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关于一个作家和一个摄影师的爱情故事。
一个作家和一个摄影师的爱情故事,给人的感觉是很滥的。
因为这两个人的工作性质,会让人觉得多情而且处处留情是他们的职业特点,故而使爱情显得廉价,而且肤浅。
可是,我最终还是要讲这样一个故事,是因为我自己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不像作家的作家,和一个非常不像摄影师的摄影师。
作家是女的,但不是时下的美女作家,没有太多交际,也没有艳遇和离婚史;摄影师是男的,可是不留长发,不说脏字,不流浪。
他们第一次认识是因为一次合作,给某杂志拍个摄影故事。都是客串的性质,做得很轻松。
吃盒饭的时候,他们聊天。
她问他有没有看过她的小说,他有些郝然,说:“我从来不看小说。”
她问:“为什么?”
“没感觉。”
她却说:“可是我却常常参观摄影展。”
“为什么?”
“找感觉。”
这是他们的职业特点决定的,两个人都不觉得这回答有什么不对。相反地,她认为他很诚实,而他认为她够大方。
彼此欣赏,又有合作机会,他们的进一步走近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不是有个小小障碍,他们应该很容易谈恋爱的,可是那障碍物是如此显而易见——他们都是已婚的人——让他们无法轻松跳过责任的屏栏。
然而他们仍然开始约会,多半是为了工作,或者和工作沾一点边的理由。合作很愉快,像世上所有的作家与摄影师的合作一样,图文并茂,相辅相成。
转眼就过了三年,他们始终是朋友,最好的合作伙伴,黄金拍档。都以为不会有什么事发生了,已经三年,该发生早就发生了,还会等到今天。
可是,那么该有故事的两个人,三年平稳地度过了,最不该有故事的今天,却偏偏发生了。
那天,她随他去为一家新开业的旗袍店做宣传,众模特儿穿着花样年华的旗袍都准备停当了,店主忽发奇想,对作家说:“有没有兴趣客串一回模特儿?我觉得这套旗袍高贵典雅,不是普通模特儿穿得出韵味的。”
他也积极怂恿:“试试吧,说不定很适合你。”
她禁不住夸,就试了,赢得一片掌声。
可是他的摄影,却大失水准。
典礼结束后,店主按照原定合同为他们结算报酬,而多送了女作家一样礼物――就是她穿过的那件旗袍。
她穿着旗袍走在街上,一路轻轻地哼着歌,仿佛年轻了十岁。
他伴着她,过马路的时候,本能地扶了一下她的腰,裹在裁剪得恰到好处的旗袍里的她的腰肢,细得不盈一握,而又软得如风摆柳。
打开车门,她上了他的车,按照惯例,是他送她回家的时候了。可是刚刚坐上驾驶座,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对她压下来,他们拥吻,毫无过度地拥抱在一起,吻得如饥似渴,仿佛要将三年的隐忍节制在一吻间完全倾泻出来似的。
他将自己的脸埋在她的长发里。长发浓密微香,是一种纠缠。那香气扑进鼻端,竟是阵阵心痛。
半晌,她在他怀中轻轻说:“我喜欢你。”轻而坚决,像一种宣言。
他抬起头。
她看着他的眼睛:“我喜欢你。不为什么,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真的。我喜欢你已经是很久的事情。我已经很克制自己了,可是,最终还是要走到这一步。是你自己撞上来的。这是命,在劫难逃。除非,你根本不喜欢我。那样,我是不会缠你的。”
他愣愣地听着,她说出了他心里的话。他也不想,真的不想这样的,可是,最终还是要走到这一步,身不由己。走到这一步,就没有路了。下面该怎么走呢?他茫然,她也一样。
她倚在他的怀里,懒懒地依偎,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沉睡的感情慢慢复苏,一颗心又变得柔软湿润,有种痒痒的感觉。
她看着他,很近地看着他。近得几乎要看不清。
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唇……当看到嘴唇时,她就忍不住想吻他。或者,不是吻,只是将自己的唇与他贴近。
于是又一轮的缠绵开始了。
并在真正的激情到来前结束。
他们不想再错下去。
因为想不出出路。
像别人一样,成为情侣,时时幽会,觑机偷情么?两个人都不肯那样委屈了自己和对方;但当然也不会离婚,没有爱到那么强烈的地步,也没那个必要。可是到此为止,却又千不情万不愿。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两人都无语。
他到底是将她送回了家。
连鞋子都来不及换,她就坐在了镜子前。镜里的自己要比以往漂亮许多。她知道这是因为爱情。三十多岁的女人了,又得到新的爱情,这让她兴奋,也让她迟疑。有些不敢置信。
一切是真的吗?还是水到渠成没有恶意的逢场作戏?
等待得太久了,反而不像真的。又好像已经重复了无数次,居然没有太多激情,只是无限温存。
哦,她爱他。她想这只能是爱了。只有爱才会让她这样的女人对一个男人如此温存顺服,只有爱。
那么,为什么这样地没有真实感?一切恍如春梦。
整个一下午她都在这种恍惚和惊喜中渡过,而且这情绪一直延续至第二天。捱到中午的时候,他终于打来了电话,约她在樱花园见面。
她去了,化了淡妆,并换上自己最得意的一件束腰长裙。
看到他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么想他。他站在花树下,像一尊神,忧伤的神。
一阵风过,樱花簌簌飞落,在这绯红的忧伤里,他终于开口说:“我们,分手吧。”
她一愣,回头看住他,一时没有反应。
他回过头,不敢看她,却再一遍轻轻说:“我想,我们还是分手的好。”
这次她听懂了,却仍然只是专注地凝视着他,眼中的爱意丝毫不减,甚至,在这一刻更加充满温柔。
“你今天找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打电话不是一样?我还特意打扮了一下呢。”
“我觉得,还是当面说清楚的好。”
“何必呢?何必这样隆重?”她微笑,淡如秋水,眼神越发迷离若梦,而声音也便如同梦呓了,“我们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仪式,一切都自然而然。你没有想过太多,我也没想要诱惑你,一切来得措手不及;可是分手,你想了好久是不是?要去百般思考的事,就不是自己的本心了。为什么把自己弄得这么痛苦?”
他看着她,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平静。这一刻他发现自己完全不了解她。他以为她会哭,会生气,会因为骄傲受伤而恼羞成怒,而最怕的,还是令她伤心。可是,她却只是这般平静,不怨,不怒,洞悉一切,原谅一切。
她说:“不要说分手的话好不好?如果你不想见我,就当作失踪好了;可是,如果有一天,你非常非常想我,不要太克制自己,来找我吧。”
他们深深拥吻。
他的头脑混乱一片,怎么,今天不是来和她说分手的吗?怎么却走得更近,陷得更深了。哦,他爱她,所以这样郑重地说分手,正是因为他太爱她,把她看得太重,或者,根本是找理由再见她一次,进一步证明他们的爱。
他们的,爱。
他细细地想回头,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想起,拍照,约会,聊天,合作,直至彼此爱慕。
最后他断定,他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从头来一次,他还是会那样选择。没有人可以不爱那样一个女人,况且,他从来也没有想过要爱她。他唯一的错,只是同她相遇。她的微笑,她的行为,像一张密密的网,一日日地将他缚裹。他没有理由躲避她,于是他只有接受她。直到今天,爱上了她。
可是,他又怎能不爱呢?
如果一切从头来过,他还是会走到今天。
无可躲避。
他抱着她,吻着她,一边觉得自己错了,一边难以自持。此情此处,他只能抱她吻她,把他的身体与她紧密地贴近,不知怎么样可以更紧一些。那一刻,他想揉碎她,装她进自己的口袋,携至天涯海角。
哦,他爱她。原来他是这样地爱她。自暴自弃,无能为力地爱着她。
他从来不知道,当他放任自己,原来也可以这般热情与温柔。
但是,樱花是会落的,春天会过去,激情会平淡,而他,也终得回家。
就在那个樱花零落的春末,她看到了他的妻。
又是饭局,他因为一个不得已的理由带着夫人一同前往。明知道会在席上看到她的,可是面对面的一刹,他还是觉得浑身的血上涌,忽然就变得噤声。她却若无其事,向他打招呼说又见面了,恭维他的妻美丽端庄,并端着杯向在座每一位敬酒。
血红的酒,一杯又一杯,是在吞咽痛苦亦或燃烧的激情?
他不知道她是不是醉了。看不出来。写作的人所有的感情都在小说里打过一个滚儿,夸张和矫饰是他们的本能,连她自己也不能确知到底痛有多深,他又怎能看得透她呢?
那天晚上,她风情万种,轻舞飞扬,用荤笑话下酒,并且毫不推辞地同每一个邀请他的男士跳贴面舞。他知道她是在表演,表演得淋漓尽致,每个微笑都像一柄剑刺向他的心。
妻在耳边轻轻说:“原来名女人是这样子的。”
他苦笑,咽下一杯酒。不,他知道她不是这样子的,他知道,她这一切都是为了他。但是,他能怎样呢?
那天之后,他就失踪了,报名参加一个探险旅游团做随队摄影。
而她,则不断传出新的绯闻,不知是真是假。问到她本人,只是一笑,好像很不在乎。
故事讲到这里,你也许已经知道结局了,可是像通常的读者一样,还是要忍不住问一句:后来呢?
后来,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正常了还是落入了俗套:女作家终于像所有的美女作家一样开始发展婚外恋,而摄影师也终于和别的摄影师一起去流浪。
这样的两个人的爱情已经没有什么可写的。
但是女作家还要写,她把他们的故事加上丰富的想象改编成了一个很滥的言情小说,小说的结尾是这样写的:
“他越走越远,她看着他的背影,知道他再也不会回头。如果她不告诉他,说她爱他,也许他们还可以继续做朋友;可是她自己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了,她破坏了他们之间的游戏规则,于是也就没有下文了。他只能走了,她不会太想念他的。因为她已经说过,他也已经知道,她爱他。这就够了。”
她终于把他们的爱情在小说里亲笔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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