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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信案

        没有比过分机灵更可恨的了。(原文是拉丁文。)——塞内加(塞内加(前4—公元65),罗马哲学家,著作家,政治家。)一八××年,秋天,巴黎,一个刮风的傍晚,天刚抹黑,我陪着朋友西·奥古斯特·杜宾一起在市郊圣日耳曼区多瑙街三十三号四楼他那间小小的后书房里,或者说书斋里,我自得其乐地一边沉思一边用海泡石烟斗抽着烟。至少有一个钟头,我们都保持着沉默;这时有谁闯进来看的话,恐怕只见两人全专心一意地沉浸在熏得满屋乌烟瘴气的袅袅烟圈里。不过我当时正在琢磨着薄暮时分我们谈论的某些话题;我说的就是毛格街血案和玛丽·罗热惨遭杀害的疑案。因此,忽见房门打开,闯进一位老相识,巴黎警察厅长,葛××先生,我就当做桩巧事了。

        我们热情地接待了他;虽然这人简直卑鄙但也相当有趣,再说又有好几年没看见他了。我们原坐在黑暗里,这时杜宾站起身,想去点灯,可是一听葛××说,特地来跟我们商量,或者不如说向他讨教一些伤透脑筋的公事,就没点灯,又坐下了。

        “如果是需要好好思考的问题,那还是在黑暗里琢磨的好,”杜宾缩住手,没去点灯,讲道。

        “那又是你的一个怪想法,”警察厅长说,凡是碰到他理解不了的事,都称作“怪”,他就这样生活在层出不穷的“怪事”中。

        “对极了,”杜宾说,顺手递给客人一只烟斗,还推了张舒服的椅子给他。

        “这回又有什么困难了?”我问道。“但愿别是什么暗杀案子?”

        “哦,不是;不是那种案子。其实,这桩事倒非常简单,我深信我们自己也对付得了;不过我看,杜宾总愿意听听这桩事的详细经过,因为这事真怪极了。”

        “又简单又怪,”杜宾说道。

        “嘿,可不;但也并不尽然。说真的,我们全给弄得莫名其妙,因为这事看看非常简单,可就是破不了案。”

        “也许正是因为这事简单,才把你们弄迷糊了吧,”我朋友说。

        “真是废话!”警察厅长尽情大笑,答道。

        “也许这疑案未免有点太清楚了,”杜宾说。

        “哎呀,天哪!谁听说过这种话?”

        “未免有点太明显了。”

        “哈!哈!哈!——哈!哈!哈!——嗬!嗬!嗬!”这位客人乐不可支,尽情大笑,“哎呀,杜宾,你早晚要把我笑死。”

        “到底有什么事要解决的?”我问道。

        “这个,回头就告诉你们,”警察厅长答道,一边不慌不忙、若有所思地深深喷了口烟,在椅子里坐好。“我只用几句话告诉你们;不过,没讲以前,让我提请你们注意,这件事需要绝对保密,要是给人知道我把这事泄漏给谁听了,我这个饭碗八成就要砸了。”

        “说下去。”我道。

        “要么别说。”杜宾道。

        “那我就说了;我从最高方面听到个机密消息,说禁宫里丢失一份绝顶重要的文件。偷文件的是谁,已经知道了;这倒不消问的;人家亲眼看见他拿的。此外还知道,这份文件还在他手里。”

        “怎么会知道的?”杜宾问道。

        “看文件的性质就猜到了,”警察厅长答道,“再说文件一旦不在偷信人手里,马上就会引起某种后果,现在还没看到这种后果;——换句话说,就是他总想拿这份文件派个用场,现在派了用场。”

        “再说得明白点,”我道。

        “好,我姑且放胆说吧,这份文件一到了某人手里,某人在某方面就有了某种势力,而这种势力在这方面正是无限珍贵的。”警察厅长就好讲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大明白,”杜宾道。

        “不明白?好吧,要是这份文件给第三者看到的话,我暂且不说出这人的名字,那么就要影响到一位声势显赫的贵人的声望;拿着这份文件的人因此就可以摆布那个声望和安宁岌岌可危的贵人。”

        “不过要这么摆布的话,就要看偷信人是否知道失主晓得他是作案的,”我插嘴道。“谁敢——”

        “作案的,”葛××说道,“就是德××部长,他可敢作敢为,该做不该做的,都做全了。偷窃的方法真是又大胆又巧妙。那份文件——老实说,是封信——是失窃的那位贵人独处深宫时收到的。她正细看着这封信,冷不防闯进了一位贵人,她恰恰不希望这人看到信,慌忙中拼命想把信塞进抽屉里,塞来塞去塞不进,只好把拆开的信搁在桌上。好在收信人的姓名地址虽在面上,信里内容还没露出来,才没引起注意。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德××部长进来了。他眼睛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信,认出信封上姓名地址的笔迹,注意到收信那位贵人的慌张神态,一眼看透了她的秘密。他照常匆匆办了几件公事,就拿出一封信,跟那封信倒有几分相像,他拆开信,假装看信,看完就挨着那封信并排放好。他又谈了一刻钟左右的公事才告辞,还从桌上拿走了不归他的那封信。收信人看见了,可是当着站在身边的第三者的面,自然不敢当场说破真情。那位部长匆匆走了;却把自己一封无关紧要的信留在桌上。”

        杜宾跟我说:“刚才你问偷信人怎能随意摆布失主,现在该完全明白了吧——原来偷信人明明知道失主晓得他是作案的。”

        “对,”警察厅长答道,“几个月来,他仗了得来的这份势力,用来作为政治目的,搞得非常危险。丢信的贵人日益深信必须收回这封信。不过这当然不能公开进行。到后来,她给逼得走投无路,只好委托我来办理了。”

        “我看,”杜宾呆在腾腾翻滚的烟雾里说,“找你这样聪明的密探真是再理想不过了,简直再也想不出第二个了。”

        “过奖,过奖,”警察厅长答道,“不过人家倒也可能有这么种看法。”

        “按你说,”我道,“这封信明明还在那位部长手里;因为信在他手里,还没派过任何用场,他才有这份势力。一派了用场,这份势力也就没了。”

        “一点不错,”葛××说道,“我办事就是根据这份信念。头一件事就是彻底搜查这位部长的公馆;可又不能让他知道我在搜查,这事真叫我为难。我一上来就受到了警告,要是落下个把柄让他疑心我们的计划,就会招来祸殃。”

        “不过,”我道,“你干这种调查工作倒实在是内行。巴黎警察以前经常办理这种事。”

        “可不,因此我才不泄气。这位部长有个习惯,倒给了我极大方便。他经常整宿不在家。仆从并不算多。他们睡的地方离主人房间也有一段路,而且大多是那不勒斯人,一灌就醉。你们也知道,我有的是钥匙,巴黎的大小房间哪一间都开得开。三个月来,只要有空,我没一夜不是亲自出马,花上大半夜工夫把德××公馆搜个遍。这件事有关我的名声,何况,不瞒你们说,报酬也非常可观。因此,不到我完全相信这贼比我还要机灵,我决不放弃搜查。我看,屋里凡是可以藏信的角落都给我搜遍了。”

        “虽然这封信可能在部长手里,事实上也确实在他手里,他总不见得把信藏在别处,不藏在自己屋里吧?”我提出。

        “这倒不见得,”杜宾说道。“照目前宫里的特别情况看来,尤其是大家知道的德××脱不了关系的那些阴谋,那份文件就会马上派得着用场——这封信要便于立刻交出去——这一点跟把信捏在手里简直同样重要。”

        “这封信要便于交出去?”我道。

        “换句话说就是便于毁掉,”杜宾道。

        “不错,”我道,“这信明明是在他屋里。可以说绝对不会在他身边。”

        “完全正确,”警察厅长道。“他在路上碰到过两回抢劫,好像是路贼干的,我亲眼看着他给严密地搜过身呢。”

        “你不必这么多费手脚,”杜宾道。“照我看,德××根本不是傻瓜,不是傻瓜才会料到要碰上这种路劫。”

        “根本不是傻瓜,”葛××说道,“可他是个诗人呢,照我看,诗人和傻瓜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之比罢了。”

        “不错,”杜宾若有所思地深深抽了口烟,随后说道,“虽然我自己笔头上也造过孽,写过打油诗。”

        “你详细谈谈搜查经过吧,”我道。

        “说起来,其实我们也是慢慢地搜,到处都搜一遍。我对这种事有多年经验。我把整幢房子逐间逐间搜过;每间房间都花了我整整七个晚上。首先检查每间房间的家具。所有的抽屉都打开过;想必你们也知道,对受过正式训练的警察来说绝不会有什么秘密抽屉。在这种搜查过程中,有谁放过一只‘秘密’抽屉不搜,准是个傻瓜。这是明摆着的事。每只柜子的一定尺寸、大小都要计算明白。何况还有精确的尺呢。差一丝一毫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搜过了柜子搜椅子。椅垫都用细细的长针戳过,就是你们看见过我用的那种长针。我们还拆开了桌面。”

        “干吗拆桌面?”

        “有时想藏东西的人,把桌面,或是其他相同装配的家具的面子拆了开来;然后雕空桌腿把东西藏进空心里,重新盖上桌面。床柱头和床柱脚也是这么派上用场的。”

        “难道空心听不出来吗?”我问道。

        “如果东西放好,外面再裹足棉花,那就根本听不出来。再说,我们这回搜查决不能出声。”

        “照你刚才这么说,家具里可能用来藏东西,可你们没法把这一切家具都搬开拆开啊。比方说,一封信可以卷成细细的螺旋卷,样子,大小,跟大号编织针没什么差别,卷成这样,就可以嵌进椅子的横档里。你们没把所有的椅子都拆开吧?”

        “当然没有,可我们干得还要高明——用架非常精密的显微镜,把公馆里每只椅子的横档,不消说,还有各种各样家具的接榫,都细细检查过。要是有什么最近动过的痕迹,不怕一下子查不出来。比方说,钻子钻出来的一丁点儿木屑,看出来就同苹果一样清楚。粘胶的地方只要有什么不对头的——接榫的地方只要有什么异样的裂缝——保险都查得出来。”

        “想必你们注意过镜子,镜面和底版当中的地方,此外也总戳过床铺和被褥以及帷帘和地毯吧。”

        “那当然,我们把每件家具都这样搜遍以后,就搜屋子了。整幢屋子的表面都分成一格一格,编了号码,这样就没一处漏掉了;然后,照旧用显微镜把整幢屋子一方寸一方寸地查个明白,连左右两幢紧挨着的房子也仔细查过。”

        “左右两幢房子!”我失声喊道,“你们一定花了不少工夫吧。”

        “是啊,可这笔报酬实在不小呢。”

        “你们把房子四周的地面也查过了吗?”

        “地面全是砖头铺的。这倒不费什么力气。我们查了查砖缝间的青苔,看出没挪动过。”

        “你们当然也查过德××的文件,还有他书房里的书本啰?”

        “那还用说,大包小包都打开过;不但把本本书都打开了,还把每一部书都逐页翻过,我们可不学有些警官的样,光拿书抖抖就算了。我们还用非常精确的测量仪器量了量每本书封面的厚薄,而且还用显微镜万分仔细地照过。有哪本书的装帧新近拆动过都绝对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有五六部新装订的书我们全拿针往里仔细戳过。”

        “你们查过地毯下面的地板吗?”

        “那当然。每块地毯都搬开过,还拿显微镜检查了地板。”

        “那么墙纸呢?”

        “看过了。”

        “查过地窖吗?”

        “查过了。”

        “那么,”我道,“你搞错了,那封信并不像你假定的那样在屋里。”

        “你这话恐怕说对了,”警察厅长道,“呃,杜宾,你倒说说看,我该怎么办?”

        “把屋子重新彻底搜查一遍。”

        “那倒大可不必,”葛××答道。“我可以拿脑袋打赌,那封信绝对不在公馆里。”

        “那我没什么更好的建议了,”杜宾道。“你一定知道这封信的详细样子吧?”

        “可不!”——说着,警察厅长就掏出一本备忘录,宣读那份失落的文件里面的详细样子,尤其是这封信的外表,他讲得特别详细。他详细念完这篇说明,就告辞了,神态沮丧,我可从没见过这位一向愉快的先生这么沮丧的。

        过了一个月光景,他又来看我们,只见我们差不多还跟上回一样待着。他拿了只烟斗,坐了下来,谈了些家常。最后我说道:

        “啊,葛××,那封丢失的信怎么样啦?想必你终于认定斗不过那位部长了吧?”

        “哎呀,去他的,我按照杜宾的意思重新调查了一遍——可就是白费力气,这我早料到了。”

        “你说过这笔报酬有多少?”杜宾问道。

        “嘿,这笔数目非常大——这笔报酬非常丰厚——我不愿说出到底有多少;不过我愿意说这样一句话,有谁把那封信给我找到,我不惜自己掏腰包,送他一张五万法郎的支票。说真的,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了;这笔报酬最近加了倍。不过,就算报酬加上三倍,我也只能这样,没别的办法了。”

        “哦,是吗,”杜宾一边抽着烟,一边慢吞吞地说道,“我倒——认为,葛××,——你没完全尽力。我看——你还可以尽点力,呃?”

        “怎么?——用什么法子?”

        “哦——噗,噗——这件事么——噗,噗——你可以向人家讨教一下,呃?噗,噗,噗。你可记得阿伯尼蒂(约翰·阿伯尼蒂(1764—1831),英国外科医生。以行动乖张著称。)的故事吗?”

        “不,去他妈的阿伯尼蒂。”

        “好哇!尽管由你说去他妈的阿伯尼蒂吧。不过,从前,有个阔绰的守财奴,竟想出条妙计,打算骗这个阿伯尼蒂白给他看病。存了这条心,他就在一次私人来往中,一边扯着家常,一边巧妙地把病状捏造成别人的病讲给这个医生听。

        “守财奴说,‘比方说,他的病状是如此这般;呃,大夫,你叫他找什么药吃?’

        “阿伯尼蒂说,‘找?嘿,当然是找人讨教喽。’”

        “可我不是甘心情愿找人讨教的吗,我不也情愿出钱吗,”警察厅长有点不安地说。“谁帮我办这事,我就真个给他五万法郎。”

        “假如那样的话,”杜宾说着拉开抽屉,交给他一本支票簿,“你还是把刚才说的数目,开张支票给我。签好字,我就把信交给你。”

        我听得大吃一惊。看模样警察厅长竟是吓得目瞪口呆。有半天工夫,说不出话,动弹不得,光是张大了嘴,瞪出眼珠,满腹狐疑地看着我的朋友;过后,才多少定下神,抓起一支笔,踌躇再三,怔怔地盯了几次,最后才开了张五万法郎的支票,签上字,递过桌子,交给杜宾。杜宾仔细看了一遍,就藏在皮夹里;再打开书桌(此处指有文件分类函和抽屉的盖式办公桌。),从里边拿出一封信交给警察厅长。这个警官乐不可支地抓住信,颤着手拆开信,匆匆把内容看了一下,迫不及待地走到门口,招呼也不打,终于奔出房,跑出屋,一声都不吭,打从杜宾要他开支票,他就没开过口呢。

        他一走,我的朋友就开始解释给我听了。

        “巴黎警察办案本领倒非常高明,”他说道,“他们百折不挠,机灵狡猾,完全精通本行业务。因此,葛××把搜查德××公馆的详细经过讲出来,我就完全相信他已经尽了力,做过一番调查工作,倒也挑不出眼来。”

        “已经尽了力?”我道。

        “对,”杜宾道。“他们采用的方法,在他们是最好的一种,干得也面面俱到。要是这封信藏在他们搜查的范围里,这些家伙包管找出来了。”

        我听了只是呵呵大笑,可是看他模样,倒是说得一本正经。

        “既然方法在他们是不坏的一种,办得也不差,”他接着说,“他们的失败就在于这方法不适用于这种情况,也不适用于这个人。警察厅长的一套聪明透顶的方法就是一种削足适履的办法(原文是成语,典出雅典传说,据说希腊强盗普罗克路斯,把抓来的人绑在铁床上,比床长者,就斩去;比床短者,就硬拉长,凑合这个床。在西方,这个成语意即“削足适履”或“墨守成规”。),他硬把计划凑合这个陈规。不过眼前这件事,他不是过之,就是不及,所以一错再错;连不少小学生也都是比他强的推论家呢。我认识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孩,他猜‘单双’这门玩意百猜百中,赢得人人折服。这个玩意可简单,是拿弹子玩的。玩的人一个手里捏着一把弹子,问另一个,手里的弹子是单数还是双数。猜对了,猜的人就赢一颗;猜错了,就输一颗。我说的这个孩子把全校的弹子都赢去了。他当然自有一套猜法;这只消注意到对手有多机灵,估计一下就行了。比方说,对手是个大傻瓜,伸出捏紧的手,问,‘是单是双?’这个小学生就回答,‘单!’结果输了;可是第二回他却赢了,因为他心说,‘这傻瓜头一回出的是双,凭他那份巧心眼,充其量只能在第二回出单;因此,我就猜单’;——他猜单,赢了。呃,要是碰上个比头一个傻瓜机灵一等的人,他就会这么推论:‘这家伙看见我头一回猜的是单,第二回,他一时情不自禁,就会像头一个傻瓜那样,来个简单的变化,从双变做单;可是转念一想,就会觉得这种变化太简单,最后就决定照旧出双。因此我就猜双’;——他猜双,赢了。这个学生的推论方法,给他同学称为‘侥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不过是推论者的心思跟对手一样罢了,”我道。

        “是啊,”杜宾道,“我问过那孩子,凭什么法子才能跟对手的心思一模一样,赢了人家,他是这样回答我的:‘碰上我想看出人家有多灵,有多笨,有多好,有多坏,或者当时想的情况,我就尽量正确地在脸上摆出跟他一样的神情,然后等着看我脑子里想起什么念头,心眼里涌起什么心情,就像特地去凑合或者去配合这副神情似的。’这个小学生的答复就是一切貌似深奥的学问的根源,拉罗什富科(拉罗什富科(1613—1680),法国作家。),拉·布律耶(拉·布律耶(1645—1696),法国伦理学家,理论家。译者按:多数版本刊作拉·布吉夫,此人出处不明,兹根据胡德伯里版及俄译本,译作拉·布律耶。),马基雅维利(马基雅维利(1469—1527),文艺复兴时意大利著名政治家,作家。),康帕内拉(康帕内拉(1568—1639),文艺复兴时意大利哲学家,诗人。)的学问就是由此而产生的。”

        “如果我没误解你的意思,”我道,“那推论者的心思要跟对手一样,全在于正确估计对手的心思。”

        “推论起来,就靠这个办法,”杜宾答道,“警察厅长和手下一批警察屡次失败,一来是没有跟对方一模一样的心思,二来就是错误估计对方心思,或者不如说,根本没去估计。他们想到的只是自己对人家巧妙心机的估计;在搜查什么隐藏的东西时,只想到他们自己会怎么藏法。他们这一点倒并不错——那套心机正是一般人的心机;可是碰到一个跟他们路子不同的老奸巨猾,当然只有屈居下风。凡是碰到比他们狡猾的人,他们始终居下风,碰到不及他们狡猾的人,也往往居下风。他们的侦查法则始终不变;就算碰到特别紧急的任务,特别丰厚的赏格,还是不改法则,至多也不过把办案的老办法变通一下罢了。比如说,在德××这件案子里,他们干过的事有哪一件改变了办案法则的?钻啊,戳啊,测探啊,用显微镜照啊,把房子的表面划成一方寸一方寸,编上号码啊,这一切算什么?这只不过是一种搜查法则或一套搜查法则的变通办法罢了!他们就是根据那一套对人们心机的看法定出这种法则,警察厅长办案多年,早就习惯了这种老看法。难道你看不出来,他认为所有的人要隐藏一封信,虽不一定在椅腿里钻个洞藏在里头,但至少一定藏在什么偏僻的洞眼里或角落里,这想法跟人家想到把信藏在椅腿洞眼里完全是一个心眼。难道你看不出来,只有一般情况,而且只有一般头脑平常的人才会藏在这种煞费苦心的角落里;因为,一般人家藏东西首先可能这样猜想,东西要藏好,要藏在煞费苦心的角落里;这样的话,搜的人根本不必怎么精明,只要小心、耐心和决心,就可以搜出来;碰上紧要案子——碰到有重赏,警察就会看做紧要案子——他们必定会小心、耐心和下决心。你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要是这封失窃的信藏在警察厅长调查的范围内——换句话说,要是藏信的办法凑巧跟警察厅长那套原则相符——那么要找出来根本就不成问题。可是,这个警官完全给弄糊涂了;他失败的原因就是把这位部长当作傻瓜,因为这位部长素有诗人的名望。警察厅长认为,凡是傻瓜都是诗人;因此推论,凡是诗人都是傻瓜,在这方面,他只不过错在违犯了不能因果倒置(原文是拉丁文。)的原理罢了。”

        “可是这一位当真是诗人吗?”我问道。“据我知道,他们有两兄弟,两人都是以博学多才出名。这位部长的的确确旁征博引地写过专论微分学的文章。他是位数学家,不是诗人。”

        “你搞错了;我对他倒非常熟悉;他不但是诗人,也是数学家。身为诗人兼数学家,必然精通推论;单单是数学家,根本就不会推论了,那就要落入警察厅长的掌心了。”

        “我真没想到你有这种看法,”我道,“这跟世人的意见相反。你总不见得小看千百年来举世公认的看法吧。数学上的推论老早就被一致认为是最完善的推论。”

        “可以打赌说,公众的意见是愚蠢的,因为这意见迎合大多数人(原文是法文。)。”,杜宾引了尚福尔(尚福尔(1741—1794),法国文学家,讽刺诗作家,法国大革命的活动家,雅各宾党的反对派。)的话说道,“不错,数学家尽量传布你刚才说的那种流行的谬论,这个谬论虽给当做真理传布了开来,可仍然是个谬论。比方说,他们巧妙地把代数称作‘解析’,这种心思实在犯不着。法国人首创这种邪说;不过要是名称有什么重要意义,要是字眼用起来有什么意义,那么‘解析’其实已具有‘代数’的意义,就像拉丁文‘ambitus’含有‘野心’的意思,‘religio’含有‘宗教’的意思,‘i’含有‘体面人’的意思一样。”

        “我明白,你跟巴黎几位代数学家正在争辩,”我道,“不过你还是说下去吧。”

        “我反对那种推论的用法,怀疑这样用的价值,这种东西除了作为抽象逻辑的形式之外,不该什么特殊形式都用上去。我特别反对数学研究引申出来的推论。数学是形式和数量的科学;数学推论用来论证形式和数量才合逻辑。最大的错误就在于,竟把所谓纯粹代数学的真理都看做抽象的真理或者一般的真理。这真是大错特错,因此眼见世人竟普遍同意这种看法,真是吃惊不小。数学的原理绝不是一般真理的原理。比方说,比数对形式和数量是适用的,对心理学往往根本不适用。在心理学里,各部分加起来等于一个整体这一条原理通常是不对的。在化学里,这条原理也不适合。用来考虑动机,也不适合;因为两个动机,各有其意义,两个动机合并起来,未必等于两个不同意义的总和。还有不少数学上的真理,只有在比数的范围里是真理。可是,数学家却出于习惯,竟然根据那有局限性的真理争论,仿佛这些真理放之四海皆准似的——世人就当真认为是这么回事。布赖恩特(布赖恩特(1717—1804),英国神学家,神话家,著有《古神话分析》。)在那部非常渊博的《神话学》里,提到一种类似的错误根源,他说,‘我们虽然不相信异教徒的神话,可是时常忘了这点,偏偏把这些神话当作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且从中推断。’可是,代数学家,他们本身就是异教徒,他们相信‘异教徒的神话’并且从中推断,与其说这是由于他们记性不好,不如说是由于他们头脑说不出的糊涂。总而言之,我碰见的数学家只有在平方根这方面可以相信他,我碰见的数学家都是偷偷把x2+px绝对等于q这一条奉为信条。你不妨对这种先生说你认为x2+px有时并不一定等于q,说到他听懂意思,就得赶紧逃走,不然准会给他揍死。”

        我听了杜宾最后几句话,只是一味大笑,他却径自说下去,“我是说,如果这位部长仅仅是位数学家,那么警察厅长就用不着给我这张支票了。可是我知道他又是数学家又是诗人。我就来个对症下药,这方法又适应他的能耐,又适应他的环境。我知道他不但是个朝廷大臣,也是个胆大包天的阴谋家(原文是法文。)。照我看,这么个人决不会不晓得一般警察的办案方式。他决不会料不到自己会碰到路劫,事实也证明他果然料到了。我想,他一定预料到有人秘密搜查他的屋子。他经常通宵不在家,警察厅长竟欢呼作助他成功的良机,我却认为这无非是诡计(原文是拉丁文。)罢了,给警察充分机会彻底搜查,就可以趁早叫他们深信这封信不在屋子里,结果葛××当真深信不疑。我还觉得,刚才费尽口舌,详详细细讲给你听的那一连串想法,就是警察搜赃那套不二法门的想法——我觉得这位部长脑子里势必掠过这一连串想法。他想到这一层,当然不把普通藏东西的角落放在眼里。我想,他不至于这么笨,想得到公馆里最隐蔽最偏僻的角落,碰到警察厅长的眼睛、探针、钻子、显微镜,就像最普通的柜子一样触目。总之我看出,他要不是经过慎重的选择,就是逼于事实,才采用这个简单的方法。也许,你还记得警察厅长头一回来探望我们,我提醒他说,可能是因为这件疑案太明显了,才给他添了这么多麻烦,他听了不是笑得要命吗?”

        “是啊,”我道,“他这股乐劲儿,我倒记得一清二楚。当时还生怕他会笑疼肚子呢。”

        “物质世界跟非物质世界有许多地方非常相似,”杜宾接着说,“因此,修辞学的定义多少有些真实味,暗喻或明喻,不但可以用来修饰叙事文,也可以用来加强论证的力量。比方说,惯性的原理在物理学和形而上学里仿佛都是一回事。物理学里说,要推动一件大的物体比推动一件较小的物体困难,又说接着发生的运动量跟推动力是成正比例的;形而上学里说,才能高一等的聪明人虽然行动起来比差一等的人更加有力,更加持久,更加后果重大,不过在开头几步行动起来却不大爽快,比较忸怩,踌躇重重,这两条道理不能再正确了。还有:你有没有注意过哪家铺子门上的招牌最引人注目?”

        “这可从没想到过,”我说道。

        “有一种拿地图作猜谜的玩意,”他继续讲道。“甲方说出一个名字——镇名、河名、州名或者国名——总而言之,就是五颜六色、错综复杂的地图上的任何一个名字要乙方找出来。新手通常总是找些字体极小的地名来难倒对方;可是老手却挑些字体大的、从地图上一头排到另一头的地名。这正像街上字体过大的招牌或广告一样,太触目了反而没人注意;这种视觉上的忽略,跟精神上缺乏辨察完全相似,凡是过于明显,过于触目,一看就明白的,有头脑的人反而不会注意。不过,看来,这问题警察厅长可理解不到或者是不屑理解。他压根没想到部长大概可能把信恰恰放在众目昭彰的地方,免得任何人看不到。

        “我想到德××这份大胆、勇敢、有见地的独创性;想到如果他存心利用这份文件,他一定始终放在手边这件事;想到警察厅长获得的那个真凭实据,信并不在那位老爷平常搜查得到的范围里——越是这么想,越是确信部长为了匿藏这封信,老谋深算地故弄玄虚,根本不把信藏掉。

        “我满脑袋这些想法,就备了一副黑眼镜,有天早晨,就闯进部长公馆去拜访。德××倒在家里,像平时一样打着呵欠,懒懒散散,悠悠闲闲,装作无聊透顶的样子。也许他是当今精力最最充沛的人——不过那只有没人看见他时才这样。

        “为了要像他一般装模作样,我就埋怨眼睛不好,哭丧着脸说只好戴副眼镜,靠了这种障眼法,彻底把整个房间仔细打量了一通,一边却装作只顾跟主人谈话。

        “我特别留神他座位旁边一张大写字台,台上乱七八糟地放着几封各式各样的信和其他文件,还有一两件乐器和几本书。我不慌不忙地仔细看了老半天,却没看出什么特别起疑的东西。

        “我眼睛在房里扫了一周,终于盯在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纸版名片架上,这名片架扎了根肮脏蓝缎带,吊在壁炉架当中一个小铜球上,分成三四档,插着五六张名片,还有一封信。这封信脏得要命,皱成一团。当中几乎扯成两半——好像开头当它没用,打算撕碎,后来改了主意就撂下了。信上有个大黑印,非常触目地印着一个‘德’字,信面上是女人的清秀笔迹,署明德××部长亲收。这封信就随随便便地插在最上面一格里,甚至堂而皇之似的。

        “我一眼看见这封信,马上认定这正是我要找的。当然,样子明明跟警察厅长详细形容给我们听的大不相同。这封信上的印记又大又黑,印着一个‘德’字;那封信上的印记又小又红,印着‘史府’的公爵纹章。这封信是具明写给部长的,笔迹清秀纤弱;那封信是具明写给某皇亲的,笔锋豪放刚劲;单单只有信的大小相符。不过,那些根本不同点未免过分;那分脏相;那封信的龌龊和撕过的样子,就跟德××那种有条有理的真正习惯大不相同,一看就知道是存心骗骗外人,让人家错当做废纸;这些情况,加上信件又放在极其触目的地位,每个来客都看得清,这就跟我当初得到的结论完全一致;就是我方才说的,满腹狐疑的来客看到这些情况,反而大大放心,相信准没猜错。

        “我尽量赖着不走,继续跟部长非常热烈地讨论一个问题,我心里有数,这问题决不会引不起他的兴致和劲头,其实我的心却在信上。我一边这样仔细端详,一边默默记着这封信的外表和插在名片架里的地位;最后,忽然发现了一点,终于把心头仅存的一点疑团消除了。我仔细看着信封四边,就此看出四边不该擦得那么破。一张硬纸,用折纸刀折过,压平,再翻过来,沿着原来折痕或四边重新折过,才有这副破损样子。看出这点就行了。心里就明白这封信像翻手套似的给翻了个面,里头翻到外面,重新写了姓名地址,重新加印。我向部长告辞,马上走了,却把一个金鼻烟匣留在桌上。

        “第二天早晨,我去拿鼻烟匣,我们又十分起劲地接着谈上一天的话题。正在这样谈着,公馆窗下猛地传来一声巨响,像开手枪,接着又传来一连串可怕的叫嚷,还有一大帮人吓得在喊叫。德××顿时跑到窗口,推开窗往外看。这时我就走到名片架前,拿了信,放在口袋里,另外拿封外表一模一样的假信放进去,这是我在寓所里小心仿造的;用面包做假印,不费什么事就仿了德××的印章。

        “街上原来有个拿着支毛瑟枪的人疯疯癫癫地胡来,才引起那阵乱。他在一堆妇女和孩子当中开枪。查明结果,放的原来是空枪,大家就当这家伙是个疯子或醉鬼把他放走了。他走了,德××才从窗边走来。当时信一落到我手里,我就马上跟他走到窗前。不久就跟他告别。那个装疯的人就是我出钱雇来的。”

        “可是你拿封假信换了那封信是什么意思?”我问道。“你头一回去拜访他,就把信公开抢走,不是反而好吗?”

        “德××是个一不做二不休的人,”杜宾答道,“也是个一身是胆的人。他公馆里不见得没有赤胆忠心护卫他家产的保镖。我要是照你说的乱来一通,就休想活着离开部长面前了。巴黎那些好人也就听不到我的音讯了。不过除了这几层原因,我还有个目的。你知道我政治上的偏见。在这件事上,我做了那位贵夫人的同党。这位部长把她抓在掌心中已经有十八个月了。如今她可把他抓在掌心中了,因为他不知道信不在手边,还当信在手里照旧进行勒索呢。这一来他就难免害得自己在政界一下子栽了跟斗。他这下垮台,栽得可不轻,而且摔得真尴尬。堕落容易(原文是拉丁文。)这话说得好,不过在往上爬这方面,正像卡塔拉尼(安琪丽尔·卡塔拉尼(1779—1849),意大利歌剧界著名女高音。)说到歌唱一样,上台容易下台难。目前这种情况下,我对这个下台的人并不同情,至少并不怜悯。他就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原文是拉丁文。),一个没有德行的天才。话说回来,我倒很想知道,他给警察厅长称为‘某贵人’的她奚落了一顿以后,只好拆开我留在他名片架上的那封信,这时他的心里到底怎么想法。”

        “怎么?你在信里写了什么特别字眼?”

        “嘿——在信封里放张白纸似乎不大像话——那倒真是侮辱。从前在维也纳,德××给我吃过顿苦头,我当下平心静气地对他说过,我不会忘记。我知道他多少想要晓得给他上当的是什么人,因此心里想,不给他个暗示倒真可惜。他认得我的笔迹,于是我就在白纸当中抄了这几句话——如此毒计,阿特柔斯若罪有应得,提埃斯特斯当罪有应得。(《阿特柔斯与提埃斯特斯》是克雷比荣一七六〇年的作品,此剧典出希腊神话,阿特柔斯与提埃斯特斯是兄弟,提诱奸其嫂并欲杀兄,阿佯与弟和,而杀三侄,烹之,献与其弟,提遂降祸于阿家。)这句话引自克雷比荣写的《阿特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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