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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猿渡卯平决定杀掉荒矶满太郎。

        荒矶是个虚弱的六十二岁老人,杀掉他如同碾死一只臭虫,不用费吹灰之力。不过,行凶之后,应该怎样瞒过警察呢?这一点需要想一想。万一自己杀人的事实败露,就有可能因为这个社会蛀虫而面临死刑或无期徒刑。

        为研究瞒天过海的方法,卯平开始阅读有关犯罪的小说和故事。凶手处置尸体的方法,或是塞进火炉中烧掉,或者弄到山里掩埋,或者碎尸之后分散藏匿。爱伦?坡的中的方式最令人瞠目结舌,书中的凶手将尸体砌进了墙壁。天啊!十几年前,真有人在伦敦使用过这种方法。另外,凶手们都绞尽脑汁地琢磨如何制造不在场证明,使别人以为他不具备作案条件。

        在现实世界里,有很多杀人行为不曾暴露,有不少案件因为怎么也查不出凶手而陷入僵局。这些都可以称为完美犯罪。

        但是,以完美犯罪为目标的杀人计划,并不能保证都能成功。不,事实上,很多凶手都被轻而易举地抓获了。其实很多小说故事,不就是以这类案件为素材的嘛!

        猿渡卯平开始认真考虑如何实施完美犯罪。但是,不管采用哪一种方法,都会伴随巨大的风险以及行凶者自身的恐惧。这种恐惧或许来自于凶手的怯懦、踌躇与优柔寡断。杀人很简单,要逃脱惩罚却实在太难。

        苦心孤诣之中,他忽然又回想起陀思妥耶夫斯基中的另外一段。

        当杀死老太婆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遭到警察逮捕后,他与检察官波尔费利展开了唇枪舌剑的交锋。这里是小说最精彩的部分,书中将检察官与被告之间的心理较量写得非常激动人心。

        书中,波尔费利举出了一个犯罪实例,卯平记得他说的是精神病犯罪。因为犯人是个精神病患者,法庭只能进行无罪判决。

        猿渡卯平一想起这些,立刻出门前往旧书店,在满是灰尘的书架上抽出一本脏兮兮的。他翻阅了五六页,很容易就找出了那一段。

        “是啊,在我们办的案子里也有过几乎完全一样的情况,一种病态心理现象,”波尔菲里很快地接着说下去。“有一个人也是硬要说自己是杀人凶手,而且说得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他造成一种幻觉,提出了证据,详细述说了杀人的情况,把大家,把所有的人都搞得糊里糊涂,真假难分,可是为什么呢?他完全是无意地、在某种程度上卷进了这件凶杀案,但只不过是多少有些牵连,而当他知道,他让凶手们有了借口,于是就发愁了,弄得精神恍惚,疑神疑鬼,完全疯了,而且硬要让自己相信,他就是杀人凶手!最后参政院审清了这件案子,这个不幸的人被宣判无罪,交保释放了。感谢参政院!……”

        猿渡卯平想,“就是这个!”对!做一个精神病患者!只要这样,法官就会束手无策,只能下达无罪判决。

        如果计划不周密,就会使罪行暴露。越想实施缜密的完美犯罪,越有可能产生缺陷和破绽,这在古往今来的侦探故事中无数次地被证明过。但如果我是疯子,就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无所顾忌地行凶,完全不必深更半夜蹑手蹑脚地潜入荒矶的房间,事后也用不着隐藏尸体,搜肠刮肚地考虑什么不在场证明。

        猿渡卯平下定了决心。他要做一个精神病患者。

        不过他要面临的问题是,他能否将这种伪装的精神错乱坚持到底。毫无疑问,法院一定会找专业医生为他做精神鉴定,对他进行诊断、测试、观察,并就他是否真的患有精神病进行识别判断。在这个问题上,卯平开始不安起来。他决定着手研究如何突破精神鉴定这一关。

        这个问题没法向别人请教。如果警察发现他在行凶前提过精神病相关的问题,那整个计划就将暴露无遗。他只有从专业书籍中寻找答案。

        到书店去购买这类专业书籍也很危险。一旦他在行凶前购买过这类专业书籍的情况被人知道,在事后一样会有被识破的危险。既然如此,他觉得只剩图书馆可以用来获取知识了。但是,总到同一家图书馆去,也是危险至极,他觉得必须去不同的图书馆,才不至于使工作人员记住他的长相。如果是偶尔阅读一下那种专业图书,工作人员应该不会记得自己吧?他还考虑到,在阅览登记时,必须使用不同的假名。

        东京有许多图书馆,既有上野图书馆、国会图书馆那样的大型图书馆,也有很多区立图书馆。东京有二十三个区,每个区都有自己的图书馆。在其中十家图书馆中找资料应该就足够了。

        他开始寻找相关书籍。他在一家偶然经过的书店里,站着阅读了《六法全书》,在书中查找精神失常的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本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精神失常者的犯罪行为不予惩罚,精神衰弱者的犯罪行为应适度减轻惩罚。”他弄不清精神失常和精神衰弱二者之间的区别,不过他觉得,精神病患者肯定就是精神失常者。他暗中思考,如果自己仅仅被减轻惩罚,那也没有意义,要做就做一个彻底的精神失常者。

        卯平在几家图书馆之间来回奔走,借出精神病医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图书,仔细阅读研究。他惊愕地发现,精神病竟然包括许多种。

        有一本书中讲到了装病的问题。

        偶尔有罪犯,尤其是惯犯,会为逃脱法律制裁,而假装患有精神病。并且他们中很多都是学过精神病相关知识的人,例如医生、护士,或者曾经密切接触过精神病患者的人。他们像演员一样巧妙地伪装成精神病患者。然而,装病的人绝对没有世人想象的那么多。其原因在于,要巧妙地伪装成精神病患者,并不那样简单。而且,如果是一个没有精神病相关知识、相关经验的人,更加难以在专业的精神科医生面前蒙混过关。从以往精神病医学上的经验看,很多装病的人本来就有一定程度的精神失常。也就是说,装病也是精神病症状的一种。另外,歇斯底里、心理变态的病例多数也是装出来的,这类伪装的疯子最后经常会真的出现病态的症状。

        总之,在卯平读到的专业图书中,无一例外都指出,伪装精神病很难。不管怎样装疯卖傻,或努力显现精神病症状,专业医生一看就会发现。还有,通过身体的本能性反应,例如反射运动或者脉搏的跳动,也可以识破那些伪装的精神病。

        另外,伪装者长时间维持精神错乱的样貌,会使身体疲惫,所以伪装者很难持续伪装。只要时而监视一下,就能发现伪装者在偷偷休息。纵然有人伪装出了抑郁症状,也很难逼真地伪装出痛心苦闷和精神失落。还有伪装成痴呆状态、昏迷状态的人,同样不能持续很久。这些对环境麻木的症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对外界的刺激不做反应。一直装作痴呆的人必定要接触外界,必然会对外界的刺激做出反应。

        只要阅读这类书就可以知道,伪装精神病患者难于上青天,简直是不可能的。

        然而,卯平却在想,只要一个人认真努力,应该不会达不到目标。

        精神病有各种各样的症状群,其中精神分裂症最适合伪装。因为精神病一般要根据精神症状和身体症状进行诊断,精神分裂症则无需根据肉体症状进行判断。

        此类疾病只表现出精神上的异常,诱因可能是身体机能问题,克雷佩林认为它是由新陈代谢中的某种障碍造成的。然而,这类身体机能问题并非局限于一两种,而是有好几种。诱发疾病的机制因人而异,有时也可能是患者的脑部损伤所致。不过,无论如何,精神分裂的诊断都属于心理学范畴。(《犯罪精神病概论》)

        这段话说明,就算患者身体上没有表现出精神分裂症征兆,只从患者心理状态,也可以判断其是否患病。卯平心中暗喜。

        另外,卯平也没有诸如酒精中毒、遗传病、癫痫、脑震荡、脑损伤、尿毒症、传染病、中毒等病症,因而他身上不会显现这些疾病的症状,不会干扰精神分裂症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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