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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使者和使节的区别代序

代序

        父亲是著名的神学家老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Sr.),兄弟是著名的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威廉·詹姆斯(illiam James),那么,小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Jr.)当一个著名作家似乎应该是顺理成章了。就我的知识和记忆所及,大概只有德国的曼(Mann)家族可以同詹姆斯家族在这方面相匹敌。

        如果我们要在美国作家里找出几个非常“欧洲化”的作家来,小詹姆斯首当其冲。他的“欧化”到了如此程度,以至于第26届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要把他描述成一个“miserable little snob”——“可怜的势利小人”。不过,比起那个最终皈依了英国国教的美国诗人t.S.艾略特来,詹姆斯的欧洲情结可以说是出自天然。老詹姆斯为了要让他的儿子在理性成熟之前接受一种“世界公民”的概念,经常把正处于长身体时期的小詹姆斯带到欧洲居住,并请了家庭老师在自己的家中对他进行教育。耳濡目染巴黎或其他欧洲城市的文化风雨,詹姆斯生成了一种对所谓“老世界”的顽固情愫。1875年,这个已经开始写作的富有美国人决定在巴黎住下来。第二年,他终于定居伦敦,为往后岁月里那些试图在这个城市寻找艺术灵感和成功的美国人树立了早期榜样(想一想艾迪丝·华顿、斯泰因夫人、庞德和艾略特)。

        当然,詹姆斯的榜样不仅仅是在巴黎或伦敦定居。

        在巴黎,詹姆斯结识了屠格涅夫,一个和他一样的旅居者,也结识了法国的两位大师——福楼拜和左拉。后面两位法国人,在写作风格上有重要的相似之处。福楼拜在他的名作里进行了一项实验,在小说展开的过程中,他尽量把作品的叙述者(这通常是作者)隐藏到读者不容易察觉的地方。与那种浪漫主义的叙述不同,在福楼拜的小说里没有全知全能的作者指手画脚地发议论,也没有叙述者纵横捭阖地抒发感情。左拉的作品与福楼拜非常相像,自然主义在他那里意味着风格上的尽量客观,意味着小说叙述者的隐退幕后。

        詹姆斯是否受到了这两个法国同行的影响?

        在谈论美国文学的发展时,许多评论家和史学家的观点是一致的:詹姆斯是美国现代主义文学的开山祖师。在19世纪,当浪漫主义时尚在美国依然强盛的时候,詹姆斯以他独特的风格和写作手段,为美国文学开拓了一片新边疆。

        这个新的边疆是否和福楼拜有关?或者同其他人有关?

        让我们来看。

        是詹姆斯晚期创作的一个高峰。这部出版于1903年的小说调用了詹姆斯一贯喜爱的动机。一个年轻的美国男人,到了巴黎之后就“乐不思美”。他母亲派了一个“使节”前往巴黎,想让他劝说这个迷途的羔羊回到美国,因为在美国的麻省有一大笔家庭财产等他去继承和管理。“使节”到了巴黎之后,才发现这位年轻人在巴黎的生活已经对他造成了致命的影响:欧洲的文化和情调已经深入他的骨髓,要劝他迷途知返几乎不再可能。更有甚者,他发现他自己也在巴黎的迷人氛围中不能自拔。年轻人的母亲不罢休,又相继派了另外几个“使节”到巴黎,但他们都无法改变年轻人已经浸润了欧洲文化的心。最后,这位“使节”还是无法割舍他与美国的关联,离开了欧洲。不过,他却劝那个在巴黎不愿回国的年轻人,要好好地享受巴黎丰富的人生。

        我说调用了詹姆斯所喜爱的小说动机,是指这部小说像詹姆斯的其他一些重要作品一样,专注于美国与欧洲生活的差异。在詹姆斯看来,美国生活就像在新泽西海岸上那些炫耀的富人大宅一样,在向过往船只表达自己的财富堆积量的同时,又悬置在不着边际的所谓“走捷径”的半空中。与此不同的是巴黎的生活,在可爱的“老世界”里,艺术成为人的日常行为的指导,个人生活在并不疯狂地追逐金钱的悠闲环境里显得丰满。在这里,生活的层次多变是一种完美的象征,没有什么神秘的金钱“捷径”可以帮助人一步登天。老世界的步伐相对缓慢,给了人细致咀嚼生活汁液的可能。

        当然,这个动机仅仅是小说的起因,詹姆斯的伟大在于他对这个动机的不断演绎和发展。

        中的一个重要情节,是从美国前来巴黎斯特瑞塞先生,在劝说沉湎于欧洲生活的查德的过程中,逐渐发现自己的游说对象有一个贵族情人——德·维奥内夫人。年轻的查德之所以迷恋巴黎,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维系在维奥内夫人身上那无法解脱的感情。充满魅力的维奥内夫人在小说中几乎成了完美欧洲文化的隐喻:美丽而庄重,高雅而热情,对艺术充满发自内心的爱。斯特瑞塞在和这位夫人的接触中,也逐渐发现她的魅力……只不过,这魅力对斯特瑞塞来说,是一种有别于性别和肉体欲望的超凡脱俗的光彩。

        在小说的第十六章,有一个精彩的场景。

        斯特瑞塞感到自己有些疲惫,便独自一人来到巴黎圣母院,想在那里获得一些精神上的休憩和宁静。在这座宏伟的哥特式建筑里游荡时,他发现了一个孤独的妇女,一动不动独自坐在一间小礼拜堂中。他曾经多次在同一地点见到她:

        她是坐在神龛正前方不远的地方,这是他从来没有做过的,而且他很容易看得出来,她已将周围的一切都忘记了,这是他想做却从来没有做到过的。她不是流亡的外国人,她不显得藏头露尾;她是个幸运的人,熟悉这个地方,了解这里的一切;对她这样的人来讲,这样的事情都有一定的成规、一定的意义。她使他想起了——因为十有八九,他对眼前景物的印象都会唤醒他的想象——某个古老的故事中神情专注、坚强高贵的女主人公,他也许是在某个地方听到或者读到过那故事,假如他富于戏剧性的想象的话,也许甚至能写出这样的故事。她是在这样不受侵害的静坐沉思中恢复勇气,清醒头脑。她是背朝他坐着的,但是他的想象只允许她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她头部的姿势,即使在这暗淡肃穆的光线下,也显示出她的自信,暗示着她深信自己既没有表里不一之处,也没有什么可害怕的,更不担心会受到侵犯。

        在准备离开教堂时,斯特瑞塞吃惊地发现,这个神秘的美人竟然就是他在查德那里见过的德·维奥内夫人。在他们两人相互发现对方,并友好致意之后,斯特瑞塞进一步仔细地观察了他新认识的朋友:

        她穿着一套色调庄重的衣裙,在黑颜色下面偶尔隐隐透出一点暗淡的深红。她整齐的头发精心梳理成十分朴素的样式。连她戴着灰色手套的双手,当她坐在那里,将它们搁在身前时,也给人一种安静的感觉。在斯特瑞塞眼里,她好像是在她自家敞开的门前轻松而愉快地对他表示欢迎,身后伸展开去的是她宽广而神秘的领地。拥有着如此多的人是可以有极高的教养的,我们的朋友这时算是真正有所领悟,她继承了什么样的遗产。

        斯特瑞塞先生在这场意外的相遇中得到了相当的满足,我的意思是说他得到了审美的满足。然后他马上邀请德·维奥内与他共进午餐。在塞纳河左岸明媚的阳光下,他们开始了一次愉快的长谈。

        先说德·维奥内夫人的形象。如果我们单从现实的局面来阅读詹姆斯对这个巴黎女人的外形描写,那的确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厚厚的面纱,深红近黑的外套,精心梳理过但又十分朴素的发式,灰色的手套。但必须注意作者所使用的相关意象:她坐的地方离神龛很近,忘记了周围的一切,而这都是来自美国的斯特瑞塞无法做到的,她熟悉这里的一切,她的背影让人想起“古老故事中神情专注、坚强高贵的女主人公”;在巴黎圣母院前,“她好像是在她自家敞开的门前轻松而愉快地对他表示欢迎,身后伸展开去的是她宽广而神秘的领地”。我尤其喜欢“像是在她自家敞开的门前轻松而愉快地对他表示欢迎”,巴黎圣母院的博大与辉煌在这一个比喻句子中同德·维奥内的外部形态相融合,一下厚重了起来。

        再看斯特瑞塞发现这个可爱女人的过程。他先是在小礼拜堂里看到了背影,从她头部的姿势想象她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在离开教堂时,他突然看清了,这个他多次遇见的“古老故事中神情专注、坚强高贵的女主人公”,居然是查德的朋友——是自己身边的一个熟人。然后他又以巴黎圣母院为背景审视了她,看到她那双给人以安静之感的手戴着的是灰色手套。在这个背景之上斯特瑞塞领悟到“她继承了什么样的遗产”——她的财富就是她同巴黎圣母院所象征的一切。这个过程清晰而自然,毫无做作。与此同时,它又隐含詹姆斯精心安排的复杂寓意。我们发现,美国人斯特瑞塞发现德·维奥内的过程,也正是他发现巴黎的过程:他先看到背影,然后他想象着“古老”故事,紧接着他发现原来自己同这个神秘的女人有关联,最后他把她放到伟大的艺术作品的门槛上,在特定的背景映照下理解了她的魅力的根源。在整部中,斯特瑞塞在欧洲的文化历险也正是依照了这样的模式来展开。说到底,美国人和欧洲原本是相识,但在大多数时候他们对欧洲只是充满想象,他们没有从一个更宏大的背景上来理解欧洲的宁静、高贵和美丽。

        现在让我们进入斯特瑞塞的心理和意识。细心而有教养的读者会发现,我们在这个场景里看到的一切,从本质上讲是詹姆斯看到的一切。然而,詹姆斯没有直接站出来向我们描述。我们是通过斯特瑞塞的心理状态,通过他的意识之镜来观察巴黎圣母院和德·维奥内夫人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巴黎圣母院也好,巴黎美人也好,都是斯特瑞塞的意识和心理的映像。在此处有关斯特瑞塞的文字中,詹姆斯提到了维克多·雨果。斯特瑞塞在巴黎的一家书店里,买了一套雨果的书。雨果该如何展现巴黎圣母院?下面是我从他的名著第三卷第一节中摘录的文字:

        谁把那些冷冷的白色玻璃,代替了那些放在大门的菊形窗和东边半圆窗上的穹窿之间,曾经使得我们的祖先们一进去就移不开眼睛的、深色的玻璃?十六世纪的低级的唱诗人,看见我们的汪达尔大主教涂抹在教堂里漂亮的黄色灰粉,又将怎样说?……假若我们不在那些无数的野蛮迹象上停留,就一直走上了这个大教堂——人们把那倾斜在十字窗交点上的漂亮小钟楼弄得怎么样了?这座小钟楼并不比它旁边的圣礼教堂(也是被毁坏了的)的阁楼更脆弱或更结实些,它在天空下比塔楼更凸出,尖峭,美观,庄严。

        在这段文字里,雨果的立场十分明确,他把叙述者(他自己)摆放在巴黎圣母院和读者之间,用他的口吻和风格,向读者展示这座大教堂的美和意义。那些一个接一个的追问,显然不可能是驼背好人加西莫多或者是吉卜赛美人爱斯美拉尔达发出。我们在不断的阅读过程中,感觉到自己正同这个激情澎湃的大师直接对话。

        然而当我们看见斯特瑞塞游走于大教堂之中,当我们得知他与那个巴黎美人相互认出对方时,詹姆斯却一直隐匿在文字背后。他使用了“他的想象”“在斯特瑞塞眼里”“我们的朋友算是真正领悟”等一系列状态引语,以求在读者和场景之间将斯特瑞塞凸现出来。他的意识和心理的波动、跳跃、回溯,无一不影响读者对这个场景的接受。甚至,斯特瑞塞突然想到的雨果的著作,也在这里起到了微妙的滤镜作用:它让读者在观察德·维奥内夫人和她的建筑背景时,不得不考虑一下那位浪漫主义大师的存在。

        我曾经有过一种奇怪的想法:为什么詹姆斯的小说没有受到他兄弟的哲学和心理学观念的影响?如果詹姆斯要想创造一种崭新而别致的小说技巧的话,他的兄弟所获得的研究成果无疑是最有利的捷径。那个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发明的“意识流(stream of sciousness)”一词,泽被了许多现代主义大师,却单单没有在他弟弟的作品里流动起来。换句话说,“意识流”成了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最耀眼的帽子之一,小说家詹姆斯却没有沾上它哪怕一丁点儿光彩。

        从中的这段文字来看,我的那种想法显然过于机械了。小詹姆斯的写作技法,在很大程度上与他哥哥的理论有隐含的相通之处。威廉·詹姆斯在谈论意识的本质时,的确使用过“意识流”这样的术语,但是,他更多的是在强调一个人在一个特定的时刻的意识状态,这个状态的突出特点,就是它包含了从非理性到理性,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无逻辑到有逻辑,从猜测到回忆的一切内容。这些内容以连贯的方式混淆在一起,呈现出无比的丰富性。

        小詹姆斯在描写斯特瑞塞先生的那段经历时,显然注意到了他意识的这种丰富性。斯特瑞塞发现德·维奥内夫人的过程,被他的猜想、回忆、推测、联想以及对雨果的追述等等所充塞。我们通过他来观察德·维奥内夫人,结果是既看到了观察对象,又看到了观察者的意识状态(如果愿意的话,我们也可以把这个状态叫作“意识之流”)。事实上,整部都是在这样的设想基础上构成的。人物与人物之间的接触和这些接触在意识状态中的映像,成了詹姆斯探讨和展现的中心。所谓美国文化与欧洲文化之间的差异与碰撞,也正是在意识的整个范围之中展开。斯特瑞塞和查德迷醉于层次多变的欧洲生活,说到底是因为它投射到意识领域时所具有的丰富性,是因为这种丰富性与美国意识中“走捷径”的简单逻辑大相径庭。

        所以,当我们同意詹姆斯是美国现代主义文学先驱的说法时,我们完全有理由把他的写作风格和技巧与他兄弟的“意识流”概念,与其后风行一时的“意识流小说”联结到一起。全知全能的作者退隐叙述的幕后,让自己的“代理”在作品中承担向读者讲述的任务,让他们的意识成为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视点”,正是詹姆斯所追求的目标。这也是许多现代主义小说,包括“意识流小说”所追求的目标。当然,与那些“意识流小说”(我想到了)的区别也显而易见:詹姆斯并没有像后来的作家那样,用非逻辑的方式来展现意识。他毕竟是上一个世纪的作家,乔伊斯或福克纳式的偏激在他是不可想象的。

        最后让我们来看语言。任何风格都是刻意追求的结果。所谓风格的大师,总是在操纵自己语言的时候有一套成熟的策略。以自己原生态的语言写作的人,可以给人清新的感觉,却无法被称为风格大师。

        再以我们上面所举的那一段文字为例。在写到斯特瑞塞从背后观察小礼拜堂中的德·维奥内夫人时,詹姆斯用了一个在他来说非常典型的句子:

        她使他想起了——因为十有八九,他对眼前景物的印象都会唤醒他的想象——某个古老的故事中神情专注、坚强高贵的女主人公,他也许是在某个地方听到或者读到过那故事,假如他富于戏剧性的想象的话,也许甚至能写出这样的故事。

        如果的翻译者不考虑中国读者的汉语阅读习惯的话,他们可能会将后面的句子照着原有的句式结构全盘转译过来,而不省略那段“在与世隔绝的沉思里重塑她的勇气,重塑她的清纯”:

        S ent impressions to act as recalls of trated ory, somet,    ten, reneed meditation.

        在这段文字中,“她使他想起了……”和“某个古老故事……”有一个完整的结构。换一个人,也许会在这里用一个句号作结。但是詹姆斯并没有这样做,他依然使用逗号,并在逗号之后以一个他惯于运用的定语从句来反复雕刻那个“古老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在这里,最有趣的句子是位于破折号中间的那一句“他对眼前景物的印象都会唤醒他的想象”。英文的原文中,“current impressions to act as recalls of t impressions)、“回忆”(recalls)和“想象的”(imagined)紧密地压在一起,糅合成一种不清晰的词面肌理,以此来暗示斯特瑞塞此时此地的意识状态的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与“唤醒”过去的回忆相连,第二个层面与启发现在的猜想相连。换句话说,詹姆斯试图用这个句子暗示,此时斯特瑞塞的“当前印象”与他的“回忆”和“想象”连成了一片。

        这一句和后面的句子之间没有句号隔离,句子和句子之间便没有了长的停顿乃至结束,使得这个奇妙的句子同后面的描述在阅读中一气贯通。于是,“古老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或者说昏暗的小礼拜堂中的德·维奥内夫人在斯特瑞塞意识中的映像,便因为这种贯通作用而显得有些含混不清起来。除此而外,詹姆斯还在后面的定语中插入“假如”( ten)一连两个虚拟性修饰,再加上“与世隔绝的沉思”(splendidly-protected meditation),更进一步模糊了斯特瑞塞的当前印象与回忆和想象之间的界限。在句子向前延伸的过程里,我们无法确定,在此时此地,斯特瑞塞眼里的那个完美的女人的背景,有多少出自他对真实场景的真实观察,又有多少出自他的想象——不管是由故事“唤醒”的想象还是由“戏剧性”的创作冲动激发的想象,甚至他自己“与世隔绝的沉思”所导致的想象。

        从这个精雕细刻的句子引申出来,我们可以看到,斯特瑞塞对查德,对德·维奥内夫人,对巴黎圣母院,对巴黎甚至欧洲的发现与认识,也正是一个非常相似的含混不清的过程。斯特瑞塞在巴黎的文化历险,正是一个充满了回忆、想象和沉思的意识之旅。这个句子的构造,如此精妙地形成了整部的构造的隐喻,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叹服,大师就是大师。詹姆斯对这部小说整体的把握如同他对语言细节的把握一样,充分体现了伟大作家的共有本色:自信、圆熟、优雅和殚精竭虑。

        在结束我的这篇文章之前,我想再简略地谈一谈的翻译。事实上,从翻译成中文的作品里来探讨和领略詹姆斯的风格,多少有些隔靴搔痒的感觉,尽管如此,我还是必须说,目前的这个翻译文本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尝试。作为詹姆斯这部晚年精品的第一次中文翻译,这个译本的态度是严谨的,质量是经得起考验的,翻译者在顾及中文读者的阅读习惯的前提下,尽量保持了原有英文句子的结构方式。从上面的那段引文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特点。当然,所谓尽量只可能是尽量:如果完全仿造了原有句式,恐怕就不会有人能够读懂詹姆斯了。中文和英文的完全对等在翻译中是无法达到的,所以那些或多或少的转换、迫不得已的省略和倒装也就不可避免。

        更进一步讲,文学翻译自身就有一个天然缺陷:在一种文字向另一种文字的翻译过程中,文化的不可翻译性总是翻译者(也包括了随后的阅读者)随时要面对的坚实阻碍,语言所隐含的文化的丰富性,总会在翻译之中被迫丧失。所以,当我们在阅读的中文翻译文本过程中遇上这些阻碍时,我们不妨放松一点,我们不妨把这个阅读的过程也看作一次有趣的文化历险。我们不妨把自己想象成中国的斯特瑞塞先生,在巴黎圣母院昏暗的环境中去努力阅读那个巴黎美女的背影,在这种阅读里,任何属于自己的回忆、想象,任何属于自己的“与世隔绝的沉思”都是理所当然的。不仅如此,也许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回忆、想象和沉思,我们的阅读才显露出让人惊讶的美丽来。

        易丹,四川大学中文系教授。1981年,四川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1984年,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英文系英美文学专业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1984年底回国在四川大学中文系任教。出版有《从存在到毁灭——对二十世纪西方文论的反思》《断裂的世纪——论西方现代文学精神》等专著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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