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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因为它折断了

        西恩·狄文的星期天——他停职一周后复工的第一天——是由闹钟铃声揭开序幕的。铃声恶狠狠地把他从沉沉的梦境中揪出来,像是胎儿被人从子宫里推挤出来,在朦胧中随即明白,自己再也回不去了。他不太记得自己究竟梦到了什么,只是一些断断续续的画面;他还隐约记得这场梦本来就没有什么逻辑剧情可言,但那种鲜明的感觉却像把剃刀似的抵在他后脑勺上,搞得他整个早上都心神不宁。

        他的妻子萝伦曾出现在梦里,他甚至能闻到她皮肤的味道。梦里的她穿着一件打湿了的白色泳装,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长发,比现实中的还长,颜色还深,像潮湿的海沙;她一身皮肤让阳光晒得铜中带金,脚踝和脚背上还沾了点儿沙子。她浑身散发着阳光和海洋的味道,坐在西恩腿上,轻吻他的鼻尖,用纤长的手指搔弄他的喉头颈项。他俩坐在一幢海滨小屋的前廊上,西恩听得到海浪声却看不到海洋;原来该是海洋的地方只有一个宽如足球场的巨型空白电视屏幕。西恩记得自己曾转头望向屏幕中央——他只看到自己,不见萝伦的踪影;只有他坐在那里,拥抱着一团空气。

        但他掌心传来温暖的感觉。货真价实的温暖。

        接下来,他只记得自己站在小屋顶上,怀里的萝伦换成了冰冷的金属风向标。他紧握着它,而他脚下的房屋却裂开了一个大洞,底部停着一艘搁浅的帆船。然后他突然又全身赤裸躺在床上,怀里还躺着一个陌生的女人;梦里的他意识到萝伦就在隔壁房里,从屏幕上观看他与女人的一举一动;一只海鸥冲撞着窗子,冰块似的玻璃碎片散落在床上,而西恩——穿着整齐的西恩——则站在床边,凝望着眼前的一切。

        海鸥痛苦地喘息,说道:“我脖子好疼!”然后西恩便醒了;他甚至来不及告诉它:“那是因为你的脖子折断了。”

        他醒了,梦的滋味却仍在他头盖骨底下盘桓,像棉絮,像绒毛,牢牢地黏在他眼皮底下与舌头上。闹钟铃声大作,他却迟迟不肯睁开眼睛,一心希望这铃声只是另一场梦,希望自己不曾醒来,希望这铃声只是他的幻觉。

        终于,他还是睁开了眼睛,陌生女人胴体的坚实触感和萝伦皮肤的海的味道却依然弥漫在他的脑细胞间;然后他明白了,这不是一场梦,不是一场电影,甚至不是一首悲歌。

        是这些被单,是这间卧室,是这张床。是被遗留在窗台上的空啤酒罐,是直射他双眼的阳光,是床头柜上那个响个不停的闹钟。是那个水滴个不停而他却总是忘了修理的水龙头。是他的生活,是这一切。

        他关掉闹钟,却还不肯下床。他甚至不愿移动他的头,因为他不想知道自己是否得为昨晚灌下的那些酒精付出代价。宿醉会让他回去上班的第一天有如两天那么长,而受到停职处分后回去上班的第一天本来就够难挨了——那堆不得不吃的屎,那些针对他的不好笑却又不得不笑的玩笑。

        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聆听街上传来的喧哗声,聆听隔壁那台电视从半夜开到清晨的哔哔声,聆听天花板吊扇、微波炉、烟雾测试器,还有冰箱传来的嗡嗡声。使用中的电脑嘤嘤作响。手机、掌上电子记事本。从厨房到客厅,从外头的大街到总局办公室,从范尼尔丘的廉价公寓到东白金汉的平顶区,每时每刻都有东西在哔哔哔嗡嗡嗡响个不停。

        这年头所有东西都会叫都会响。所有东西都求迅速灵活求动求变。所有人都加快脚步跟着时代脉搏变化前进。

        这他妈的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事?

        他就想知道这个。这世界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加快脚步往前冲,独留他在后头遥望着众人渐行渐远的背影?这到底他妈的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事?

        他闭上眼睛。

        萝伦离开的时候。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布兰登·哈里斯瞪着电话,仿佛想用意志力命令它响起。他瞄了一眼手表。迟了两个小时了。这其实也不算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凯蒂向来不守时,他其实也早习惯了,但为什么连今天也不能例外?布兰登都快等不下去了。不在店里,那她到底在哪里呢?说好的计划,是凯蒂早上还是去木屋超市上班,从那里打通电话给他,然后去参加她异母妹妹的初领圣体仪式,之后才来和他碰头。但她没去上班,也没打电话。

        他不能打电话给她。打从他俩正式交往以来,这大概是最让他扫兴的一点了。凯蒂通常会在三个地方出没——刚开始交往时她还常往巴比·奥唐诺的住处跑,或者是在她和她父亲、继母还有两个异母妹妹共住的那间位于白金汉大道上的公寓里,再不然就是在楼上她那群脑袋严重异于常人的舅舅家里。她那群恶名昭彰的舅舅里头就属尼克和威尔最疯,没人管得了压得住;还有就是她父亲吉米·马可斯。他和凯蒂怎么也猜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原因,但吉米就是对他恨之入骨。凯蒂稍微懂事以后他就一直把话说得很清楚:“离哈里斯一家远一点儿;你要是敢带其中任何一个回家,我就和你断绝父女关系!”

        据凯蒂的说法,她父亲通常是个讲理的人;但有一晚,她曾倚在布兰登胸前,豆大的泪珠滚滚而下,喃喃控诉道:“他一说到你就发狂,像个疯子似的。我记得有一次,他喝醉了回家,醉得都口齿不清了,却还一直在那边跟我念,说我妈的事,说她有多爱我什么的;然后他就说了:‘该死的哈里斯那一家子,全是些人渣。’”

        人渣!这两个字像一口浓痰似的哽在布兰登喉咙口。

        “‘你离他们愈远愈好,听到了没有,凯蒂,我就要求你这一件事。求求你。’”

        “所以呢?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布兰登问道,“你怎么会跟我在一起呢?”

        她翻过身子,枕着布兰登的手臂,对他惨然一笑。“你真的不知道?”

        这是实话。布兰登确实不知道。凯蒂是一切。是至高无上的女神。而布兰登却只是,嗯,布兰登。

        “我真的不知道。”

        “因为你很善良。”

        “我是吗?”

        她点点头。“我看过你对待雷伊和你妈妈的样子,甚至街上随便什么人都一样,你对他们都那么好,布兰登。”

        “很多人都对人很好。”

        她摇摇头。“对人好和善良是两回事。”

        听凯蒂这么一说,布兰登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还没遇到过不喜欢他的人——不是人缘超好超受欢迎那种喜欢,而是“布兰登那小子还算不错”那种喜欢。他不曾树敌,小学毕业后就没再打过架,甚至没听过人家跟他说过一句重话。也许这真是因为他很善良;也许,正如凯蒂所说,这并不常见。或者,这也许只是因为他天生就不是那种会把人惹毛的人。

        除了凯蒂的父亲。那是一个谜,但那种情绪却货真价实,不容否认:恨。

        半小时前,布兰登刚刚在木屋超市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仇恨——那股从吉米·马可斯身上散发出来的,压抑而沉默的仇恨,像是某种具有强烈感染力的病毒。他几乎无力招架,连一句话都没法好好说出口。回家的路上他甚至不敢直视雷伊的眼睛;那仇恨叫他不觉自惭形秽起来,仿佛他头上爬满虱子,牙齿上全是齿垢似的。虽然,就他的理解,这仇恨来得毫无理由——布兰登从来也没做过什么对不起凯蒂父亲的事,事实上,他根本不算真的认识他——但这层理解并不会降低那股恨意的杀伤力。布兰登明白,如果他身上着了火,吉米·马可斯恐怕连撒泡尿帮他灭火都不肯。

        布兰登不能打电话给凯蒂;他担心对方有来电显示,会动手查询来电者身份。数不清有多少次,他几乎就要按下拨号键了,但他只要一想到接电话的人可能是马可斯先生或巴比·奥唐诺或哪个神经兮兮的萨维奇兄弟,话筒就会从他汗湿了的手中滑落回座机上。

        布兰登不知道到底谁比较可怕。马可斯先生乍看之下并没有任何出奇之处,不过是布兰登从小光顾的杂货店的老板,但他身上却散发着某种东西——不只是对布兰登的痛恨——某种叫人坐立难安的东西,某种足以做出某些事情的能力;虽然布兰登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那东西就是在那里,叫人一遇上他就不由得降低音量,东闪西躲就是不敢直接迎上他的目光。巴比·奥唐诺则是那种没人知道他到底靠什么维生的人,但你要是在街上远远地看见他走过来了,也会不由得想要过街闪躲。至于那群萨维奇兄弟,平日行径之乖戾火暴,直叫人以为他们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人。萨维奇兄弟是平顶区有史以来最疯狂、最暴戾、最莽撞的一群神经病,一个个不但脾气暴躁,而且一触即发;要是把能惹毛他们的事情一一记录下来编成书,少说也有《旧约》的厚度。他们又蠢又变态的父亲和体弱多病、早早便过世了的母亲,生小孩像是某种专门制造不定时炸弹的生产线一般,每隔十一个月便蹦出一个成品。这群兄弟从小就挤在一个大约只有日本制造的收音机大小的房间里一起长大;那房间不但小,而且阴暗,阳光叫当年横跨平顶区的高架铁路遮去了大半(铁路在布兰登小时候被拆掉了)。小公寓的地板向东严重倾斜,一天二十四小时中,总有二十一小时有火车不断轰隆隆地驶过,震得原本就破烂不堪的三层木造公寓楼愈发摇摇欲坠;这群兄弟十天中总有八九天一早就被硬生生震醒,一个个被震落在地板上叠成人肉小山,像一群穷凶极恶的港口老鼠似的以拳头代替晨间咖啡,互殴醒脑兼清掉一肚子隔夜臭屎。

        早几年,外人根本分不出来这群兄弟谁是谁——无从分辨也无意分辨;萨维奇兄弟反正就是萨维奇兄弟,同一窝里孵出来的坏蛋,同一棵树上发出来的烂芽,像塔斯马尼亚獾似的总是集体行动,挟带滚滚烟尘由街道这头晃到那头。你要是不幸在街上看到这团烟尘朝你滚来,你总要往旁边退一步,暗自祈祷他们快快找上别人,或是干脆像阵疯狂而盲目的旋风似的呼啸而过,压根儿不曾注意到你的存在。

        事实上,虽然布兰登打从出了娘胎就一直待在平顶区,但直到和凯蒂暗中交往以后,他才终于搞清楚他们总共有几个人:身为老大的尼克被判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沃尔波监狱待了六年后才终于假释出狱;威尔是老二,根据凯蒂的说法,个性最好,最宠爱她们几个外甥女;再就是查克、卡文、艾尔(外人常常把他和威尔搞混了)、吉拉德(也是刚刚才从沃尔波被放出来),最后才是斯科特。斯科特是他们母亲生前最为宠爱的幺儿;他不但是唯一去上了大学(而且还毕业了)的萨维奇兄弟,也是唯一没有和其他兄弟一起住在这幢三层公寓里的一个——原来住在一楼和三楼的房客被吓得连夜迁往他州后,萨维奇兄弟便成功地霸占了这整幢楼房。

        “我知道他们在外头的名声,”凯蒂这么告诉布兰登,“但他们私底下其实都是好人。嗯,除了斯科特。他实在有些难搞。”

        斯科特。唯一还算正常的那个。

        布兰登又瞄了一眼手表,然后望了望床头的闹钟。他看着毫无动静的电话。

        他看着他的床。那不过是前几夜的事——他撑着愈发沉重的眼皮,痴痴地盯着凯蒂的颈后,数着覆盖在上头的那层细细淡淡的金发;他一只手臂横放在她腰间,掌心正好贴在她暖热的小腹上,她的发香体香中混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汗味,充塞着他的鼻翼,直到他终于沉沉睡去。

        他的目光再度落在电话机上。

        响啊,他妈的。快响啊。

        几个小孩发现了她的车子。他们打电话通知911,负责讲电话的那个男孩气喘吁吁,显然受了不小的惊吓,嗫嗫嚅嚅地吐出一串话:“有一辆车,嗯,里头都是血,门还开着,还有,嗯——”

        911的接线员打断他的话,问道:“车子现在停在哪里?”

        “在平顶区,”男孩说道,“就在州监公园附近。我和我朋友一起看到的。”

        “有没有详细地址?”

        “雪梨街,”男孩脱口而出,“里头都是血,门还开着。”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他想知道她的名字,”男孩告诉身旁的朋友,“还叫我‘小朋友’呢。”

        “小朋友?”接线员说道,“我是在问你的名字。你叫什么名字?”

        “妈的吓死人了,我们要走了,”男孩说道,“你们赶快派人来就对了。”

        男孩挂上了电话。接线员从电脑屏幕上看到这通电话来自东白金汉平顶区基墨街与诺沙街转角的一个公共电话亭,离州监公园的雪梨街入口约莫只有半英里远。他将消息转给警方的勤务中心,由他们派遣一组巡逻警员前往雪梨街查看。

        不久,其中一名警员便回报勤务中心,要求更多警察以及犯罪现场采证技术人员到场支持,嗯,还有,你们最好也顺便通知一下凶杀组之类的单位。只是一个预感。

        “你们找到尸体了吗,三三?完毕。”

        “嗯,还没有。”

        “三三,没有尸体为什么要求凶杀组到场呢?完毕。”

        “就现场的感觉吧,我也说不上来。我有预感,尸体只是暂时还没让我们找到罢了。”

        西恩将车子停在弯月街,然后沿着放置在弯月街与雪梨街交叉口附近的蓝色拒马往现场走去,正式开始了停职后复工的第一天。蓝色拒马上头印着波士顿市警局的字样,因为他们是最先到达现场的单位;但根据西恩一路上从警方频道截听来的消息,这案子最后应该会由州警队凶杀组——他隶属的单位——接手。

        据他所知,车子虽然是被弃置在雪梨街,属于市警局的辖区,但血迹却一路往州监公园延伸而去,而州监公园是保留地的一部分,因此被归在州警队的管辖范围内。西恩沿着弯月街的公园围墙往前走,首先注意到的是停放在路边的采证小组箱型车。

        走近之后,他才看到州警队凶杀组的警官怀迪·包尔斯站在一辆驾驶座车门大开的车子旁边几英尺处;而上星期刚刚升到凶杀组的索萨和康利则手端咖啡,低头搜查着公园入口处附近的草丛。两辆巡逻警车与采证小组的箱型车停放在路边的碎石道上,采证技术人员一边忙着在车子内外采集证据,一边频频以厌恶的眼神望向索萨和康利——那两只菜鸟大剌剌地踩踏草丛,破坏现场不说,手上的外带咖啡竟连盖子也没盖上,随时都可能泼洒出来。

        “嘿,坏孩子。”怀迪·包尔斯挑着眉毛,一脸意外,“这么快就收到通知啦?”

        “没错,”西恩说道,“不过就我一个人。暂时还没有伙伴,亚道夫请假未归。”

        怀迪·包尔斯点点头。“你做错事一被罚,那个没用的德国废物就连声说要请病假。”他将手臂搭在西恩肩上,“上头指示过了,小子,你就暂时跟着我吧。就这段观察期。”

        所以说,他们的算盘是这么打的:就让怀迪看着西恩,直到队上的头头们决定西恩的表现是否已达到他们的黄金标准。

        “还以为这周末会这么安安静静地过去哩,”怀迪领着西恩看向驾驶门大开的车子,说道,“昨晚整个郡都安静得像条死猫似的。帕克丘有人被捅,布罗姆利-希斯没啥事,奥斯敦区有个大学生被哪里来的醉鬼海扁了一顿;不过全都没闹出人命,而且还都归市警局管,没咱们的事。妈的,听说帕克丘那个家伙可神了,锁骨上方插了一把天杀的牛排刀,竟然还自己走进麻省综合医院的急诊室,劈头就问护士自动售货机在哪里,他都渴死了,想喝一罐可乐。”

        “她跟他说了吗?”西恩问道。

        怀迪微笑不语。他一直是州警队凶杀组的金童,多的是理由微笑。他穿着运动裤、儿子的曲棍球衣、蓝色塑料夹脚拖鞋,头上反戴着棒球帽,金色的警徽用尼龙绳串着垂挂在胸前——照这身居家装扮来看,他八成是正准备要上班时被电话急召到现场的。

        “球衣很炫呢。”西恩调侃道,怀迪则慵懒地报以他的招牌微笑。一只不知名的鸟儿从公园上空朝他们扑来,凄厉的嘎嘎的叫声牢牢地咬进了西恩的脊椎骨里。

        “妈的,半小时前我还躺在沙发上逍遥呢。”

        “看卡通?”

        “摔跤。”怀迪指指草丛和公园,“我猜我们会在那里头找到她。不过现在还言之过早,傅列尔指示过了,找到尸体前就暂时先当失踪案办。”

        方才的鸟儿又回来了,低低地掠过两人头顶上空,粗粝刺耳的尖叫声直直钻进西恩的后脑勺,一口一口地拉扯啃啄。

        “总之归我们管,是吧?”

        怀迪点点头。“除非被害人后来又转头逃出公园,在哪条街上被追上才终于送了命。”

        西恩抬头匆匆一瞥。那怪鸟的头奇大无比,两只短脚则缩在白底带浅灰条纹的胸前。他认不出那是什么鸟;不过话说回来,他从来也不是什么大自然的爱好者。“那是什么鸟?”

        “带鱼狗。”怀迪说道。

        “放狗屁。”

        怀迪举起一只手。“我发誓。”

        “小时候看了不少《动物王国》之类的节目吧?”

        鸟儿再次放声尖叫,西恩真想一枪封了它的嘴。

        怀迪言归正传:“要不要过来看看车子?”

        “你刚刚说‘她’?”西恩弯腰穿过封锁现场的黄色塑料带,往车子那边走去。

        “采证小组的人在车子的置物箱找到了汽车牌照。车主是个叫凯瑟琳·马可斯的女孩。”

        “他妈的。”西恩脱口而出。

        “你认识她?”

        “说不定是以前一个朋友的女儿。”

        “很熟的朋友吗?”

        西恩摇摇头。“不熟。点头之交罢了。”

        “确定?”怀迪言下之意是,要是西恩想退出这个案子就趁早。

        “确定,”西恩说道,“他妈的确定。”

        怀迪指指敞开的驾驶座车门,原本弯腰探头在车内采证的技术人员这时刚好退了出来,反弓着背,十指交缠指向天空,伸着懒腰。“老兄,帮帮忙,只用眼睛看,手不要碰。这案子决定归谁了没?”

        怀迪答道:“就我。公园是州警队的辖区。”

        “但车子是停在市政府的土地上。”

        怀迪指指公园入口的草丛。“血迹可是出现在州辖区里。”

        “我又不知道。”采证人员叹了口气,说道。

        “助理检察官已经在路上了,”怀迪说道,“就由他去伤脑筋吧。在那之前,这案子暂时还是归州警队管。”

        西恩看了眼那堆往公园深处蔓延而去的杂草,心知肚明,如果真有尸体,十之八九是在公园里。“说说目前的状况吧。”

        采证人员打了个哈欠。“我们到的时候驾驶座车门是开着的,钥匙还插在锁孔里,车灯也还亮着。说来还真巧,我们到场大约十秒后电池就挂了。”

        西恩注意到驾驶座车门音箱上方有一片血渍,滴落在音箱上的血滴已经变黑结痂了。他蹲下身子,目光在车内来回搜寻,终于在方向盘上找到另一处也已变黑的血渍。第三道血迹则比前两处宽多了也长多了,沾染在驾驶座的人造皮椅套上头的弹孔周围,位置约莫是人的肩颈附近。西恩再度转动身子,顺着敞开的车门往车子左侧的草丛望去;接着,他身子往后一倾,探头检查驾驶座车门外侧:车门上有一处崭新的凹痕。

        他抬头看看怀迪,怀迪点点头。“歹徒应该是站在车外。那女孩——如果开车的是她的话——曾经用车门狠狠撞了那家伙一下。那龟孙子开了一枪,击中了她,嗯,我也不确定,应该是肩膀或是上臂附近吧?女孩于是负伤逃跑。”他指了指草丛上几处被人踩倒的地方,“他们穿过草丛,往公园里头跑去。草丛附近我们只发现少许血迹,照这个判断,她的伤势应该不重。”

        西恩说道:“我们派人进公园搜了吗?”

        “目前已经有两组人马在里头。”

        采证人员发出一阵不屑的鼻息声。“那两组人马比这两个白痴聪明吗?”

        西恩和怀迪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看到刚刚不小心把整杯咖啡泼在草丛上的康利站在那里,他一边踢弄着杯子,一边念念有词咒骂个不停。

        “嘿,这两个菜鸟,你就饶了他们吧。”

        “你们好了没?我指纹还没采完哪。”

        西恩退出车外,让路给这个女人。“除了汽车牌照,你们还有找到什么别的证件吗?”

        “有。我们在座椅底下找到一只皮夹,里头有一张凯瑟琳·马可斯的驾照。后座地上还有一个背包,比利正在检查里头的东西。”

        西恩顺着她下巴挪动的方向移动目光。越过车顶,他看到一个男人跪在车前,他前方的地上躺着一只深蓝色的背包。

        怀迪问道:“驾照上说她多大了?”

        “十九岁。”

        “十九岁,”怀迪对着西恩说道,“你说你认识女孩的父亲?妈的,我他妈的都不敢想了。可怜的家伙,就要让雷劈到了,恐怕还浑然不知呢。”

        西恩转过头去,看着那只孤鸟一路嘎嘎叫着往州监大沟那头飞去。一道刺眼的阳光霎时穿破了云层。西恩感觉那嘎嘎的叫声刺透他的耳膜,往他脑袋深处窜去——十一岁的吉米·马可斯的脸庞突然浮现在他的脑海,那种带野性的寂寞,就是他们差点儿偷了车那天。西恩终于能体会到那种寂寞了——站在往州监公园延伸而去的这一大片野草前,二十五年的光阴仿佛短暂如电视广告——他感觉得到那种愤怒、挫折、无望的寂寞静静地散布在吉米·马可斯体内,像蛀空了的朽木里头的残渣。为了摆脱这种感觉,西恩强迫自己想起萝伦,今早梦里那个披着一头色如海沙的长发、肌肤飘散着海的味道的萝伦。他想着那个萝伦,只希望自己此刻能穿过梦的通道,回到梦中,消失在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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