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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双面人真的存在吗3

3

        这位女性死者留着一头灰色长发,身上穿着一件细致的白色法兰绒睡袍。她侧躺着,双脚靠近书房房门,手脚分开的方式让她看起来就像在跑步似的。她的身体下方半掩着一把霰弹枪,头部有一边被人打爆了,头发上布满血渍与脑浆残渣,橡木地板上则有一大摊血迹,血液已经转为暗色,并且变得黏稠。

        我走进走廊,站在与她距离一只手臂的地方,蹲下摸她的手腕,皮肤已经变冷了,而且也没有脉搏。

        我保持蹲低的姿势,还是没有听到任何动静。我伸长身子往旁边看她的头,应该是被沉重的坚硬物品攻击过,虽然只是一击,但是却让她伤势严重。那伤口就像一道沟渠,将近一吋宽、四吋长。杀她的人是从右上方往头上重击,凶手当时面对着房子后方,向着厨房。我把她的手腕放下,站起身后走进小房间里。里面的地板大多被一条波斯地毯覆盖着,我站在上面想像自己在寂静中听到从走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想像自己手里还拿着用来破坏门锁的铁锹,想像着自己的目标在打开的门口出现,顺势给她狠狠一击。

        我低头看到地毯上有一道血迹与头发,有铁锹在上面抹擦过的痕迹。

        除此之外,房间都没有被翻乱的痕迹。这是个没有人使用的房间,似乎是因为主人认为家里就应该有个书房,才布置了这么一个房间,而不是因为真正有这个需要。书桌的摆设不像是个工作桌,上面到处都是摆在银相框里的相片。但是本来我以为他们俩结婚那么久,应该会有更多照片才对。我在汽车旅馆里与这间房子走廊上看到的两位死者,一起站在其中一张照片里,是克拉玛将军夫妇俩到拉希摩尔山度假时拍的,背景里四位总统的雕像显得模模糊糊。他的身高比他高出许多,看来强壮又严格,相形之下她则显得娇小,另一张照片则是穿着军装的克拉玛将军,已经是几年前的照片了。他站在几级阶梯的顶端,正要登上一架C130运输机。在这张彩色照片里,他穿着绿色制服,飞机则是棕色的,相片中的他正在微笑挥手,我猜大概正要开始他一星少将的指挥工作。第二张照片则几乎是一样,只是比较新一点,他一样站在一道飞机阶梯的顶端,转身微笑挥手,只不过当时他可能已经是二星中将。两张照片中他都是用右手挥手,照片中也都出现我在汽车旅馆看到那个帆布装衣袋。而在两张照片中,位于装衣袋上方,他的腋下都夹着一个与装衣袋成套的手提箱。

        我又走到走廊上,用心倾听,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我大可搜一搜这栋房子,但是没有必要,因为我非常确定没有人在屋里,也知道这里不会有我需要的东西。所以我好好地看了克拉玛夫人最后一眼,看到她的脚底板,想着她当寡妇的时间没有太长——也许是一个小时,或者三小时。我猜地板上的血迹已经出现了十二小时了,但是在法医抵达之前,没有人可以确定这一点。

        我循着原路走出厨房,绕到前门去找桑玛,派她进屋看一看,这样比我用言语解释还快。四分钟后她才出来,看来平静而镇定。我心里想:桑玛,妳的表现为自己加了一分。

        她说:“你相信巧合吗?”

        我不发一语。

        她说:“我们得跑一趟华府,去瓦特·瑞德医院再次确认验尸报告。”

        我还是不发一语。

        “这样一来,他的死不是变得很可疑吗?我的意思是,这机率有多高?在四万或五万个军人里,找得到一个跟老婆在同一天死掉的吗?先是他死掉,接着他老婆又被谋杀。”

        我说:“不是同一天,甚至不是同一年。”

        她点头说:“好。就算一个死在除夕夜,一个死在元旦。但这刚好就是我想说的:你能想像瓦特·瑞德医院昨天还有病理科医师值班吗?所以他们必须特地把人拖来做这件差事。从哪里呢?可能是从舞会上吧。”

        我露出短暂的微笑:“所以妳要我们北上去跟他们说:嘿,你们确定你们的医生昨晚神智清醒吗?他不会爽到没办法分出心脏病跟谋杀的差别吗?”

        她说:“我们得查一查,我不喜欢巧合。”

        “妳觉得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她说:“入侵的人。克拉玛夫人被破坏门的声音吵了起来,下床后随手拿起放在身边的霰弹枪,下楼后走向厨房。她是个很勇敢的女人。”

        我点点头。将军的妻子们就是这样强悍。

        桑玛说:“但是她动作太慢,入侵者已经一路走进了书房,当她经过时,从旁边用那支撬开门的铁锹攻击她。他也许比她高一呎,是个右撇子。”

        我不发一语。

        “所以我们得去一趟瓦特·瑞德医院?”

        我说:“我想是这样。这里一结束我们就过去。”

        我们用在厨房墙上找到的电话通知绿谷镇警方,然后打电话跟盖伯讲这件事,他说他会在医院跟我们碰头。接着我们只能等警察过来,她守住前门,我守着后门,但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警车不到七分钟就来了一个规模不大的车队,前后紧跟在一起:有两辆巡逻车、一辆警探的车子,还有一辆救护车。他们打开了闪光灯与警笛,一哩外就可以听见。他们开进车道后把现场封锁起来,我跟桑玛只能在突然的寂静中默默退开,他们纷纷从我们身边经过。这不是我们能插手的——将军的老婆是个平民,这房子也不在军法的管辖权范围内。通常来讲我才不管什么刑法还是军法,但是从这个地方的情势看来,我显然该识时务。所以我准备好袖手旁观,如果一切都照规矩来,还可以赢得一点印象分数。这些分数在日后可能会派上用场。

        当其他警察在里面做地毯式搜索时,我们在外面被一个巡警盯了二十分钟。然后一个拿着手提箱的警探出来跟我们问口供。我们跟他说了克拉玛因为心脏病去世、我们来这里的目的,还有那扇不断发出声响的门。他叫做克拉克,我们所说的一切他都认为没问题。他的疑惑跟桑玛一样:克拉玛夫妇两人在同一晚死于相隔数百哩的两地,不管是他或桑玛,都不喜欢这种巧合。我开始为北卡的史达顿副警长感到抱歉,他让我把克拉玛的遗体移走,现在看来好像已经变成一个错误的决定。现在军方跟警方开始要争着解开这个谜团。

        我们把博德堡的电话给了克拉克,然后回到车上。我想要到华盛顿要再开七十哩,大概一小时又十分钟的车程,开车的如果是桑玛,时间可能更短。她把车开上高速公路,脚底死命踩着雪佛兰座车的油门,直到车子抖动到好像快解体似的。

        她说:“你跟我一样看到相片里的手提箱吗?”

        我说:“嗯。”

        “看到死尸你会难过吗?”

        我说:“不会。”

        “为什么不会?”

        “我也不知道。”

        “妳呢?”

        “有一点。”

        我不发一语。

        她说:“你觉得这是巧合吗?”

        我说:“不,我不相信有巧合这回事。”

        “所以你觉得验尸报告出了错?”

        我说:“不,我想报告应该是准确的。”

        “那我们干嘛大老远开车到华盛顿?”

        “因为我必须向病理医师致歉,我把克拉玛的尸体丢给他,把他拖下水,接下来他会被一堆警察纠缠一个月,任谁都会生一阵子气。”

        但是这病理医师是个“她”,而不是“他”。而且她的个性开朗到让我觉得,没有什么事可以让她生气那么久。元旦下午四点我们跟她在瓦特·瑞德医院的接待区见面。这地方就跟其他所有医院的大厅一样,也有装饰品从天花板上往下垂,这些饰品看来已经不新了。盖伯先到,他坐在一张塑胶椅上面,长得不高的他看来一点也不会不自在,但是他的话很少,也没向桑玛自我介绍。他站在她身边,我则靠墙站着。医生手上拿了一叠笔记,好像在跟一群好学的学生讲课一样面对着我们。她的名牌上面写着:“姗·麦高文”,年轻的她看来肤色黝黑,活泼又开朗。

        她说:“克拉玛将军是自然死亡。昨晚十一点后,午夜之前,因为心脏病发而死,不可能有疑点。如果你们高兴,我愿意接受你们的调查,但那根本是浪费时间。他身上完全没有毒物反应,毫无疑问地显示出动脉硬化导致心室颤动的迹象,动脉血液大量凝块。所以从鉴识科学的角度来看,你们现在唯一该质问的是,他是不是持续被电击几分钟、几小时,还是几天、几周,才会导致他的心室纤维性颤动。”

        “要怎样才办得到?”

        麦高文耸耸肩说:“那皮肤上一定会有一大块区是湿的。严格来说,他必须待在浴缸里才能办到。接着,如果把墙上的电流导向水里面,那也许可以达到心室纤维性颤动的效果,而且没有烧伤痕迹。但是那家伙不是在浴缸里被发现的,也没有迹象显示他之前待过浴缸。”

        “如果他的皮肤没有湿掉呢?”

        “那就应该看得见烧伤痕迹,可是我没看到,而且他身上每一吋肌肤我都用放大镜看过了。没有烧伤痕迹、没有皮下注射的针孔,什么都没有。”

        “那他死的时候是不是受到惊吓,或者感到惊讶或恐惧?”

        医生又耸耸肩说:“有可能。但我们不都知道他当时正在干那档事?性行为过程中突如其来的兴奋情绪可以说是最常见的心脏病发原因。”

        大家都不发一语。

        麦高文说:“各位,他是自然死亡的。只是个心脏病发的案例而已,就算找全世界每个病理科医生来验尸,所有人都会一致同意。我可以打包票。”

        盖伯说:“谢了,医生。”

        我说:“抱歉。妳大概得对着二、三十个警察重复同样的说词。他们每天都会来找妳,两、三周后才会罢休。”

        她微笑说:“我会印一张正式声明给他们。”

        她怕我们还有疑问,轮流看着我们三个人。我们没有发问,于是她微笑后又穿门而去。门在她背后唰一声关起来,从天花板垂下的饰品摇动后又静止,接着整个接待区陷入一阵沉寂。

        我们有好一会儿都没说话。

        盖伯说:“好,那就这样吧。克拉玛的案子没什么好争的,他老婆的案子则归警察管。我们不能插手。”

        我问他:“你认识克拉玛这个人吗?”

        盖伯摇摇头,“只知道他是个大人物。”

        “哪一种大人物?”

        “很臭屁那一种。他是管装甲兵的,而且艾布兰坦克是全陆军最厉害的配备。这世界是由这些家伙统治的,他们也清楚这一点。”

        “知道任何有关他老婆的事吗?”

        他做了一个表情:“我只听说她花非常、非常多时间在维吉尼亚州的家里。富有的她来自一个历史悠久的维吉尼亚州名门。我的意思是,她已经尽到了义务了。她也花时间待在德国的基地,只不过全部加起来的时间并不多。就像现在,十二军团跟我说她回家度假去了。听起来没什么不对劲,问题是她感恩节就回来了,而且到春天来临之前都不会回去。所以从各方信息来研判,这一对夫妻不是很亲密。两人也没小孩,没有共同的兴趣。”

        我说:“所以召妓这事就说得通了。因为他们分隔两地。”

        盖伯说:“我想是这样。感觉起来是一段婚姻,但实际上比较像一件装饰门面的物品。”

        桑玛说:“她叫什么名字?”

        盖伯转身去看她。

        他说:“克拉玛夫人。我们只需要知道到这里就可以了。”

        桑玛把头别开。

        我问他:“克拉玛本来要跟谁一起去尔汶堡?”

        盖伯说:“他的两个手下。一个一星的准将,还有个上校,分别叫做瓦索与库莫。装甲兵科的代表性人物。”

        他站起身,伸伸懒腰。

        我跟他说:“跟我说说你从午夜开始做了些什么事。”

        “为什么?”

        “因为你我都不喜欢巧合。”

        “我没有做任何事。”

        我说:“是人都会做事,除非是像克拉玛那样的死人。”

        他直视着我。

        “我看着时代广场的时间球往下掉,然后又喝了一杯。我还记得,我亲了我女儿,还亲了其他很多人。然后我吟唱着〈往日时光〉。”

        “然后呢?”

        “办公室把电话转给我,说有人转告我们,有个二星中将死在北卡罗莱纳州。他们说博德堡的执勤宪兵军官把这件差事推掉了,于是我打电话去找你。”

        “还有呢?”

        “接着你就去办正事,我打电话给镇上的警察,取得了克拉玛的名字。我查了一下,发现他是十二军团的人。所以我打电话到德国去报丧,但是没有透露详情。这部分我已经跟你说过了。”

        “接着呢?”

        “接着我什么也没做,只是等你的报告。”

        我说:“是的。”

        “什么是的?”

        “是的,长官。”

        他说:“狗屁。你在想什么?”

        我说:“想那只手提箱,我还是想找到它。”

        他说:“那就继续找,直到我找到瓦索与库莫。应该可以透过他们知道里面有没有值得令人担忧的东西。”

        “你找不到他们?”

        他摇摇头,说:“找不到。他们从饭店退房了,但是没有搭飞机到加州。似乎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哪里。”

        盖伯离开后自己开车回去,桑玛跟我坐上车子,踏上往南的归途。天气很冷,天色开始变暗,我提议要开车,但是桑玛不愿意。开车似乎是她最大的嗜好。

        她说:“盖伯上校看来很紧张。”她的声音听来像个试镜没有过关的女演员,非常失望。

        我说:“他有罪恶感。”

        “为什么?”

        “因为克拉玛夫人等于是他杀的。”

        她瞪着眼睛看我。虽然车子的时速九十英里,她还是把头别到旁边看我。

        我说:“因为他说的话。”

        “怎么说呢?”

        “这不是巧合。”

        “医生的说法可不是这样。”

        “医生说的是,克拉玛是自然死亡。但是他的死直接导致了克拉玛夫人被人谋杀。而且这件凶案是盖伯引发的,因为他通知了第十二军团。他把消息传出去,所以这位寡妇在不到两小时的时间里也死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说:“现在只有天知道。”

        她说:“那瓦索与库莫呢?他们总是一起行动,但现在克拉玛跟他老婆都死了,他们也失踪了。”

        “上校不是说了吗?我们不能插手。”

        “你不再调查了吗?”

        “我要查出那个妓女是谁。”

        我们尽可能挑最直的路往前开,直接回到那家汽车旅馆还有酒吧。实际上我们没几条路可以选择的:一开始走的是“首都环快”,然后是九十五号州际公路。交通流量很少,因为现在还算是元旦,我们窗外的世界看来漆黑寂静,冷得让人想睡觉。到处都已经把灯打开了,桑玛把车开到她的技术能掌控的最高速,本来克拉玛得花六小时才能开完的路,她不到五小时就开完了。我们提早停下来加油,买了前一年最后一天就做好的老三明治,在车上硬是把它们吞下肚子。然后我花二十分钟的时间端详桑玛。她有一双灵巧的小手,被她轻轻摆在方向盘上。她不怎么需要眨眼睛,嘴唇微微分开,大概每一分钟都会用舌头去舔舔嘴唇。

        我说:“跟我聊聊天。”

        “聊什么?”

        “什么都可以聊,说说妳这一生的遭遇。”

        “为什么?”

        我说:“因为我累了,这样可以让我清醒。”

        “我这一生不是很有趣。”

        我说:“说说看嘛!”

        所以她耸耸肩,从头开始讲。六〇年代中期,她出生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罕镇。虽然她没有抱怨自己的出身,但她给我的印象是,她知道自己宁愿不是个来自于阿拉巴马州的穷困黑人。她有兄弟姊妹,虽然身材娇小,但很灵敏,而且她充分利用自己在体操、舞蹈与跳绳方面的天分,在学校赢得了他人的注目。她的功课也很好,所以拿到了一些奖学金,因此可以跨州到格鲁吉亚州的一间大学就读。她加入了预备军官训练团,但是在大三那年奖学金就花完了,剩下的钱也由军方买单,条件是她必须服役五年。她已经完成了一半役期,之前还曾是宪兵学校里的王牌。感觉起来她很自在。在她从军之前,美军已经有四十年的种族融合经验,而且她发现这里是全美国最没有种族歧视的地方。但是对于自己没能持续力争上游,她感到有一点挫折。从她的言谈中,我得到的印象是,申请调到一一〇特调组对她来讲是一件“不成功,便成仁”的大事。如果她被核准了,那她的生活就像我一样从此平步青云;如果没有,那做满五年后她就要走人了。

        她说:“现在换你说了。”

        我说:“说我的经历?”我这一生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跟她截然不同。首先我们的肤色就不同,还有性别、居住地、家庭成员等等。“我是在柏林出生的。当时,婴儿在医院里待七天后就出院,所以我才一周大就加入了军队。我爸驻守的每个基地就是我成长的地方。我是西点军校毕业生,到现在还在当兵,而且我永远不会离开军队。我是说真的。”

        “家人呢?”

        此刻我想起中士留给我的纸条:你哥打电话找你,未留言。

        我说:“妈妈跟哥哥。”

        “结过婚吗?”

        “没有,妳呢?”

        她说:“没有?有女友吗?”

        “现在没有。”

        “我也没有。”

        我们继续往下开,一哩又一哩。

        她问我:“你能想像离开部队后的生活吗?”

        “离开部队后,还有生活可言吗?”

        “我不是在部队长大的,可能会回到外面的世界。”

        我说:“真不了解你们这些老百姓。”

        桑玛把车在克拉玛的房间外,我想她是为了仿真当时的状况。离开瓦特·瑞德医院后,我们还不到五小时就到了那家旅馆,她对于一路上的平均速度似乎很满意,关掉引擎后她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

        我说:“我负责酒店,妳去跟旅馆办公室那小子谈一谈。记得要扮白脸,跟他说,我这黑脸马上就来了。”

        我们走到寒冷阴暗的车外,又起雾了,街灯穿透一片片雾气。我觉得全身酸痛,呼吸不顺,于是伸懒腰又打呵欠,把外套整理一番后我看着桑玛通过可乐贩卖机。经过贩卖机的红光时,她也看来全身泛红。接着我穿越街道,往酒店走。

        停车场跟之前那一晚一样是满的。酒店旁边停着满满的汽车与卡车,抽风机还是用力排气,空气中弥漫着烟酒的味道。我可以听到音乐演奏的声音,霓虹灯闪闪发亮。

        我把门拉开,走进嘈杂的室内。里面还是人山人海,一样的聚光灯投射着,但是舞台上的裸女已经换了一个人。躲在收银机后面阴影里面的,还是同样一个虎背熊腰的家伙,虽然看不到他的脸,但我知道他正看着我外套上的翻领。克拉玛的衣领上别的徽章是两把交叉的军刀,上面叠着一辆往前冲刺的坦克车,而我的衣领上有一枚闪闪发亮的金色宪兵徽章,是两把交叉的打火手枪。在那种地方,我绝对是不受欢迎的。

        收银台后面那家伙说:“入场费。”

        音乐太吵,我几乎听不到他说什么。

        我说:“多少钱?”他说:“一百元。”

        “别糊弄我了。”

        “好,那就两百元。”

        我说:“开玩笑。”

        “这里不欢迎宪兵。”

        我说:“我想不出为什么。”

        “你看看我。”

        我看着他,但没什么看头。一具下照灯的边缘照亮了一个虎背熊腰的大肚汉,他粗短的两只前臂上有着刺青,双手的尺寸与形状都像冷冻鸡只,十指几乎都有银戒指。但是这家伙的肩膀与脸还是掩藏在阴影背后,就像他有一半被一道窗帘遮住。我正在跟一个我看不见的家伙讲话。

        他说:“这里不欢迎你。”

        “我不在意,我的感情没那么脆弱。”

        他说:“你没听懂。这是我的地盘,你别来撒野。”

        “很快就好了。”

        “滚。”

        “办不到。”

        “你看看我。”

        他往前面的灯光慢慢靠过来。灯光往他的胸膛投射,接着又往上朝颈部、脸部移动。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张脸:一开始看只是觉得难看,仔细端详之后,更觉得奇丑无比。他脸上布满着刮胡刀的笔直刀疤,直的、横的交错在一起好像窗格,而且都是一些很深、很白的老旧伤口。他的鼻梁不知道被人砸断几次,每次都没有接好。两道浓眉上面也有结痂的疤痕,一对小眼睛在眉毛下方瞪着我。他或许有四十岁,身高大概五呎十吋,体重可能有三百磅。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在竞技场里面存活二十年,一直没有被斗死的罗马格斗战士。

        我微笑说:“想用你的脸来吓我?用灯光来搞特效吗?”

        “总得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从你的脸我只知道你每次打架都输。如果你想再输一次,我奉陪。”

        他不发一语。

        “还是你想让我把这地方列为博德堡所有军人的禁地,你的酒吧还开得下去吗?”

        他不发一语。

        “但是我不想这么做。我没理由为了你这个混球而处罚我自己的人。”

        他不发一语。

        “所以我想我可以不理你。”

        他坐回位置,阴影就像一道窗帘一样又滑回原位。

        他从暗处对我说:“你迟早会栽在我手上。我不知道是何时何地,但一定会的。我跟你打包票,绝不是随便说说的。”

        我说:“喔……我好怕。”我继续往下走,钻进人群里,通过一个站满了人的较窄区域,走进这栋房子的主要部分。

        里面的实际空间比外面看起来大多了。那是一个比较低的方形空间,又吵人又多。里面有几十个分隔的区域,到处有人讲话,音乐声嘈杂,闪光灯处处闪耀着。里面有许多老百姓,军人也不少,从他们的发型跟服装就可以看出来。休假的大兵们总是穿得与一般人不同,他们想跟别人一 样,但就是办不到。他们看来总是比较干净、比较过时。我经过时他们都看着我,显得不太高兴。我想找个士官来传话,要有点年纪的。我看到有四个可以找的对象,他们距离表演脱衣舞的舞台边缘有六呎远。有三个看到我就转身离去,第四个看到我后顿了一会儿,然后走向我,就好像他知道自己早被看中了。他是个精干的家伙,或许大我五岁,可能是特遣队的。博德堡有很多特遣队人员,他看起来有那种架式,而且他看起来很开心,脸上挂着一抹微笑,手里拿着瓶子上冒着水珠的冰啤酒。他举起酒瓶,像是要邀我干杯似的,也像跟我打招呼。所以我走过去,凑在他耳边说话。

        我说:“把话传下去,我不是来找人的,不是我们的人。我办的事情跟你们完全无关。”

        他说:“什么事?”

        我说:“失物案件。不怎么重要,不要大惊小怪。”

        他不发一语。

        我说:“特遣队?”

        他点点头,说:“失物案件?”

        我说:“没什么大不了,只是一件在对街搞丢的东西。”

        他想了一会儿,然后又把瓶子举起,作势像是要轻碰我的酒瓶,显然他答应了。在周遭的嘈杂声中,他的动作就像默剧一般。尽管如此,还是有一小群人开始离场,曳步往出口移动。我一进来后,两分钟内也许已经有二十个步兵离去,这就是宪兵清场的能耐,难怪那个丑八怪不希望我进来。

        一位女服务生走向我。她穿着一件颈部下方被剪出一道大约四吋裂缝的t恤,黑色短裤也从腰际被裁掉四吋,蹬着一双黑色高跟鞋——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穿戴。她站着看我,直到我点了东西。我要了一瓶百威啤酒,付的钱大概够买八瓶。啜饮几口后,开始找里面有谁在做。

        是她们先看到我的。我猜她们希望我在这地方被清空前就离开,不希望一个客人都不剩。有两个直接找上我,其中一个留著白金色头发,另一个的发色则是深褐色。她们俩都穿着小件的紧身洋装,衣服因为带着各种合成纤维材质而发亮。金发女郎走在前面,摇头示意另一个走开。她喀哒喀哒的直接走向我,脚底的塑胶鞋跟让她步履笨拙。深褐发女郎则走向刚刚那位特遣队士官,他挥手,好像很厌恶似的。金发女郎继续朝我走来,走到我右边后,靠在我的手臂上。站直身体后在我的耳边呵气。

        她说:“新年快乐。”

        我说:“妳也是。”

        她说:“以前没看你来过这里。”她的口气就像我是她这辈子唯一错过的人。听她的口音不是当地人,也不是南卡或北卡的人,也不是加州人。可能是格鲁吉亚州或阿拉巴马州。

        因为音乐关系,她大声问我:“刚来城里吗?”

        我对她微笑。跟其他所有宪兵一样,这辈子我不知道已经去过几间妓院,每间都有相同与不同之处。这些地方的规矩或许都不同,但是“刚来城里吗?”这个问题可以说是标准的开场白。这表示她想跟我议价,但是这样的一句话却又不会让她因为拉客而被警察抓。

        我问:“妳们怎么做生意的?”

        她害羞地微笑,好像没人这样问过她似的。然后她说只要几块小费就可以看她上台表演,如果花个十块钱,就可以在后面房间看她单独为我表演。她跟我解释,单独表演时我可以摸她,而且为了确保我注意听她说,她把手滑进我的大腿内侧。

        这种诱惑很难抵抗。她很可爱,大概才二十岁,不过有一双历尽沧桑的眼睛,像是五十岁的人。

        我说:“还有呢?我们可以去其他地方吗?”

        “这等我们在单独表演时再讨论。”

        她拉着我的手,带着我走过她们的更衣室门口,穿过一道丝绒帷幕,走进舞台后方一个阴暗的房间。房间不小,可能有二十乘三十呎大,房间周围都摆着一张张装有软垫的长凳。不过这里也没有什么隐私可言,里面已经有六个男人了,每个人大腿上都坐着一个裸女。金发女郎领着我走向一张凳子,要我坐下,等我从皮夹拿出十块钱才开始动作。她向我靠过来,紧紧抱住我,她的坐姿让我不得不把手摆在她的大腿上。她的皮肤又暖又滑。

        我问:“有哪里可以去?”

        她说:“你猴急什么。”她在我身上移动,把洋装下摆的折边撩到臀部,里面什么都没穿。我问她:“从哪儿来的?”

        她说:“亚特兰大。”

        “叫什么名字?”

        “馨恩。SIN。”

        这一定是她做生意用的假名。

        她说:“那你呢?”

        我说:“李奇。”我没必要用假名,因为我还没换掉军礼服,外套右边口袋上面有个大大的名牌。

        她说:“这名字真好。”我也确定她会对每个人说这句话。不管她的客人是钟楼怪人、希特勒、史达林,还是柬埔寨的杀人魔波布,她都会说:“这名字真好。”她动手开始帮我解掉外套的纽扣,指头在我的胸膛上滑动,伸到领带下面去抚摸我的衬衫。

        我说:“对街有一间汽车旅馆。”

        她点点头。

        她说:“我知道。”

        “我在找所有昨晚曾在那里跟军人做生意的人。”

        “你在开玩笑吗?”

        “没有。”

        她按着我的胸膛把我推开,她说:“你是来这里找乐子,还是问问题?”

        我说:“问问题。”

        她不再动手,不发一语。

        “我在找昨晚去那家汽车旅馆的人,跟一个军人一起去的。”

        她说:“拜托!谁不会去那里跟军人做生意?那里的人行道都快被我们踏出一道裂缝了,仔细看就可以看到!”

        “也许我要找的是去没有多久就回来的人,比平常还快结束。”

        她不发一语。

        “也许还有点被吓到了。”

        她不发一语。

        我说:“也许她跟那家伙在那里碰面,也许稍早曾接到他的电话。”

        她把屁股往前滑动,把洋装拉下,但是没有拉得很开。接着她用指尖触摸我翻领上的徽章。她说:“回答问题不是我们的工作。”

        “为什么?”

        我看到她瞥了丝绒帷幕一眼,她的视线就像穿过那一块方形区域,一路投射到门边的收银机后面似的。

        我说:“妳担心他吗?我会让他不要找妳的麻烦。”

        “他不喜欢我们跟警察或宪兵讲话。”

        我说:“这件事很重要,那个军人是个大人物。”

        “你们哪一个不把自己当成大人物?”

        “这里有加州来的女孩子吗?”

        “大概五、六个。”

        “有人在尔汶堡做过生意的吗?”

        “不知道。”

        我说:“我们来打个商量好了。我要到吧台边再喝一瓶啤酒,十分钟后妳把昨晚碰到麻烦的那个女孩带来找我,或者告诉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她。跟她说别担心,没有人会有麻烦。我想她会懂的。”

        “不然呢?”

        “不然我会把所有人都赶走,放一把火把这里烧光。到时候妳们就得去别的地方工作了。”她又瞥了丝绒帷幕一眼。

        我说:“别担心那个胖子,他只要敢说一句废话或招惹妳,我就打断他的鼻梁。”

        她坐着不动。

        我又说一次:“这件事很重要,我们把这问题解决了,谁也没有麻烦。如果不解决,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她说:“我不确定耶。”

        我说:“把话传下去,我给妳十分钟。”

        我让她下去,然后看着她走出帷幕。一分钟后我也走出去,挤到吧台边。我没有把外套的扣子扣上去,我想这样看起来就像我自己也是来休假的,不想扫了大家的兴头。

        接下来的十二分钟我喝了一瓶很贵的国内品牌啤酒,一边看着所有女服务生跟妓女在工作,那大块头的脸则一直在人群中移动着,东看西看,避免有人闹事。我等了又等,新交的那位金发朋友没有出现,四处也都看不到她。这个地方又挤又暗,音乐发出轰隆巨响,在闪光灯的闪烁之下,整个地方的视线并不太清楚。虽然抽风风扇在转着,空气还是又热又脏。我累了而且头痛,于是离开我的高脚凳,试着在酒吧里绕一圈,还是到处都找不到她。我又绕了一圈,结果一样。于是我又第三次绕圈,结果走到一半就被特遣队的那位士官挡下。

        他说:“找你的女友吗?”

        我点点头,他指着更衣室的门口。

        他说:“我想她刚刚因为你而惹上麻烦了。”

        “什么麻烦?”

        他不发一语。只是举起左手掌心,用右手拳头挥击下去。

        我说:“那你没有帮她讲话?”

        他耸耸肩。

        他说:“你是宪兵,我不是。”

        更衣室的门是一片简单的长方形夹板,被漆成了黑色。我没有敲门,我想这房间里没有半个女人怕被男人看,于是直接把门拉开就走进去了。里面有日光灯泡亮着,堆满了衣服,弥漫着廉价香水的臭味。有几张带着剧场穿衣镜的桌子,上面没有摆任何东西,还摆着一张红色丝绒材质的旧沙发。馨恩就坐在上面哭,通红的手掌摆在左边脸颊上,右眼被打得肿到睁不开。我猜她刚刚被人赏了两巴掌:正手、反手各一次,两次的下手都很重。她很害怕,左脚的鞋也不见了,于是我看到她的脚趾间有注射的针痕,那是毒虫最常用来打针的地方。因为不会被看到,所有有毒瘾的女模、妓女和女演员都用那里来打针。

        我没有问她好不好,这种问题太过愚蠢。她死不了,但是会一个礼拜没办法工作。她必须先等眼圈变黑后又变黄,然后才能用化妆盖过去。我只是站在那里一直到她用还可以打开的那一眼看见我。

        她说:“出去!”她把头别开,说:“你这混蛋。”

        我说:“妳找到那个女孩了吗?”

        她瞪着我。“没有这个人。我到处问了每个人,大家都说没有。昨天晚上没有半个人遇到麻烦。”

        我顿了一下又说:“有人没来上工的吗?”

        她说:“大家都在,谁不需要花钱度过圣诞节?”

        我没有说话。

        她说:“你害我白白挨了两巴掌。”

        我说:“我很抱歉,抱歉为妳带来麻烦。”

        她没有看着我,只是说:“出去!”

        我说:“好。”

        她说:“混蛋!”

        我任她坐在那里,又依序从舞台边和吧台边的人群往回挤,通过那狭窄的入口区域,到了大门边。那个丑八怪又回到了收银机后阴影中的座位。我推算他头部的位置,对着黑影用右手的巴掌挥过去,打在他的耳朵上,力道大到让他往旁边移动。

        我说:“我们到外面去解决。”

        我没有等他出来,只是推门走到外面去。停车场上有一群人聚在一起,全都是军人,他们都是看到我以后躲到外面来的。他们在寒冷的空气中靠车站着,人人手里都拿着一瓶啤酒。他们不会惹我——只有喝到烂醉的军人才会来招惹宪兵。但是他们也不会帮我,因为我不是他们那一挂的,所以我只能靠自己。

        那个大块头在我后面把门用力推开,他身边跟着两个看来像农夫的当地人。我们站进一块被灯杆上黄灯笼罩的地方·四个人的位置大致形成了一个圆圈,而且都面对面站着,一边呼吸一边冒著白烟,大家都不发一语,这时候并不需要开场白。我想很多人曾在这里打过架,这次的结局跟以前也不会有什么两样:总之就是赢家扁人,输家被扁。

        我把外套脱下,把它挂在最近一辆车的后照镜上。那是一辆十年的普利茅斯老车,铬黄色烤漆很棒,爱兜风的人都会喜欢。我看到跟我说话的那个特遣队士官也来到停车场上,他对着我看了一会儿后就退进阴影中,跟车边那些人站在一起。我把手表脱下,转身把它放进外套的口袋里。回身后开始仔细查看我的对手:我想要痛扁他一顿,让馨恩知道我是挺她的。但如果只是打他的脸,不会造成这种效果,因为他的脸本来就已经被毁了,再怎样也不会更糟。而且,因为他没办法找我报复,最好有一阵子不能活动,我不想让他因为挫折而在这里对着女孩们发泄情绪。

        他的胸腔长得像个桶子,体重超重,所以我想我根本不必用手就可以解决他。至于那两个农夫,如果一起围过来,我可能还需要动手——不过我想应该不会到这种地步,我没必要招惹那么多人。不过,这完全取决于他们。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面临抉择的情境,他们可以袖手旁观,也可以选择出手帮人。

        我也许比那个丑家伙还要高七吋,但可能体重却比他还少七十磅,年纪小他十岁。我想他企图用人数压制我,觉得这样胜算较大,我猜他把自己当成一只凶狠的斗犬,我则是个诚实不欺的“山姆大叔_”,看着我穿军礼服,他可能误以为我会尊奉什么“军官与绅士”那一套,行为举止讲规矩,打架时也放不开。

        但他错了。

        他先挥拳向我攻击,但是他的胸膛太厚,手长得太短。我弓身躲过这一拳,他从我身边错开。他又回身打我,结果我把他的手挡开,用手肘往他脸上招呼。但这一下并不怎么用力,我只是想让他的动作停滞,有片刻能静止在我面前。

        他把全身力道都放在后腿,一记直拳挥向我的脸部。如果被他打中,那可不得了。但是在他得手之前,我抢先一步用右脚跟去踹他的右膝。任何一位运动员都会跟你说,膝盖是很脆弱的关节。他身体的三百磅重量全部压在膝盖上,我又用自己的两百三十磅力量加在上面,他的膝盖骨应声碎裂,脚往后折断——折断的方式就像是正常的膝关节运动,只是方向是相反的。他往前跌落,靴子的顶端碰着大腿的前端。他大声嘶吼,我则是退后微笑。这是他自找的。

        我又趋前仔细查看那家伙的膝盖。他的膝盖毁了,但是结果令我很满意。骨折、韧带断裂、软骨撕裂——本来我想再补上一脚,但是已经没有必要。接下来他得去卖拐杖的店报到,不过要等医院把他从骨科病房放出来之后才能去。他必须到店里挑一根一辈子都用得到的拐杖,不管是木头还是铝制的、短的或长的,任君挑选。

        我说:“如果发生了让我不爽的事,我会再回来毁掉你另一只脚。”

        我想这一句话他应该没有听进去。他在充满油渍的泥地上到处打滚,喘气哀嚎着,试着找到一个让膝盖不会痛到快死掉的姿势。他的运气实在差到极点,接下来只能等着动手术。

        那两个农夫正忙着盘算应该出手还是旁观,两个人都是蠢蛋,但其中一个比另一个更蠢,还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挥动着两只红红的大手,为了不要浪费太多时间,我上前用头撞他的脸。他整个人就跌在大个子的身边,他的同伴则快速地躲到最近的一辆载货卡车后面。我从普利茅斯的后照镜拿起我的外套,再把它套回身上,从口袋里拿出手表,戴回手腕上。几个军人一边喝酒一边看我,脸部毫无表情。这件事不会取悦他们,也没让他们失望,结果与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不管谁是输家、赢家,对他们来说毫无差别。

        我看到桑玛中尉站在人群边缘。我穿过场上的车子与人群,走向她。她看来很紧张,气喘吁吁,我想她目睹了整个过程,而且本来已经准备好跳出来帮我的。

        她说:“怎么回事?”

        “那胖子揍了一个帮我问问题的女孩子,他的伙伴逃得不够快。”

        她瞥望他们,然后又看看我。“那女孩说什么?”

        “她说昨晚没人遇到问题。”

        “旅馆里那小伙子还是否认克拉玛有召妓,他的口气非常肯定。”

        我想起馨恩刚刚说的。你害我白白挨了两巴掌,混蛋。

        “那他又为什么去他的房间查看呢?”

        桑玛说:“显然我也该问他这问题。”

        “他回答了吗?”

        “一开始他没回答,接着才说因为他听到汽车匆匆离开的声音。”

        “哪一种车?”

        “他说车子的引擎很够力,用力踩油门后很快就离开了,开车的人似乎很慌张。”

        “他有看见是谁吗?”

        桑玛摇摇头。

        我说:“没有道理,有车表示是个应召女郎,我很怀疑他们这里有那种人。而且,酒吧里就有妓女,他还需要应召女郎吗?”

        桑玛还是对着我摇头,她说:“那小伙子说那辆车有一种很少见的声音。很大声,是柴油引擎,不是汽油引擎。他说他稍后又听到一模一样的声音。”

        “什么时候?”

        “当你开着悍马车离开的时候。”

        “啊?”

        桑玛直视着我说:“他说他因为听到一辆军车匆忙离去的声音才会去查看克拉玛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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