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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乙酉年末,普天华人同庆的那个夜晚,叶楷文婉谢了几个饭局,又放弃了与某个所谓上流社会的女人共进烛光晚餐的机会,径自留在家里,洗手、研墨、展纸、写字。

        谁能说这不是度过除夕最好的方式?

        他总是觉得,“来日方长”的说法相当的不负责任,让人们以为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其实对任何人来说,一颦、一笑、一行、一止……都是有去无回、永远不再的风景,都是永诀。

        如此这般,他为什么不挑选自己最喜爱的方式,度过每时每刻?

        说不定明天他就没有了写字的兴致;

        说不定明天写出来的字就没有今天写的称心如意;

        说不定明天就会发生车祸,让他失去右臂;

        说不定明天医生就对他说,你的右臂患了骨癌,必须立即切去,从此以后,就是最蹩脚的字,他也写不出了……

        说的都是比如。

        可说不定哪一天,那些“说不定”就会变为“既成事实”。

        好比那年去龟兹,几乎丧命不说,死而复生之后,他那男人的顶梁柱突然就委顿下来,此后便像去了势。

        比起所有的“说不定”,对一个男人来说,再没有比它更大的锥心之痛。

        想当初,真是杀遍床上无敌手。

        如今,他想要个女人,或明媒正娶个女人回家,已非难事。哪怕去了势,几百万拍在她们眼前,看哪个女人还有嗓子高喊“女性”、“女权”!君不见那些大太监,不是照旧“娶妻生子”?问题是他自己丧失了“性”致,干脆说,看哪个女人都不上眼。如果知道有朝一日自己竟变成这样的残疾,还不如青春年少时抓紧时机多干几场。

        叶楷文对“眼前”的参悟、珍惜,可能就是由他对“说不定”的迷信而来。同样,这也可能是他来美国定居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并非人们所说的羡慕西方的物质生活。

        在国内的日子已经相当不错,而他喜欢随心所欲。可是偏有人不但自己不随心所欲,也不许他人随心所欲,于是举手投足都得忍受人们的“说法”。

        而在纽约,谁也不管谁。自由自在到即便死在当街,除非警察,也没人会关心他的死因——是吸毒、自杀、他杀,还是心脏病突发……看起来相当无情无义。可话又说回来,无情无义难道不比假情假意更好?

        叶楷文认真地洗过手之后才去打开锦盒。从锦盒里郑重地取出一块墨,像守财奴检阅自己的财富那样,怎么看也看它不够。

        他虽不是书法家,墨却是块好墨、老墨。尽管墨衣皴裂,内质品位依旧,轻轻击叩,似玉佩相击。干脆说吧,在他看来,好墨即是一块好玉。

        卷起袖子,在墨池中点入些许清水,将墨块探入墨池轻轻研动。随着手腕悠悠转动,墨块渐渐散发出清凉开窍的麝香味儿。

        说起来有些夸张,每当烦恼无名之时,嗅一嗅墨香,竟成为叶楷文消解烦恼的妙方。

        他的书法谈不上高明,但这块墨却为他的书法增色不少。用它写出的字,每笔、每画都泛着紫黑的幽光,那落笔、运力蕴涵不多的字,便有了一种资质深藏不露,却又显出不可等闲视之的高妙。

        不像那些廉价货,墨色极黑,无论用于写字还是作画,却极乏层次,何谈韵味?不是行家不晓得,以为凡墨即黑,既黑即可,岂不知区别之大,就像面对此生难再的真迹与遭遇赝品的无聊。

        宣纸也是多年前从中国带回的,现今该算是品质上乘。

        有道是好马还须配好鞍。

        所谓文房四宝,缺一不可。如果只有一方好砚,笔、墨、纸皆等而下之,可不就像偷儿穿了一件偷来的乔治·阿玛尼上衣;或是晚宴上的餐具、酒具、酒水、菜式……无不精美,台布、餐巾却是人造纤维,餐台上的花是塑料制品,服务生的袖口上有油渍……

        之后,他又从笔架上取过一支长锋笔,在砚池里轻蘸几下,又在池沿上反复舔着,那支笔渐渐就像有了思想……

        突然就想起毛莉第一次来家里打扫卫生的事。

        他从未告诉毛莉如何收拾他的书案,而且一般来说,他也不愿意让清洁工来整理他的书案。别看他的书案很乱,但是乱中有序,自有条理。可是那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必须马上出去办事。由于离去匆匆,没有来得及向毛莉交代不要收拾他的书案。

        没想到,回家时书案上的东西有规有矩,就像他自己偶然兴来收拾的一模一样。最奇怪的是那些前夜用过,只是匆匆冲洗而又冲洗不甚彻底的毛笔,每支都用清水漂洗过,涮得干干净净,并悬挂在了笔架之上。

        真是不可思议。

        

        应该说他和毛莉·约翰逊有缘。

        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相当理想的雇主和佣人的关系。毛莉对他绝对没有“灰姑娘”之类的梦想,叶楷文也不曾想过与女佣“一夜贪欢”,当然他的“二弟”不行了也是个原因。而毛莉不但不是“灰姑娘”,也不是姑娘,毛莉是“男人”。

        那一次叶楷文给职业介绍所打电话,想找一名清洁工,说好第二天面试。可是毛莉打来一个电话,说是非常抱歉,临时有事,无法前来。

        好在他并不急于用一个清洁工,也就放下了这件事,一放就是几周。再次联系职业介绍所,对方问他,是继续与毛莉的约谈,还是另选他人?据职业介绍所的人说,在此期间,毛莉不是没有其他机会,可她一直坚持必须与他面试之后才能与其他雇主面试,除非他取消这个意向,并且说,未能面试都是她的责任。

        换了别人,可能不会对这个毫无肯定结果的约定承担什么责任,因此叶楷文认为毛莉是个有点儿职业道德的人。

        与毛莉的面试也不太寻常。毛莉一见他就高高地挑起眉毛:“天哪,家里人都说我长得谁也不像,原来这里有个人和我相像!”

        他一回神儿,可不,毛莉不过比他的头发颜色稍浅,同时多了一对乳房而已。

        后来才知道,毛莉的女朋友那一阵儿闹情绪,非要与她分手不可。对毛莉来说这是非同小可的事,她必须为挽回她们的关系做一定努力。最后的结果好像很不理想,所以毛莉初到时情绪低沉,沉默,吸很多的烟,工作态度并不十分积极。

        没想到毛莉第一次来打扫卫生,就给了他如此一个意外。

        他问毛莉:“你以前为中国家庭工作过?”

        “不,这是我头一次做清洁工。从前我是火车上的检票员,按时按点上下班。但是我的女朋友说她不喜欢那样教条、有时还得上夜班的生活,我只好辞职……她最终还是离开了我。不过我现在喜欢上了清洁工的工作,它使我对时间有了不少主动权。”

        “那么你又怎么知道,我书案上的东西,哪一样应该摆在什么地方呢?”

        “我根本不知道。就那样摆了。你说好,我又怎能说不好?”

        毛莉是个不大喜欢甜言蜜语的人,话也不多,从不好奇他的所作所为。不像从前用过的女佣,不是废话连篇,就是打探他的生活,尤其好奇为什么没有女人在这里过夜。好像她们特别希望有女人在这里过夜,而一旦有女人在这里过夜,她们也就有了机会似的。

        而毛莉,你就是给她个好话她也不怎么领情。给她好话她那么干,不给她好话,她也那么干。

        他那杂乱无章的公寓,竟被毛莉拾掇得窗明几净、纤尘不染。来访的哥们儿总会单刀直入地调笑他:“你是不是有位神秘伴侣?不然,一个单身男人的公寓,怎么比女人的还整洁?”

        

        叶楷文的书案上,除了笔墨纸张,什么装饰都没有,连一盏台灯都没有安放,为的是尽显书案的品格。

        当年他刚到纽约,走投无路,那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落魄。整天在街上逛荡,希望捡到一个什么救命的机会。

        那日又在莱克星顿大街上闲逛,却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寄存公司。

        起先,他不过对这张书案瞥了一眼,并没有看出它的好歹。它就那么灰头土脸,被遗弃在寄存公司的一个犄角里,压在许多旧家具的下面。那些家具哪一件都比这张书案打眼,有些甚至相当浮华,大多有些来历,比方出品的时代,说起来都是如雷贯耳。

        这些旧家具,大都是当年住在曼哈顿的人家搬离时不便带走又舍不得丢弃的,只好付一定费用,委托这种公司代为保管,待日后在某处定居再来搬运。

        人世沧桑。由于各式各样的缘由,人们不得不一件件丢弃曾经的拥有。何止是家具?哪怕是皇上老子钦赐的宝物,也只好罢手。于是这些家具就成了无人认领的孤儿,寄存公司的库房越来越满。

        曼哈顿的地价是什么地价?哪是“寸土寸金”?那是“寸土寸钻石”!所以寄存公司价格极其低廉地就把这些积存的具,打发给愿意认领的人家。

        他为什么会在这张书案前驻足?

        世间每一事物的存在、发生,其实都有缘由,只是人们不求,或无法求其甚解罢了。

        发生在叶楷文身上所有的改变,比如,一旦想到五塔寺哪个砖缝下有个小乌龟果然就有一只小乌龟,梦见某人而某人便可能不久于世等等,都不如他突然具有了对中国古董、字画方面的鉴赏品位——说得不好听一点是嗅觉,是独具一格、极端到位、万无一失的直觉——让他今非昔比。

        而这个改变的真正显现,正是从这张书案开始。

        买回家里细瞧,才看出书案的不凡。真正的明代风格,真正的海南檀木。这样的珍品,在中国内地早已难觅。

        叶楷文不是没有见过檀木——“文化大革命”期间,在那些被抄的资本家家中。可惜那时不懂古董的珍贵,不是砸了就是当柴烧了,现在想起好不后悔。

        即便当过红卫兵,有过想抄谁的家砸开门就抄的特殊经历,也没见过如此贵重的檀木;即便见到,也不过一对“盲眼”。如果不是后来开了“天眼”,怕也只能与这张书案擦肩而过。

        拂去浮尘,书案呈暗紫色,未曾油漆,自然光泽,天生丽质。难怪那些檀木家具从来一副“素面朝天”的派头。

        他不禁俯下身去,像是高度近视,不趴在上面就无法看清;又像一只猎犬,不厌其烦地嗅着书案上的每个榫头、每块板面……竟有暗香浮动。

        看来,不仅是寄存公司不懂红木以及明代家具的风格,即便莱克星顿大街上的老纽约,怕也少有内行。唐人街上也许能有一二,但他们根本想不到去莱克星顿大街的寄存公司淘宝。八十年代初期,还是第二代移民的天下,他们多数从南方沿海一带过来,以开饭馆或开杂货店为生。就连他,还不是歪打正着!

        叶楷文从没期待过这样的机会再现。这样的机会,一生能有一次,已是天大的运气。

        不过人们对自己遇到的奇迹,总会有些念念不忘。而奇迹有点像美味,可以一尝再尝,不像女人,再美也有红颜老尽、不堪回首的一天。所以闲来无事,叶楷文还会到莱克星顿大街上走走,到那家寄存公司看看。

        也难免好奇地打探:书案留在这里多少年了,能否知道书案的旧主等等。

        寄存公司的人嫌他少见多怪:“我们公司的老板都不知换了多少茬儿,谁还能说出张桌子的来历?”

        也向现任老板查询过当年收进这些家具的账本,老板说早就没有了。但在他一再坚持下,老板终于在尘封的柜子里找到几本残缺不全的旧账簿。他在那浩瀚的名单里(想必其中许多早已上了殡仪馆的花名册),终于查到一个名字:X.X.Jin。叶楷文想,这肯定是一个中国人的名字,说不定这张书案的旧主就是这位X.X.Jin。

        辛亥革命之后,王公贵族大多失去了往日的政治、经济地位,想在社会上谋个差事很难,用人方一听是满族就不聘用。为了隐去旗人身份,他们再不能保持旗人只称名、不道姓的传统,必须像汉人那样将姓名连写,才能混同汉人,去谋得一条生存的途径。

        皇族近支,大多选用“金”姓,寄存书案者,怕是皇族近支吧。

        此后,叶楷文时不时就去寄存公司查看那些旧账簿。那毫无目的的浏览,似乎给了他无穷的乐趣。

        寄存公司很快就从莱克星顿大街蒸发了,就像出现在他眼前那样突然。

        叶楷文对书案的了解,也就到此为止。

        说毛莉是个“宝”,时不时就给他一个意外,也包括她对这张书案的态度。

        头一天上工,彼此刚问过好,毛莉转过头来就盯上了这张书案,然后说:“啊,这张桌子在这儿啊!”口气大得、熟悉得,就像书案是从他们家搬来的。

        “你见过这张书案?”

        “当然。”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叶楷文高兴得不得了,原本是找一个清洁工,想不到却找出这样一番天地。

        “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

        叶楷文愣住了。这位毛莉如果不是信口胡言,就是有点儿二百五,面试的时候怎么没发现她有这方面的问题?

        

        叶楷文一路体味、琢磨、欣赏、研究着笔下流出的字,一路不满意。不是这一点有欠缺,就是那一点有欠缺,或是结构失衡,或是下笔过猛,或是急于表达,于是难免过满的败笔……

        这时电话铃响了,肯定又是一个拜年的电话。

        竟是毛莉。难道连拜年的习俗,毛莉也无师自通吗?

        “对不起,先生,我必须马上见你!”听上去毛莉相当激动。

        一般来说,毛莉是个不大容易激动的人。也就是说,她有一种很硬的质感。

        此时,叶楷文真不想有人打搅自己的雅兴,何况他还因为今天这两笔字的不到位心里较着劲儿。“有什么急事吗?”

        “是的,先生。说不定你还会感兴趣。”

        “我?”

        “是的,先生。”

        有那么一瞬,叶楷文想过拒绝。

        但在毛莉那里,许多问题都是单纯的,单纯得让叶楷文难免感到一些滑稽,便对毛莉有了一种迁就,就像一个神志清醒的人对待喝醉的酒鬼。

        “好吧,我等你。”

        一进门,毛莉就语无伦次地说:“亨利买了一套公寓……”

        难怪毛莉那样激动,原来她的弟弟为他们买了一套公寓,毛莉的弟弟亨利是垒球明星,全美数一数二的投球手,买套公寓不成问题。可他有什么义务与毛莉共享她的激动?

        “昨天我们家处理旧物,母亲让我到阁楼上清理一下,看看哪些可以处理。我在一个箱子里,发现了这个东西。”毛莉扬了扬手里一个细长的卷子。

        说罢,毛莉就递上了那个残旧的、裹得挺紧的卷子。

        对这个卷子,毛莉并不陌生。小的时候,她和亨利用它挑过阁楼上的蜘蛛网,代替过垒球棒,也用它打过彼此的脑袋。卷子很硬,有次竟把亨利的脑袋打出一个大鼓包。亨利额头上的血管,立刻如山脉丘陵那样起伏在鼓包之上,很像核桃上的褶皱,而亨利头上的大鼓包,简直就是一枚核桃了。

        随着他们一年年长大,父母也曾将不再需要的玩具一批批地与家中的旧物一起出售,一角、两角的,却从来没有想过将这个卷子出售。不论作为旧物还是作为玩具,它是哪边也不靠,可不知道为什么就保存下来。

        只是长大以后,毛莉和亨利才渐渐忘记这个卷子。如果不是因为要搬进新家,不得不对阁楼上的东西来一次彻底清理的话,毛莉还想不到把这个卷子打开。

        想想真悬,如果没有在叶楷文家打扫卫生的这份工作,毛莉也就没有这份“阅读”经验,也就不能得知这个卷子意味着什么。那么这个卷子的下场,就会和那些没用的东西一样,被当做废弃的杂物出售。

        对于毛莉的发现,父亲似乎不大在意,瞥了一眼,并没接手,只说了一句“知道了”,算是对毛莉兴奋不已的回应。对毛莉一个接一个的提问,比如:他们家为何藏着这样的东西,这东西从哪儿来的,他们家的先人是否有人到过中国等等,父亲也只是说“呃,有年头儿了”,或是说“我也不大清楚”,让毛莉十分败兴。

        “爸爸,能不能把这个卷子给我?”

        “如果你喜欢的话,就拿去吧。”

        “不,不是我要,而是想送给叶楷文先生。他那里也有一张这样的东西,说不定这东西对他有用。”

        “那有什么?如果你愿意给他,尽管给他好了。”听起来不仅是对卷子的不够关心,甚至还有那么点儿松心,就像终于为它找到一个废物利用的去处。

        母亲的态度也有点怪,看都没看卷子上的图案,而是躲得远远的,还一再偷看父亲的神色。

        特别是当毛莉穿大衣、戴围巾的时候,父亲那样古怪地看着这个卷子,直至毛莉与他道别的时候,他仍然沉湎在一个遥远的、谁也够不着的思量中。

        叶楷文接过毛莉手里的卷子。

        从卷子上溢出一些洋葱味儿。该不是毛莉的祖母或外祖母早年熏制的风干肠吧,叶楷文有些不敬地想。

        即便这个残旧的卷子确实有点不同寻常,鉴于以往的经验,毛莉也就是开头两刷子,再问,肯定又说不出所以、对不上茬儿了,终究不成正果。

        他懒洋洋地捋了捋那个卷子,一抬头,一瞥眼,只见毛莉的脸和鼻子被风雪揉搓得通红,甚至有冰水样的鼻涕从鼻孔中流下。还有她那双清澈的眼睛,充满了给予的欢快,充满了对他因此能有所收益的期待……不论这双眼睛日后何去何从,但眼下,叶楷文无法不珍重它的诉说。

        那是一个布卷,很粗糙、很结实的布料,用上一百年也不会破损的样子,更让叶楷文觉得里面包裹的是风干肠。不过当然不是,如果是段风干肠,毛莉也不会这样激动,巴巴儿地跑来向他展示,可叶楷文又不能不这样联想。

        他又抬头看了看毛莉,不由得自谴起来。从什么时候起,他变得如此玩世不恭、无情无义?

        有年头儿了。也许在“文化大革命”中,他“革命”太狠、抄家太多,连带着把自己的热诚也抄走了,埋葬了。

        有一次在北京,和一个大学生谈起“文化大革命”以及“瓜菜代”。那位北京某著名高校的高才生问道:“‘文化大革命’是否就是一八二九年的法国大革命?”

        又问:“‘瓜菜代’,是粤菜还是川菜?”

        叶楷文多么羡慕那位“粤菜”还是“川菜”,以及能把一七八九年置换为一八二九年“法国大革命”的高校精英啊!如果可以从头开始,他宁愿自己是一个“粤菜”还是“川菜”以及一八二九年的“法国大革命”。

        此后他稍稍认真起来,郑重地打开了那个布卷。

        里面竟是一卷画纸。肮脏不堪,边缘部分缺损得相当厉害。在这样一塌糊涂的画纸上,难道还能看出什么所以?

        画卷一角,洋洋洒洒布满大小不等的斑块,像被什么液体浸染过,泛着暧昧的褐黄,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快或是怪诞的联想。叶楷文的心思竟有那么一会儿游移开去——这些斑块究竟是什么?

        是霉斑吗?说不定这画卷被藏匿地下多年……

        也许真得通过技术手段来裁定了。

        画卷留在手上的触觉,引起了叶楷文的注意。他一激灵,想,肯定是麻纸。

        再看,纸张的质地,顿时让叶楷文收敛起所有的不敬。

        像是晋纸!

        叶楷文这才更为细心地展开方才不屑一顾的画卷。

        眼前的境况几乎让他晕厥过去。

        毛莉忙伸手去搀扶他:“先生,你没事吧?”

        他咽下嘴里突然汹涌如泉的口水,几乎带着哭声说:“毛莉,我该如何感谢你呢?!”

        毛莉说:“看起来,很像你从中国带回的那半张画。如果它们是一回事,我就满意了。”

        这时毛莉才顾得上摘掉头上的帽子,揩拭一把额头上的汗水。

        不用细看,不用对接,叶楷文对自己那半幅画卷早已烂熟入骨。正是,这正是他要寻找的另一半!

        他急忙从柜子里拿出那只“癞皮狗”,展开,与毛莉带来的半幅对接。啊,什么是天衣无缝?这才是天衣无缝!

        围绕着两个半幅不知已经分离多久,终于相逢、相聚的画卷,叶楷文转了一圈又一圈,满怀恐惧地想着冥冥之中那个神秘的力量。

        转过头去再看毛莉,——为什么毛莉会来他这里做工?为什么他和毛莉如此相像?为什么毛莉不论对书案、对如何清理他的书案还是对拜年,都会无师自通?……

        毛莉到底是谁?!

        尽管在毛莉看来,与其说这是一幅画,还不如说是满纸蚯蚓,但她还是满怀喜悦,努力地试着领略这幅由于她的努力才变得完整的画卷。

        看着、看着,从不大惊小怪的毛莉,突然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上帝,上帝呀,这明明是我们家的过去嘛!”

        叶楷文又不明白毛莉了。可能毛莉又开始信口胡言,就像那些癫痫病人,好好的、好好的,突然就满嘴白沫,跌倒在地,不省人事。

        尽管他为自己不得不这样怀疑毛莉而心怀歉疚,可他不能不这样想——就是天塌下来,也轮不到毛莉和这幅画卷有什么关系!

        毛莉指着画卷确定无疑地说:“是,是我们家的故事。难怪我父亲从来不提我的祖母……你看,这不就是我们家的老房子吗?很奇怪的房子是不是?我的祖母、我的先人……你看,你看……”

        真是无稽,哪里有什么房子?叶楷文苦笑,摇头不已。

        “是的,是的,你看。”毛莉非常确切地指着一处画面说:“这不是嘛!”

        没有,什么也没有。叶楷文觉得,再这样下去,是不是应该给医院打电话?

        见叶楷文摸不着头脑的样子,毛莉没经他的同意,马上从书案上拿来一张纸、一支铅笔。“我画给你看。”

        她一面对照画卷,一面在纸上画着。

        今天真是中了邪,毛莉画的,可不就是叶楷文在北京买的那个四合院!

        可是对照毛莉画的房子、院子,再看画面,上面还是什么也没有。叶楷文不明白,是自己在做白日梦还是毛莉在做白日梦,不知道是他病了还是毛莉病了,他们两个人当中究竟哪个该上医院。

        “现在,我知道我们家的故事了。”毛莉甚至有些哀伤地说。

        这是什么样的奇迹、魔术、巫术?用什么词语来形容,都不足以表示这桩事的怪诞。

        对照画卷,毛莉从曾祖母开始,一一道来。即便《天方夜谭》,也没有毛莉的叙述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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