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966小说
首页史密斯热水器三个按键图解第一章

第一章

        好吧,写下自己的感觉有点怪怪的,但我还是写了。

        我是这样遇见约翰的。

        六年前,我在哥伦比亚波哥大市的一间亚美利卡那旅馆,去那儿(删)暗杀(删)

        我正在为我服务的电脑公司进行一项任务,只是些例行公事。波哥大真是一个混乱的城市,政治人物常常被杀,军队三不五时侵入民宅抄查,警察肆无忌惮搜索每个房间。

        某个下午,整个城镇突然陷入疯狂,人们走上街头大声嚷叫,我听到有人用西班牙语说:“有人杀了梭鱼!”

        梭鱼——山裘瓦隆。

        我对这个名字很熟悉,他是掌管当地的政客,不是个好东西,我曾……听说他被人暗杀了。

        当时天空被暴风雨的乌云所笼罩,正好反映了民众的情绪,我觉得留在室内是较明智的选择。虽然我的髮色很深,而且西班牙文很流利,但我的穿著看起来绝对像是“外国观光客”,今天不太适合站在群众裡。

        我穿过惊慌的群众回到旅馆后,眼睛的馀光似乎瞄到什麽,于是迅速躲进了门廊。

        当我的眼睛适应了凉爽黑暗的大厅,我看到一个男人坐在吧台,他正冷静的看著外头的骚动,好像在看游行一样。

        他有一头金髮,黄金般的肤色,体型削瘦但是有肌肉,像拳击手一样,长得很好看。

        我猜他是来此地出差的美国商人,或许是观光客,他用一本很旧的南美洲旅游指南当杯垫。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约翰,从那一刻起,我就没办法再移开我的目光。

        一个服务生告诉他关于暗杀的新闻。

        “警察四处搜查落单的观光客!”那个年轻人用西班牙文警告他。

        我真不懂他们为什麽这麽做,也许他们是从美国电影裡学来的。

        “先生,你一个人吗?”看到他耸耸肩表示同意。

        这是我当天听到最好的消息。

        他一定感觉我在盯著他看,因为他抬头看了我一下。

        这一眼让我屏息,他有著会让女人迷失的蓝眼睛,蓝到不能再蓝了。

        既然我已经完成当天的任务,我就迷失一下吧。

        我往前一步走向他。

        就在那时候,警长衝进酒吧,他们把可疑人士围住,开始嚣张起来,只要一时兴起,他们就可以把我们抓去坐牢,我们可能永远也出不来。

        当警长注意到我的时候,我的心脏砰砰的跳个不停。他打量了我一番,然后又看了约翰一眼,用推测的语气说:“你们是一起的?”

        我们四目相交。然后……这样就足够了,真的。

        这个眼神——彷彿为我们在这场动乱中找到庇护,我和约翰就在一起了。

        约翰抓著我的手臂,好像他整个下午都在等我一样,我回应他一个热情的拥抱,然后带他走向楼梯。

        警长相信了,甚至看起来有些嫉妒,然后继续去恐吓其他无辜的人。

        我们走上楼时,我捏了捏约翰的手——看来我们逃过一劫。

        这很诡异。

        我不确定我是否做得来。

        好吧,开始吧。

        我就是这样遇见珍的。

        五年前,我在哥伦比亚波哥大市,去(删)暗杀(删)

        嗯,我是为我的工程公司去进行一项任务,我常常出差。

        我坐在亚美利卡那旅馆裡的酒吧,看著这个城市突然暴动成无政府状态。这时服务生衝过来告诉我:“有人杀了梭鱼!”他用西班牙语大叫著。

        “山裘瓦隆?”

        这男孩点点头。

        我早就知道了,但是我没必要告诉他。

        “警察到处在搜查落单的观光客!”男孩说,“你一个人吗?”

        我是一个人,我总是独自一个人,这就是我的生活。

        然后警长衝了进来,他妈的我一点都不意外,仗著身后的一群鼠辈,他用枪吓唬每个人。接下来他走到我面前,对我吼叫著。

        虽然我会说西班牙文,但是突然间,我却听不懂他在说什麽。

        因为一个绝美的女人刚刚走进门,那一刻,我完全没注意到其他的事。

        她的髮色有如融化的巧克力般,一对灰眼睛绝对能在男人的心上烙下一个印记,还有看起来亦柔亦刚的完美曲线。

        我不知道一个像这样的女人到底在这种地方做什麽,但是我不在乎。

        我只是觉得很庆幸,在这麽多的酒吧裡,她走进了我的这一家。

        她的微笑说明她也注意到我了。

        警长推了我一下,提醒我他的存在。

        “什麽?”我捨不得把眼光从这个美女的身上移开,深怕她就消失了。

        警长跟随著我的目光,“你们是一起的?”他质问。

        我什麽话也没说。我用眼神问她:“我们是吗?”

        她什麽话也没说。她用眼神回答我:“废话,是啊。”

        这是我自己用想像翻译她的眼神。

        我对警长点点头,这个绝世美女给我一个性感的拥抱,然后带我往楼梯走,警长看起来有一点嫉妒。

        我们继续装下去,一直走到她的房间,我以为就到此结束。

        但是,一阵枪声让我们改变心意,我们躲进房间并关上门。

        我们肩併著肩靠著门,心脏都快从喉咙裡跳出来了。外面充满了尖叫声、枪声和咚咚作响的脚步声,我们希望自己能侥倖逃过。

        我以为她会尖叫、昏倒,或是至少哭出来。

        结果她开始咯咯笑了起来,像个小女孩玩一场刺激的捉迷藏一样。

        我的天!我转过身面向她,把手摀住她的嘴,一不小心(才怪),把我的身体压在她的身上。

        她的眼睛睁得好大,好像我刚刚吃了她豆腐。

        管它的,可能我真的是。

        我们俩一动也不动。

        我注视著她的灰眼珠,从那一刻起,我的目光就没办法从她身上移开。我感觉她的心跳得很快,甚至可以闻到她肌肤晒过太阳的味道。

        她是谁?是怎样的女人,在面对危险时还笑得出来?

        我喜欢的女人类型。今天晚上该如何划下句点呢?我心裡已经有数。

        黄昏时刻,白天的混乱随著夜晚平息下来,我们离开酷热的旅馆走到街上。

        突然下起雨来,人们四处逃窜躲雨,我们用西班牙文报纸遮著头,衝过人群跑到一个我熟悉的小巷子裡。

        “瓦隆已经在这裡当权很多年了。”我们在一个雨蓬下躲雨时,我向她解释。

        她点点头说:“这星期已经有三个暗杀行动了。”

        她的消息还蛮灵通的。

        “四个。”我说,“那你为什麽来波哥大?”

        “出差。”我等待著,但是她没有再多说什麽。也许我应该继续问,但是管它的,我不是真的很在乎她为什麽在这儿,只要她在就好了。

        “你呢?”她问。

        “旅游。”

        她似乎对这个回答很满意。

        我带她到一家地下室的酒吧,是个很受当地人欢迎的小地方。

        我们在这儿很安全,这是个买醉的好地方,没有人会记得你叫什麽名字。

        舞池裡挤满了忘我的人们,骚莎的音乐气氛高昂,舞步热情又狂野,性感无比。我虽然没跳过,但是我很喜欢看。

        我带著珍走到一个角落的桌子,白天经历的危机似乎突然涌上她的心头。“我当时正在街上,”她说,“我觉得真的很幸运。”

        “相信我,”我喃喃的说,一边坐下来把她拉到我身旁,“我才是最幸运的。”

        我弹了一下手指,我们的桌上就滑过来一瓶龙舌兰酒,还有盐和杯子。

        这就是我喜欢这个地方的原因,服务好,酒也便宜。

        我倒了两杯,举起我的杯子,“敬躲过子弹……”我说。她微笑著和我乾杯,“敬躲过子弹……”

        我们把手上的盐舔掉,乾了龙舌兰酒,咬下多汁呛鼻的柠檬,我的眼睛始终没离开过她。

        这是我一生当中喝过最性感的一杯酒。

        再乾两杯后,珍拉著我到拥挤的舞池上,我向她哀求说我不会跳舞,但是当她把手环绕在我身上,开始扭动她的臀部时,我很快的就改变了主意。

        约翰说他不会跳舞,但是那天晚上跳过之后,我觉得如果他靠直觉就能跳成这样,那麽他受过训练后很可能会变成舞王。

        这次的共舞比任何一次的性爱都还棒,我一向很欣赏会跳舞的男人。

        那天晚上我见识了骚莎的魅力,这种舞蹈彷彿在对你说:“别管今天,别管明天,今晚我们来跳舞吧!”

        我们的确这麽做了,心裡什麽也不想,只想著这一刻。

        我们俩之间的距离,只剩下——衣服,我们得穿著衣服才行。

        在龙舌兰的酒精影响下,我们歪歪倒倒的在街上拦了一部计程车,车后座的空间很宽,但是我爬到约翰的大腿上,随著骚莎的节奏继续扭动。

        我们一到旅馆,便毫不犹豫的衝进我的房间。

        稍晚为了乘凉,我们用皱巴巴的床单包裹著身体,一同爬上屋顶坐下,让脚悬在屋顶边缘晃著,微风让我们有如置身天堂,万点繁星穿透过云层闪闪发亮。

        我们就像远离尘世的天使,歇息在高高的云端。

        我们的下方有一小群人聚在街上,一部黑白老电影投射在弹痕累累的牆壁上,刚好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佛雷与金姐跳著舞,有如天造地设的一对。

        没错,天造地设,当约翰把我拉入怀裡时,我就有这样的感觉。

        第二天早上,晨光叫醒了我,昨晚的骚莎和其他经历让我全身很愉悦的痠痛,我伸个懒腰,很高兴知道自己还活著,很久没有这麽快乐了。

        也许从来没有这麽快乐过。

        我转过去,手伸向床的另一边……

        什麽都没有……除了乱七八糟的床单。

        我叹口气。昨晚是一个美好的夜晚吗?或者,只是一场美梦?

        无论如何,至少在当时是美好的,但已经随著黎明消失了。

        唉,算了。

        我已经习惯孤独了,我总是一个人,这就是我的生活,自己选的。

        但是能有一个不一样的晚上也不错。

        我又蜷回被窝裡,试著找回一点我的美梦,这时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

        我坐起来盖好被子,是警察又回来了吗?

        然后门打开了,出现在门口的是约翰,就像昨晚一样真实又耀眼。

        “陌生人,你好。”我说。

        “你醒了。”

        他朝床边走来,目光始终凝视著我,他带来一份礼物。

        一杯热腾腾的咖啡和早报。

        “我想服务生可能都跑了,”他说,“所以我尽力而为。”

        他把报纸丢到床上时,我啜了一口咖啡:“嗯,咖啡加牛奶,很好喝。”

        “最好是,”约翰说,“因为我自己去挤的羊奶。”

        我笑了:“为一杯咖啡冒生命危险的男人,你很难不爱上他。”

        约翰看起来很惊讶,他走到窗户旁把窗帘拉开看著街上,昨天玻璃被打破了,远方看得到黑烟升起,把天空染成漆黑一片。

        但是我眼裡只有他。

        那是个美丽的早晨。

        我叹口气打开报纸,看到一样东西,让我倒吸了一口气。

        报纸裡面夹著一朵花,很简单的一朵花,是那种从人行道裂缝裡费尽气力长出来的杂种野花。

        那是我看过最美的一朵花。

        “报纸裡有什麽新鲜事?”约翰头也没回的问我。

        “没有。”我笑著说,把花插在我的耳后。

        然后我又拿起报纸,努力不要爱上这个不可思议的男人。因为我一直认为,好事就像头髮上的野花一样短暂。

        报纸充满了昨天死伤惨重的照片,这个地方不安全了,我的工作已经结束,早就应该要离开了。

        “你昨晚看著我睡著?”我随口问。

        “有吗?”他问,假装一脸无辜。

        我又蜷伏在被窝裡,双臂打直伸了个懒腰,“你看到什麽?”

        “他看到什麽……?”约翰转过身靠在窗台上,然后开始研究起我,好像我是他从富比士拍卖会上买来,刚刚拆封的一幅名画。

        我也利用这个机会,仔细端详被窗外晨光衬托著的他。我归纳出一个结论,这个男人会让米开朗基罗的大卫雕像都自卑。

        “他看到自己坐飞机回家,心裡猜想著她的全名是什麽。”约翰说,“那她看到什麽呢?”

        他的回答让我很惊讶,我很感动,很快的便已经被他俘虏。

        “这种感觉真美好。”有一半的我这麽想。

        但是另一半的我却觉得:“这真是太危险了。”

        千言万语突然涌上心头,但是我很会玩心理战,所以我得保持轻鬆、调情的气氛。

        “她看到自己走过中国城,”我说,“想知道他对爵士乐有什麽看法。”我想这是一个机灵、性感的回答吧。

        “而他认为,”约翰又接著说,“在阳光普照的星期日早晨,第十八洞的果岭上,或许会有比一杆进洞更棒的事。”

        我告诉自己要镇定,我露齿一笑做为回答,然后把被子拉到下巴,“而她在想,他会不会喜欢自己做的柠檬派呢?”我调皮的说。

        他突然逼近我身旁,原本开玩笑的声音变成一种咄咄逼人的语调:“他猜想,若和其他夜晚比较,昨晚是否是独一无二的呢?”

        他的眼睛试探著我,是否敢从之前玩笑式的对答中跳出来。我心裡虽然害怕,但却诚实地作答:“她同意。”

        约翰低下身来,他的脸距离我只有几吋远,一对蓝眼珠充满戒心。

        看来我们俩都很害怕,发现这一点之后,我开始想偷笑。

        “接下来会发生什麽事?”他轻声问。

        “任何事。”我说。

        他像隻饿虎般低吼著,我们彼此拥抱在一起,这一个吻,似乎永远也不会结束。

        “向右走,女士先生们!”

        我和珍漫步在圣吉那罗街头的庆典中,这是纽约市最悠久也最盛大的街头集会,由曼哈顿的小义大利举办。

        对,没错。我们把场景换过了——从一个充满谋杀和暴力的地方,换到一个洋溢著欢笑、音乐和庆祝活动的地方。

        我们离开波哥大后飞回家。嗯,这麽说吧,我们保持联络,很密切的联络。

        这一回不用再躲子弹逃命,我和珍一边闪躲拥挤的人群,一面分享著粉红棉花糖,一路上逛著卖食品、手工艺品、玩游戏的摊子。

        “来吧,年轻的女士,别害怕!”射击场的小贩对珍这样说。

        他太不了解眼前这位女士了,我不认为珍会怕任何事。

        珍的脚步慢下来,似乎被玩具枪所吸引。

        “要试试手气吗?”我建议。

        她致命的双唇展露一抹微笑,考虑了一下说:“好啊!”

        我付钱给那个人时,珍选了一把枪,拿在她手裡看起来有点不搭,但是我忍住没纠正她的拿法,毕竟这只是好玩而已。

        她瞄准,发射——砰!这枪的后座力很强,珍有点不稳,没打中。

        我怂恿她再试一次。

        第二次,她几乎把小贩给弄瞎!

        可怜的家伙。她耸耸肩把枪交给我时,我忍住不笑。

        我把枪拿到我手上,掂掂重量,转动一下脖子放鬆心情,然后瞄准。

        嘉年华会的气氛、身边的女孩,加上手上这把枪,让我忍不住想表现一下!

        我扣下扳机——打中红心。

        珍倒吸一口气,看起来很佩服。

        我耸耸肩,“我想,初学者的运气比较好。”

        我不想让她难过,因此决定下一发不要太认真,另外一个原因是,我不想在大庭广众下表现我的好枪法。

        接著我又射了几发,这次放低身段,很有节制的失手几次。

        总而言之,对一般人来说这已经算不错了,我甚至故意打不中。我赢了一个小玩具熊,很自豪的转身离开,把奖品献给我的女友。

        但是珍阻止了我,“嗯,我可以再试一次吗?”

        “唉,”我心想,“不服输是吧?”我喜欢女人有这种特质。

        这次她像行家一样拿起枪,举高至她的眼睛,一次连射五发。

        砰!砰!砰!砰!砰!

        我几乎把熊掉在地上。

        五发,全部命中红心。

        “我想,初学者的运气比较好。”她边说边拿著她的奖品走开:一隻和真人一样大小的玩具熊。

        我想,我看起来一定很震惊。她开心地笑著,把玩具熊脖子上的围巾绕在我的脖子上。

        她已经把我吃得死死的,只要她用力一扯就可以结束我的生命。

        但是她把我拉近,给了我一个……致命的吻。

        真是天杀的,她是我的梦中情人。

        我很害怕。自从我和约翰在波哥大相遇,至今已经六个星期,六个星期了!

        现在他要带我到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共进晚餐。“穿漂亮点。”他说。

        你可能会问我,我在怕什麽?

        我怕的就是这“六个星期”的部分。

        自从小学二年级上钢琴课后,我就没有任何超过六个星期的关系,钢琴课只维持了七个星期。

        好事从来不长久,而我和约翰之间进行得很好,非常非常好,所以,一定会很快的结束。

        管它的,反正我已经知道,这可能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所以我盛装打扮,好像要庆祝什麽事似的,虽然最后我可能会举杯道别。

        我们可以走去餐厅,但是约翰坚持坐计程车,因为我穿著高跟鞋。

        我私下猜想,搭计程车会让他回想起我们在波哥大的第一个夜晚。

        我们很快就到了河畔咖啡厅,我提议喝龙舌兰回味一下,但是约翰点了香槟,“香槟是庆祝用的。”他说。

        我微笑,眨眨眼掩饰眼中突然的一阵溼润。

        我们喝著香槟看著河景,但是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凝视著对方。我们点了菜,但是菜就放在我俩中间,动也没动过。我觉得很饿,但我只想吃他。

        我想这儿应该有音乐,应该有人跳舞。

        但是就像当时在波哥大一样,我们身处暴风圈的中心眼,周围的世界正狂风暴雨,

        但我们已全然忘我。

        我胡乱的想著如何才能让这个夜晚不要结束,也许我们应该用绳索套著月亮,穿梭星空,永远拉著它,这样美梦就不会结束。

        这不是我平常会有的念头,但是和约翰在一起竟然让我变成这样。

        这时候,约翰把手伸进他的口袋,我猜他是为了找笔,还是淤?

        但是他掏出一个小盒子,浅蓝色,蒂芬尼珠宝的经典色调。

        我觉得很困惑。

        约翰一句话都没有说,他只是打开盒子。

        当他把戒指套上我左手的无名指时,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

        约翰给了我满天星辰——和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夜晚。

        “停!”我的好朋友与好同事艾迪大叫。

        第二天,我和艾迪去拳击场练习,我一直告诉他关于珍的事,他觉得这件事不太对劲。

        “你怎麽了。”

        “我恋爱了。”我说。

        艾迪看我的眼神,彷彿我头上挨了很多拳一样,“你才认识她多久,六个星期?”

        但是我该怎麽向艾迪解释?他换女朋友比换袜子还勤快。“艾迪,这个女孩很……狂野,她很坚强,又不服输,我不知道怎麽形容,我觉得……”

        砰!我朝沙袋上重重打了一拳。

        “你不觉得这样有点快?”

        第二天,我和我的好朋友与好同事洁丝敏去攀岩。

        我一直觉得这是个很好的健身运动,但是今天我觉得特别轻鬆,必须刻意放慢速度,让洁丝敏不至于落后太远。

        但她不是在说我的攀岩速度,而在讲我和约翰的关系。

        “你了解我的,”我说,回头往下看,“我做事从不莽撞——注意你的脚。”

        她低头看了一下,“那他是做什麽的。”

        “他从事建筑业,是最顶尖的工程承包商。”

        “太好了,”洁丝敏讽刺的说,“所以他是铺水泥的。”

        我笑了:“不是只有这样。”

        “她是做电脑业的,”我告诉艾迪,“华尔街一有伺服机故障,她就不分昼夜随时要到现场,像电脑界的蝙蝠侠之类的。”

        “那你们的性生活呢……?”洁丝敏问。

        砰地一声!我使出一记如雷的挥击,把我的拳击同伴打倒在地。

        艾迪吹起了口哨:“有那麽好,是吗?”

        我已经爬到顶端,景色非常的壮观。我一直都很爱运动,这份工作让我必须保持体力,但是我从来没觉得这麽有活力。

        我怀疑这和我跟约翰一起做的“运动”有关。

        但是洁丝敏还落在后面有段距离,她还在怀疑。

        性就是性,这是她的态度,为何要把它和爱情扯上关系?

        “你不担心……你的工作时间可能会搞砸一切?”她问。

        “利用你左边的峭壁,”我建议她。没错,我考虑过这件事,这份工作的确有一点……複杂,但是我相信天下无难事。

        “他也像我一样常常旅行,”我解释道,“所以这不成问题。”

        我把她从岩壁边拉上来,假装没看到她担心皱眉的表情。

        “什麽?难道我应该为工作牺牲我的私人生活?”我问艾迪。

        我继续和训练师对打,我的耐力比从前都好。

        我忍不住笑了,你可能觉得我和珍会把对方搞得精疲力尽,但这是运动员旧有的迷思,事实上反而有加乘作用,我比以前更有活力和衝劲。

        挥击,钩拳,闪躲……挥击,钩拳,闪躲……我觉得我可以持续好几个小时。

        但是艾迪不相信,对他而言,性可以分成早餐、午餐和晚餐分别进行,但是千万不要变成同样的一餐。

        “我觉得顶多维持六个月,”他说,“不可能超过了。”

        “艾迪,”我招了,“我向她求婚了。”

        “什麽?”

        艾迪刚好走到我的拳击手套前面,砰!我的消息让他大吃一惊,他重重地倒了下去。

        这件事他永远都不会原谅我的。

        我和约翰是在市政府公证结婚的,我们一分钟都不能等了。洁丝敏当我的伴娘,约翰的朋友艾迪当伴郎。

        他们看起来都一肚子气,但我们一点儿也不在意。

        当约翰把戒指滑进我的无名指时,我们的手都在颤抖,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对我许下承诺。

        “如果有任何人反对这对新人的结合,”公证人说,“请现在提出意见,否则之后不得有异议。”

        我看到洁丝敏咬著舌头,我做了个鬼脸要她别闹了。

        我会证明给她看的。

        当公证人询问是否有人反对我和珍结婚时,我真怕艾迪会克制不住,要他默认这场婚礼彷彿要了他的命。

        艾迪一直觉得我疯了,不过他答应我一个字也不说,所以我才让他当我的伴郎。而且我还警告他,他要是敢说的话,我一定会揍他。

        于是我顺利的完成了结婚仪式。

        当我把戒指戴到珍的手指上时,我的手颤抖了一下,但是她满心喜悦。

        然后公证人说:“我现在宣布你们成为夫妻,史密斯先生和太太。”

        史密斯先生和太太,我喜欢这种称呼。

        然后他说:“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我们一直吻,吻到下一对要结婚的新人抱怨才分开。

        卫斯乐医生给我的功课并不是很难,所以我决定来试试看,这个好好医生要我写下现在的生活,所以开始吧!

        我是……

        我和约翰……

        约翰……

        天啊,这比想像中的还要难。

        也许我来写写昨晚的事好了。

        昨晚我像平常一样下厨做晚餐。

        叮!计时器响起,我探头看了看烤箱,每一样看起来都很完美。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六年是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事情会改变,人也会改变。

        我看似完美的生活……并不全然完美。

        房子、院子、食物。我投注在家务事上的野心和好胜心,和工作时完全没两样。

        好比做一顿晚餐,我可以在厨房裡一边切菜、甩锅,一边起舞,就像成龙一样。我能筹备一个五十人的晚宴,让白宫都不得不汗颜。

        我每天都准备两人份的晚餐。即使辛苦工作了一整天也不例外。

        就像昨晚,我煮了一顿美味的佳餚,摆好餐桌,还冰了葡萄酒,让每一个细节都绝对完美。

        虽然根本没有绝对完美这种事。

        但是我还能做什麽呢?我必须继续努力。

        我听到车开进车库的声音,看到头灯照亮了窗户,为什麽最近我总是在约翰回家时开始神经紧绷?我觉得很奇怪。

        我提醒自己:记得你是谁,你很聪明、很坚强,什麽事都难不倒你。

        我一把抓起刀,在指间转了几圈后插进刀架裡。

        对,我可以做好任何事,但是除了拯救我自己的婚姻。

        对我而言,写往事已经够困难的了,只有波哥大那段回忆是个特例。

        但是卫斯乐医生要我写下最近发生的事……关于婚姻生活的种种。

        他是个男人,应该很清楚,男人对这种事情都很放不开。

        “这就是重点。”他说,他认为那些困扰我的事,我逃避不去想的事,不想处理的事,都像是宿便一样,处理这种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把它全部宣洩在日记裡。

        “但是打击沙袋对我来说比较有效。”我开玩笑的说。

        卫斯乐医生没有反应,所以我只好写萝。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966xs.com。966小说手机版阅读网址:wap.966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