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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1950年

        斯塔·科兹卡

        寒冬时节,大雪吹进公寓门廊的黑色细纱门里,但我还是喜欢坐在那儿看外面的街道。法戈市中心的宽阔大街上四处可见步行去医院上班的护士,从大教堂出来的步履轻盈的修女,还有在亲人的搀扶下蹒跚而行的长期病患。

        我日子过得还不错,虽说我和一位已婚医生纠缠了三年才意识到他永远不会离开他妻子。那是很早以前的事,我离开了他,然后吉米出现了,才帮我从这段感情中走出来。当时我很感激吉米,但后来却发现没法甩掉他。每隔一晚,他就会坐在豪华汽车内,在我家门外等我。只要我为迪朗德瑞希百货店走秀,他必定从阿格斯开车赶来。要是我上了新闻,他便会将那些模糊不清的新闻照片剪下来保存,有我穿舞会礼服的照片,也有穿外套的照片,上面的纽扣有盘子那么大,甚至连我穿成套泳装的照片他都有。吉米锲而不舍,总能让我很开心,但他属于阿格斯,他在那儿有一家牛排餐厅。我的理想伴侣还没出现。

        我比以前更注重保养。我比几个年轻的服装模特大十岁,不再是最抢手的。我不知道我的模特生涯还剩几年,这些年岁月的痕迹越发明显。我保持身材苗条,腰围和费雯·丽一样,只有二十二英寸半,我还坚持在多萝西路德洛礼仪夜校上进修课程,那儿教会我最重要的两点,第一,坐姿要挺拔,第二,无论如何绝不能皱眉。我还学到一招,无论晚上是单独用餐,还是和女性朋友玩扑克牌,都应该在前额贴上创可贴,拉紧皮肤,保持皮肤光滑。抬头纹比手掌纹更让女人显老。我还买了一个金属研磨器,将杏仁磨成粉,和冷藏的面霜调合在一起敷在脸上。泡完澡后,我会用棉花沾醋来清洁面部。冬天出门必定戴小山羊皮手套。

        这些是靠着毅力坚持下来的。我赚了不少钱,买了台电视机。但我已经三十岁了,我的成就不应仅仅如此。有人曾对我说我本该去好莱坞发展,现在我不得不同意这个说法。在能抓住机遇的年纪我错过了好莱坞,现在唯一能改变我命运的,就是找到理想中的丈夫,所以我一直在寻找。我睁大眼睛,但我的理想伴侣始终不肯出现,不知不觉又过去了几个月。如果我已找到那个他,又或者我已去了好莱坞,或是在迪朗德瑞希百货店升了职,那封信就无关紧要了,我会把它转寄给玛丽,而不会拿来作为搪塞吉米的借口。

        当时我正坐在公寓门廊里。那是冬天的一个星期六,阳光明媚,我正等着吉米开汽车来接我。我们要去溜冰,我担心他会做出什么浪漫的举动。也许在那个晚上,当我们围坐在油桶旁烤火、喝热可可时,他会问那个问题,或从厚厚的格纹夹克衫里拿出一个珠宝盒。我在想怎样才能婉拒但又不回绝他,只是想再争取点时间。碰巧的是,在吉米来之前,邮递员先到了。

        我听见信封被丢进信箱的声音,于是下了楼。平常我的信不多。这封信显然是转寄到我手中的,用黑色油性马克笔重新写了地址,一看就是玛丽瘦削的字迹。我经常对玛丽说她的字像是女巫写的。我的字近乎完美,至少修女是这样夸奖我的。这封信的字迹很陌生,并且是寄给科兹卡家的。由于爸妈还没有常住地址,所以玛丽把它转给了我。

        他还是个婴儿时,我就一直保存着这些报纸广告。现在是我坦白他身世的时候了。我向费罗神父请教过此事,费罗神父要我写信给您,把情况告诉您。当时我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此后一直没能再生育。所以当我丈夫把犹大从露天集市抱回来时我就留下了他。我曾想过将他送回去,但又得知他的亲生母亲乘飞机走了,所以我抚养了他。六年前我丈夫离开了人世。这孩子将在一星期后接受神职。他会成为执事,以后会做神父。神职授任典礼将于二月十八日在圣保罗大教堂举行。他并不知道自己是被领养的,如果您愿意,现在是告诉他的时候了。费罗神父认为我该写这封信,所以我写了,您可以回信给我。

        我读第一遍时并没看懂写的是什么,于是又读了一遍。我刚要读第三遍时,吉米到了,他把车停在外面,在按喇叭。虽然我跟他说过很多次,但他还是不愿按门铃,约会时也没有丁点礼貌。他老是说我居住的支路车位不够大,停不下他的大车,而大街很宽,有些地方没有路牙,总有空间停车。吉米就是懒,连从车上下来,把车锁好,再走半个街区来按门铃也不愿意。他可以整夜跳舞、打牌,踮着脚尖用华尔兹和八字舞的舞步溜冰,他只是不愿下车来按门铃罢了,这叫人生气。那天我比平时更暴躁,感觉出门就不顺利。

        我把信放下,跑出来阻止他按喇叭。我把溜冰鞋系在一起、背在肩上,两只鞋撞来撞去。如果跌倒了,鞋底的冰刀一定会割伤我。吉米越过副驾驶座,为我按下车门把手。这又是一个问题。他不懂得如何礼貌地为女孩开门,他会自顾自地走进餐厅,让我跟在后面。即便如此,他还是比我那个已婚医生强得多。

        “你要我说几次?先停好车再来按门铃!”我说完后坐在副驾驶座上。

        “斯塔小蛋糕!”他喊道,然后便发动引擎,试图盖过我的声音。

        “吉米,别跟我说停车位!”我尖叫道,“也别再叫我小蛋糕。”

        这又是一件让我生气的事,他总是用他喜欢的点心来称呼我:甜派饼、松饼、甜甜圈。难怪他越来越胖。这些甜点的称呼让我感觉自己也像发酵的面团一样,膨胀、甜得发腻、松软不堪。

        “过来点。”他拍拍身边的汽车座套。

        我气得想给他一巴掌,但听到这话又立刻坐过去,靠在他身边。这是他制服我的方法,让我在最后一分钟不由自主地怒气消散。一靠过去,我就放松下来,觉得很舒服。和吉米在一起我可以做自己,这一点我很确定。既然他并不欣赏我所坚持的任何事,也不认可我在提升个人修养和魅力方面所做的努力,那我干脆做回我自己,做回屠夫皮特的女儿斯塔·科兹卡。我从没让吉米忘记我是个模特,自己养活自己。

        我们开车到摩尔海德,去体验那儿的溜冰场。有人已在那儿搭了一间取暖的小棚屋,屋里水汽弥漫,在雪的反射下仿佛是环礁湖。长椅上有小孩的冰刀尖端留下的划痕,上面还刻着姓名首字母和被箭射穿的心。我们系好鞋带,把靴子放在墙角,沿着斜坡走进溜冰场。放眼望去,溜冰场一片清澈的深灰色。我看见冰下延伸着几英尺的裂缝,落下来的棕色橡树叶在漂浮。我们勾住彼此的手臂,手牵手,开始来回溜冰,在椭圆形的溜冰场上溜了一圈又一圈。

        “斯塔,”过了一会儿吉米说道,他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说出口了,“我们结婚吧。”

        我慌了,我不想这时给出明确答复。或许是出于直觉,出于一种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我突然明白早上邮递员送来的那封信是什么意思了。真奇怪,我竟在这时候突然领悟了。我确实领悟了,这般突如其来,让我倒抽了一口气。

        吉米停下来,惊奇地看着我。

        “你这是答应了?”他问。

        “我不知道,等一下,”我说,“那事我想明白了。”

        吉米紧紧抓住我的肩膀以保持平衡,一动不动。

        “你知道玛丽的那个小弟弟吗?被他们弄丢的那个?不……你不知道。”我挣脱开他的手,往前滑,“什么都别说,让我想想。”湖边的雪堆得像易碎的大石块。雪下得很大,地上积了厚实的一层,投下蓝色的影子。

        “是那个婴儿。”我大声说。我知道与那个婴儿有关的一切,不过那些事并非玛丽告诉我的,她从不提来阿格斯之前的生活,我是偷听妈妈在厨房的谈话知道的。她的朋友路过,来陪她坐坐,喝点淡而无味的咖啡。她们你一口我一口地抽烟,嚼着很硬的糖霜蛋糕。她们聊天时我常常站在外面偷听。她们不停地谈论阿德莱德姨妈,谈论孩子的父亲怎么没娶她,谈论她为什么抛下孩子一走了之。她们猜测这个婴儿命运将会如何,那个年轻男人把他从玛丽怀中抱走,对他而言到底是福还是祸?那个男人到底有没有老婆呢?

        现在,这些问题终于都有了答案。我收到的那封信可以解开疑团。

        “想明白了吗?”吉米跟在我身后。他碰了碰我的手臂。

        “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我转身面对他。

        “什么?”

        “我要去明尼阿波利斯,他将在这周被授予神职。”

        吉米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

        “听我说,”我说,“现在有件很重要的事,我得好好想想……”我朝刚才我们滑冰时他向我求婚的地方挥挥手。“……整件事。不过现在我得收拾行李。”

        吉米没有生气。他很失望,而且一头雾水。我突然主意已定,决定远行,也许是这些让他担心,也许那听上去匪夷所思。不管怎样,他只是轻吻了一下我的脸颊便让我下了车。我迫不及待地重读那封信,调整我的工作安排。我要坐火车去,带一个小旅行包,住在酒店里。我没打长途电话给凯瑟琳·米勒,也不想让她知道我要来。我只是想在那个孩子的神职授任典礼上偷偷混进人群。等我看过玛丽失散的小弟弟之后再决定做什么,寻找合适的时机表明我的身份。我会拿这一切大做文章。

        我收拾好行李,做了一些安排,然后预订了车票。临行前的那天夜里,我兴奋得睡不着。即将发生的事太有意思了,就像我闲暇时读过的悬疑小说里的情节。除了阿德莱德的蓝色丝绒盒之外,这封信是唯一的线索,说不定能解释以前发生的一切,解释玛丽为何会在多年前的那个早春突然乘火车来到阿格斯。我把丝绒盒也放进行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觉得这样做合适。我在盒子里放了一张阿德莱德的照片,跟里面的旧典当票、脱落的纽扣放在一起。如果那孩子想知道他妈妈长什么样,我可以给他看照片。玛丽的双手在黑暗中会发出蓝光,这封信曾在她手中,但她的手却没有因信的内容而异常发抖,想到这一点我不禁颤抖起来。

        那时的明尼阿波利斯是个好地方,靠着明尼苏达州的粮食和铁路所带来的巨大财富而建立起来。宽阔的大街两边是崭新的人行道,到处都是绿树,一点也不像法戈。即便靠糖、大豆和小麦大赚特赚时,法戈看上去仍像一个四周都是养牛场的小镇。这儿是真正的大都市,福希大厦高耸入云,是这座城市的地标,方圆数英里内都是高级住宅区。我住的酒店房间里摆放的都是质量上佳的厚实家具,还有绣着蕨类植物的窗帘和镶有长方形镜子的精美梳妆台。

        因为前一天夜里失眠,所以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沉。时值深冬,天刚蒙蒙亮我便醒了,第一缕光透过窗帘上的图案射了进来。我很清楚自己在哪儿,要做些什么。我要到酒店的咖啡厅喝杯黑咖啡,乘电梯登上福希大厦的顶层,然后去逛百货店,之后我刚好还有时间乘出租车去大教堂。

        黑咖啡盛在一个精致的杯子里,杯底垫着餐巾纸。可我却没走进福希大厦的电梯门。电梯操作员问我:“女士,要上去吗?”但我突然感到眩晕,摇了摇头。原本打开的铁艺电梯栅门在我面前关上,门上是闪亮的大厦雕刻。为了聚焦视线,我盯着栅门上那镀黄铜材质的纹章上高高耸起的雕刻,它那沉重的尖顶散发着光芒。百货店之行更糟。我早该料到看一看橱窗里腰肢纤细的模特会对我产生什么影响。她们的眼睛用细毛刷涂成深黑色,嘴唇像是刚喝过水一样湿润。她们戴的帽子上装饰着小小的刺绣图案,手里的皮包式样我从没见过。更难想象的是,她们裙子上的排扣不在衣服正中,而且裙子的下摆很长,比我们店里订购的式样都要长。

        “怎么会这样?”我不自觉出了声,“有谁规定衣服都要这样吗?”

        我走进店里,发现衣架上全是这类衣服,女营业员穿的也是同样的款式。相比之下,我的裙摆太短,腿露得太多,呆板过时。我脱下手套,抚摸着这些裙子。我看中一条黑底条纹的裙子。

        “有什么可以帮您吗?”

        我以为是橱窗里的模特变成活人了,这位女营业员简直太完美了。她的发型是手推波浪卷,在法戈做不出这种式样的,还有她身上的新款服装!我恨不得在地毯上找个缝儿钻进去。

        “我就看看。”

        她眼神呆滞,表现得很不在意。我敢肯定她不是为了销售提成而工作的,要么就是她很有钱,卖衣服只是为了消遣。我一言不发地拿起那条裙子。她接过衣服,转过身,等我跟她走。我跟了上去。我穿上那件衣服,走出试衣间,看着三面相连的大镜子里的自己,十分激动。但当她出现在我身后时,我好像是她的翻版。

        “您是来明尼阿波利斯旅游的吗?”

        “不是。”我说。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我就晃了晃裙子,然后说:“这件我买了。”

        她没有微笑,连一句赞美的话都没说。我回到试衣间脱下衣服,小心地挂了起来。吊牌在袖口下方,我带的钱不够买。我本可以开一张银行汇票给她,但金额实在太高,不是我能买得起的。我穿着吊带裙不安地站在试衣间里,没法正常思考。我盯着吊牌价格反复看,似乎这样就能凭我的意志力改变上面的数字,但那瘦瘦的黑色花体字书写的数字根本没有变化。我慢慢穿上衣服,走了出来,真希望那位女营业员已经去喝咖啡休息了,但她还站在柜台那儿等我。

        “小姐,要包起来吗?”她语气平淡,有些不耐烦了。

        “我改主意了。”我告诉她。

        “哦。”

        “我想看看有没有更正式的裙子。”

        “当然。”

        她转身去招呼其他顾客,我趁机溜走了。

        雪中的大教堂很是可爱,很多车已提前停在街区的路边。我跟着其他人走上石阶,今天他们也有家人或朋友领受神职。大门在我们身后关闭,激起一阵声响,天花板也好像震得往上弹,变得更高更巨大了。蓝色、绿色和金色的光圈从圆形的彩色玻璃窗照进来。教堂一楼坐满了人,我从后面的楼梯走上摆放管风琴的二楼。还剩几个空位,长凳边上有几张折叠椅。我屈膝行礼后找了个有阳光的位置坐下。教堂供暖不足,但我的身子在阳光下似乎慢慢暖和起来。不一会儿,我听到管风琴发出呜呜声,不远处一位年长的修女正在拨弄开关,让气流通过管风琴。

        她开始弹奏,弓起的小脚快速踩动低音踏板,音乐越来越响亮。我刚拿了一本弥撒书,翻开,那些即将领受神职的年轻人就依次进场。他们身穿白袍,每人手中都拿着一支点燃的白色长蜡烛和一条圣带。我想看清他们的脸,但距离实在太远,这是我没想到的。我没想过该如何认出犹大·米勒。他们在主教的祈祷椅边围成一个半圆形。接着,主教进场了,跪下祈祷。教堂里弥漫着白色的菊花、剑兰和康乃馨的芬芳,人们身上散发出樟脑球味、发油味和香水味。圣徒们的脚边挂着白色丝绸的大蝴蝶结,架子上成排的彩色蜡烛摇曳发光。

        主教走到座椅边,缓慢而讲究地穿上法衣。我依次打量那些年轻人。那个男孩应该十八岁上下,可能个头不高,跟玛丽一样,或许是红头发,或许长得像跟阿德莱德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但更英俊帅气。不过也有可能长得像他父亲。我从没见过他父亲的照片,也从没听别人描述过他父亲的外貌,只知道是个有家室的人。

        接着仪式开始了,主教开始布道,我意识到这自己这次前来不仅充满戏剧性,甚至可能充满危险。我意识到这很可能会毁了犹大·米勒的前程。

        主教穿着精美的长袍,头戴法冠,用拉丁文向在场的会众布道。我们看着深绿色封皮的弥撒书。

        在基督里满有尊荣的父神,和恩主基督。

        我翻到背面,和主教一起诵读。

        蒙上帝的恩典,承罗马教廷授权,教宗根据逐出教会的处罚规定,有终极的决定权,任何即将接受神职者不得有下列情况:或行为异常,或按照规范被逐出教会,或曾被上级逐出教会,或受禁令之处罚,或曾被停职,或为非婚生,或声名不佳,或被规范视为不适合接受神职的其他情况,或属于其他教区……

        主教继续列举种种不可接受神职的情况,但我心中只有非婚生这个词。开始诵读诸圣祷文时,神职候选人伏身在地。我习惯性地跟着诵读那些余下的文字,乞求摆脱通奸的恶念,免受雷电、暴风雨这样的天谴,免受地震、瘟疫、饥馑、战争和坠入地狱这样的苦难。

        即将被任命为执事的人都站了起来,走上前,到主教身旁跪着围成半圆。我仔细打量那些人,但还是认不出哪个是玛丽的弟弟。主教依次将手放在他们的头顶,但没喊他们的名字。接着,主教让他们抚摸《福音书》祷告,之后仪式便结束了,他们排好队退回原来的位置。既然千里迢迢来了,我希望至少能解开我心中的疑团,可他们看起来差不多,没有特别之处,而且都很陌生。最后我从人群里挤过去,走出大教堂,来到外面洒满阳光的宽阔台阶上。

        空气清新、冷冽,耳边全是各种日常的声音,我身后的音乐低沉而庄严。我从皮包里取出蓝盒子,将它打开。也许我需要刷新一下我的记忆,也许我能从阿德莱德的照片中看出某个特点跟其中一个年轻人相似,但这儿没有和她长得像的。盒式项链坠那么大的照片上,她盘着头发,眼神里没有畏惧,眉毛像翅膀一样弯弯的。我把纽扣推到一边,打开折起来的当票。

        当票的纸已泛黄,上面写着一个简单的地址、编号和一段描述,字很小,写得很仔细。

        一枚有瑕疵的镶嵌在黄金里的钻石。品相不错,一条维多利亚式金银丝嵌石榴石项链,每颗石榴石都有独立底座。

        我想象着那年代久远的项链和戒指,想着它们戴在阿德莱德身上和我身上的样子。除了一条人工养殖的珍珠串成的项链,我没有任何首饰。

        我走到路边,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我坐进车后才决定要去哪儿。仿佛我早就打算好了,我把当票上的地址念给司机听后,便靠在龟裂的皮椅上。

        我们行驶了几英里,街道越来越破旧,灰色的雪堆在路两边,形成两道冰墙。我开始怀疑我这样做会不会太疯狂了。还好,当铺还在,看上去仿佛一个洞穴,里面的物品一直堆到跟窗户一样高。我下了车,但并没给司机全部车费,我请他等我一会儿,然后走进当铺。招牌上写着“约翰当铺”。

        店里的昏暗向外蔓延,我站在门外等眼睛适应过来。里面很冷,泛着一股酸味,照相机零件和破损的乐器随意堆放着,一个身穿几件外套、显得非常臃肿的年轻男子掀帘走了出来,双手撑在柜台上。

        “当东西还是赎东西?”

        “赎戒指和项链。”我把当票交给他。

        他抿紧嘴唇。“一九三二年,”他看着当票上的字迹哈哈大笑,“这是老约翰先生收的,他已经去世了。”

        他把当票还给我,但我没接。

        “拜托了,”我说,“我相信如果你找的话,一定能找到的。它们对我很重要。”

        他摸了摸胡子,没忍心拒绝。“你等等,”他叹了口气,“还有一盒典当的东西从没整理过。”

        他从一堆报纸底下拖出一个扁平的铁盒,放到柜台上。盒子被分成很多小格,每格里都放着一些小物件,比如珠宝、战争勋章、坏手表、领带夹等。

        他把所有的戒指跟其他东西分开,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枚钻石戒指。他在剩下的那堆东西里翻找着,把一条虬结成一团的发黑、纤细的项链轻轻推到一边,他用手指在柜台上把它展开。

        “可能是这条吧。”他用脏兮兮的指甲刮着项链。

        “这条?”我很失望。

        “这儿曾发生过火灾,很多东西都沾上油和灰了。不过上面肯定是红宝石,也许打磨干净后就能看出来了。”项链太脏了,我不想碰,于是打开蓝丝绒盒,让他放了进去。我开了一张银行汇票,幸亏当时没买那条黑裙子。我把丝绒盒放在皮包最底下,然后走出当铺。

        回到法戈后,我把项链送到一个宝石工匠那儿。他将项链清洗后,修补好镶嵌部分,然后送了回来。当我看到放在白色棉布上的项链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上面的石头发出红宝石的光泽,堪配皇室贵族。我戴上项链,在卫生间的镜子前转来转去,照了很久。珠宝让我显得与众不同。如果穿上白色蕾丝镶边的低胸礼服,就能完美地衬出那条项链。那一整晚,我做晚餐、看电视时都戴着它。但临睡前我将项链取下放进了抽屉,那儿还放着米勒太太的信,还没回复。于是我在桌前坐下,用最好的信纸给她回信。

        您的信从阿格斯转寄给了我,已经收到。在我看来,他是您的孩子,应由您决定是否告知他身世。他是我的表弟,他在阿格斯还有一个姐姐。他还有一个哥哥,但谁也不知道他哥哥的近况。我目前在法戈的迪朗德瑞希百货店工作,是那儿的时装模特。我的父母在北达科他州的阿格斯镇东头开了一家肉产品公司,生意挺好的。别无其它,我签上我的名字。

        我在信封上写好地址,贴上邮票,将信放进信封。尽管已是午夜,但我当时或许就应该立马出门寄信,因为第二天早上我又犹豫了。我要考虑的事已经够多了。

        接下来的好几天,信一直放在梳妆台上。后来一天晚上,趁吉米还在来我公寓吃晚餐的路上,我收拾各类物品上的罩子,清理百叶窗和台灯。看到那封信时,我将它顺手塞到了针织亚麻布下。我需要室内的一切东西各就其位。

        斯塔的婚礼

        在嘈杂喧闹的波尔卡舞曲《六个胖公爵》的音乐声中,吉米·博尔的兄弟和表兄弟们挤在雷琴咖啡馆里,商量怎么把新娘从结婚舞会劫走,把她藏在哪儿,让吉米去找。因为喝了太多杜松子酒,他们什么都说好却又什么都没达成一致。一想到吉米大喊:“斯塔在哪儿呢?”他们就忍不住大笑,脸涨得通红、眼珠往外鼓,像要爆炸似的。一想到吉米气愤地跳进贴着厕纸、喷着剃须膏的林肯牌汽车,在三月寒冷的夜里发动引擎去寻找新娘时,突然闻到加热器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他们就笑得快岔气了。

        “是林堡干酪的味道!”吉米的一个表兄弟就说了这么一句,另一个表兄弟便笑得前仰后合,撞上了卡车的栅板。

        “他来了。”吉米的兄弟看着舞池,点头暗示。

        吉米旋转着过来了,高个子,胖墩墩的。头发打着卷儿,嘴唇边的山羊胡很精致,这总算让他看起来不至于无趣。他脚步轻盈,是个跳舞的老手。斯塔在舞池里被他拖着,时而向前,时而后退,眼神呆滞,似乎要投降了。

        “那科兹卡夫妇呢?你们觉得他们会生气吗?”吉米的兄弟说。表兄弟们打量着皮特和弗里兹,这对夫妇最近晒黑了,人也胖了,看上去和和气气的,呷着啤酒,还朝跳舞的客人频频点头,似乎并没有丝毫怒气。新郎和新娘眼下正在跳华尔兹。项链在斯塔的脖子上熠熠闪光,人造钻石在支撑起头纱的冠状头饰上闪闪发亮。她的礼服很特别,裙摆巨大,层层叠叠的,衣领上缀着珍珠似的珠子。这几个男人挤作一团,似乎看到了斯塔脸上发出的柔和的红光,看到了她若隐若现的可人之态,但这一切只不过是她戴的面纱和他们身上的酒精在起作用。事实上,斯塔的笑容冷淡,由于紧张和疲倦,她朝吉米身后看去时,眼神像刀锋一样锐利。

        吉米的一个表兄弟看着她,轻蔑地哼了一声。

        “这女人可真漂亮。”他不怀好意地说道。吉米的兄弟耸耸肩,噘起嘴。

        “她一向自以为了不起,”他说,“以前天天吊吉米的胃口,现在明白自己找不到更好的了。”他眼神模糊,眨眨眼,没有向谁看,“今晚,她和吉米就互不亏欠了。”

        这支舞结束后,斯塔把头纱缠在一只胳膊上,沿着走廊奔到洗手间。吉米的表兄弟看到后不约而同地站起来。吉米那个急性子兄弟领头,一个个醉醺醺的,摇摇晃晃地穿过舞池中的人群,朝斯塔刚刚经过的那条走廊奔去。那条走廊通向女洗手间,再往前便是用泥土夯成的停车场。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斯塔一踏出洗手间就被掳走了,但谁都没看见。当吉米和那些女服务生跳完舞后来寻找他的新娘时,她已沿三十号公路往北走了很远。斯塔坐在吉米兄弟的汽车后座上,夹在两个表兄弟中间,听着他们讲黄色笑话,闻着他们租来的西装外套上的汗臭味儿,被他们恶心得直想吐,说不出话来。

        反正他们也不和她说话。寒冷的星光下,笔直的公路看起来很光滑。他们刚喝下的一品脱酒很快化为酒气散发出来。他们的口气里带着甜腻的杜松子酒味,这让斯塔难以忍受。有那么一会儿,斯塔想告诉他们她快吐了,必须让她下车,但她一开口说话,就发现自己声音低沉嘶哑。她猛地侧身,越过一个表兄弟结实的小腹,伸手去够后门的把手,这时几个男人才突然注意到她的存在。

        “哎呀!”

        “抓住她!”

        “快一点!”他们的喊叫把斯塔逼回到座垫上,他们还笨拙地伸手按住她。斯塔蜷缩着,强烈的憎恨如一股电流从头顶传到脚底。她瞪着眼,在他们几个人身上来回扫视,恨不得用眼睛融化他们骨头上的肉。

        “我们把她带到哪儿去呢?”吉米的兄弟开着车,终于想到这个问题。

        “我不知道啊!”其中一个表兄弟回答,其他人跟着哈哈大笑,终于笑到没有力气了。接着他们安静下来,在思考着什么。

        “我们今年冬天去冰钓吧。”其中一个说。接下来的半小时里,他们都在商量去哪个湖钓鱼,拖谁的钓鱼小屋过去。斯塔打了个盹儿,因为她心里认定他们一定会带她回去的。但他们尽兴地在夜里飙完车时,几乎忘记了他们中间还挤着斯塔。他们开车来到保留地一个没围栅栏的荒芜之地,院子里只亮着一盏小灯。

        吉米的兄弟把车开到灯光范围内,停在一间摇摇欲坠的木屋前,这儿没门牌,但这些男人都熟悉这儿。

        “哦!”一个表兄弟叫道,赞叹吉米兄弟的机智。

        “赶紧让她下车,”吉米的兄弟指挥着后座的两个表兄弟,“把你的外套给她,这鬼天气真冷!”

        一个表兄弟从车上跳下来,把斯塔抱下车,然后回到了车里。斯塔突然害怕起来,蜷缩在那件西装夹克里,但夹克上那位表兄弟的体温很快就消散了。吉米的兄弟按着喇叭、闪着车灯将车开走了。风像利齿一样撕扯着她的面纱,寒意从裙底涌上来,蔓延到手臂。

        斯塔想尖叫。

        “一群浑蛋!”她低吼。

        车尾灯看不见了。风寒冷刺骨,快达到暴风雪的程度,斯塔在停车场上的汽车之间艰难地走着,来到那扇朴素的木门前,敲了敲门。没人答应。她站着等了一会儿,身后突然吹来一阵强风,将她的裙子吹起来盖到头上,像一把被风掀翻的伞,吹得她跌跌撞撞栽进那扇门。

        她闯进一间小小的印第安酒吧,在那个寒冷的晚上,酒吧里坐着七个安静喝酒的老男人和两个大嗓门的女人,还有拉塞尔·喀什帕,他整晚都和那两个女人在一起。酒吧大门忽然打开,那十位顾客和一位服务生只见一张白色的网骤然张开,一个白球似的东西被刺骨的寒风吹进屋,朝他们冲过来。白球里的东西穿着高跟鞋,鞋跟又高又尖,双腿像剪刀似的动个不停,划出致命的弧形。一个老头的夹克被撕开,老头吓得连连后退。白球很是吓人,被大风吹得东倒西歪,发出怪异的低吼声,顾客吓得四处躲闪,以免被伤到。但这时门终于砰地关上了,风也停了。礼服渐渐垂下来,两只手臂露了出来,拼命把裙子一层层压下去,将礼服弄平。最后,弄坏的礼服下露出了一张脸。

        “这他妈的是女王啊!”在一片惊奇和沉默中,一个女人说。

        “闭嘴,”另一个挽着拉塞尔手臂的女人说,“她是个新娘。”

        的确是个新娘,现在,每个人都看出来了。她站定了,虽然蓬头散发,但还算正常,只是那张脸松垮、愤怒、扭曲。她一言不发,剧烈地颤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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