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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这几年巴克维尔的人多了,酒馆多了,店铺多了,孩子多了,满街穿行的狗也多了,多得谁也叫不出狗主人的名字了。巴克维尔只有一样东西少了,那就是金子。

        头一拨进巴克维尔的人,随便在山里打一个坑道,舀出来就是金子。有人骑马在嘉瑞埠山路上行走,远远望过去,威廉姆斯河谷的山脊,在日头低沉的时候,会闪闪发亮——那是青筋一样暴在山皮上的矿脉。头一拨淘金的汉子,挖满一桶就朝前走,懒得拾一拾桶里漏下的。第二拨就没有第一拨那么轻狂了,第二拨拾的是第一拨掉下的碎屑。用庄稼人的话来说,第一拨是开镰收新麦的,镰镰割下去都是满把。第二拨是跟着第一拨的脚印拾麦穗的。第二拨翻腾一整天,也不见得能翻到一篮子麦穗。

        可是第二拨身后,还跟了第三拨,第三拨翻的是第二拨留下的砂屎。第一拨翻一遍,第二拨翻两三遍,第三拨就得翻个十遍百遍。第三拨甚至连麦穗也没得拾,第三拨是在收完庄稼捡完麦穗的田里,翻找遗漏在土里的麦粒的。

        可是再稀再少,那也是金子啊。金子是什么?金子是叫人心颤手软,暗夜里两眼放光,醒着就再也不想睡的玩意儿啊。所以第一拨之后,还会有第二拨。第二拨之后,还会有第三拨。第三拨之后,还会有许许多多拨,一直到把山掏空了只剩下光秃秃的石头为止。

        嘉瑞埠路越来越宽实了,那是叫马车轱辘日复一日地碾压拓展出来的。没路的时候,进巴克维尔的,是单枪匹马打天下的单身男人。有了路,马车带进镇的,就有拖家带口的男人了。有女人的镇和没女人的镇是很不一样的。连镇上的野狗都闻得出来,女人叫镇上的颜色气味声响都变得复杂暧昧起来。

        颜色气味声响最复杂的,恐怕是街头那家叫“芙洛的厨房”的餐馆了。这家餐馆是旧年才开的,镇官府的记录文件上,却已经换过三次东主了。最早的东主是约翰和露丝·麦克菲尔德夫妇,后来转手给了丹尼·罗宾森。罗宾森先生只接手了几天,便又转给了别人。当然,丹尼·罗宾森把这家餐馆转手给别人的事,全镇只有三个人知道:丹尼,镇官府的登记员,还有上帝——假如你把上帝也当成是巴克维尔的镇民的话,反正他无所不在。

        餐馆叫“芙洛的厨房”管事的人当然就叫芙洛(芙洛是芙洛拉的昵称)。芙洛人高马大,肤色黝黑,脸上有着被洛基山的风割出来的粗粝裂口。左边面颊上有一块疤,疤是圆的,像是被人用刀剜了一块肉。疤结得很匆忙,周围有几条边缘模糊的纹路,远远看上去,女人的脸上像歇着一只黑蜘蛛。疤把脸上的肉扯得紧紧的,女人一说话一笑,嘴就给扯到了一边去,露出黄黄的几个牙齿,脸相就很是狰狞起来了。女人的穿着,也和镇上街头做粗活的女人没什么两样,都是细腰宽摆的布裙子,系一条白围裙。可是这个女人的肤色和五官,和街头那些黄头发白脸蛋蓝眼睛的女人,就很有些不同了。

        对于这个女人的身世,镇上有许多传说。有人说她是后山印第安部落头人的女儿,后来被一个来部落里收购海豹皮的英国人拐带出来,流落到了镇上。那个英国人拐了这个女人,又像一块用过的抹布一样把她扔在这儿了。可是镇上也有印第安人来餐馆里吃饭,用土语跟这个女人搭讪,女人竟是一脸的茫然。

        也有人说这个女人是中国人,被人从维多利亚唐人街买过来的,在瑞奇菲尔一带操皮肉生意。后来从那里逃出来,到了巴克维尔找碗饭吃。镇里有几个老居民,也说这个女人隐隐有几分面熟,像在哪里见过的。可是这女人若真是中国人,怎么不在街尾找碗饭吃?从来也没有中国女人找饭找到街头来的。天哪,街尾那些中国人做的事,警官不想知道,金矿长官不想知道,甚至连上帝也不想知道。

        后来就有人去问丹尼这个女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丹尼是巴克维尔镇里的百通百晓,哪家藏在橱柜里的秘密,也逃不过他的法眼。可是这回丹尼居然摇头说不知道底里。镇上人就感叹,巴克维尔真是大了杂了,竟有了丹尼不知道的事。这个叫芙洛的女人,仿佛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一夜之间无根无基地出现在了街头的这家餐馆里。

        再过了一阵子,街头又传出另一种说法,说这个叫芙洛的女人,是丹尼和街尾那些梳着辫子的中国人赌牌赢回来的。淘金汉子没有不好赌的,赌鸡赌狗赌马赌衣装行头都听说过,唯独没有赌过大活人。众人忍不住又去问丹尼,丹尼这回耸耸肩膀,没有说话。

        “芙洛的厨房”坐落在镇里最热闹的地方,左边是新盖没多久的圣公会教堂,右边隔开几座房子,就是学堂。再过去几步,就是戏院。马车进镇,饥肠辘辘的车夫和乘客,下脚就能闻见餐馆里飘出的香味。看戏的、送孩子读书的、做完礼拜的,也都得从餐馆门前经过。不过“芙洛的厨房”生意好,还不光是地盘好,最重要的,是价钱公道。同样是一盘炸鸡翼,别家卖六毫五,芙洛也卖六毫五,只不过芙洛多送别人一杯咖啡。同样是一碗豌豆肉汤,别人怎么卖,芙洛也怎么卖,只不过芙洛的碗比别人的大出一圈。于是,“芙洛的厨房”天天客满,连早餐也得抢位置。

        这一天早上和寻常一样,鸡还没叫第一声的时候芙洛就醒了。芙洛没有挂钟,也没有怀表,可是她每天起床的时辰,比有挂钟怀表的人还准时。芙洛是靠看天时的。天光伸出小舌头,把窗户刚刚舔白一小块的时候,她就醒了。可是天也有骗人的时候。天阴下雨下雪的日子里,老天爷就把舌头缩回去放进嘴里了。可是屋后林子里的鸟儿不骗人。鸟儿觉浅,比鸡醒得早。鸟儿的啾啾声像是一把小锁匙,在芙洛的耳孔里轻轻一捅,就把她捅醒了,一翻身就坐起来,从来不需要第二声。

        芙洛起了床,摸着了昨晚临睡前就搭在床头的布衫布裤,穿上了,又用脚尖从床底下钩出那双青布鞋,套进去。那把缺了两个牙齿的牛角梳子就压在枕头底下,掏出来,将蓬乱的头发梳成一个紧巴巴的髻子。枕边的那朵蓝绒花,她拿起来,想想又放下了。过了一会儿忍不住又拿起来,犹豫了几回,才别在了鬓角上。所有这些事,她都是摸黑做的,却是毫厘不差。

        床头的柱子上,就挂着一盏煤气灯。屋里也有镜子,是穿衣镜,照得全一张脸,也照得全大半个身子。可是她已经很久不用镜子了。自从那一天她抹去敷在脸上的那团脏草药,看清了药团底下那只成了形的蜘蛛之后,她就再也不照镜子了。她从台山阿伯的鬼屋搬出来,搬到街头这座房子后,她就用一块破布,盖住了这面穿衣镜。

        芙洛穿戴完毕,从楼上下来,开了餐馆的门。每次她把手捏在门锁上的时候,她就会想:其实她开的也是镇门呢。她的门一开,巴克维尔就醒了。

        她走到台阶上,仰起脸来,透透地吸了一口巴克维尔初醒后的第一丝空气。环绕着镇子的山,还有镇子后头的那条威廉姆斯河,昏睡了一夜,才睁开眼睛。她总觉得,那山那水那镇子,这会儿是个刚从娘肚子里生出来的小娃儿。小娃儿张开眼睛后吐出来的第一口气,那是世上最干净、最香甜的气呢。她每天吸的,都是那第一口气。在她后头起床的,吸的都是她吸剩的气。

        可是今天她一张开嘴,就闻见那气变了味道:是一种她熟稔的、菜地里的味道。她扭头一看,看见了她的窗台上,流着一摊半干的污水,那是隔夜泼下的粪。

        她再抬头看天,天光顿时就变得污秽肮脏起来。镇子暗了,暗得不像是早晨。

        她知道是谁干的。

        这不是第一回。

        几个月前她刚搬进来的时候,有一回早上开门,发现有人在她的门上涂了两个字。那字丹尼看不懂,裘德看不懂,街头所有的人都看不懂,只有她自己懂。

        那两个字是“婊子”。

        那天芙洛去河滩挖了一盆沙子,用抹布蘸着沙子擦门上的字。等第一个食客进门的时候,她终于把那两个字磨下去了。当然,也磨去了一大片漆。

        还有一回,是上个月初,有人在她的台阶上泼了一摊水,隔夜结了大大一层的冰。她早上出门没留神,从台阶上滑下来,滚到路边。那一跤,摔得她三天没起得了床。

        她知道,这不是第一回,也不会是最后一回。她和街尾结下的怨恨,跟天一样大。她只有一张嘴两只手,她就是啃掉嘴里所有的牙齿,掰断手上所有的指头,怕也是解不开那个结子了。

        她从水缸里舀出原本想留着洗菜的水,提到门外来冲窗台上的秽物。哗、哗,声响把住在隔壁的裘德吵醒了。裘德从窗口探出头来,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哈欠。

        “芙洛,我诅咒上帝把你造出来的那一天。你能不能让镇上的人多睡一会儿?”

        哗,又是一泼水。

        “我要是这会儿不起来,一会儿你吃个球?”芙洛插着腰冲裘德喊回去。

        裘德的老婆跟妻弟合伙开着车马店,有吃有住。可是裘德不去车马店吃他老婆做的早餐,却偏偏要来芙洛的餐馆。裘德说芙洛的煎蛋里头一定是放了鸦片膏的,要不怎么能叫人吃了上瘾,隔两天不吃,肚子里就像有个填不饱的洞?

        芙洛现在的英文顺溜多了。丹尼说过一个人英文说得顺不顺溜,就看能不能用英文调情和干仗。这两样事对她来说都是一回事。自从她脸上爬着这么一只黑蜘蛛以后,她说任何话,看上去都像干仗。她已经把干仗的英文操练得基本上得了台面了。

        芙洛把窗上的秽物冲干净了,就坐在门前削土豆。她屋后就有大片的地,她却死活不肯种土豆。她餐馆里用的土豆,都是从别人手里买的。餐馆里不能没有土豆,薯条和土豆泥是早餐必不可少的套路。番鬼吃土豆,跟中国人吃米,是一个道理。她削起土豆来,仿佛跟土豆有仇,肩膀一抽一抖的,似乎随时要把手指头一起削到盆子里,叫人看了胆战心惊。今天是周五,每逢周五马车到得早。马车一到,就带了人马来了,芙洛今天的土豆,就得比往常多出许多。

        芙洛把土豆削完,灶上的火也旺上来了。刚把土豆块摊在平底锅上,就听见了街头隐隐的声响。推开窗朝街上张望了一眼,看见远处天和地混在一处的地方,扬起了一线黄尘,那是马车。马车今天比往常的周五又早到了一刻钟。

        早班的马车进镇,车夫都要带着乘客到芙洛的餐馆里停一停,吃完早饭再卸货卸人。车夫不到别家餐馆停,是因为别家餐馆这个时辰还没开门。就是开了门,也是冷锅冷灶,煮咖啡的水也是凉的。赶了夜路的人没有耐心,只想坐下来就有热水热饭。

        心急的车夫把车赶得飞快,转眼间黄尘就变粗变肥了。等车夫吁地喊了一声,马蹄渐渐慢下来,终于停在门前时,芙洛已经把咖啡煮好了,土豆块也正在锅里渐渐地焦黄起来。只要数过人头,芙洛就可以下锅煎蛋了。

        可是今天进门的只有两个人,一个车夫、一个客人。车夫是芙洛认得的,就是那年用马把她送进镇里来的阿福。自从街头有了这家餐馆,阿福每回到巴克维尔,再也不去街尾的店里喝粥,却总是在芙洛的店里吃早饭,是因为她不收他的饭钱。当然,她也时不时地让他从维多利亚捎点时新货过来,她并不另付他车马钱。这样,两下都合宜。

        阿福带着客人坐下,芙洛就惊讶,说:“怎么今天才一个客人?全装了货啦?”

        阿福朝外头努努嘴,说:“那里头还坐着一个呢,不肯下来,是你家阿吉姆新买来的。前两天他去维多利亚接船,没接着,才托我送过来的。”

        芙洛愣了一愣,才明白了阿福说的是什么。朝门外一看,只见马车的灰玻璃窗后头,影影绰绰地坐着一个人。

        “哪个地方来的?”

        “新惠。”

        “裹脚?”

        “天足。”

        芙洛哼了一声,说:“这回也知道讨好女人了,肯自己去接。”

        “这也叫咖啡?洗碗水似的。”阿福带来的客人说。

        那人是个皮货商,皮货商喝哪家的咖啡都要挑刺,不是太烫,就是太凉,不是太浓,就是太淡。

        “印第安人用咖啡末子煮的,也比你的浓。”皮货商呷了一口,就把杯子撂下了,手重,咚的一声,咖啡溅了出来,在芙洛雪白的桌布上落下几朵颜色污秽的花。

        皮货商的声音黄蜂似的在芙洛的耳朵上嘤嘤嗡嗡地磨来磨去,突然就把耳膜磨穿了,轰地一下,在芙洛的脑壳里磨出了一个洞。

        啪,芙洛从抽屉里掏出一样东西,往柜台上一拍。

        “你舌头叫狗叼了,尝不出味道来了?这是维多利亚刚带进来的咖啡豆,我自己磨的。你敢闭着眼睛坏我的名声?”

        皮货商的脸哗地白了下去,白得像退了潮的海滩。

        柜台上摆的是一把枪。

        巴克维尔的人跟南边三藩市矿上的人不一样。巴克维尔的人鸡零狗碎什么坏事都干,可是巴克维尔的人惜命,极少有动刀动枪的。不过巴克维尔的人也不是没见过枪。巴克维尔的人不怕女人,也不怕枪,只怕脸上有疤的女人手里有枪。

        皮货商端起咖啡杯子,一口不剩地喝完了,还把杯底亮给芙洛看,仿佛喝的是和她赌过誓的酒。

        芙洛收起枪,就往楼上走去。走在半明半暗的楼梯道上,她忍不住抿嘴笑了。那是一把假枪,木头做的,仿左轮的样子,漆了一层青皮,比真的还像。是丹尼用一张海豹皮的价格,专门请人做了,让她放在身边吓唬人用的。

        过了半盏茶的工夫,芙洛从楼上下来了,手里捏了一个黄纸包。路过柜台,又从锅里捞出两个水煮蛋,朝门外走去。

        马车停在路边,车窗玻璃上贴着一层清晨的霜气,里面的那个人只是一个裹了层毛边的模糊影子。芙洛勾起指头敲了敲窗,影子颤了一颤,却没有动,她只好自己捏着把手把门扭开了。

        里头的那个人很瘦,瘦得几乎找不着几处有肉的地方,肩胛骨把一件青布褂顶出了几个小山丘。眼睛是两个大洞,洞上盖着盖——那是眼皮低低地盖在眼上,颤颤的,像心魂不定地歇在菜叶子上的飞蛾。

        别看这副衰样子,吃上几顿饱饭,脸上长几两肉,就不难看了。芙洛心想。芙洛并不知道,当年她骑着阿福的马进镇的时候,街尾的人也是这么想她的。

        “怎么也不穿件红艳些的衣裳?人花了钱是娶你的,又不是买你来奔丧。”芙洛对那女子说。

        那人听见熟悉的乡音,才抬起了头,刚看了芙洛一眼,眼睛就像碰着了炭火似的弹了回去。蛾受了惊,越发颤颤地抖了起来。芙洛知道她是看见了她脸上的那只黑蜘蛛。

        “莫惊,那是块死疤,不会咬你的。你先把这个吃了垫个底。”芙洛把鸡蛋塞在那人手里。

        “这个时候,你男人还睡着呢。日头不爬到树梢上,你别想有粥喝。”

        那人终于又抬起了头。这第二眼,就把黑蜘蛛煨熟了。蛾子依旧还颤,却不是刚才的那种颤法了。伸出手来接了鸡蛋,鸡蛋滚烫,她捏不住,就从一只手倒换到另一只手上。

        “阿姐,你认得他?”

        那人的声音很轻,轻得如同埋在厚泥土里的一粒麦子。芙洛的耳朵尖成一把小耙子,耙了几个来回,才终于把那粒麦子刨了出来。

        “认得他?我连他卵上有几根毛都清楚。”

        那人一怔,剥了一半皮的鸡蛋掉在了膝盖上。芙洛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那个狗娘养的吉姆,这回总算找着个治得了他的人了。只是他却再也不找六月生的兔子了——这个女人看上去要比属兔的小上好几岁。

        “你那个男人,不怕硬,刀压在脖子上也是一嘴的屁。他就怕你这样的软面。软面糊在刀刃上,他剁不了你,你就把他降住了。”

        女人不说话,却总算把鸡蛋剥光了,一口一口地吃进嘴里,唾沫在喉咙口咽挤出叽咕叽咕的声响。

        芙洛从兜里掏出那个黄纸包。

        “等三个月。要是怀上了,就把这东西扔火里烧了。要是没怀上,每天舀半勺,泡在茶里给他吃。他吃了早饭就要抽烟土,抽完烟土就要喝茶。他的茶苦得像黄连,他喝不出味道。”

        女人愣愣地看着芙洛,两眼睁得像要把脸撑破,仿佛芙洛说的是天书。

        “你男人是一摊稀屎,生不下仔来他祖宗八代都怨你。你若生个一男半女,在街尾就站稳了,他得跟你磕头叫你祖奶奶。”

        女人终于听懂了,却没有动。芙洛捏着黄纸包的手,讪讪地悬在半空。

        “你不信拉倒,横竖是你自己的命,算我多事。”

        芙洛扭身就走。走到台阶上的时候,她听见了两下声响。笃、笃。第二声比第一声大,是指头敲在窗玻璃上的声音。

        “阿姐,给……给我。”女人从车里探出头来。

        芙洛把纸包往车里一砸,头也不回地回到了屋里。

        走进餐馆,皮货商刚把盘子里的煎鸡蛋和土豆泥打扫干净。他扬起空杯子,对芙洛呵呵地笑,笑得有点讨好。

        “咖啡,再来一杯。”

        芙洛哦了一声,却没有动身。她听是听见了,却没有听进去。她在想着自己的心事。

        这个秘方,她早就有了,是她阿妈的阿妈传给她阿妈,她阿妈又传给她的。这个方子在她阿妈的家里传了五代女人,可是她从来没想过要添在他的茶里给他喝。

        因为她从来也没想过,要和这个叫吉姆的男人生个一男半女。

        一回也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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