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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亡妻·丧父

        治平二年(1065)正月,苏轼返京,与父亲和弟弟一家团聚。旋奉诏命,差判登闻鼓院。

        这登闻鼓院是谏官组织中的一个单位,隶属于司谏和正言,掌管收受官民投递的章奏表疏,不论是说朝政得失、公私利害,还是理雪冤滥等,皆许到鼓院来击鼓进状,如为告密或检举官吏,并许密封呈进。吏民如有冤屈,都可借此申告,是北宋政制中一个很好的制度。

        英宗皇帝自在藩邸,久已习闻苏轼的文名,是,便欲循唐朝的先例,特命召入翰林,知制诰。

        宰相韩琦以为不可,对曰:“轼之才,远大器也,他日自当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养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进用,然后取而用之,则人人无复异辞矣。今骤用之,则天下之士,未必以为然,适足以累之也。”

        英宗说:“且与修注,如何?”

        琦对曰:“记注与制诰为邻,未可遽授。不若于馆阁中近上贴职与之,且请召试。”

        英宗说:“未知其能否,则试之。如轼,有不能耶?”

        韩琦仍然坚持苏轼年少资浅,未经试用,不可骤与侍从之职,最后决定依照一般通例,召试学士院,且与馆职。

        殿陛间这番讨论的言语,不免外传,欧阳修还怕执政官中有与韩琦不睦者(暗指曾公亮),借此挑拨是非,所以特地向苏轼解说,苏轼道:“韩公所以于某之意,乃古之所谓君子爱人以德者。”对于韩琦此举,倒是后来的史论家有很多批评,以为韩琦号为名相,但面对杰出异能的人才,仍计寻常尺寸,不能破格擢用,认为他太官僚化了。

        二月,召试学士院。试两篇论文,题一为《孔子从先进论》,一为《春秋定天下之邪正论》,轼复以最高分的“三等”入选,于治平三年(1066)二月乙酉,得以殿中丞直史馆。

        宋设三馆——集贤院、史馆与昭文馆,掌管校雠典籍,管理图书等事。馆职首重文才,故试论文,一经入选,便为名流,其职位高者为修撰,次为直馆,再次为校理,卑者曰校勘、检讨等。苏轼作《夜值秘阁呈王敏甫》诗,一时也颇有些许富贵气象:

        蓬瀛宫阙隔埃氛,帝乐天香似许闻。

        瓦弄寒晖鸳卧月,楼生晴霭凤盘云。

        共谁交臂论今古,只有闲心对此君(藏书)。

        大隐本来无境界,北山猿鹤谩移文。

        苏轼既已回京供职,老父得人随侍,闲居南园已历三年的苏辙便开始活动,三月得为大名府推官。

        但至五月二十八日,苏轼忽又逢丧妻之痛。夫人王弗时仅二十七岁,只有一个儿子,还不满七岁。他俩的婚姻生活只有十年,而这十年里面,正是丈夫出外求取功名,家庭残破,离合无常的艰难时期。她在家侍奉翁姑,勤俭谨肃,声闻戚党;到随夫游宦凤翔,深知她的丈夫缺乏社会经验,生性又大而化之,她就专心注意他在外面的每日行事,细心观察与丈夫交往的朋友,以她精明的头脑,帮他辨析人情事理,及时谏诤,避免上当。

        王弗夫人的谨言慎行,正是苏轼所最缺乏的修养。她的精明干练,使苏轼对她产生很多依赖,隐然做了丈夫的护身神,而今一旦丧逝,怎不令他痛恸。

        父亲也嘱咐儿子道:媳妇从你于艰难,将来,你必须要将她葬在其姑之侧。这在当时的家族观念里,是一种崇尚与敬爱的表征。所以苏轼作《亡妻王氏墓志铭》说:“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苏轼对夫人王弗的敬爱,也永远不衰。后十年,熙宁八年(1075)的正月二十日,他在密州梦见夫人,犹是凄切难遣,作《江城子》词: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六月初六,殡王夫人于京城之西,后来运柩回籍,葬于翁姑茔墓之西北八步。

        这些年来,苏氏的家运实在不好,死亡相继,骨肉凋零,苏洵《极乐院造六菩萨记》说:“自长女之夭,不四五年而丁母夫人之忧。……其后五年,而丧兄希白(苏澹),又一年而长子(景先)死,又四年而幼姊亡,又五年而次女卒。至于丁亥之岁,先君(父苏序)去世,又六年而失其幼女(嫁程之才之八娘),服未既,而有长姊之丧。悲忧惨怆之气,郁积而未散。”越四年,轼、辙兄弟又丁程太夫人之忧,所谓“三十年之间,而骨肉之亲零落无几”,这也是促使老苏誓去远游四方的一个重要原因。

        然而,曾不几年,丧母之后,苏轼又悼妻亡。距妻亡十一个月,治平三年(1066)之四月,老父忽又疾革,二十五日逝世,享年五十八岁。苏洵所编礼书,甫经脱稿,由欧阳修领衔,与礼官李柬之、宋敏求、陈绎、李育、姚辟、苏洵等联名奏上,尚未得报;而私撰《易传》,亦未完稿。临终前,苏洵遗嘱两件大事:“未完成的《易传》,希望他们两兄弟续写成书;兄澹(希白)过世得早,子孙未立,要他们照顾;妹嫁杜氏,死而未葬,要轼负责葬事。”苏轼涕泣受命。后于熙宁元年遵遗命为这个杜氏姑母茔葬于眉山,又当他官可荫补亲族时,奏请荫补大伯父(苏澹)的曾孙苏彭,都决定于这个时候。

        苏洵逝世事,奏闻于朝,英宗诏赐银一百两,绢一百匹。苏轼辞赐银绢,为父求赐官爵。六月九日诰赠光禄寺丞,同时特饬有司备具船只,载送灵柩归蜀。

        韩琦、欧阳修各致厚赙,均辞不受。

        据欧阳修所撰墓志,苏洵的著述有《文集》二十卷、《谥法》三卷、又《易传》未成。另见于其他著录者则有《洪范图论》《皇祐谥录》(《宋史·艺文志》)及《批点孟子》二卷。

        六月,兄弟扶护父亲的灵榇和王弗夫人柩,一舟两棺,自汴入淮,溯江而上。

        至江陵,初识他夙所敬佩、风骨嶙嶙的刘挚,其时他为江陵府的观察推官;在途中又与史馆的同事李师中相遇,其时师中方欲出守凤翔,赴任中山。

        兄弟护丧还乡,遵礼在家守制。治平四年八月,合葬父母于武阳(彭山)县安镇(蟆颐)山之老翁泉;同时葬王弗夫人于其侧。

        家居无事,苏轼在整理旧书中,发现父亲疏写数纸祖父(苏序)的事迹,似乎是想要写篇行状而并未完稿的残篇,于是决定代他父亲了此心愿,撰《苏廷评行状》。然后又将这篇行状抄录副本,写了信托人携交曾巩,求撰墓碣书。《曾南丰集》有《赠职方员外郎苏君墓志铭》,即是轼所求文。

        居丧期间,听了许多道家的神秘故事,也看了不少名画,他的族兄僧惟简从成都来看他,以苏辙所得的河朔兰亭拓本交他带回寺去刻石,并为作跋。苏轼在凤翔所购得的四扇吴道子画四菩萨真迹的门板,这次也带回家来,就代他父亲施舍给惟简的庙中,要惟简造一大阁,专藏此画,且绘苏洵像于其上,以为永念。造这大阁预算需钱百万,苏轼认捐二十分之一。

        熙宁元年(1068)七月除丧。十月,苏轼续娶王弗夫人的堂妹王闰之为继室。闰之夫人字季璋,青神县王介(君锡)的幼女,其弟王箴(元直)于苏轼前次母丧归乡时,两人尝同坐在庄门前吃瓜子炒豆者,现在则已长大,时从苏轼问学。

        十二月,轼、辙兄弟再度携同家属还京,将乡中祖坟的修护照看,田宅的出纳经纪,亲戚家的酬酢等事,委托了老邻居而又总角之交的杨五哥(济甫),如遇大事,则要堂兄子安做主。

        同乡的父执辈王淮奇(庆源)、蔡褒(子华)、杨宗文(君素)来送行,蔡褒在他纱縠行的老宅中为种荔树一棵,说待荔树长大,望能见他回来。

        但是苏轼此去,过了二十二年,他还在杭州任上,不能还乡,《寄蔡子华》诗,无限惆怅:

        故人送我东来时,手栽荔子待我归。

        荔子已丹吾发白,犹作江南未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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