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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03 驿路

        昏暗的松油灯隐隐约约照亮了小屋,也照亮了满地水渍。地板正中央摆着一只大木盆,里面泡满了各色衣物。

        戈遥站起身来捶了捶酸痛的腰板,禁不住又朝门口望了一眼。墙壁很薄,隔壁的欢声笑语连同酒醇菜香一同穿过木板间的缝隙飘了过来,在小屋中徘徊不去。她恨恨地看着面前一大盆脏衣服,干脆光着脚跳进木盆里,在衣服上来来回回地又踩又蹦,冰冷的水淹没了她的脚背,被踩得四处飞溅遍地流淌。

        “你这样会把衣服洗坏的。”

        戈遥惊异地回过头,青栾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口,身影在摇曳的烛光中摇摇欲坠。

        “衣服要按颜色分开洗,更不能像这样乱踩。别的都好说,那几件舞衣是在南淮葛氏的铺子里专门定做的,光是衣料就值上百金铢,更别提那条鲛绡的罩裙,比最上等的软烟罗还要轻薄,要是磨破了洞,连补都没办法补。”

        戈遥怏怏地从盆里跳出来,赤脚站在湿漉漉的地板上。青栾眼睛飘向别处,淡淡地说:“算了,这些活儿本来就是我做的,以后还是让我来吧。团主说了,今天有新人加入,怎么也得热闹一下,让你过去一起喝酒。”

        推开门,温热的酒香就扑面而来。屋里灯火通明,几个人围坐在桌旁正把酒言欢,那红袍的女孩趴在风暮涯的膝头咯咯乱笑,一双小巧玲珑的光脚翘在半空中晃个不停,旁边懒懒地卧着那头怪兽,看见青栾他们进来只是抬起硕大的脑袋,喉咙里呜呜了两声。

        团主穿一身绣银的云灰色锦袍正坐在那里斟酒,双颊已经泛出了一层绯红,向戈遥他们连连招手笑道:“怎么这么晚才到,快坐快坐,先各罚酒一杯。”

        戈遥满面疑惑地坐下,心里暗自嘀咕,刚才和颜悦色地命令自己去洗衣服的不正是这个人么,怎么几杯下肚就忘了似的。旁边风暮涯已经把一杯红艳艳的酒递到面前,青灰色眼睛里满是邪魅的笑意,她还来不及推辞,就被拽着袖子一口强行灌了下去。

        一杯酒下肚,从舌尖一直辣到喉咙里,呛得她连连咳嗽,眼里都泛出了一层泪花,周围却传来一片拍手叫好的声音。再看青栾,却不动声色地接过酒杯一口抿下去,仿佛抿的不过是一杯白水一般。

        戈遥虽然从小在卖酒铺子里长大,却一直被林老板管的严,真正喝酒这还是第一次,只觉得肚子里一股热流涌上来直冲头顶。风暮涯抢着替她又斟满一杯,笑嘻嘻地说:“怎么样?这可是越州特产的胭脂酿,带了一路都没舍得开坛,酒味甘甜温和,女孩子喝了还可以养颜呢。”

        戈遥呛得说不出话,只能狠狠瞪他一眼。青栾在一边淡淡地说:“暮涯你喝多了吧,胭脂酿是北越河洛祭祖用的酒,烈性仅次于青阳魂,你要是觉得甘甜好喝,不如今晚我陪你多喝几杯,如何?”

        风暮涯只是笑嘻嘻地摆摆手,团主在一边笑得如同个十几岁的少年,连连拍手说:“好了好了,喝酒最重要的是开心么,今天我们白鹭团有新成员加入,怎么说也是件喜事,大家趁着高兴多喝两杯也无妨。”

        红衣女孩在一旁插嘴道:“光喝酒多没意思啊,不如想点什么游戏来玩嘛。”

        风暮涯笑着拍拍她的头,说:“好啊,你说说看想玩什么。”

        女孩一双大眼睛骨碌碌转了转:“不如还像以前那样,大家讲故事好不好?”

        “就知道你想听故事了。”团主笑着从腰间摸出一个石青色的锦囊扔在桌子上,“谁来抽名牌?”

        “我来我来!”女孩一把抢过锦囊解开带子,一只小手伸进去摸了半天,终于下定了决心似的抽出一个小小的暗红色木牌来。戈遥连忙凑过去细看,木牌不过手掌那么长,一面画着一只白鹭,另一面写了小小的两个字:“咕咚”。

        她心里正奇怪,其他人却都笑了起来,女孩把牌子啪地扔到一边,瞪着眼睛大喊:“哎呀,不算不算,团主你捣鬼!”

        团主用袖子掩着嘴笑得更加开心了,“明明是你自己抽的,怎么能怪我呢?大家这么多双眼睛可都看着,不要耍赖啊。”

        女孩噘着嘴想了想,说:“那我讲个什么啊。”

        风暮涯端着酒杯笑道:“不然就讲讲你为什么会叫咕咚吧。”

        “那么早的事情,我可都快想不起来啦。”女孩大模大样地说,“我不是在瀚州的彤云山里长大的吗?这名字是山下一个阿妈给我起的,她说我是从树上‘咕咚’一声掉下来的。”

        她边说边拍着那怪兽的脑袋,眼望着桌上摇曳的烛火出神,过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说:“那年我才五六岁,还不会说人话呢。那个阿妈以为我是谁家跑丢了的哑巴孩子,就领我回她的帐篷去住。耳都一开始想跟着我,但是阿妈看到它很害怕,想放狗出来咬它,我让它不要跟那些小狗崽子计较,后来它就藏起来了。”

        “我在那个阿妈的帐篷里住了快一年,他还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家都对我很好。开始我吃不惯熟羊肉,穿不惯他们的衣服,后来慢慢习惯了,也学会了说他们牧民的话。耳都一直没有走远,晚上经常偷偷跑过来,我就趁他们睡着了溜出帐篷去见它,它总想跟我一起回彤云山上的林子里去,但我过惯了有吃有穿的日子,也喜欢每天睡在风吹不进雨打不着的帐篷里,所以一直不肯答应它。那一年里有耳都在周围,狼群都不敢过来叼小羊,只是阿妈一直都不知道,还以为是我带来的好运气,说我是她帐篷里的幸运星。”

        “后来有别的帐篷的人跑来,说晚上看见有不知是什么怪兽在附近出没,他们把耳都说得很可怕,还说是恶魔灾星,一定要除掉。有一天晚上,我正跟耳都在外面玩,突然有个女人远远地喊了一声,几十个人骑着马冲过来,手里都拿着刀和弓箭,打头的人远远冲我喊,要我赶紧跑开,他们要射死耳都。我就跟耳都说,这些人要来杀你,你快跑吧。耳都最后叫了好多声,看我还是不肯走,就跳起来在我手背上咬了一口,留了一个齿印,转身跑掉了。他这是跟我道别啊,意思是再也不会回来了。我看它越跑越远,又看着身后的人越追越近,最后还是迈开腿跟着耳都一起跑了。”

        “我跑啊跑,开始用两条腿跑,后来边跑边脱了马步裙和靴子,手脚并用使出全身力气跑。那些茅草被风吹得呼啦呼啦响,把我的脸都划破了,可我不管这些只是跑,好久没有在月光下这样跑了,真痛快啊。最后我终于追上了耳都,身后的那些人和马都已经不见了。我抱着耳都的脖子说,我再也不离开你了,但是我也不想回山里去,阿妈跟我说过,外面还有很多我没见过的东西呢,我们就一起去把这些东西都看一遍,等看够了再回去。”

        她边说着边卷起袖口,露出左手背上那个浅褐色的疤,一张圆圆的脸涨得通红,眼睛亮闪闪地盯着大家看。

        风暮涯似笑非笑地拍拍她的脑袋,说:“我们刚见到你的时候,你也是‘咕咚’一声就从楼上掉下来了。”

        “你胡说。”女孩看看他又看看团主,“我和耳都不是团主花了五十个金铢买下来的么?”

        团主笑盈盈地为她斟上酒,问:“那你现在觉得看够了么?”

        “不够不够,还差得远呢。”她眼睛转了两转,抓过桌上的锦囊嚷道:“我可讲完了,接下来该谁啦?”说着又从里面抽出一块木牌来。

        大家凑上去一看,上面写了“龙敦”两个字,旁边那个一直沉默寡言的巨人看见大家都看他,张了张嘴,闷声闷气地说道:“我不会讲,你们换别人好不好。”戈遥原本以为他不会说人的语言,想不到却说得很流利,只是带着一种奇怪的口音,仿佛胸腔里面都在嗡嗡作响。

        咕咚像只小鸟般扑过去,摇晃着他的腿连声说:“讲嘛讲嘛,好久没听你讲故事了。”

        龙敦憨厚地笑笑,说:“我讲‘逐日’吧。”

        咕咚仍然是摇晃个不停:“不要不要,你讲好多遍了,我不要听你们那些神话传说,讲个你小时候的故事吧。”

        龙敦为难地想了好久,风暮涯在旁边笑道:“有什么好想的,你身上那么多纹身和饰物,随便哪个就是一个故事了。”

        “好,我就讲一个。”巨人慢慢地拉开衣领,说,“这个你们都见过的,我七岁就挂着,挂了快二十年了。”戈遥仰头仔细看,见他粗大的脖子上缠着一条破旧的褐色皮绳,因为戴得时间长了,被磨得油光发亮,绳子上拴着一块乌黑的石头正挂在咽喉下方,样子普普通通墨墨无光。

        龙敦用巨大的手掌慢慢抚摸着那块石头,低低地说:“我们夸父在山里生活,没有文字,不会记事,一生中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出生成年,结婚生子,打了野兽或者立了战功,就做成饰物挂在身上。我连狼牙和熊掌都挂过,但是值得讲个故事出来的,还是这块石头。这块石头是我妻子鹿嘉当年送给我的。”

        他说着,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杯子小,他的手大,酒端到嘴边只是一颤就不见了,连眉毛都不抖一下。

        “我跟鹿嘉从小就认识,她个子小,总也长不高似的,但是聪明,总是扬着下巴,用那双漂亮的黑眼睛看人。我们两个部落住的很近,中间只隔了一道泉水,但是为了争这口泉水,两部祖祖辈辈不知道打了多少年。那一年我七岁,她六岁,我们两个每天都瞒着族人在泉水边见面,说一会儿话然后各自打水回去,后来她送了我那块石头,我们那里的石头都是白的,很少有黑的,她无意中找到一块,就当作宝贝送给我,我也当作宝贝一直挂在身上。”

        “我十五岁那年跟鹿嘉结的婚,这期间两族人都反对,吵了很多年,最终还是让我们在一起了。我很高兴,因为自己有了最好的妻子。我曾经一直以为,能和她一起生活在北岷山里,一直到死。”

        “半年以后,有三个猎户不小心闯到我们这里来,他们是人,但是都高大勇敢,见到我们不害怕,打着手势表示他们想跟我们交换东西。他们带来的东西很新奇,族长很高兴,请他们吃饭,给他们地方住。其中有一个男人长的最高大健壮,个子几乎赶得上一个少年的夸父,但是脑袋里却有着人的狡猾,他其实一直会说夸父的语言,却假装什么都不会,偷听我们的谈话,刺探我们的秘密,等我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有一天他们几个在我们家吃饭的时候,那个男人喝多了酒,开始跟我打手势,把身边值钱的珍珠,金属匕首,丝绸,一样一样往桌上放,最后干脆哈哈大笑,用夸父的话跟我说,他要那这些跟我换鹿嘉。鹿嘉听了这话,吓得脸色发白,我气得站起来要教训他,他却不怕,扑上来跟我扭打在一起。我那时候虽然还只是个孩子,却已经高出他不只一头了,但是他灵活,会使力气,房子里又狭小,我们两个僵持了很久。最后他力气慢慢耗尽了,眼看要被我压倒,这时候鹿嘉却突然扑过来扳住我的腿,于是我倒在地上,那个家伙趁机抄起凳子狠狠砸我的头。鹿嘉拼命拉住他,那家伙哈哈大笑,说要带她离开这里,去见识所有她从来没见过的东西。鹿嘉还在犹豫,就被他扭住手腕硬是拉走了。那时我才知道,我不在的时候那人跟鹿嘉不知道说了多少次话,把他经历过的事情一件件讲给她听,讲那些我们从没听说过的种族和风俗,讲九州广阔的土地和天空中的星阙,讲城市的繁华和生活的富足。他就这样一点一点把鹿嘉的心攥在自己手里,最后他终于把她的人也带走了。”

        “我流了很多血,险些死掉,伤口稍微长好以后,我就不顾族人的反对,带了一点吃的和衣服出去找他们。我四处打听鹿嘉的下落,只要听到一点消息就不顾一切地赶过去,但是每次赶到之后总是听说鹿嘉跟着那个男人已经走了。三年来我走遍了北陆的土地,去过最寒冷的冰原,爬过最高的山,也徒步走过最荒凉的土地,很多次我都几乎要饿死或者病死了,但是我还不能死,我还没有见到鹿嘉,天神保佑,每次我最终还是活下来了。”

        “后来我听说他们到了东陆,于是我过了海,到澜州和中州去找他们。东陆人不好相处,我经常被欺负凌辱,或者受骗上当,有时候身上没有一个铜钿,被困在一个地方一两个月,鹿嘉的消息却越来越渺茫,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遇到了白鹭团。人们都说白鹭团四海为家,走遍了九州的每一片土地,我相信有一天,我一定可以找到她,带她回去,回北岷山去,重新一起过日子。”

        龙敦几乎是一口气说下来,又给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团主拿过酒壶,说声:“酒凉了。”便起身给暖杯里重新换了热水,温热的气息又一次重新蒸腾起来,飘飘荡荡地濡湿了微凉的空气。

        戈遥之前一直没听过龙敦讲话,想不到讲起故事来却滔滔不绝,听下来心里有些沉沉的不是滋味。众人都是不说话,许久,咕咚才晃着脑袋说:“这个故事没结尾似的,不好不好,换个人再讲。”说着拿起锦囊就要继续抽,却被团主轻轻按住手腕。

        “不早了。”他淡淡地说,“大家还是去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赶路呢。”

        咕咚嘟了嘟嘴,却被风暮涯捏住嘴巴,笑着说:“还噘嘴,每次早上最喜欢赖床的就是你这丫头,乖乖去睡了啊。”

        大家纷纷道了晚安,也各自散去了。青栾最后一个走到门口,回头问道:“大人,您不去睡么?”

        团主为自己斟上一满杯,斜倚在桌边面色微醺地说:“不忙,我再喝上两杯,这么好的酒,真让人舍不得放下啊。”

        门被轻轻关上,屋里顿时暗了下来,只有桌上一盏烛灯在微微跳动闪烁,刚才的满屋光华都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

        夜深了,窗外传来连绵起伏的松涛声。戈遥望了望旁边,咕咚枕着耳都的背脊睡得正香,好看的眉毛微微拧着,嘴角却挂着一丝笑意,不知道正做着什么样的梦。

        她躺在床上,瞪大眼睛望着天花板,许多新的旧的回忆,连同刚刚听来的故事一起浮现出来,在黑漆漆的房间里盘旋闪烁。

        离开家仅仅一天,已经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不知道在这个世界里自己的命运究竟如何,也不知道作出的那些决定是否正确。想到这里她心里隐隐一痛,连忙翻过身用被子蒙住全身,闭上眼睛尽力把一切幻象都驱赶出去。

        恍惚间,她仿佛又回到了嘉水河上温暖的日光中,粼粼的水波浸没了一切,黑暗中,只觉得自己的身躯宛如一杆菅草般轻盈。

        第二天早晨天刚亮,戏团就收拾好东西准备上路了,戈遥和咕咚都睡得错过了早饭,哈欠连天地爬上马车。

        这是一个异常晴朗的上午,阳光从林梢间的缝隙中抛撒下来,铺了满地斑驳的碎影,远远近近的四处传来清亮婉转的鸟啼声。

        风暮涯推开所有门窗,让混着花草香气的和风灌进车厢里,咕咚吸饱了新鲜空气,立即生龙活虎起来,先是唧唧咯咯地讲了一阵早上做的梦,又要了几个个玉米饼,跟戈遥两人抢着几口吞进肚里。安静了一会儿后,她又连声抱怨说车厢里太闷,要跟耳都下去走一走。

        团主只是微笑着不说话,今早他又换了一身飘逸的水蓝色长衫,衣料是衡玉城中特产的香云纱,绣了云纹的暗花,风吹起他的衣襟腰带,连同垂落在肩头的几缕长发,竟仿佛一位贵族的公子静静坐在有风穿过的庭院里,望着满天柳絮随着流淌的春色,缓缓从指缝间穿过一般自在。

        风暮涯故意笑道:“行啊,你下车走,我们继续赶路,要是落在半路上也不用怕,我们在前面找个地方,住下来等你三五天就是了。”

        咕咚扮个鬼脸,龙敦在一旁开口说道:“我也是,连着坐了几天车,腿都麻了,我陪咕咚下车走走。”

        两人连同一头野兽下了车,咕咚开开心心地连蹦带跳,龙敦虽然动作缓慢一些,但步子迈得大,竟也一步不落。两匹拉车的马儿看见有人同行,跑得更加欢快,滚落了一路清脆的马蹄声。

        “这才对了。”团主轻轻拍手笑着说,“路上本来就该热热闹闹,开开心心的才是。不如小晖给我们弹个曲子听听吧,也不辜负了这么好的春光”

        “团主真是好兴致。”风晨晖淡淡一笑,“这一路上热闹的还少么?”

        说着她转身到屏风后面取出一个琥珀色的琴盒,取出那把弯曲的七弦琴报在怀里,用指尖抚了抚琴弦,轻轻一按,只听见铮的一声低响,与那一晚弹奏的琴声又不同,有裂玉断金之音。

        琴声渐渐响起,铿锵悠远,像是激昂的浪涛拍打着岸边的巨石,又像劲风穿过万顷松林。风暮涯从腰间抽出一把深褐色的竹箫,说:“既然如此,我也来为姐姐助兴好了。”便和着琴声吹起来,古朴清越的声音从他唇边飞出来,与琴声交缠在一起远远传开。

        乐声突然一顿,紧接着如流水般哗啦啦地淌起来,众人都跟着节奏打起拍子,龙敦一声长啸,声音高亢激昂,直冲云霄。他大步如飞,仰头高歌道:

        “归去!归去!

        “履朝露,巾云轩,

        “罢鹤琴,分龙剑。”

        歌声古朴苍劲,穿过林间小路四散开来,咕咚连连拍手,接着唱道:

        “归去!归去!

        “悲猿啼,驾沧烟,

        “收妙舞,驰清县。”

        她的声音略有些单薄,却明亮有力。众人也跟着一起唱起来:

        “归去!归去!

        “踏逆旅,宿沉渊,

        “去中州,即月殿。

        “翔兮千仞无为鉴!”

        戈遥虽然从来没听过这首曲子,却觉得那慷慨激扬的旋律仿佛早就熟悉一样,在胸膛中激荡开来,把前一天晚上心中那些沉闷郁结的情绪一口气全吐了出来,禁不住也跟着拍手轻声唱着。

        歌罢,团主悠悠唱道:

        “九州浩渺,任意东西,

        “明日何在,但随我意。”

        琴声戛然而止,只听竹箫陡然一转,扬起一串高亢婉转的音色,渐渐消散在半空中,在身后抛撒了一路。

        大家都纷纷拍手而笑,戈遥回味着最后那句“明日何在,但随我意”,心中像只小鸟般欢快地鼓起了翅膀,仰头问团主:“天地那么大,真的哪儿都可以去么?”

        “怎么不可以,就看你想去哪里了。”

        “如果自己都不知道想去哪里呢?”

        “那也无妨,不过边走边想就是了。”团主望着前方轻轻笑着说,“你想去的地方总是在路上等着你,沿路上喝酒唱歌,不是很快活么。”

        戈遥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却又想起青栾那天晚上说的话,忍不住偷偷看他一眼。少年斜倚在窗前望着沿路摇曳闪烁的树影,白皙清秀的脸庞上笼罩着忽明忽暗的光斑,偶尔一缕光芒照进颤动的眼睫中,便像透了光的深水般瞬间泛出一丝澄澈的碧绿。

        她又禁不住问:“那我们现在是去哪里呢?”

        “去山里。”团主伸出手,沿着面前的道路慢慢指向远方,“去拜访一个朋友。”

        远远的,层峦叠嶂的黛青色山峰从云幕后现出来,映衬着一碧如洗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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