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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 1941年

        玛丽·阿代尔

        路面上奇迹般地结了一层黑冰后,洪水暴发了。木板四处漂浮,各种垃圾废物缠绕成团,被冲到树上,夹在树枝之间。洪水退去后,人行道上棕色的水蛭晒得跟葡萄干似的,后院和水沟里残留的河泥散发着腐烂的甜腥味。土地干了,但洪水留下的痕迹却清晰可见。牲畜围栏的稻草堆里出现了古怪的蜗牛尸体,皮特车库里的环状霉印高达半墙。刺鼻的霉味让斯塔头痛欲裂,她头上敷着冰袋,在昏暗的卧室里躺了好些天。

        有好一阵子,我仍是人们眼中那个让奇迹降临的女孩,肉铺的顾客和邻居会停下来摸摸我,仿佛我体内充满了神圣的电流。我也希望自己拥有神圣的力量,期待不寻常的事再次发生。但他们的抚摸并没使我的生活有任何改变,没有好运,没有转机,也没有突然降临的神恩。再之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因此旁人不再触摸我。我又变成了一个平凡的女孩,随着年月的增长,我在镇上居民的眼中甚至连平凡的女孩都不如吧。

        我清楚自己相貌平平。我的脸很宽,肤色苍白,长相不只是普通,而是不起眼,但我的眼睛除外。我自认我的五官中最好看的就是眼睛了,我的眼球是浅棕色,略微偏黄。自从上次滑倒后,我的眉毛再也没长出来,但这倒更能凸显我的眼睛。我头发稀疏,但黑得像柏油浇在了头上。虽然我学着斯塔用啤酒和鸡蛋洗头,但我的头发依旧很稀疏,只能编成铅笔粗细的两条辫子。几年来,我一直捡斯塔的旧衣服穿,将衣服加宽、改短,然后我再穿上看是否合身。那时我毫不在意外表,即使我浑身散发出灌肠桌上的白胡椒味,那又怎样呢?至少我拥有店铺,拥有皮特、弗里兹和塞莱斯汀,虽然塞莱斯汀时常嫌我邋遢。

        我说话总是很唐突。我为人固执、情绪阴郁、喜怒无常,无端发脾气。尽管经过思考,我还是会说错话。在学校时,我一说话孩子们就会转身离开,或者露出吓坏了的表情,这让我很苦恼。但我不会道歉,而且我也实在没理由去道歉。明尼阿波利斯的看台上、货车上和阿格斯操场上的种种经历对我影响颇深,让我变得与众不同。我很有自己的想法。临睡前,有时我会向窗外看,阿格斯的夜景很像寄给妈妈的明信片上的景色。那画面很小,只是地球上经线和纬线的一个交叉点,不管是冰河期的冰川,还是一场洪水,都可以将它毫不费力地抹去。

        我生活的小镇以及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越发无关紧要,但塞莱斯汀不一样,她对我尤为重要。对我来说,很重要的还有皮特和弗里兹,甚至斯塔,尽管我在她心中没那么重要。我们从未喜欢过对方,只不过是相互忍耐罢了,一直忍耐到习惯对方的存在为止,这种感觉只有同住一个房间的两个人才能体会。一个又一个夜里,我们在梦中交流,在梦中搏斗。大脑在梦中释放的频波在我们周围振动。但一到天亮,我们又幽灵般地和平相处了。

        和塞莱斯汀相比,或许我和斯塔走得更近,虽然平日里斯塔的一些做法让人难以忍受,比如精心保持苗条的身材,用刻意的嗓音说话,抬起一边眉毛示意我闭嘴,真受不了她。只有塞莱斯汀来店里时我才松一口气,她学还没有上到一半就辍学了,在电信公司找了一份差事。这份工作似乎让她成熟了,但我和她相处依旧很放松。

        那些日子里,瘦瘦高高的塞莱斯汀格外漂亮。她脱掉长裙,穿上定制的西装,挎一个挂肩皮包。她大步迈入厨房时,像男人一样帅气,她的声音低沉而有穿透力。现在她也和弗里兹姨妈一样,抽总督牌香烟。我们并肩而坐,一起听语音信箱,听她抱怨上司。离开时她还会在走道上点燃一支烟,抽完后才坐拉塞尔的车回去。出门时,她还叼着烟。

        我曾经总幻想着塞莱斯汀的身高能匀给我一些,但我到十八岁就不长个儿了,现在也很矮。有一阵子我很沮丧,因为我发现如果是我当柜员,就只能透过玻璃柜台接待顾客,而不是在柜台上。

        这间店面是我完美的家。房子只建了一层,地板由混凝土浇筑而成,地底下埋着热水管供暖。厚厚的墙上涂满灰泥,灰泥上刷着光滑的有光泽的白漆。由于门道是圆的,房子看起来仿佛是在小山中挖出来的洞穴。阳光透过厨房的纱门照射进来,格外刺眼;但透过厚窗玻璃照进屋里的阳光却如水一般柔和。顾客们喜欢在纱门旁聊天,在那儿,如果朝弗里兹的花园和宽敞的后院看,可以看到牛羊在围栏投下的阴影中走来走去,在沉重的枕木中时隐时现。

        皮特把成串的香肠端来给顾客试吃,顾客们将香肠夹在苏打饼干或是白面包里,细细品尝风干烤肠、熏烤香肠和瑞典烤肠的风味。客人们身材高大,他们中有德国人、波兰人或是斯堪的纳维亚人。他们的手很粗糙,喜欢评头品足,有时因为牙疼,有时因为假牙的基托不合适,他们咬香肠时小心翼翼的。他们灰白的毛发不知从身上哪个部位冒出来,双手畸形而粗糙。在宰杀的日子里,就算他们浅色的眼睛抬头看到斜槽里的猪被割破喉咙,他们也完全不会将视线移开,说话的声音也丝毫不会颤抖。

        有时,我在店里等顾客上门。但大部分时间我都和弗里兹在大房间里切猪肉,或把猪肉做成肉糜,或将香料涂抹在猪肉上。斯塔除了帮忙处理积压的延期订单外什么也不愿做。十八岁那年的杀猪日,一切都变了。我坐在不锈钢桌前将煮熟的猪肉切成块,弗里兹则站在电锯旁。我在尖锐的电锯声里隐约听见弗里兹的惨叫,或者我感应到了。我回头时弗里兹已跪倒在地,脸色如甜菜一般,呼吸困难。我拼命拍打她,她用手拼命拍打地面,但仍然无法吸入足够的空气。她颓然倒下,失去知觉。她吸气时身体不时颤抖,我们才知道她还活着。

        皮特把她抱出门,送上救护车,救了她一命,我才突然意识到她不能动弹时有多脆弱。她就像别人随手画的火柴小人,像卡通人物那样瘦削,她倒在皮特怀里,瘫成一团。那天后半夜,我到医院陪护,她戴着氧气面罩,已清醒过来。我坐在床边,看着她的手指缓慢摩挲着床单的花边。我从她的动作中看明白了一切:她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在感受那单薄的床单的质地,她在惊讶自己还活着。

        回家后,弗里兹戒了烟。她时常坐在餐桌旁,坐在阳光照进纱门的那一侧,嚼着口香糖,或是酸酸的水果糖,或者小口咀嚼黄油吐司来克制烟瘾。在戒烟和休息数月后,她的脸色由蜡黄转为桃花色,最后变成玫瑰色。她变胖了,头发也从一种仿佛被过氧化物漂白过的浅色变为深棕色。她从前性格冷酷,一根筋,很难相处,现在倒温和了许多。一夜之间她成了一个身体壮实的女人,但却不让人感到害怕。她开始意识到之前忽视了斯塔和我,便拿起年轻时钩织了一半的羊毛毯。以前织好的方形图案变形了,羊绒线的颜色也变暗了,但她在此基础上又用颜色鲜亮的羊绒线织了一圈,新织的图案更复杂,这样一来,新旧两部分界限分明。织好的带图案的羊毛毯堆在她脚边。

        “你可以把它们放进你的嫁妆箱。”一天下午她对我说道。

        “我没这东西。”我回答。

        于是那条羊毛毯就给了斯塔,但我不在乎。我想要的不仅仅是一条羊毛毯。即便在那时,我也早已明白了自己生命的形状——既不是黑暗中一条充满爱的隧道,也不是一大片空地。

        我没选择孤独,谁会这么选择呢?但孤独却好似天意一般向我袭来,那种感觉是一个已婚女人无法想象的。即使是现在,当我看到已为人妻的女孩时,就好像是一条野狗透过窗户看到屋内的家犬一般,偶尔也会羡慕她们有规律的日复一日的生活,却又不屑于她们那种卑微的快乐,只要得到主人的一丁点爱抚即可满足。我曾有过一次心动的时刻,但那不过是浪漫的遐想。婚姻不会让拉塞尔·喀什帕幸福,或者说婚姻对他而言根本是不可能的。即便是在他的适婚年龄,他也绝对不适合结婚。

        那时他第二次从朝鲜战场回来。一天夜里,塞莱斯汀得知她哥哥在战争中受伤的消息。塞莱斯汀大半夜过来找我,一直在敲窗户,后来我终于醒了。斯塔没什么动静,但她夜里会失眠,所以我可以感到她的愤怒正在黑暗中慢慢积聚,随时可能爆发,所以我示意塞莱斯汀到厨房去。我开门让她进来,她立刻给我看拉塞尔受伤的消息。我径直走到壁橱前,挑了皮特的两个厚壁小杯子,往里面倒入威士忌。第一杯我们喝得很急,第二杯就慢了,然后我们去外面抽烟,看夜里的寒星。塞莱斯汀花了一段时间才平静下来,不再胡思乱想。

        我们很快得到消息,说他会康复。我寄了一张明信片到他所在的弗吉尼亚州的医院,祝他早日康复。明信片上写着“希望我们很快就能在阿格斯见到你”。这样的话算不上私密。虽然如此,我还是盼望他回信,即便托塞莱斯汀给我带一个口信也好。但拉塞尔不懂礼貌,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虽然拉塞尔在中学时是橄榄球明星,毕业后又立了战功,但他在社交上却比我更迟钝。这一点我知道得太晚了,所以我以为他回到阿格斯时会到店里来看我,但他没有,连一声招呼或问候都没有,他的消息我都是听别人说的。我听说他凯旋归来后,政府将他列为战斗英雄,安排他在阿格斯国家银行工作。

        时值夏日,一个闷热的白天,我第一次见到了从战场上回来的拉塞尔。那天我刚好去银行存一周的营业款。我料想我有可能会遇到他,但我没料到他跟之前简直判若两人。我以为还会见到那个身形健硕、声音温柔、眼神轻佻、头发蓬松的他。

        空气湿热,云层压得很低。青色花纹的大理石、黄铀柱和丝绒的等待隔离线一直伸展到他坐着的笼子似的柜台前。踏上大理石之前,我停下来让电扇吹走身上的热气。

        我站在他面前时,他终于认出我来。

        “我收到你的卡片了。”他说。

        “嗯,算算时间也该收到了。”我回答。

        之后我们没再多说什么。他接过我装着钱的帆布袋,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惊讶地看着他。他脸上有些长长的伤疤,向上延伸至两侧太阳穴,歪歪斜斜地穿过头发,跟爪子似的。他忙着数我的钱。见到他让我不知所措,并不是因为他长得丑;恰恰相反,这些疤痕让他的脸显得严肃而深沉,让人不安。这些骇人的疤痕让他如雕刻一般精美,让人心动。我低下头,即使在那儿我也并不安全。我看到他的手很瘦,肌肉线条分明,他曾经是机械师,如今变成了银行职员,一根手指上还戴着一个粉红色的胶套。

        他用那只手指压着数好的纸币,这样可以点得更快。我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

        “您的收据。”他的声音解除了魔咒,使我惊醒过来。

        我茫然地转身离开,甚至没说再见。

        我想,我似乎爱上了好友塞莱斯汀同母异父的哥哥了。或者,我爱上了他的疤痕和手指上的胶套。

        因此,我决定好好了解拉塞尔。

        有一天,我让塞莱斯汀带她哥哥来家里吃晚饭。

        “为什么?”她问。

        “因为他是你哥。”我说。

        “哦,他不会来的。”她告诉我。

        “那就随他吧。”我尽量掩饰心里的想法,但塞莱斯汀还是察觉到了。

        “那我尽量说服他。”她承诺道。

        拉塞尔来吃晚饭了,但他表现得很没教养。他总是注视着门外,望着我身后,看着牲口棚和沉重的栅栏大门。棚里什么都没有,但他却目不转睛。我好几次都不由自主地转过身往院子的方向扫了一眼。他让皮特感到很不舒服,餐桌上谁也没说话,皮特起身离开,回到杂物间。不一会儿我们听到他在摆弄已经坏了的引擎,还对着引擎没好气地咒骂。

        皮特走后,塞莱斯汀、斯塔、弗里兹、拉塞尔和我一起坐在屋外的松木椅上。这些椅子都是皮特做的,供弗里兹和客人户外休息。我用威士忌调了一壶冰镇鸡尾酒。我们四个女人谈天说地,握着冰酒杯的手也变得冰凉。我们的谈话像翻腾的海浪,把拉塞尔的沉默拍打得粉碎。他一动不动地坐着,夏日骄阳的余光正炙烤着熏制室屋顶的稻草。

        “你真了不起!”我对他说,心里有点生气。

        那晚,他终于第一次看了我一眼。为了这顿晚餐,我特地用棕色眉笔描眉,仔细将辫子盘到头上,围上黑色雪纺围巾,这样我五官中最漂亮的部位就能被凸显出来。我那双猫眼般的浅棕色眼睛正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但那些甜言蜜语我却不怎么会说。

        拉塞尔把头转开,完全没被我的魅力打动。他注视着斯塔,可我才是那个应该被他用那种目光注视的人。我终于明白,如果他心仪这里的谁,那个人一定是斯塔。今晚斯塔的话比往常多,脸上泛起少见的红色。她刚洗过的长发垂在颈间,柔顺光亮。但当她注意到拉塞尔·喀什帕在看她时,她昂起头,紧抿红唇。她从袖子里扯出一条白手帕,沉下脸,让他明白斯塔·科兹卡可不是他所能奢望的。

        我知道大部分女孩一定很鄙视这样的男人,明知道这个女孩喜欢他,他还要盯着别的女孩看。但我没有鄙视他,我只是恨不得杀了斯塔。

        “我来给你算命,”我倾身靠近她,推着她雪白的手臂,“我去拿扑克牌来。”

        斯塔明明很喜欢算命这种消遣,却装出一副很讨厌的样子。每次算命斯塔都表现得十分嫌恶,似乎在宣告这是世间最上不了台面的游戏。但当扑克牌摊出来时,她立马仿佛着了魔似的俯身看牌。她咬着嘴唇,忍不住偷窥那些牌,每次都是这样。就这样,我走进屋,从厨房抽屉里拿出一副扑克牌,然后把牌一张张摊在她椅子的宽扶手上。

        “这是红心J,”我说,“这是对子。你抽的下一张是什么?”我没再往下说。她抽到的是一张黑桃Q。

        “这是什么意思?”斯塔忍不住好奇地问,脸立刻红了。我坐直身体,慢悠悠地喝了一大口冰镇鸡尾酒。

        “是什么?”斯塔追问。

        “嗯……”我面无表情地回答道。

        “快说啊。”她说。

        我犹豫着,又喝了一口酒,一直摇头,摇到她不耐烦为止。

        “我希望你会喜欢别克车。”我只说了这么一句话。

        “老天!”斯塔快要气炸了。塞莱斯汀不喜欢看我们争执,便进店去拿冰块。拉塞尔伸长脖子想要看牌。斯塔站起身,要我给她个解释:“这是怎么回事?魔力失灵了?”

        “坐下来,”我说,“你最好坐下来听。”她坐下来后,我说,“我希望你喜欢别克,因为我看到你生命将尽时坐在一辆别克车上。”

        她张大了嘴,气得低声嘶哑地嘟囔着,然后将面前的扑克牌全部扫到地上。“你可真像个老巫婆!”她大喊道。

        “你们俩怎么老是吵来吵去,”弗里兹看着我们,有点心烦。她已习惯我俩天天斗嘴,但拉塞尔不了解情况。

        “那就是说,”他说,“斯塔以后开别克。那我呢?”

        他将落在草地上的扑克牌捡起来放在我手中。我一本正经地将扑克牌摊在他椅子的扶手上时,他忍不住笑了起来。牌发好后,他和我一起静静地研究这些牌。塞莱斯汀从店里出来,手里捧着装满冰块的红色塑料大碗。

        “你们在说什么啊?”她问。

        “说命中劫数呢。”弗里兹说。

        “你老是预测别人会死,会倒霉或离婚。”塞莱斯汀坐到弗里兹旁边,点了一支总督牌香烟,吐出浓浓的烟圈,“难道你不能算点好的吗?比如,拉塞尔,平安归来。难道你预测不了这类好事吗?”

        “牌里说了什么?”拉塞尔问。

        “一个女人。”我注视着他的眼睛回答。

        “只有一个吗?”塞莱斯汀大笑,然后又止住,我猜她是想起我盛情邀请拉塞尔来吃饭的事了。她突然站起来往每个人的杯子里加冰块,以此来掩饰自己。

        “不管她是谁,”拉塞尔说,“但我知道一件事。”

        “什么事?”我问。

        “我不会娶她。”他说。

        我的心凉了半截,但我很快恢复过来。这可难不倒我。

        “你说对了,”我说,“你不会娶她,但你会欠她一大笔钱。”

        “是吗?”他看起来很担心。

        “我说的没错吧,”塞莱斯汀坐下来,“你就不能预测点好事吗?”

        “这个很好,”我将牌拿起来,“他以后得用短裤来抵债。”

        拉塞尔大笑,威士忌使他放松下来。每个人都有些醉了,脑袋开始变得不清醒,甚至连斯塔也喝醉了。我们笑着,并不为什么事,甚至没注意到太阳下山后蚊子在围着我们转。

        “把驱蚊的蜡烛点起来吧。”弗里兹突然说道。没人听到,她又大声重复了一遍。不过我们真的需要烛光照明,现在光线太过昏暗,几乎看不清。我不记得是不是我点的蜡烛了,但我清楚地记得接下来发生的事,斯塔大胆地提出要求后,拉塞尔掀开他的衬衫,给我们看他身上的伤疤。

        我走到他身边,想看得更清楚。我弯下身,感受到他的体温。他的伤疤太深了,像地里犁出的沟,整个胸膛就像是被失控的拖拉机耕过一般。我伸出手,他没说什么,于是我摸了摸他。

        在场的每个人都醉醺醺的,但看到我的举动,大家都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天啊,她太过分了!”斯塔尖声嚷嚷着表达不满,打破了沉默。

        我感觉到拉塞尔的身体动了动,但没等我移开手,他就将我的双手轻轻拿开,叠放在了一起。

        “好孩子,上帝祝福你。”他说,我们又大笑起来。我拼命摇头,使自己保持清醒,但那样只是让我更难受了。那晚我很快就上床,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醒来时我疲惫不堪,似乎做了很多梦,却又都不记得了。我像一场高烧刚退。我只清楚一个念头:我再也不会为了爱情而失去自我,爱情将与我再无干系。

        皮特和弗里兹出门去领菲尼克斯和艾尔帕索等市的商会发的宣传册。医生说弗里兹的肺需要热带沙漠气候那种干燥而温暖的空气,她不该在北达科他州过冬,哪怕一个冬天都不行。皮特立刻打算送她南下,但弗里兹不愿意一个人离开,所以皮特决定陪她一起去。这一切来得太突然,我们还没讨论过店铺的未来,也没讨论过斯塔或者我的未来。

        所以之后的那天,我坐下来准备跟弗里兹商量这事。她正在用紫红的毛线织东西。受她的影响,我也时不时拿起钩针织些什么,但我并不觉得做编织是一件放松身心的事。我经常用力过猛,将毛线扯断,而且最后做出的东西也没什么弹力,根本没法用。

        “我想问你一件事,”我说,“关于这间店。你们搬到南部去,是不是要把它卖了?”

        她惊得一下子扯紧了针脚。“我们想着店铺你可以继续开下去。”她告诉我。

        “那好,我会的。”我答道。这件事看似安排好了,但最棘手的还不是怎么处置这家店。“斯塔呢?”我问,“她怎么办?”

        弗里兹眉头紧锁,看着她手里的紫色编织物的面积一点点变大。“她可以在店里卖些杂货,”她说,“如果她愿意待在店里的话。”我们都知道斯塔对这间店没兴趣。我知道她恨这儿,实际上她想搬到法戈市,一个人住一套现代公寓,做迪朗德瑞希百货店的服装模特。她幻想自己能在男帽柜台工作,在那儿遇见一个有前途的年轻人,然后嫁给他,而他会在县法院旁沿铁路建的那条大街上给她买一幢大房子,离埃兰德公园不远。每年冬天,她可以去山脚下溜冰。她会穿上一件粉蓝色紧身衣,外面搭配一条短连衣裙,衣服袖口、衣领和裙子下摆上有长绒兔毛。在她旋转时,裙子下摆像喇叭似的飘逸开来。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在某个气氛友好的晚上,斯塔告诉了我这些,并说这是她的梦想。

        “斯塔想去法戈,”我告诉弗里兹,“去百货公司工作。”

        弗里兹点了点头说:“也不是不可以。”

        所以那年秋天,一切就这样发生了。斯塔为搬去法戈做准备。弗里兹和皮特把东西装进他们大大小小的行李箱,而我没什么特别的事可做。事实上,斯塔离开前的那晚,我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我只是像往常那样清洗了准备室的不锈钢桌,用的是我们常用的强力乳状洗洁剂。但洗洁剂好像过期了,我的手不太舒服。

        不知什么原因,斯塔为此事多少有点烦心,但她不愿提起。我不知道她心里怎么想的,因为自从她搬到蓝山镇后我们便没什么联系了。那晚,我们像往常一样睡在各自的单人床上,斯塔睡觉时喜欢将窗帘拉紧。我喜欢拉开窗帘,让月光照进来,但那是她的房间,我得听她的。半夜,客厅尽头的火炉吵醒了我。夜里,火炉发出狂野而有节奏的噼啪声,这声音在白天几乎注意不到。火炉发出的声音常在半夜吵醒斯塔。我知道是火炉的声音,所以就闭上眼试着再次入梦。但斯塔做不到,她没法入睡。她咬紧牙关,手臂绷直,祈祷能尽快入梦。但由于她太想睡着,反而更难以入睡。如果感觉到她夜里睡不着的话,我往往睡得更香。可那晚我被吵醒后就再也睡不着了,因为斯塔跟我说起话来。

        “我的天,我的天,”她压低嗓门小声说道,“玛丽,我知道你没睡。”

        我听到她的声音既紧张又压抑,但我只是轻叹了口气,假装在梦里睡得更沉。我想或许她听到了墙后面老鼠的声音,或许在做出这个重大决定时,她和她那些男朋友们发生了激烈争执,又或许因为她的头发。为了给迪朗德瑞希百货店的经理留下深刻印象,她新烫了小卷发,把刘海也烫卷了,还稍微染了染。或许她现在突然觉得这个新发型不适合自己的脸型。

        但她想对我说的不是这些。

        “玛丽,”她尖叫了一声,“醒醒。”

        就这样,我睁开了眼睛。屋里一片漆黑,只有一点亮光。一开始我以为是她把窗帘拉开了,但屋里的光却来自我身上,确切地说,是来自我的双手,此刻它们正发出惨淡的蓝光。

        我好奇地抬起手,蓝光立刻变弱,慢慢消失。我晃了两下,光亮又马上变亮,仿佛线路接触不良一般。蓝光渐渐暗淡,无论我怎么动,都不再发亮,房间重新陷入一片黑暗。我的双手不再发光时,斯塔才敢跳下床,跑到房间另一边,将电灯打开。她吓得牙齿打战。

        “我真开心,终于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她低语道。

        她小心翼翼地挪到能够到毯子的地方,将毯子拿到客厅的沙发上,在那儿睡了一夜。而我仿佛感染了斯塔的失眠症,彻夜未眠。

        不知道过了多久,厚重的窗帘下泛出灰蒙蒙的白光,皮特起床了,我听到他关掉院子里的灯、然后将狗放出去的声音。很快,等皮特和弗里兹搬去亚利桑那州后,我也要像皮特一样,每天这个点起床,做他日常所做的事。我要检查冰柜和熏制室的温度,检查保险箱是否锁好,还要打开后门让克努特进来。他每天七点开工,为尚未到店的男工们泡咖啡。

        我想象着,在白天和黑夜,万籁俱寂时,我独自一人做着皮特的活儿。我会检查每一处门锁,拉下店前的卷帘门,检查恒温器和湿度计。对于如何经营这家店,我也有自己的想法,例如更换门面招牌,不时在《阿格斯哨兵报》上刊登广告,往血肠里多加胡椒等。在这间卧室里,我怎么喜欢就怎么来,我会按照自己的喜好拉开窗帘睡觉,或者干脆把破窗帘拆掉。全身镜和许愿灯也见鬼去吧,斯塔可以把它们带走,就像她带走阿德莱德的蓝色丝绒小盒那样。我看见她把盒子藏在手提行李箱里。

        斯塔离开后,我竟然很想念她,这是我没想到的。好几个星期,由于听不见她均匀的鼻息声,我总是睡不踏实,半梦半醒。我有时被自己的梦弄得不知所措,现在周围没人能帮我从梦境中抽身,因而这些梦会显得过于真实。有时我被困在暴风雪里,有时身陷果园,被吓得不轻,有时被困在捕兽笼里。

        接连好几个月,我都在做同一个梦:我走进一幢摇摇欲坠的木屋,这地方我从没住过,但却非常熟悉。房子内部有很多空荡荡的小房间,有些藏在房子深处。我在房子里游荡,我没有迷路,但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哪儿,直到我走进一间熟悉的房间,我会在这个房间等一个人。每次都是如此。我小心地走进最后那个房间。我跨过门槛,沿着白漆斑驳的墙向前移步,地板在我脚下咯吱作响。这个房间空荡荡的,没有窗户,但有很多门,这些不甚结实的门朝各个方向开着。

        每当他进入房间,我总觉得他脚下的地板会裂开。他迈着沉重的步子朝我走来,向我伸出手,地板往下塌,但并未劈啪作响。他嘴唇突出,是弯的,眼睛和头发像烧焦的黄油一样发棕;头上长着角,角上分了许多叉,像一只年幼的雄鹿。

        我对他的渴望越发迫切,我渴望他带着急促的呼吸缓缓地朝我弯下身,渴望他修长而光滑的大腿,渴望听到那些与门框并不相配的门在我们摆动身体时发出有节奏的碰撞声。

        孤儿义卖会

        卡尔急急忙忙穿过锻铁门进入露天集市,之后走到了人群边上。他在等别人看到他。穆伦神父、波那维多神父、艾瓦罗修女、玛丽·托马斯修女、厄休拉修女和乔治修女都来了。像往常一样,他们每人负责一个游戏、跳蛋糕舞、出售编织物或没什么大用的东西。每个人都忙着收票或从烟盒里找零。他们没人一眼认出卡尔,于是卡尔买了一杯柠檬汁,坐在他们的视线内。

        他懒洋洋地坐了大半个小时,两脚在春天干燥的草地上换来换去,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又把烟头在椅子的金属框架上捻灭。他的头发像黑皮鞋一样油光锃亮,牙齿很白。他很会向女人推销东西,因而也算赚得盆满钵满了,他这身新衣服和随身带的一大叠钞票定会让神父们大吃一惊。实际上,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变得这么糟糕。

        “过来!过来!就你,那个穿得像黑帮的家伙!”

        有人笑出了声,卡尔回过头,那是一个神学院学生,胖胖的,红头发,在照看最近的一个亭子,是个钓鱼亭。只消看一眼,卡尔便知他不招人喜欢。他太清楚这种乐呵呵的虔诚又自以为是的人,平时卖卖奖券、给神父擦擦皮鞋。

        “请大家帮助孤儿。”那男孩咧嘴一笑。他的长袍领子紧,把白皙的脖子勒得鼓了起来。他约莫十六岁,和卡尔一样有着长长的睫毛,但他的睫毛是深红褐色。他深红色的头发很蓬松,从前额向后卷,这副样子让卡尔顿感熟悉,像极了阿德莱德。怎么这么巧,卡尔皱了皱眉。仔细端详了一下,他发现二人有更多相似之处。大理石般的肌肤,突出的颧骨,画中人那样完美的弯眉。要不是婴儿肥,他简直就是阿德莱德的翻版,几乎过于相似了。

        卡尔的脸木了下来,这儿带来的回忆使他不安。他坐的地方离当年阿德莱德坐飞机飞走的地方不到二十英尺,他仿佛又看到了奥玛的飞机消失不见的那片明亮天空。他听见襁褓中的弟弟不停大哭。

        那个偷走弟弟的年轻人肯定住在附近。因为他是天主教教徒,所以他一定参加了这个“孤儿义卖会”。他可能也将他的孩子培养成了天主教教徒,而这个孩子很可能在圣杰罗姆收容所读书。

        卡尔从手里的一卷钞票里抽出一美元,站了起来。

        当卡尔拿着钱走近时,男孩露出了笑容。

        “先生,今天钓鱼吗?二角五分可以钓三次呢。”

        卡尔把钱放下。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犹大·米勒,”男孩回答,“您要钓几次?”

        “你有多少鱼?”

        犹大把篮子挂在鱼钩上,然而把它向上甩到画着蓝色涟漪的墙后方。“小鱼小鱼河里游,”他熟练地哼着,“快来快来咬我钩。”

        “停,别哼了。”卡尔叫道。

        犹大脸红了:“先生,我得用唱歌的形式告诉修女该为你准备男孩的奖品还是女孩的奖品。犹大将篮子从墙后拉回来。篮子里已有一个奖品,是一张色彩鲜艳的圣心卡片。”

        “扔回去,礼品太小了。”卡尔说。

        男孩笨拙地拎着渔篮:“可这是一张神圣的卡片。”

        “就是一张废纸,”卡尔回答,“我希望钱花得更值。”

        提到钱,犹大合上了放钱的烟盒。

        “难道您不是天主教徒?”男孩反问。

        卡尔低头看了看。烟盒上的白色猫头鹰守护着里面的纸币和零钱,犹大修长、白胖而敏捷的手指按在烟盒的两端保护着钱。卡尔觉得自己仍和多年前一样讨厌这个弟弟。

        “你也是个废物。”卡尔说。

        犹大·米勒四处张望,希望有人来帮他。他站在摊位边上,一动不动:“快过来!”他冲附近路过的一个女人和孩子喊。他伸长脖子往卡尔身后望,想吸引他们过来,但对方只是微笑着看了他一眼,继续往集市中段走。修女和神父也没注意到这里。犹大转过身,敲着墙面上的浪花。

        “修女,能过来一下吗?”

        “真是没错。”卡尔说。

        “什么没错?”犹大问。

        “你。”卡尔回答。

        “犹大,什么事?”墙后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卡尔凑近男孩的脸问:“你知道你是谁吗?”

        犹大的脸憋得通红,他咬住下唇,几乎哭出来。他双手紧张地攥着装满钱的烟盒。

        “我是废物。”他低声说。

        “犹大?”刚才那个声音再次问道。

        卡尔大笑:“跟你妈妈一样,你知道我是谁吗?”他让阳光照遍自己的脸,期待地看着犹大。男孩想都没想就做出了回答。

        “你是恶魔。”男孩答道。

        卡尔摸了摸脸上的小胡子,又大笑起来。

        “穆伦神父也这么说我,麻烦你转告他一声,卡尔·阿代尔回来了,向他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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