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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十万分之一怎么用 表示第二章

第二章

        A报一月二十七日的晨报上公布了“年度读者新闻摄影奖”,过了四天,该报二月一日晨报的“回声”(读者来信)栏中刊载了这样一封读者来信。

        看到贵报刊载的“年度读者新闻摄影奖”的最高奖获奖作品《冲撞》,不愧是从四千两百幅投稿作品中精选出来的作品,真是极具视觉冲击力。然而,请恕我直言,这也是一张令人感到极为不快的照片。这张照片拍摄的是去年十月三日发生东名高速公路御殿场至沼津段上的重大追尾事故。那是一场六人死亡、三人重伤的大惨剧。翻倒地的大型铝板厢式货车、与之连环相撞并燃起大火的两辆轿车和一辆客货两用车、与冲过了中央隔离带的小型卡车相撞的上行线上的残破轿车……场景极为惨烈。正像评审者古家先生所说的那样,拍摄者得益于十万分之一的偶然,才拍下了这样一个决定性的瞬间。可谓是新闻摄影中罕见的精品……然而,这又是一张令人感到回味苦涩的照片。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出自业余摄影爱好者之手,并获得了年度最高奖。如果它是报社的摄影师所摄,也许我也就不会有那样的感觉了。因为,报社的摄影师事故现场或案发现场拍摄照片是他们的分内之事。但这幅照片并非如此,正因为它是业余摄影爱好者的作品才叫人难以接受。

        或许有人会说,报社的摄影师不可能总是正好赶上事故发生的瞬间,所以报社期待着恰好身处事发现场附近的业余摄影师所拍摄的照片。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张照片只是报道中刊登出来也就达到目的了。总之,我觉得不应该将这样阴暗、令人不忍目睹的照片作为参赛的作品。

        过去也有过业余摄影爱好者因为事故现场拍摄照片而遭到社会上一部分人指责的情况。早昭和三十年拍摄的、四国的高松洋面上撞船沉没的“紫云丸”照片就是一例。有人认为,既然有闲心将镜头对准事故现场,为什么不去帮助抢救落水乘客呢?哪怕只多救一个人也好啊。

        与救人相比,拍摄者更为抓住这种“千载难逢”的决定性瞬间而激动。很难说不是这样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是十足的自私自利。而这种“功利心”的背后,还有对贵报年度奖的荣誉、奖金、公开发表之类的期盼,那就更叫人难以接受了。

        针对这份读者来信,报社方面也发表了《摄影部长的答复》。

        来信的主旨于“惨不忍睹”的新闻照片只能由报社的摄影师来拍摄,而不应该报纸上刊登由一般人士,即所谓的业余摄影爱好者所拍摄的此类照片。此话自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同时也让人觉得未免有失偏颇。如今的社会生活是相当复杂的,机械文明日常生活中的比重日益提高,难以预料的事故也不断增多。要防止事故频发,除了提高每个人的自觉、自律以外,实是别无良策。而汽车相撞之“惨不忍睹”的现场照片能够直接冲击读者的视觉,其影响力远远大于文字描述,能够给汽车司机带来充分的谨慎和警戒的意识。读者看到了这样的照片,如果产生“啊呀,真惨啊”这样的想法,那么必然加深其对事故预防的关心。当然,这也不仅限于交通事故方面,大楼、酒店、公寓等高层建筑的火灾、轮船的沉没、客机事故等方面的照片也具有同样的功效。估计看到这样的照片后,觉得“或许明天我也会……”的人也不少数吧?由此可见,新闻照片除了客观报道的功效之外,还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警钟”作用。

        然而,报社摄影师的人数是有限的,并且由于工作关系经常散布各个地方。即便接到了有事故发生的通报,有时也难以立刻抽身前往。就算能够马上赶赴事故现场,由于距离以及其他条件的限制,也往往为时已晚了。因此,所拍摄的照片就很难传达出血淋淋的现场氛围。因此,本报才广泛征集一般摄影爱好者的新闻照片,期待着反映“决定性瞬间”的作品。因为这里面包含了一种报社摄影部的成员所不具备的因素,那就是偶然性。正像评审委员长古家库之助先生评点年度最高奖《冲撞》时所说的那样,这照片得益于“十万分之一的偶然”这样绝无仅有的机会,光凭这一点就已经超过了任何专业摄影师了。于是,一张冲击力连来信者藤原先生也认可的照片就诞生了。前面已经说过,只要这张照片具有非凡的写实感和临场感,不就能增强司机的自律心,加深一般读者对交通事故的关心程度和警戒意识吗?因此,不论是报社摄影师还是业余摄影爱好者,只要拍出了好的新闻照片,从广义上来说,就完成了一件相同的任务。

        最后回答一下悬赏征集这方面的问题。要想征集到高质量的作品,就必须激发应征者的参与热情。因此,确定入闱作品、给入闱作品评定等级并给予相应的奖杯、奖状、奖金当然都是与激发应征者的参与热情密切相关的。将获奖作品报上公开发表,也是基于同样的目的。至于应征者的心理方面自然不能说全无可指责之处,但是,即便有可以称之为“野心”的方面,只要它成为拍出好作品的原动力,似乎也是无可厚非的。希望能对我以上的回答予以理解。

        六天之后,同一份报纸上的《回声》栏目又登出了读者来信。

        前些日子,本栏目刊登了千叶市藤原先生关于年度最高奖获奖作品《冲撞》的意见,以及报社摄影部长的“答复”,两者我都拜读了。

        我报上看到《冲撞》这幅照片时,一下子屏住了呼吸,心想怎么还真有生动再现惨剧爆发瞬间的照片呢?我完全被它那强烈的视觉冲击力所慑服了。这是一幅充分体现了新闻摄影真正价值的作品,我相信它一定会流传后世。藤原先生的意见,多少有些过于伤感且不合情理。我认为,只要是新闻,就没什么专业和业余之分。尤其是被偶然机遇所左右的新闻摄影就更是如此了。

        摄影部长“答复”中也写道,报社里摄影师的人数有限,并且还都各有任务,散布各处。即便收到通报后立刻赶往事故现场,由于距离以及途中交通拥挤等因素影响,到达现场时,往往也滞后了很长时间了。这时所拍摄的照片,其新鲜程度与正好事发现场的业余摄影爱好者所捕捉到的决定性的瞬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藤原先生所谓新闻照片必须由专业摄影师来拍摄的说法,似乎太不现实,且太过狭隘了吧?

        藤原先生还批评了悬赏征集的做法,但我觉得有“鼓励”才能引发技艺上的竞争和提高,从而促使爱好者之间的切磋琢磨。好作品获得荣誉与报酬是理所当然的事。再说,即便是业余的摄影爱好者也不会以此为第一目的吧?反正我是全力支持摄影部长的观点的。

        《回声》栏目的末尾处还写道,同样主旨的来信另外还有数十封。

        然而,这份报纸是很公平的,或者说,至少表现得很公平。因为四天之后,《回声》栏目中又刊载了来自读者的反驳意见。

        我拜读了前些天本栏刊载的有关新闻摄影年度最高奖《冲撞》的千叶市藤原先生的批评意见和摄影部长的观点以及浦和市小峰先生的赞成意见。此我也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就结论而言,我是支持藤原先生的批评意见的。

        《冲撞》确实是一幅出色的摄影作品。以如此视觉冲击力来表现交通事故之惨烈的作品,我想是为数不多的,这一点,估计大家都是认可的。被评选为年度最高奖,也是因为它确实有相当的价值,估计也没人对此有什么异议吧?

        虽然这张照片是一幅力作,但这与它是一幅来自读者投稿的征集作品是两码事。如果不是偶然身处事故现场,当然是拍不出这样“血淋淋的照片”的,这一点也无需赘言。报社的摄影师人数有限,故而需要一般摄影爱好者的帮助,这样的道理也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可是,难道只有“血淋淋的照片”才是刊登报纸上的新闻照片的唯一条件吗?报纸是几百万人都看的,每天都报道阴暗的负面新闻。那么,至少刊登的照片应该阳光一点——有这样的内心期盼的不会只是我一个人吧?事实上,令人心旷神怡的风景照片或表现人间温情的照片,如果刊登晚报上,则会为一家团圆的晚饭餐桌上带来健康的话题,增强愉悦和谐的家庭氛围;如果刊登晨报上,就会激起读者人生的希望,使人精神饱满地投入一天的工作。能做到这些,正因为照片具有立刻映入眼帘的鲜明的形象性,能给人以超越文字的直接印象。

        因为报纸每天都要报道国内外发生的事件,所以刊载阴暗面的新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这样的新闻用文字来报道就足够了,就不要采用场面阴暗、惨烈的照片了。特别是像《冲撞》那样的太过刺激、惨不忍睹的照片,我认为是不应该上报的。如果是作为一种“记录”一定要保存起来的话,也只要将它载入新闻照片年鉴之类的发行物就行了。如果要刊登报上,那就请刊登一些“现场勘察”之类的平静安稳的照片吧。

        况且,《冲撞》这张照片并非出自报纸摄影部人员之手,而是一般摄影爱好者的作品,对此,我和藤原先生一样,内心是相当抵触的。如果是报纸摄影部人员所拍的照片,我们尚可认为这是他们的工作,但摄影爱好者的照片是出于兴趣爱好的结果,是属于“玩票”性质的。以“玩票”的心态拍出“惨不忍睹”的照片竟然拿去参赛,实是叫人不敢恭维。大赛的评审委员长古家库之助认为能拍到这样的照片是由于“十万分之一的偶然”所带来的幸运;摄影部长认为只要是新闻摄影,无论是报社的摄影部人员拍的还是一般摄影爱好者拍的都一样,是完成了同样的“任务”。对此,我觉得这样说似乎有些过头了。

        如果摄影爱好者无论走到哪里都随身带着照相机,按照评审委员长古家先生所说的,是“以备不时之需的摄影爱好者的常识”的话,那就用得上人们针对“紫云丸”海难照片(这幅照片也是一个偶然身处救援船第三宇高丸上的业余摄影爱好者所拍摄的)的责难了。那是一种比起帮忙救人来,更想“拍出好照片,并得到人们的赞扬”的行为,极端自私。古家先生和摄影部长都声称《冲撞》这样的照片报纸上发表后,具有“增强司机的自律心,加深一般读者对交通事故的关心程度和警戒意识”的“警钟”功效。但我觉得这样的说法未免过于牵强附会了吧?

        最后我要说的是,业余摄影爱好者的那种“拍出好照片,并得到人们的赞扬”的心理,和投稿参赛“最好获得年度最高奖,一手包揽奖杯、奖状、奖金”的意识并无二致。小峰和雄先生所谓悬赏是对于业余摄影爱好者们的“鼓励”,会引发“技艺上切磋琢磨”,听起来似乎也头头是道,但我认为这种“急功近利”会发展成自私自利之心,助长内心的旁观主义。同时,我也希望“读者新闻摄影”的悬赏征集不仅是为了提高人气的一种措施。

        三天之后,评审委员长古家库之助又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不过,是发表“文化栏”里的。

        本报去年的新闻摄影年度最高奖《冲撞》引起了超乎预期的反响。虽然对于照片本身是一幅出色的作品这一点上都没有异议,但这样的作品刊登报纸上、拍摄者是业余摄影爱好者,甚至于针对悬赏征集这样的手段所产生的疑问等方面,“回声”栏目中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不仅如此,如今问题已经涉及到了新闻摄影的根本问题,因此,作为评审委员之一,我想此陈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千叶市的藤原先生和大阪市的吉村先生的批评意见中,有不少能够促使有志于新闻摄影者反省的见解。身处灾难现场,是将救人放第一位,还是专心致志地观察取景器并不失时机地按下快门?对于这样的问题,自然应该是以前者为优先的,这一点没有必要讨论。然而,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有人看到了报上所刊载的事故现场的照片后,产生了某种误解。藤原先生和吉村先生的意见中也包含着这样的误解。

        从照片上来看,似乎拍摄者是能够立刻投入救援工作的,但实际上往往困难重重,甚至是不可能的。发生高松海面上的“紫云丸”海难事故就是这样,那张照片的拍摄者就是与之相撞的第三宇高丸上的乘客,而“紫云丸”相撞后的五分钟内就沉没了。对遇难者实施救援的是第三宇高丸上的船员,这种情况下,不熟悉海上作业的普通乘客是无能为力的。画面的近前处,就站着一批目瞪口呆地看着沉船和遇难者身影的第三宇高丸上的乘客。并且,从照片上来看,这两条船似乎靠得很近,但实际上相隔了很远的一段距离。这也是引起误解的原因之一吧。

        引起争议的《冲撞》也是这样,它是东名高速公路上的连环撞车事故刚刚发生后拍摄的,但发生如此惨烈的交通事故后,靠一个人立刻投入到救助中去是不可能的。拍摄者山鹿恭介为了拍摄夜景,当时正从静冈县长泉町的高坡往沼津一带走动,听到高速公路上发出巨响,并看到了火柱升空,才折回到现场附近,发现了连环撞车的交通事故。他不假思索地按下了快门,因为第一时间的救人行动已不可能,而将随身携带着的照相机镜头对准了事故现场,这对于有志于新闻摄影的山鹿先生来说是十分自然的行为,是谁都无法对其加以责难的。我觉得藤原先生所谓“如果拍摄者是新闻工作人员就能够接受,而业余摄影爱好者就无法接受”的观点,也太感情用事了。这种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新闻照片只有遇上了“十万分之一的偶然”才能拍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作为一名新闻摄影家的山鹿先生及时把握住了一个千载难逢的绝佳机会。

        吉村先生的批评尤为严厉。当然,诚如先生所指责的那样,业余摄影爱好者新闻摄影上是不应该有一丝一毫的“功利心”的。新闻摄影家成为时代的记录者之前,首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必须是一个充满热情的,充满人类关爱的人。如果不是这样,就会招致世人的误解,被看成是受照相机支配的冷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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