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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卿的花园

        透过阁楼朝东的木窗,赵锡光先生家那幢青砖黑瓦的大宅院就可尽收眼底。三个灰扑扑的屋顶的斜坡和一面乱砖墙,围成一个长方形的庭院。在庭院的东北角,有一棵年代久远的西府海棠。亭亭如盖的树冠高出瓦楞之上,深黑色的虬枝疏朗地探向院外,将东边那间厢房遮去了一半。到了每年的三四月间,在春风的梳拂下,那株海棠总是在不经意间悄然开放。花苞初呈秾丽的胭脂色,丝丝缕缕,有一种黯然神伤的幽逸。但空濛的春雨很快将它的颜色洗淡,绽放出一派饶有风韵的粉白。花瓣层层叠叠,累累纷披,在初生柔叶的映衬之下,独立斜风细雨,瞻望四方,蹙然有思。

        当然,赵锡光先生家的庭院中不光有海棠。

        每到盛夏七月,绚丽的大烟花迎风怒放之时,那些妖冶多姿的红色、紫色或白色的花朵,挤挤攘攘,织成一块色泽斑斓的云锦。这些传说中的销魂之花,仿佛一心要为自己洗去莫须有的恶名,使出浑身的解数来涂脂抹粉,顾盼之间,流波横溢,摄人心魄,为这座古旧、冷清的院落平添一抹活泼的明丽。

        赵先生偷种罂粟的名声,早已远播乡里。到了一九七一年夏末,郝建文书记专门把德正叫到公社,拍着桌子对他说:“我不管你狗日的用什么办法,三天之内让老东西将烟花自行铲除,否则,县公安局直接下来拿人!”赵德正倒也没去麻烦赵先生和冯师娘。他瞅准了赵锡光出去放虾网的空当,让小武松带了七八个人,强行冲进赵先生的后院,将刚刚结果的大片罂粟,铲得一株不剩。

        赵先生用完了往年囤积的烟膏之后,接连撞了几回墙,终于一病不起。不过,冯师娘说,他一时半会还死不了。“这老不死的,不好这口好那口!他倘若不把手里的几文钱,一个子不剩地交到那个冤家的手里,他是咽不下这口气的。”

        师娘口中的那个冤家,谁都知道,指的就是龙英。

        如果把目光从赵先生家庭院上空移开,稍稍偏向东南,就可以看见王曼卿家的花园了。与方伯府邸繁复而精巧的宅院不同,曼卿家的园子,不过是用蔷薇花枝密密匝匝地编织而成的一个篱笆院落。桃、杏、梨、梅,应有尽有;槿、柘、菊、葵,各色俱全;蚕豆、油菜、番茄、架豆,夹畦成行;薄荷、鸡冠、腊梅,依墙而列。花园外,就是一望无际的桑林和麦田,斜斜的坡地一直延伸到菱塘那弯月形的波光水线。

        唐文宽曾搬出古本小说中的句子,吹嘘自家的花园有经年不败之景,四时不谢之花,其实并不夸张。每当春和景明、蜂飞蝶舞的时节,这座不事修饰、杂乱无章的园子,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盎然生机。当浓艳、清冽的花香,随着黑暗中的微风,潜入你阁楼,进入你梦乡的时候,你能分辨得出,哪是蔷薇的迷离,哪是丁香的清芬?哪是菜花的甘甜,哪是桃李的浓烈?

        在我看来,正是这春天的芳香,将这座迷人花园的精华萃取出来并加以提纯,最终变成了尘世声色的某种象征。正如王曼卿自从有了“逢人配”这个雅号以来,她的美貌和风韵,在各种或真实或虚幻的传说中,也被勾兑成一杯琥珀色的美酒。你从中看到的不光是她的姿容,还有自己隐秘的欲望。当她摆动着柔软的腰肢,从菜地里直起身来,朝你嫣然一笑之时,你可以想象,这座花园藏埋了我们多少青春期的缤纷忧伤!

        正因为如此,你完全可以想见,等到有一天,赵同彬坐在我家的阁楼上,喝着我给他新泡的“雀舌”茶,对我说出“其实王曼卿的身体,本身就是一座巨大的花园”这句话时,我当时可能会有的魂飞魄散。

        我知道同彬话中有话。我同样知道,根本用不着我催促,过不多久,他就会把整个事情向我和盘托出——他面有得色,急急忙忙地跑来找我,正是为了让我分享他“天崩地陷、宇宙爆炸”般的狂喜。

        且让我慢慢道来。

        礼平凭借着劁猪配种的手艺,当上了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很快,他又被任命为公社兽医站的站长,接替老眼昏花、劁猪时手会发抖的徐海靖。用我婶子的话来说,礼平“大小也是个官了”。他拥有了全村第一辆自行车、第一块手表之后,又给我婶子买来了漂亮的“蝴蝶”牌缝纫机,给我叔叔买回一台“红灯”牌收音机。堂哥与叔叔的位置调了个个——礼平以发号施令、说一不二的家长自居,而我的叔叔则变成了低声下气、事事征求他意见的儿子。我叔叔不管走到哪里,都带着那台收音机。电台里播送的京剧唱段和扬州评话,无时无刻不在塑造并强化着堂哥“成功者”的形象。

        对于当年礼平被小木匠赵宝明斥退之事,村里的舆论也有了全新的说法。一些人开始在背后讥讽小木匠的“失算”,嘲笑他没有“识人之敏”,“好好的女婿不要,事到如今,你就是用八抬大轿,将丽华送到人家门上,礼平连看都未必会看她一眼。”而作为受害者的丽华,本来就生性腼腆,不爱说话,现在她在村里人同情和惋惜的目光注视下,反而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显得更加木讷可怜。每当我看见堂哥的自行车叮叮当当地从弄堂里穿过,正拎着一篮子衣服去河边的丽华,吓得赶紧躲到墙边,给礼平让道的时候,心中总会有一种难言的凄恻不忍。

        俗话说,风水轮流转。过不多久,在村中显赫一时的堂哥礼平,忽然有了一个新起的竞争者,此人正是赵同彬。

        同彬在南京工作的叔叔,替他在县城的缫丝厂谋得了一个质检员的职位。两个月之后,能说会道、口若悬河的同彬就引起了厂领导的注意。他开始跟着一位副厂长跑起了供销。不到一年,他的足迹已经遍布差不多大半个中国。他去过东北的佳木斯、西北的乌鲁木齐、南方的昆明、北方的呼和浩特。据他说,“青海湖边的太阳,要到晚上九点才开始下山”,而“到了冰天雪地的隆冬腊月,海南岛的西瓜才刚刚成熟”。

        对于同彬的突然发迹,我的婶婶根本不屑一顾。她认为同彬是仗着亲戚走后门,才捞到这么一个“四处充军”的职业,“我们家礼平,靠的是自力更生,白手起家。根本不是一回事,比什么比?”不过,村里的一般议论稍有不同。在他们看来,礼平虽然当上了站长、劳模,私下也攒了不少钱,可毕竟还是一个“拽着猪尾巴”的乡巴佬。同彬则是摇身一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城里人”:不仅装束、做派有城里人的风范,一开口,也都是标准悦耳的普通话。

        我还记得,起先,当同彬的红唇白齿间一嘟噜一嘟噜往外冒普通话的时候,还有点心虚脸红,总要事先来一段开场白:“这些日子,在外面东跑西颠的,成天都说普通话,说惯了,连家乡话都忘得一干二净。”他不断重复这段开场白,以使他的普通话腔调合法化。其实,他根本没有必要这样做。说不说普通话,跟“家乡话是否忘得一干二净”本没多大关系。在我们村里人看来,普通话是一种资格——既然他如今成了城市人,理当说普通话。

        同彬有两件厂里发的汗背心。红背心上印着白色的“丹丝”字样,白背心上印着红色的“丹丝”字样,在回家探亲的夏季,轮换着穿。当他跷着二郎腿,手摇檀香折扇,在大门口的场院里,给村里乘凉的人海阔天空地讲述各地的见闻(他耐心地告诉龙冬:“黄山的天都峰,有一半在云里头。”)时,我们吃惊地发现,他的塑料凉鞋里边居然还穿着丝袜。龙英笑着问他“大热天穿袜子热不热”,同彬这样回答:“恰恰相反。夏天穿袜子,不仅不会热,反而有助于排汗。”

        就这样,同彬一劳永逸地取代了老菩萨唐文宽的地位。唐文宽就算接连不断地向孩子们兜售那些谁也听不懂的怪话,再也无人发笑。那些令人昏昏欲睡的《水浒》、和故事,开始让位于同彬口中那些让人心惊肉跳、呼吸急促的《梅花党》《一把铜尺》《绿色尸体》以及全国各地的离奇见闻。

        如果说,村里有一个人对同彬的故事具有天生的免疫力,这个人就是更生。他时常去找唐文宽下棋,路过同彬家门口,偶然也会停下脚步,听上一耳朵。他离去时,嘴里照例会发出“呵呵”、“呵呵”两声干笑,听上去多少有点奇怪,不知是赞赏呢,还是不屑。直到有一天,他听到同彬说“据可靠消息,就在不久前,美国人已经坐着飞船跑到月亮上去了”,更生不由得抬起头,看了看天上的一轮满月。这一次,他没再发笑,而是拉下脸来,一本正经地教训同彬说:

        “年轻人,你编出这样狗屁不通的故事来逗人开心,不觉得害臊吗?你去过北京、沈阳、齐齐哈尔,我们没去过,只能听你瞎吹。吹牛可以,但也不要豁了边。天上又没有水,怎么还要坐船?你这不是明摆着胡说八道吗?”

        说完,更生倒剪着手,气呼呼地走了。

        有一天,同彬眉飞色舞地讲到,盘踞在台湾的国民党特务,如何将一枚定时炸弹装在橡皮婴儿的腹中,妄图炸毁南京长江大桥,地上忽然卷起一阵怪风,一粒沙子钻进了他的左眼。同彬揉了揉眼睛,硬撑着又讲了一小段,最后不得不提前结束他的“夏夜故事会”,回屋里找他母亲翻眼皮去了。

        新珍凑在油灯下,翻开他的眼皮找了半天,也没看见什么沙粒,就嘱咐他早点休息,“没准睡一觉,沙子就化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同彬悲哀地发现,沙子不仅没有化掉,伴随着钻心的疼痛,他的左眼已经肿得睁不开了。那会儿,他母亲新珍出早工,去磨笄山给挑土方的人发筹子去了。同彬只能去找老福。老福用一根火柴棍将他的眼皮翻开,见眼球红得厉害,就建议他去找王曼卿——谁都知道,妓女出身的王曼卿,拥有两个非同一般的绝活,一是给人翻眼皮去沙,一是用针给人挑刺。

        同彬捂着左眼,一口气跑到磨笄山上,去找王曼卿。正在给社员们舀大麦茶的银娣告诉他,曼卿早上倒是来过,只是她挑了两担土之后就喊肚子疼。“大概是回家睡大觉去了。她这个人,简直没法说!只要为了逃避劳动,什么借口都找得出来。”说完,又是摇头,又是撇嘴苦笑。

        同彬只得又回头去了她家。

        曼卿倒也没在屋里睡懒觉。她正戴着一顶破草帽,蹲在自家花园的菜地里,用木勺给茄子浇水呢。

        “她说肚子疼,全是鬼话。”在我们家的阁楼上,同彬笑着对我说,“我看见她一手拔着地上的杂草,一手给茄子浇水,嘴里还哼着歌呢。我隔着篱笆叫了她一声,没想到把她吓了一跳。”

        同彬说明了来意,王曼卿站起身来,朝他讪笑了一下,道:“噢,到这时想起我来了,偏不给你弄!回家找你那世上最正直、最贤良的老娘去,她不是说眼里揉不得沙子吗?你眼里的沙子是哪来的?”

        话虽这么说,她还是赶紧丢下手里的木勺,去铅桶里净了净手。她将同彬拽到了墙边的一张木凳上坐下,让他头靠着墙。然后,她从头上拔下一枚黑色的发卡,咬在嘴里,翻开同彬的眼皮看了看,很快命令他:“别动,看见了。”同彬乖乖地靠在墙上。他能够感觉到,大太阳光穿过树荫热烘烘地照在身上,带着一丝青草的香味和薄荷的苦味。

        “园子里真他妈静呐!我都能听见蚯蚓在地里松土的声音。她整个身子都扑在我身上,我当时真以为自己会被她身上的香风熏化了呢。说实话,我是多么希望她慢一点找到那粒沙子,就算眼睛瞎掉也没关系。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这么挨着她,挨着她垂到我鼻尖的胸脯。可事与愿违。她翘着兰花指,用那枚发卡的圆头在我眼睛里轻轻一捋,那粒砂子就已经到了她的指尖上。随后,她往我眼睛里‘噗’地吹了一口气,说了声‘好了’,就放开了我。

        “我闭着眼睛靠在墙上,略微打了个盹。她刚刚向我吹出的那口仙气,还没有完全散尽。这时,我听见曼卿说,虽说砂子已经挑出来了,可我的眼睛红得跟兔子一样。她说她房里有眼药膏,问我要不要上点药。我当即表示赞同。

        “我跟着她进屋的时候,已经是晕头晕脑,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了。腿不是我的腿。头不是我的头。从耀眼的阳光下忽然来到幽暗阴凉的房子里,我一时有点不太适应,先是一头撞在了他们家的门框上,接着,又把他们家墙上挂着的一个竹匾碰落在地,匾一直滚到了洒满阳光的天井里。我跟着她进了卧房,在黑暗中定了定神,咬了咬牙,心里下定了一个决心。俗话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打算豁出性命来犯个大险,干件蠢事。就是上刀山,下油锅,死上一百五十八次,也在所不惜。

        “趁她在抽屉里找药膏的时候,我在她身后拦腰抱住了她。

        “你猜猜看,曼卿当时是什么反应?”

        同彬从耳朵上取下一支烟,扔给我,自己又从烟盒里取出一支,叼在嘴上,笑着卖起了关子。我在到处找火柴时,同彬又接着往下说道:

        “她慢慢地转过身来,手里没有眼药膏,却捏着一把花剪刀。为什么说是花剪刀呢?因为两个半月形的剪刀把上,密密麻麻地缠着蓝颜色、绿颜色、黄颜色、红颜色的玻璃丝。大概是怕剪东西时硌手吧。我问她,拿剪刀干吗?她只是把头拼命地往后仰,咬着嘴唇,像笑不像笑,用极小的声音对我说:‘我要把你身上的小黄瓜剪下来。’我死死地箍住她腰。她的身体软塌塌的,脖子里全是汗。过了一会,她见我不吱声,突然又笑了一下,说:‘要不,剪舌头也行。快,把舌头伸出来!’我就闭上了眼睛,真的把舌头伸了出来。嗨,你猜她怎么弄?嗨,她把我的整个一条舌头,全都裹在了她嘴里……”

        为了证明他所言不虚,同彬把身上的衬衫解开,露出印有“丹丝”字样的红背心和白皙的肩膀,让我去查看他肩膀上一块尚未来得及消退的咬痕。据他说,那是曼卿“像饿虎一般乱咬”后留下的齿印。

        那天临走时,同彬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现在就是让我立刻去死,这辈子也值了。”

        同彬口中的这场艳遇,我没有亲见。但由于他肩膀上乌青斑的存在,我没法不相信它是真的——尽管后来小斜眼曾提醒我“有些事,太像真的,反而有点让人起疑”。

        第二天,永胜把这件事当成 “绝密新闻”向我兜售的时候,整个事情的过程,与同彬本人的亲口讲述,细节上已经有了太多的出入。当然,同彬也让他看了肩膀上的咬痕。

        连春琴也听说了这件事。

        她去半塘探访重病的母亲,带回来半只腌好的板鸭。她晚上请我去她家吃鸭子烧冬瓜,顺便问起了村子里沸沸扬扬的这则新闻。春琴在灶下悄悄告诉我,这段时间风声有些紧,再加上德正晚上睡觉老是做恶梦、盗虚汗,他在半年前就与曼卿断绝了往来,“我晓得,这骚货早就夹不住了……”

        堂哥礼平在听说了同彬干出的这件“惊天大事”之后,表面上没什么反应,甚至还嘲笑同彬“不过是个人尽可夫的半老徐娘,有什么可吹的”,可他暗地里却踩着同彬的足迹,在唐文宽带着孩子们做广播体操的晌午,悄悄地溜进了曼卿的花园。他将自己瞒着母亲偷偷积攒下来的二十六块五毛钱,全部“拍”在王曼卿家的八仙桌上,直接跪在地上,要求曼卿“可怜可怜”他。他的要求遭到了王曼卿拼死的抵抗。她从桌子下抽出一根擀面杖,劈头盖脸地朝礼平打了过来,礼平抵挡不住,只得抱头鼠窜,落荒而逃,再一次在村子里留下令人不齿的笑柄。

        那天晚上,王曼卿来到了婶子家,将礼平留下的那笔钱,一分不少地交到了婶子手里。她哭哭啼啼地对婶子说:“他多大?我多大?说句不好听的话,我要是能生养,儿子如今也和他一般大了呗?这孩子,怎好动我的脑筋?”

        就这样,王曼卿把这些话颠来倒去地说了好几遍。婶子看见曼卿递上来一大沓钱,喜从天降,早已高兴得合不拢嘴了。她亲热地搂着王曼卿的肩膀,半真半假、绵里藏针地安慰曼卿说:

        “身正不怕影子斜。嫂子平时是哪样人,村里谁人不知?快别和那兔崽子一般见识了。我们家那个小畜生,昨天还穿开裆裤呢,没成想,如今也知道做这等事了。看他回来我不敲断他一条腿!”

        她把锅里新蒸的芋头送了曼卿两只,好说歹说将她哄走了。回到里屋,婶子对着正躲在门后偷听的叔叔道:“她是个什么货色!撒泡尿自己照照!这会子又装什么贞女烈妇?哎,你可别说,一个不留神,孩子就大了,也知道偷腥了!哈哈!我们也该合计合计,给他说个媳妇了。”

        这件事从金花的口中传出。金花传给了雪兰,雪兰告诉了永胜。永胜在向我转述的时候,还叹了一口气,加上了这样一条精辟的评论:

        “唉,有些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办成的事,换了个人,倒贴了许多钱,却比登天还难。奇了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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