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这样继续下去,过了若干时日,他并没有切实影响到这两敌对势力的地位的优劣。在一个晴朗的秋天的下午,夷查博悄然若有所思,他正在他那张高脚凳上高坐堂皇,他通常总是坐在这里监视着那小小的艺文的国土。他手里拿着一只戒尺,那是代表他的无上权威的王杖;代表正义的桦木棒横架在三只钉上,在宝座后面,使为非作歹的人永远胆战心惊,而他面前的书桌上又搁着各种走私输入的对象与违禁的器械,在懒惰的顽童身上抄出来的;例如咬剩下一半的苹果,气槍,地黄牛之类的玩具,苍蝇笼,与整队的猖獗的纸制小斗鸡,看这些情形,一定最近曾经施行过可怕的刑罚,因为他的学生们全都忙碌专心一致读书,或是狡猾地在书本后面窃窃私语,一只眼睛望着师长;整个的教室是在一种嗡嗡响着的寂静下。一个黑人突然出现,打断了这静默,这人穿著一身粗麻布衣裤,戴着个圆顶的破帽子,像麦居礼神的帽子一样,骑着一匹毛发毵毵野性半驯的小马,他用一根绳子勒着马,代替缰绳。他蹄声得得骑到校门前,邀请夷查博参加今天晚上在范.泰瑟老爷宅里举行的一个作乐的集会,又叫做「打麦耍子」;他带着庄严的神气,极力采用优美的辞句──黑人被派出去当这种小差使,往往喜欢咬文嚼字──把口信带到之后,就冲过小河,大家看见他奔窜着驰上瞌睡窝的斜坡,俨然是负着重要而又紧急的使命。
那下午的安静的教室里现在乱成一片,人声嗡嗡,教师催促学生们快点做完功课,一口气读下去,并不为了一点细故就停顿下来,伶俐的学生逃掉一半,也并不受责罚,迟钝的时而在屁股上挨一棍子,催他们快些,或是帮助他们读出一个艰深的字眼。书本随手乱拋,并不放在书架上,墨水瓶也倒翻了,板凳也推倒了,全校学生在平日下课时间前一小时就放了学,像大队的小鬼一样冲了出去,在绿色的草坪上尖声叫嚣着,因为提早获释,感到喜悦。
雅好修饰的夷查博现在至少多费了半小时装扮他目己,刷了刷他最好的一套铁青色的衣服──也就是他唯一的一套──使它焕然一新,然后对着校舍里挂着的一小块破镜子整容。他要在他的爱人面前以真正的骑士风格出现,所以他向他住的这家人家借了一匹马──他住在一个脾气暴躁的老荷兰农民家里,这人名叫汉斯.范.李帕──于是他英武地骑在马上出发,像一个侠士出游,寻找冒险的经验。但是我想,我本着真正的传奇故事的精神,应当描写一下我的英雄与他的坐骑的状貌与配备。他跨下的这头畜生是一只病废的犁田的马,它活到这年纪,几乎什么都不剩下了,就光剩下它的恶毒。它瘦脊而毛发蓬松,颈项像牝羊,头像一只钉锤;它那锈涩的马鬃与马尾都虬结成一片,毛上绊着些有刺的果子,打了许多结。一只眼睛已经没有瞳人了,狠狠地瞪着,鬼气森森;但是另一只眼睛却还有一个真正的恶魔的妖光。但是他当年想必一定是热情的,勇敢的,不然它怎么会得到「火药」这名字──除非名字完全不足信。事实是,它曾经是他主人最心爱的一匹马,那脾气暴躁的范.李帕是一个喜欢骑快马的人,大约这畜生经过他的陶融,也吸收了些他这种气魄;因为它虽然这样老迈龙钟,当地任何小牝马都没有它会捣蛋。
夷查博骑这样的马恰配身份。他的鞍蹬太短,把他的膝盖高高地拉了上去,几乎与鞍头齐平;他的尖锐的两肘像螳螂似地戳出来;他把鞭子垂直线地握在手里,像国王手里的宝杖似的,他的马缓缓地一路行来,他两只手臂一动一动,颇有点像鼓翼,一顶小呢帽压在他鼻子的上端,因为他那窄窄的一条额角只能称为「鼻子的上端」;他的黑色的大衣的底幅几乎飘到马尾上,这就是夷查博与他的坐骑蹒跚走出范.李帕家大门的时候的姿态,简直是青天白日少见的活鬼现形。
我曾经说过这是一个晴和的秋日,天色清朗平静,大自然穿上了它那华丽的金色制服,那光泽是永远使人联想到丰收的。树林已经穿上它们严肃的棕色黄色的衣裳,而有些较娇嫩的树已经被霜染成橙黄,紫色,与赤红。飞翔的雁行开始在高空中出现;人们可以听到山毛榉与胡桃树林中发出松鼠的吠声,附近割过了麦只剩下麦根的田野里,时而发出鹌鹑的忧伤的呼啸。
小鸟们在那里享用它们临别的盛宴,它们在极度的狂欢中吱吱喳喳嬉戏地从一棵灌木飞到另一棵灌木上,又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上反复无常。由于四周的食物既丰富又花样繁多,其中在那老实的雄知更鸟,少年猎人最爱打这种鸟,它的鸣声响亮而含有一种怨怼的意味;还有那吱吱叫着的山鸟,成群飞着像一片片的黑云;还有那金色翅膀的啄木鸟,头上一丛深红色翎毛,宽阔的黑色护喉甲,华美的羽毛,还有那西洋杉鸟,翅膀梢子是红色的,尾巴梢子是黄色的,头上一簇羽毛像一个小便帽,还有那蓝色的坚鸟,那喧嚣花花公子,穿著他那明快的淡蓝色外衣与白色衬衣,尖声叫着,喋喋不休,连连点头,摇摇摆摆鞠着躬,假装和树林中每一个歌唱家十分亲睦。
夷查博一面缓缓前进,他那双眼睛向来是时刻留心一切食物丰富的象征,放眼望去,欢悦的秋天充满了各种宝藏,使他非常愉快,前后左右他都看见大量的苹果,有的沉甸甸地丰饶地挂在树上;有的已经采了下来装在篮子里,大筐里,预备运到市场上去卖;有的堆成一大堆一大堆,预备榨苹果酒。再往前面走,他看见整大片的玉蜀黍田,在叶子的掩蔽下露出金色的珍珠米穗子,无异于允许他将来可以吃到蛋糕与特快布丁,黄黄的番瓜,仰天躺在玉蜀黍下面,它们美丽的圆滚滚的肚子晒在太阳里──眼见得可以吃到最精美的番瓜酥饼;他随即又经过那芳香的荞麦田,嗅到蜂蜜的气息,他看到这些东西,心头就暗暗浮起一种温柔的期望,想到精致的煎饼,抹上许多牛油,再由卡忒丽娜·范.泰瑟的有酒涡的心手加上蜂蜜或是糖浆。
于是他一面望梅止渴,画饼充饥,一面沿着山坡前进,从这一带山岭上望出去,可以看到伟大的赫德逊河上一部份最好的风景画面,大板湖宽阔的水面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像玻璃一样,除了偶尔有几处在那里轻柔地波动着,拉长了远山的蓝色倒影。寥寥几朵琥珀的云在天空中浮着,没有一点风丝吹动它们。地平线是一种精致的金色,渐渐化为一种纯洁的苹叶绿,然后再变成天宇正中的深蓝。沿河有几个悬崖,一线斜阳还逗留在那树木茂密的崖巅,使崖身石壁的暗灰色与紫色更为深沉。一只单桅船在远处流连着,随着晚潮徐徐顺流而下,船帆毫无用处,挨着桅竿拖垂着;天空亮莹莹地倒映在静止的水中,那只船就像是悬挂在半空中一样。
已经快到晚上了,夷查博方才抵达范.泰瑟先生的堡垒,他发现那里挤满了四乡最优秀最出众的仕女。年老的农人──他们自成一个种族,一律是干瘦的,脸像皮革,穿著自织的粗呢外衣与裤子,蓝色袜子,硕大无朋的鞋子,华美的锡扣子。他们的敏捷憔悴矮小的太太们,戴着密密打着皱顶的帽子,腰部束得细长,而袍身很短,里面穿著自织粗呢的衬裙,外面吊着剪刀,针垫,与鲜艳的花布口袋。丰腴的姑娘们,几乎与她们的母亲一样地古色古香,除了偶尔有一顶草帽,一根精致的缎带,或是也许一件白色衣服,露出一些受过都市文明熏染的迹象,儿子们穿著短的方形下襬的大衣,下面钉着一行行庞大惊人的黄铜钮子,他们的头发大都是依照当时的习尚打着辫子;要是他们能够得到一张鳝鱼皮来束住头发,那更是非打辫子不可,因为在这一带地方大家都认为鳝鱼皮有滋养头发的功用。
然而伯朗姆.健骨是这一个场面上最出色的人物,他骑着他最心爱的一匹马「大无畏」,这畜生也和他自己一样,充满了勇气与淘气劲儿,除了他谁也管束不住它,事实是,他是出了名的喜欢劣马,要那马专爱使坏,使那骑它的人永远冒着生命的危险,因为他认为一匹驯良的经过充份训练的马配不上一个好男儿。本书主角走进范.泰瑟宅第里庄严的客室的时候,他狂喜的眼光中骤然看到的那迷人的世界,我很乐意多费一点篇幅描写它。我不是指那些姑娘们的美貌,那成群结队的丰腴的姑娘们,妖艳地炫示她们红红白白的脸庞;我所要描写的是一桌地道的荷兰乡下茶点,在一年中最丰裕的秋季。那样一碟碟堆得老高的蛋糕,各种各样,几乎无法形容,只有经验丰富的荷兰主妇们才晓得是什么!这里有那种结实的油煎小甜饼,较柔软的油饼,迸脆的酥松的煎饼;甜蛋糕与油松饼,姜汁饼与蜂蜜饼,与世界上所有一切的糕饼。然后又有苹果酥饼,桃子酥饼,番瓜酥饼,还有一片片的火腿与熏牛肉;而且还有一碟碟的美味的腌渍梅子,桃子,梨,海棠果,至于炙鲱鱼,烤鸡,那更不用提了,再加上一碗碗的牛奶与奶油,全都乱七八糟搁在一起,也就有点像我们刚才报出它们的名字一样地杂乱无章。而又有那母性的茶壶在一切之间冒出一阵阵的热气──天哪,我说的实在太不成话!我如果要讨论这一席盛筵,必须要用上很大的篇幅与许多时间,才对得住它,而我太性急了,要想把我这故事继续说下去。幸而夷查博·克雷恩不像他的作传者一样匆忙,他饱尝每一样美味,决不辜负它。
他是一个和善的家伙,很容易心满意足感恩戴德,他肚子里装满佳肴,他的心就跟着膨胀起来;他一吃了东西就高兴起来,像有些人喝了酒一样。同时他一面吃着,忍不住把他的大眼睛向席上四面观着,格格地笑着,心里想他可能有一天成为这里的主人,操纵这奢华富丽得几乎不能想象的场面。到了那时候,他想,他立刻脱离那老古董学校;将汉斯.范.李帕与其它所有的吝啬的东翁们都嗤之以鼻,任何流浪的迂儒肥敢称他一声同志,都要被他一脚踢出门口!
鲍尔忒斯.范.泰瑟那老头子在他的宾客之间转来转去,由于满足与愉快,他的一张脸涨得多大,滚圆的,欢悦的,像秋收的时候的月亮。他的殷勤招待是要言不烦的,仅只限于握一握手,拍拍肩膀,大笑一声,然后迫切地邀请一句,「尽量吃吧,自己动手。」
现在那大厅里乐声起了,号召大家去跳舞。奏乐的是一个灰白头发的老黑人,他充任这一个地段的流动乐队,已经不止五十年了。他的乐器与他自己一样破旧不堪。他一大半的时候只在两三根弦子上刮来刮去,乐弓每动一动,他就跟着点一点头;腰弯得几乎要叩下头去,每次应当有一对新的舞侣加入的时候,他就蹬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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