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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重逢

        植物死亡,动物睡去,人类都中了寒冷的毒,脸色铁青,鼻尖通红,对温暖的渴求剧烈至极,反而令其他欲望都如被冰冻住。比任何时候都自暴自弃。

        整个晚自修的时间,我都好像聋掉了。摊开的政治笔记上的每个黑色的字,都变成了一节小小的车厢,头尾相连,匆匆地在我眼皮底下开过,三个小时都没有从我的视线里开出。

        幸好下课铃声响起时,我终于找到了这样一个还算说得过去的理由,来抚慰我那颗高高拎起却摇摇欲坠的心。他是爱我的,而且太爱我。

        他一定是因为这个才关掉手机不听我的电话的。

        他一定是因为这个才第一次和我分别后没有短信关心我是否安全抵达。

        他一定是因为这个,才在明明发现我的笑容勉强得几乎成了哭的时候,别过了他的头去。我的心胸狭窄和平庸的自尊有些令我自己感到难为情。

        我不会忘记那一天,他终于在病床上醒来时,在目睹了他已然残缺的被石膏固定起来的左腿时,对我露出的难堪笑容,和慢慢滑过我微烫的脸颊的手指。

        他说:“米砂,谢谢你的懂事。”

        谢谢我的懂事,虽然,它也是我最大的天真和无知。

        亲爱的,我是不是也应该让你知道,我是爱你的,而且太爱你。

        ——摘自米砂的博客《我在等着天亮起来》

        冬天最后一场雪降临的夜晚,是我的高三下学期开学第一天。

        我在凌晨就听到雪瓣跌落地面的声音,拉开窗户,看到一片荧光白。

        安静而短暂的寒假,在我收拾好一切开学所需物品并把两个大箱子抬进爸爸的后备箱之后,就毫无疑问的结束了。这是一个注定落寞的寒假,因为我失去了他。

        我用“失去”这个词显得是多么的矫情。因为也许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拥有过哦。窗外的雪一直在飘,不大,下得固执而缠绵。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怕看,就把窗帘猛地一下拉了起来。那声音有些大,吓得我自己猛缩了一下脖子,可是除我之外,并没有别的人注意到我的失恋。米砾正在收拾他的东西,他没有让李姨帮忙,样子看上去也很有条理。他终于脱下了他的那些奇装异服,把稍显小的校服别扭地套在身上。那是天中的校服,我也有过两套,只是,我再也没有穿它的机会了。穿上校服的米砾看上去挺高兴,他在客厅中央的白色地板上滑行,又立住,展示了他连续的绚丽转圈,手托额头,居然背诵了一句校训:“天一中,展风流。发展中显个性,团结中争创新。”

        李姨正在拖地,只顾看他表演,差点自己踩到拖把摔倒。我也跟着没好气的笑了。米诺凡在楼梯上大声地喊我们快点把东西准备好,米砾趁他没注意朝楼上死翻白眼,然后溜到我面前悄悄地对我说:“米二,有天大的秘密,想不想晓得?”

        米砾是个没什么秘密的人,所以他所谓的天大的秘密实实在在是引起了我的丁点儿八卦之心,于是我很配合地看着他,等他公布答案。他朝楼上看了看,又朝往厨房走去的李姨的背影看了看,这才凑到我耳边小小声声地说:“昨晚听到米老爷打电话,好像是说高考太苦了,要把我们弄出国。”

        什么!?什么什么???!!!!

        “说说而已。”米砾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笑嘻嘻地搓着手,没出息到了极点。我忽然想哭。如果是真的,我真的可怜米诺凡。我曾经是他最大的骄傲,不是吗?离开天中以后,我还是想尽力做原来那个米砂,不说眉飞色舞,起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差可告慰还是可以的。然而事实却是:更多的时候,我非要很努力很努力,才有可能不被这个贵族外国语学校的女生们甩在身后太远。这个所谓的“贵族学校”,实在和所谓的高中相差太远。多数学生,在高考前,就已经确立了出国方向,甚至申请好了外国的大学,几乎无人为高考而奔波忙碌,拼的你死我活。可无形之下,我的压力更加重。我每天都五点钟起床,独自插着耳机,才能稍稍回避得了她们那种大声朗读英语课文时的气势逼人机关枪似的口吻。周末除却回家,从不外出。钢琴都有近半年未碰。打饭和出操,更是都用近乎跑步的步伐来做。终于,一年过去之后,我站稳了脚跟,考试第一次冲到第一名。因此再也没有女生故意把皮鞋踩得很重,泥水溅到我新换的白色校袜上来。这样一想,我反倒是有些感激米诺凡的,至少这谈不上是挫折的经历,令我成熟了不少。所以,我从没对他抱怨过。正在想着,米诺凡拎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领带从楼上走下来。

        他走到我面前,捏着手中那条扎眼的有些过分的领带,对我说:“这是一个生意上的朋友送的。今天要和他见面,不扎这条不行。我只会一个打法,你上次替我打得那个什么温结来着?你再替我打一遍吧。”“温莎结。”我纠正他。他昂着脖子,把自己的衣领竖起来,等我替他把领带围上去。我仍然记得那打法,且永远不会忘记。

        手里动作不过三下五除二,很快就打好了。

        我仍然记得,上一次替他打领带,是我才十三岁那一年。因为前一天家里的领带都送到店里去做护理,家里只剩一条宽领带和一条平时上班用的领带。他又临时决定去参加一个酒会,急得直冒火,电话逼他的秘书十分钟之内出现在他面前并替他打好领带。

        是我自告奋勇解决了所有问题。

        只是他不知道,这种打法,是么么教会我的。在我五岁还是六岁那一年,我们一个下午坐在一起,玩打领带的游戏。

        她竟然教给我六种打法。而且,我到现在都全部记得。

        或许我遗传了他的偏执,我一直坚定的认为:总有一些事,是米诺凡所不必知道也不能理解的。无论如何,我们的关系有所改善,除却一桩问题,他发誓永远不和我达成一致。那就是关于我的感情。这是一个让米诺凡永远头疼永远想不明白的问题,用他的话来说,从拉拉到瘸子,米砂你是不是故意要让我这个当爸爸的疯掉才罢休?

        天地良心,我怎么可能谈得上“故意”。有时候我很希望,这一切就像我邻座女生的口头禅:一切都是幻觉。她总是在考试考得不好或者遇到任何不爽的事情时用这句话来安慰她自己。我也宁愿一切都是幻觉,这样一来对别人也好,不是吗?

        可惜的是现实总是现实,无法归于幻觉。于是我只能在不是幻觉的现实里怀着我的小悲伤小遗憾郁郁不安。还好,开学了。我不必日日生活在他警觉而忧郁的目光里。这一天,米诺凡是先送我,再送的米砾,他的宝马730开到天中还有人多看一眼,开到我们学校就属于正常级别。车子在校门口停下来,他们一人替我拖一个箱,非要送我到宿舍。老帅男外搭一条洋气十足的领带,小帅男穿着低调的天中校服,自然一路吸引无数的目光。我把头埋起来,看着脚尖。在这里,我学会了沉默,学会了用像醒醒一样的姿势走路。在这里,米砂什么也不是。

        要命,我想念他,我也想念醒醒,我该如何在这样的想念里安然度过我这风口浪尖的最后半年时间?如果我考上一个离这里很远很远的大学,如果我接受米诺凡的安排,如果……但这些都是如果,跟幻觉一样不实际,我还是得脚踏实地地苦读,才对得起米诺凡的银子和一番苦心,不是吗?

        “米二。我要跟你比赛!”米砾那天走的时候,忽然回身,头从我宿舍大门口歪过来,朝我眨了眨眼。“什么?”我没听明白,追到门口。

        他没有解释,而是飞身跑掉,甚至一个箭步冲到了米诺凡前面,只不过很快刹住脚步,又回过头来。我们的眼神有刹那交会,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在我和他之间,本应该常常要用却总是没有的应该属于双胞胎的奇怪体验。他是要好好干一场了,我明白。

        我还是替米诺凡感到高兴的。一儿一女,有一个争气的就好。这么一来,我又被自己算暴自弃的想法给吓了一大跳,怎么可以这样,绝对不可以这样!

        米砂没有认过输的,不是吗?

        这里的一切都和天中有相当大的不同,包括宿舍。宿舍很大,而且一间只住两个人,同屋的女生没来,我一个人呆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我决定去做一件事。

        一件我想了很久要去做,但是一直都没有去做的事。

        我要救自己于恍惚之中,这是必须的。

        米诺凡,请你一定要原谅我。

        鞭长莫及。

        整个高三上学年,是以从未有过的飞快速度从我耳畔倏忽消失的。

        直到在期末考试的语文试卷上看到这个词语,题目是辨别下列成语的写法是否正确。鞭长莫及。鞭长莫及。

        我想起曾在醒醒家的阁楼里和她一人一只耳朵同听过的歌曲,应该是那个从天中走出去的名歌星,她用好听得无法形容的嗓音唱道: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它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啊,关于爱情的道理——往事从已经忘掉旋律的歌里固执地飘出,我握着深蓝色自来水笔的右手指尖忽然如同被针刺到,感到仿佛幻觉的一阵痛。自来水笔从手中掉落,一下子滚到地上。我慌忙去捡,可又不慎从座位上摔了下来,简直狼狈至极。整个考场里的男生女生,都发出了轻轻的笑声。

        我站起身,急的满脸通红。陌生的老师走到我身边,替我捡起地上的笔。我猛然一回头,视野里白茫茫一片。

        这里谁也没有。

        哦,我忘了,这里不是天中。这里没有醒醒,没有米砾,也没有他。没有人关注我的喜怒哀乐,即使丢人,又何所惧?这里只我的高三语文考试考场,我面临一个叫做“鞭长莫及”的词语,忽然灵魂出壳,记忆差一点就决堤涌出。还好我控制得体,才不至于差点未能完成全场考试。

        感谢那一刻,让我深深的明白,原来人根本无法和自己的记忆说道别就道别。雪藏在心里往事,反而更容易生根发芽——这一点,如今和我隔着一个鞭长莫及距离的你和醒醒,你们又是否明白呢?所以,这个近乎真空的寒假恍惚过完以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向破除我的一切一样破除了和米诺凡有关高三一年和他彻底隔绝的诺言,因为,我迫不及待。

        我如此想他。他到底过得好不好呢?

        整整一个高三的上学期,他是否都没有想起过我一丁点?我仍然记得最后一次见面。在明亮的麦当劳落地窗前。他仍然给我点果汁,他喝可乐。我不做声地吸光了一整杯果汁,才犹犹豫豫的对他说:“我已经答应了爸爸,高考前,都不和你联系。”

        “好。”他仍然穿白色的t恤,答应的那么干脆。那一刻,我不是没有感动的。我原以为他至少会询问原因,而我就可以把事先准备好的理由和盘托出。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甚至写好了这样勇敢又有些不知廉耻的诗句,准备趁他不注意,偷偷塞进他的口袋。可他居然如此信任我,连原因都不问。所以,我又有些要了命的遗憾,噢,真是患得患失。

        因为腿伤的原因,他并没有读上北京电影学院,他在本地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他读的专业,是听上去很神气的工商管理,但是谁都知道,在那样一所什么都不是的大学,学习这个华而不实的专业,对他的将来意味着什么。不过,他似乎并不怎么遗憾。他很认真的对我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那时未读高三的我,居然就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

        可是,待我读到高三,才得知,他读的专业,按理说无法接纳肢体残疾的学生。可见他能进这个专业并不容易。天中的论坛里,有许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把他叫做“拜伦王子”。她们在第一时间报道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仍然关心他的情感状况。

        不过更花痴的是我,我特地去学校图书馆借阅《拜伦传》,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研究这本枯燥的巨着。十九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因此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么可笑,他压根不是这种人。我还了书,回到教室,心却飞到外面。我还是关心他的一切,希望天天和他短信或者能打个电话,但我真的不联系他,他也就真的不联系我。我有些不爽,一有空小心眼就往上冒。我希望他思念我,像我思念他。

        寒假我在家上网,每天都看天中的论坛。关于他的小资料,详尽程度也是惊人的。居然涵盖了他所处的班级位置和上课教室等等众多内容。

        毕竟是同城,想要了解一个人,不是那么困难的事。

        只是他果真就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和遐想里。连24小时开机的手机,都不曾接到过他一个电话。我便也赌气地过了这半年。

        他居然如此遵守诺言,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所以,我这次去找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口的想念之外,还有点按捺不住的算账意味。现在,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刚刚从食堂出来,像是变瘦了些,头发却更短了。下巴上似乎还有点胡渣没有刮干净,还是他故意如此?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略显臃肿。都说男生到了大学就会变得邋遢,路理也是这样?我有点儿沮丧。

        不过我发誓,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所有的不快和怨恨都被他看着我的眼神融化了。谢天谢地,他没有不认出我。他好像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只是微笑着,用略略提高的声调说:“你来了?”那一刻,我的眼角有些泛潮,但我不想让他发觉。于是很用力的笑着走过去,说:“是。你没有认不出我?难道我没有变得,更漂亮?”我努力开着蹩脚的玩笑,情不自禁走上前替他接过他手中褪色的小猪饭盒。他没有阻止我。而是默默跟在我身后,却不上来和我并排走。

        我故意走得慢些,他好像走得更慢了。

        我忽然又恨起来。我对他的想念,他其实一直就心知肚明吗?还是他真的只把我的到来,当作一次普通的朋友的造访,因此,不值得大惊失色,不值得兴师动众?

        这些小气兮兮的想法,我自己也知道很没有道理,可是,它们就像雪花一般在我的头脑里上下翻飞,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走着的路,是他们学校最主要的一条通道,道路两旁栽着的梧桐树,现在都掉了叶子,一切都是那么灰扑扑,让人打不起精神。我们的身边,也不时有拿着饭盒的学生经过,有的人甚至会大声跟他打招呼,开玩笑地叫他:“嘿!路导!”

        看来,他在这所学校里,也是一个小小的名人呢。

        “路导?”我轻声地、几乎是无意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他笑了,居然有些腼腆:“现在这个学校,也有个话剧社。我刚导的一个话剧,反响还不错。”是吗?也有一个话剧社?看来他的记性并不差,也许这只能说明,他想起我的时间,太少太少了。“大学生活一定很有意思吧。”我看着脚尖说,“你还和以前一样忙碌,一样受欢迎。”他却没有接腔。

        “下雪了。”他忽然说,“你冷吗,米砂?”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半年里我们的分别,并没有使这重逢的场面显得更加难得和感动。至少,我在路理的脸上,没有看到这种狂喜。又或许,是我太拘谨了?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很奇怪,已经是春天,天空居然又毫无征兆地飘起了细雪。我只穿着一件细羊毛的薄大衣,开始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

        他伸出手,轻轻地把我衣服上连着的帽子拉上来,覆住我的头顶。我们又一次靠得很近,他仍然那么懂得照顾我,连拉帽子的动作都那么轻,末了还轻轻掸掉了我额前的刘海上的雪粒。我有些羞涩地张望了一下左右,幸好并无人注意我们。我这才想起来,这是在大学里。我们并不需要害怕什么,不是吗?是啊,等我读了大学,我就可以和他拉着手去公园,去电影院,甚至去天中,我们再也不怕被人看到。

        真是太棒了,不是吗?

        想到这个,这些相思的苦简直算不上任何了。

        他好像注意到了我兴奋的表情,提议说:“去我那里坐坐?”我想也不想就开心的点点头,然后,我一下子拉紧了他的左手。

        有一刹那,他的笑容凝结在脸上。

        但我宁愿认为这是幻觉,因为最终,他没有推开我,而是反抓住我的手,轻轻的,牵着我走出了校园。就好像高二时暑假时,他曾在夜晚这样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散步一样。

        我庆幸我没有问他为何不住宿舍。那种上床下架的该死的宿舍构造,我实在是太了解了。关于他的腿,我从不在他面前主动提起。时间久了以后,我能做到瞟也不瞟一眼。

        甚至很多时候他提起,我也绕开话题。

        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一说起这个话题,我的心就好像被什么小虫子咬掉了一小块,忽然要命的疼。如果我都这样疼,何况他呢?

        他住的地方,其实离学校不远。我们一起走过一条七歪八拐的小巷,在一栋小居民楼的一层,他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他掏钥匙的时候,也顺便松开了我的手。我的手上仍然留着他手的余温,这一次,我机灵了不少。在他打开门之后,我就轻快地跳进屋内,自己给自己先搬出一张椅子来,就放在他的写字台前另一张椅子旁边,准备坐下。他费力地跨进门槛,顺便带上门。

        我转移视线,环顾着四周。这间小小的屋子,收拾得一尘不染。干净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台老式的电话,我好奇地凑近看看,一边问:“你还是不用手机?”

        “嗯。”他点点头,似乎因为我忽然搅乱了他私人空间的平静气场,显得有些不安。我不管那么多,继续四下打量,让我诧异的是,在整洁的书桌上,除了电话、书、碟片和他的DV,居然,还摆着一只烟灰缸!那只烟灰缸里,居然,还剩着几只抽完的烟蒂!他居然,学会抽烟了吗?

        “那,不是我的。”注意到我的惊讶,他有些尴尬地急步走近,伸手把那只烟缸推到了一排书的后面。“哦。”我轻声说。敲门声在这时候响起来。

        “我去开门!”我几乎是跳起来。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莫非,米诺凡一直在跟踪我?事实证明了我的神经过敏。门外站着的,是一个女孩。

        我是迟疑了一秒才断定她是个女孩,因为她穿着宽松的灰绿色格子的大衣,剪着比男孩还要短的短发。只需要一秒钟我便判断出,她和我不是一个类型的。她皮肤虽然很白,可身材比我还要高一点,蹬一双蓝色帆布鞋,有些男孩子的帅气。

        特别是一双眼睛,居然有点像孙燕姿。和她一比,我那一直没空修理的长发,倒显得老气横秋起来。“路理,来客人了?”她一说话,声音却出奇的细弱,完全和她的长相不相符,一双大眼睛弯成两片细长的柳叶,温柔得让我想咬一下自己的舌头。我看着她径直走到房间一角的饮水机旁,轻车熟路地拿起一只纸杯,弯腰接水。“喝杯水?”她端起杯子,对我伸出长长的胳膊。

        我摇摇头。其实,我是觉得有些渴,但是看她对这个地方的熟悉,还有那种自然而然把自己当作了主人的神气,都让我的心里,有些小小的不爽。

        “你是米砂吧?”她忽然叫出我的名字,吓了我一跳。

        看得出,路理也有些诧异。

        “你们认识?”他问。

        “哪有。”这个女孩自己仰头喝了一口杯中水,在我给自己搬的椅子上坐下来,缓缓道来:“因为,我去过你以前高中的论坛,在你们学校的论坛上看见了你和这位米砂小姐合演音乐剧的剧照。仅此而已。”

        说完,她一仰头,把杯中水喝尽,又用亮晶晶的眼神看我。

        不知为什么,我不喜欢她看我的眼神,于是很自然地别过头去。

        她没有强求,连尴尬的时间都没有,就低头在随身背的大大帆布包里翻弄起来,掏出来一卷裹得严严实实的塑料袋,对路理说:“我给你送带子来了。”她没有等路理接,就把带子随手放在了书桌上,这样一来,她就看到了书桌上那个烟灰缸。

        她端起它,口中轻轻地“哎呀”了一声,一脚踩在桌子底下那个脚踏式垃圾筒的开关上,把它倒了进去。这一连串的动作说明了两个道理,第一,那是她留下的烟蒂。第二,她对这里不是一般的熟悉。我不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已经偷偷侵占了我的表情。以至于那女孩转身来看着我时,表情有些抱歉。“我叫陈果。是路理的助手。认识你很高兴。”她诚心诚意地对我微笑,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脸色很难看。我伸出手,慌乱的握住了她伸出的手。“你好,我是米砂。”我好似背书一般说。“陈果,”路理终于说,“你要不要再坐一下?我把我们拍的东西给米砂看。”谢天谢地,虽然他说“我们”,但是他还是要赶她走。我的心里忽然一下子冒出这莫名其妙的无礼想法,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不了。”她仿佛洞悉得穿我的思想,果断地站起身来,把自己的帆布包重新背好,摆着手说:“你们老朋友聊,再见。”

        那句“再见”一定是同我说的吧,不然为何她对我挥手道别。

        最叫我心悸的是,她好像是故意露出一截胳膊,那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文身,等等,是只蟹子?我注意到了。路理是巨蟹座!

        我也伸出手,大脑一片空白地对她挥了两三下,看着她在门口低头点燃一支烟,匆匆离去。她终于走掉。转瞬之间,这间小屋里,又只剩下我和路理两人。

        我的心里立刻升起一团一团的怀疑和千万个为什么,但我把它们通通压了下去。我望着门口很久,才终于练出一个完美的微笑。

        我似乎能听见自己不安的呼吸,可我庆幸我笑着:“她是个不错的女孩……”我嘟嘟囔囔地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说起这个话题,“作为导演的助手,一定是很称职的哦……”

        “米砂!”他打断我。

        我猛地抬起眼睛看他,可是,我看不清他的眼睛。不,这不是因为我们之间已经变得陌生,而是因为,那双眼睛里,此刻忽然涌起那么多那么复杂的感情,有疼爱,有不舍,有拒绝,还有那么那么多,我们都不愿面对的回忆。“米砂,谢谢你。”他说,“也谢谢你来看我。”他一边说,一边走到门口去,“雪已经停了,你快走吧,别让你爸爸为你担心,好吗?”

        原来我和那个叫陈果的,是一样被赶走的命运!我没有拒绝,也没有表示反对,我当然更不会蠢到留下来看“我们”拍的那些片子,于是,我低下头,轻轻地噢了一声,拿着我的包,走出了他的家。米砂,谢谢你。

        在离开他家的时候,他的这句话,就像一枚重锤,反反复复地敲打着我脆弱的神经,不得安息。全世界,是不是只有我能懂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在那个我宁愿付出生命中一半的时间、来换取它的消失的那个下午,在醒醒的爸爸去世的那个下午,当他跟在狂奔的醒醒身后,冲向外面的车流时,我下意识地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在那电光石火的一瞬,我爆发出了惊人的力气,他居然无法挣脱。

        “米砂!”他回过头,低声地对我吼了一句。那一刻,我看到他的眼睛,就好像刚才一样,混合着厚重得难以言喻的情感。是责备?是恳求?还是早已经了然于心的告别?而我,终是怔怔地松开了他的手,然后耳中便响起尖锐的刹车声、女生的尖叫声,还有许琳老师大惊失色的哭喊声。

        那一刻,时间停滞。

        时隔数月后的今天,我仍然不敢问自己,如果让我再次选择,在好朋友和最爱的男生中间,我会选择谁?我又应该选择谁?

        最正确的选择,应该是我自己冲向醒醒,让所有的伤口和痛楚都冲着我来的,不是吗?在那只小小的沙漏底上,那么清晰地刻着:Please be brave。这是她对我唯一的期望。十八年来,我一直一直朝着她的期望努力,但是,当真正的考验到来时,我却不够勇敢。

        醒醒,你也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原谅我的,是吗?

        雪真的已经停了。可是,我抱着双肩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是冷得发抖。

        “嗨!等一等!”我忽然听见背后有人叫,“米砂,请等一下!”

        我回过头,果然就是刚才那个叫陈果的女生。

        离开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小屋子,冷风叫我冷静了不少。她站在我对面,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室外,她的五官看上去平凡了许多。我放下戒备地问:“有事吗,陈果?”

        她把烟头掐灭,说:“你就是以前的那个女朋友?”

        “以前”?这样突兀的问题!按我从前的脾气,我决不会继续维持礼貌。但此刻,我却有意沉下心,没有发作,而是回答:“你觉得呢?”

        “我等在这里,本来是想对你解释,”她回避我的问题,“可是看你刚才推门出来的表情,我猜得出,你们似乎分手了?或者,你压根还不是他的女朋友——至少不算,对不对?”

        她的微笑能力不比我差,看得出来,显然长于此道,可惜她比我个子高,看我的表情就胜一筹。再加上,她接下来做了一个出格至极的举动——伸出手来,摸了摸我的头顶。

        我愣在那里。然后我听见她缓慢而清晰地说:“米砂,你还在读高三,对吧?成绩很好是不是?将来准备考到北京抑或上海?你是指望用你家的宝马车载着他去美国装最新科技的假肢吗,或是干脆立志当个外科医生,如果不成功就和他天涯海角私奔去呢?你果真舍得连前程也不要了?还是让你本来就不完整的家再缺上一块呢?难道你不知道,自他断腿的那刻起,你们已经天涯永隔了?谁迁就谁,不是一种残忍呢?假装看不到,就会自己消失吗?有些问题视而不见,心里就会永远安宁吗?或许那样想的人,只是你米砂吧。”她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几乎没有停顿,可是字字珠玑。

        惶惶白日,我如被一支利剑刺穿脊背,呆呆怔在原地。

        她知道的,何止一点点?!谁告诉她这些???最可恨的是,我连骂她都不能。因为,所有的这些话,她说的,没有一丁点错。

        关于我的生活、我的一切,她了解得如此清楚,显然是做足了功课。而这些信息我相信网上不可以查到,一定是路理说给她听的不是吗?

        不可能!我使劲地摇摇头。而陈果显得有些语重心长地叹了口气:“米砂,话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虽然我知道你们之间可能曾经有过不错的感情,但是,如果真的好心,就远离他,不要让过去的一切打扰到他,OK?”我苍白地问:“是打扰吗?”

        她果断地点头。

        “是他说的吗?”

        她再果断地点头。然后说:“他说了,要忘掉过去所有的一切,从零开始,他刚刚有的信心,请你不要那么残忍,再用你所谓的爱心将他拉回沉重的过去,你说呢?”

        她的语气不再像刚才那么尖锐,我甚至听出一点点请求的味道。也听出了爱的味道,她是为他在请求我,不是吗?她没有参与他的过去,她爱上他只因为他是今天的他,所以,她真的比我更有资格,不是吗?手臂上的文身,和舞台上的女主角康晓暮,到底哪个更加难以磨灭一些?我低下我的头,转过身,失败地离去。

        骄傲的米砂,你必须承认这种失败,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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