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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十部顶级悬疑小说惊魂过山车

惊魂过山车

        作者按:关于这个故事,我在前言(指作家为自己的短篇小说集所作前言。)中已经谈了很多。我说了个你基本可以在任何一个小镇里都能听到的故事。另外这个故事和我早年写的另外一个故事(短篇小说集《夜班》中的“房间里的女人”)相似。我想谈的是自己母亲临近死亡时我的感受。在大部分人一生中都要经历一次,我们必须面对我们所爱的人的死亡这样一个现实,并借此投射出我们自己也必须面对死亡的现实。这大概是恐怖小说单一而重要的主题:我们需要化解只能靠充满希望的想象来理解的玄秘。

        我从来没有把这个故事告诉任何人,也从未想过要告诉别人,倒不是因为我怕别人不相信,而是感到惭愧。因为它是我的秘密,说出来就贬低了自己及故事本身,显得更渺小,更平淡,还不如野营辅导员在熄灯前给孩子们讲的鬼故事。我也害怕如果讲出来,亲耳听见,可能会连自己都开始不相信。但自从我母亲过世后,我一直无法安睡。一合上眼,往事历历重现,我惊颤着彻底清醒过来,打开床边的灯,心中的往事却遁散了许多。你可曾注意夜晚里黑影幢幢,甚至开了灯还是如此,而长长的黑影可能就是心中萦绕的往事,无论是哪种心事。

        那时候我还是缅因大学三年级的学生,有一天,麦考蒂夫人打电话告诉我说我妈妈中风了。父亲死得早,当时我还小,无法记住他的模样,母亲只有我一个孩子,所以我和母亲——阿兰·帕克和珍尼·帕克——在这个世界上相依为命。住在街那头的麦考蒂夫人打电话到我的四人集体宿舍来。她是从我家的冰箱上的磁贴板上知道我宿舍的电话号码的,那是我妈妈贴在上面的。

        “她的病发作了。”她用拖腔拉调的北方口音说,“刚好是在餐馆里。你就不要急匆匆地赶来了。医生说还好,她依然清醒,还能说话。”

        “啊,可她要不要紧?”我问,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甚至显得轻松,但心却狂跳起来,宿舍忽然变得燥热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宿舍,因为是周三,我的舍友一整天都有课。

        “哦,她对我说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告诉你,但别吓着你。想得相当周到,你说是吗?”

        “是的。”我当然吓着了。当有人打电话给你说你母亲从工作的地方被急救车送到医院时,你的感受会怎样。

        “她告诉你,就待在那里安心读书,到周末再说。还说,如果课不紧,也可以来。”

        当然马上就去,不然就没有机会见面了。我母亲躺在南方160公里外医院的病床上,可能快死了,我怎能还待在这破烂不堪的、充满啤酒味的宿舍里。

        “你妈她还年轻。”麦考蒂夫人说,“只是这几年,干的活太重,得了高血压,加上又吸烟,看来她不得不戒烟了。”

        可我认为她不会戒烟,无论病有没有发作,她嗜烟这点我很清楚。我谢了麦考蒂夫人。

        “我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你。”她说,“阿兰,那么你什么时候来,周日吗?”她的语气中透着一丝狡黠,似乎知道我会去。

        我望着窗外,美丽的金秋十月的午后,这片新英格兰湛蓝天空下的树林,金黄的树叶飘落在弥尔大街上。我瞥了下表,3点20分。电话铃响起时,我正准备离开宿舍去上4点开始的哲学讨论课。

        “你开玩笑吧?”我反问,“我今晚就到那儿。”

        她笑起来,笑声干涸而略带嘶哑。麦考蒂夫人总是对戒烟、她自己和她的威斯顿牌香烟津津乐道。“真是好孩子,你直接到医院,是吗?然后再开车回家?”

        “是,我想是这样。”我回答。我想就没有必要告诉麦考蒂夫人我的车的传动装置坏了,哪儿都开不了,只能开出停车场的车道。我将搭便车去路易斯顿镇的医院。如果不太晚,从医院出来后我就回哈罗镇的家中。如果太晚了,我只好在医院的长椅上打个盹了,或坐在街边的长凳上,头倚着可乐贩售机打盹。反正这不是第一次搭便车回家了。

        “你家门的钥匙肯定在红色的手推车下面。”她说,“你知道我指哪儿,对吗?”

        “知道。”我母亲放了一辆红色的手推车在屋后的小棚屋门边,是用来种花的,到了夏天小棚屋里开满鲜花。听着麦考蒂夫人的电话,我可以想象在哈罗镇的家,我从小在那里长大的小屋,夕阳西下后无人开灯,今晚将陷入黑暗之中。麦考蒂夫人说我妈还年轻,但对于才21岁的我来说,48岁似乎已经很老了。

        “小心点,阿兰,别开快车。”

        我的车速,当然是由我搭乘的车的司机决定,我希望不论司机是谁,最好像逃离地狱般开得快快的。我所关心的只是要尽快到达缅因中部医疗中心。但没有理由让麦考蒂夫人替我担心。于是我说:“不会的,多谢了。”

        “很好。”她说,“你妈就会好起来的,看到你她一定说不出有多高兴呢。”

        我挂上电话,草草地写了张便条,说明了发生的事及我的去向。我请一个比较负责的舍友,赫科特·帕斯摩尔,帮我打电话给辅导员请他告诉我的任课教师我缺课的原因,这样我才不会挨批,因为有两三个老师最恨逃课。然后我塞了几件要换的衣服到背包里,再加上一本卷了边的《哲学入门》,一头直奔出去。我将拉下下周的课,还好所上的课程我学得不错。

        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让我的世界观发生了巨变,似乎哲学课本上的观点对它都不适用。我渐渐看清了人世的真谛,一个人洞察世事而没有哪本书能解释清楚,我想有时只有忘却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如果能忘却的话。

        从在奥罗诺的缅因大学到安得罗瑟金郡的路易斯顿镇有190多公里,最快的路是走i-95收费高速公路,但如果搭便车,这路就不好走了。州警察总爱在这条路上驱赶搭车的人,甚至只站在公路的坡面上他们也会赶。如果被同一个警察抓到两次,他还会开单罚你。所以,我只好从68号高速公路走,这条路从本格开始向西南蜿蜒,还是蛮好走的。只要你看起来不像个地地道道的神经病,就很容易搭上车,大多时候也没有警察管。我搭上的第一辆车是由一个郁闷的保险经纪人开的,他把我载到了纽波特。我在68号公路和2号公路的交接处等了20分钟左右,又搭上了一位老绅士开的车,他要去波多依汉。他一边开车一边抓裤裆,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那里窜来窜去。

        “我妻子总是提醒我,如果我还喜欢载搭便车的人,可能就会被人在背后插上一刀,横尸水沟。”他说,“可当我看到一个年轻人站在路边拦车时,就不由得想起自己年轻的岁月,我也曾伸出手竖起拇指拦车(伸出手竖起拇指,在美国如要搭便车,只需在路边伸出手竖起拇指,开车的人就知道了。),也搭上了车。现在,她都死了四年了,我还活着,还是开着这辆老道奇车,我很想念她。”他急切地抓向裆部。

        “孩子,你去哪儿?”他问道。我告诉他去路易斯顿镇以及原因。

        “真可怕,”他说,“你母亲,我很难过。”他的同情强烈而真挚,使我感动得眼角都潮湿了,我眨着眼睛把眼泪收回去。此时我不想在这老头的旧车里哭出来,因为车身颤动颠簸,还有一股刺鼻的尿臊味。

        “打电话告诉我的麦考蒂夫人说我妈的病不太严重,她还年轻,只有48岁。”

        “还年轻!可她病了!”他真的感到难过,又抓住了他那绿色裤子松垮的裆部,用爪子般的手猛拽那尺寸过大的裤裆。“突发的病总是很严重的,孩子,如果不是答应我哥哥拉尔夫送他到在盖茨的护理医院的话,我会送你去缅因中部医疗中心,一直送到门口。他妻子在那儿,她得了那种健忘病,我忘记了名字,想不起来它到底叫什么来着。安得森氏病或安文累氏病或其他像这样的名字。”

        “安兹海蒙氏病(安兹海蒙氏病,早老性痴呆症。)。”我说。

        “啊,可能我自己都得了这种病,我真他妈的一定要送你去。”

        “你不必这么做,”我连忙说,“在盖茨镇很容易搭上便车的。”

        “你母亲还年轻,”他说,“可她中风了,只有48岁。”他抓向松垮的裤裆。

        “该死的疝带。”他叫骂着,然后又笑起来,笑声绝望而令人感到好笑。

        “该死的疝气。孩子,我告诉你,如果你只是等待,所做的努力就会烟消云散。你做的事最终都有报应。但像现在这样,你放下一切事去看她,就是个好孩子。”

        “她是个好母亲。”我说着,感到眼泪再次涌上来。我想家的念头从来不强烈,除了在我离家上大学的头个星期有点想之外。而此时我却很想家,在这个世上只有我和她,没有其他较亲的亲戚了。我无法想象没有妈妈的生活,麦考蒂夫人说不太严重。中风了,但真的不太严重?最好那老太婆说的是真的,我希望她说的是真的。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的车速并不是我所希望的那么快。那老头的车速稳定在每小时70公里。有时他会超过白色隔离线开到另外的车道上,以这样的速度要开很久才能到。实际上这段路确实很长。68号高速公路在我们前面铺展开来,路锋一转穿入数英里长的森林,穿过坐落在森林中的几座小镇,纽沙朗、奥非里亚、西奥非里亚、甘尼斯坦(这里曾叫阿富汗斯坦,让人感到真实而陌生)、米克尼可伐尔、卡斯维特、卡斯特洛克,一个个简陋的小镇飞快地消失在我们后面,每个小镇都有路标和自助加油站。随着白昼的耗尽,明朗的蓝天变得暗淡了。老头先是打开停车灯,然后又打开前灯。灯光很刺眼,但他似乎没有注意到,甚至对迎面开来的车发出的耀眼的强光也不在意。

        “我嫂子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他说,“她甚至无法区别是、否、也许。这就是安得森氏病的作用。她眼中的神情好像在说:‘让我出去。’如果能想起这几个字的话,她会说的。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明白。”我回答。我深吸一口气,想知道我闻到的尿臊味是来自老头身上,还是他常把狗带到车上,更想知道如果我摇下车窗,他会不会生气,我最终还是摇下了车窗。他似乎没有注意到,就如他不在意迎面开来的车辆耀眼的强光。

        大概7点左右,我们的车开到位于盖茨西部的一个小山头上。正在开车的老头突然叫了起来:“看哪,孩子,那月亮,她不正像个美丽绝伦的女神吗?”

        她确实是美丽绝伦,一个硕大金黄的圆球悬在地平线上。我却仍感到不安。这月亮蕴含着一股邪气。望着那冉冉升起的圆月,可怕的念头忽然进出来:要是我到了医院,而我妈却认不出我怎么办?要是她的记忆完全丧失,一点不剩,她也分不清“是、否、也许”怎么办?要是医生告诉我她今后的生活要人照顾该怎么办?当然,那人就是我,再也没有别人,无论是朋友还是邻居。那只好和我的大学生活再见了。

        “孩子,对她许个愿吧。”老头叫道,他兴奋的声音变得尖锐刺耳,像玻璃碎片塞入我的耳朵。他猛拽了一下裆部,那儿发出了断裂声。无论他绑没绑疝带,我从未见到像那么狠地拽裆部而不把蛋蛋扯下的。“对满月许的愿将会实现的,这是我父亲说的。”他补充道。

        于是我许了个愿:当我走进病房时我母亲能认出我,立刻精神起来,喊出我的名字。许了愿但又马上希望能收回,我认为对着疯狂橙黄的月亮许愿一点也不好。“唉,孩子,你知道吗?”老头说,“我希望我妻子此刻在我身边,我要请求她原谅,原谅我的责骂,原谅我曾对她说过的刻薄的话。”

        20分钟后,白昼的最后一丝光仍在天上,月亮依然圆鼓鼓地低悬在空中,我们到了盖茨伐尔斯。在68号公路和欢愉街的交接处有一盏黄色的交通灯,快到灯下时,那老头突然把车拐向路边。道奇车的右前轮撞上了路缘石,跳了起来,又退回去,我的牙齿一颤。老头带着一种疯狂、轻视的目光看着我,尽管这种表现我不是第一次看见。我发现他做所有的事都是疯狂的,看所有的事都是神经兮兮的,说所有的话都是大呼小叫的。

        “我要载你去那儿,是的,我会!别管拉尔夫,让他见鬼吧,你就答应我吧。”

        我很想见母亲,但想到在剩下的30多公里路上要忍受车厢里的那尿臊味和迎面开来的车冲着我们直闪车灯,就感到十分难受,所以我不会让那老家伙在路易斯顿镇里四车道的里斯本大街逡巡胡逛的景象出现。我不能接受在剩下的30多公里的路程中,还必须忍受他不断抓扯裆部的动作和充满神经质的紧张的声音。

        “嘿!别!”我说,“可以了,你还是去送你哥哥吧。”我打开车门,担心的事发生了!他伸出扭曲干枯的手,正是那只不断抓裆部的手,一把抓住我的胳臂。

        “你答应了吧。”他对我说,嘶哑的声音带着信任。他的手指深深地陷入我腋下的肉中。“我直接送你到医院门口,咳,虽然我过去从没见过你,你也没见过我,这没关系。别再犹豫了,我送你去那儿!”

        “不用了。”我回答,急忙挣扎着逃出车厢。如果他没有抓到我的手臂,我的衬衣就会被扯住。原以为我挣扎时他会抓得更紧,甚至可能会抓住我的脖子,但他没有。他的决心似乎被我坚定的神情所淹没,他的手指松开了。当我一只脚跨出车门时,他的手彻底松开了,从我手臂上滑落。在一阵莫名其妙的惊慌过后,人们就会感到困惑,到底自己害怕的是什么?我在车上时到底那么害怕什么?他只是那辆旧道奇车充满尿臊味的生态体系中一个年老的有机生命体,只是个受疝气折磨的老头而已,因自己热情的帮助被拒绝而显得失望罢了。我到底怕什么?

        “谢谢你载了我,而且还提出继续送我。”我感谢他。“但我可以穿过这条路,”我指着欢愉街,“而且马上能搭到车。”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点点头。“好吧,那是最好的路线。”然后他劝我,“到镇外去,在镇里没有人会让你搭车的,没有人愿意停下,向你按喇叭,叫你上车。”

        他说得对,想在镇里搭车是徒劳的,即使像盖茨伐尔斯那样的小镇。我猜想他过去一定经常搭便车。

        “可是,你真的要走吗?孩子,要知道有总比没有好。”

        我又犹豫了,他说得也对,有总比没有好。欢愉街到历奇路大约有近两公里。历奇路到路易斯顿郊外的196号公路有24公里,要穿过一片森林。天差不多黑了,而且晚上很难搭到车。站在路边被车前灯照着,即使衣冠整齐,看起来也像怀德汉少年感化院的逃犯。但我实在不想再坐那老头的车了。直到安稳地从他车上下来那刻,我还是认为他身上有股阴邪之气,也许是他那说话的声音充满了哀叹。而且我总认为自己能很幸运地搭到车。

        “真的,”我说,“真的很谢谢你。”

        “孩子,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妻子……”他打住了,我看见他的眼角泪光滢滢。再次谢过他,在他还要说其他话之前我把车门砰地关上了。

        我匆匆穿过大街,在闪烁的灯光下,我的身影忽隐忽现。走到远处,我回头看,那道奇车仍停在那儿,停在法兰克果品食杂公司广告牌的旁边。借着那闪烁的灯光,我看到那道奇车离街灯有六米左右,他沮丧地坐在驾驶座上。我突然想他一定死了,因我拒绝再坐他的车而使他受到致命的伤害。

        此时,有辆车从拐角处开过去,司机把强灯照在道奇车上。那老头把自己的车灯调低,我这才相信他还活着。过了一会儿,他把车倒回去,缓缓地了个弯。我一直望着,直到他消失在黑暗中,然后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它正渐渐退去橙黄的光芒,但仍透着一股邪气。我以前没听说对月亮许愿,只听说对星星许愿,而非月亮。我再次希望能收回这个许愿。夜幕已拉下,我站在十字路口,不由得想起《猴爪》(《猴爪》,这是英国作家雅格布斯的短篇小说,讲一个老头得到一个从印度收集来的神奇的干猴爪,可以让人许三个愿。他许了第一个愿望——得到200英镑。几天后他的儿子因工伤死亡,他得到200英镑的赔偿。他的妻子思儿心切,让他用猴爪许第二个愿——让他儿子复活。当门外响起敲门声时,他却许了第三个愿望——让他儿子消失。)的故事。

        我穿过欢愉街,伸出手竖起拇指向路上的车飞舞着,而他们却视而不见。一开始路的两边有些商店和房屋,走着走着,人行道没了,树林出现了,悄悄地占据了路两边。每次路上出现车灯,身影就映在前面,我就转身竖起大拇指,脸上堆出诚实可信的笑容,而迎面开来的车每次都呼啸而过。有一次,一个家伙朝我喊:“先找个活干再去买车吧,鸟人。”而后哈哈大笑而去。

        我一向不害怕黑暗,此时也不会。可我担心的是:我可能犯了个错误,没有乘那老头的车直接到医院。我好像应该在出发前准备一个牌子,写上“母病,需搭车”。但我怀疑是否有用,因为任何一个精神病人都会写这样的牌子。

        我沿着路孑然独行,胶鞋蹭着沙石路肩的尘土,倾听着黑夜里的天籁:远处的犬吠,稍近点猫头鹰的叫声,簌簌的风声是起风的迹象。夜空晴朗,月光如泻,而我此时却看不到月亮,路边的树林高大苍郁,一时遮住了整个月亮。

        离盖茨伐尔斯越来越远了,经过我身边的车也越来越少。随着时间一分分地过去,我越来越觉得当初不继续乘那老头的车是愚蠢的。我开始想象母亲躺在病床上,嘴上罩着氧气罩,已无法把握自己的生命,但仍会保持着对我越来越严厉的呵斥,并不知道我不想再乘那老头的车是因为我不喜欢他那恐怖的声音和尿臊味。

        我登上了一个陡坡,像开始的那段路一样我又走到了月光泻照的路上。公路的左边没了树林,是一小片墓地,墓碑在月下发着光亮。有个又黑又小的东西蜷伏在一个墓碑边看着我。

        我好奇地上前一步,那黑黑的东西动了一下,变成一只旱獭。它用那红色的眼睛责备地瞪了我一眼,消失在高高的草丛中。我突然感到自己太累了,确实是累垮了。自从麦考蒂夫人五个钟头前打电话给我后,就靠着一股冲动一直马不停蹄到现在。但现在糟糕的是冲动没了,还好我还保留着那种急切而又于事无补的心情,至少目前如此。我已经做出选择,走历奇路,而非68号公路,没有理由再自责了。玩就玩了,做就做了,我母亲常常这么说,她总是有很多这样的话,短短的,像禅语一般,还蛮有道理的。无论在平时有没有道理,这句话现在就让我感到在理。如果我一到医院,她就死了,那我今晚的努力就到此结束了。也许她不会死,听医生说不太严重,麦考蒂夫人说她还年轻。是的,只是工作太累了点,此外烟抽得厉害,但还年轻。

        我远离了城镇,置身于郊外的树林中。此时,我忽然感到浑身无力,双脚像被粘住似的无法移动。

        墓地靠公路的这一边有道矮石墙,有两道车辙穿过石墙成了个缺口。我坐到石墙上,双脚放在车辙里像生了根一样。从这里向左右都能看到长长的历奇路,当我看见有车向西驶来,开往路易斯顿方向,我就走到路边,伸手竖起大拇指。其他时候,我就坐在那里,把背包放在膝盖上,让双脚重新恢复力气。

        地面的薄雾从草丛中升起,反射着幽幽的光。墓地四周围的树林在轻起的微风中簌簌作响。在墓地远处,流水哗哗,偶尔传来几声“呱、呱”的蛙鸣,真是个如同爱情诗集中的插图般美丽而宁静的世界。

        我朝路两边左右观望,远处没有灯光闪现就说明没有车过往。我把背包放在墙间的车辙里,起身走进墓地。一阵风吹来,一缕头发散落在额前,薄雾慵懒地缠绕在我的脚边。墓地后边的墓碑显得古旧,有好几个还倒在地上,而前边的就新得多了。我双手撑在膝盖上,弯下腰去看一个新墓碑,它的周围堆着还未凋谢的花。就着月光,碑上的名字清晰可见:

        名字下面的日期标明了乔治·斯托伯先生短暂的一生:生于1977年1月19日,死于1998年10月12日。难怪墓碑周围还堆着未凋谢的花。10月12日就是两天前,1998年是两年前。看来乔治的亲友已经祭奠过他了。在名字和日期下还有其他文字,是句碑文。我弯下腰去看,一看吓一跳,这句碑文于我太熟悉了:

        在月夜下造访这个墓地,这碑文令我感到恐怖。

        一种非常不祥的感觉从我心底冒出来:我母亲死了,也许就在此时。这是个预兆。

        我转身慢慢地走回路边,听着风在林子里的呜咽声,小溪流水声和幽鸣的蛙声。突然我听到另外一个恐怖声音,一种破土而出,连根拔起的声音,如同一只垂死挣扎的手伸了过来,抓住我的一只胶靴。

        我的脚绊在一起摔了下去,肘撞到一个墓碑上,使身子一偏,差点后脑着地,一声闷响,我摔到了草地上。此时我看到了月亮,它把树林照得发亮,现在变成了白色而非原来的橙黄色,亮得像块抛过光的骨头。

        这一跤并没有使我惊慌失措,反而更清醒了。我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但不可能是我所想的那句话。这种事只会在约翰·卡本特和文斯·克雷文的电影(约翰·卡本特和文斯·克雷文,两者都是美国导演,主要作品都是有关恐怖题材的。)中才会发生,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如果我就此走出这里,就会相信这件事情,而且今生今世都相信。好吧,再看看,这个想法在我心头掠过。

        “他妈的。”我骂了一句,站起来。牛仔裤的臀部全湿了,我扯了扯不让它贴着我的皮肤。想再走到那个标着乔治·斯托伯最后安息地的墓碑并不容易,但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难。风仍在林子中吟叹,预示着要变天了。树影在我周围乱舞,树枝相互摩擦着,在林子中咯吱作响。我弯下腰再看那碑文:

        我站在那里,倾斜着上身,双手撑在双膝上,狂跳的心逐渐平息下来。原文竟是如此,难道是我眼花看错了名字和日期下面的碑文?即使没有精神负担、不疲劳,在月光下我也可能会读错,都是月亮惹的祸,现在一切都弄清楚了。

        如果正如我想的那样,我看到的是“玩就玩了,做就做了”,那么我妈就真的死了。

        “他妈的。”我又诅咒了一句,转身走开了。我走动时,发现薄雾透过草丛袅袅生起,绕在我的脚周围,渐渐开始发亮。我听到马达的轰鸣声由远而近,有车过来了。

        我连忙穿过石墙的缺口,随手抓起背包。车正在上坡中,我伸出手竖起大拇指,车灯远远地打过来,我一下子感到炫目。在车速慢下来之前,我知道那车会停下。说来有趣,怎么知道有的车会停下呢,可是搭车老手就能知道哪辆车会停下。

        车从我旁边驶过,刹车灯一闪,车转到靠近石墙末端的路肩上。我赶紧跑了过去,手上拎着的背包一晃一晃地打着膝盖。我看见过来的车是福特公司产的野马车,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流行的那几种很酷的车型之一。但马达的轰鸣声很大,这么大的声音下次年检可能通不过,但这不关我的事。

        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把背包放在双脚之间,一股怪味向我扑来——一种似曾相识而又不那么好闻的气味。“谢谢,多谢了。”我说。

        开车的家伙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和剪了袖子的t恤,皮肤晒得很黑,肌肉粗壮结实,右臂上文着一圈蓝色的刺藤。他反戴着一顶印有约翰·迪尔公司标志的绿色鸭舌帽,t恤的圆领下边别着一枚徽章,从我坐的角度看不清楚上面印着什么。“没关系,你进城吗?”他问。

        “对。”我说。在此时此地“进城”就是指去路易斯顿,这是波特兰以北唯一算是城镇的地方。我关上车门的那一刻看到了松香味的空气清洁剂挂在观后镜上,就是我刚闻到的那气味。今晚是无法避免这些怪味了,前面是尿臊味,现在是人造松香味。但我搭的是别人的车,只能忍着,其实我早该忍着了。随着那辆老款式的野马车引擎的吼声,那家伙把车倒回路中间,我试着让自己放松。

        “你到城里干什么?”那开车的家伙问我。我估计他的年纪和我差不多,这样的城里人一般在奥本市的职业技术学校读书,或可能在那里仅存的两家纺织厂工作,他也许会在空余时修修他的野马车。因为这是城里年轻人常干的事情,喝喝啤酒,抽抽烟,修修汽车或摩托车。

        “我哥哥结婚,我去做他的男傧相。”我随口撒个谎。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母亲的事情。我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但不知道哪儿不对劲,也不知道我为何一开口就撒这样的谎,但我感觉自己这样做是对的,我补充道:“明天彩排,明晚还有个只限男人参加的派对。”

        “哦?明晚?”他侧过头看着我,大大的眼睛,英俊的脸,厚厚的双唇显出一丝微笑,眼里透着不相信的神情。

        “是的。”我说。

        我感到害怕,就像前面那种害怕的感觉,这种不对劲的感觉也许从开道奇车的老头叫我对着带着邪气的月亮而不是星星许愿开始,或是从我拿起电话接听麦考蒂夫人有关我母亲的坏消息开始。但这次的感觉不那么糟。

        “嗯,这是好事。”反戴着鸭舌帽的年轻人说,“哥哥结婚是好事。兄弟,你叫什么?”

        这一问使我感到不只是害怕,而是恐怖,现在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对劲,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得这么快,使我惊慌失措。可我心里很清楚: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名字,就像不让他知道我为何去路易斯顿一样。虽然我们正在开往路易斯顿的路上,但我突然感到我再也到不了,担心他会在半路上死去,车也会停下。我也知道车厢里的气味不是空气清新剂发出的,而是某种不祥的气味。

        “赫科特。”我随口说出我舍友的名字,“我叫赫科特·帕斯摩尔。”话从我干涸的嘴平静地说出,这个谎真是撒得好。我有股强烈的念头,不能让那开车的家伙知道我紧张害怕的情绪。所以我只好撒谎。

        他身体稍稍向我这边侧了侧。我看见了那徽章上写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我知道那地方,曾经去玩过,但很久没去了。

        我还看见一条又大又粗的黑线绕在他的脖子上,就像他胳膊上文着的刺青,可脖子上这条黑线不是文身。它是由很多垂直交叉的黑线缝成的,是手术后缝合的线,是为把他的脑袋重新安回他的身体上而缝的。

        “很高兴认识你,赫科特。”他说,“我叫乔治·斯托伯。”

        我大吃一惊,手像在梦里一般不由自主地抬了起来。我倒希望这是在做梦,但不是,这全都非常真实。车里的气味像是松香,但实际上是某种化合物,可能是甲醛。我和一个死人同车!

        野马车在历奇路上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在惨白的月光下疾驰。路两边的树在风中狂舞着,不断地挤过来。乔治·斯托伯微笑着用他那空洞的眼睛看了看我,把我抬着的手压下,然后又集中注意力开车。高中时我读过吸血鬼德古拉的故事,现在与书中相似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死人开车都很快,这想法像口破钟在我脑中嗡嗡作响。

        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这念头也在我脑中嗡嗡作响。这虽无关紧要,但我就是不能松口,不能让他知道,不能,决不。我想起了那个老头,他现在在哪里?他哥哥还好吗?他仍旧独行吗?也许他正开着旧道奇车在我们后面,耸着肩猫着腰握着方向盘猛扯他的疝带。他也是死人吗?可能不是,根据布朗姆·斯托克(布朗姆·斯托克,吸血鬼故事的作者。)的说法,死人开车都很快,但那老头的车速从不超过70公里。想着想着一阵神经质的笑从我喉咙深处涌出,但我忍住了。我一笑他就知道我的心事了。可他现在一定不知道,因为这只是我的心事而已。

        “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婚礼。”他说。

        “对,”我回答,“每个人一生中至少应举行两次。”

        我双手叉在一起,紧紧抓着,指甲陷进指关节上的皮中,却不感到痛。我只想着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森林从四周包围了我们,没有其他灯光,只有惨白的月光冷漠地照着。我不能让他知道我认为他是死人。但他不是鬼魂,这就可怕了,鬼魂不像他这样会停车载人。那他是什么东西呢?僵尸、食尸鬼、吸血鬼,或者都不是。“对,兄弟,应举办两次,我的家人都是如此。”

        “我的家人也是。”我平静地说,就像一个花了一整天搭车的人和车主商量付点车费的对话。我又接着说:“确实也没有什么比得上葬礼。”

        “婚礼。”他温柔地说。借着车里仪表盘发出的光,我看见他的脸腊白,一张在殡仪馆中未化妆的死尸的脸。那反戴的鸭舌帽里的东西更可怕,我想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我曾看到这样的消息:殡仪人员把死尸的头骨顶部锯掉,掏出脑髓,塞入经化学处理过的棉团以防止死尸的脸部凹陷下去。

        “婚礼。”我麻木的双唇蠕动着,然后我竟窃窃地笑了起来,“我想说的就是婚礼。”

        “我想我们总是在说我们想说的话。”他仍然带着微笑说。

        是的,弗洛伊德早就相信这一点,我在《心理学101问》中读到过。我怀疑这家伙对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知道很多。我想弗洛伊德学派的学者不会这样穿无袖t恤、反戴鸭舌帽的,但他懂的够多了。而我居然说出了葬礼,天哪,我居然说出了葬礼。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认为他是死人,而他不想让我知道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因此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发现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

        整个世界开始在我眼前摇晃打转,接着就天翻地覆。我一下失去了感觉,我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月亮的余影仍悬在黑暗的眼前,正变成绿色。

        “你没事吧,兄弟。”他问道,关切的声音却让我感到悚然。

        “没事。”我睁开眼睛,眼前的景物又平静下来了。手背上被自己的指甲所抠的痛感此时真实而强烈,车里不只是松香空气清新剂和化学药品的气味,还有泥土的气味。

        “真的没事?”他问道。

        “只是搭了很久的车有点累,有时我还会晕车。”我突然灵感迸发,随口说个理由。“你最好,我想你最好让我下车,呼吸一点新鲜空气,我的胃就会好很多。还有其他人会路过,我就……”

        “我可不能那么做,”他说,“让你在这儿下车?绝不能在这里下车,可能再过一个小时才会有车经过,而他们还可能不载你。我应该载你,那句歌词怎么唱来着?‘准时带我去教堂’对不?我绝不能让你在这儿下车,把车窗摇下来些,这样会好点。我也知道这里的气味不大好,我挂了个空气清新剂在这儿,但一点屁用都没有。有些气味是比较难消除的。”

        我想伸手去摇车窗的摇柄,让新鲜的空气进来,但手臂似乎没了力气。我只能双手紧握着坐在那里,指甲抠进手背上的肉里。真是好笑,手臂肌肉没力,而手指却无法松弛,抓得紧紧的。

        “就像有个故事。”他继续说,“讲的是有个小孩用750元买了一辆卡迪拉克,你应该听过那故事,是吧?”

        “是的,那是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我动了动麻木的双唇,实际上我没有听过这个故事,但要完全装作听过的样子,因为我不想听他讲任何故事。我们前面的路像黑白电影里的画面一样,飞快地闪过去,闪过去。

        “对了,很他妈的流行。有个小孩想买辆二手车,他看见一辆几乎全新的二手车停在一个家伙的草坪上。”

        “我说我听……”

        “车窗里有个牌子写着‘出售’。”

        有根卷烟夹在他的耳朵上,他取了下来。拿到烟的时候,t恤前领被扯了上去,我看见了另外一条起皱的黑线,上面的针线眼更多,而后他伏下去取点火器,t恤前领又回到原位。

        “那小孩知道根本买不起近在咫尺的卡迪拉克,可他感到好奇,于是走过去问那车主:‘像这样的车要多少钱?’那车主正在洗车,他关上水龙头,对那小孩说:‘小鬼,今天你走运,给750块就可以开走。’”,点火器从仪表盘里弹出来,他拿起来,把火凑到烟头上。他吸了口烟,我看见一些小烟须从脖子断口的针眼处渗出来。

        他接着说:“那小孩透过驾驶座的玻璃窗看见里程表上的行驶距离只有17000公里,小孩说:‘啊,真的?这交易看起来好极了。’‘不开玩笑,小鬼,钱拿来它就是你的了。你看起来很老实,我他妈的甚至可以收支票。’那小孩说:‘……’”

        我看着窗外,想起多年前曾听过这故事,可能是在读初中时。我听到的版本除了车子是雷鸟而非卡迪拉克,其他完全相同。我记得那小孩说虽然我只有17岁,可我不是白痴,没有人愿把这车以750块的价格卖出去,而且只开了这么短的路程。那车主告诉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车里有股怪味无法除去,他试了很多次,没有什么东西能把这怪味消除掉。车主曾出差很长时间,至少……“两周,”斯托伯还在说。他面带微笑,那样子就像在说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他回来时,发现车停在车库里,他妻子死在车里,是在他出差期间死的。不知道她是自杀还是心脏病突发或是其他原因。她全身浮肿而且车里充满了那种气味,所以他只好把车贱卖了。”他笑着问我:“很有意思是吗?”

        “出差期间他为什么不打电话回去?”我不由自主地问,可脑子却一片空白。“他出差两个星期,从没有打电话回去看看他妻子在干什么吗?”

        “咳,”他说,“你如果这么说就错了,我要说的是这项交易,谁不动心?这才是关键。因为开车时你一般总是开着车窗,就闻不到了,对不?故事就是这样的嘛。我认为是因为车里有怪味,才使故事可信。”

        我们都沉默了。我想他正在等我说几句话来结束这个话题。我是想结束这个话题,可是然后呢?然后他会怎样?

        他用拇指肚搓着别在t恤上的徽章,上面印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指缝里黑黑的。他说:“我今天去了惊悚园。我替一个家伙干了些活,他给我一张可以玩一整天的票。我女朋友打算和我去,但她却打电话来告诉我不舒服,她这几天来了月经,有时候确实让她比生病还难受。真糟糕,可我也想如果月经没有来,啊,一点也没有,那我就麻烦了,我们都麻烦了。”他唧唧歪歪地说了一大堆话,一点都不幽默。“所以我只好自己去了,没理由浪费这个机会。你去过惊悚园吗?”

        “去过。”我回答。“那时我12岁。”

        “谁和你一起去的?”他问,“你不会自己去,对吧?因为你只有12岁。”

        我不能告诉他真相。他正在玩我,左右摆弄我。我想打开车门,双臂抱头,滚出车外,如果这样他只会伸手推我下去。因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举手抱头以免他发现我的意图。我只能紧握双手。

        “不,”我说,“我和我爸爸,是爸爸带我去。”

        “你坐过山车了吗?我坐了四次那鸟东西。它直直地蹿上去,又直直地冲下来。”他看着我,又发出了一阵空洞的笑声。月光在他的眼中荡漾,使整个眼睛发白,像雕像的眼睛。我知道他不仅是死人,而且还很疯狂。“你坐了吗,阿兰?”

        我想告诉他叫错了名字,我的名字是赫科特,但有什么用?我们到了快摊牌的时候了。

        “坐了。”我低声说。只有月光洒落,路边的树扭动着枝丫飞快地向后冲去,像祭神仪式上疯狂的舞者,路在车下飞逝。时速表显示他正以每小时130公里的速度在行驶。死人开车很快。我们两人就是在坐过山车。“是的,我坐了那过山车。”我回答。

        “嗯。”他应了一下。他又吸了口烟,我再次看到一缕缕小烟须从他脖子上针线缝着的断缝中逸出来。“你从未坐过,尤其是和你爸爸。你排队等着,对,是和你妈妈。队排得很长,等坐过山车的队都是这么长,而你妈妈不愿在那么热的太阳下陪你站着。她那时就很胖了,所以热气让她感到很难受。但你整天缠着她,缠着她,缠着她要去坐。但可笑的是,当你终于排到队伍的前头时,你却胆怯了,是吗?兄弟。”

        我无言以对,舌头黏在了上腭上。

        他的手偷偷地伸了出来,皮肤在野马车仪表盘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发黄,指甲缝中黑糊糊的,抓住我握在一起的手,一股力量从他手中传出,我的双手分开了,像个死结在魔术棒的轻触下神奇般自动地打开了。他的皮肤有点冰凉,像蛇一样。

        “是吗?”

        “是的。”我轻声说,再也无法让自己的声音大起来了。“当快轮到我们时,我看到它是那么高,那么快,冲到顶上倒了过来,坐在里面的人大声尖叫着,我害怕了。她狠狠地扇我,在回家的路上她气呼呼地不愿理我,所以我还没有坐过。”是的,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坐过。

        “兄弟,你应该去坐坐,那东西坐起来非常刺激,至少那儿没有比这更刺激的了。从惊悚园回来,我在州公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些啤酒,准备到我女朋友家去一下,给她一个徽章,逗她乐一乐。”他轻轻地拍了拍胸前那徽章,摇下车窗,把烟头弹到外面秋风瑟瑟的夜晚中。“你应该知道随后发生了什么事。”

        我当然知道,不正如曾听过的每个鬼故事一样吗?他出了车祸,当警察赶到时发现他仍坐在车的残骸里,身体在驾驶座而脑袋在后座,帽子反戴在头上,眼睛死死地盯着车顶。从那以后在月圆风高之夜,呜……呜……他就出现在历奇路上。现在我明白了过去不明白的事:最糟糕的故事就是那些你一生都在听的故事,那才是真正的噩梦。

        “没有什么比得上葬礼。”他笑着说,“这不是你说的吗?阿兰,你偷偷到过那儿,一定到过,到那儿的时候被绊了一下摔倒了。”

        “让我出去,”我低声说,“求你了。”

        “哼,”他转向我,“我们只好讲正事了。阿兰,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鬼!”

        他不耐烦地哼了一下,借着仪表盘的亮光,我看到他的嘴角向下撇着。“得了吧,你装鬼会更像。凯斯朋(凯斯朋(casper),美国六、七十年代流行的卡通片的主角,九十年代初又流行起来。他是个白色的娃娃模样的、轻飘飘的、可变成各种样子的可爱的精灵。这个卡通片曾在国内的电视台播放过。)才是鬼。我会停在空中吗?我是透明的吗?”他抬起一只手在我面前挥动着,我可以清楚地听到他手臂肌腱干涩得吱吱咯咯作响。

        我想说话,但又不知道说什么。不过说不出也不要紧,反正也没什么好说的。

        “在某种意义上,我是个信使,”斯托伯说,“像他妈的从坟墓下面来的联邦快递员,好玩吧?像我这样的人经常出来,无论时机是否适合,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想无论是谁在做事,上帝或人,都喜欢逗乐子。他总想看看你是不是珍惜所拥有的,或者在你无法预知的情况下作出选择。事情就像今晚这样,你自己说出了一切,母亲病了,搭车去……”

        “如果我愿意坐那老头的车,就没事了,对吧?”我说。现在我可以明显地闻到他的气味,除了松香空气清新剂的气味,还有隐隐的腐肉的臭味。我怎么不曾嗅出来呢?还是我把它误认为其他气味了呢?

        “很难说,也许你说的那老头也是死人。”他回答。

        我想起了那老头刺耳的嗓音、猛扯疝气带的动作。不,不会是死人。但我因无法忍受他车里的尿臊味而使自己遇到了更糟糕的事。

        “总之,我们没有时间谈那么多了,再开8公里我们就可以看到房子了,再开11公里我们就到路易斯顿的地界了,现在你得作出选择。”

        “选择什么?”我就想知道这个。

        “谁坐上过山车,谁待在地上,你还是你母亲?”他转过来,用他那反着月光的眼看着我,笑意更浓了,我看见他大部分牙齿在车祸中被撞掉了。他轻拍着方向盘说:“我带你们中的一个走,既然你在这,就由你选吧。选谁?”“开玩笑。”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说这些已没什么用了。因为他这次是认真的,绝对认真。

        我回忆起我们一起生活的日子,两人相依为命,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当然也有些是痛苦的日子。想起了裤子上的补丁和沙锅晚饭,很多孩子每周可花两毛五买热腾腾的午餐来吃,而我总是带一块花生黄油三明治或一块包着香肠的隔夜面包,像那些从穷光蛋到巨富的愚蠢故事中的傻小子。她不知道在多少家餐馆和酒吧里干过活,靠这收入来养家糊口。每个月她都要请一天假,穿上最好的衣服,约见贫苦儿童救济局的工作人员。那工作人员西装笔挺,坐在厨房的摇椅上,膝上放一块写字板,手上握着一支粗亮的钢笔。她带着机械的微笑回答着他那带侮辱性的令人尴尬的问题,却词不达意,甚至像我这样九岁大的孩子回答得都比她好。还要给他准备咖啡,因为只有他作出正确的调查报告,我们每月才能拿到那屈辱的50元补助。工作人员走后,她就倒在床上哭泣,当我走进房间坐在她旁边,她挤出笑容并说贫苦儿童救济局是狗屎。我笑了,她也跟着笑了。在这世上,只有我和我那肥胖嗜烟的母亲相依为命,面对生活的无奈和屈辱,我们只能一笑而过。然而并不只是如此。对我们这种在世间忍辱偷生的人来说,有时取笑那些愚昧的工作人员是我们能做到的唯一报复。她干过餐馆酒吧里所有的活,而且经常加班,这使她的脚踝肿痛,回到家里她一边缠绷带,一边把所得的小费放入标有“阿兰的大学学费”的罐子里——就像那些从穷光蛋到巨富的故事,而且还不断地唠叨要我努力学习,别人的孩子有钱,四处玩乐,不务正业,而我却不能。因为她的小费积攒了很长时间还是不够,最后只好申请助学贷款,如果我要上大学的话。我只能上大学,这对我和她来讲是唯一的出路。请相信,我在那时候确实努力学习,我并不瞎,我知道她所负的生活的担子是多么沉重,看见她烟抽得很凶(这是她唯一的快乐,唯一的缺点,只有置身处地才能明白这一点),我希望我们的生活总有一天会变好,而我是唯一能照顾她的亲人。如果能有大学学历和一份好的工作,我就能做到。我应该如此,因为我爱她。那天我们等着坐过山车,快轮到时我却退缩了,她大发雷霆,面带凶气,这不是唯一的一次,她呵斥我后又狠狠揍我,尽管如此,我还是爱她,甚至有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个。虽然她打我和疼我一样多,我对她的爱依旧,这很难理解,我自己也不明白,不过这没关系。我想没有什么能够总结生活的规律,诠释家庭的关系。我们,她和我,是个家庭,是最小的双人家庭,微小而紧凑,有一份共享的秘密,我愿为她做任何事情。现在,我正被要求作出选择,要求为她去死,顶替她的位子。但即使她能再活48岁或更长,而我的生活却几乎没开始。

        “是谁,阿兰。”乔治·斯托伯问,“时间不多了。”

        “我无法决定那样的事。”我声音沙哑。

        月亮在路的上方和我们一起飞驰,月光皎洁明亮。“这样问我不公平。”我补充道。

        “我知道,请相信我,事情就这么定的,”随后他压低声音,“但我可以告诉你,如果我开到第一个有灯光的房子时,你还没有决定下来,那我就只好带你们两个走。”他皱了皱眉又舒展开来,似乎想起了一些好消息和坏消息。“如果我把你们俩带走,你们可以坐在后座,说说过去的事,对,没错!”

        “带到哪里?”

        他没有回答,也许他不知道。

        树林变得模糊漆黑,车前灯在黑暗中狂奔,路面不断地翻滚。我只有21岁,虽不是处男,但只做过一次爱,那次喝多了,无法记住那么多。很多地方我想去:洛杉矶、塔希提,还有路克班奇、得克萨斯,有很多事我想做。我母亲48岁,已老了,麦考蒂夫人没这么说,是因为她自己也老了。说实在的,她尽到了做母亲的责任。长期辛苦地工作,还要照顾我,可我要选择让她活下去吗?而她生下我就要为我活下去吗?她48岁了,我只有21岁,正如人们所说的,我的人生还没有开始。但又能凭什么来定,如何决定这样的事,如何决定呢?

        树林在飞逝,月亮像一只回光返照的眼看着我们。

        “兄弟,最好快点,我们快开出这片荒野了。”他催促我。我张嘴想说,却说不出话,只有一声干叹。

        “就在这儿出了事。”他抬起手指向后面,此时他的t恤被带起,我又看见他的肚皮上也有条缝针的黑线(如果出事的话,我可能不会有),内脏还在里面吗?或是只有经化学处理的填充物?当他的手缩回来时,手里多了一听啤酒,可能是最后一次开车时在州公路边的小店买的。

        “我了解你此时的处境,你的压力很大,使你口干舌燥,给。”

        他把啤酒递给我,我接过来,扯开拉环,喝了一大口,啤酒从口中泻下,冰冷而苦涩。我以前从未喝过啤酒,我不会喝酒,也不喜欢看电视上啤酒的广告。

        在秋风飒飒的夜里,一盏橘黄的灯火在我们前面闪烁。

        “快点,阿兰,赶紧决定,那就是第一座房子,就在这小山顶上,如果想对我说什么,最好现在说。”

        那盏灯忽隐忽现,现在变成了好几盏灯。它们透过窗户照出来,房子里面住的是寻常人家,他们做着平常的事,看电视、喂猫,也许在打扫浴室。

        我又想起我们母子,珍尼·帕克和阿兰·帕克,一个汗迹湿透了衣服两腋的肥胖妇人和她的小孩,在惊悚园内排队等坐过山车。斯托伯说得对,虽然她不想在烈日下排队,可我总是缠着她,闹着要去坐过山车,她还狠狠地揍了我,但却一直陪着我排队,这点斯托伯也说对了。她陪我排过很多队,还包括对和错的争执,我都能再一一记起,但现在没时间想那么多了。

        “把她带走。”第一座房子的灯光掠过野马车时,我声嘶力竭脱口喊出,“把她带走,把我妈带走,别把我带走。”我把啤酒罐扔到车地板上,双手掩面。他的手伸了过来,触到我胸前,手指四处摸索。我突然灵光迸出,明白了这一切都是考验,而我却没有通过,他现在像那些阿拉伯神话中可怕的恶魔,准备撕开我的胸膛扯出我狂跳的心。我尖叫起来而他的手指却经过我的胸膛,直往车门去,好像最后时刻他改变了主意。此时我的鼻子和肺里都充满了他那腐尸的气味,使我真的感到自己已经死了。车门“喀哒”一声开了,清冷的空气灌了进来,冲去了那腐尸的气味。

        “做个好梦,阿兰。”他在我耳边嘀咕了一声,把我一推。我紧闭双眼,双手抱头,身体一缩,滚出了车厢,跌入秋高风急的黑夜。这一摔肯定会粉身碎骨,我可能还惨叫了一声,但我不记得了。

        我没有粉身碎骨,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在地上了,感觉到大地就在我身下。我睁开眼马上又闭上,明亮的月光让我目眩。我的脑袋一阵疼痛,那不是眼睛的不适,而是在黑暗中受到突然强光刺激的痛感,一直延伸到脖子后面。我感到双腿和臀部又冷又湿,但我不在乎,我所关心的是我已经在地上了。

        我抬起胳膊并小心翼翼地睁开眼。我恢复了意识,知道自己在哪儿了,一瞥周围就可确定:仰卧在位于历奇路边的小山顶上的一块小墓地里。月亮正高悬在正上方,月光异常明亮,却比前面的小得多。雾霭也更浓了,像一块毯子铺在墓地上。几个较高的墓碑突兀在那里,像几个石头岛屿。我试图站起来,我脑后又是一阵疼痛,伸手一摸,感到一个肿块,黏糊糊,湿漉漉的。在月光下,我看到黑糊糊的血顺着我的手掌一条条流下来。

        第二次我终于站了起来,在墓碑和齐膝的雾霭中摇摇晃晃地站着。我极力四处张望才看到石墙的缺口、墙外的历奇路。看不到我的背包是因为浓雾盖住了它。如果我从左边的车辙朝历奇路走出去,就能找到它。但我很可能又被绊倒。

        这就是我所经历的一切,完完整整,清清楚楚:我在这山顶上停下来休息一下,顺便走进墓地稍微看看。当我从一个坟墓转身往回走时,乔治·斯托伯绊了我粗大笨重的双脚。我跌倒了,脑袋砸到墓碑上。失去知觉多久了?虽然我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根据月亮的位置确定几时几分,但估计至少有一个钟头了,这对做个和死人一起乘车的梦来讲是足够了。那死人是谁?当然是乔治·斯托伯。这名字我在一个墓碑上见到过,就在进入梦境前,天哪,我做了个多么可怕的梦啊。等我到了路易斯顿镇发现我妈已经死了,这不正是很典型的结局吗?其实这只是我在黑夜里的一点预感,并把它放入梦中而已。这可成为多年后在聚会快结束时讲的故事,人们会表情庄重,若有所思地点着头。一些爱卖弄学识的教授则会吟道:天地间之奇事,非吾等可遐思(天地间之奇事,非吾等可遐思,是莎士比亚作品《哈姆雷特》第一章第五节中的句子。)。然后……“然后个屁。”我嘶哑地骂了一句。雾气在缓缓地流动,像流动在朦胧的镜面上。我心想我永远不会提起此事,在我一生中永远不会,即使在我临终前。

        而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只有我知道,这一点可以放心。乔治·斯托伯独自开车来载我,这位爱特伯德·克雷(爱特伯德·克雷,美国民间故事《睡谷传奇》中的人物,是个无头的骑士。他常在晚上出动,把头夹在胳膊下。)的老友,是缝了脑袋而不是夹在手臂下。面对即将到达的第一座有灯火的房子,我得做出选择,而我几乎毫不思索地用我母亲的命来换我的命。也许这可以理解,但并没有使负罪感有丝毫减弱。还好没有人知道。她的死看起来很正常,应该是正常的死亡。这就是我极力摆脱负罪感的借口。

        从墙的缺口左边的车辙走出墓地时,脚碰到了我的背包,把它拣了起来甩在肩上。山脚下车灯闪烁,司机似乎得到暗示山顶上有人要搭车。我伸出手竖起拇指,猜想一定是那开道奇车的老头回头顺着这条路来找我。如果真是如此,这故事就有个圆满的结局了。

        可来的不是那老头,是个嚼着烟叶的农民,开着装满苹果筐的轻型小货车,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不老也不是死人。

        “去哪儿,小伙子?”他问我。当我告诉他后,他说:“我们顺路。”不到40分钟,9点20分,车就到了缅因中部医疗中心的门前。“祝你好运,希望你妈妈的病正在好转。”

        “谢谢你。”我说着打开车门。“我看你很紧张,她应该没事的。可你得涂些消炎药在这上面。”他指着我的手。

        我低头一看,几道月牙状的紫色掐痕深深地印在手背上。我想起当时双手抱在一起,指甲抠陷到肉里,虽有痛感却不能放松。我还记起斯托伯的眼睛满映着月光,如一汪亮水。“你坐过过山车吗?”他曾问我,“我坐了四次那鸟东西。”

        “小伙子,”那司机问,“你没事吧?”

        “嗯?”

        “你还没有从惊慌中恢复过来。”

        “我没事,谢谢。”我砰地关上门,大步穿过停放轮椅的地线,那些轮椅在月光下闪着亮光。

        我走向询问台,一边提醒自己当他们告诉我我妈已经死了的时候,一定要装出很吃惊的样子。如果我不这样,他们可能会感到好笑,或是认为我吓傻了,或是认为我们母子关系不好,或者……我一直想着这些,以至于当站在询问台后的妇女问我话时,我都没听见,只好叫她再说一遍。

        “我说她在487号病房。但你现在不能上去,探访时间到9点就结束了。”

        “但……”我突然感到头昏眼花,连忙抓住询问台的边缘。大厅点着日光灯,在明亮均匀的灯光下,我手背上的掐痕一览无余。八个小小的紫色月牙像一张张咧笑的嘴。那个货车司机说得对,我应该涂点消炎药。

        站在询问台后面的妇女耐心地看着我。她胸前的工作牌上有她的名字:伊婉·爱德尔。

        “可她有没有事?”

        她看着电脑说:“我这里是s,表示情况令人满意。第四层是普通病房,如果你母亲病情恶化,就应该在加护病房,在第三层。如果你明天再过来,你母亲就会好多了,探访时间从……”

        “可她是我妈。”我说,“我一路搭便车从缅因大学过来看她,难道你认为我不应该上去看她吗?就几分钟。”

        “来探访的直系亲属有时可以例外。”她冲我笑了一下说,“你等一下,让我看看。”她拿起电话按了两个数字。毫无疑问是打给四层的护理室。我可以想象接下来两分钟的过程,好像我以前经历过似的。伊婉问是否可以让487房的珍妮·帕克的儿子上去看她一两分钟,就亲亲她、说句贴心鼓舞的话,而那护士却说哎呀,帕克夫人刚死去,还不到两分钟,我们才把她送到楼下的太平间里,还没来得及把电脑里的数据改过来,真糟糕。

        询问台的妇女说话了:“穆丽尔吗?我是伊婉,有个年轻人在我这里,他名叫……”她眉毛一挑看着我,我告诉她我的名字。“阿兰·帕克,他母亲是珍妮·帕克,在487房吗?他只想是否能……”

        她停下来,听对方说。我想对方护士肯定告诉她珍妮·帕克已经死了。“好吧,”伊婉说,“是的,我理解。”她默默地坐了一会儿,看着前面。然后,把话筒压在肩膀上对我说:“她正叫安妮·科里根到487去看看,只要一会儿。”

        “这事永远不会结束。”我说。

        “你说什么。”伊婉皱着眉头问。

        “没什么,”我说,“我是说这是个漫漫长夜,我……”

        “你还在担心你母亲,当然,我知道你是个好儿子,扔下所有的事赶来看她。”

        我想如果她听到我和开野马车年轻人的对话后,对我的印象肯定一落千丈。可是她当然不会听到,这是我和乔治之间的小秘密。

        站在明亮的日光灯下面等着四楼的护士打电话下来的这段时间里,我感到度日如年。伊婉的面前摆了些纸,她拿着笔顺着名单查找人名并在一些名字上打个对号。我想是否真的有死神,就像她这样,是个工作量有点过大的职员,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很多要处理的文件。伊婉仍把电话夹在耸起的肩膀和耳朵之间。医院的广播在说“华科医生,华科医生请到放疗室”。

        在四楼,那个叫安妮·科里根的护士现在可能在我妈妈的床边看见她死在病床上,眼睛还睁着,因病痛而弯曲的嘴角终于松弛下来了。

        电话里传来四楼的回答,伊婉直起身体听着,然后说:“好吧,可以,我知道,我会,当然我会的。谢谢你,穆丽尔。”她挂了电话,严肃地看着我,说:“穆丽尔说你可以上去,但只能待五分钟,你母亲今晚服了药,现在昏沉沉的。”我站在那儿傻傻地盯着她。

        她的笑意顿时退了些,问道:“帕克先生,你肯定自己没有事吗?”

        “没事。”我说,“我想我只是在想……”

        她脸上恢复了笑意,这次带着同情的色彩。“很多人都那么想,这可以理解,你突然接到电话,就匆忙赶来。谁都会把情况想得很糟。但如果她的病情不太好,穆丽尔是不会让你上去的。相信我。”

        “谢谢。”我说,“非常感谢。”

        当我转身离开时,她问我:“帕克先生,你是从北边的缅因大学来这的吧?我能不能问一下,你为什么戴着那徽章。惊悚园不是在新汉普斯尔吗?”

        我低头一看,那徽章别在衬衣胸前的口袋上,“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我想起他当时要把我的心掏出来,现在明白了:在把我推出车外的前一刻,他把这枚徽章别在了我的衬衣上。这就是他的标记方式,给我打上标记,给我们不得不让人相信的相遇打上标记。我手背上的掐痕说明了这一点,衬衣上的徽章也说明了这一点。他要我选择,我作出了选择。

        可是我母亲怎么仍然活着?

        “这个?”我用拇指肚摸了摸,把它擦亮点。“这是我的幸运物。”这个弥天大谎可撒得真精彩。“很久以前我和我妈去那玩时得到的,她带我去坐过山车。”伊婉笑了,这似乎是她听过的最温馨的故事。她说:“抱抱她,亲亲她,这比医生开的任何药都能让她安睡,电梯就在那儿。”她指指电梯。

        由于探访时间已结束,只有我一个人等电梯。有个垃圾篓在门的左边,再过去就是书报摊。那里已关了,一片黑糊糊的。我把衬衣上的徽章扯下来扔进垃圾篓里,然后拼命在裤子上擦手,直到电梯门开时我还在擦。我走进去按“4”,电梯开始上升。在楼层按钮上方贴着的一张告示写着下周的采血计划。我看到这,又一个念头冒了出来……我母亲死了,就在此刻,在我乘这慢腾腾的运货电梯到四楼去的时候,尽管感到它不可能是真的。既然我已经作出了选择,她去了,我留下,我就应该来看她。这非常合情合理。

        电梯开了,迎面而来的是另一张招贴画,是一幅漫画,一只手指按在嘴唇上,下面写着“请安静,病人感谢您”。电梯间出去是左右两边的走廊,奇数号病房在左边。我顺着走廊过去。随着一步步走近,我的胶靴变得越来越重,我走到四七几房号以后就慢了下来,停在481和483房之间。我不能进去,汗像半冷冻的糖浆又冰又黏从毛孔中一注一注地渗出来,我的胃像湿滑的拳击套中的手那样揪在一起。不,我不能进去,我最好像个胆小鬼一样转身仓皇逃窜。我可以搭便车到哈罗镇,等明天早上再打电话给麦考蒂夫人,那时事情就比较好应付了。

        我正转身,一个护士从前面一个门中探出头来,那是我母亲的病房。“帕克先生吗?”她低声问。

        待了好一会儿,我几乎想否认,最后我还是点了点头。

        “进来,快,她正……”

        我预料到她会这样讲,但仍使我惊颤不已,双膝一屈,差点跪倒。

        那护士见我这样连忙跑过来,裙子簌簌作响,一脸惊慌,别在她胸前的小牌子写着“安妮·科里根”。她扶住我,解释说:“不,不是,我是讲镇静剂……她正要睡了。噢,上帝,我真蠢,帕克先生,她没事。我给她服了‘安比尔’,她正要睡着了,这才是我想说的。你不会昏倒吧?”

        “不会。”可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是否会昏倒,只觉得天旋地转,耳中嗡嗡作响,脑海中的影像如黑白电影般一幕幕在闪动,飞驰的车前面,在银色的月光下跳动的路,“你坐过过山车吗,兄弟,我坐了那鸟东西四次。”在我耳边回荡。

        安妮·科里根把我带到病房里,我看到了母亲。她一向很胖,医院的病房显得又小又窄,可她现在病得这么厉害,只能无助地躺在这病床上。她的头发现已花白,散开在枕头上。她放在床头的手像婴孩的手那么白。她的嘴角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扭曲,但脸色却腊白,双眼紧闭。当我身边的护士轻声呼唤她时,她的双眼睁开了,湛蓝美丽,这是她身上最年轻、最有活力之处。她茫然地睁了一会儿眼,然后才看到我。她笑着,想举起双臂。一只抬了起来,另一只颤抖着,抬起来一点,又落了下去,“阿兰。”她轻轻地叫我。

        我走上去,眼泪不禁流了下来。有张椅子在墙边,可我不想坐。我跪在地板上,张开双臂抱着她。她身上温暖洁净,我吻她的额边、脸颊、嘴角。她抬起能动的那只手,用手指轻抚我一边眼睛的下方。

        “别哭。”她轻轻地说,“没必要这样。”

        “我一接到贝斯蒂·麦考蒂的电话就赶来了。”我说。

        “告诉她……周末。”她用微弱的声音说,“这个周末我会好的。”

        “好的,别再说这个了。”我说着,抱紧了她。

        “车修了?”

        “没有。”我说,“我搭便车来的。”

        “哦,天哪。”她说。显然每个字都很吃力,但并不含糊,没有让我感到迷惑尴尬。她清楚自己是谁,我是谁,我们在什么地方,我们为何会在此。唯一说明她病了的是她的左臂。这让我感到莫大的慰藉。因为其他的担心都是斯托伯的恶作剧,也许根本没有斯托伯,那完全是场梦,只是伤感了些。既然我在她身边,跪在她床前,抱着她,闻着她身上残留的兰薇香水味,所以遭遇斯托伯用做梦来解释是十分有道理的。

        “阿兰,你的衣领上有血。”她的眼睛闭了下来,又慢慢睁开来。我想她一定觉得眼皮很重,就像刚才在走廊上我感到胶鞋很沉重一样。

        “我磕破头了,妈,没事的。”她的眼皮耷拉了下来,再慢慢睁开。

        “帕克先生,我想我们最好让她睡。”那站在我身后的护士说,“她今天已够戗了。”

        “我知道。”我再吻吻她的嘴角。“妈,我走了,明天还会再来。”

        “别搭便车……危险。”

        “我不搭了,我坐麦考蒂夫人的车,你睡吧?”

        “睡……我只能睡了,”她说,“今天在干活时,正从洗碟机里拿出碟子,一阵头痛,昏倒了,醒来……就在这了,”她抬眼望着我,“是中风,医生说不算太糟。”

        “你会好的。”我说着站起来握住她的手。她的皮肤还是那样光滑如浸水的丝绸,尽管是一个老人的手。

        “我梦见我们在新汉普斯尔娱乐园玩。”她说。

        我俯视着她,感到全身冷了下来,“真的?”

        “是啊,排队等着坐那能爬很高的东西,你记得那东西吗?”

        “过山车,”我说,“我记得,妈。”

        “你害怕了,我冲着你大骂。”

        “不,妈,你没……”

        她的手,握紧了我的手,嘴唇紧抿,这是她一向用来表示不耐烦的神情。

        “有,”她说,“骂你,还狠狠揍你,打你的后脖子,是吗?”

        “可能是吧,”我不想与她争辩,“这是你最常打我的地方。”

        “我不该打你,”她说,“天气很热,我很累,但你仍……我不应该,我只想说对不起。”

        我的眼角又湿了,“没关系,妈,那都是很久前的事了。”

        “你从未坐过。”她轻语。

        “我还是坐了,”我说,“最后我坐了。”

        她对我笑了起来。那天我们终于排到队伍的前头而我却胆怯了,她大声呵斥我,又狠狠地扇我的后脖子。此时她弱不禁风,和当时那个怒气冲冲、湿汗淋淋、孔武有力的妇人相差甚远。我想她当时一定看到某个等着坐过山车的人脸上侮辱嘲笑的神情,我记得她对那人说你看什么,很好看吗?在烈日下当她牵着我离开那里时,我哭哭啼啼,边走边揉着自己的后脖子,其实不很痛,她并没有那么重打我。而我记得最庆幸的是离开了那高耸着、飞旋着、尖叫着的过山车。

        “帕克先生,你确实该走了。”那护士催促我。

        我抬起母亲的手,吻了吻她的指关节。“明天来看你,我爱你,妈妈。”

        “我也爱你,阿兰,对不起,过去我常常打你。我再也不会打你了。”

        但已经又打又骂过了,一切都过去了。我不知道如何告诉她我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我能体谅她。这是我们家的秘密,彼此只可意会。

        “妈,我明天来看你,好吗?”

        她没应,眼皮又耷下去,这次不再张开了,胸脯缓慢均匀地起伏着。我从床边后退,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在走廊上,我问那护士:“她会好起来吗?真的会吗?”

        “没人能肯定,帕克先生。她是努奈里大夫的病人,他是个好大夫。明天下午会在这,你可以问他。”

        “那你的看法呢?”

        “我想她会好的。”那护士顺着走廊领我到电梯间。“她的心电信号仍很强,所有迹象表明只是轻微中风。”她皱了下眉头,“只是她要改掉一些习惯,当然是指在饮食、生活方面……”

        “你是指抽烟?”

        “啊,是的,只能戒了。”她说得轻松,似乎要我妈戒烟就像把一个花瓶从房间移到大厅那么容易。我按了一下电梯的按钮,刚才那个电梯的门立刻开了。探访时间结束后,医院里冷清了许多。

        “谢谢。”我说。

        “没关系。对不起,刚才吓着你了,我那么说话真的是很傻。”

        “没关系,算了。”我说,尽管我认为确实如此。

        我进了电梯,按了电钮。那护士抬起手对我微微挥了挥。我也挥了挥手。电梯门在我们之间合拢了。电梯开始下降,我看着指背上的掐痕,心想我真是没用的东西,没用之极,即使那只是个梦,我也真他妈的没用。带走她,我对斯托伯说。她是我母亲,可我还是说了,带走她,别带走我。她含辛茹苦地把我养大,在烈日下,在小小的新汉普斯尔娱乐园飞扬的尘土中陪我排队等坐过山车,而在最关键的时刻我却毫不犹豫地说带她走,别带我走。胆小鬼、懦夫、真他妈的胆小鬼。

        电梯门开了,我走出来,走到垃圾篓边掀开盖子,那徽章仍在里面,丢在人家残留着咖啡的纸杯中。“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的字依然可见。我弯下腰飞快地拾起落在咖啡残液中的徽章,在牛仔裤上擦干净,放到口袋里。看来把它扔掉是错误的。它现在属于我,不管是幸运物还是不祥之物,反正是我的了。我走出医院,经过伊婉时向她轻轻挥手致谢。屋外皓月当空,一切都沉浸在冷漠凄迷的月光中,我一生从没有像此时这样心力交瘁。我希望能再选一次,我愿作出不同的选择。说起来好笑,如果正如我所预料的她死了,我也许会接受。至少事情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在城里没人会载搭便车的人,那绑疝气带的老头这么说。有几分真实呢?我走在贯穿路易斯顿的大街——有36个街区的里斯本大街和9个街区的肯内尔大街上,经过所有的自助酒吧,里面的自动点唱机放着弗里吉尔、ad/dc乐队和雷德·杰皮林的法语老歌,从头到尾我始终没伸出手竖起拇指。没有人开车经过,情况似乎不妙。我到德姆斯大桥时已经11点多了。可一到哈罗镇的地界,我遇到了第一辆车,手一伸它就停了。40分钟后我已在屋后棚屋门边的红色手推车下面摸索家门的钥匙。再过十分钟我就躺到床上了。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独自在这个房子里睡。

        第二天12点15分时电话铃声吵醒了我。我想可能是医院打来的,医院的人会告诉我说我母亲病情急剧逆转,几分钟前刚过世,深表难过。但一接电话才知道只是麦考蒂夫人想知道我是否在家里,以及我昨晚看望我母亲的事(她问了我三遍,第三遍快结束时我开始感觉像谋杀案中的罪犯被审问一般)。她还问我下午是否坐她的车去医院看望我母亲。我告诉她这太好了。我挂上电话走出卧室,卧室门边有面落地镜。镜子里是一个胡子拉碴的高高的年轻人,腆着小肚子,只穿着一条宽大的内裤。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你不能再神经兮兮的了,老兄,今后不要再每次电话响就以为是有人报丧。”

        就算我会不由自主地这样想也没有关系,时光会使记忆模糊,时光总会使一切……但奇怪的是昨晚的事仍然历历在目。我仍记得斯托伯反戴的帽子下面的俊脸,耳朵上夹着的卷烟,吸烟时,烟从他脖子上的断缝里渗出来,他讲的卡迪拉克贱卖的故事仍萦绕在我耳边。时光将会使记忆模糊,但并不是一时半刻。而且我还有那个徽章,它仍在我堆在浴室门边的衣服上。这徽章是我昨晚的纪念品,并非每个经历鬼故事的勇者都能从中得到证明其真假的纪念品吧?

        房间的角落有一套旧立体声音响。我翻着旧磁带想找些带子在我刮胡子的时候听。我找到了一个标有民歌集萃的磁带,把它放入机子中。这个磁带是我在读高中时录的,几乎记不起里面有什么歌了。一听才知道是鲍伯·戴兰哀唱纪念海蒂·卡罗寂寞离世、汤姆·帕克顿吟唱思念散落各方的老友,接下来是大卫·范·罗克开始唱他的可卡因布鲁斯。当他唱到第三节中段时,我还在刮胡子,“我大口猛灌威士忌和杜松子酒,喝得肚子胀胀的。”大卫粗声粗气地唱着他的歌,“医生说它将毒死我,但没说什么时候。”啊,这就是答案。一种犯罪感让我臆想我母亲将马上死去,而斯托伯也从未纠正我的这个臆想。当时我从未问过此事,他怎么纠正我?但很清楚,这个臆想显然是错的,我母亲并不是马上就会死去。

        “医生说它将毒死我,但没说什么时候。”大卫还在重复着。

        老天,我为什么要责备自己。我的选择违反了自然规律了吗?儿女不是通常都比父母活得长吗?那狗娘养的想吓我,陷我于不义,但我不是就不买他的账吗?我们最后不都坐了过山车吗?

        你不就想不受良心的谴责吗?找个方式为自己开脱吧。也许你的想法是对的……但当他要你选择时,你选了她,老兄,你选了她,这就无法开脱了。

        我睁开眼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我已选过了。”我说,我不很相信我会作出这样的选择,但最终我想我会相信的。

        麦考蒂夫人和我去看我的母亲,她已好了些。我问她是否记得昨晚梦见在雷科尼亚的惊悚园。她摇摇头,说:“我几乎记不起你来过,昨晚我非常困,怎么啦?”

        “没事。”我说,亲了亲她的额边,“没什么。”

        五天后我母亲出院了。出院后一小段时间,她走路一瘸一拐的,但很快就恢复正常了。一个月后她又回去干活了,先是只上半天班,但后来就上全天班,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也回校读书,还在奥罗诺市闹市区的一家比萨饼店找了一份临时工。赚的钱虽然不多,但够付我的修车费,这让已我感到很满足。从那以后我就不爱搭便车了。

        我母亲想戒烟,坚持了一小段日子。4月份的一天早上,学校放假,我回到家里发现厨房里又像过去那样烟雾缭绕。她羞愧而又不服气地看着我。“没办法,”她说,“我知道你要我戒烟,我也应该戒,可不抽烟我的生活就像缺了什么似的,没有东西可以填补。我只能后悔,当初不该抽烟。”两周后,我大学毕业了,我妈病又发作了,还好不严重。医生对她发出严重警告后,她又想戒烟了,戒了一段后体重就增加了50磅,却又开始抽烟了。正如《圣经》上所说的“本性难移”,对此我深信不疑。幸运的是我第一次找工作就在波特兰找到了一个相当好的工作,我打算让我妈不要再出去干活,但刚开始很难说服她。

        我也许最终会不耐烦地放弃对她的劝说,但我现在有坚定的信念去瓦解她的固执。

        “你应该赚钱过自己的生活,不要管我。”她说,“阿兰,总有一天你要结婚,别把钱花在我身上,要花在你自己的生活上。”

        “你就是我的生活。”我亲着她说,“不管你接不接受,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最后她接受了我的劝说,不去干活了。

        从那以后,大概有七年,我们过着平静祥和的生活。我没有和她一起住,但几乎每天去看她,我们常常打牌,用我给她买的录像机看录影带,过着欢乐的日子。正如她常说的:我们有一屋子的欢笑。我不知道这几年是不是欠了斯托伯的,但确实享受了天伦之乐。我遭遇斯托伯的那晚在我的记忆中如梦魇般滋长,永不褪色,就如我一直预料的那样;那晚的每件事,从那老头叫我对着秋月许愿到斯托伯的手在我衬衣上乱摸给我别上那徽章,一幕幕仍清晰地留在我的记忆中。有一天,我找不到那枚徽章了,我想起搬到伐尔茅斯的小公寓时,我把它放在床边桌子的第一个抽屉里,和两套袖扣、一枚上面印着“比尔·克林顿,安全萨克斯总统(安全萨克斯总统,原文为:safe saxpresident,sax是乐器萨克斯管。“sax”和“sex(性交)”的发音很相似,意指克林顿的性丑闻。)”的政治徽章放在一起,可现在它不见了。过了一两天,电话铃响起,我一接就明白电话那头的麦考蒂夫人为什么哭泣。她所带来的噩耗正是我一直隐隐预料的: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葬礼结束后,守灵者和排着长队的送葬者散去了。我回到哈罗镇的小屋,在那里我母亲度过了她最后的几年,在那里抽烟,吃甜粉炸圈饼。我们母子相依为命,如今只剩我了。

        我清点她的个人财物,把人死后要处理的文件放在一边,稍后再处理,先把要保留的物品放在一边,不要的、给慈善机构的物品放在房间的那一边,然后装箱。快整理完时,我跪下来看看她床铺底下还有什么东西,却发现它在那里。我一直在找而却不承认自己在找——那枚尘封的徽章,印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我把它紧握在掌心中,徽章的别针扎进我的肉里而我却把它握得更紧了,在疼痛中体验辛酸的快感。再摊开手,我泪眼蒙眬,徽章上的字变重了,互相叠在一起,发着微光,看起来像没戴眼镜看立体电影似的。

        “满意了?”我质问这静谧的房间。“够了吗?”当然是无人应对。“你到底想干吗,到底为什么?”

        仍是无人应对。为什么这样?你在排队等待生活,就这样。你在月光下排队,在充满邪气的月光里许愿,你排着队,听他们在过山车里尖叫,他们花钱受惊,花钱坐过山车总是钱有所值。也许轮到你时你却害怕得跑了。两者效果是一样的。虽然生活应更丰富多彩,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现实生活中,你只能: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带上你的徽章,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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