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愈多,力量愈大。试想,假使你知道全部的乐透开奖号码,不是猜出来的,不是梦里出现的,而是确确实实地知道,你会怎么做?马上冲到彩券行?这是一定的,在选号单上画下号码,然后把大奖抱回家。
股票也一样。如果你真的知道哪支会大涨,不靠预感、不凭直觉,不是研判趋势、没有计算百分比,更没有小道消息,而是“知识”,实实在在的知识——试想,如果你拥有这样的知识,那你会……打电话给股票经纪人?这是当然,请他下单,等大涨之后卖出,当个现成富翁。
同样的道理,篮球、赛马以及其他的一切,足球、曲棍球、明年的职棒世界大赛等所有运动赛事,只要你能预测未来,全都在你的掌握之中。当然,奥斯卡奖、诺贝尔奖、冬季的初雪,没有例外。
杀人也一样。
假设你想致人于死,你需要先知道怎么动手。这个不难,方法很多,有些比较好、有些比较差,但大部分都有缺陷。所以你会运用既有的知识,想出一个新方法,修正、修正、再修正,最后拟定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
你对准备过程会万分小心,因为完美的方法不易运行,彻底的准备十分重要。但这对你来说是家常便饭,彻底的准备不是难事,因为你有该有的情报,也具备完整的训练。
你也知道人死了之后会有大问题出现。要如何安全脱身?善用知识,这就是方法。你比大部分的人更了解警察的办案方式,你看过很多警察执勤的模式,有时候甚至是在附近观察。你知道他们会找什么线索,所以不会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你会在脑海中反复推演,精准、确实、小心再小心。就像你在画下笃定会开出的乐透号码时一样小心翼翼。
有人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愈多,力量愈大。知识会让你成为全球最有力量的人,而应用到杀人上,就可以让你轻松脱身。
生命中充满了决定、判断与猜测,一旦你习惯一天到晚下判断、作决定,即便不需要时,还是会忍不住有这种反应。你会一直自问:“如果……会怎么样?”你会开始想,如果遇到这问题的是你而不是别人,你会如何反应?时间久了,这就变成习惯。杰克·李奇就常有这种习惯,这就是为什么他独自坐在餐厅里,看着二十呎外那两个人的背影,心里却想着是该警告他们别靠近就好,还是费番工夫把他们的手给打断。
一切都是运作使然。打从一开始,这城市的运作模式就是这样。李奇吃饭的餐厅坐落在翠贝卡区,而像这样一家新的意大利餐厅,除非《纽约时报》美食版曾报导过,或是《观察家报》的专栏作家连续两天在这里看到名人出没,不然光顾的客人就少得可怜。到目前为止,这两种情况都还没发生,所以这家餐厅的客人并不多。而这样的地方刚好适合李奇:孤单一人,女友还在加班,想在她家附近找个地方吃顿晚餐。正是这城市的运作使然,让李奇出现在这里,也是这城市的运作使然,让那两个他在观察的人也在餐厅里出现。因为这个城市的基调就是:任何一种聪明的新商业投资,必定会引来不速之客,告诉他们有人希望每星期能固定拿到三百元保护费,以免有小弟拿着球棒和斧头柄把店砸烂。
李奇观察的这两个人站在吧台旁,压着嗓子跟老板说话。那吧台只是个装饰性布置,横过餐厅一角,形成一个正三角形,每边大约七、八呎长,不是那种给人坐下喝酒的位置,纯粹是观赏的焦点、摆放酒瓶的地方。酒瓶在玻璃柜里排成三排,后面是喷沙的镜子,收银机与刷卡机在下面那层。身材矮小的老板神情紧张,已经退到三角形的角落,背靠着收银机的抽屉,双手紧紧交抱在胸前想要自卫。李奇看到他的眼神,一半是难以置信,一半是恐慌,朝着店里四处张望。
餐厅的空间很大,大约是边长六十呎的正方形。天花板很高,大约二十到二十五呎,有压锡花纹,再用喷沙让它显出模糊光泽。建筑物的历史超过一百年,这个空间或许曾经拿来作过各式各样的用途。可能最初是工厂,因为窗户够大也够多,足以让某种工业运作取得照明——在那个时代,整座城市最高也不过五层楼。之后或许变成商店,甚至是汽车展示间,因为空间够大。现在则成为意大利餐厅,不是那种红格子花纹壁纸、妈妈酱料式的意大利餐厅,而是花了三十万美金把室内装潢弄得美轮美奂,然后把七、八个手工义式饺子放在一个大盘子里,告诉你这是一道菜的那种。开幕后四个星期以来,李奇已经在这里吃过十次饭,每次都没吃饱,但实在真的好吃,所以他还是四处向人推荐。李奇不是什么美食专家,所以这家店应该真的有点门道。餐厅名叫“Mostro''s”,就他对意大利文的有限了解,应该翻作“Monster''s”,不太确定到底是什么意思,但铁定不是指食物的分量。这名字念起来有种共鸣感,配上淡白枫木、白色墙壁以及雾面的铝金属光泽,让整个餐厅变得很迷人。在这里工作的人都非常亲切而有自信,店里播放完整的歌剧,高挂在墙上的还是高品质的喇叭。以李奇外行人的看法,这家店未来一定会声名大噪。
不过,名声的传播显然有点慢。简单前卫的室内装潢下,六十呎见方的空间只摆二十张桌子看起来还可以。但在他光顾的这四个星期当中,有人坐的桌子都不超过三张。有一次他在餐厅里待了一个半小时,甚至没有其他客人上门。今晚只有另一对男女在用餐,隔了五张桌子,他们面对面坐着,侧面对着李奇。男的是中等身材、棕色短发,蓄着漂亮的八字胡,穿着淡黄色西装和棕色鞋子。女人又瘦又黑,穿着裙子、罩着外套,人造皮公事包在右脚脚边靠桌放着。两人的年纪或许在三十五岁上下,看起来很疲倦,而且有点寒酸,很舒服地坐着,但不怎么交谈。
吧台边的两个人在讲话,这是确定的,他们整个上半身向前倾,说话急促,努力想要教老板听他们说话。老板靠着收银机,往后倾的角度相同,仿佛室内吹过一阵强风让他们三人动弹不得。那两人的身材非常魁梧,穿着相同的黑色羊毛外套,让他们看起来块头更大。李奇从酒瓶后的雾面镜子里可以看到他们两人的长相,棕皮肤、黑眼睛,不是意大利人,或许是叙利亚或黎巴嫩人,身上有那种美国第二代阿拉伯裔的好斗性格。两人不断游说,右边那个用手做了个横扫的动作,显然表示球棒扫过柜子上的酒瓶,然后手势变成上下砍剁,告诉老板怎么砸柜子——从上到下,一下子就清洁溜溜,这是他的意思。老板脸色苍白,向旁边的柜子看了一眼。
然后右边那个把手往前伸,拍拍手表,转身离开,他的同伴挺直了身子跟上去,但手滑过旁边的桌子,把一个盘子推到地上。盘子在地上砸个粉碎,刺耳的巨大声响干扰了飘荡在空气中的歌剧。棕发男子与肤色黝黑的女人端坐不动,眼光看着别的地方。那两位老兄慢慢走到门口,头抬得很高,满是自信。李奇看着他们缓缓走到人行道上,然后老板从吧台后方出来,跪在地上捡拾盘子碎片。
“还好吗?”李奇对他说。
话一出口,他就知道这是个笨问题。老板耸耸肩,脸上摆出一副标准的苦瓜脸,用手把碎片拨成一堆。李奇站起来,离开位子,把餐巾铺在老板旁边,开始捡起碎片放到上面。相隔五张桌子的那对男女看着他。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李奇问道。
“一小时后。”老板说。
“要多少?”
老板又耸耸肩,苦笑一下,说道:“他们还给我入会折扣。一星期两百,如果生意好的话再涨到四百。”
“要付吗?”
老板又摆出一副哭丧脸。“生意当然想做下去,不过每星期付两百块的话,我就得关门了。”
那个棕发男子和黝黑女子看着对面的墙壁,但耳朵在听。歌剧走到抒情小调,女主角唱着忧伤的音符。
“他们是什么来历?”李奇小声地问。
“不是意大利人。”老板说:“只是些混混。”
“可以跟你借电话吗?”
老板点点头。
“你知道附近有开到很晚的办公用品店吗?”李奇问。
“在百老汇街,从这里再走两条街。”老板说:“怎么?有生意要忙?”
李奇点点头,说:“对,生意。”
他站起来走到吧台后方,新的订位簿旁有一具新的电话。簿子看起来好像完全没翻过。他拿起电话,拨了个号码,响了两声,接到一哩外四十层楼高的地方。
“喂。”对方说道。
“嘿!裘蒂。”李奇说。
“嘿!李奇。怎么了?”
“妳快下班了吗?”
裘蒂叹了口气,说:“还没,可能要弄一整晚。很复杂的法条,而且跟昨天一样,他们需要建议,真的很对不起。”
“没关系。”李奇说:“我有事情要忙,办完后我会回盖里森。”
“好吧!要照顾自己。”她说:“我爱你。”
他听到法律文档揉成一团的声音,然后电话断了。他挂上电话,从吧台后方出来走回自己的位子,在Expresso碟子下塞了四十元,然后走到门口。
“保重!”他叫道。
蹲在地上的老板好像点了点头,远处座位上的那对男女则望着他离开。李奇把衣领翻起来,脖子缩进大衣里,抛下歌剧,走到人行道上。天色很黑,空气因为秋天来临而颇具寒意,街灯四周开始有淡淡的雾气光晕。他往东走到百老汇街,开始扫视霓虹灯,寻找那家办公用品店。这家店很窄,堆满了商品,上面贴了大片星形萤光纸,标示着价格。东西都很便宜,很适合李奇。他买了一个小型标签机和一罐强力胶,然后缩回大衣里,往北走回裘蒂的公寓。
李奇的四轮传动车停在裘蒂公寓的地下室,他把车开出来,在百老汇街转向南边,然后再转向西往餐厅的方向驶去。他在马路上放慢车速,从大窗户往里看,卤素灯照在餐厅的白墙与淡枫木上,里面没有客人,每张桌子都是空的,老板坐在吧台后的椅子上。李奇移开视线,转个弯,违规停在餐厅厨房外的巷口,熄了火并关掉车灯,静静等着。
一样是城市的运作法则:强者胁迫弱者,咬上了就不放手,而且一向如此,除非遇到更强势的人,而且刚好有慈悲心肠加以阻止——就像李奇这样的人,没什么充分理由去帮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没有逻辑、没有目的。就在此刻,七百万个灵魂居住的城市中,一定有几百个强者在欺负弱者,或许甚至是几千个,而且就在这时候、在这一刻。他不打算一个个找出来,也不想发动什么大规模活动,但既然发生在眼前,他就不能一走了之,这不是他的作风。
他从口袋里掏出标签机。把这两个混混吓跑只完成一半,真正重要的,是得让他们以为是某人在搞鬼。一位热心的市民挺身而出为某个餐厅老板打抱不平,完全起不了作用,不论刚开始多成功都一样。没人会怕独行侠,因为只要人多势众就可以轻松解决,而且迟早独行侠会老死、会搬家、会失去兴趣。真正吓人的是“组织”。他面露微笑,看着标签机,开始摸索如何使用,先用自己的名字试印,然后把标签撕下来查看。李奇(Reacher)——七个白色字母打在蓝色塑胶色带上,一吋多一点的长度。这样算来,第一个家伙的标签大概会有五吋长,第二个大约四吋或四吋半,非常好。他又笑了笑,把字打上去、印出来,将完成的色带放在旁边的座位上。色带背面有双面胶,不过他需要黏性更强的东西,所以才又买了强力胶。他把小软管的盖子转开,用塑胶尖头把金箔戳开,然后把胶水挤到管口预备。接着他把盖子盖回去,将强力胶与标签放进口袋,下车走进冷冽的空气中,站在阴影中等候。
城市的法则。李奇的母亲对都市有恐惧感,从小就告诉他:城市是危险的地方,到处都是无法无天、让人害怕的家伙。他自己就是个无法无天的男孩,但青少年时期,他愿意听妈妈的话,而且觉得妈妈讲得没错。在都市里,路上的行人都有恐惧感,鬼鬼祟祟、努力想保护自己。他们会跟李奇保持距离,走到对向的人行道上避免靠近他,由于动作太明显,每次都让他以为那些可怕的家伙就在他身后。接着他会突然回过神:不对,我就是那个“可怕的家伙”,他们怕的是我。于是他恍然大悟,看看自己映在橱窗上的身影,果然如此。十五岁之后他就没再长高了,但当时他就已经六呎五吋高、两百二十磅重,简直是个巨人。那时他的穿着就像个流浪汉,因为当时的年轻人都那样穿。妈妈对他耳提面命后,他开始让眼神失焦、变得毫无感情。“他们怕我!”这让他很乐,于是他笑了,然后路人就离得更远。从那时起,他就知道其实城市与其他地方没什么两样,如果每一千个都市人中有一个害怕,那剩下的九百九十九人会对他更加恐惧。他把这种优势当作战术运用,走路时步伐沉稳,再加上他的眼神,别人对他的恐惧就更深了——而这也是城市的运作法则。
事发后五十五分钟,他走出阴影,站在角落,靠着餐厅的砖墙继续等待。他听得到歌剧的声音,身旁的玻璃隐约透出声响;车子经过路上的坑洞时也发出很大的声音。对面角落有家夜店,一台抽风机轰轰作响,蒸气阵阵往外送,飘到霓虹灯下。气温很低,人行道上的路人都匆匆而过,把脸紧紧包在围巾里。他把手插进口袋,侧肩膀靠墙,看着人车向他流动。
那两人开着一辆黑色奔驰准时现身,停在一条街外,轮胎紧靠着路缘石,大灯熄灭,两扇前门同时打开。两人下车时大衣飘动,手往后一伸打开后门,从后座拿出球棒藏在大衣里,接着关上车门。他们看了一下四周的状况后便举步往前,先走过十码的人行道、过路口,再走十码的人行道。走路的样子看来十分轻松——块头又大又沉稳的家伙,脚步大、步伐轻松。两人踏上这边的人行道时,李奇站了出来,刚好堵住他们。
“兄弟,到巷子里。”李奇说。
近看之下,两人真的很有架势,尤其站在一起时,确实有道上兄弟的样子。年纪算轻,大概不到三十岁。身材壮硕,走起路来满身横肉,虽然不太能确定到底是不是肌肉,不过视觉效果同样逼人。宽大的衣领、丝领带、过时的衬衫和西装。球棒在大衣左边内侧突起,两人的手从口袋内里伸出抓住球棒。
“你他妈是谁啊?”右边那个问道。
李奇看了他一眼,先说话的通常是老大,在一对二的情况下,要擒贼先擒王。
“你他妈到底是谁?”右边那个又问了一次。
李奇走到左边,稍微转个角度把整个人行道堵住,让他们只能往巷子里走。
“经理。”他说:“你们要钱,我就是那个给钱的。”
那人停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好。去他的鸟巷子!到里面讲。”
李奇摇摇头。“逻辑不对,朋友,我们付钱是要你们离餐厅远一点,而且是从现在开始,行吧?”
“你有钱?”
“当然。”李奇说:“两百块。”
他走在两人前面,然后转进巷子里。蒸气从厨房的通风口迎面飘来,都是意大利菜的味道。地上有垃圾跟石头,脚踩地面的声音在老旧的砖墙上产生回音。李奇停下来转过身,好像很不耐烦,搞不清楚为什么他们不跟上似的。两人身后等红绿灯的煞车灯映照出他们的身影,他们望着他,对看了一眼,然后一起往前走进巷子里——这样再好不过了,他们体型巨大,外套下还有球棒,二对一。李奇等了一下,走进光与影的对角线,接着又停了一下,往后跨一步,好像要让他们先走以示礼貌。两人拖着脚步往前,慢慢接近。
这时,李奇突然用手肘攻击右边那人的太阳穴!这么做有很多生物学上的根据:一般来说,人的头颅比手臂坚硬,若手和头颅发生撞击,手会先受伤,手肘的话则好一点,而头颅的侧边比前后脆弱。大脑对前后移位的承受度大概是左右移位的十倍,这是某种复杂演化的结果。所以他选择用手肘与太阳穴对决。这一击迅捷猛烈,力道十足,不过这家伙还站着摇摇摆摆了好一下,然后球棒脱手,从大衣里滑下,底部着地,咚的发出很大的木头声响。李奇再次攻击,同样用手肘、同样对太阳穴、同样的劈啪声。这家伙倒了下去,好像脚下突然开了个陷阱一样。
另一个家伙反应很快,右手伸到球棒上,左手也从大衣里抽出来握住球棒,做好攻击姿势,但他犯了大部分的人都会犯的错,往后挥棒的幅度太大也太低,而且想对李奇的身体中段做强力攻击。这么做犯了两个错:回棒的幅度太大会花掉很多时间,而目标朝着躯体中段则太容易防卫。比较好的目标是瞄准高一点的头部,或者更低的膝盖。
化解球棒攻击的要点就是靠近,而且要快。攻击的力道来自球棒的重量乘以挥棒速度,这是简单的数学。质量乘以速度等于动量。球棒的质量无法改变,不论那支该死的球棒挥到哪里,重量都一样,所以要破坏速度——你得靠过去,在球棒刚从后面挥出,就在加速瞬间、速度还很慢时把球棒接下来。这就是为什么挥得太后面是个错误:幅度愈大,回棒时间就愈久,损失的时间也愈多。
当球棒挥过来时,李奇离球棒的距离大概是三十公分,他的眼睛盯着挥动的弧度,用双手抓住球棒,把球棒挡在下腹部前方。三十公分的挥击毫无威力可言,只在手掌上发出啪的一声。然后对方加在球棒上的所有力道统统变成反击的武器。李奇顺势挥棒,将棒柄拉高甩出,让他失去平衡,接着对着他的脚踝踢下去,抢过球棒戳他。戳击才是正确的使用方式,而不是往后挥。这家伙跪了下去,头撞上餐厅外墙。李奇把他踢倒在地,蹲下来,把球棒压在他的喉咙上,一脚踩住棒柄,另一端用手压住,伸出左手到他的每个口袋内搜索,找到了自动手枪、一个厚皮夹和一支手机。
“谁派你来的?”李奇问道。
“派崔逊先生。”那家伙喘着气说。
没听过这名字。李奇知道有个苏联西洋棋冠军叫派崔逊,也听过一个纳粹坦克部队将军叫这名字,不过这两位都没在纽约市干收保护费的勾当。
李奇大声笑了出来,说:“派崔逊?你有没有搞错?”
他的声音极为不屑,仿佛在他老板眼中算得上角色的名单里,派崔逊几乎排在垫底。
“你在耍我们,对吧?”李奇说:“派崔逊?怎么?他疯了?”
第一个家伙动了起来,他的手脚开始慢慢四处乱摸,想找东西抓。李奇把球棒用力压了一下,从第二个人的脖子上抽开,往第一个人头上轻轻敲下去,一秒半后球棒又回到原位。第二个人开始因为球棒的力道而喘不过气,第一个人则瘫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这跟电影不一样,没有人在头部被攻击三次后还能抵抗,而且接下来整星期都会病恹恹地,头昏脑胀直想吐,连站都站不稳。
“有个东西要托你拿给派崔逊。”李奇轻声说道。
“什么东西?”第二个家伙喘着气问。
李奇又笑了笑,说:“就是你。”
他伸手到口袋里拿标签跟强力胶。
“躺着别动。”他说。
这家伙真的乖乖躺着,除了伸手摸摸喉咙外,动都不敢动。李奇撕下标签贴纸,挤了一大堆强力胶在标签上,再用力黏在他的额头上,然后用手指左右来回压平两次。标签上写着:这是马斯楚的地盘。
“别动。”李奇又说一次。
他拿起球棒到另一边,用一只手抓住第一个人的头发,把他翻过来,在第二张标签背后挤上大量强力胶,然后贴在他的额头上。这张上面写着:别来抢我们的地盘。李奇搜了搜他的口袋,找到同样的东西:手枪、皮夹、手机,再加上奔驰车的钥匙。当他等着胶水变干时,第二个家伙又开始动了。李奇回头看,他正手脚并用地爬起来,想撕下额头上的标签。
“撕不下来的!”李奇叫道:“除非连皮一起撕下来。先回去向派崔逊先生问好,然后再去医院报到。”
他又回过头,把所有胶水挤到第一个家伙的手掌上,压住、数到十,这就成了化学手铐。再抓住衣领把他拉起来,让他重新站着,然后把钥匙丢给第二个家伙。
“我猜你得当司机了。”李奇说道:“快滚吧!”
第二个家伙只是呆站着,眼珠子左右转来转去。
李奇摇摇头,说:“想都别想,不然我会把你的耳朵扯下来,叫你吃下去。而且永远也别想回来了,不然我们再派来的人保证更有看头,我算是你们最好的朋友了,懂吗?听清楚没?”
那家伙瞪大双眼,非常小心翼翼地点点头。
“那就滚吧!”李奇说。
手掌被黏住的家伙走路有困难,还在眼冒金星。另一个不晓得要怎么扶他,因为没有手可以抓,他想了一会,然后弯下腰,从黏住的双手中间穿出去,把同伴背起来,一路摇摇晃晃地,走到巷口停了一会,身影映在街道的灯光中,弯下腰,把同伴往肩上推,转个弯后消失了。
手枪是贝瑞塔M9,军方制式九〇手枪,李奇也配过一模一样的枪有十三年之久。M9的编号刻在铝制枪体上,就在滑套上刻有皮楚·贝瑞塔字样的下方。两把枪的序号都被刮掉了,有人用圆头锉刀粗鲁地从枪口一直往扳机护环刮去,两个弹匣都装满亮晶晶的铜制帕拉贝伦子弹。李奇在黑暗中将枪枝分解开来,把枪管、滑套和子弹丢到厨房门外的垃圾车里,枪身放在地上,舀起沙子塞到击发设备里,反复扣扳机,直到沙子把击发设备卡住了再丢进垃圾车。接着他用球棒把电话打烂,丢在地上。
钱包里有信用卡、证件与大约三百元现金,李奇把钱塞到口袋里,将皮夹踢向墙角,接着挺直身子、面带微笑地转身走回人行道上。看看路上,黑色奔驰已经消失了。接着他来到了无人光顾的餐厅里,歌剧正唱到慷慨激昂的段落,男高音往上绕出英雄高调。在吧台后面发呆的老板抬起头来。男高音唱到了最高点,小提琴、大提琴与低音提琴跟着澎湃进场。李奇从抢来的钱里抽了一张十元钞票放在吧台上。
“赔他们打破的盘子。”他说:“他们改变心意了。”
老板只是望着钞票发呆,什么话也没说。李奇转身走回人行道,过了马路,发现餐厅里那对男女在对面的人行道上——留八字胡的棕发男人与拿手提箱的黝黑女人站在那里,裹在大衣里看着他。李奇走到四轮传动车旁,打开车门坐上去,发动了车子之后,回头看看车流,那两人依然看着他。他开进车流,大脚踩下油门,开过一条街后又看了看照后镜——拿手提箱的黝黑女人走下人行道,伸长脖子望着他远去。然后霓虹灯掩没了她的身影,终于消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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