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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是一部杰出的作品。小说在很大程度上能暴露出它们所在的时代,不光是由于其写作风格是同时代常见的,还因为它跟当时的思想气候、作者的道德观以及它们接受或摒弃的偏见完全保持一致。年轻的大卫·科波菲尔完全可能写出这类小说(虽然才能略逊),而阿瑟·潘登尼斯也能写出有几分像《维莱特》这样的小说,尽管劳拉的影响无疑会使他避开赤裸裸的性描写(这种描写给夏洛蒂·勃朗特的书带来辛辣味道)。可却是个例外。它跟当时的小说没有半点儿关系。这是一部很差的小说,又是一部很好的小说。它丑陋不堪,却又美不可言。这是一本叫人害怕、让人痛苦、震撼力强、充满激情的书。有些人觉得,一个过着幽静单调生活、不认识几个人、对世界毫不了解的牧师女儿,居然能写出这样的作品,这根本就不可能。在我看来,这种观点实在可笑。极其地浪漫。浪漫主义总是避免对现实的耐心观察,而是专注于想象的自由翱翔,(时而兴致勃勃,时而黯淡忧伤地)沉迷于恐怖、神秘、激情、暴虐。考虑到艾米莉·勃朗特的性格,还有她那备受压制的强烈情感,正是她按理应该写的那类书。但是从表面上看,这本书倒更像是她那个饭桶哥哥布兰威尔写出来的,也确实有许多人一直深信,他是该书全部或部分的作者。其中之一弗朗西斯·格兰迪曾写道:“帕特里克·勃朗特对我声称,有相当一部分是他自己写的,他的姐姐所言也证实了这一说法……我们在路登顿福特长途散步的时候,他常常给我讲患病天才的奇异幻想,这些内容都在小说当中得到再现,我倾向于认为,书中情节来自他的构思,而非他的姐姐。”有一次,布兰威尔的两个朋友,迪尔登和里兰德跟他约好在通往基思利路上的一处酒馆见面,相互朗诵自己的诗作;以下是迪尔登在大约二十年后写给哈利法克斯《卫报》的部分:“我朗诵了《魔后》的第一幕,可是当布兰威尔把手伸进帽子的时候(这是他通常存放即兴之作的容器,当时他以为自己的诗稿就放在里面),却发现错把自己‘尝试’写作的一本小说的数页书稿放在里面。他对此感到懊恼失望,准备把这些纸稿放回帽子里,两个朋友都热心地敦促他念念,因为我们非常好奇,想看看他究竟是如何驾驭小说家之笔的。他犹豫了一下,同意了我们的要求,每读完一页就丢进自己的帽子里,牢牢抓住我们的注意力长达近一个小时。故事在某一句中间突然中断,他通过口头告诉我们结尾,还有人物原型的真名实姓,不过由于其中有些人仍然在世,我不好将他们公之于众。他说他还没有为其定好题目,也担心自己遇不到足够大胆的出版商能够对外发行这本书。布兰威尔所读部分中的场景,以及其中出场的人物,都跟一模一样,而夏洛蒂却如此自信地声称那是她妹妹艾米莉的作品。”

        此话要么是一派谎言,要么的确属实。夏洛蒂鄙视自己的弟弟,甚至在基督教的道德范围内痛恨弟弟;可我们都知道,基督教道德总是给许多坦诚的仇恨留有余地,夏洛蒂这番未经证实的话,我们不能接受。她或许曾说服自己相信那些自己想要相信的事情,人常常都是如此。这个故事十分详尽,居然会有人莫名其妙地编造它,这实在奇怪。该如何解释?根本无法解释。有人暗示说,布兰威尔写了前四章,而后酗酒吸毒,半途而废,于是艾米莉接了过来。有人称这几章比后面的部分拘谨做作,这种说法在我看来根本站不住脚;如果说这几章用笔浮夸的话,我认为是因为艾米莉试图表现洛克伍德是个愚蠢自负的傻瓜,而且成功达到了目的。我毫不怀疑,是艾米莉,也只有艾米莉写了。

        必须承认,这本书写得不怎么样。勃朗特姐妹文笔不佳。作为家庭教师,她们喜好浮夸而迂腐的风格,有人还新造了一个词语litératise来指代这种风格。故事的主要部分由迪恩太太讲述,此人是一个来自约克郡的女仆,什么活儿都干,就像勃朗特家的泰比一样;会话型的语体在这里更加合适,可在艾米莉的笔下,她表达观点的方式很奇怪,根本没人会这样讲话。以下是一个典型例子:“我反复肯定说那次背信告密的事,如果该受这样粗暴的名称的话,也该是最后一次了,我借这个肯定来消除我对于这事所感到的一切不安。”艾米莉·勃朗特似乎已经意识到:自己让迪恩太太所说的话,她根本不可能懂,为了讲得通,艾米莉又让她说,自己在干活儿期间有机会读了几本书,可即使这样,其讲话之做作也让人瞠目结舌。她不是“读信”,而是“阅览书信”;她送的不是“信”,而是“函件”。她不是“走出房间”,而是“离开厅室”。她把自己白天的活儿为“日间工作”。她“着手”而非“开始”。人们不是“喊”或者“叫”,而是“喧嚷”;他们也不是“听”,而是“聆听”。让人同情的是,这位牧师女儿竭尽全力要把故事写得温文尔雅,最终却搞得假模假样。可是人们并不指望写得多优美:写作手法高超不见得就是好事。就像有一幅早期的佛兰德绘画《埋葬基督》一样,瘦骨嶙峋的人们那痛苦而扭曲的面庞,他们那僵硬而笨拙的姿态,为画中场景增添了极大的恐怖感和平铺直叙的残酷性,如此一来的效果,比起提香对同一事件的美丽描绘来,倒显得更加震撼和悲惨;所以在这种粗鄙的语言格调中,具有某种东西,能够奇怪地增强故事的激烈情感。

        结构臃肿。这也并不奇怪,因为艾米莉·勃朗特之前从未写过小说,而她要讲的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故事,涉及整整两代人。这事儿可非常难办,因为作者要让两组人物和两组情节统一起来,必须谨小慎微,不要让其中一组的趣味遮掩了另一组的趣味。这一点,艾米莉做得并不成功。在凯瑟琳·欧肖死后,故事的力量减弱了,直到想象丰富的最后几页才有所改观。小凯瑟琳这个人物不能令人满意,艾米莉·勃朗特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她;很显然,她未能赋予她老凯瑟琳那样富有激情的独立性格,也没有她父亲的愚蠢软弱。她是个被宠坏的、愚蠢任性、粗野无礼的人;对于她受的苦,你感觉不到多少同情。她是怎么爱上小哈里顿的,书中并未交待清楚。哈里顿这个人物十分模糊,除了忧郁而英俊,我们就一无所知了。如我所想的那样,这一故事的作者不得不把岁月的流逝压缩成一段有限的时间,好让读者一眼就将其全面地把握,如同我们一眼就遍览巨大壁画的全貌一样。我觉得艾米莉·勃朗特并不是刻意地想着法儿把颇为一致的印象写成一个凌乱的故事,但我相信她肯定问过自己:究竟如何使之前后连贯;她或许想过,自己这么做的最佳方式就是让一个人物向另一个人物讲述这一长串的故事。这种讲故事的方法十分方便,但不是她创造的。然而其不利之处就是,叙述者不得不讲述大量的事情,包括景物描写(任何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做),如此一来,根本无法维持一种对话的方式。毫无疑问,既然你有一个叙述者(迪恩太太),就必须要有一个倾听者(洛克伍德先生)。假如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小说家,或许会运用更好的方式来讲述的故事,但我无法相信:艾米莉·勃朗特运用这种方法是基于他人的创造。

        然而不仅如此,我认为人们只要想想她的偏激、她病态的羞怯、她的沉默寡言,就能够预料到她会采用这样的方法。除此之外还能怎样?我们可以从全知的视角来写这部小说,就像《米德尔马契》和那样。我觉得将如此残暴的故事当成她自己的某些经历讲述出来,同她执拗强硬的性格是相互抵触的;而且假如她真的这么做的话,难免就会讲述一些希斯克利夫在呼啸山庄之外的故事了,比方说在那几年里,他设法获得教育、赚到大钱什么的。可她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他都是怎么做的。硬要读者接受的事实却并不可信,然而她却偏偏乐意这么做,根本不予理会。还有另外一种选择,就是由迪恩太太向她(艾米莉·勃朗特)讲述这个故事,那么就要用第一人称了;但我怀疑,如此一来也会使她跟读者的接触过于密切,这可是脆弱敏感的她所无法承受的。而通过洛克伍德叙述故事的开头,并由迪恩太太向洛克伍德揭开面纱,她把自己藏在了一个双重面具的后面。勃朗特先生给盖斯凯尔夫人讲过这么一个故事,在这里提一下有一定意义。孩子们还小的时候,由于胆小看不出性格如何,他想要了解一下,于是让他们轮流戴上一个旧面具,因为蒙着脸他们就可以更大胆地回答他的问题了。当他问夏洛蒂世上最好的书是哪一本时,她回答是《圣经》;可当他问艾米莉,他该如何对待她这个麻烦弟弟时,她却说:“跟他讲道理,如果他听不进去,就用鞭子抽他。”

        在艾米莉写这部强大有力、激情澎湃、恐怖骇人的书时,她为什么要把自己隐藏起来呢?我认为这是因为她在书中揭示了自己内心最为隐秘的本能。她窥视到自己内心深处的孤独之源,并在那里看见了不能言说的秘密,而身为作家的冲动迫使她一心想要摆脱这副重担。据说点燃她想象力的,是她父亲曾经讲述的发生在自己年轻时的爱尔兰的故事,还有她在比利时念书时所学到的霍夫曼的故事(据说回到牧师住所后,她仍然在读这些故事,坐在炉火前的地毯上,搂着“管家”的脖子)。我倾向于认为,从这些德国浪漫主义作家所写的神秘、暴力、恐怖类故事中,她看到了某些吸引自己狂野性格的东西;我觉得她在自己隐秘的灵魂深处找到了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欧肖。我认为她本人就是希斯克利夫,我认为她本人就是凯瑟琳·欧肖。她居然把自己写进书中的两位主人公,这是不是有点奇怪?一点也不。我们谁也不是完全一致的,身上都有不止一个人的影子,它们如影随形,十分诡异;小说作者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能够把个体人物身上杂糅在一起的多重性格客观地表现出来,而他的不幸之处则在于:如果人物的身上没有自己的影子,那么不管他们在故事中是多么地必不可少,他都无法生动地塑造他们。这也就是为什么中的小凯瑟琳不能令人满意的缘由。

        我认为艾米莉把自己的全部都赋予到了希斯克利夫身上。她把她的狂怒、她的情欲(强烈但却受挫)、她没能得到满足的爱情、她的忌妒、她对整个人类的仇恨与鄙视、她的残忍、她的施虐心理,全都给了他。读者都还记得这件事:她为了很小的一点原因,就无情地挥拳狠打自己喜爱的狗的脸。艾伦·纳西还讲了另一段奇怪的事情。“她喜欢把夏洛蒂领到自己不敢独自去的地方。夏洛蒂对未知动物有着一种极度的恐惧,艾米莉乐于把她领到近前,而后告诉她自己做过什么、怎么做的,津津有味地嘲笑她的惊恐。”我认为艾米莉对凯瑟琳·欧肖的爱,就是希斯克利夫那种雄健的动物之爱;我相信,当她像希斯克利夫那样踢打和踩踏欧肖、拿着他的头猛撞石板的时候,她笑了,就像当初嘲笑夏洛蒂的恐惧一样;我也相信,当她像希斯克利夫那样抽打小凯瑟琳的脸、大肆羞辱她的时候,她笑了。我认为,在她欺侮、谩骂、恫吓自己笔下人物的时候,她会获得一种释放的快感,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她跟其他人在一起的时候就承受过这种羞辱;我还认为,如同将角色双重化的凯瑟琳一样,尽管她与希斯克利夫进行争斗,尽管她鄙视他,尽管她知道他是个凶残之人,却全身心地爱着他,对自己能够左右他感到欣喜不已,由于施虐心理中还有受虐的成分,所以她十分迷恋他的暴虐、他的冷酷,以及他狂野的性格。她感觉他们之间很接近,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如果我认为两人都是艾米莉·勃朗特这一观点正确的话)。“耐莉,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永远永远地在我心里。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并不见得比我对我自己还更有趣些,却是作为我自己本身而存在。”

        是一个爱情故事,也许算是最为奇特的爱情故事了,其中非常奇特的一部分就是:恋人始终保持贞操。凯瑟琳热切地爱着希斯克利夫,对方亦是如此。而爱德加·林顿这个人,凯瑟琳对他只有善意(时而也恼怒)的忍耐。人们搞不明白:不管将面临何等贫困,为什么这两个爱得如此深切的人就没有私奔呢。人们搞不懂两人为什么没有成为真正的恋人。或许艾米莉所受的教育导致她把私通看成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或许两性之间的性爱令她异常反感。我认为两姐妹都十分性感。夏洛蒂外表平平,从她一侧的脸庞看去,肤色灰黄,鼻子很大。在她尚未成名、身无分文的时候,就有人向她求婚,在那个时代,男士都指望太太能带来一份财产。不过并非美貌才能让一位女士具有魅力;事实上,绝世美貌常常令人战栗:你只愿仰慕,却不被打动。如果有男士爱上了夏洛蒂这样一位吹毛求疵、爱挑毛病的女人的话,必定是发现她具有性的魅力,也就是说他们能隐约感觉到她的性感。当她刚嫁给尼古拉斯先生的时候,并没有爱上他,而是觉得他狭隘、专断、阴沉,而且很不聪明。从其信中显然可以看出,婚后她对他的看法有了很大的转变,在她眼里,两人都轻佻起来。她爱上了他,而他的缺点也无关紧要了。可能性最大的解释就是:她的性欲最终得到了满足。没有理由认为,艾米莉不及夏洛蒂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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