯也行。但他只是半愤恨半嘲弄地看着他。

        “果然没错,”小麦卡菲说道,“你果然吸过老二。”

        他作势要再甩他一巴掌,大卫转过头,缩着脖子。小麦卡菲却领着他那群党羽大笑着扬长而去。

        大卫想起了彼得斯先生,他母亲的一个偶尔会来家里过夜的朋友,曾经跟他这么说过:“男子汉绝不可忍的侮辱有两种:有人朝你吐口水,还有就是甩你耳光。直接给你一拳就算了,要是有人那样对你,你逮到机会一定要把他宰了。”

        大卫坐在厕所地板上,希望自己能有那种勇气——那种杀人的勇气。他会先宰了小麦卡菲,他想,然后是大肥狼和油头狼,如果他们真让他再遇上的话。但事实是,他发觉自己根本就办不到。他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就是要对别人那么坏。他不懂,他真的不懂。

        这事后来像潮水般在校园里传开了,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全都说了小麦卡菲在厕所里对大卫做了什么事。最后,招致非议的竟是大卫当时的反应。大卫不久便发现,即使是那些在他刚返回学校时对他还算友善的同学,现在也开始对他避之犹恐不及。

        不是所有人都会趁在走廊与他擦身而过时低声喊上一句“同性恋”,或者是故意把舌头在两腮之间动来动去。事实上,大部分同学对大卫只是视而不见。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沉默的态度比什么都糟糕。他感觉像是被流放到孤岛的罪犯——孤立无援,求助无门。

        如果两人碰巧同时走出家门,吉米·马可斯有时会静静地走在他身边,一言不发地陪他走到学校,因为他要是不这么做反而会显得奇怪。此外,两人如果在学校的走廊上碰到了,或是刚好一起排队准备进教室,吉米会轻轻地对他说声“嗨”。有几次,两人目光偶然交会时,大卫在吉米脸上看到某种混杂着尴尬和怜悯的情绪,仿佛确实有话要跟他说,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吉米本来话就不多,最多就是在他心里又有什么诸如跳下地铁轨道或是偷车之类的疯狂点子在蠢蠢欲动时,他才会多说两句。但无论如何,大卫都觉得两人的友谊(老实说,大卫并不怎么确定他俩曾经是朋友;他感到有些羞愧,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多半不过是个勉强跟在吉米后头的跟屁虫)从大卫爬上那辆车而吉米却定定地站在街边那一刻起,已经永远成为过去了。

        最终,吉米在路易·杜威也没能再待多久,上学路上那段沉默的时光也一并消失了。吉米在学校有个形影不离的哥们儿,威尔·萨维奇。此人个头不高,却是学校里人人——包括老师——闻风丧胆的人物;他的脑容量约莫和猩猩不相上下,已经连续留级两次,脾气却火暴得很,动不动就发狂。校园里流传着一则笑话(不过没人敢在威尔面前提起),他们说别人的父母忙着帮子女存大学学费,而威尔的父母光忙着帮他存保释金了。在大卫上那辆车之前,吉米在学校里就已经老是和威尔混在一起了。吉米有时会默许大卫跟在他俩后头,去学校餐厅搜刮零食或是攀爬校舍屋顶,但自从上车事件发生后,大卫就连这项特权都被取消了。大卫有时会恨吉米对他这么无情,有时却又不禁注意到,之前偶尔笼罩在吉米身上的那团乌云现在却无时无刻不在跟着他,像是某种厄运之环。吉米看起来老了好几岁,眼底总有挥之不去的忧伤。

        吉米后来果真偷了车。距离他们上回计划在西恩家那条街偷车过去了差不多一年。这件事让他被路易·杜威开除了,从此得搭校车穿过半座城市,到卡佛学校去体会一个来自东白金汉的白人小孩置身于一所几乎全是黑人学生的学校里是什么滋味。当然,他还有威尔为伴。大卫不久后就听说这两人成了卡佛学校里人见人怕的瘟神,两个疯到不知恐惧为何物的白种小鬼。

        他们偷的是一辆敞篷跑车。大卫听说车主是某个老师的朋友,不过谣言没说清楚到底是哪个老师。吉米与威尔趁着放学后全校老师和他们的亲友在教员交谊厅参加年终晚会的当儿,从学校停车场把车偷走了。吉米开车载着威尔,在白金汉区绕了好大一圈,一路嚣张地乱按喇叭,对路边的女孩儿用力挥手,还拼命踩油门加速前进,直到招来过路警车的注意,最后终于在罗马盆地附近直直撞上了停放在柴尔斯平价购物广场后头的一辆垃圾车。威尔下车的时候扭伤了脚踝,而原本只要再翻过一面铁网墙就能逃往一片无人空地的吉米却回过头来,企图把威尔救走——大卫总爱把这段情节想象成战争电影里的一幕:在一片枪林弹雨中(大卫当然不太相信警察会为了这种小事开枪,但这么想象确实比较酷),英勇的士兵回头援救受伤的伙伴。警察当场逮捕了这两个偷车小贼,吉米和威尔因此在少年看守所里待了一夜。因为离学年结束也只剩几天了,于是学校让两人回来把六年级读完,只是通知他们的父母尽快帮儿子办理转学。

        那之后大卫就很少看到吉米了,一年最多遇到一两次。除了上学,大卫的母亲根本不让他出门。她坚信那两个坏人还在外头,开着那辆弥漫着苹果味的棕色大车,虎视眈眈地等待着,像热追踪导弹一般瞄准大卫不放。

        大卫知道事情并非如此。他们毕竟只是两匹猥琐的饿狼,只会在最黑的夜里寻找最近最软弱的猎物。但他们最近确实更频繁地出现在他脑海里,大肥狼和油头狼的模样,以及他们在那四天里对他做的事。这些影像很少侵扰大卫的梦境,而是常常会趁着他待在他母亲这幢死寂的公寓中,试着以看漫画、看电视,或是开窗凝望外头的瑞斯特街打发漫长的沉默时,悄悄窜进他的意识里。它们一朝他袭来,他便闭上眼睛,试着将这些影像驱逐出去,试着忘掉大肥狼的名字叫亨利,油头狼的名字叫乔治。

        亨利和乔治——某个声音总会伴随着那些排山倒海而来的影像在他脑海里尖叫着这两个名字。亨利和乔治、亨利和乔治、亨利和乔治;你这小王八蛋!

        然后大卫会告诉他脑海里那个声音,他不是小王八蛋。他是那个狼口逃生的男孩。有时,为了赶走那些影像,大卫会在脑海中重复播放自己逃生的经过,巨细靡遗从头至尾一遍又一遍地播放——他注意到地窖门上靠近铰轴处有一道裂缝;他听到大肥狼与油头狼出门买醉时汽车引擎启动的声音;他用一把缺了角的螺丝起子死命地去钻那道裂缝,裂缝愈来愈大,直到锈痕斑斑的铰轴终于整个儿被他撬开,门板随之裂开一个刀形的大洞。这个智斗恶狼的男孩就从那个大洞钻出地窖,头也不回地往树林里跑去,靠着傍晚残余的日光,终于找到一英里外的一家埃索加油站。当那个不等天黑便早早亮起的蓝白相间的圆形招牌映入大卫眼帘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白色的霓虹灯光直直地刺入他眼底,触动了某些东西。就是这感觉让大卫两腿一软,跪坐在林间沙地与老旧的柏油地面交界的地方。加油站的主人朗恩·皮亚洛发现的就是这样一动不动的大卫——双膝着地,双眼紧盯着那块霓虹招牌。朗恩·皮亚洛是个精瘦有力的男人,有一双似乎可以徒手将铅制水管一折两段的大掌;大卫后来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象,如果狼口逃生的男孩是电影里的一个角色,那么事情又会怎么发展呢。当然了,他和朗恩会因此发展出一段情谊,朗恩将教会他一切本该由父亲教给儿子的事情,然后他俩会骑着马,背着两管来复枪,展开无尽的冒险之旅。他俩将分享一段永难忘怀的回忆,朗恩与男孩。他们将会成为一对传奇英雄,猎杀过无数在荒野中徘徊的恶狼。

        在西恩的梦里,整条街都会动。里面弥漫着苹果气味的大车在他眼前打开车门,脚底的街道紧紧擒住他的双脚,把他往车内推送。大卫就在车里,蜷着身子,瑟缩在后座离车门最远的一角。街道死命把西恩往车内推送,而车内的大卫只是张着嘴,无声地哀号着。梦里的他除了那扇敞开的车门和车子后座的景象什么也看不到。他看不到那个警察模样的男人,看不到他那个坐在前方乘客座的同伙,也看不到吉米,虽然他知道吉米自始至终都在。他只看得到那扇车门、大卫,还有散落在后座地上的垃圾。而这个,他终于意识到,正像他甚至不曾意识到自己已经听到的警铃声——那辆车的后座竟堆满了垃圾。快餐店的包装纸、揉成一团的薯片袋、啤酒和可乐罐、装咖啡的隔热纸杯,还有一件肮脏的绿t恤。西恩在醒来后细细回想梦境时,才赫然意识到,梦里的后座地板上的情形确实是他当时亲眼所见,而他竟始终不曾想起,直到现在。即使在警察来到他家,要求他回想——仔细回想——是否曾遗漏任何细节还未告知警方时,他都不曾想起后座地板上那一团脏乱,因为他当时确实不记得这一切。但这一幕毕竟借着梦境再度回到他头脑中了,而这是何等关键的一幕——它让他在当时便以某种甚至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方式感觉到,这车,这所谓的警察和他所谓的伙伴,确实不太对劲。在现实中,西恩不曾亲眼见过警车后座,但他无论如何都知道,警车后座怎么也不该是这般景象。也许就是在这堆垃圾底下藏着一颗吃剩的苹果核,车里才会弥漫着一股苹果气味。

        绑架事件过去一年后的某天,西恩的父亲走进西恩房间,向他宣布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情是拉丁学校接受西恩的入学申请了,他九月上七年级时将转学到那里。他父亲说他和他母亲都以他为荣。这辈子还想有点儿出息的孩子都应该去那里。

        至于第二件事情,他父亲正要往房门口走去时,突然止步,以随意的口气告诉了他。

        “他们逮到其中一个家伙了。”

        “什么?”

        “就是那两个绑架大卫的嫌犯中的一个。他们逮到他了。那家伙死了。在狱中自杀的。”

        “哦?”

        他父亲这才回头看着他。“没错。你总算可以不用再做噩梦了。”

        西恩问道:“那他的同伙呢?”

        “被逮到的那个家伙,”他父亲说,“跟警方说另外那个家伙早在一年前就出车祸死了。这样你安心了吧?”西恩从父亲的眼神中清楚地看出,这将是他们父子间最后一次提到这件事。“好啦,洗洗手准备吃饭了。”

        父亲离开后,西恩又在床上坐了一会儿。床垫上搁着一只用厚实的红色橡皮圈紧紧缠绕住的全新的棒球手套,里头躺着一颗全新的棒球。

        另一个家伙也死了。车祸死的。西恩希望那家伙当时开的就是那辆弥漫着苹果味的大车,希望他开着那辆车冲下悬崖,直奔地狱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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