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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滋夫妇

        新加坡发生暴动那年,我住在惹兰勿刹的N旅店。

        这是一家古老的旅店,楼高四层,二楼与三楼是旅店,用板壁分成十几个房间;四楼则是某业的俱乐部。俱乐部与旅店并不属于同一个机构。旅店的住客不能随便走上四楼的俱乐部去;俱乐部的会员也不会随便走到旅店来。

        旅店的设备不但简陋,而且陈旧。每个房间都有一个吊在天花板的电风扇。风扇年代已久,转动时,会发出卜洛卜洛的声音,听起来,像一锅放在熊熊柴火上的清水因沸腾而溅起泡沫。

        由于所有的房间都用板壁间隔,不必要的纠纷常常发生。单身男子抵受不了某种声音的引诱,半夜趴在板壁上偷窥邻房的动静而被人打得头破血流的事,每个月总有一两次。

        N旅店的设备既然如此简陋,营业当然不会合乎理想。不过,它已开设了几十年,始终没有因亏蚀而关闭。战后,新加坡日趋繁荣,现代化的旅店不少,像阿达菲酒店,像东海酒店,像大使酒店,像国泰酒店,像白沙酒店……都是第一流的酒店。照说,时代已不同,N旅店这样的古老旅店早该淘汰了;它却没有被淘汰。我是N旅店的长期住客,对于这个问题,当然比别人容易找到解答。依我看来,它的存在有两个理由:(一)有些在歌台做工的艺人,生活极富流动性,从联邦来到星洲,或者从星洲前往联邦,少不免总要住几天旅店。大旅店租金贵,不是一般歌台艺人所能负担;小旅店太脏太杂,也不相宜。只有N旅店,不大不小,而且邻近游艺场,正是歌台艺人最理想的寄宿处。(二)N旅店与别的旅店不同,它欢迎长期住客。贪图茶水以及其他方便的单身汉或小家庭,都可以在这里长住。旅店方面对长期住客特别优待,大房每月房租叻币五十至六十不等,小房每月房租仅叻币三十至四十。

        那时候,我在一家报馆工作,经常于深夜或凌晨回家,向别人租一个房间,很不方便,也不受欢迎。当地的同事们知道我是“新客”,就介绍我到N旅店去长住。在旅店做长期住客,起先多少有点不习惯,因为旅店是为旅客而设的,旅客应该像走马灯上的纸人那样,去了又来,来了又去。不过,日子一久,习惯成自然,倒也不觉得什么了。

        N旅店的长期住客不算多,二楼有七八个,三楼也有七八个。我住在三楼,对于二楼的情形,并不清楚。

        三楼的长期住客中,有一位是从外地来的体育教员。此人在一所中学教体育,独身单口,与我是同乡,谈得最为投机。至于其他住客虽然每天见面,却无来往。

        在所有的长期住客中,最受我注意的,是一对外籍夫妇。我不知道他们是哪一国人;也不知道那男的干什么营生。见面,有时点一下头,有时假装不见。

        这一对外籍夫妇的外形很有趣,男的既瘦且长,像竹竿;女的既矮且胖,像木桶。当他们站在一起时,我常会产生一种感觉:他们在互相讽刺。

        我刚搬去N旅店居住的时候,旅店的伙计就告诉我:这一对外籍夫妇已经欠了两三个月房租,常常吵架。

        他们确是常常吵架的。有时候,当我从报馆做完工作回到旅店,别人睡得正酣,他们就吵起来了。两人的嗓音都提得很高,有如鸡啼一般,各不相让。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吵些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们讲的是哪一国的语言。不过,从他们的生活情况看来,争吵的原因,多数与贫穷有关。

        说他们贫穷,大概不会错。第一,N旅店的账房先生经常上来向他们追讨积欠的房租;第二,新加坡地处热带,衣着比较随便,他们却连干净的衣服也没有;第三,他们经常不吃早餐,中午与晚上,总是由男的从外边带一只长面包回来,和以滚水,分而食之。

        凡是N旅店的长期住客都不愿与这对外籍夫妇打交道,见到他们时,总会投以鄙视不屑的目光。

        我与这位外籍瘦子第一次交谈,是在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我能够清楚记得这个日期,因为这是新加坡发生大暴动的日子。这一天,上午十点一刻,直洛亚逸街福建会馆,前边,突然发生了暴乱事件,几个市民纷纷用木凳和石子袭击警察,情况混乱,警察不得不发射催泪弹。到了十一点左右,吉宁街有一个十二岁的华籍孩子被催泪弹击中,急召救伤车送院治疗,因为伤在要害,不治毙命。下午一点,一辆停在吉宁街附近的广告车被人纵火焚烧。不久,老巴刹的电油站也燃烧了。半小时过后,群众出现在吉宁街,用木棍石子作武器,与警察搏斗。警察开枪,群众散去。下午三点左右,牛车水一带情形更是混乱。暴乱情形如同野火一般,一下子燃遍整个狮城。警方利用直升机低飞,向各街道的群众投掷催泪弹。此时,巴爷礼峇新飞机场也发生暴乱了。

        暴乱最激烈的时候,我在惹兰勿刹一家理发店理发。刚修过面,就听到“丽的呼声”播出警方的宣布:

        “……从今天下午六时半起,至明晨六时半止,全岛实施戒严。各色人等,在戒严期间必须留在户内,不准违令外出。否则,被警方逮捕后,可能被控,并判处三年徒刑;或无限额罚款;或两者兼施。任何人在戒严期间犯有纵火或掠劫之罪行时,可能被开枪射击。……”

        听了这广播,催请理发师赶紧替我洗头吹风,然后走去邻近士多买了一些罐头食品,捧回旅店。

        这天晚上,当然不到报馆去做工了。夜色未合,新加坡已变成死市。吃晚饭的时候,我以罐头食品充饥。就在这时候,那个外籍瘦子走来了。他用英语做了自我介绍:

        “晚安,我叫赫尔滋。”

        我也顺着他的语气做了类似的自我介绍:“晚安,赫尔滋先生,请坐。我姓刘。”

        他坐下了,脸上呈露抑郁的表情,眼睛里满是疑虑与失望,显示他的内心已陷于极大的困扰。他似乎很疲倦,精神萎靡,脸色苍白,白得像抹过粉似的。

        “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他的声调很低,有点发抖,“单是学生集中开会,还不能算是十分严重的事;现在,事情变了质,可能变成种族抵牾!”

        其实,所谓“种族抵牾”,未免言之过早。赫尔滋是白种人,最怕这种可能性的形成。

        “现在,当局已采取断然的措施,”我说,“相信此次骚动事件,不久就会平息。”

        对于我的看法,赫尔滋既不表示同意,也不提出相反的意见。他只是低着头,仿佛一朵枯萎了的蒲公英。经过一番噤默后,期期艾艾说出这么几句:

        “我……我听到戒严的广播后,匆匆赶……赶回来,什……什么东西也没有买。现……现在戒严了,不……不能出街。不知道你……你有余剩的食物吗?”

        辨出他的来意后,立刻拿了两罐罐头食品给他。他将罐头食品接了过去,感动得流了眼泪。当他走出房门之前,他一边用衣袖拭干泪眼,一边做了这样的诺言:

        “明天紧急戒严解除后,我一定到外边去买两罐罐头食品还给你。”

        我笑笑。他疾步回入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赫尔滋一早就出街。我走去报馆看看。在报馆里,我听到两个消息:(一)警察当局于凌晨时分逮捕了几百个人;(二)当局的戒严令将于下午四时开始生效。

        下午三点,我从报馆回到N旅店,看见赫尔滋垂头丧气地坐在会客厅的藤椅上。当他见到我时,他邀我坐下。他对于种族抵牾仍有过分的忧虑,唠唠叨叨讲了一大堆,只是没有提到那两罐罐头食品的事。他的英语讲得很流利,但咬字不准。我断定他不是英国人,也不是美国人。当我称赞他的英语讲得流利时,他脸上立刻浮起自得的笑意。他说他除了英国话外,还会讲法国话、德国话、西班牙话与俄国话。

        “你是一个人才。”我说。

        他叹口气。

        我询问他的国籍,他迟疑片刻,说是黎巴嫩人。这种不必要的迟疑,证明他在撒谎。关于这一点,我倒有点困惑不解了。赫尔滋故意隐瞒他的国籍,应该有个解释。

        谈到他的职业,他说他曾经在飞机场做过翻译员。这“曾经”两个字,意味着一件事:他目前并无职业。我相信我的猜测不会错,赫尔滋的自尊与傲慢还没有因为贫穷而消除。

        由于实施戒严令的关系,闲着无聊,我们曾经做过一次长谈。在谈话中,我发现赫尔滋是一个喜欢回忆的人。他说他曾经在开罗开过小店。他说他曾经在旧金山一家大公司做过联络员。他说他曾经在马德里做过小贩。他说他曾经在柏林一家旅行社里做过秘书。他说他曾经在中东一个小国家做过政府官员。总之,赫尔滋是一个喜欢陶醉在过去而又必须用“过去的光荣”维持自尊与傲慢的人。过去的种种,对赫尔滋来说,等于燃料,经常在替他制造生命的推动力。他的苍白的脸色,说明他不是一个健康的人,但是他的生命力仍强,并未因贫穷而失去挣扎的勇气。

        我们谈得起劲时,“丽的呼声”又播出当局的决定,说是自即日起实施全日戒严,除上午八时至十时内,市民可以出外购物,其余时间必须留在户内。至于何时解除戒严令,当视情势而定,另行公告。

        赫尔滋的脸色更加苍白了,一点血色也没有。我正欲提出问话,他却霍地站起,疾步走入自己的房间。这天晚上,N旅店的房客多数很早就上床,我也不是例外。午夜过后,我被杂乱的吵架声惊醒。吵架声来自赫尔滋房内,声音嘹亮,只是不知道他们在吵些什么。

        第二天上午八时,我走出N旅店前往报馆时,在街角遇到赫尔滋。

        “早安,赫尔滋先生,到巴刹去买东西?”我问。

        他露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然后用低沉的语调反问:

        “你去买东西?”

        “我到报馆去看看。”

        “十点以前必须回旅店。”

        “我知道。”

        一辆计程车疾驰而来,我挥手截停。抵达报馆,才知道情况仍极严重。梧槽律、阿拉伯街、惹兰苏丹、文达街等处依旧有小规模的骚乱。我当即赶去莱佛士坊,在一家士多买了一些罐头食物,搭车回去。

        中午,赫尔滋先生与他的太太又吵架了。吵了一阵,只剩下赫尔滋太太的饮泣声。晚上,那位肥胖的太太忽然像一匹脱羁的马似的,从房内奔出,快步走下楼去。毫无疑问,她已暂时失去理性。这是宵禁期间,任何人出现在街头,必遭警方逮捕。我见到这种情形,忙不迭追下去,在旅店门口一把将她拉住,用英语对她说:

        “不能走出去。”

        她歇斯底里地大声呐喊:

        “我饿!我要吃东西!”

        “你上楼去,我拿些东西给你吃。”

        她的理性迅即恢复,被赫尔滋拉了上去。我又拿了两罐罐头食物给他们,赫尔滋红着眼圈对我说:“不知应该怎样感谢你才好。”

        我笑笑,走去电话机边,打了一个电话给报馆。据报馆的同事说:情况依旧严重,宵禁可能还要继续几天。搁断电话后,我立刻想起了赫尔滋夫妇。要是宵禁继续实施的话,这一对贫穷的夫妇必将遭遇更多的困难。

        这天晚上,我在会客厅休息的时候,赫尔滋又走来跟我聊天。他承认他是犹太人。

        宵禁又继续了五天。在这五天中,赫尔滋夫妇不知道吵过多少次。赫尔滋太太在宵禁解除的前夕突然晕厥。大家以为她患了急病,由旅店账房打电话急召救伤车送去中央医院救治。第二天早晨,宵禁解除,赫尔滋从医院走回来,我在电梯口见到他。

        “情形怎么样?”我问。

        “好得多了。”

        “患的是什么病?”

        “没有什么,只是饿昏了。”

        我取出烟盒,递一支烟给他。我说:

        “你必须找一份工作。”

        赫尔滋目无所视地望着前面,仿佛完全没有听到我讲的话,沉默片刻,说出这么一句:

        “我是犹太人!”

        这样的答复,使我百思不解。我不明白:一个赫尔滋这样的犹太人怎会连一份最低贱的工作也找不到。记得暴动刚发生的时候,赫尔滋曾经对“种族抵牾”有过很大的忧虑。

        宵禁解除后,他还是像过去那样:一清早出街,中午时分带一只长面包回来。每一次带长面包回来时,总是用一张旧报纸紧紧包裹着,蹑足而过,仿佛那面包是用不名誉的手段弄来的。其实,我对他的心情倒是相当了解的。一个自尊心尚未完全消失的人,天天吃长面包,总不是一件体面的事。

        不能顾到体面的事,越来越多。除了夫妻吵架外,旅店的账房先生也在加紧向他追讨房租了。赫尔滋连一日三餐都成问题,哪里还有能力缴付积欠的房租?我断定:赫尔滋是迟早要被旅店当局赶出去的。

        关于这一点,赫尔滋太太也知道。因此,在一个大雷雨的晚上,赫尔滋夫妇又吵了起来。这一次赫尔茲太太发了很大的脾气,将茶壶茶杯之类的东西摔碎后,犹如一支飞箭般从门内冲出,一边哭,一边嚷,脚步搬得很快。使我感到困惑的是:赫尔滋太太离去时,赫尔滋并不追赶。

        第二天早晨,在会客厅见到赫尔滋,发现他的眼睛布满红瘀血丝。

        “你的太太走了?”我问。

        “是的,她走了。”赫尔滋答。

        “为什么不将她追回来?”

        赫尔滋叹口气,答话时,声调微抖:

        “她迟早要离开我的。”

        对于赫尔滋的际遇,我相当同情;但是除了送些罐头食物给他充饥外,不能给他更多的帮助。

        赫尔滋太太出走后,不到半个月,赫尔滋本人因为积欠房租太多,被旅店当局赶了出去。赫尔滋离开旅店时,我在报馆做工。我回到旅店,从伙计的嘴里获悉这件事。我不知道赫尔滋到什么地方去了,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不过,每一次经过他曾经住过的房间时,心里不免有点惆怅。这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赫尔滋睡在康乐亭旁边的石凳上。醒来,脑子里听到的第一个思念便是:赫尔滋的问题,不是单纯的居住问题。

        我最后一次见到赫尔滋,是非常偶然的。那一天,我从报馆出来,走去“红灯码头”的邮政总局寄信。信寄出后,需要一些日用品,走去莱佛士坊的罗便臣百货公司选购。

        佛士坊是银行区,也是新加坡的心脏地带。凡是外地来的游客,想采购货物,莱佛士坊必然是第一站。正因为这样,白昼的莱佛士坊总是熙熙攘攘地挤满行人。

        当我买好日用品走出罗便臣公司时,后边忽然有人用英语对我说:

        “先生,请你可怜可怜我!我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

        回头一看,竟然是赫尔滋。

        他瘦了,比在N旅店时更瘦,两眼深陷,颧骨高耸。

        “还没有找到工作?”我问。

        他想答话,却没有发出声音。我掏出一张十元的钞票塞在他手里,他的眼眶里有晶莹的泪水涌出。他用泪眼向我呆望片刻,费了很大的劲,说出一句“谢谢你”,掉转身,仿佛一只受惊的兔子,疾步窜入人群,瞬即不见。

        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赫尔滋了。有时候,午夜梦回,因为听不到这对贫贱夫妻的吵架声,反而觉得宁静,有点可怕。

        有一天晚上,我到“新世界”邻近的麻将馆去打牌,赢了钱,几个在歌台做工的朋友要我请他们到三龙街去吃消夜。在这些朋友中间,有一个常在烟格赌档出入的驼子忽然提议到一家下等客栈去看“隔壁戏”。大家的兴致都很高,就谈呀笑地走去寻找刺激。

        那是一家下等客栈,肮脏,黝黯,说是客栈,其实是妓寮。当伙计明白我们的意思后,立刻带我们走进一个没有灯的房间。这个房间的墙壁上有很多小洞,将眼睛凑在小洞上,可以看到精彩的“隔壁戏”。当我将眼睛凑在小洞上时,我的心就扑通扑通乱跳起来了。那个在邻房出卖肉体的女人正是身形像木桶的赫尔滋太太!

        一九六六年四月九日,九龙宵禁解除后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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