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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世界上最罕见诡异的蝴蝶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卷发,特别是洗过头后,卷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我这样小家碧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的想疼爱。

        第25节:冰淇淋恋爱了(1)

        冰淇淋恋爱了六月,栀子花开了,大朵大朵的白。我和阿朵手挽着手,在校园这香香的夜色里漫步。阿朵跟我说起一个她才看来的笑话,我笑得拼命捏她的胳膊。她在路灯下停下脚步,看着我,正儿八经地说:“冰淇淋,你不能笑哦,你笑起来,连月光都会化掉呢!”“嘴甜。”我说,“要化也要先在你嘴里化掉才对。”阿朵唏里哗啦地笑。笑完了又说一句跟我说过千百次的话:“冰淇淋我们谁也不要恋爱好不好,不然留下的那个好孤单的。”“放心。”我说,“我才不会晚节不保。”“我当然也不会。”阿朵说,“不过毕业后我就要和你比赛了,看谁先嫁出去!”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卷发,特别是洗过头后,卷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我这样小家碧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的想疼爱。我们一见如故。在我们班上,也只有我和她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别的女生和男朋友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和阿朵往往是在宿舍里恶狠狠地下着象棋,谁输了,都会急红了眼,扭着对方非再来一盘不可,直到终于有一方心服口服无心恋战才罢休。四年来,我和阿朵之间形影不离无话不说,亲密的友情令别人羡慕得发酸。但我和她之间也有些绝口不提的往事,那就是关于凌。我想我和阿朵是同一天爱上凌的。凌是我的老乡,比我们高一届,也是我们校乐队的主唱。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唱起歌来特别的有味道。我对流行歌曲并不是太精通,阿朵却是对各路歌手如数家珍。那一次老乡聚会我带着阿朵一起参加,凌一开场就抱着吉它来了一首罗大佑的《乡愁四韵》:“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那酒醉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时我们刚大二,虽不算是新生,但这思乡的歌还是妥贴地呵护了我们愁肠百转的乡愁。那夜的阿朵显得奋外的兴奋,看着凌的眼睛像夜空里亮晶晶的星星。可是凌先请我跳舞,他比我高好多,我在他的怀里非常的不自在,本就生疏的舞步凌乱而狼狈。凌说你叫倪冰对吧,我点点头。凌说早就知道有一个叫倪冰的漂亮的小学妹,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这之前没有男生这么夸过我,我疑心凌对所有的女孩都是这般的甜言蜜语,但我又有些喜欢他这样的甜言蜜语,他带着我跳舞的时候,阿朵正在唱一首王菲的歌,那歌词很有意思,“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爆米花好美……”

        第26节:冰淇淋恋爱了(2)

        凌在阿朵的歌声里问我说:“那女生好像不是我们老乡?”“对,是我好友。她跟我一起来玩的。”“她的头发就像爆米花。”凌批评说。“你没听她正唱,爆米花好美?”我呵呵地笑着说。“还是你这样的女孩我喜欢。”凌的唇边扬起一丝微笑,“她俗气了些。”“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朋友,”我推开他说:“也完全不必喜欢我。”“哦?”他又一把拉过我说:“好啦好啦,我承认爆米花好美好不好?我可不能让冰淇淋流泪!”一个很懂得哄女生的男生,且帅气。我真的是有一点动心。完了他又请阿朵跳舞,我在闪烁的灯光下看阿朵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娇笑,想必凌一定也是讲了什么让她开心的话了,凌也笑得很舒心,把阿朵搂紧了一些。我听到我心里微微失落的叹息。但我不允许自己有不快乐。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阿朵会和凌恋爱了。因为阿朵老在我面前提起他,而且每个周末都拉了我和她一起去看校乐队的彩排。确切地说,是去听凌唱歌。凌唱着那些情歌的时候常常会用眼睛看着我们笑。阿朵也看着他笑,头一点一点地合着拍子。我却常常不知不觉地别过头去,不敢看他。终于有一次,凌从舞台上下来,邀请我们晚饭后一起去喝茶,我找了借口说去不了,凌当着阿朵的面说:“怎么?怕我吃掉你?”阿朵哈哈大笑说:“你别小看冰淇淋,她胆可大着呢。”“是吗?”凌转头对阿朵说:“我看你胆子比她大得多。”“看对了,”阿朵说,“她不敢去我敢去!”那晚我去了姨妈家,阿朵独自赴约,穿着她心爱的蓝色长裙。也许是预感到有什么样的故事会发生,她的脸一直红红的。分手的时候,她就那样脸红红地对我说:“冰淇淋你还是不要去你姨妈家了,陪我一起去好么?”“不好啊,”我说,“我要是真去了你又会嫌我多余了。”“不会不会!”阿朵说:“你永远也不会多余。”但她到底也没有坚持,最终还是自己去了。我坐在姨妈家的沙发上恶狠狠地啃着一个苹果,想像阿朵和凌坐在学校门口那间叫“蓝月”的灯光幽暗的茶坊里说着那些暧昧的话,命令自己不许伤心。可是苹果没啃完就接到阿朵的电话,她在那边哭得气喘吁吁。我问她为何?阿朵直骂凌是猪,请了她喝茶,却在茶室里和另外三个男生打扑克牌,完全把她晾在一边。“你快来,”阿朵说,“来替我教训你老乡。”听不得阿朵哭,我心急火燎地赶回学校,阿朵在公车站牌下等我。一见我就扑到我怀里来,双眼红肿,低声说:“冰淇淋我自尊伤透了。我再也不要见人!”

        第27节:冰淇淋恋爱了(3)

        我把阿朵安顿到宿舍里,这才出去找凌,凌果然还在“蓝月”打牌,见了我,有些吃惊地站起身来,和我一起走到室外。我问他说:“你可过份?”“如果是你,”凌说:“待遇会不同。”“不稀罕。”我说,“你伤害我姐妹,就得向她道歉。”“行。”凌说:“你说什么都行。”“那么不打牌了,”我说,“跟我去宿舍哄她。”“你想好了?”凌说,“你确定?”我恨他的这种腔调,转身欲走,他却一把抓住我说:“好,我跟你去。”“不用了,”我冷冷地甩开他说:“要是没心思,请看在老乡的份上,下次别再拿她开心,OK?”“那你何以为报呢?”“如果你一定要,那就是一耳光。”“冰淇淋你一点也不像个女孩子,你心肠真硬。”他说。“但是我心肠好,这一点比你优秀。”“我喜欢心肠好的女孩,可是老是躲我远远的。”凌说,“我希望有机会对她说点什么,你看好不好?”我真怕他说出点什么来,赶快转身跑掉了。不管怎么说,我讨厌他让阿朵不开心。其实更重要的是,我不相信凌这样的男生会为谁而停留,他踌躇满志,爱情永远只能是调味品,我才不会上当。没想到第二天凌真的来道歉,油腔滑调的说了不少好话,我说你说再多也没有用啊,最好是唱首歌,凌就真的唱,好几首歌串来串去的逗阿朵开心,阿朵生气之余总算有些安慰,但看得出,她伤得不轻,笑容总是牵强。我悄悄地走开,心里渴望凌能更多的安慰阿朵。我在楼梯的拐角处掉了一颗眼泪。但我飞快地擦去了它,没人有看见。那天夜里,阿朵躲到我的小床上来,把头埋在我的胸前,对我说:“他不会爱我,我死了心了。”“为什么?”我心里一颤。“他说他谁也不会爱。”阿朵说,“我想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我们不现实。所以不愿意游戏爱情吧。”“我要也是你们的老乡多好。”阿朵最后叹息说:“好不容易遇见爱情,却只能放在心里。”她卷曲的长发散在我的手臂上,疲倦地睡着了。以后凌不再约我们,我们也很少再去看彩排,彼此见面的机会不多,比如偶尔是在食堂里,然后他会喊住我们说:“冰淇淋,爆米花,今天想吃什么?”阿朵一般会回嘴说:“想吃什么你请么?”然后他会说:“请,请到倾家荡产在所不惜!”他走后,阿朵就对我说:“此人八面玲珑,没一句真话。”不过凌还真请过我们一次,那是他毕业之前,请了满满的一桌。他没有回老家,而是在离这里不远的一座城市谋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职业。我们一起祝贺他,那晚他多喝了一些酒,手放到我的肩上来,叫我“冰淇淋小妹。”并对别人说:“要照顾好我的小妹老乡和她的好朋友,我走了,她们要是在学校受委屈,我可饶不了你们。”

        第28节:冰淇淋恋爱了(4)

        阿朵有些伤感,眼睛湿湿的,我则飞快的把他的手推开了,冷冷地说:“多谢关心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己。”那天晚上女生宿舍的楼下突然传来很优美的吉它声。那时我们刚刚梳洗完毕躺上床,那吉它声就完美无缺地从窗口飘了进来。阿朵扑到窗口,然后我听到她压低声音的尖叫:“凌,是凌!”真的是凌。他的歌声对我,其实已经是那么的熟悉。凌在唱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下的人在等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里的岁月声谁不知不觉叹息叹那不知不觉年纪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早晨你来过留下过弥漫过樱花香窗被打开过门开过人问我怎么说你曾唱一样月光曾陪我为落叶悲伤曾在落满雪的窗前画我的模样那些飘满雪的冬天那个不带伞的少年那句被门挡住的誓言那串被雪覆盖的再见……夏天的月光弱弱的,像轻纱一下地笼罩在他的身上,从四楼往下看,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整个女生楼都沸腾了,有女生冲进我们的宿舍对阿朵喊道:阿朵你真是好福气啊,八十岁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有人这样向你表达过爱情。阿朵在那样的歌声里痛哭失声。但是她没有下楼。我也没有。凌唱完后就起身走掉了。我坐在我的小床上抱着腿,心却一路追着凌的脚步而去,月光一下子变得扑天盖地,但我没有表露伤感和激动的机会。全世界除了凌,只有我知道,那首歌其实是唱给我的。我有把握。凌那么骄傲的男生,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坦露真心。我不是不感激,但是我无能为力,我和他之间,跟阿朵和他之间一样的有缘无份。凌走后就一无消息,整整的一年,我和阿朵再也不提他,仿佛从来不认识他一般。别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就关在宿舍里下棋,阿朵再也不唱那首叫做的歌,冰淇淋不再流泪,爆米花也没心情好美。爱也好,恨也好,我知道我们都想念凌。但是我们都不说。我安慰自己说,其实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他命中注定不属于你的生活,温柔地出现,然后硬生生地从你的生命中抽离,不再有一丝一毫的关联。对于这样的人,是没有必要去疼痛的,因为他感觉不到你的疼痛,这样的疼痛也就毫无意义可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radio里听到了凌那晚唱的那首歌,才知道那首歌叫《月光倾城》,原唱是老狼。我有些要命的恍惚和怔忡,歌的旋律直击我心,对于不谙流行音乐的我,那只听过一次的歌感觉却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我瞒着阿朵,千方百计地要来了这首歌的歌词,细细地抄好,放在我的枕头下面,夜夜枕着它入眠。

        第29节:冰淇淋恋爱了(5)

        就是这样的回忆,其实也挺好。别的,我真的不想要求什么了。我没有想到会和凌重遇。那是在我们毕业的前一天。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炽热的阳光无孔不入。我和阿朵买了一大瓶的防晒霜,从脸和脖子一路抹到脚丫子。离愁别绪像夏日骄阳一般折磨得我们不得安生。阿朵比我幸运,她在方的父母已经替她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我高不成低不就,只能待业等待机会,心情一直处于低谷状态。阿朵说:“冰淇淋我有个好主意,我们去买两条一模一样的裙子来穿,回家的时候一穿这裙子就想到对方,顺便也可以享受一下大商场里的冷气。”“好。”我说。当我们穿着一色一样的大花裙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太阳不再那么的毒,运气好的时候还能享受到一阵凉风。就在学校的门口我们碰到了凌,他背着一个背包,风尘仆仆的样子。看到我们非常的开心,说:“看看你们俩,真恨不得是孪生姐妹才开心。”我疑心是梦,可他却是那么真实地站在我们的面前。“怎么了?”凌笑笑地说,“不认识我了?”“你还活着?”憋了半天,我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和我相比,阿朵则显得要沉静许多,她微微地笑着,然后说:“欢迎,晚上我们请你吃饭。”“我请。”凌说,“我请你们去香格里拉。”“也是,”阿朵说,“你现在比我们有钱。”我和阿朵就那样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和凌到了酒店,服务小姐很奇怪地看着我们。凌幽默地说:“别看了,双胞胎各自长变了形。”小姐笑得差点打翻酒瓶。其实我们和凌并不算很熟悉的朋友,就算有些什么样的感觉,也从来没有说破过。再加上这么久不见面,吃饭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显得有些生疏和尴尬。冷场了半天凌问起我工作的事,我说还没有着落呢,最好别提这个,要么我们说点别的。“那么说什么?”凌问我。阿朵埋了头笑,然后抬起头来对凌说:“说我们一直没来得及说的,爱情,好么?”阿朵的神色真是勇敢极了,凌的回答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好。”我故做轻松地一眨眼说:“你们可嫌我多余?”“还真有一点。”阿朵拿筷子打我的手。凌却说:“不多余,不多余,至少,你要做见证人的么。”我脸上拼命的笑,心却酸酸地疼起来。阿朵一把揽过我说:“乖乖冰淇淋,我们来喝酒。今夜我们不醉不归哦。”“好好好。”我说。那天晚上我好像喝了很多的酒,说了些什么话我也不记得了,当我再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宿舍的小床上。上铺空了,阿朵正在收拾行李。我记得,她的火车应该是中午十一点,我还要在姨妈家住上十几天,等待一个有一丁点可能的就业机会。如果不行,再回老家。

        第30节:冰淇淋恋爱了(6)

        我头还是有些疼,睁着眼呆在那里看阿朵忙碌。看了半天,忍不住问:“凌呢?”昨晚的事我真的是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在楼下。”阿朵说,“一会儿送我去车站。”“他专程来送你的吧?”我撑起身子,装做若无其事地问道。“也许是吧。”阿朵诡秘地一笑说:“看来我魄力还真是不小呢。”“废话哦。”我说,“可是你要回老家,你们怎么办?”“那有什么?”阿朵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冰淇淋你还记得我跟你打过的赌么,看我们毕业后谁先恋爱,你说我这算不算是赢了?”“当然算。”我说。凌果然等在楼下,白天里认真地看他,发现他成熟了不少,和学校里的那个他其实已经判若两人了。但还是有棱有角的那张脸,还是让我有不敢注视的喜欢。我想起很早以前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话,那句话大意是说爱上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分钟,可是忘记却需要长长的一辈子,看来真是这样的啊。我知道这一次是阿朵让他回来的,阿朵总是比我勇敢,即然忘不掉就努力地去争取,所以她可以得到想得到的任何东西,也可以比我幸运。想到这里我沮丧极了,至少昨晚不该喝醉,那么还有机会听凌唱那首叫《月光倾城》的歌。站台上,我和阿朵哭得像两个泪人儿,凌拎着大包小包,有些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们。终于哭够了,火车也快开了。阿朵跳上车,我在窗口和她依依不舍的握手,落入我手中的,是一个蓝色的信封。车开了,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阿朵的信,四年来,这还是阿朵第一次写信给我呢,只是那纤细的笔迹我再熟悉不过了:亲爱的冰淇淋: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你的身边(这话真老套耶,不过你原谅我吧,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文笔)。更要原谅我的是,我是一个那么粗枝大叶的好朋友,让你无端的,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和折磨。不过,我已经将功补过了,不信,你往身后瞧瞧?我只是把你放在枕头下的歌词寄给了他而已,其它的,我可什么也没说,嘻嘻。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你是如何真正地爱着我,这份友情是我今生今世也丢不掉的美好财富。我真的愿意输给你,真的愿意。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双双赢来幸福。你说,是吗?恋爱吧,冰淇淋!没有我的日子,你保重。有他在你身边,我放心。永远爱你的爆米花我转过头,在火车的轰鸣声中,凌正把手插在口袋里,朝着我微笑。

        第31节:爱情本是独角戏(1)

        爱情本是独角戏夏天到来之前,宝意并没有想到自己会谈恋爱。和夏天一起来的,是一个叫夏之平的男人。那天宝意正在办公室打一份文件,电脑突然死机了,宝意对着它一阵怦怦的乱拍,就听见身后响起一个浑厚的男中音说:“请爱护公共财物!”宝意回过头去,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个子不算高,且瘦,但穿着考究,有很坏坏的笑容。“我的电脑!”宝意讨厌他多事,不满的说:“我知道怎样让它听话!”“你的电脑?”那人加重语气地问。宝意听懂了他的意思后有点脸红,强辞夺理地说:“我在用,使用权是我的!”男人笑笑,没多话,走开了。五分钟后宝意才知道,他是公司新来的主管,33岁,名叫夏之平。之后的日子,宝意多少有些提心吊胆,好在很快发现,夏之平并不是一个难处的上司,做事一是一,二是二,从不拖泥带水。对人也和气。来的第一个周末就请全公司的人去吃饭。宝意虽生怕活泼,但刚从学校毕业,还是乖乖女,并不懂得应酬。几大桌的人坐着吃饭,就觉得别扭。刚好那天夏之平坐在她边上,很体贴地替她夹菜,大家都说夏总细心,嚷着宝意敬他的酒,宝意从不喝酒,左右为难,还是夏之平为她解的围,说:“小姑娘,别为难她了,我喝一杯就是!”说完一杯酒慷慨下肚。宝意心存感激,明白他是一个懂得疼女孩的男人,忍不住悄悄地多看他两眼。吃完了饭就是唱卡拉OK.宝意的歌倒是唱得不错,在众人的推搡下唱了一首张清芳的《花雨夜》。很有意境的一首歌,只是不适合那天吵吵嚷嚷的气氛。最后好象只有夏之平一人在认真的听,一边听一边漫不经心地抽着烟,宝意的眼神匆匆而慌乱地掠过去,就被他听歌时专注的神情俘虏了。那之后,宝意就常常失眠。每晚躺在床上,盼着天一点点亮起来,可以穿着自己心爱的蓝裙子去上班。多打几份文件是最好的,可以拿到他的办公室去给他签字。单恋一个人的时候,他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都会让人心动。夏之平的手指很细长,签起名来很有气质,有一次宝意就看得呆了过去。以至于夏之平把文件递回给她的时候竟忘了接。“你怎么了?”夏之平问:“最近脸色都不太好啊!”“是吗?”宝意慌忙掩饰说:“可能是太累了!”“那我放你三天假?”“不要了……”宝意并不领情,拼命摆手。夏之平就很开心地笑了:“放假不要?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小姑娘。”“夏总多发奖金就是!”夏之平虽在笑,眼光却是锐利。他又叫她小姑娘,宝意就心慌意乱了,真怕他看出点什么,赶紧拿着文件笑笑地走开了。

        第32节:爱情本是独角戏(2)

        不过宝意人虽不大,工作是做得相当出色的。这一点夏之平看得清楚,总是在公开场合称赞她,开会的时候也忘不了肯定她的成绩,宝意在公司的地位也在悄悄地上升着。除了暗恋,宝意对夏还有一份感激之心,在这个是日渐冷漠的红尘世界,知遇之恩也算是大恩吧!如果是故事,有了开始,就注定要有它的过程和结局。所不同的是高手可以让故事朝着自己所想的方向随心所欲地发展,比如夏之平这样的男人。而象宝意这样不经世事的女孩,就只有听任故事的摆布了。那天是意外,临下班了突然冒出一大堆事来,宝意只好饿着肚子埋头苦干。等到干完出来,天早在不知不觉中黑了,还落着不大不小的雨,初秋的雨已有些微凉,宝意只着一条薄裙,又没带雨披。打的吧,自行车又不知该放在哪里好。只好无措地在公司的门口踟蹰起来。夏之平就是那时从电梯里出来的,原来他也没走。看着宝意,他说:“回不去了?”“是啊!”宝意说:“雨太大了,我等会儿!”“走,我开车送你吧。”宝意拒绝说:“不用了,自行车不骑回家晚上会丢的!”“丢了我赔!”夏之平说:“你要是感冒了我可赔不起!”没听过男人的甜言蜜语,宝意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走啊!”夏之平说完,便一把拉过她,把身不由已的宝意带上了他的平治。然而夏之平并没有直接把宝意送回家,而是带她去了一家很雅致的日本餐厅。他的理由很站得住脚,你为我加班,我请你吃饭。宝意也就没有推。餐厅里若有若无地飘着松隆子的歌——爱在樱花雨纷飞,那是宝意很中意的一位日本歌手。看着坐在对面的夏之平,成熟的有轮廓的脸庞。听他对自己说:“你要多吃点,你太瘦了!”宝意就不知不觉地掉到了平日常看的言情剧的情节中去,幸福得不能自拔也不想自拔了。吃完饭出来雨小了不少,细细渺渺地落着,不经意就会觉得是停了。夏之平对宝意说:“好天气,陪你漫步花雨夜,如何?”“好啊!”宝意也大胆起来:“夏总若愿意我奉陪到底!”说完宝意就有些后悔,若真是玩火,自己哪里是他的对手?但戏已经上演,就算不是对手也得演下去不是?好在那天什么也没发生。散了一会步夏之平就送她归家。一路上彬彬有礼。可宝意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时,却总觉得什么都发生了一样。这种精神上的被占有让宝意对这份虚幻的爱情充满了无限的向住和追求。甚至满心欢喜地想象起公司其它人会有的暖味的眼神来。只是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去单位,发现————自行车竟然真的丢了!

        第33节:爱情本是独角戏(3)

        是才买不久的新车,宝意多少有些沮丧。跟同事说起时就把小偷狠狠地骂了一气。宝意生起气来时说话又快又急,象炒豆子。看夏之平拿着公文包从她的办公室经过,宝意赶紧闭了嘴。下班之前桌上的电话响了,竟是夏之平打来的,只说了六个字:“宝意,晚一点走!”宝意来不及哎一声,他的电话就挂掉了。等到大家都走了,宝意坐在办公桌前无心无绪地敲着电脑,夏之平那边迟迟也没有动静,宝意就疑心自己听错了电话,又不敢去那边看看,不知所措地要命。等待的那十分钟就象是过了十年。终于等到他来,带着宝意到楼下,宝意看到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捷安特的新款,很时尚也很好看。“赔给你的!”他说:“我说话一向算数!”“那怎么可以?”宝意尖声地叫起来:“不可以不可以!”“你不收我炒你!”夏之平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让你疑心他说的话是真的。宝意有些怕,不知该说什么好,想了半天。终于鼓足勇气说:“炒就炒吧,反正我不能要!”一边说一边眼泪就下了。这可是夏之平始料未及的。当然宝意也不想在他面前哭,给人看见不知象什么话。再看看四周无处可躲,只好一转身住楼上跑去,一口气跑回自己的办公室,坐到自己的位子上,喘了喘气,这才把头埋下去继续哭。直到身后传来夏之平的轻笑声:“你真是个孩子,我们公司当初为什么要招一个孩子?”宝意不理,继续哭。夏之平突然从身后揽起了他,把她一把扳了过来,近乎蛮横地说:“你再哭,你再哭我吻你!”两人隔着很近的距离,宝意清晰地看到他左眼角边的一颗淡淡的黑痣,吓得全身发软,哗地一下闭上了眼睛。但夏之平并没有真吻她,只是很温柔地替她擦去了脸上的泪水。骑着夏给的车回家的时候,宝意有一种委委屈屈的失望。他知道夏之平是有家庭的男人,还有个4岁的孩子。但是我完全可以不在乎啊,宝意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可以,哪怕只是演一场戏,有这样的对手,也是幸运啊!宝意知道自己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又没有多的乞求,想来是值得夏疼爱的。不过夏之平是老江湖,在之后与她相交,举手投足之间也不露丝毫痕迹。宝意就不同了,每一天上班,心里盼望,眼睛张望,设想着无数和他之间波澜壮阔的爱情情节。遗憾的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夏也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表示。宝意思忖再三,终于决定主动出击。那一天还是送文件到夏的办公室。文件递上的时候,宝意说:“夏总,我想请你吃顿饭,可以吗?”“哦?”夏之平抬起头来,温和地看着她说:“为什么?”宝意没想到他会问为什么。憋了半天后说:“我想谢谢你对我的关心!”“应该的啊!”夏之平说:“你不要客气了!我心领就是!”被拒绝后的宝意也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出他的办公室的。女孩的自尊往往比命还重要,那一整天,宝意浑浑噩噩,简直连去死的心都有。第二天就听到夏之平升职的消息,要调走了,到总公司任副总,听说是有史以来公司最年轻的副总。大家都争先恐后地祝贺他,语气里都有些恋恋不舍。宝意看看桌上的日历,夏之平和他在一起工作的时间,刚刚是一百天。夏走的时候和每一个人握手,说是自己也没想到会走,走得匆忙,欠大家一顿告别宴,一定会补上。快轮到和宝意握手的时候,宝意悄悄地溜到了洗手间。再回到办公桌前的时候,已是人去楼空,曾有的往事连个背影也没留下。宝意恍然大悟夏对自己的冷淡。如果夏不是要调走,宝意安慰自己说,故事该是别样的一种结局吧。强打起精神来工作,电脑竟然又死机了!想起和夏之间的初识,宝意的心里落起大雨来。终于明白,自己的爱情原来至始自终只是一场独角戏,演出了相聚和别离,对手始终只是自己而已。

        第34节:我不是鬼马的妹妹(1)

        我不是鬼马的妹妹其实我老早就知道鬼马,并且和他熟。他是我们中文系的才子,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滕飞。写得一手好诗,还有副不错的歌喉。是很多女生心仪的对象。就这样一个人,偏偏叫自己鬼马。鬼马他的网名。不过我们系的人都知道,鬼马就是滕飞。久而久之,相熟的人也不叫他真名了,鬼马鬼马地乱叫一气,他也喜欢,乐呵呵地应。当然我还是叫他滕飞的,正儿八经地叫。当我把系报的第一稿交到他手里的时候我说:“滕飞主编,你审审吧。有不妥之处尽管讲!”“怎么会有不妥?”滕飞说:“你做事我不知有多放心!”油腔猾调。都是聊天室里练出来的。不过我不吃他那一套,笑也没舍得笑一个,摇摇马尾走开了。但是鬼马老烦我,系报的事啦,艺术节的事啦,好象我多有能耐似的。最要命的还不是这些,有一天,鬼马把我拦在了食堂的门口,文绉绉地说:“佳颖,师哥请你帮个忙可行?”“不行!”我疑心他有诈,一口回绝。“这么小气?我可是诚心的。”鬼马做出一副真诚样。“那你说说看,什么事?”我多少有点好奇。“聊天室里有个妹妹快把我缠死了,你帮我吓走她?不然我没法玩!”“怎么吓?”我没好气地说:“她连鬼都不怕!我可没那本事!”

        第35节:我不是鬼马的妹妹(2)

        “哈哈哈!”鬼马说:“周六下午做我半天的网上情人,代价是一张萧亚轩的原版CD.成不成交?”他连我喜欢萧亚轩都知道,看来是有备而来。反正周六也没事,我想了想,点点头说:“CD先送到我手里。不然免谈!”他二话没说,喜滋滋地走了。周六的时候我如约来到网吧,鬼马早就占好了两个相临的位子,还为我备好了可乐。我问他:“我用什么名字?”他想了想说:“鬼马夫人?”我狠狠地踹他一脚,踹得他差点跳起来。终于老老实实地让步说:“那就叫鬼马的妹妹好了!”看在萧亚轩的份上我依了他。聊天室里认识他的人还真不少。不少人向他问好。鬼马对我甚是殷勤,又是倒茶又是请坐又是送花,我这个妹妹很快也成为受人瞩目的公众人物。果然就有个叫依柔的缠上来问我是谁,喋喋不休。鬼马扭过头对我说:“让那个依柔滚蛋,你的任务就算完成!”“假惺惺!”我啐他:“你到网上不就为了泡妞?”“是为了泡成千上万的妞!”他更正我说:“我可不能为了一个妞坏了千秋大业!”说完他就在网上吻我。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忽的一颤。长这么大还没有人吻过我呢?这个鬼马,就算是画饼充机,也占了我的便宜不是?我刚要给他一耳光,他就在那边喊起来说:“你要回吻我一下,别忘了你的角色?”我瞪着他。他回瞪我说:“你不敬业?那盘萧亚轩可是我一个星期的饭钱!”拿人手软。我只好依命行事。哪知他竟又为我送起诗来,鲜红的诗句在屏幕上一行一行触目惊心地往上跳:“浓浓的淡淡的我是风中的扬花轻轻的柔柔的细雨在听我说话郁郁的哀哀的染上了思念的萌芽静静的纷纷的为你一片片落下……真是一首好诗,是他写的吗?我忍不住转过头去看鬼马。这一次他倒是没看我,很认真地盯着屏幕。依柔给我发来悄悄话说:”你可是佳颖?“我大吃一惊:”你怎么知道?“”这个网上的人都知道鬼马喜欢一个叫佳颖的女孩啊!我现在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啦!“”真的是真话!“有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是鬼马,他早已离开他的电脑,站到了我的身后。终于明白鬼马的把戏,我拍下鼠标,扭头就往外走。鬼马远远地跟过来,也不追上我,只是远远地跟着。我慢慢地停下脚步。停在校园青青的花台边。想想鬼马为我所做的一切,第一次发现,有人费心爱着宠着的感觉,竟是这么的美好,我有些想笑。鬼马走到我的身边来,温和地说:”做我的妹妹,好吗?“我拼命地摇了摇头:”不,鬼马太鬼,我不要做鬼马的妹妹!“鬼马的脸色迅速地暗淡下来,匆忙地解释说:”我真不是要耍你的佳颖,你太聪明了,我不用点手段,怕是追不上啊!“我不作声。鬼马说:”我请你吃晚饭,算是陪罪?“”你不是没饭钱了吗?“”考虑到肯定要请你吃饭,我借了点!“他说。我忍不住笑了。鬼马也笑,得寸近尺地来拉我的手。我摔开他,他一路跟着我问:”什么时候愿意做我的妹妹啊??“”永远也不做!“我很大声地回答,气得他一边走一边直喘气。这个傻鬼马,其实他不知道,我不做鬼马的妹妹,不是不愿意做她的女朋友啊。谁让他耍我。我想三天后再告诉他

        第36节:风筝(1)

        风筝纪离开我的时候,我二十三岁,他三十岁。在那之前,他曾经无数次地对我说过:“亚亚,快点长大,等你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我就娶你。”纪终于没有娶我,还没等我长大,他就离开了我。而且一去就去得很远,到了地球的另一面。那时是冬天,夜真冷,我躲在厚厚的棉被下闷哭了一整夜。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再也见不到纪,就算见到他,他也不会再是我的亲爱了。两个人,从此就这样远隔天涯。第二天早上照镜子的时候,看着肿得像鱼泡的眼睛,我对自己说就算毁容也无所谓了,因为纪再也看不到我的美丽。十九岁的时候我认识了纪,那时我还在念大二。同伴约我去蹦迪,那是我第一次进迪厅,坐着,不好意思动。身边还有一个人和我一样的坐着,那就是二十七岁的纪。他是陪女朋友来的,她的女朋友化着很浓的妆,在闪烁的灯光下笑得像个妖怪。然后她蹦到我们边上对着纪命令说:“你给我起来,跳!”纪的脸色是黑的。他们对恃了很久,纪最终也没有站起来,女孩狠狠瞪他一眼,重新蹦到灯光下去,重新笑得笑一个妖怪。独留寂寞而尴尬的纪,闷闷地坐在那里抽烟。做为观众的我对此有些忿忿不平,出主意说:“你可以不必等她,先走。”纪很奇怪地看我一眼,天,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还有一对很好看的眉毛,然后他说:“你怎么不去跳?”“不好意思。”我实话实说,“第一次来。”“那么,”纪说,“我请你喝茶去?”戏剧般的相识,很久以后纪用四个字形容见到我的那一刻,他说:“惊为天人。”纪的女朋友来找过我,把我堵在女生宿舍的门口,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我从来没有见过会说那么多粗话和脏话的女人。更难以相信纪曾经和她有过四年的恋爱过程。

        第37节:风筝(2)

        我一直站在那里很乖地听她骂。脸上微微地笑着。我要做这个世界上最有涵养的女人,我要让纪知道他的选择并没有错。最后是那个女人哭了,她的脸上又抹了好多的粉,被泪水冲得一道一道的。我带她到我的宿舍洗脸。她很绝望地说:“你这么好的皮肤,竟然不用洗面奶。纪第一次吻我的时候,我吓得有些魂不附体,我并不觉得美好。当着纪的面差不多刷了半个小时的牙。想起来了,又冲到卫生间里去漱一下嘴。纪摇着头说:”本来我还想过份一点的,算了,留你一条命吧。“那以后纪真的很少碰我。最多就是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慢慢地在夜风里走,纪的手真大,他握着我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好小好小。纪也总是说:”亚亚,你好小,小得我想把你吃进肚子里。“我抬起头来看他,我以为他会吻我,但他只是在我的唇上蜻蜓点水。那年春节我没有在家过年,妈妈把我的电话狠狠地挂了,她说:”你真的要跟着那样老的男人,就永远也不必回家了。“我把纪的手机还给他,无可奈何地耸耸肩。寒风里,纪的鼻子冻得红红的,他说:”对不起。“我笑笑说:”爱永远也不要说对不起哦。“”值得吗?“纪又问我。”值得!“我拼了命的点头。除夕的时候我躲在纪的怀里看春节联欢晚会,可是我无论如何也看不进去,我又拔通了家里的电话,妈妈在电话的那一端轻轻的哭泣。第二天,纪买了飞机票送我到机场,还给妈妈买了朵尔胶囊。妈妈紧紧地拥抱我,却把朵尔一把扔到了门外。恋爱谈久了,才发现自己的恋爱并不像别人的那样。同宿舍的好友也恋爱了,她把男友带到我们宿舍,然后挤着眼睛要我出去。我动作稍微慢些,便引来无数的白眼。她的男友还给她送很肉麻的情诗,给她唱玫瑰情歌。他们约我和纪一起去野营,纪不肯去,他说他怕蚊子。于是我也不去,我对女友我说怕蚊子。纪离开了她以前女朋友老爸的公司,不过他依然找到了很不错的工作。他总是穿着很干净的衣服坐在写字楼里上班。他很注重仪表,衬衫要是有不慎有了一点点的脏,都会抽空回家来换上一件。我喜欢上了熨衣服,把他的每一件衣服都熨得服服帖帖的。我想唱卡拉OK的时候,多半是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可以很大声地唱,然后放了张学友的歌,想像是他唱给我的。我从来没有听过纪唱歌,他说他喝了酒后会唱,可是我蓄意地灌醉过他好几次,他都没有开口唱过一句。

        第38节:风筝(3)

        毕业后,我没有回老家。我是计算机系的高材生,凭自己本事留在了这座城市,在一家公司做广告策划。虽然挣钱不多,但不用坐班,也很清闲。有一次运气好,竟有大客户自己送上门来,我没日没夜地趴在电脑前做策划,他们对我的方案十分的满意,采纳了它。我一下子就拿了差不多三万块钱的回扣。我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的钱,我寄了一万块钱给妈妈,然后把余下的都交给了纪。我在信中对妈妈说:“纪替我找的工作我很满意,也很适合我。他很爱我,每天下班替我带一支冰淇淋。妈妈我很幸福。”妈妈终于接受了我和纪在起的事实。她来看过我们一次,坐在我们家里那张小小的沙发上,妈妈说:“亚亚你要小心,刚刚工作可不能让单位的人看不起你。”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我没有告诉她其实我和纪并不睡在一起,也没敢告诉他房子是租的。因为妈妈说:这房子不错,装潢一下可以结婚的。纪的工作却开始不顺利,有一次,他涨红了脸给我借钱。我想说我刚刚不是才给了你两万块存着吗?但我最终也没问。纪有他个人的秘密,如果他有困难,只有我能帮他。房主上门讨房租的时候,纪多半不在,我付掉了,也不说。纪也不问,仿佛这房子真的可以白住。我很努力地工作,为了挣钱,我开始接别的工作。有时替别人做一个网页,没日没夜的做,只能挣几百块钱。脸颊瘦下去一大圈,眼睛也大起来。对面办公的女孩对我说:“亚亚你最好还是化点淡妆,美宝莲的三合一粉条不错。”我想起纪的第一个女朋友,心里是无限的恐惧。那天晚上我挤到纪的床上和他聊天,其实我也常常这样在他的床上睡着,有时醒来的时候,纪会深情地看我。让我相信爱情从来都没有过错。但那天纪很累,他比我先睡着。我来不及问他我是否依然美丽。我睁着眼睛看月光像水一样地漫进屋子,失眠。终于,纪告诉我,他要出国了。那时我正在替纪熨一条裤子。我在的公司准备提我为广告部经理。我还没有来得及把喜迅告诉他。纪就说了,他说亚亚对不起,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对你说,我在申请去美国。阳光明晃晃,我晃了一晃身子。熨斗烫了我的指尖,但是我没有尖叫。我听到自己平静的声音说:“签证办好了吗?”“就好了。”他说。我知道,纪以前的女朋友,在美国。“我就是放心不下你。”纪低着头说。纪啊你在撒谎。放心不下为什么要走?

        第39节:风筝(4)

        “你还小,”纪将脸拉到底说,“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终于明白这么多年纪为什么一直都不肯和我有真正的接触。我一直当他是爱情的全部,而他不过是我的一个经过。从这点来说,纪还算是一个对爱情负责的人。纪走了。我可以很大声地在小屋子里听歌,不用再怕谁嫌吵。电视里,一个叫孙燕姿的歌手在唱她的一首新歌,歌名叫“风筝”。天上的风筝哪儿去了一眨眼,不见了谁把他的线剪断了你知不知道我不要将你多绑住一秒我也知道天空有多美妙看你穿越云端飞得很高站在山顶的我大声叫也许你不会听到……纪曾经是我的风筝。不是我自己不小心扯断了线,而是他一直有想飞的宏图大志。我将头埋在双膝里,这才发现,其实昨晚,竟是我第一次为了纪而哭泣。是谁说,没有眼泪的爱情不是真正的爱情?我曾经嗤之以鼻,如今终于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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