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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4 1971年

        华莱士·费弗

        多特的脾气一年比一年暴躁,她恐吓我们,制造破坏,还伤害自己。有时,她深夜两三点才回家,还有一次,她天亮才回家。她在自己的房间里抽烟,窗台上满是烟头,还总写秘密日记,用金色小钥匙锁起来不让人看。

        不难猜到她在写什么。

        她受人欺负,苦不堪言,正在日记本里谋划着复仇呢。她上小学时没有朋友,现在却有不少蠢蠢欲动的敌人,比如我、塞莱斯汀和玛丽。要是她不需要我们,那我们便是眼中钉、肉中刺。我们毫无保留地待她,却换来她的不屑。她会往盒子里装满报纸,还会整理日记。她当着我们的面也这么说,毫不顾忌。

        我、塞莱斯汀和玛丽没什么共同点,但却被多特的怨恨逼到了同一阵营。多特从小就很难管束,可当时我们还能口头教育她。现在倒是她口头教育我们了。她一条条地数落我们的缺点,让我们备受打击。她啮噬我们的心,恨不得生吞我们,我们忧伤困惑,她却越发强硬。最重要的是,我们已不认识这个自己养大的孩子了。多特穿着渔网长袜和乙烯基材质的短裙去上学,头发弄得像个鸟窝,回家时拿着高档的消费品,虽然她在阿格斯电影院打零工,但拿的最低标准工资也绝对买来这些。她的朋友都是那种戴着兜帽、抽烟喝酒、飙摩托车的年轻人,他们游手好闲,在街上的酒吧混日子。那种酒吧从不给圣诞节基金会捐款。

        我们努力培养多特的兴趣爱好,提升她对学校体育运动和上学的兴趣,可她似乎只有开跑车兜风或单单坐在跑车里时才真正开心。这不是我观察的结果,而是塞莱斯汀的。玛丽则会说,要不是多特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她肯定会和这个侄女断绝关系。我围着多特转的原因倒和玛丽完全不同——我永远坚信多特的胆量有多大。

        不错,多特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显得粗鲁,让人厌烦。她说话太过直白,经常得罪老师和同学。但多特拥有我不具备的品质。她从不担心自己与众不同,我钦佩不已。而且我爱她,想让她开心。

        可光靠我还不够。

        我是这么想的:如果我们这些真正爱多特的人都不给她好脸色看,那她又会怎么看自己呢?有一年春天,为了帮她,让她获得成就感,重拾自信,我送了她一个20磅的铅球,让她练习投掷。刚开始她特别喜欢,铅球一直不离手。我当时觉得这真是这辈子最好的投资。

        那是第一个大旱的春天,天天都是大晴天,雨水从来没那么少过。那一整个月,多特的狐朋狗友都会开车把她送到我家所在街道的拐角处,多特就在拐角附近来来回回地投掷铅球。她说自己正在减肥,好去参加田径队选拔。她认真的表情让我觉得这是她人生的新起点。傍晚,多特要是看见我的车停在车道上,就会进来坐一会儿,这之前从未发生过。她一天不吃东西,饿得脸色煞白,都没力气数落我的不是。另外,我会消除她的怒气。我每次都让她坐在餐桌旁,给她拿一夸脱牛奶和一盘核桃仁巧克力蛋糕。她一边跟我说以后的打算,一边将食物一扫而光。

        她说她以后会像电影明星一样住在海边,或像玛丽姑妈一样人间蒸发,因为玛丽跟多特说自己是乘货运列车来的。她以后会开连锁炸鸡店、开卡车、开拖拉机,会像阿德莱德奶奶一样远走高飞。她会环游世界,四处求学,或跟拉塞尔舅舅和伊莱舅舅一起住在保留地的北边。她会参加州铅球比赛,一路晋级奥林匹克运动会。阿格斯镇政府会把她的奖牌跟拉塞尔的军功章以及自己出了名的日记本一起放在县博物馆展览。

        多特要么因幻想中的未来而喜不自胜,要么因残酷糟糕的现实而十分沮丧。她告诉过我别人不邀请她参加派对,帅气的小混混不搭理她,女孩往她的储物柜里塞满纸巾,上课时老师会问一些明知她答不上来的问题,连清洁工都故意多给地板打点蜡,好让她滑倒、出丑。

        多特心情最糟糕时,仿佛全世界都在想方设法摧毁她。

        “你总说我心态不好,”她告诉我,“你说我太悲观了,但你听听这件事!”

        然后她就会联想到另一件倒霉事。

        多特开始罗列她的倒霉事。她跟我唠叨时既有满足感,又十分郁闷。

        “想想好的方面。”我总这么跟她说。

        “那你绝对疯了。”她这么回敬我。

        一天下午,我正把冬天落在草坪上的叶子耙到一边,这时多特从后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铅球。她把铅球往草坪上一扔,传来了低沉的撞击声。

        “我进田径队了,”她郑重其事地说,但听起来不是很高兴,“他们说我适合掷铅球,因为我挺胖的。”

        “胖?”我很气愤,“你身材完美,不是有张保险图表吗?我去找来算给你看看。”

        “那些都是骗人的。”多特掂了掂铅球,心不在焉地举到脖子高低,“华莱士,你肯定觉得我的想法特别荒唐,可我时常会幻想有一天被选去拍杂志封面。他们在阿格斯发现了默默无闻的我,把我带走,给我穿好看的衣服,给我做头发,然后我瞬间变成一个美人。”她突然转身蹲下,伸直胳膊,将球投了出去。铅球沿着弧线飞行,径直落在我的月季丛里。

        “没想到我能投那么远。”她得意地说。她跑去捡球。我不忍心说她刚刚弄坏了我最爱的名叫“神秘气氛”的花丛。她的话让我陷入了沉思。我拿了点东西给她吃,然后就把她送走了。但那天晚上我一直心不在焉。渐渐地,我脑海里终于浮现出一个想法,钻进被窝时那个想法已经初具雏形了。

        必须让华莱士特·达琳自信起来,让她梦想成真一次,让她变得完美,无与伦比。这样她才会放弃全世界都与她为敌的想法。我要给她信心,鼓励她。可要帮她实现哪个梦想呢?哪个异想天开的计划呢?哪个愿望呢?凭我一己之力做不了太多,而且她的计划又那么不切实际。可我决心已定,要做一次童话里仙女的教母,帮她实现一个愿望。要实现她哪个愿望呢?

        我一一考虑了多特所有的梦想,选了最后一个。

        阿格斯将会有四个女王,跟扑克牌一样。现在已有白雪女王、猪肉女王、返校日女王,还差一个,甜菜女王!对!甜菜女王将是四女王之首,因为在阿格斯甜菜就是国王!

        这个念头一起,一切都无比清晰。我看到多特容光焕发,登上金光闪闪的舞台,皇冠在聚光灯和阳光的照耀下光彩熠熠。我看到许多深红色的必富达玫瑰,饱满鲜活。我看到多特那双像极了玛丽的琥珀色眼睛流下震惊、骄傲的泪水。我还看到我自己,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做长辈的为孩子所做的付出,其实都是为了我们自己。我坐在观众席上,但其实我是幕后推手。多特敬畏又惊讶地望着我。人们拦下我,激动地跟我握手,对我说“华莱士,她太美了”、“你又成功了”或是“好久没玩得这么开心了”。我脑海中已浮现雏形,这不仅是一次加冕礼。我的脑子就这样转动起来,这将是吸引人们从各州赶来的盛大表演。这个节日长达五天,届时将有一次集市和一场大型演出,向甜菜以及最重要的甜菜女王致敬。

        那天夜里我激动得无法入睡,我脑海中掠过很多可能性。我想象着用来庆祝种植甜菜这十年来给阿格斯带来翻天覆地变化的狂欢节、花车和长长的游行队伍。我计划让农场主合作社赞助一辆精美的花车,让新开的西尔斯百货商店分店也赞助一辆,再说服加盟企业提供炸鸡和汉堡这类点心。甜菜的种植规模之大已完全超出我的想象,阿格斯已成为甜菜之乡。我越想越觉得早就该庆祝了。

        我坐在书桌前打字,把想法整理出来,狗在我脚边打鼾。夜晚很短,四月的天早早就亮了,晨光弥漫。我倒头大睡,可没睡几小时就起来了,我去找商会成员、协会主席、实干家和镇上其他有头有脸的人物,向他们表达了我的想法。他们一致热心采纳了我的提议。我们打算把它办成一年一度的狂欢节,设成旅游指南上的必看节目和本地特色活动。我们开始募捐,先从本地甜菜合作社、镇上企业那儿筹款。我们还计划在道路两旁举办大型售卖会,出售各种手工艺品。筹备活动如火如荼,完全超出我的预期。

        但从想法萌生的那夜起到狂欢节当天,期间经过了数月的筹备。即便热心、感兴趣的年轻人组建了筹委会,我仍然一门心思扑在这个节日上。“华莱士,”他们跟我说,“留点活儿让我们干吧!”可我就是做不到。游行时花车谁先谁后,雇哪个年轻人清扫西部骑马俱乐部的马匹跑过的场地,每个细节我都亲力亲为,我甚至亲自起草了一条关于马粪的城市法令。

        女王加冕礼是我最关心的,也是我最不敢忘的。加冕礼不仅要完美,更要尽显女王风范,这样就可以一举实现多特的梦想。我打算制作海报,制作印有女王候选人醒目照片的宣传单。我联系了由阿格斯镇西头的汤姆·B.贝斯克经营的航空公司。汤姆是我们穆斯洛奇兄弟会的会员,曾驾驶飞机给庄稼喷农药,实施人工降雨。多特加冕时,他会在看台正上方写出她的名字,他发誓保守我的秘密。有时我开车去镇上,看到车窗外海蓝色的天空,就会想象她的名字飘浮在蓝天之上。

        我脑海中浮现的是华莱士特女王,而非多特。

        我不管她嘴噘得多高,脾气多倔,岁数多大,不管她的超短裙多短,妆多浓,也不管她说的话多脏,在我心里,她永远是华莱士特。有时,我坐在她出生的那张沙发上,时间似乎一下子回到了从前。我脑海中关于家庭的回忆如录影带般一帧帧地放映。小多特一次跳下两级台阶,结果总因为太着急,没看台阶或楼梯平台而摔倒;再长大些后,她大摇大摆地走在垒球场的外野区,把蒲公英干枯的花盘当作垒球来练习挥杆,蒲公英种子在空中四散飞舞;最近几年,她对人缺乏同情,班上的同学既怕她,又瞧不起她。但我知道,只要多特能加冕,全镇的人就会在闪亮的王冠之下发现她出众的领导力、与众不同的举止和容颜。女孩们会嫉妒她,男孩们会一拥而上。真希望多特昔日的对头能转而崇拜她,对她点头哈腰,为讨她欢心而甘愿做任何事。可我得确保她能加冕。

        我得选票。

        为了让多特加冕,我没日没夜地工作,结果身体垮了。劳累、压力和体重下降都是家常便饭。早在筹备狂欢节前,我就把自己搞得筋疲力尽。我习惯事无巨细,甚至亲自设计海报、撰写标语。我深夜还在撰写新闻稿和委员会报告。此外,我还扩充了每周的“身边那些事儿”专栏,包括介绍镇上的各种活动,附上幽默的评论和许多相关的题外话,也不乏我最近出席的一系列活动。

        “别再想啦,”我在一个专栏写道,“赶快在日历上记下这段日期:1972年7月8日至12日,这五天您将体验一场娱乐盛宴。游戏、花车、奖品应有尽有,当然还有一位当地的佳人加冕。”

        那位佳人将是多特。

        唯一不配合的就是天气,不过天气不受我控制。

        我们需要一场雨,一场把土地浇透的雨。一开始,雨要慢慢地、持续均匀地下,把干土地的毛孔打开。然后雨停,让雨水聚积,停一两天后再继续下,这样能让水分到达土壤深处,存得更久,而不会太多,也不会太急,以至于在土地上冲出沟壑。我们需要一场温和的雨,一场丰收的雨,一场不紧不慢下整整一星期的雨。我们需要水。我们试过很多办法,试过人工降雨,但第一次化学制剂不对,第二次云被风吹跑了。所有人都在祈祷干旱结束,但却迎来了一连串的晴天。天气异常炎热,土地干涸开裂。这么多年来,阿格斯第一次面临作物歉收和土地抛售的情况。临近七月,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身体上的变化,我已筋疲力尽,神经紧绷。我的体重迅速下降,脸颊都凹进去了。

        “你只是有点神经衰弱。”医生这么对我说,给我开了肌肉松弛剂,我没吃。他建议我外出度假,我也没去。我一点都没休息,反而更加努力地工作。内心的愧疚或许让我的身体更加不济。我打印好无记名的女王提名选票,这样镇上的人去银行时都能在银行大厅投票,选出心目中的甜菜女王。然后我把选票收集起来,用不同颜色的铅笔和钢笔重填一次,用不同的“×”笔迹,花了整整一夜。在他们投下甜菜女王的终选票时,我也如法炮制。在将结果报告给节日筹委会的朋友们之前,我在卫生间练习了几遍。可念到多特的名字时,我的笑容还是不由自主地扭曲,毕竟我从未说过谎。

        情况越发糟糕,旱情没有减轻。有人提议取消狂欢节,但我告诉他们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邀请了州长及州长夫人,还有九个由中学生组成的游行乐队,外加一支精尖摩托车队。我们已签好了狂欢节合同,订好了摇滚乐团和波尔卡舞乐队,还预约了赛车特技表演。现场会有号称猛犸之战的撞车比赛,两辆联合拖拉机进行碰撞比赛,撞到其中一辆报废为止。有一场拖拉机牵引力比赛,还有一队警卫待命,我们本地预备役部队已准备就绪。我对他们说,狂欢节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停不下来。但还是有些人抬头看看干燥、发白的天空,摇摇头,然后走开了。

        我不怪他们,因为甜菜种植遇到了瓶颈。可我们以前也遇到过,最终都挺过来了。我更加努力工作。我越发觉得人们面对困难时更需要痛痛快快玩一场,免得时时想着天气,张口闭口都是天气。人们引用法戈天气预报员杜威·伯奎斯特的话,还扯出民间传说中的句子,观察树的年轮和泥沼的深度。终于有一天,河流变成了一条细细的水流,河床裸露出来,上面全是死鱼和陷进去的汽车残骸,连我也希望取消节日了。酷暑耗尽了我的热情,而就在节日前一天,发生了件更糟的事,且那件事本来几乎不可能发生。我终于垮了下来。

        那天早上,我在邮局撞见了塞莱斯汀。她正把手伸进信箱取信。

        “真没想到!”她思忖着。她手里拿着一张传单。传单上的多特睁大眼睛看着前方,双眼像两股蒸汽一样神秘。上面还印着其他甜菜女王候选人的照片。她们笑容甜美,但长相不容易让人记住。塞莱斯汀手里还拿着一张长长的白色卡片。

        “这是什么?”她边说边把卡片翻过来。

        卡片上印了一个商标,“艾蒙景观系统”。商标下有一行字:“我在来的路上。”署名是卡尔。

        邮局的屋顶很高,便于通风。突然,那屋顶似乎在无限上升,吸收了我们讲话的回音。标着数字的镀铜信箱门变成了无数小玻璃镜,映出我那苍老、满是皱纹的脸。我头顶半秃,浅棕色的头发已花白。现在,连新配的方形金丝框眼镜似乎也成了我留住青春的一种失败尝试。我这样子不能见他,更不能被他瞧见。

        时间无法倒流或停止,终于到了狂欢节当天。那天风沙很大,异常酷热。我醒来后比睡前还要疲惫。什么都无法减轻我的疲惫感。这种疲惫感深入骨髓,我知道只能靠毅力撑过这一天。我喝了好几加仑冰镇淡茶,才撑过清早,熬过随后的游行。我手中的防水纸杯越来越薄,越来越软,纸一层层脱落。中午十二点后,饮料里所有的冰都化了,饮料桶里的水越来越多,从压力盖四周不断溢出来。我处于崩溃的边缘,本来轻松有趣的游戏对我来说都成了可怕的挑战,甚至像在死亡线上挣扎。我好不容易才熬到下午做第一个任务的时间。

        狮子会设计了深水炸弹游戏,用来为社区筹集善款。游戏规则很简单,一个人坐在软垫椅子上,椅子下方几英尺处有个又深又宽的装满水的水池。大人物悬垂的脚下有个小而圆的红色控制杆支撑着椅子,控制杆被一美元可掷三次的垒球击中后会弹开,椅子会猛地往后翻,坐在上面的大人物则掉进水池,浑身湿透。镇长、警察局长、警长和镇委会成员都会轮番坐到上面。能坐上去说明社会地位高,这个水池是诸多摊位里非常受欢迎的一个。每个坐到椅子上的人都会穿上特别的服饰,我也不例外。为了给自己打气,我穿了很久以前参加多特的夏威夷主题生日派对的整套行头,包括橙色夏威夷衬衫和沙滩裤,还戴上了那顶草帽。我说服自己卡尔这时不会出现。我环顾四周,没发现他的踪影,才安心上场。刚爬上椅子,我就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坐下时脚下的水面让我头晕目眩。

        我以前竟然不知道,坐在深水炸弹游戏的椅子上想保持平衡这么难。我咬紧牙关,双手握住栏杆,有点想吐。我尽量跟朋友们开玩笑,他们每个人都掷了三个、六个,甚至九个球,都没击中。

        “他坐上去了!你们不是就等着打他吗?”售票员阿尼·多增罗德大喊。阿尼是狮子会成员,反应一向有些迟钝。听到这话我快昏厥了,双手使劲抓住椅子的边缘,眼冒金星。

        “让我下去吧。”我低声说。这时,我看到多特穿着绿裙子,从远处向我走来。她非常激动,活力四射。光是看见她仿佛就给我注射了强心剂,我多么喜爱她强健的体魄,她摆动胳膊时的样子,还有她自信、坚定的步伐。可惜我当时并没看出她令人恐惧的一面。

        她站到我前方。其余的一切都渐渐淡出,变得模糊。那感觉就像在看一股静止的飓风。她一脸愤怒,好像马上就要爆炸,她那绿色的蓬蓬裙像个倒立的烟囱。多特走到售票员那儿,啪地甩出一张一美元的钞票:“我来三个球。”她拿了球,一咬牙,弯起胳膊,肌肉把绿网格的袖子撑得紧紧的。我不知道看多特投过多少次球了,所以最明白不过,只要她专心瞄准,就没有她打不到的好球区。

        “华莱士特?”我举起双手,“不要!求你了。”

        第一个球砸了过来,我直接从椅子上滑了下去,掉进了水池。我落水时依然能听到后面两个球也击中了目标。

        乘客

        自从种植甜菜,通上州际公路以来,阿格斯这座小镇需要的大部分货物就都由卡车运送,镇上生产的商品同样由卡车运出。人们也大多坐车通过州际公路进出。不过米勒神父可不是这样,他不太喜欢坐汽车,只在迫不得已时才长途驾驶。他是乘火车来的,从明尼阿波利斯上车,穿越州界,进入北达科他州,然后沿着一条蜿蜒的长路北上来到阿格斯。虽然这天镇上好像有什么庆祝活动,可车厢里基本是空的,全车也只有他一个人在阿格斯下车。他走下便携脚凳,列车员想伸手扶他,他挥挥手示意不用,列车员例行提醒他:“神父,小心脚下。”米勒神父心里升起一阵感动和担忧。他想,这帝国建设者号列车几乎没有乘客,怎么还能一直提供这么好的服务呢?他这么问列车员,结果列车员懊恼地拉长脸说他也不知道。两人一起在北达科他州炙热的天空下停留了一会儿。火车向前动了一下。列车员把脚凳扔上火车,随后爬上了车。不久,只剩神父一人站在阿格斯火车站边上那新砌的水泥站台上。

        他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边走边向四周张望。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色大手帕,轻轻擦拭额头。这儿酷热无比,天气很干,他很快便大汗淋漓。

        他母亲两天前给了他一封信,他来这儿是为了查明那封信背后的真相。一开始,他对信里写了什么并不感兴趣。他是位为人可靠、通情达理、知足常乐的神父,因善于布道和善待老人而受人爱戴。他最开始读到这封信时很恼火,也为母亲担心。不过他母亲现已病重,身体虚弱,除了担忧她自己的健康以外,没精力再操心别的了。后来,他坐在办公室读信中的一些描述时,开始好奇。他试着想象那座小镇的样子,那些亲戚和那个肉铺的样子。但现在他明白自己根本无须好奇,因为阿格斯没什么特别之处。

        他拎着黑色手提行李箱,若有所思地在老车站宽大阴凉的屋檐下向前走。他穿着泡沫胶底的鞋,走在车站的八角瓷砖上一点声音也没有。他走到装有黄铜护栏的售票亭前,故意咳嗽一声,想引起那位坐在柜台后的年轻人的注意。

        “附近有肉铺吗?”他问。

        售票员觉得好像有,但随后又觉得那好像是个杂货店。

        “那您知道附近有姓科兹卡的吗?”

        售票员表示不知道,于是米勒神父走到电话亭,开始翻看电话机旁薄薄的电话号码簿。他没找到姨父和姨妈的号码,便又从西装口袋掏出斯塔·科兹卡的信,读了一遍,决定去找这家肉铺。根据她的描述,她父母开的这家肉铺应该在镇东头。

        米勒神父脱下夹克,搭在一边肩膀上,走在阿格斯的大街上。他体型中等,没有赘肉,但肌肉并不发达。他平日里的锻炼就是步行,所以走起路来大步流星,只走了几个街区,就找到了肉铺。从肉铺往四周看,阿格斯已发展成一个大镇了。肉铺坐落在主干道上整洁的现代建筑之中,非常碍眼。街边柱子上那块通电的蓝色旧招牌写着店名。车道上没铺石砖,夹在两排高高的松树之间,通向一座低矮的青绿色瓦房,房顶上有几个尖尖的白铁皮做的烟囱。这家店看起来很破败,但还有人在经营。肉铺门前,靠墙生长着很多三色堇,洁白细长的天竺葵在淤泥里生机勃勃,草坪修剪得参差不齐,窗户又脏又破,还粘着胶带。他从车道尽头看见店铺正门有一块黑色告示板,上面写着亮粉色的“暂停营业”。

        破旧的招牌上还写着玛丽·阿代尔的名字,可光看名字,米勒神父无法辨别她是不是自家亲戚。胸前口袋里的信是二十多年前写的,谁知道这二十多年里发生了什么呢?斯塔·科兹卡这个名字和这座老旧的建筑是他仅有的线索。

        天气燥热,米勒神父的卷发有些凌乱。他用手指梳了下深红色的头发,然后低头注视着双手。他暗自觉得这双手显示出他性格中的一面。因为奇怪的是,他的双手与身体其他部分完全不一样,纤细有力,如猴子般灵活,指甲呈精致的椭圆形。这双手生得好看,却露出一丝邪恶,简直就是保险箱窃贼的手。他的手怕冷,他冬天巡视时要戴上厚厚的鹅绒手套,手才不会被冻伤。此时此刻,他在小镇的大街上看着突出的骨节和指尖,感到晕眩,他觉得这双手不是自己的。

        街道远处响起了密集沉闷的鼓声、阵阵掌声、嘟嘟的喇叭声和欢呼声。犹大·米勒把手插进衣服口袋,人们聚集在他周围,挤得他无法动弹,空气中弥漫着各式各样的气味:汗味、发胶味、食物气味、柏油融化的气味,还有淡淡的碱尘味,碱尘是他经过肉铺的蓝色玻璃招牌时扬起的。他闭上眼,努力想着自己的母亲,但凯瑟琳·米勒又长又宽的严肃面庞却转过去,不再看着他。他像其他人一样使劲踮起脚尖、伸长脖子看游行队伍中身穿金粉相间的衣服的乐队女指挥、各式横幅、老式轿车和玩侧手翻的小丑们,期望只看一眼就了解这个狂欢节。可人们挤得太紧,他心跳加速。他把手从口袋里拿了出来,脸热得流汗,他的身体在别人胯部和手肘的推搡挤压下扭曲成了全新的形状。他缩起手脚,屏住呼吸,依旧无处容身。在他周围,游行的喧闹声响作一片,各种刺眼的色彩混在一起转动着,他快受不了了。他尽力不去想,可那个可怕的想法还是冒了出来。他觉得,正是这拥挤的人群把他身体各部分组合在了一起,等到游行结束,人群散开,他的身体也会随之散架。他会碎成无数个碎片,而这一次,即使是他那双灵巧的手,也无法将自己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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