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岁的时候,我曾经短暂的信过耶稣。一位基督徒老师很疼我,常常希望感化我这只迷途的小羔羊。一年又一年过去,我还是坚持不信。到了中四那一年,在学校的布道会上,她在台上温柔地望着台下的我。那一刻,我心软了,决定为她而相信耶稣。
信了耶稣之后,便要去教会。我家附近有许多街坊教会。所谓街坊教会,就是在旧式大厦里的教会,日间是幼儿园,星期六和星期日变为教会,地方很小。我不去这些教会,反而宁愿老远地跑到中区一家拥有自己教堂的教会。
那个时候,也许是虚荣心作祟吧?
我喜欢宏伟的教堂,人站在里面,与教堂的尖顶相距很大,那才有天国的意境。
香港的天主教堂比基督教堂漂亮,我曾经因此想过该信天主教。只是,后来我什么也不相信了。
在佛罗伦萨参观过好几座教堂,得令人心醉。你忽然明白,走进那样的地方,你是很容易相信有上帝的。
即使是在最贫穷的国度里,也会有一座美丽的教堂。它是人间的天国,让悲伤疲惫的人待在那儿,相信自己有被救赎的一天。
我宁愿在一座漂亮的教堂里饮泣,也不在陋巷里流泪。伤心的时候,我想有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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