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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所罗门之歌简介

        当汉塞尔和格莱特站在树林里,看到面前空地上的房子时,他们后脖颈上的头发一定颤抖起来了。他们的膝盖也一定发了软,不过,光是饿得发昏这一条理由,就会推动他们俩走向前去。跟前没人警告他们或拽住他们不让他们去;他们的父母受了惩罚,心情悲痛,远在天边。于是这两个孩子就使劲儿朝那房子跑去。房子里住着一个老得早该死了的老妇人,他们也顾不上头皮发麻、两膝发软了。一个成年人也可能被饥饿驱使而动员起周身的能量,如果他相信他就要填饱空肚子的话,心跳腿软这类现象就会消失了。而如果吸引他的不是姜饼或软糖,而是黄金,就尤其如此了。

        奶娃隐蔽在浓密的胡桃树枝叶下,直接朝那所巨大的、形将倾圮的住宅走去。他知道那儿曾一度住过一个老妇人,可现在目光所及,阒无生机。他不顾(忘记了)树木世界的盎然生气:常春藤的枝蔓丫丫杈杈,可能把他的胳膊一直埋到臂肘。植物的生命蔓延着、滋生着、匍匐着,从来没有闭上眼睛。生命在地下隐藏着,在地面奔跑着,但又如此悄然不动,使人觉察不到它就附在枝藤上。出生、生存和死亡,全在叶子的背后隐蔽地发生着。从奶娃站立的地方望去,那所房子似乎已经被一种飞速蔓延的疾病吞噬,其病痛隐而不见,游移不停。

        在他身后一英里处是一条碎石子路,有一两辆汽车发出的让人听了踏实的声音——其中一辆是库柏牧师的小汽车,开车的是他十三岁的侄子。

        奶娃事先告诉他,中午,在中午回来。他本来可以说二十分钟就返回的。现在呢,他一个人待在这里,被城里人叫作是喧嚣的寂静所袭击,他真希望他原来说的是五分钟。但是即使这个男孩本来没有零活可干,把车开到丹维尔办上这么一件“正经事”,还要待上一阵子干等,也是够蠢的了。

        他当初不该编造那么一个煞有介事的故事来掩盖他寻找洞穴的真正目的;别人反倒会向他问这问那的。再说,假话应该说得简简单单,就像真理那样。多余的细节就多余了。但是他刚一从豪华的飞机中下来,就立刻从匹兹堡乘上汽车,经过长途跋涉,已经疲惫不堪,唯恐自己编的假话缺乏说服力,结果反倒越描越黑了。

        乘机飞行振奋了他,使他产生了一种幻觉和不会受到伤害的感觉。坐在这样一只由复杂的金属机件制成的闪闪发光的巨鸟之中,高高飞翔于云彩之上,沉重的机体显得如此轻巧灵敏,飞快的速度却让人感到静止不动(用飞行员的话说,“巡航”),简直不可能让奶娃相信自己犯过或会犯错误。他脑子里只有一点遗憾——吉他没有在身边。吉他肯定会喜欢这一切的:空中景色、机上食品,还有飞行小姐。可是奶娃愿意独自旅行,而不受任何人的干扰。这一次,他就是想单枪匹马地去走一走。在空中飞行,远离了现实生活,他感到自由自在,可是在地面上,当他临行前跟吉他谈话时,别人的一切梦魇的巨翼在他脸上扑闪,完全攫住了他。莉娜的愤慨,科林西安丝那蓬松未梳的头发,再配上她那松弛的嘴唇,露丝越来越严密的监视,他父亲的贪得无厌,哈格尔空虚的目光——他自己也不清楚是不是他活该承受这一切,不过他知道他是靠别人养活的,应该赶紧离开。他在对父亲说明之前,先把这决定告诉了吉他。

        “我爹认为东西仍然在山洞里。”

        “可能的。”吉他啜着茶水说。

        “无论如何,弄弄清楚还是值得的。起码我们可以从此死心了。”

        “我是再同意不过了。”

        “所以我打算去找金子。”

        “你一个人去?”

        奶娃叹了口气,“是啊,就我自己去。我得离开这地方。我是说,我真得到什么地方去走一走了。”

        吉他放下了杯子,两手交叉着捂在嘴前,“要是咱们俩一起去,是不是更容易些?万一你遇到困难呢?”

        “也许会容易些,可是在林子里转悠,两人比一个人更引人注意。如果我把东西弄到手,我就把它背回来,照我们讲好的对半分。要是我弄不到,嗯,反正我要回来的。”

        “你什么时候动身?”

        “明天一早。”

        “你父亲对你独自出门怎么说的?”

        “我还没跟他说。到目前为止,我只告诉了你一个人。”奶娃站起身来,走向朝外面游廊开着的窗户跟前,“倒霉。”

        吉他仔细地观察着他。“怎么啦?”他问道,“你怎么无精打采的?你这副样子完全不像个要踏上光明旅途的人。”

        奶娃转过身来,坐在窗台上。“我们希望旅途是光明的,可是没有人因为我需要而把这场赌打到底。”

        “人人都需要。”

        “不过不像我这么迫切。”

        吉他微微一笑说:“看来就像你现在已经手痒难耐了。比过去更急了。”

        “是啊,嗯,一切都不如以前,也许,一切跟原来一样。我自己也不清楚。我只知道我想过我自己的生活。我再也不想当我家老头子的办公室助手了。而要是我待在这里不走,我就得接着干下去。除非我自己有了钱。我只能离开那个家,在我走的时候也不想欠谁什么。我那个家简直要把我逼疯了。我爹想让我成为他那样的人,他还恨我母亲。我母亲想让我和她往一处想,她也恨我父亲。科林西安丝不跟我说话;莉娜想让我走开。而哈格尔想把我拴到她床上,要不就想让我死。人人都对我有所求,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们想从我这儿得到从别处弄不到的东西。他们以为我有。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我是说他们到底想要什么。”

        吉他伸展了一下两腿。“他们想要你的命,伙计。”

        “我的命?”

        “不是你的命是什么?”

        “不。哈格尔想要我的命。而我们家……他们想要——”

        “我不是指那个。我不是说他们要你死;他们要你这个活跳跳的生命。”

        “你把我弄糊涂了。”奶娃说。

        “瞧,我们的情况就是如此。所有的人都想要一个黑人的命。所有的人。白种男人想让我们死,要不就老老实实——其实那和死也没什么两样。白种女人也是一样。她们要求我们,这你也知道,‘随和’、有人性,而没有‘种族觉悟’。要我们除去在床上之外,应该俯首帖耳。她们喜欢床上的小小一块原始民族的缠腰布。但是,离开了床笫,她们就要求我们成为一个个单独的人。你对她们说:‘可是你们用私刑处死了我爸爸。’她们回答你:‘是啊,不过你比那些施私刑的人强多了,就忘掉那一切吧。’而黑种女人则需要你整个一个人。她们管这叫作爱情,叫作理解。‘你为什么不理解我?’她们无非是说:除去我之外,对世界上的任何东西也别爱。她们说:‘要负责任。’可她们的意思是:别离开我到别处去。你要攀登珠穆朗玛峰,她们就要拴紧你的结绳。你要是告诉她们你要去海底,其实也就是去看一看,她们就会把你的氧气瓶藏起来。或者,你甚至不必去那么远的地方,就算买一把号,跟她说你想吹吹号,哦,她们喜欢这种乐声,但是要等到你在邮局找个八小时的工作之后。即使你这样做了,即使你顽固地、巧妙地做了,你终于攀到了珠穆朗玛峰顶,或是真的吹号吹得不错,真的不错,那也还是不够。你吹号吹得肺都要破了,她们还想听你用最后一丝气力说你怎么爱她们。她们要你全神贯注。你要冒点险,她们就会说你对她们不真心,你不爱她们。她们连你用自己的生命冒点险都不愿意,伙计,只是用你自己的生命,除非你在她们死后再去冒险。你甚至不能死在她们前面。要是一个人连选择如何而死的自由都没有,那他的生命还有什么价值呢?”

        “没人能选择为什么而死。”

        “可是你能,如果你不能,你也能拼命一试。”

        “你这话太挖苦了。你要真那么想,你干吗要去玩弄那种数字游戏?总要保持种族比例永远不变?每次我一问到你这样做的目的,你就跟我大谈热爱黑人。现在你却说——”

        “这事确实和爱有关。除去爱还能是什么呢?难道我要爱我批判的东西吗?”

        “是啊,可是除去肤色,我说不出白种女人和黑种女人从我们身上要得到的有什么不同。你说她们都想要我们的生命,我们活跳跳的生命。可是,如果一个黑种女人被强奸和杀害了,为什么‘七日’要强奸和杀死一个白种女人呢?干吗要为黑种女人分忧呢?”

        吉他歪着头,斜睨着奶娃。他的鼻翼微微一张。“因为她是我的。”

        “是啊,就是。”奶娃并不想在声音里隐瞒他的不信任心理,“就是说,所有的人都想杀掉我们,只有黑种男人除外,对不?”

        “对。”

        “那么,为什么我父亲,一个长得挺黑的黑人,在我出生之前就要杀死我呢?”

        “也许他以为你是小女孩;我不过是这么猜。可我不必对你说,你父亲是个非常怪的黑人。他要摘我们种的桃子,而我们却对此无能为力。他的思想、行为像一个白人。事实上,我很高兴你揭了他的老底。也许你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他父亲辛辛苦苦地积攒起来的一切都让臭白人抢去之后,在他亲眼看见父亲让他们一枪打死之后,他怎么能一直卑躬屈膝地过日子?他怎么能如此爱他们?还有派拉特,她更差劲。她也亲眼看见了那一切,可是她却,第一,为了某种发疯的惩罚自己的目的,回去把一个臭白人的尸骨弄回来;第二,却把那家伙的金子留在原地。你说,这不是甘当奴隶又是什么?她穿上‘杰米玛’牌鞋子因为她觉得挺合适。”

        “听着,吉他。首先,我父亲不在乎一个白种男人是活着还是吞了碱汁。他只想把他们的东西弄到手。而派拉特是有点发疯,不过,她只想把咱们俩从警察局放出来。要不是她机灵,咱们这两头蠢驴现在还在那铁门后边凉快哪。”

        “那也只有我一条蠢驴命该如此。你是不会的。她想弄出去的是你,不是我。”

        “别这么说,那有点不公平了。”

        “不。我早已把公平也给放弃了。”

        “可是对派拉特呢?何必呢?她对我们俩的所作所为一清二楚,可还是把咱们保出来了。为了咱们俩,她弯腰低头,装模作样。你看到她的面孔了。你长这么大,看过像她那样的面部表情吗?”

        “有一次,就有过一次。”吉他说。他又想起了当那个白人递给他母亲四张十元美金时她那一副笑脸。眼中流露出来的不只是感激之情。还有别的。不是爱,而是一种爱的愿望。她丈夫让电锯劈成了两半,就这样被胡乱塞进了棺材。吉他听工人说,两半尸体根本就没有拼接在一起,而是把切口朝下,带皮的一面朝上,并排放在棺材里。两半尸体面对面,一边一只眼,互相看着。一只鼻孔可以吸进另一只鼻孔呼出的气。右颊对着左颊。右臂肘放在左臂肘之上。吉他那时还是个孩子,他担心到了末日审判那一天,父亲被唤醒之时,睁开眼见到的第一样东西,不会是上帝庄严神圣的头部,甚至也不是那彩虹,而是他自己的另一只眼。

        即使如此,他母亲还要对那人满脸堆笑,表示出爱的愿望,而那人恰恰对他父亲给永远一切两开负有责任。让他厌恶的,不是工头老婆的装神弄鬼,那是后来的事了,而是当时的事实:锯厂老板只字不提人身保险,只给了他母亲四十块钱,“帮你和孩子们渡过难关”。她高高兴兴地接过了钱,在葬礼当天给每个孩子买了一根大大的薄荷棒糖。吉他的两个妹妹和怀抱中的小弟弟舔着那骨白与血红两色的棒糖,可吉他做不到。他手里拿着棒糖,由它化了。他就这样整整一天拿着棒糖,不管是在墓地上,在葬礼晚餐时,还是在那个不眠之夜。别人以为他是小气鬼,拿他开玩笑。可是他既吃不下去也不想扔掉,最后,在屋子外面的厕所里,他让棒糖掉进了土粪坑。

        “有一次,”他说,“就有过一次。”那阵恶心重又掠过心头。“危险就在这里,”他说,“挺大的危险。不要上那些肯尼迪的当。我来告诉你实情:我希望你爹说得对,东西还在山洞里。我真心希望你不要三心二意,一定要把它弄回来。”

        “那又意味着什么呢?”

        “意思就是我感到紧张。真的紧张。我要吃点面包。”

        “如果你处于困境,我可以给你——”

        “不是我,是我们。我们有活儿要干,伙计。而就在最近。”吉他眯起眼看了看奶娃,“就在最近,我们有一个人给赶到街上了,至于让哪个房东,我不必说出来。他的工资给扣发了,因为那房东说他欠了两月租金。那个房东需要这两个月的房租来修补墙上的一处十二英寸见方的洞,就像一条鱼需要两个裤兜一样。现在我们得照顾他,给他找个地方住,还要付清所谓欠租,还要——”

        “这事怪我。听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

        “别。什么也甭告诉我。你不是房东,你也没赶他出来。你也许提供了一支枪,可你并没扣扳机。我不怪你。”

        “干吗不?你谈我父亲、我姑妈,要是我让你说下去,你还会谈到我姐姐。你为什么要信任我呢?”

        “小家伙,我希望我从来不必问我自己那个问题。”

        那次沉闷的谈话就这么结束了,总算还不错。谈话中两人都没真的动气,也没说什么绝情的话。奶娃走的时候,吉他照例伸出了手掌,让奶娃拍了一下。也许是太累了吧,两人的手掌相碰是毫无力气的。

        在匹兹堡机场,他发现丹维尔在东北方向二百四十英里处,而且除去“灰狗”长途汽车之外,不通任何公共车辆。这样一来,他只好放弃了刚刚飞行时享受到的种种舒适,很不情愿地叫了一辆出租车从机场到车站。距离“灰狗”开车还有两个小时,他只好在那里消磨时间。等到他踏上汽车,已经让那两小时的百无聊赖的翻阅画报和在车站附近大街上闲逛弄得精疲力尽。汽车开出匹兹堡后十五分钟,他就进入了梦乡。一觉醒来,已经时近黄昏,还差一小时就要到丹维尔了。他父亲曾经如痴如醉地描述过这一地区的旖旎风光,但在奶娃眼里,这里无非是一片青翠,正处于印第安夏季,不过尽管远在南方,反倒要比他家住的城市凉爽一些。他心想,起伏的山峦或许可以显现出温差。有这么几分钟,他一心去欣赏车窗外闪过的景色,后来,城市人认为大自然都是千篇一律的那种厌倦感攫住了他。有些地方树木丛生,有些地方却光秃一片;有些田野庄稼葱绿,有些田野却荒芜未耕;而远山也无非总是那副样子。这时他注意起路标:一个个城镇的名称,有的在前方二十二英里,有的在东面十七英里,有的在东北方向五英里。还有其他种种名称:交叉路口的、县份的、十字路口的、桥梁的、车站的、隧道的、山脉的、河流的、小溪的、码头的、公园的,还有风景名胜的。他心中想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一套行动目标,可以肯定地说,对达德伯利岬感兴趣的人早已知道它的确切方位了。

        在他的箱子里,有两瓶“荡妇”牌苏格兰威士忌,还有两件衬衣和一些内衣裤。他相信那只大皮箱在归途中会装上些真正的货色。这时候,他后悔不该把箱子放进了车底部的行李厢,要不然就可以马上喝一杯了。他看了看母亲送给他的那块“浪琴”手表,还要再过二十分钟才能停站。他向后靠到椅背上,想再睡一觉。由于目不转睛地凝视那平淡无奇的乡村景色,他的两只眼睛感到酸痛了。

        他万没想到,丹维尔汽车站是个十一号公路上的餐室,站柜台的在那儿出售车票、汉堡包、咖啡、奶酪、花生黄油饼干、香烟、糖果和冷盘。站里没有个人衣物存放箱,没有行李房,也没有出租汽车,这时他意识到也不会有洗脸间和厕所了。

        他突然感到十分好笑。他下一步该干什么呢?难道他能够放下提箱去问人:我父亲五十八年前住过的那个农庄附近的山洞在什么地方?他举目无亲,除去一位老太太的名字之外,他不知道任何人姓甚名谁,而且就连这位老太太姓什么他也不清楚,何况她已不在人世。在这个小小的村镇上,他身上的三件套哔叽西装、浅蓝色多扣衬衫和黑色条纹领带,还有那双“富乐坤”皮鞋已经吸引来了不少目光,他担心唤起更多对他本人的关注,便问那店员他能不能把他的箱子存在那儿。那男人打量着皮箱,似乎脑子里在打着主意。

        “我会付钱的。”奶娃说。

        “留在这儿吧。我给你放到放酒的板条箱里边。”那人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来拿?”

        “今天晚上。”他说。

        “好的。刚好她在这儿。”

        奶娃离开了这个兼作餐室的汽车站,手里只拿了一个装了刮脸用具的小包。他走出车站,来到宾夕法尼亚州丹维尔城的街道上。他当然早已在密歇根州看到过许多类似的地方,但以往他在这种地方只是给汽车加加油而已。街上有三家商店,都已经关门下班了。时间不过才五点一刻,总共只有十来个人在便道上行走。其中有一个是黑人。这个人身材高大,岁数已经不小,戴了一顶尖顶的便帽,衣领的式样已经过时了。奶娃跟着他走了一段路,然后赶上去问道:“喂,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一下忙。”他说话时脸上堆起了笑容。

        那人转过脸来,但是没有回答。奶娃不知道自己是否在什么地方冒犯了他。后来那人终于点了点头,开口说:“尽力而为吧。”他说起话来,轻快而有节奏,跟那个站柜台的白种人差不多。

        “我在找……瑟丝,一位叫瑟丝的女士。我是说,我要找的不是她,是她的房子。你知道她原来住在什么地方吗?我从外地来。我刚刚才下汽车。我有些事情需要在这地方办一办,是有关保险规定的,我要在她那儿查一笔财产。”

        那人听他叙述着,显然不打算岔开他的话头,于是奶娃得以结结巴巴地说完:“你能帮我点忙吗?”

        “库柏牧师会知道的。”那人说。

        “我在哪儿能找到他呢?”奶娃感到谈话中已经少了点什么。

        “石头巷。沿着这条街走到邮局。在邮局那儿拐弯,就是温莎街,再过去下一条街就是石头巷。他就在那儿住。”

        “那儿是不是有座教堂?”奶娃估摸着,牧师总该住在教堂的隔壁。

        “不,不。教堂那儿没有牧师住的地方。库柏牧师住在石头巷。我记得是一栋黄色的房子。”

        “谢谢,”奶娃说,“太谢谢啦。”

        “没什么,没什么,”那人说,“祝你晚安,再见。”说着话,他就走开了。

        奶娃想了一下是不是该先回去取提箱,但他放弃了这个念头,按照那人告诉他的路线往前走去。一面国旗指示出邮局,那是紧邻一家杂货铺的建筑物,兼作西部联合公司办公楼。他在拐角处向左转,可是到处都看不到街道牌子。没有街名牌,他怎么能找到温莎街或石头巷呢?他走过一道又一道住宅街区,正要往回走到杂货铺,在电话号码簿上寻找“非洲基督教卫理公会”条目时,忽然看见一栋黄白色的住宅。他心想也许就是这地方了。他走上台阶,决心注意举止。一个窃贼应该礼貌周到,引起对方好感。

        “晚上好。请问库柏牧师是住在这儿吗?”

        门洞里站着一个女人,“是的,他住这儿。你请进好吗?我去叫他。”

        “谢谢您。”奶娃走进一个小客厅,恭候着。

        一个矮矮胖胖的人走了出来,手指摸着眼镜。“先生,您想见我吗?”他的目光迅速打量了一下奶娃的衣着,可是声音里丝毫没露出多余的好奇。

        “是的。唔……您身体好吧?”

        “好的。好的。您呢?”

        “挺不错。”奶娃感到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十分尴尬。以前,他从来没设法取悦过一个陌生人,也从来没有求助于一个陌生人,并且也不记得对任何人问过身体好不好。他想我还是一股脑都说出来算了。“我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先生。我叫麦肯·戴德。我父亲就是附近——”

        “戴德?麦肯·戴德,你是这么说的吗?”

        “是的。”奶娃为这姓名抱歉地一笑,“我父亲——”

        “嗯,先等会儿。”库柏牧师摘掉了眼镜,“嗯,先等会儿!埃斯特!”他的两眼没离开客人,声音却朝身后叫着,“埃斯特,快来!”然后又冲着奶娃说:“我认识你们家的人!”

        奶娃微笑着,放松了一下肩膀。来到一个人地两生的地方,居然找到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认识你的亲友,这当然让人喜出望外。他长这么大,总是听到人们用颤抖的声音说:“我住在这儿,可是我的亲属……”或者:“她那副样子就像没有亲人似的。”或者:“你们家还有人住在那儿吗?”可是他始终不明白其中的含义:骨肉相连。他记得就在圣诞节前,弗雷迪坐在“桑内”店中说道:“我们家没有一个人肯收留我。”奶娃直瞪着库柏牧师和他的妻子。“真的?”

        “坐在这儿吧,孩子。你就是我认识的那个麦肯·戴德的儿子。哦,是的,我不是说我同他交情多深。你父亲比我大四五岁,他们不大经常进城,可是这附近的人都记得老人,老麦肯·戴德,你爷爷。我爹和他是好朋友。我爹是个铁匠。我是唯一得到牧师称号的人。说来一言难尽啊。”库柏牧师苦笑了一下,揉着自己的膝盖,“哦,天哪,我把什么都忘了。你大概饿了。埃斯特,弄点东西来给他吃饱吧。”

        “哦,不。不必了,谢谢您,先生。还是来点喝的吧。我是说,要是您喝酒的话,那就来一点。”

        “当然,当然。抱歉的是,可没有城里那些名堂的饮料,不过——埃斯特!”她正朝厨房走去。“拿俩杯子来,从碗橱里把那瓶威士忌取出来。这是麦肯·戴德的儿子,他累了,想喝一点。告诉我,你怎么找到我的?难道你爹还记得我?”

        “他可能记得,可我是在街上遇到一个人,他告诉我怎么往这儿来找你的。”

        “你跟他打听我来着?”库柏牧师想把全部事实打听清楚。他脑子里已经形成了整个故事的轮廓:这个小伙子怎么打算先来家找他,怎么在路上打听他……

        埃斯特从厨房回来了,手中端着一个可口可乐盘子,上面有两只杯子,还有一个大大的蛋黄酱罐子,里边装的像是水。库柏牧师把酒倒进两只杯子,既不用冰,也不兑水——完全是纯黑麦威士忌,奶娃一咽,把喉咙呛得火辣辣的。

        “没有。我没跟他打听你的名字。我问他是不是知道一位叫瑟丝的老太太过去住在这里什么地方。”

        “瑟丝?是的。天哪,老瑟丝。”

        “他让我来跟你谈谈。”

        库柏牧师笑容满面地又倒了些威士忌,“这儿的人谁都认识我,我也认识所有的人。”

        “嗯,我知道我父亲和她在一起待过一阵子,那是在他们……当他们……在他父亲死后。”

        “他们那地方不错。相当不错。现在归一个白人了。因为他们想要的就是那块地方。所以他们才枪杀了他。那事激怒了这里的许多人,可以说是全体居民。把那伙人吓坏了。你爹不是有个妹妹叫派拉特吗?”

        “是的,先生。是派拉特。”

        “还活着吧,是吗?”

        “哦,当然。活得挺好的。”

        “是吗?一个漂亮的女孩,真的挺漂亮的。我爹就是给她做耳环的人。所以我们知道他们兄妹还活着。老麦肯·戴德被害之后,没人知道他们俩是死是活。后来,过了几个星期,瑟丝来到我爹的铁匠铺,就在现在这个邮局的正对面——当时我爹的铺子就在那儿。她进到铺子里,手里拿着一个小铜盒,里边装着叠好的一张纸,上面写着派拉特的名字。瑟丝什么话也没跟爹讲,只是让他把那铜盒做成一只耳环。她从她干活的那家人家偷了一只胸针。我爹从里边取出金针,焊到了铜盒上。这样我们才知道他们还活着而且由瑟丝照顾着。跟着瑟丝,他们不会有问题的。她给巴特拉家干活——你知道,那是一家有钱的白人——在那年头她还是个挺不错的接生婆。她给所有的人接生,包括我在内。”

        可能是由于威士忌的酒力,每当他喝这酒的时候,总感到别人温文尔雅,这个故事他以前不知听过多少遍了,每次总是半心半意的,今天听这人再次讲起这个故事,他却备觉兴奋。也可能是由于身处当年故事的发生地,连故事本身似乎也真实了许多。过去在宝贝街听派拉特讲山洞、树林和耳环的故事,或是在非医生街从汽车噪音中听他父亲讲烧野火鸡的故事,总感到像是听天方夜谭,似乎发生在另一个世界或另一个时代,甚至是编造出来的。可是在这里,在牧师家中,坐在竖式钢琴旁边的藤椅中,喝着从蛋黄酱罐子中倒出来的家酿威士忌,这故事就真实可信了。他刚刚在不知不觉之中走过了当年给派拉特做耳环的地方,而她那只耳环早在他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引起他的注意了,做那只耳环使这里的黑人得知,被害者的孩子还安然无恙地活着。而这间屋子,就是做耳环的那人的儿子的起居室。

        “有人抓住那伙下手的人——杀害他的人吗?”

        库柏牧师扬了扬眉毛。“抓?”他问道,脸上满是不解的表情。后来他又笑了,“不必抓他们。他们根本没跑到别处去。”

        “我是说审问过他们了吗?他们是不是被捕了?”

        “因为什么而被捕呢?因为杀掉了一个黑鬼吗?你刚才说你从哪儿来的?”

        “你是说没人采取任何行动?甚至没人想把干坏事的人找出来吗?”

        “大家都知道是谁干的。就是瑟丝为其干活的同一家人——巴特拉那家人。”

        “可是还是没人采取行动吗?”奶娃对他自己的怒气也感到莫名其妙。他第一次听到这件事时并没有感到愤慨,可是现在为什么会大动肝火了呢?

        “不是没事可做。白人不屑一干,黑人不敢去干。那会儿不像现在有警察。现在我们有一位县司法官来审理这类事情,那时候可没有。那会儿只有一位地区法官一年来巡视上一两趟。再说,干那件事的那家人地产足有半个县。麦肯的土地碍他们的事。大家只是庆幸孩子们得免一死。”

        “你说瑟丝为其干活的那家人就是杀他的凶手。她知道真情吗?”

        “她当然知道。”

        “而她居然还把他们藏在那家?”

        “不是公开的。她藏起了他们。”

        “反正,他们是待在同一座房子里喽,对吧?”

        “对。我得说,那是最保险的地方了。要是他们进城,就会有人看到他们。可是没人会想到去搜查那地方。”

        “爹——我父亲也知道真情吗?”

        “我不知道他知道些什么,可能瑟丝会告诉他一些。在谋杀之后,我始终没见到他。我们谁也没见到他。”

        “他们现在在哪儿?就是巴特拉一家。他们还住在此地吗?”

        “现在死了。全家人都死光了。最后一个是个女孩,叫伊丽莎白,十来年前死的。巴伦像块石头,早就完蛋了。恶有恶报,孩子。上帝行事是神奇的,只要你能活下来,就活下来好了,准能看到总是恶有恶报,他们偷人、杀人,绝不会有善果。丝毫不会的。”

        “我不管他们是不是有善果。事实是他们加害别人。”

        库柏牧师耸了耸肩,“你们那地方的白人有什么不同吗?”

        “不,我想不是的……不过,有时候,你可以干上一场。”

        “什么?”看样子牧师真的感兴趣了。

        除去用吉他的话,奶娃无言作答,于是他干脆不吱声了。

        “看见这块东西了吗?”牧师转过头来,给奶娃看他耳后长的核桃大的一个疙瘩。“我们有些人到费城,去参加停战日的游行。那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我们是受到邀请而且获得批准的,可是那儿的人们,白人,不喜欢我们去。他们就大吵大闹。你知道,朝我们扔石头,还骂我们。他们根本不管你穿着军装。反正,来了一伙骑警——我们以为是来平息他们的。结果却把我们冲倒了。踩在了他们的马蹄下。我这个疙瘩就是让马蹄子踢的。这算个什么道理呢?”

        “我的上帝啊。”

        “你这次来不是想算账的吧,是吗?”牧师朝前探着身子问道。

        “不。我只是打这路过。想顺路在这儿看看。我想看看农庄……”

        “要是有什么账要算的话,瑟丝照管过。”

        “她都干过些什么呢?”

        “哈!她什么没干过呢?”

        “遗憾的是我没有早一点到这里来。我倒是挺愿意跟她见一见的。她死的时候大概有一百岁了吧?”

        “还多。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她就已经过一百岁了。”

        “那个农庄不远吧?”奶娃稍稍显出一点兴致。

        “不算太远。”

        “既然我已来到此地,我倒想看看那块土地。爹老是讲这农庄。”

        “就在巴特拉的房子背后,大约十五英里之外。我可以领你去。我那辆老破车正在铺子里修理,不过昨天就该修好了。我去问一问。”

        奶娃足足等了四天那辆车才修好。这四天,他就在库柏牧师家中做客,并接待镇上那些记得他父亲或祖父,以及只是听说过他们的老人。他们都从不同角度重复了那个故事,也都谈到了“林肯天堂”是多么美好。老人们坐在厨房里,用昏花的泪眼望着奶娃,满怀敬畏与爱戴的心情谈论着他的祖父。奶娃也跟着思念起祖父来。父亲的话语这时又回荡在耳际:“我就在父亲身边种地,就在他身边。”当时奶娃以为,这不过是父亲在吹嘘他自己的少年老成,现在他才懂得另有深意。就是说,他爱父亲,和他亲密无间,父亲也爱他,信任他,觉得他有资格“在身边”干活。他还说过:“当我看到他倒在地上时,我几乎发狂了。”

        当库柏牧师描述着“做点什么事”的愿望时,奶娃表现出来的感情倒是一片真心。这些老人记得两代麦肯·戴德都是不寻常的人。他们记得派拉特是个整天在林子里疯跑的漂亮的小丫头,“谁都没办法给她穿上鞋子”。只有一个人记得他的祖母:“长得挺好看,可是有点像白种女人。也许是印第安人。黑黑的头发和往上斜的眼睛。在生女儿时死了,这你知道。”老人们谈得越多,奶娃对农庄了解越多——那是全县唯一种桃子的农庄,种出的桃子真像佐治亚州的品种一样,还有那狩猎之后开的盛宴,还有冬天杀的猪,以及活计,那种经营一座农庄让人累断腰背的种种活计——他也就越感到他的生活中缺少了些什么。他们还谈到挖水井、设陷坑、伐树木,春天气候恶劣时用火烤果园,还有驯马、驯犬等等。干这些事的人中,总有他父亲,第二代麦肯·戴德,他们的同龄伙伴。他像一头公牛那样壮,能够光脚骑光背马,这些老人都承认,他跑步、耕地、打枪、挖土、骑马,都比他们强。他从大家谈论的这个男孩身上,一点看不出就是如今那个严厉、贪婪、毫无怜悯之心的男人,但是他喜欢大家描述的那个男孩,也喜欢那男孩的父亲,他那四坡屋顶的谷仓,他的桃树,还有星期天一大早在那两英亩鱼池边的钓鱼会餐。

        他们谈呀谈的,把奶娃当成了触发他们记忆的引爆装置。美好的岁月,艰苦的时光,沧海桑田的变化,一如既往的事物——而在这一切奥妙的不可捉摸的顶峰,就是那高大威严的麦肯·戴德,而他的死,在奶娃看来,也就是他们大家走下坡路的起点,尽管他们当时还只是孩子。麦肯·戴德是他们心目中向往的农庄主人、聪明的引水灌田专家、种桃树的能手、杀猪的巧手、烤野火鸡的师傅,还是个能在转瞬之间把四十英亩土地犁平,还能边干边像天使般歌唱的英雄。他来自何方,无人知晓,只见他痴呆呆的憔悴不堪,简直像个囚犯,手中一无所有,身上只有一纸自由人证书和一本《圣经》,旁边走着一位漂亮的黑发妻子。第一年,他租种了十英亩土地,第二年又多租了十英亩。十六年之后,他就有了全门图尔县最好的农庄之一。一座农庄就可以像一把油漆刷一般把人们的生活涂抹得五颜六色,并且像神启般对他们训谕。“你们看到了吗?”农庄对他们说,“看到了吗?看到了你们能干出什么来吗?别管你们大字不识,别管你们生为奴隶,别管你们失去了姓名,别管你们的爹爹已经死去,什么也别管。这儿,瞧瞧这儿,只要一个人肯动脑筋、花力气,就能干出这一切。别再哭鼻子了,”那农庄这么讲,“不要东瞅西看,挑三拣四了。抓住有利条件,如果抓不住有利条件,就抓住不利条件。我们就生活在这里,在这个星球上,在这个国度里,就在这里的乡间。没有旁的地方了。我们在石头上安家落户,看到了吧!我们家没人饿肚皮,没人哭鼻子。既然我能落脚谋生,成家立业,你也一样!抓住它。抓住这片土地!得到它,握紧它,我的兄弟们,利用它,我的兄弟们,摇撼它,挤轧它,翻转它,扭曲它,揍它,踢它,亲它,抽它,踩它,挖它,耕它,播它,收它,租它,买它,卖它,占有它,建设它,扩展它,把它传给你的子子孙孙——你们都听清楚了吗?把它世世代代传下去!”

        可是他们朝他头顶开枪,吃上了他的美味的佐治亚桃子。甚至还在孩童时代,这些人就开始一蹶不振,而且至今仍奄奄待毙。在那几个晚上的谈话中,他们看着奶娃,有了一种渴望。他说的某些话会重新点燃希望之梦并制止他们正在走向的死亡。正因如此,奶娃才开始讲他的父亲,也就是他们熟知的那个孩子,那个神奇的麦肯·戴德的儿子。他有点夸夸其谈了,可他们却一个个如梦初醒,雀跃起来。他父亲拥有多少房产(他们咧嘴笑了);每两年要换一辆小汽车(他们开怀大笑了);当他告诉他们,他父亲怎么打算买进艾利·拉卡瓦纳(这样说好听一些),他们高兴得喧闹成一片。这就是他!那个老麦肯·戴德的儿子,不错!他们想把一切都打听清楚,而奶娃觉得他自己像个会计似的滔滔不绝地如数家珍,描述着一桩桩交易,租金的全部收入,银行存款,还有他父亲正在盯着的一个新的生财之道——股票市场。

        突然,正当奶娃津津乐道之时,他想到了要得到那笔黄金。他恨不得马上动身前去把金子拿到手。一直跑到藏金的所在,把一粒粒金子毫无遗漏地攥到手里,就从巴特拉家人的鼻子尖底下;这帮蠢货,居然以为他们只要杀掉一个男人,就可以让他断子绝孙。他在周围人们崇敬的目光中感到自己光辉夺目,而且变得不可一世了。

        “你爹爹和谁结了婚?”

        “那城里一个最富有的黑人医生的女儿。”

        “这就是他!这就是麦肯·戴德!”

        “把你们几个孩子都送去上大学了?”

        “我的俩姐姐上了大学。我就在我们的办公室里,在他身边工作。”

        “哈!把你留在家里好赚钱!麦肯·戴德总在打算赚钱的!”

        “他开的是什么牌子的汽车?”

        “别克225。”

        “我的老天,225!哪一年的产品?”

        “今年的!”

        “这就是他!这就是麦肯·戴德!他还要买进艾利·拉卡瓦纳!只要他想办的事,他一定会办到!我的天。我敢打赌,他会让那帮白人愁死的。谁也不会拽倒他的!弄不倒麦肯·戴德!在这个世界上不行!再来一个世界也不行!啊哈!太棒了!艾利·拉卡瓦纳!”

        等了四天之后,库柏牧师却去不成了。他当牧师的收入不足养家,还要到货场去打零工,这一天刚好通知他上早班。他的侄子(因为他们只有这么一个侄子,也就取名叫“侄子”了),受命开车送奶娃去农庄——这是他们能去的就近的一个地方。“侄子”只有十三岁,勉强能从方向盘上面朝前看。

        “他有驾驶执照吗?”奶娃问库柏太太。

        “还没有。”她答道,但当她看到他惊愕的表情时,就解释说,农村的孩子都早早地就开车了——出于需要。

        奶娃和“侄子”吃过早点就立刻出发了。路上耽搁了大半个小时,因为道路弯弯曲曲,只有两条行车道,而他们在一辆小货车后边足足磨蹭了二十分钟,超不过去车。“侄子”很少讲话。他似乎只对奶娃的衣着感兴趣,抓住每个机会回过头来打量一番。奶娃决定送他一件衬衫,就让他回来时在汽车站停一下,把他存在那儿的提箱取出来。

        最后,“侄子”在一处房无一间的岔路口放慢了车速,然后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你想让我开一会儿吗?”

        “不是的,先生。这就到了。”

        “到了哪儿了?什么地方?”

        “就在那背后。”他指着一片树丛,“沿着路直通过去就是巴特拉的地方,农庄就在他家背后。您得自己走了。车子开不过去。”

        事情果然如此;奶娃一走过去就发现,在那条落了两茬草和树叶的石子路上,他简直迈不开步。他刚才让“侄子”等着他,满心以为他能迅速地踏遍这块地方,回到这个停车的地点。可是那孩子说,他还有零碎活计要干,宁可在奶娃指定的时间回来。

        “一小时吧。”奶娃说。

        “一个小时,我才刚刚回到城里。”侄子说。

        “库柏牧师说让你给我开车。他可没让你把我撂在这儿不管。”

        “要是我不干活,我妈会抽我的。”

        奶娃心中感到恼火了,但是他不愿让这孩子认为他害怕一个人留在这里,因此只好同意让他——他看了一眼腕上的笨重而设计过分的手表——在中午时分回来。当时是上午九点钟。

        他的帽子在走过第一棵老胡桃树的树枝时就碰掉了,于是他只好拿在手里。他的没有卷边的裤子由于在湿树叶上走了一英里的路程而颜色发暗了。周围死一般的沉静反倒在他耳际引起一阵阵轰鸣。他感到身上不舒服,内心有点焦躁不安,但头脑中却影影绰绰地出现了金子,而且越来越大,还有头天晚上和他一同喝酒的那些老人的面孔也是一样。就这样,他走上了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大住宅周围的铺满沙砾和树叶的车道。

        他们就是待在这房子里的,他心里想,派拉特就是在这里因为樱桃酱而大哭了一场。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待了一会儿。这栋大房子当年该是十分漂亮的,在他们兄妹眼里恐怕像座宫殿了,但他们过去对此只字未提,只是一再讲述他们那种身陷囹圄的感觉,他们从屋内朝外看天的种种困难,地毯和帷幕如何使他们与世隔绝。尽管他们当时并不知道杀害他们父亲的凶手,但他们本能地痛恨这杀人者的住宅。而这座房子看着确实像是杀人者的魔窟,阴暗,破败,邪恶。自从儿时跪在窗前一心向往能够飞行以来,他还从来没有像此时这样感到孤独。他看到一个孩子的一双眼睛从未被常春藤遮住的二层楼的一扇窗台上盯着他看。他暗自笑了。想到自己曾经如何透过窗户看着天空,他觉得他看到的该是他自己。也许是光线想穿透树木。四根优雅的柱子撑起门廊,两扇巨门上嵌着沉重的铜环。他举起门环,又放手听其落下,声音清冽,似雨点滴入棉田。接着又是一片沉寂。他回头朝小径上看去,但见一摊摊绿色水洼,那是他走过来时踏出的,水洼断续,连成一条暗绿色的通道,目力所及,不见尽头。

        人们都说那农庄就在巴特拉家宅的背后,可是一想到他们谈到距离时概念上的差异,他想最好还是迈步动身为佳。万一能找到他要找的东西,他就在夜间重返这里,当然要带上工具,不过现在就要熟悉一下周围的地势。一阵冲动,使他伸出手去握住了门把。他试着转了一下,但一点没有拧动。刚刚转身要走开——确切地说,是他又转了个念头——他把门一推,吱一声,门给推开了。他擦着门侧身进去。一股气味迎面扑来,呛得他如入暗室,一时什么也看不见了。那是一股发自毛茸茸的小动物身上的气味,一涌而至,陈腐窒人。他咳嗽起来,觉得那气味堵在嘴里,裹住了牙齿和喉咙,于是想找个地方吐几口唾沫。他从后裤兜内掏出一条手绢,掩住鼻子,从敞开的大门口退到一边。他刚要把吃的那点早点呕出来,那股气味却消散了,而且相当突然,代之而来的是一阵甜蜜的芳香。就像姜根一样,清新醉人。他既吃惊又着迷,便迈开脚步朝里走去。不过一两秒钟,他就能够看到一座大厅中的手工镶嵌和打磨的木质地板,在地板尽头,是一座宽大的楼梯,盘旋而上,直入黑暗之中。他的目光一直追踪到那楼梯之上。

        他小时候曾经做过梦,那是差不多每个孩子都会做的梦,他总是梦见女巫追着他沿着一条阴暗的小路跑下去,两边是树木和草地,最后总是跑进一个房间,再也无处可逃了。有的女巫身穿黑色衣裙,内套红色衬裤;有的长着粉色的眼睛和绿色的嘴唇;有小个子的,有长身子的,有拧眉攒目的,有笑容满面的,有厉声高叫的,也有放声大笑的;有的飞,有的跑,有的只是在地面上滑。所以,当他看到楼梯顶上的女人时,已经无路可退,只好迎着她张开的双手走上楼梯,她的手指为他大大分开着,她的嘴对他大张着,她的眼睛在吞噬着他。在一个梦境中,他爬上了楼梯。她抓住了他,抓住了他的双肩,把他拉向她自己,然后紧紧地把他搂在怀里。她的头靠在他胸前,他感到她的头发就在他下巴底下,她瘦骨嶙峋的双手像钢簧似的摩擦着他的脊背,她松软的嘴唇往他的背心里呼哧呼哧地吐着气,弄得他头晕目眩;不过他心里清楚,总是就在这向他一扑或令人厌恶的拥抱的刹那间,他一定会随着一声尖叫、一挺身子就惊醒过来的。这会儿,他只是一挺身子。

        奶娃闭上眼睛,在梦境未完时无能为力地脱开身子。使他从梦中浮起的是他膝头周围一阵哼哼唧唧的叫声。他低下头看去,只见有一群狗围着他,眼睛都是金色的,就像他从窗口望见的那个聪明孩子的眼睛一样。猛然间那妇女放开了两手,他也低头看了看她。在狗的平静、健全和窥探的眼睛的对比之下,她的眼睛看着是发疯的。在狗梳理得光溜溜的炮筒色皮毛的对比之下,她的毛发是蓬乱肮脏的。

        她对狗开口说道:“躲开。海尔玛特,走开。霍斯特,挪一挪。”她挥了挥手,狗就顺从地走开了。

        “来,来吧,”她对奶娃说,“进来吧。”她用双手拉着他的一只手,他让她拽着——他的一只手让她握着,那只胳膊朝前伸着——就像一个小孩子不情愿地给拉到床上。他们俩摇摇晃晃地在腿边的狗的簇拥下朝前走去。她把他领到一间屋子,让他坐到一个灰色丝绒的沙发上,除去两条狗卧在她脚旁外,其余的都让她赶出去了。

        “记得魏玛兰纳一家吗?”她问道,把椅子朝他挪了挪,坐好了。

        她年纪很大了。老得已经看不出颜色了,脸上也只能看到眼睛和嘴。额头、颧骨、鼻子、下巴、脖子,全都隐没在岁月变迁所留下的一道道皱纹和褶子中间了。

        奶娃竭力想澄清一下思绪,他实在难以摆脱梦境的感觉:也许这个老太太是瑟丝。可是瑟丝已经死了。可这个老太太还活着。他只能想到这么远,因为尽管这女人在和他谈话,她只能是死人。不光是皱纹,还有那张脸,这么老不可能是活人的,而且,从那没牙的嘴里吐出的有力而流畅的声音,完全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姑娘的。

        “我知道有一天你会回来的。不过,这话也不全对。有些日子我有点怀疑,而有些日子我根本就没想到这回事。不过你看,我还是没弄错。你真的来了。”

        听着那张嘴里吐出这样的声音,真让人毛骨悚然。也许他的耳朵出了毛病。他想听听自己的声音,于是就决定抓住机会,自然地说上两句。

        “对不起。我是他的儿子。我是麦肯·戴德的儿子。不是您认识的那个人。”

        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我的名字也叫麦肯·戴德,不过我只有三十二岁。您认识我父亲,也认识我父亲的父亲。”到此为止,还算不错。他的声音一点没变。这下他只消弄清他对当前的局面是否判断正确。她没回答他。“您是瑟丝,对吗?”

        “是的,瑟丝,”她说,不过似乎已经对他失去了所有的兴趣,“我的名字是瑟丝。”

        “我就是来拜访您的,”他说,“我和库柏牧师还有他太太在一起盘桓了几天。是他们让我到这儿来的。”

        “我把你误认为是他了。我还以为是他回来看我呢。他在哪儿?我的麦肯?”

        “在家。他还活着。他跟我说起过您……”

        “还有派拉特。她在哪儿?”

        “也在那儿。她挺好。”

        “嗯,你长得挺像他。真的挺像。”不过,她的口气听着并不那么信心十足。

        “他现在七十二岁了。”奶娃说。他想这样也许会把事情澄清,让她相信他不可能是她认识的那个麦肯,她上次看到他时,他才十六岁。可是,她的全部反应只是“唔”了一声,似乎不管七十二还是三十二,多大岁数对她都毫无意义。奶娃弄不明白她到底有多大岁数了。

        “你饿了吗?”她问道。

        “不饿。谢谢您。我吃过早点了。”

        “就是说你一直和库柏家的小男孩在一起喽?”

        “是的,夫人。”

        “一个发育不全的小矮个儿。我告诉他不要抽烟,可是孩子们总是不听话。”

        “要是我抽烟,您不介意吧?”奶娃有点放松了,他希望抽上支烟会进一步放松。

        她耸耸肩头,“你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吧。眼下,大家反正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奶娃点燃一支香烟,听到火柴声,狗哼唧了几声,眼睛冲着火焰闪着光。

        “嘘!”瑟丝轻声说。

        “真漂亮。”奶娃说。

        “什么真漂亮?”

        “这些狗。”

        “它们不漂亮,只是很奇怪,不过它们能看家。我为照顾它们完全累垮了。它们原来是巴特拉小姐的。她喂它们,给它们配种杂交。多年来一心想把它们弄到美国养狗俱乐部去。可他们不准。”

        “您管它们叫什么?”

        “魏玛兰纳。德国名字。”

        “您养它们干吗呢?”

        “哦,我养几只。卖几只。直到我们都在这地方一起死掉。”她面带笑容地说。

        和她那身破旧肮脏衣着相配的,是她考究的习惯,正像她那干瘪的面孔与她那强有力的、年轻的、有教养的嗓音配在一起一模一样。她触摸着那满头银丝——也许编过辫子,也许没有——就像要把一缕桀骜不驯的头发梳拢成优美的发式。而她的笑容——皮肉的那种绽开就像赛璐珞在一滴酸液中溶解一样——还要伴上手指按在下巴上的姿势。正是她这种轻巧的举止和优雅的谈吐给麦肯造成了误会,错把她看成不过是个傻瓜。

        “您应该偶尔出去走一走。”

        她看着他。

        “这所房子现在是您的了吧?是不是他们留给您的?是不是就为了这个您才不得不待在这儿的?”

        她抿了抿嘴唇,“我一个人留在这儿的唯一原因是她死了。她杀死了自己。全部钱财都耗光了,她就自杀了。她就站在一分钟前你立脚的那处楼梯拐角,越过楼梯栏杆跳了下去。可是,她并没有马上死掉;她还在床上躺了一两个星期,当时就只有我们俩。这几条狗那时候还在阴沟里。是我给她接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在她之前,她母亲和祖母也是我接的生。我给这个县里的所有人都接过生。没有死过一个人,除去你母亲,我是说你祖母,除去她之外,没有死过一个人。现在我给狗接生。”

        “库柏牧师的一个朋友说,我祖母样子像白人。是吗?”

        “不。是混血。主要是印第安血统。她是个长得挺不错的女人,不过在我看来,对一个年轻女人来讲,有点太暴躁了。对丈夫也太着迷了,过分着迷了。你懂我的意思吗?有些女人的爱情太过分了。她就像一只野母鸡那样盯着他看。神经质。神经质的爱情。”

        奶娃想起了这位混血女人的曾外孙女哈格尔,就开口应道:“是的。我懂得您的意思。”

        “她可是个好女人。看着她死去我哭得就像个孩子。就像个孩子。可怜的兴。”

        “什么?”他不知道是不是她口齿不清。

        “我哭得像个孩子,在我——”

        “不是这句话。我是问刚才您叫她什么来着?”

        “兴。她的名字叫兴。”

        “兴?兴·戴德。她从哪儿得到这么一个名字?”

        “你们家从哪儿得来这么一个姓?白人给黑人起名字就像给马群起名字一样。”

        “我想是这么回事。爹对我讲过他们怎么有了这么一个姓。”

        “他跟你怎么说的?”

        奶娃对她讲了那个醉醺醺的北方佬的故事。

        “是啊,他本来用不着还姓那个姓。是她的主意。是她让他姓那个姓的。”他讲完那故事以后,瑟丝说。

        “她?”

        “兴。他的妻子。他俩在一辆朝北走的大车上遇上的。她跟我说,一路上都吃的是山核桃。满满一车都是先前的奴隶,去投奔充满前途的乐土。”

        “她原来也是奴隶吗?”

        “不。真的不是。她总自豪地说她从来不是奴隶。她家的人也从来没做过奴隶。”

        “那她在那辆大车上干什么呢?”

        “我没法回答你,因为我不知道。我也从来没想过去问她。”

        “他们俩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是从佐治亚吗?”

        “不是。是从弗吉尼亚。他们俩,她家的人和他家的人都住在弗吉尼亚。在库尔佩珀附近什么地方。查理玛奈之类。”

        “我认为那就是派拉特曾经待过一段的地方。在她来到我们那儿之前,在全国各地都住过。”

        “她跟那个小伙子结婚了吗?”

        “哪个小伙子?”

        “跟她生了一个孩子的那个小伙子。”

        “没有。她没跟他结婚。”

        “我也没想过她会跟他结婚。她太害羞了。”

        “害羞什么?”

        “她的肚皮。”

        “哦,是这么回事。”

        “她是自己生出来的。我没帮上什么忙。我还以为她们母女俩都死了。她突然爬出来时,我简直吓晕过去了。我没听到任何心跳。她就这么爬出来了。你爹可喜欢她呢。当年听到他们兄妹不和,我难过死了。现在可好了,你说他们重归于好了。”谈起以往,她又兴奋起来了,于是奶娃决定先不告诉她,麦肯和派拉特只不过是住在一个城市而已。他不明白她怎么会知道他们兄妹俩的分手,她是不是已经知道他们兄妹俩为什么分手。

        “您知道他们俩吵架的事?”他不动声色地淡淡一问。

        “只知道事实,不知道原委。派拉特是刚生完小孩回到这儿来的。那是一个冬天。她对我讲,他们俩离开这里以后就分手了,从那以后她再没见到他。”

        “派拉特告诉我,他们离开这栋房子之后,在一个山洞里待了几天。”

        “真的?那准是猎人洞。猎人们有时候利用那地方休息一下,吃点东西,抽口烟,睡一觉。他们就是把老麦肯的尸体扔在那儿的。”

        “他们,谁?我记得……我父亲说过,是他埋的他父亲。是在他们原来钓鱼的一处河边或溪旁的什么地方。”

        “他是埋过。但是埋得太浅,也太靠近水边。下第一场大雨尸体就漂出来了。两个孩子走后还没一个月,尸体就漂出来了。有几个男人在那地方钓鱼,看到了这具尸体,是一个黑人的尸体。所以他们就明白这是谁了。他们就把尸体扔到了山洞里,那还是夏天的事。你想想看吧,他们居然在夏天埋葬死人。我告诉巴特拉太太这是件丢人的事。”

        “我爹可不知道。”

        “是啊,可别告诉他。让他心平气和地过日子吧。爹让人谋害了就已经够受的了;不必再让他知道尸体的事啦。”

        “派拉特对您说过她回这里来的原因了吗?”

        “说过。她说是她父亲让她来的。他看过她几次,她是这么说的。”

        “我愿意去看看那个山洞。那个他在……那个放他的地方。”

        “现在那地方没什么可看的了。已经过去很久了。”

        “我知道,可是,也许还有些东西需要好好埋一埋。”

        “嗯,倒是值得这么一想。尸骨不得安葬,死者会不痛快的。一定会打心眼里不痛快的。你要去找尸骨一点不费事。你回到来时的路上去。往北走到一个栅栏门跟前。栅栏门已经倒了,可是你还能认出来是个栅栏门。门里边就是那一片小树林。往里走上一段路,你就会遇到一条小溪。穿过小溪,你会看到更大的一片树林,再往前是矮矮的一溜山头。山洞就在那些山头的正面。那儿就只有一个山洞,你不会找不到的。回去告诉你爹,你在一个墓地把爷爷妥善地埋葬了。也许还可以立一块石碑,一块像样的石碑。我希望他们能很快地发现我,有人会可怜我。”她看了一眼她的几条狗,“希望他们能很快地发现我,不会让我躺在这儿太久。”

        她的想法触动了他的心,奶娃尽量吞了口唾沫说:“人们时常来看您吗?”

        “那些买狗的人。他们不时到这儿来。我猜想,他们会发现我的。”

        “库柏牧师……他们还以为您已不在人世了。”

        “那倒好。我不喜欢城里的那些黑人。除去买狗的人常来常往,就是送狗食的那个人每周来一次。他们常来。他们会发现我的。我只希望那一天快点到来。”

        他解开了衬衫领子,又点了一支烟。在这间阴暗的房间里,他同这位老妇人促膝谈心。她曾为他父亲和派拉特姑妈接生;她曾经冒着失去工作,乃至失去生命的危险,在他们的父亲被害之后隐藏过他们,为他们端屎倒尿,在夜晚偷偷给他们送吃的,还为他们打水洗脸;甚至还悄悄溜到村子里,给派拉特这个小女孩用装了名字的鼻烟盒做了一只耳环;后来又把她感染发炎的耳朵治好了。而在事隔这么多年之后,又满怀激情地自以为是见到了当年的麦肯。作为一个接生婆、一个草医,在另一个世界上她早就该成为“慈善医院”的护士长了。可是,她现在只是照看这一群叫魏玛兰纳的狗,心中不过仅有一点一己的愿望:在她去世后,别人会在那群狗吃掉她的尸体之前发现她。

        “您应该离开此地。把这群倒霉的狗卖掉。我会帮助您的。您需要钱吗?要多少?”奶娃心中升起一股怜悯之情,以为感激会让她对他报以一笑。可是她的声音很冷淡。

        “你认为在我想走路的时候我不知道该如何迈步吗?把你的钱放回口袋里去吧。”

        奶娃的好心好意碰了壁,他也就以同样冷淡的口吻回敬她说:“您对那些白种人这么疼爱吗?”

        “疼爱?”她问道,“疼爱?”

        “那么,您为他们养狗又图的什么呢?”

        “你知道她为什么自杀吗?她看着这地方就这么衰败了,心里受不了。她过不了那种没有仆人、金钱和花钱就能买东西的日子。每一分钱都拿走了,所有的收入全缴了税。她只好先让楼上的女仆们走了,接着是厨师,然后是驯狗师,接下来是庭院清洁工、司机,随后卖掉汽车,连一周来打扫一次的女工都用不起了。后来,她就变卖家产——土地、珠宝、家具。最后几年,我们靠吃花园里种的东西过日子。最后她再也受不了啦。一想到没人干活儿,没有钱花,她可就受不了啦。她只好什么也不要。”

        “可是她没让您走。”奶娃的话里含着明显的愠怒。

        “是的,她没让我走。她自杀了。”

        “而您依旧忠心耿耿。”

        “你不听人讲话。你的耳朵长在你的脑袋上,可没连到脑子里。我说的是,她宁可自杀也不肯干我这一辈子在她家干的活儿!”瑟丝站起了身,两条狗也立起来了。“你听清楚没有?她看到了我一天到晚干的活儿,活着时候天天看到,然后就死了,听清楚了,宁可死也不肯像我这样活着。就是这么回事,现在你认为她把我当成什么人!如果说我生活的方式和我干的活计让她这么恨之入骨,她情愿自杀也不过我那种日子,你怎么会居然认为我待在这里是因为我疼爱她,这么说来,你的看法不过是放屁!”

        两条狗哼哼着喘起粗气,她碰了碰它们的脑袋。那两条狗在她身边,一边站着一只。“他们可喜欢这地方了,喜欢极了。从大海对岸买回来粉红色纹理的大理石来装修这栋房子,从意大利雇来工匠做了那盏枝形吊灯,害得我两月一次爬上梯子用白细布擦光抹净。他们爱这住宅,为它偷盗,为它撒谎,为它杀人。可是如今剩下的却是我。我,还有这些狗。现在我再用不着在这里洗这刷那的了,永远不用干了,什么也不必干了。不会为了一点污迹、一粒灰尘,去抬手动脚了。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所为之生存的一切都会崩溃、腐烂。那盏枝形吊灯已经掉落下来,摔得粉碎了。现在就在下面舞厅的地面上散堆着,摔得粉碎了。什么家伙把吊绳咬断了。哈!我是一心要看这房子彻底完蛋,亲眼看着一切真的都完蛋了,而且没人再来修理安装了。我弄来这些狗就是为了要亲眼看着。它们可以不让生人进屋。在她死后,人们竭力想进来偷点东西。我就放狗去咬他们。然后我就把狗好好地养在这屋里。你可以看看这些狗在她的卧室里都干了些什么。那墙上没有壁衬,一点不剩了。那些镶有金银丝的锦缎壁衬是当年几个比利时女人花了六年的时间才织好的呢。她爱极了——哦,她爱到了什么程度啊。三十条魏玛兰纳只用一天就把全部壁衬撕下墙来了。要不是我怕那冲天的臭气呛坏了你,我就带你去看了。”她向四周的墙上看了一眼,“这是最后一间屋子了。”

        “我愿意您能让我帮您一把。”过了一会儿他说。

        “你已经帮了忙了。你来到这里,装出屋子里没有臭味的样子,还告诉我麦肯和我那小乖乖派拉特的情况。”

        “您说的是真的?”

        “没法再真了。”

        他们俩全都起身,下楼朝大厅走去。“看准了再迈步。这儿没有灯。”狗从四面八方哼哼唧唧地跑过来。“该喂它们啦。”她说。奶娃开始下楼梯,下到一半时,他转过身来,朝上看着她。

        “您刚才讲他妻子让他保留那个姓。您知道他的真姓名是什么吗?”

        “我记得是吉克。”

        “吉克,还有呢?”

        她耸了耸肩,像秀兰·邓波儿那种小姑娘式的无可奈何的耸肩,“她就对我说了吉克,再没别的了。”

        “谢谢。”他回头说着,本来用不着这么大声,不过他想用他的高声道谢来顶住随着狗的哼哼带过来的臭味。

        可是,狗的哼哼声和那股臭味一直尾随着他,走下阴沟,直到碎石子路面。他走到那里时是十点半。到“侄子”回来还有一个半小时。奶娃在路侧的坡面上来回踱着步子,心里盘算着。他该什么时候再返回来呢?他要不要租一辆汽车,还是借牧师的那辆?“侄子”是不是已经取了他的箱子?他需要什么装备呢?手电筒,还有什么?万一被人发现,他该事先编造好什么样的故事呢?那还用说,当然是:寻找他祖父的遗骸——收拾起来,带去安葬。他又往前踱去,然后迎着“侄子”会来的方向走上几步。走了几分钟,他怀疑自己迎的方向是否正确。他又往回走,就在这时,他看到从丛林中伸出来的两三条木板的头儿。也许这就是瑟丝向他描述过的栅栏门,确切地说这不是一扇栅栏门,而只是一点点残迹。瑟丝已经有年头没离开这栋房子了,他想道。她原来知道的任何栅栏门应该早已不复存在了。而如果她的指点是精确无误的,他就可以在十二点之前去那里再回来。至少,他能够在大白天把那个山洞搜上一遍。

        他小心翼翼地离开树丛,往树林里走了几步。他连一点小径的痕迹也看不见。可是再往前走,他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顺着声音走去,满心以为小溪就在前面一排树的后面。他上当了,足足走了十五分钟才来到小溪跟前。“穿过小溪。”她是这么说的,他想那里或许会有一座小桥什么的。可是却什么都没有。他隔河看去,看到一溜小山。山洞就在那里了。准是就在那里。他计算了一下,完全可以在剩下的一小时里打个来回,返回大路上。他坐下来,脱下鞋袜,把短袜塞进口袋里,把裤腿卷起来。他就这样手里提着皮鞋,水过河了。他事先没料到河水这么冷,河底的石子又这么滑溜,脚下一滑,一条腿直浸到膝盖,为了防止摔倒,把手里提的鞋全灌进了水。他吃力地保持好身体的平衡,又把水从鞋子里倒出来。既然已经湿到这地步,再折回头就没意义了;他就这么下去了。没过半分钟,河床下降了六英寸,他又一次歪倒了,这次他彻底湿透了,在他的头浸在水中时还看了一眼半透明的银色小鱼。他一边从鼻子、嘴里往外喷着水,一边咒骂着这条小溪,水浅得游不成,石头子儿又多得走不好。在他下水之前要是找根棍儿试试水深就好了,但是他兴致正浓,根本没想到这一点。他继续朝前,用脚趾试探着,找准了落脚点,再迈步向前。这么水,走得很慢,河水有两三英尺深,大概有十二码宽。要是他不那么性急,也许可以找一处窄一点儿的地方过河。他满脑子想着当初应该如何如何而不该冒冒失失地下水,不过现在想也没用了,就这样边想边走,终于到了对岸。他把鞋子往干滩上一扔,往上一纵身,就跳上了岸。他气喘吁吁地去摸香烟,发现全湿透了。他仰卧在草地上,让高高的太阳暖暖地晒着身子。他大张开嘴,让清新的空气沐浴着舌头。

        过了一会儿,他坐起身子,穿上了还湿着的鞋袜。他看了看表,想核对一下时间。可是表面破裂了,分针也弯曲了。最好还是走吧,他心里盘算着,于是向那溜小山走去。就像刚才溪水流动的声音一样,小山虽然看来近在咫尺,走起来可要远得多。他没想到,只是走过树林,穿过树丛,在无拘无束的土地上迈步会如此步步维艰。树丛总使他回想起城市公园和光荣岛上受到细心照料的树丛,他在孩提时代到那里去郊游,那些弯曲的小径总是把你从这头带到那头。“他租出了十英亩处女林,把那块土地全开拓了。”那些描述老麦肯·戴德的农场开创年代的男人们是这样说的。这里开拓过了?树丛都伐倒了?这块他勉强能走过的树丛?

        他穿在身上的湿衬衫现在又从里边让汗水打湿了,脚下也开始感到尖利的石子在硌脚。偶尔他会来到一片空地,只要一看到低低的山头,就赶紧调整一下方向。

        终于,他把平地走完了,来到了满是树丛、幼树和石头的缓缓的上坡。他沿着边缘走,寻找着孔穴。一路朝南走去,山坡上的石头越来越多而幼树越来越少了。原来在他上面十五至二十英尺的地方,石头中间有个黑黝黝的洞穴,那地方他可以费点劲爬上去,没什么危险,他的又薄又滑的鞋底给他增添了困难。他用上衣的袖子抹去前额上的汗珠,把松松地吊在脖子上的黑色窄领带随手拽下来,塞进了口袋。

        那股子盐味又回到了他的嘴里,他被自己的信念、希望和追求激励,只好把自己的双手放到热乎乎的石头上来焐干。他想到了那些老人们令人怜悯的如饥似渴的眼睛,想到了他们对由麦肯·戴德的儿子所完成挑战的消息的切望,也想到了那些白人,他们在射杀了祖父之后,又神气十足地在果园中摇来摆去,品尝着佐治亚的蜜桃。奶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开始迈过石头。

        他刚刚把脚放到第一块石头上,就嗅到了钱的气味,尽管根本不是什么气味,而是类似糖果、性爱和轻柔的闪光,类似带有弦乐伴奏的钢琴曲的什么东西。当他在派拉特住房外面的松树下等候时,就早已注意到这种感觉了;当月光照亮了从她屋顶上吊下来的那个绿口袋,象征着寄托着的希望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而当他手握绿口袋轻轻站到地面上时,这种感觉就强烈到了极点。那是拉斯维加斯和埋藏着的财宝,玩数字赌的人和威尔士·法果的车队,赌赛付款窗口和喷油井,掷骰子赌博,一手同花的五张牌,还有各种抽彩赌博的筹码。拍卖、银行金库和海洛因交易。那是让人麻痹、颤抖、嗓子发干、手心出汗的东西。那是迫不及待和“它们”已经在握或唾手可得的感觉。一声不响的男人们站直了身子,把一张“Q”牌甩到桌上,力量之大足以把牌拦腰摔断。女人们嘬咬着下嘴唇,把小小的圆形红色筹码押到印了数字的方格里。救生员、优等生盯着现金出纳机,思索着离大门有多远。去赢钱。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与此相像的事情了。

        奶娃变得身手矫捷了:他攀着石头向上爬,把膝盖陷进罅隙,用手指摸索着硬土块或石头棱。他不动脑筋,单凭身体的直觉去做这一切。最后,他站到了一块平地上,在洞口的右边二十英尺远。就在那地方,他看到有一条用脚踩出来的小路,要是他刚才不那么匆忙,本该早就发现了。那条路猎人们走过,派拉特和他父亲也走过,没人像他这样撕破衣服,爬了二十英尺的陡峭岩石。

        他进到洞里,里边黑洞洞的一时什么也看不见了。他又迈步出来,再重新进去,把手拢在眼睛上。过了一会儿,他已经能够把洞里的地面和四壁分清楚了。那儿就是那块他们俩睡过觉的突出的石头,比他想象中的要大得多。还有地面上烧过火的痕迹,洞口处竖立着几块圆石——其中一块的顶部有一个Y形的凹槽。可是骨骸在哪里呢?瑟丝说过人们就把尸体放到这洞里了,可能还要往里走,在地面上那个浅坑那块儿。奶娃没有手电筒,他的火柴当然全都湿了,可是他居然找到一根干的。只有一两根火柴发出了噼啪声,其余的全划不着。不过,他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他从长在洞口附近的一株灌木上掰下一根树枝,弯下腰用树枝在前面探路,一边探,一边走。他往前走了有三四十英尺,这时注意到洞壁在这里收拢了。洞顶他一点也看不见。他立住脚,开始向旁边慢慢移动,手中树枝在前面一码左右挂到了什么嚓的一响。他手的侧面碰到了石头,他甩掉了手上蝙蝠的干屎,往左前方继续前进。树枝探空了,他再次停下来,把树枝降低,直到重新碰到地面。他把树枝举上放下,往后试试,再往周围捅捅,弄明白他已经找到了浅坑。坑差不多有两英尺深,八英尺宽。他狂乱地抡着树枝,到处探索着浅坑的底部。树枝碰到了什么硬东西,又碰到了一块。奶娃深深吸了一口气,蹲下了身子。他眯起眼睛使劲看,可是瞧不见任何东西。突然间,他想起他背心口袋里有一个打火机。他扔掉树枝,伸手到口袋里乱摸,简直要被那钞票的气味——那闪光、那钢琴曲呛晕了。他掏出了打火机,默默祈祷着能够打出火来。打到第二下,升起一股火焰,他赶紧朝坑里看下去。火灭了。他啪的一声又打开打火机,用手拢住那微弱的火光。在坑底部,他看到了石头块、木头板、树叶,甚至还有一个白铁杯子,只是没有金子。他趴在地上,一手拿着打火机,另一只手在坑底四周摸来摸去,用指头抠、钩、探、戳。里边没有鼓胀胀的装金子的小口袋。什么也没有。一点也没有。在还没认识到这一点之前,他还向坑里长长地吼了一声“哦——”,惊动了一群蝙蝠,猝然飞起,越过他的头顶向暗处掠去。蝙蝠把他吓了一跳,他一跃而起,一下子把他右脚的鞋底从高级西班牙科尔多瓦皮面上撕裂了。蝙蝠追逐着他向外跑,他身体歪向一边,右脚高高抬起,刚好配合那拍打着的鞋底。

        回到阳光之下,他停住脚步,喘了口气。刺目的阳光照射着他的眼睛,里边充满了灰尘和泪水,但是他又气恼又厌恶,没心思去擦眼睛。他顺手一甩,打火机沿着一个大大高高的弧线,一下子给扔到山脚下的树丛中,然后他一瘸一拐地信步下山,根本不用脑筋想想在往哪儿去。不知不觉之间,小溪已经出现在眼前,不过比他来时过的地方靠上,宽度大约十二英尺,浅得可以一眼见到河底的石子,而且还搭着几块横跨两岸的木板。他坐到岸边,用他的黑条领带把张开嘴的鞋底绑到鞋面上,然后走过这座手搭的便桥。河对面的小树林里有一条小路。

        奶娃开始饿得发抖了。真饿啊,依然是他习惯的那种排除一切的感觉,那种要尝尝好吃东西的神经质的欲望。真饿啊。他相信,如果这一阵子他不吃点什么的话,一定会完蛋的。他在灌木丛中、树枝上和地面上到处搜寻,想找一颗莓子、一粒果实,或随便什么可吃的东西。可是他不晓得该找些什么,也不知那些东西是怎么生长着的。他浑身战栗,腹中痉挛,随便扯下几片叶子,塞进了嘴里。叶子苦得像苦胆,可他还是使劲嚼着,吐掉,然后再去捋新的。他想到库柏太太放到他面前的早点,当时他还嫌不好呢:上面涂了一层牛油的煎鸡蛋,刚刚挤出来的带籽橘汁,里面还漂着橘肉,厚厚的手切咸肉,冒着热气的稠燕麦粥和饼干。他明白,她已经尽力而为了,可是,或许是由于头天晚上喝的威士忌的缘故,他只能勉强喝了两杯不加奶的咖啡,尝了两片饼干。别的东西都让他恶心,而他所吃的那点东西,也吐在瑟丝的门口了。

        一丛灌木在他面前堵住了去路,他气愤地往边上猛地一推,却看到了一扇栅栏门和面前的一条道。碎石子路、汽车、栅栏柱子、文明。他抬头看看天,想估计一下时间。太阳从连他都知道的正当顶向西偏了一刻。他猜该是一点钟了。“侄子”一定来过又走了。他伸手到后裤兜里去摸皮夹。皮夹角上已经让水泡白了,可里边装的东西并没湿。五百美元,他的汽车驾驶执照,一打记电话号码的纸片、社会保险卡、飞机票存根、干洗衣服的收据。他朝大路上来回看了看。他得弄点吃的,然后朝南走,他相信丹维尔就在那个方向,要是能尽快搭上一辆过路的汽车就好了。他不光是饿透了,两只脚也痛。开过来的第三辆车停下了,那是一辆一九五四年出的“雪佛兰”,司机是个黑人,对奶娃的衣着跟“侄子”一样表示感兴趣。他好像没看见也不在乎奶娃膝盖上和胳膊下撕破的口子、用领带绑着的鞋,还有他头上的树叶、周身衣服上的泥土。

        “往哪儿去啊,伙计?”

        “丹维尔。带我到离那儿最近的地方吧。”

        “上来吧。丹维尔不在我要去的路上。我要径直去巴弗德,不过我会送你一程的。”

        “太感谢了。”奶娃应着。他喜欢这车座,真喜欢啊。他把散了架的后背往尼龙软垫上一靠,叹了口气。

        “这身衣服裁剪得真棒,”司机说,“我琢磨你不是这附近的人。”

        “不是。从密歇根来。”

        “真的?我有个姑妈搬到那儿去了。在弗林特。你知道弗林特吗?”

        “嗯,我知道弗林特。”奶娃的脚底下直出声,拇趾泡软的地方比脚跟还要响。他不敢伸脚趾,那样脚下就要响个没完没了了。

        “弗林特那地方怎么样?”

        “别听人瞎说。那不是你要去的地方。”

        “我也那么想。名字听着倒不错,可我想就是那么回事。”

        奶娃上车时,早已注意到后车座上有一箱半打的可口可乐,心里一直惦着。

        “你卖给我一瓶可口可乐行吗?我有点渴。”

        “可没冰镇过。”那人说。

        “只要能解渴就行。”

        “自己拿吧。”

        奶娃转过身,伸手从箱里取出一瓶。

        “有开瓶刀吗?”

        那人从他手里接过汽水瓶,把瓶口放进嘴里,慢慢用牙把盖子起开了。泡沫喷了他一下巴,流了个满胸满大腿,奶娃赶紧接过来。

        “热乎乎的。”那人放声大笑,一边用蓝白条的手帕上上下下地擦着。

        奶娃三四口就把一瓶可口可乐连汽带水灌下了喉咙。

        “再来一瓶吗?”

        他挺想再喝一瓶,可嘴里说声不啦,光想抽支烟。

        “我不抽烟。”那人说。

        “哦。”奶娃说着,竭力忍着烟瘾,打了长长的一个嗝。

        “汽车站拐过那个弯就是。”他们已经开车来到丹维尔郊外,“不费劲儿就到了。”

        “真太感谢你啦。”奶娃打开车门,“我该给你多少钱?一瓶可口可乐,还有搭车,总共多少?”

        那人本来是笑容满面的,这时一下子变了脸色,“我叫加奈特,弗莱德·加奈特。我拥有的不多,可还请得起一瓶可口可乐,搭个车也用不着要钱。”

        “我不是那意思……我……”

        可是加奈特先生已经探过身子关上了车门。奶娃看着他摇着头把车开走了。

        奶娃的脚痛得让他简直要哭了,他硬挺着走到那个代售午餐的汽车站,找柜台后边那男人。那人不在,一个女人主动来搭话。说了半天奶娃总算明白了,他的行李箱不在,那男人也不在,她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个黑孩子取走了,站里没有行李寄存处,她十分抱歉,不过要是那孩子没有取走,他可以到站长室去瞧一瞧,是不是还有什么事她可以帮忙的?

        “汉堡,”他说,“给我来几个汉堡和一杯咖啡。”

        “好的,先生。要几个?”

        “六个。”他说,可是他的胃在吃到第四个时就绞痛了,在他去罗阿诺克的一路上,一阵阵疼得他直不起腰。但是在他离开汽车站之前,他给库柏牧师家挂了电话。是库柏太太接的,告诉他她丈夫还在货场,要是他抓紧时间,还能在那儿碰上他。奶娃向她道了谢,挂上了电话。他像是一个穿了双精致鞋子的皮条客,勉强走到离汽车站不远的货场。他走进大门,向碰到的头一个人打听库柏牧师是不是还没走。

        “库波?”那个人说,“我想他到那边那个汽车站去了。看到了吗?车站就在那儿。”

        奶娃朝他手指的方向看了看,蹒跚地迈过碎石和绳子,又朝车站走去。

        除去一个老头儿在拽一个板条箱之外,车站里阒无一人。

        “劳驾,”奶娃说,“牧——库波还在这儿吗?”

        “刚走。跑两步就能追上他了。”那个人说。他从前额上抹去由于用力而流出的汗珠。

        奶娃心里想,自己这双嫩脚板还能到处跑呢,就说:“唉,好吧。我下次再使劲追他吧。”说罢转身要走。

        “我说,”那人说,“要是你不打算追他了,请你动动手给我帮一下忙好吗?”他指了指脚边的一个挺大的板条箱。奶娃已经乏得既没劲儿说声不字也不想解释,就点了点头。两人哼哧哼哧地弯腰搬箱子,总算抬到了一辆平板车上,从那儿就可以推到秤台上了。奶娃瘫趴在箱子上,大口喘着气,对老头儿冲他说的谢谢,只能点头表示一下。然后他走出车站,来到街上。

        他现在累垮了。真的累垮了。他再不想见库柏牧师和他那伙经得起饿的朋友们了。而且他当然也不想对父亲或吉他解释什么了。于是他重又蹒跚地走回汽车站,买了一张下一班向南开的汽车票。是在南边,而且该在弗吉尼亚。因为现在他认为已经知道了怎样弄清楚金子的下落。

        肚子里填满了汉堡,挺不舒服,脚又酸痛,可现在总算坐下了,他甚至不能体会在洞中浅坑里的失望了。他在汽车里一下子就死死地睡着了,足足睡了几个小时,醒来胡思乱想了一番,就又打了一阵瞌睡,在停车休息的站头才醒过来,吃了一碗豌豆汤。他到一个杂货店里重新买了一套盥洗和剃须用具——原来的全都落在库柏牧师家中了——决定等一阵子把鞋修好(这时是用胶姆糖粘住了裂口),把西装缝补一下;到了弗吉尼亚再买一件新衬衫。

        “灰狗”长途公司的汽车沿着公路加速时发出一阵声响,就像那群魏玛兰纳狗的哼哼似的。奶娃战栗了一下,因为他想起坐在“最后一个房间”里的瑟丝看了一眼那群狗,不知道她是否比它们活得长久,当时他就这么战栗了一下。不过,这事是很难说的,狗总共有三十多条,而且还在不断繁殖。

        远处的那溜矮山,对他来说已不再是什么风景了。那是能把你价值三十美金的皮鞋弄开绽的实实在在的地方。他曾经期望在那里得到这个世界上他最想要的东西,把一排压着一排的胀鼓鼓的小口袋拿到手里。他想他要得到它是出自麦肯·戴德的佐治亚桃子的名义,出自瑟丝和她那群金眼狗的名义,特别是出自库柏牧师和他的那帮老朋友的名义。那帮老朋友看到同他们一样的黑人,“呆若木鸡,穷似囚徒”,竟然能获得成功,成功之后又有那样的遭遇,而这帮老朋友在他们自己脸上的绒毛蜕光之前,就已经开始死掉了。他还想他要得到它是出自吉他的名义,为了抹去奶娃离开时他脸上的怀疑神色,那种“我知道你他妈的这次是白跑一趟”的神色。没有什么金子,但是现在他明白了要获得金子的一切美妙理由什么都不是。事实是,正因为那是金子,他才想得到它,占有它。自由。就在他坐在汽车站里吞咽着汉堡,想象着这么回家是副什么样子——不仅得说那儿没有金子,而且还得承认他上了大当——的时候,他的头脑开始思路清晰了。

        瑟丝说过,麦肯和兴来自弗吉尼亚,他们就是在那里上的大车。她还说过,麦肯的尸体在下第一场大雨时就从地底下露出来了,巴特拉家的人,要不就是别的人,在一个夏夜里把尸体放到了猎人山洞里。他们拖去的肯定是尸体,因为他们还认出来是黑人呢。可是,派拉特说,她是冬天去的,那里只有骨骸。她说是在四年之后一个雪天去看的瑟丝,并且到了山洞,取回了白人的骨骸。她怎么会没看到她父亲的骨骸呢?那里应该有两具骨骸才对。是不是她迈过一具而收起了另一具呢?不消说,瑟丝也告诉过她对他讲过的事:她父亲的尸体在山洞里。派拉特跟瑟丝讲过他们曾在洞里杀过一个男人吗?大概没有,因为瑟丝没提起这件事。派拉特说,她取了白种男人的骨骸但没有找金子。不过她没讲实话。她没提到第二具骨骸,因为在她去的时候,那具骨骸就不在那儿了。她不是四年以后去的;就算她是四年以后才去的,那也是她第二次去。她是在他们把发现的尸体放到山洞之前回去的。她带走了骨骸,这没问题;奶娃在拘留室的桌子上亲眼看到过。不过那不是她带走的全部东西。她带走的还有金子。拿到弗吉尼亚去了。也许弗吉尼亚的什么人会知道。

        奶娃沿着她的路线追踪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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