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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是在一家列克索尔杂货店买他的圣诞礼物。时间已经拖到圣诞夜的前一天,他没有那种精气神和劲头儿,也没心思去早早周详地采购完毕。厌烦的心绪原先还只是轻微的感染,现在可已经把他彻底制服了。似乎什么事都不值得一干,什么话也不值得一谈。家中种种节前准备的激动不安看来都显得矫揉造作和黯淡无光。他母亲像往年一样,用吓人的价钱去买圣诞树和黄油,就像他们家这棵树跟以往不同,其实,从她还是小姑娘时就有了这件阴影婆娑的玩意儿,摆在屋角,上面缀满了种种饰物。似乎她做的果子馅饼吃起来可口,她做的火鸡肉烂骨酥。他父亲给全家每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不同数量的现金,从不去想一想也许有一次他们喜欢他亲自走进一家商店,亲手给他们挑选一件礼品。

        奶娃必须要买的礼物数量不多,一家杂货店就尽够他挑的了。一瓶科隆香水和一袋香粉给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一只带镜子的小粉盒给科林西安丝;一盒五磅的巧克力给他母亲;还有给他父亲的剃须用具。一刻钟之内,他就把一切都办妥了。剩下的问题就是给哈格尔的礼物了。由于她对什么都喜欢,可又对什么都不真的称心,就很难在匆忙之间给她挑好一件礼物了。更主要的是,他对是否把关系保持下去心中没底,说不准是不是继续维持同哈格尔“交往”的整个举动。除去看电影,他很少带她出去,从不带她去参加他那伙人又跳又笑和互相搞恶作剧的晚会。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哈格尔,不过都把她看作是他私下的情人,而不是真正或合法的女友——不是有朝一日他可能与她结婚的那个未婚妻。在他“正经”约会的各种女人中,只有一两个曾经同他为她吵过架,其余的人认为她根本还算不上一个情敌。

        现在,在一起混了十二年之后,他对她开始感到厌倦了。她的古怪脾气不再有挑逗性,同她发生关系的轻而易举,也已从原来的巨大走运变成了随便上手的烦恼。他在她身上太自由了,太轻易了,反倒丧失了应有的热情。现在想到她时,他已不再激动,心脏不再跳得厉害,脖子上也暴不起青筋了。

        她是第三杯啤酒,而不是第一杯。喝第一杯时,喉咙里简直感受到一种令人落泪的感激之情。她也不是第二杯。喝第二杯时,会加强和扩展第一杯带来的愉快。她只是第三杯。你之所以要喝这第三杯,只是因为现成摆在那里,喝下去不会有什么害处,当然,不喝又有什么两样呢?

        也许把这一切一笔勾销,这一年年底是个好时候。这事情要是原地不动,只会使他懒散。就像一只让蜂蜜撑饱了的熊,只要伸出一只前掌就可以再够到一勺蜜,因此,再也没有爬树、斗蜂的劲头,也就不会体会到寻觅的那种刺激了。

        当然,他得给她买点东西算作圣诞节礼品,买点好东西给她让她想起他,不过绝不能给她任何结婚的暗示与启发。有些服饰珠宝陈列着。她可能喜欢这玩意儿,可是跟丽巴缝在衣裙上的钻石戒指一比,就会黯然失色。买一只“天美时”手表吗?她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的。他两眼瞪着罩着手表的玻璃罩,心里越来越生气了。这种买什么给哈格尔的犹豫不决是从来没有过的。在以往圣诞节前,总是从哈格尔特别点过的一大堆物品清单中,由他随便挑一种,或是请他的两个姐姐给挑一种。那些物品总是在她家中派不上用场的:一件海蓝色缎子浴袍(给一个家中没有浴室的女人);一把精致的小锁;一个上面有丝绒蝴蝶结的束发网;与一对耳坠相配的水晶手镯;与晚礼服一起穿的那种跳舞用的浅口漆皮鞋;“白色肩膀”古龙香水。奶娃对她的特殊要求始终想不通,后来他想起派拉特和丽巴从来不过问,才弄明白。不过,这母女俩的大手大脚也是真心实意的,简直到了挥金如土的地步,她们对哈格尔的种种怪念头,总是尽力有求必应。在他第一次把哈格尔搂到怀里时,她是个爱虚荣,甚至不易让人理解的人物。他喜欢这样来回忆——是他把她搂到了怀里——但实际上是她把他叫进了卧室,然后笑容满面地站在那里,解开了自己外衣的纽扣。

        从第一次见到她,他就深深地爱上了她。那时候他才十二岁,她是十七岁。从那以后在她面前,他不是笨手笨脚就是绝顶聪明。她拿他当小孩,不理不睬,要不就拿他取笑,一句话,她高兴怎么就怎么。而他只要能看到她,就心满意足了,不管她做了什么或采取什么态度。他替父亲收房租时,很大一部分热情是来自他能借此机会去派拉特的酒馆,而且抱有希望见到哈格尔在家。他可以在任何时间自由自在地走进酒馆,而每天放学之后,他都要尽量保证去见上她一面。

        时间一年年地过去了,他的青春的呼吸在哈格尔面前跟以往一样急促。后来,吉他领他去城南第一次参加晚会,他发现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在街坊四邻和自己同年龄的女孩子中大出风头;这样,他面对哈格尔时的急促呼吸才变缓慢了。但是,在他十七岁,她二十二岁的时候,尽管他的青春呼吸不再那么急促了,哈格尔仍然能够煽起他的激情。他记得她有一次就是这么做的。那是三月份一个可以随便打发的日子,一个最单调乏味不过的日子。他驾着父亲的双色福特牌轿车来到她家,想买两瓶葡萄酒。那天他竭力要弄到两瓶酒,他和他那帮不满二十一岁的朋友们一致认为,没有这酒,晚会就开不成了,而这个任务就交给了他。他到了派拉特的家门口就迈步进门,正赶上一次家庭纠纷。

        丽巴新交的男朋友找她借一小笔款子,她告诉他说她一点钱也没有。那个男人原来收到过她主动赠送的两三件挺不错的礼物,这时就以为她在撒谎,暗示要就此了结两人的关系。他们在后院吵起来了—确切地说,是那男人在大吵大嚷,而丽巴哭哭啼啼,竭力说服他她说的是实话。就在奶娃开门的时候,哈格尔从卧室里跑出来了,她原来一直在从后窗口往外看。她跑出来冲着派拉特尖叫:“老妈妈!他在打她!我看见了!他用拳头揍她,老妈妈!”

        派拉特正在看一本四年级的地理课本,这时合上书,抬起了头。在奶娃看来,她慢慢地走到悬在渗水池上的搁板跟前,把地理书放好,然后抄起一把刀,还是慢腾腾地走出前门——屋子没有后门——这时,奶娃立刻听到丽巴的尖叫声和那男人的咒骂声。

        他没有想到去制止派拉特—她的嘴不再嚅动,那只耳环闪着火光——但却紧跟着她。哈格尔也紧跟着她。她绕到屋背后,从后面接近了那男人,用右臂钩住他的脖子,把刀子对准了他的心口。她等到那人觉出了刀尖,然后熟练地一戳,穿过衬衫,扎进皮里大概四分之一英寸的样子。这时她还用胳膊卡着他的脖子,所以他看不到而只能感到流出的血粘住了衬衫。她开口对他说话了。

        “哼,我可没想杀死你,宝贝儿。甭担心。老老实实给我这么待一会儿,你的心脏就在这儿,不过我不打算再往里捅了,要是我再往里一捅,就把你的心脏刺穿了。所以你得真的一动不动,听见了吗?稍微动一下都不行,那样我就把握不准了。现在只扎了一个小眼,宝贝儿,就像针尖扎的一样。你也许会流两汤勺血,不过不会更多了。你要是真的一点不动,宝贝儿,我可以毫无问题地把刀尖拔出来。不过,在我拔刀之前,咱们得稍微谈一谈。”

        那人闭上了眼睛。汗珠从太阳穴流向两腮。有几家邻居听到了丽巴的尖叫,聚到了派拉特的后院。他们马上认出来那男人是刚到这城里来的,要不,他总该知道一点丽巴的事,比如说,她有什么东西都肯拿来送人,要是屋里有二十五块钱,她一定会拿出来给他的。更重要的,他早该懂得不该去乱碰属于派拉特的东西——派拉特从来不麻烦别人,总是给人帮忙;可大家都相信,她有魔法能蜕掉自己的皮肤,从五十码以外点燃一片丛林,还能把一个男人变成一颗熟透了的芜菁甘蓝——这一切都是由于她没有肚脐而被信以为真的。因此,邻居并不同情那人,只不过来伸长脖子仔细听听派拉特对他说些什么。

        “你知道吧,亲爱的,我就她这么一个孩子。她是我的头生女,要是你能回过头来看看我的脸,你当然不能,那会让我失手的,你就会明白,她也是我最后一个孩子了。你知道,女人都很蠢,而当妈的是最蠢不过的了。你懂得当妈的是怎么回事吗?懂吗?你也有妈,对吧?你当然有妈,所以你懂我这话的意思。要是有人不喜欢她的孩子,当妈的会伤心、会发疯的。我这一辈子最初一次感到难过就是我发现有人——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不喜欢我的小女孩。我当时简直要疯了,不知如何是好。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可我们没有你们男人那么有本事。所以,如果有一个成年男子动手打我们女人,我们是十分伤心的。你听懂我的话没有?我真不情愿把刀子就这么拔出来,让你有机会再对我的小女孩无礼。有一件事我是清清楚楚的:不管她做了些什么,她对你是好的。不过,我也不愿意再把刀子往里扎,那会让你妈跟我现在一样不好过。我明说吧,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也许你能给我出出主意,帮个忙。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那个人喘着粗气,派拉特松开手臂,可刀子还对准着他的心口。

        “让我走吧。”他低声下气地说。

        “嗯?”

        “让我走吧。我……再也不动……她一下了。我保证。”

        “真的保证,宝贝儿?”

        “是真的。我保证。你再也不会见到我了。”

        丽巴坐在地上,两臂拢着膝盖,透过还没肿起来的眼睛,斜睨着这个场面,像是在看图片展览。她的嘴唇破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肿起老高。虽然她竭力用双手和裙子来止住涌出的鼻血,弄得手上和裙子上到处都是血污,可还是有一股血慢慢淌着。

        派拉特把刀子从那人的衬衫中抽出来,把胳膊也松开了。他往前踉跄了两步,低头看了看衣服上的血,又抬头看了看派拉特,舔了舔嘴唇,然后在派拉特的逼视下,一步一步退着,走到房子的侧面。他沿路跑开,直到看不见他人影了,派拉特的嘴唇才重新嚅动起来。

        这时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丽巴身上。她竭力想站,可是站不起来。她说,她觉得刚才被他踢的地方里边骨头或是筋准是断了。派拉特摸了摸她的肋骨,告诉她什么也没断。但丽巴还是说要去医院。(她一直梦想着能当医院里的病人;她在自己图片展览式的幻想中,把那地方当成了一座漂亮的旅馆,因此总想获准住进去。在血库搬出慈善医院老远,成为一个办公室式的小诊室前,她经常跑去卖血,只要血库的人同意,她随时都去。)这回她死乞白赖非去不可,连派拉特的清醒判断也只好让步。一个邻居主动提出要开车送她们,母女俩就去医院了。剩下奶娃只好向哈格尔买酒了。

        他对这场风波满心欢喜,边说边笑地随着哈格尔进了屋子。她心平气和,一语不发,而他则激动不已,喋喋不休。

        “这事可真了不起,对吧?啊哈!她比他还要高出两英寸,可嘴里还说自己是个弱女子。”

        “我们本来就是嘛。”

        “跟谁比?跟B-52吗?”

        “别的妇女谁也顶不上她。”

        “但愿如此。顶她一半就够呛啦。”

        “哦,身强力壮是一回事。我所说的女人软弱是指的在其他方面。”

        “说说看。我想听你给我说上几条。你在哪点弱?”

        “我不是说自己,我说的是别的女人。”

        “你就没有任何弱点吗?”

        “我还没发现。”

        “我想你认为你能抽我。”十七年来他不断想着这个问题:谁能鞭打他。

        “也许是吧。”哈格尔说。

        “哈哈!好吧,我想我最好还是别想法证明你没这份本事。派拉特可能会拿着刀子回来的。”

        “派拉特把你吓坏了吗?”

        “是啊。她没吓坏你吗?”

        “没有。还没人能吓坏我。”

        “是的,你可够心狠的。我知道你心够硬的。”

        “不是硬心肠。我只是不想让人们指拨我做这做那。我想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派拉特告诉你该做些什么。”

        “不过只要我不愿意,就可以不干。”

        “要是我能这样对我母亲就好了。”

        “你什么都得听你母亲的?”

        “嗯……也不一定。”奶娃慌乱地想找出一个词来描述他母亲的唠里唠叨,他觉得自己成了这种婆婆妈妈的牺牲品。

        “你今年多大了?”哈格尔问。她就像一个妇女对一个小孩的年龄温柔地感到兴趣似的把眉毛一扬。

        “十七。”

        “都到了结婚的岁数啦。”哈格尔说这话时明显地在暗示,他不该再听凭母亲对他指手画脚了。

        “我在等你呢。”他说,试图重新做出(或者说做出)一种男人粗鲁无礼的姿态。

        “那可要等好久了。”

        “为什么?”

        哈格尔叹了一口气,似乎她的耐心在经受考验。“我一定要爱上那个娶我的人啊。”

        “拿我试试看。要是你想试的话,你可以体会一下。”

        “对我,你太年轻了。”

        “说真话。”

        “对,是我心里想的真话。”

        “你呀,跟所有的女人一样。满心等待迷人王子从大街那头骑马快步跑来,停在你的门前。这时你就三步并作两步冲下台阶来恭候着!你们两人的目光相遇,然后他就一下子把你拉上马,两人骑马随风而去。小提琴伴奏着,马背上还打着‘米高梅电影公司式的殷勤’字样,对吧?”

        “就是那么回事。”

        “这段等待的时间里,你打算干点什么呢?”

        “瞅着一个小男孩裤裆里鼓囊囊的东西长大。”

        奶娃微微一笑,但并没有感到高兴。哈格尔放声大笑。他跳起来去抓她,她闪身跑进卧室,关上了门。他用手背擦着下巴,看着卧室的门,然后耸了耸肩,提起了两瓶酒。

        “奶娃?”哈格尔从门里探出头来,“进来呀。”

        他转过身,把酒放到桌子上。门开着,可他看不见她,只能听见她咯咯笑着,那是一种窃窃私笑,就像她赌赢了。他往屋里走得太快,忘了躲闪从屋顶吊下来的一只绿色口袋。等他走到她跟前,额上已经肿起了一个包。“你们把什么玩意儿挂在那儿啦?”他问她。

        “那是派拉特的东西。她说是她的遗产。”哈格尔边说边解开外衣的纽扣。

        “她遗留下些什么产业呢?砖头吗?”这时他已看到她裸露出上身。

        “在这段等待的时间里,我就干这个。”她说。

        那时候,他们俩这种笑着闹着扭在一起的关系是自由和公开的。只要吉他上班不在家,他们就在他的房间里厮混,就像吉他本人在家时他自己的销魂一样频繁。她成了他生活中半秘密但又经常保持的固定内容。她很像在戏弄他,有时对他百依百顺,有时又拒之不理。他从来弄不明白什么时候或者是为了什么她会采取其中的哪一种态度。他猜想丽巴和派拉特可能清楚,可她们对于他同哈格尔关系上的变化从来不置可否。由于他不再像十二岁时对她那么倾慕,倒是满心欢喜地与她同床共枕。她是个乖僻、有趣、莫测的伴侣,虽然从小娇惯,但毫无心计,因此比起与他年纪相仿的多数女孩子更加趣味清新。有时候,一连几个月哈格尔不见他,可是有一天他出现在她面前时,她马上满脸笑容,热情接待。

        哈格尔这么反复无常的忽冷忽热大约有三年之久,之后,她的拒绝越来越少,最后,从奶娃打了他父亲那次开始,她就毫不拒绝了。不仅不拒绝,她开始等候他,而他呢,越是陷入他社交生活的其他内容,她也就越发变得更加可靠了。她开始板脸撅嘴,含嗔带怒,责怪他不爱她或不想再见她。尽管他不大想到自己的年龄,她可是十分关心她的岁数。奶娃那种无忧无虑的男孩时代已经延伸到了三十一岁,哈格尔却已经三十六岁,必然变得神经质了。她理所当然地在他们俩的关系中加上了一种责任感;可他却在想找一个出路。

        他把挑好的礼品的款子交给收款员,就离开了杂货店,心中已经决定把这事就此一刀两断。

        我要提醒她我们是隔代表亲——他心里想着。他准备什么礼物也不给她买,而给她一笔可观的钱,就说希望她用这钱给自己买点真正的好东西,还要说明他给她礼物是对她妥协,他并不是她需要的那种人。她需要的是一个能跟她结婚的稳重的人。他在妨碍她。既然他们是亲戚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她该着手寻找别人。他会说,这事已经多年,现在的结局让他难过,让他深深地难过,但如果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像他爱她那样,就首先要替对方着想,一个人是不该对爱的人表现出自私的。

        经过仔细考虑该怎么对她解释之后,他觉得似乎已经谈完话,而且把一切都办妥了。他回到他父亲的办公室,从保险柜里取出些现金,给哈格尔写了一封措辞美好的信,结尾处是这样的:“同样,我也要感谢你,感谢你对我表达的一切,感谢你让我这些年来生活很幸福。我在这里签名的时候,当然满怀对你的爱,更重要的是,对你的感激之情。”

        他确实满怀着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而,正是“感激之情”这种用词和“感谢你”这种冷冰冰的客气话把哈格尔的怒气冲上九霄云外,那儿一片蔚蓝,空气稀薄,鸦雀无声,人们屏神敛气,即使开口也都低声细语,周围的一切全都冷得凝结成冰,只有她胸中的烈火不时迸发出来,爆裂开去。后来她跑到大街上去找奶娃·戴德了。

        奶娃把信和钱装进信封之后的好长时间,一直坐在他父亲的办公桌边。他把一项项的数字加了又加,不是少了八角钱就是多了八角钱。他仍然感到心烦意乱,暴躁不安,而这一切并非出于哈格尔的问题。不久之前,他和吉他谈过一次关于法网的问题。有一个大约十六岁的男孩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给绞死了,凶器据说是一根绳子,脑袋也给打得不成样子了。和地方警察合作的州警察指出,这个男孩被害的方式同一九五三年除夕夜另一个男孩被害的方式相同,也同一九五五年四个成人被害的方式一样,都是绞杀和毁容。在弹子房和托米的理发馆里,人们说温妮·露丝·扎德又动手了。人们对此放声大笑,对新进来的人重复讲着那个故事:一九三二年,有个叫温妮·露丝的杀人犯,用斧头肢解了几名被害者,还把尸体装到箱子里边,她因精神错乱犯罪被送进州精神病院,而每年都要逃跑两三次。

        有一次,她步行两百英里,穿过两个州,最后才给抓回来。因为那年的十二月份,城里出了一桩惨无人道的杀人案,而彼时温妮·露丝恰好逃跑在外,城南的居民都相信是她作的案。从那时起,只要有什么耸人听闻的谋杀案公之于众,黑人们就说是温妮·露丝干的。他们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温妮·露丝是白人而被害者也是白人。他们总是用这种方法来解释他们相信的白人疯狂症——完全用疯狂手段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策划并进行犯罪行为。这种罪犯只能由他们白人中同样疯狂的家伙来判罪,而温妮·露丝·扎德就符合这种情况。黑人们坚信,他们本民族成员互相杀害时总是理由充分:同别人淫乱(发现一个男人同别人的妻子在一块儿);违背好客的准则(一个男人伸手到他朋友的芥末罐里抓走肉食);开口骂人不是男子汉,骂人不老实,骂人没人味,骂人精神不健康。更主要的,他们认为他们所犯的罪是合理合法的,因为他们是在气愤、忌妒、丢脸等等极端的激情中干出来的。稀奇古怪的杀人使他们开心,当然,被害人要是他们自己人就不同了。

        他们推测着温妮·露丝最近一次杀人的动机。有人说她挣脱束缚变得堕落并且出去找一处落脚的地方。可是她心里清楚,不能指望一个成年男子要她,所以才去找一个小学生。也有人说,她可能是不喜欢那种帮上有黄皮的白便鞋,在她逃出疯人院,走了四百英里去找安身之地时,看到的第一桩事,就是一个小孩穿着一双那样的鞋,她无法容忍,就胡作非为起来了。

        在这种种玩笑之中,含着一股子没说出口的恐惧。警察说,有一个证人看到一个“头发蓬松的黑人”从发现孩子尸体的学校院子里跑走了。

        “就是山姆·谢帕德拿斧子砍他老婆时他们看到的同一个头发蓬松的黑人。”波特说。

        “是用锤子砸的,伙计,”吉他说,“砸了二十七下。”

        “伟大的耶稣。他为什么砸二十七下呢?这么杀人太惨了。”

        “所有杀人全都是惨的。”“医院”托米说,“杀人总是惨的。你看到电影里英雄用两手掐住别人的脖子,被害的咳嗽一下就断气了,对吧?别信那一套,我的朋友们。人的身体有强大的生命力,一旦生命处于危险,就会拼出全身力气来。”

        “你打仗的时候,杀死过人吗,托米?”

        “我对几个人下过手。”

        “用手?”

        “用刺刀,朋友。步兵第九十二军团的人拼过刺刀。贝露森林中闪过刀光血影,真的闪过刀光血影。”

        “当时感觉怎样?”

        “不是滋味。可不是滋味哪。哪怕你明知道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你还是觉得这种事野蛮无比。”

        大家像往常一样笑着托米讲话的特有方式。

        “那是因为你无论如何也不想在军队里混事。”一个胖子说,“要是你在街上闲逛,刚好碰上奥瓦尔·福布斯,你会怎么样?”

        “孩子,我倒情愿杀死那吸血鬼。”一个大块头的人说道。

        “你要是总这么说,他们会很快在闹市区把你这蠢驴抓起来的。”

        “我的头发可不蓬松。”

        “他们会让你的头发蓬松起来的。”

        “他们会戴上铜指套揍你,把你的脑袋打个稀烂,管那叫头发蓬松。”

        在“纽约州”开心的咯咯笑声中,奶娃当时似乎感到里边有一种惨淡和紧张的劲头。屋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在大街上走的时候,经常被人抓起来,而且不管用什么方法证明他是谁,谋杀案发生时他在什么地方,他总得有一段受审的不愉快。

        还有一个情况。有一段时间,奶娃不断注意到一些蛛丝马迹,这些谋杀案中多少总有几次是某个黑人干的或有黑人在场。有的人说漏了嘴,有的人对被害者一清二楚,就拿温妮·露丝是否无法忍受那种鞋子来说,那个男孩是不是穿的就是那种鞋?报纸上讲到这点没有?还是仅仅是开玩笑的人随心所欲杜撰出来危言耸听的细节?

        托米兄弟俩清理着理发馆。“关门了。”他们对一个往里探头的人说,“营业时间过了。”谈话停止了,屋里闲坐的人似乎都不愿意离开。吉他也不想走,可最后还是匆忙穿上外衣,跟“纽约州”比画了两下拳头,然后随奶娃出了屋门。城南的店铺以黯淡的花环和灯光为特色,现在让圣诞节期间装饰得花里胡哨的汽船和城里电灯杆上挂起的一串串铃铛一衬,更显得昏暗无光了。只有闹市区灯光通明,节日气氛炽烈,显出一派希望。

        两个小伙子沿着第十街朝吉他的住处走着。

        “想入非非,”奶娃说,“一些想入非非的废话。”

        “想入非非的世界,”吉他说,“一个想入非非的搅得他妈的乱七八糟的世界。”

        奶娃点了点头,“‘铁道’托米说那孩子穿了一双白便鞋。”

        “他是这么说的吗?”吉他问道。

        “他是这么说的吗?你明知道他就是这么说的嘛。你当时还跟我们大伙一块儿哄堂大笑呢。”

        吉他瞅了他一眼,说:“你干吗要乍开鼻孔?”

        “我知道有人在搪塞我时,我就会这样。”

        “其实就这么些,伙计。再没什么了。我不过是不想再谈这件事了。”

        “你的意思是不想再同我谈这件事。在托米的店里你可谈得挺起劲儿的。”

        “听着,小奶,我们亲密相处有好多年了,对不?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之间就没什么不同了。我们不可能总是用同样的方式思考问题。我们不能把这种事搁一搁吗?这个世界上各式各样的人都有。有的人好奇,有的人就不;有的人爱讲话,有的人爱叫喊;有的人是踢人的,有的人是挨踢的。现在,就拿你爹来说吧,他就是个踢人的。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就在把我们踢出我们住的屋子。就在你我之间,也有这么一点不同,不过,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成了朋友……”

        奶娃停住了脚步,并强使吉他也停住了脚步转过脸来。“我知道你不打算给我来一大堆废话的讲演。”

        “不是讲演,伙计。我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好吧,说吧。可别来那种一大堆废话的讲演。”

        “你管什么叫讲演呢?”吉他问道,“是不是在你有两秒钟不开口的时候?是不是在你只听别人说自己不讲话的时候?是不是这就叫讲演?”

        “有的人跟一个三十一岁的成年人谈起话来就像对一个十岁的小孩训话一样,这就叫讲演。”

        “你到底想不想让我说?”

        “说嘛。讲吧。不过,不要对我用那种可笑的腔调。就像你是教师,而我是个拖鼻涕的小家伙。”

        “这就成问题了,奶娃。你对我讲话的语气比对我讲的内容还感兴趣。我只是想说,我们不必事事一致。你和我是不一样的,还有——”

        “你的意思是说,你有些臭秘密,不想让我知道。”

        “我的意思是,有些事我会感兴趣,而你却不见得。”

        “你怎么知道我不见得感兴趣?”

        “我了解你。我一直很了解你。你有你一帮子高贵的朋友,你们在光荣岛上聚餐,花得起一半脑筋去想一桩交际。你可以搞个红头发的娘儿们,也可以搞个城南的娘儿们,而不去谈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

        “我不信这一套。咱俩一块儿这么些年,你搪塞我,就因为我住的地方?”

        “不在于你住在哪儿——而在于你在什么地方混。你什么地方也没住。既不住在非医生街,也不住在城南。”

        “你抱怨我——”

        “我什么事都不抱怨你。”

        “凡是我去的地方都欢迎你。我曾经拉你去光荣——”

        “去他妈的光荣岛吧!听见没有?要想让我去那个黑人的天堂只有一条路:带上一箱甘油炸药和一盒火柴。”

        “你本来喜欢去那儿的。”

        “我从来不喜欢去那儿。我是跟你去过,可我从来不喜欢,从来没喜欢过。”

        “有海滨别墅的黑人怎么了?你想要什么呢,吉他?凡是不以扫地和摘棉为业的黑人,你都看不惯。这地方可不是阿拉巴马州的蒙特哥马里。”

        吉他看着奶娃,先是一股气恼,后来开始哈哈大笑,“你说得对,奶娃。你长这么大,这是你说的最正确的话了。这地方当然不是蒙特哥马里,不在阿拉巴马州。告诉我,要是这地方成了第二个蒙特哥马里,你打算怎么办?”

        “买一张飞机票。”

        “就是这么回事。关于你自己,现在你总算懂了一点你原来一直不懂的事:你是谁,你算什么人。”

        “对了。我是一个拒绝在阿拉巴马州蒙特哥马里居住的人。”

        “不对。应该说,你是一个无法在那地方居住的人。只要事情一难办,你就没主意了。你不是一个认真的人,奶娃。”

        “认真无非是受得了苦的意思。我可对认真了解得一清二楚。我的老头子是认真的。我的俩姐姐也是认真的。而且,再也没人比我母亲更认真的了。她可真够认真的,让自己就这么耗光了。有一天我在后院里看着她。院子里冰冷冰冷的,可她说,她得在十二月十五日以前从地底下把球茎挖出来。所以她就跪在地上挖着坑。”

        “怎么回事?我没听明白。”

        “她想把花卉的球茎挖出来,拿到屋里。可根本没必要这么干。她喜欢种花。她确实喜欢种花。可你要是看到她那副表情,简直是世界上最不幸的女人,受苦最深的女人。这么干乐趣又何在呢?我长这么大还没听她笑过一声。有时候微微一笑,甚至出一点声音,可我相信她从没有放声大笑过。”

        奶娃丝毫没转变话题,不知不觉地开始跟吉他讲起他做过的一场有关他母亲的梦。他说成是梦,因为不想让吉他知道这事当真发生过,而且是他亲眼所见。

        他站在厨房里的下水道跟前,把喝剩的咖啡倒进去。这时他透过窗户,看到露丝正在花园中挖呀刨的。她挖好一个个小坑,把像是小葱头一类的东西放进去。就在他站在那里心不在焉地瞅着她的时候,郁金香从她挖的坑里长出来了。先是一根坚挺的、细细的绿管,然后在这细茎上抽出来两片嫩叶——一边一片。他揉揉眼睛再看。这时她身后有几根主茎已经从地里钻出来了。也不知是她先前种下的球茎,还是在地里憋了太久而破土出芽了。茎管越长越高,分枝出叉,很快就密得互相挤靠,而且密到挤住她的衣裙了。可是她还是不闻不问,连头也不回,一个劲儿地在那儿挖呀挖的。有些花茎开始抽出花蕾,血红的花蕾来回摆动,轻轻敲打着她的脊背。她总算注意到了,注意到这些长大、摆头、触碰她的花蕾了。奶娃心想这回她总会在恐惧中——起码在惊慌中跳起身来了,可是她还是不动地方,只是往一边躲一躲,甚至碰一碰这些花茎,无非是出于摆弄和调皮的动机。花越长越高,越长越密,这时他只能看到她露出的双肩,还有在摇曳不定、噼啪作响的花蕾上面摆动着的双臂。花儿密密地包围着她,让她透不过气来,用自己参差不齐的柔软的唇部夺去了她的呼吸。而她只是笑容可掬地把它们推开,就像驱赶开一群无害的蝴蝶。

        他明白这些花是危险的,会很快把她周围的空气吸光,让她有气无力地躺倒在地。可她似乎一点都看不到这种危险。后来,花儿把她完全淹没了,他只能看到一片乱麻似的郁金香低低地压倒在她身上,她蹬了一下腿就不动弹了。

        他把这一切都给吉他讲了,似乎这梦境强调了他对于认真的下场的看法。他在叙述过程中说得尽量轻松,可是到了最后,吉他直视着他的眼睛,问道:“你干吗不过去帮她一把呢?”

        “你说什么?”

        “帮她一把。把她从花丛中拉出来。”

        “可是她喜欢那样。她这样才觉得有趣。她愿意那样。”

        “你敢肯定吗?”吉他微笑着说。

        “当然我敢肯定。这是我的梦啊。”

        “可那是你母亲啊。”

        “哦,伙计,你干吗要无中生有呢?你把整个事情弄得过分认真,只不过想证明你的观点。起先我错在没住在阿拉巴马州。后来我错在在梦中表现不好。现在我又错在做了这个梦。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对你来说,最微不足道的事情都成了生死攸关的问题。你简直快成了我的那个老头子了。他认为如果把一张剪报放错了抽屉,我就得道歉。大伙儿都怎么的了?”

        “看来大家都弄错了方向,只有你一个人正确,是不是?”

        奶娃闭住嘴不说话了。他想起来好久以前那个晚上,他打了父亲之后在街上的情景。所有的行人都挤在马路的一边,迎面朝着他走来,没有一个人像他一样跟别人反方向走。似乎吉他也在那个梦境中,亲眼看到了这一切。

        “也许是吧,”他说,“不过我知道我要往哪儿去。”

        “往哪儿去?”

        “哪儿有聚会,就去哪儿。”

        吉他微笑了。他的牙齿同落在外套上的雪花一样白。“圣诞快乐,”他说,“新年幸福。”他摆了摆手,转过拐角,朝一条街走去。奶娃还来不及问他到哪儿去或是让他等一等,他已经消失在城南雪茫茫的阴影之中了。

        这时他合上了“桑内”店的账本,不去管那一行行的数字了。吉他身上正在起着某种变化,已经起了某种变化。他总用该如何生活这类话刺伤奶娃,这种谈话恰恰又一次说明他已经变了。奶娃再也不能跑上楼梯,来到他的房间,拉他去参加一次聚会或是拖他到酒吧去了。他也不再想谈女孩子或是吸点大麻之类的东西。体育运动是他唯一还有积极性的事情,也许还有音乐。除此之外,他整天阴沉着脸,两眼闪着金光,再有就是政治。

        正是吉他激起的这种诚挚气氛,使奶娃比以往更多地谈论自己的家庭,也使他用一些轻率的词句为自己所过的那种生活辩解,诸如女孩子和光荣岛聚会之类。吉他明知道这根本不是他的兴趣所在,是不是?他知道奶娃另有兴趣,比如说,什么呢?他问着自己。是啊,比方说,他在他父亲的生意中干得挺不错,事实是挺出色。然而他马上就得承认,对他来讲,实实在在的房地产并不等于实实在在的兴趣。要是他下半辈子非得想着租金和财产不可,他准得丧失自己的头脑。可是他真要靠那一行来打发下半生了,是不是这么回事?这是他父亲给他安排好的,而且他觉得也是他自己的打算。

        也许吉他是对的——有点道理。他的生活没有内容,没有目标,确实,他没有去极力关心别人。没有一件他想干的事足以让他去甘冒什么风险,去使自己感到什么不便。话说回来,吉他又有什么资格高谈阔论呢?他也没住在蒙特哥马里嘛,不过是在那家汽车厂上班,偷偷摸摸地去各个地方——谁也不知道去哪儿——再有就是泡在托米的理发馆里。他从来不跟一个女人保持数月之久的关系——时间平均不超过他所说的对方开始要求“长期固定联系”。

        奶娃想,他该结婚了,也许我也该结婚了。跟谁呢?周围有这么多女人,而对光荣岛那伙人来说,他说得上是个十分合适的光棍汉了。也许他可以挑一个——那个红头发的姑娘,弄一所好房子。他父亲会帮他找一所好的。跟他父亲好好合伙干生意并且……并且什么呢?应该有些更好的盼头。他对钱产生不了兴趣。没人拒绝给他钱,所以这事也提不起劲头来。政治嘛——至少是理发馆的那种政治和吉他牌的政治——只能让他发厌。他腻透了。每个人都让他感到厌烦。这城市也烦人。让吉他绞尽脑汁的种族问题是最烦人的。他不明白,要是没有黑人和白人的问题来谈,他们能有什么事情可干。要是不描述侮辱、暴行和压迫这些充斥他们生活(和电视新闻)的事情,他们会成为什么人呢?要是没有肯尼迪或伊利亚可争呢?他们在各种各样的事情上为自己辩解,什么没干完的活计啦,没有付的账单啦,一切疾病与死亡全是白人的过错。而吉他却变得越来越像他们了——只不过他不为自己辩解——在奶娃看来,他对听到的一切愤懑不平都随声附和。

        奶娃走进了兼作食品室的洗手间,插上电热器,给自己冲一杯速溶咖啡。在那儿待着的时候,他听到窗玻璃上一阵急遽的敲击声。他回到办公室,看到了弗雷迪的一双眼睛正从门窗上的字间往里窥视。奶娃开了门锁。

        “嘿,弗雷迪,什么事啊?”

        “找一块暖和的地方。今晚上他们让我到处跑腿。圣诞节要到了嘛,我的差事就是在街上东跑西颠。”弗雷迪在百货商店看门的职务这段时间又加上了传信和送货。

        “他们给你新卡车了吗?”奶娃问他。

        “你疯啦?引擎不倒在地上散了摊,他们才不会给我换一辆新车呢。”

        “我煮了点开水准备冲咖啡。来一杯怎么样?”

        “我正想喝这玩意儿呢。我看到你这屋亮着灯就想,也许能混上一杯热咖啡喝呢。你没准还有点来劲儿的玩意儿可以兑一点儿吧,是不是?”

        “我刚好有一点。”

        “真是个好孩子。”

        奶娃走进洗手间,抬起马桶的水箱盖,取出了一只半品脱装的瓶子,是他藏在那儿不让麦肯知道的。麦肯是不准在办公室喝烈酒的。他把瓶子拿到办公室,放到桌上,又回去冲了两杯咖啡。等他回到办公室时,弗雷迪尽量装出一副没把酒瓶凑到过嘴边的样子。他们俩往咖啡里兑了点烈酒,奶娃在四下找他的香烟。

        “日子难过啊,孩子,”弗雷迪嘬了一口,然后漫不经心地说,“日子不好过啊。”这时,他似乎注意到缺了点什么,就问道,“你的伙伴呢?”

        “你是指吉他?”

        “是啊,是吉他。他跑哪儿去啦?”

        “有好几天没见到他了。你是了解吉他的。他会在你眼前一下子不见的。”奶娃注意到弗雷迪的头发全白了。

        “你多大岁数了,弗雷迪?”

        “谁知道?他们上午干了脏事,下午就生了我。”他傻笑着说,“反正我已经在这儿过了好多年了。”

        “你是在这儿生的?”

        “不是。是在南方。在佛罗里达州的杰克逊维尔。那个县真糟糕,孩子。一个糟透了的县。你知道,在杰克逊维尔连个黑人小孩进的孤儿院都没有。他们只好把孤儿塞到监狱里。我跟那些唠唠叨叨临时当保姆看小孩的人说,我是在监狱里长大的,而且我一点都不害怕。”

        “我还不知道你是个孤儿呢。”

        “唉,算不上真正的孤儿。我有一家子人,也有亲戚。可我妈死了,没人肯收养我。”

        “她怎么死的。”

        “让鬼闹的。”

        “让鬼闹的?”

        “你不信鬼吗?”

        “嗯……”奶娃笑了笑,“我琢磨我情愿信鬼。”

        “你还是信了好,孩子。他们在这儿就有。”

        “这儿?”奶娃想往四周看一眼,不过他没看。寒风在窗外的一团漆黑中怒吼,而弗雷迪就像是妖魔似的闪着他的金牙。“我倒不一定是说就在这间屋里。当然不是不可能。”他把头一歪,侧耳听着,“没有。我是说他们就在这个世界上。”

        “你见过吗?”

        “多了,可多了。鬼把我母亲害了。我那次当然没见到。可是后来见过。”

        “给我讲讲吧。”

        “不行,我不想讲。我不谈我见过的鬼。他们不喜欢我谈。”

        “那么,就给我讲一个你没见过的吧,讲讲那个害了你母亲的。”

        “哦,好吧,就讲讲那个。她当时正跟邻居中的一个朋友穿过院子,她们俩抬头一看,瞧见一个女人沿着大路走过来。她们俩站住脚步,等着瞧瞧是谁。那女人一走近,邻居就喊了一句‘你好’。这话刚出口,那女人就变成了一头白公牛,就在她们俩眼前。我妈当时就一下摔倒在地,感到了阵痛。我生下来之后,她们把我抱给她看,她尖叫一声,就死过去了。再也没醒过来。我父亲死在我出生两小时之前。大家看到我没了父母,谁也不肯收养一个让白公牛带到这世上的婴儿。”

        奶娃放声大笑。他并不想伤害弗雷迪的感情,可他止不住要笑。他越想憋住,却笑得越发厉害了。

        弗雷迪倒没觉得这有伤自己的感情,只是莫名其妙,觉得奇怪,“你不信我的话,是不是?”

        奶娃笑得答不成话。

        “好吧,”弗雷迪把两手一举,说,“好吧,笑下去吧。可是,天底下你不知道的怪事多着哪,孩子。你会懂的。有的是怪事情。就在我们这城里还有怪事呢。”

        奶娃这时控制住自己不再笑了,“什么事?咱们这城里出了什么怪事?我最近可没看过什么白公牛。”

        “把眼睛睁大些。问问你的伙伴。他知道。”

        “什么伙伴?”

        “你的伙伴吉他呀。问问他出了什么怪事。问问他为什么他忽然跟着‘纽约州’到处乱跑吧。”

        “‘纽约州’?”

        “就是他,‘纽约州’。”

        “没人跟着他到处乱跑。这家伙是个怪人,成天拿着把笤帚站在那儿,嘴里吐着痰。他连话都不会说。”

        “他不说话。并不是不会说。他不肯开口的唯一原因是很久以前他发现他老婆和别人睡觉。从那以后他就感到没话好讲了。”

        “好吧,那吉他跟他干什么呢?”

        “问得好。警察也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你怎么从‘纽约州’又扯起警察来了?”

        “你还没听说?人们都风传,警察正在寻找一个在学校院子里杀了白人男孩的黑人。”

        “我知道这件事,人人都知道。”

        “嗯,所说的各种情况都很像‘纽约州’。而吉他是在给他找地方躲起来,我相信就是这么回事。”

        “这又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你知道吉他为人一向如此。只要是依法要逮捕的人,他都肯藏起来。他恨白人,特别是恨当警察的,谁要是被追捕,肯定可以指望得到他的帮助。”

        “你还没明白。吉他和‘纽约州’的行为不只像是在躲藏,而像是他干了那件事。”

        “你有点醉了吧,弗雷迪?”

        “是啊,我是有点醉了,可喝醉了也改变不了任何事实。听我说,你还记得艾米特·梯尔是什么时候被害的吧?是一九五三年吗?嗯,那事情刚发生,就有一个白人男孩让人杀死在校园里了,有那么回事没有?”

        “我不清楚。我没干过杀人的事,记不得那些日期。”

        “你不清楚?”弗雷迪表示怀疑。

        “是不清楚。你刚才说是‘纽约州’干的?”

        “我是说,他的行为像是他干的;我还说,吉他知道这件事;我还说,有些怪事正在发生。我说的就是这么些。”

        奶娃心想,他跟我发疯呢,因为我笑话了他母亲和那头白公牛的故事,于是他就想报复我。

        “把眼睛睁着瞧吧,”弗雷迪接着说,“就这么等着瞧吧。”他瞅了瞅酒瓶,看到里边已经喝光了,就站起身来准备走了。“是啊。有些怪事正在这里发生呢。不过,要是你听到什么事,可别提我的名字,别把我搅进去。那年那个保险公司的家伙从屋顶上跳下来,跟这一样奇怪。你听过人们谈他吧?”

        “我好像听过。”

        “那年,你还是个小不点儿的婴儿呢,那年是一九三一年。当时,那也是件怪事呢。”弗雷迪扣上外衣扣子,把护耳帽戴上,使劲往下拽着。“好喽,谢谢你的咖啡,孩子。喝了以后好多了,好多了。”他从口袋里掏出手套,朝门口走去。

        “欢迎你再来,弗雷迪。圣诞快乐,要是我在节前见不到你,我就先祝贺你了。”

        “我也祝你圣诞快乐。还有你们家的人,告诉戴德先生和你母亲,我祝他们圣诞快乐。”他又堆起了满脸笑容。他走到门口时,戴上了手套。然后他慢慢转过脸来,面对着奶娃,“告诉你,还有人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那就是科林西安丝。去找科林西安丝打听一下吧。”

        他高高兴兴地闪着金牙,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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