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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甜牙齿》不止是颗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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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住在圣奥古斯丁街,房间朝北,正对着街上一棵七叶树的枝杈。那年春天树长出叶子,白天房间便暗了些。我那张占掉房间一半大小的床,顶着胡桃木镶面的床头板,堆上沼泽般柔软的褥垫,显得摇摇欲坠。烛芯纱床罩发霉泛黄。我几次拿到自助洗衣店,却怎么也除不掉那股子又冷又湿的贴身气味,没准来自一条狗,要不就是某个郁郁寡欢的人。除此之外屋里唯一的家具是一座五斗橱,橱顶上斜斜地搁着一面镜子。整座橱就立在一个小壁炉前面,后者在暖和的日子里散发出一种酸酸的煤油气味。当七叶花怒放枝头时,每逢多云天气,屋里的天光就不够读书了,于是我花了三十便士,从卡姆登街上买来一盏“装饰派”风格的台灯。一天之后,我跑回那家店,花了一英镑二十便士买下一张小巧而方正的扶手椅,这样我就可以坐在椅子上读书,不用整个人都塌在床上。店主背起椅子帮我扛回家,走了半英里路,上两层楼,我们原来谈好运费是一品脱啤酒的价钱——十三便士。不过后来我给了他十五。

        那条街上的大多数房子都经过地产商重新拆分,而且没有经过现代化改造,尽管我不记得那时有人用过这个词儿,或者用这些术语来考虑问题。取暖用电炉,走廊和厨房地板上盖着古旧的棕色亚麻地毡,别处则铺着印花地毯,脚踩上去黏乎乎的。也许早在二三十年代,这里曾稍事整修——电线给埋进了灰扑扑的管子,管子给钉在墙上,电话机固定在吹着穿堂风的门厅里,浸入式电热水器藉由一只“饥饿”的水表接入,将接近沸点的水输送到一个狭小而寒冷的浴室里,由四个女人共用。这些房子尚未摆脱维多利亚时代的暗影,难免因袭旧式,可我从来没听到有谁抱怨过这一点。在我的记忆里,即便到了七十年代,那些恰好住在此类老城区的普通人也只是刚刚开始省悟:如果这里的物价持续升高,那也许搬到市中心以外,日子能过得更舒服一些。卡姆登镇后街上的那些房子正在等待着一个崭新的、生机勃勃的阶层搬来入住、工作,在这里安装集中供暖设备,同时,出于没人能说清的理由,他们掀掉松木的壁脚板和地板,去掉每一扇留着油漆残迹或者帷幔饰物的门。

        所幸,我的室友——宝琳,布丽奇特,特莉西亚——是三个来自特伦河畔的斯托克城的工人阶级姑娘,她们自幼相识,通过了学校里的所有考试,在她们接受的大抵可算完整的法律培训中始终形影不离。她们都很乏味,都踌躇满志,也都酷爱整洁到了让人望而生畏的地步。整幢房子运转自如,厨房里总是很干净,小小的冰箱里塞得满满的。即便她们真有男朋友,我也从来没有见过。没有酗酒,没有嗑药,没有吵吵闹闹的音乐。在那个年月,一幢房子里若是住着像我妹妹那样的人,还显得更合理一些。特莉西亚在考律师牌照,宝琳专攻公司法,而布丽奇特在钻研财产权。她们用形式各异但同样目空一切的口气告诉我,她们再也不会回去了。说起斯托克时,她们并没把它看做是纯粹的地理概念。不过我也没问得太细。我当时正在努力适应自己的新工作,对她们的阶级斗争或者往上爬的可能性没什么兴趣。在她们看来,我是个呆头呆脑的公务员,而我觉得她们是呆头呆脑的实习律师。绝配。我们的时间表不一样,极少在一起吃饭。没有人乐意在唯一舒适的公共空间——起居室里多待。连电视机多半也不开。晚上她们在房间里用功。我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要不就跟雪莉出门。

        我的阅读习惯还是老一套,每周读完三四本。那一年平装本还算是比较时髦的事物,我平时去慈善机构和高街上的二手书店买,有时觉得自己手头还不算太紧,就到卡姆登水闸附近的“清单”书店买。我读书照旧狼吞虎咽,这里头也多少夹杂着一丝厌倦,我尽量忍却忍不住。但凡有谁看到我那副样子,都会以为我在查工具书,我实在是翻得太快了。我猜,无意中,我是在寻找某种东西,寻找属于我自己的文本,寻找一个能让我套进去的女主角,就像穿上一双最合意的旧鞋子。或者一件野蚕丝衬衫。因为这是我想成为的那个“最好”的我,不是这个每天晚上弓着腰坐在从旧货店淘来的椅子上、捧着一本书脊开裂的平装本的小姑娘,而是一个生活放荡的年轻女子,拉开一辆跑车副驾驶座的车门,俯下身领受情人的热吻,然后一路疾驶,直奔乡间幽静之处。我不会向自己承认,我其实应该去读一本层次更低的小说,好比那种针对大众市场的言情小说。我终究还是从剑桥,从托尼那里学会了某种程度的品位,或曰势利。我再也不会将杰奎琳·苏珊的地位抬得比简·奥斯丁更高了。有时候,我的“他我”在字里行间闪着转瞬即逝的微光,她像一个友善的幽灵,从多丽丝·莱辛、玛格丽特·德拉布尔或者爱丽丝·默多克的书页中浮起,向我漂过来。然后她便走了——她们写的人都太有教养太聪明了,或者就是不够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没法让我代入。我估计,我手里非得有一部这样的小说才会满意:描写一位居住在卡姆登单间公寓的姑娘,她是军情五处的低级职员,身边一个男人都没有。

        我渴望读到某种稚拙的现实主义。我寻寻觅觅,每当书里提到一条我认得的伦敦街道,或者我见过的一款女装,某个真实的公众人物,甚至某个牌子的汽车,我就会伸长我那读书人的脖子。而且,我觉得我有一个标准,我能根据小说描写的准确性、在多大程度上与我自己对事物的印象保持一致以及它是否在此基础上有所升华,来评估其写作品质。幸而当时大多数英国人的作品都是那种非严格意义上的社会纪实作品。有一类作家(他们散布于南美和北美)打动不了我:他们潜入自己的书页,自己充当某个角色,他们打定主意要提醒可怜的读者,所有的人物,乃至他们自己,都是彻头彻尾的杜撰,小说和人生有所不同。要不就反其道而行之,坚定地宣称人生就是一部小说。在我看来,只有作家才有将两者混为一谈的危险。我生来就是个经验主义者。我相信人们付钱给作家,就是要他们“做假”的,碰上合适的时候,他们应该利用真实的世界,即我们所有人共享的这个世界,从而将自己的作品构建得煞有介事、栩栩如生。所以说,不要耍着花腔争辩什么他们的艺术极限,不要背叛读者,装模作样地穿过想象的疆界,再穿回来。在我喜欢的书里,没有这类“双重间谍”的位置。那一年,我尝试了剑桥那些老于世故的朋友逼我读的书,随即扔在一边——博尔赫斯、巴斯、品钦、科塔萨尔以及加迪斯。没一个是英国人,也没有任何种族的女人。我颇有点像父母那辈人,他们非但不喜欢大蒜的味道和气息,而且不信任所有吃大蒜的人。

        在我们热恋的那个夏天,托尼·坎宁曾经责备过我,因为我将一本书翻开,面朝下扔在一边。这样会弄坏书脊的,会让书在某一页开裂,对于作者的意图展示,对于另一位读者的判断,都会构成一种紊乱的、教人分心的干扰。于是他送给我一枚书签。这几乎算不上是一份礼物。他肯定是从抽屉底层翻出来的。这是一枚狭长的绿色皮制锯齿边书签,表面凸起的金字刻的是某座威尔士城堡或者城防土墙的名字。这是他和他太太当年相处愉快时——或者说愉快得足以一起远足时,在度假胜地的纪念品商店买的刻奇味儿十足的东西。我对它略感厌恶,这枚皮书签阴险地诉说着别处的另一段人生,那里没有我。我想我当时并没用过它。我记住了那个页码,不再弄坏书脊。失恋数月后,我发现那枚书签卷成一团躺在一只筒状包底部,跟一张巧克力包装纸粘在一起。

        我说过,他死后并没给我留下什么爱情信物。可我有这枚书签。我将它洗净、抚平,开始珍藏它,使用它。据说作家都有点迷信,有自己的一套小仪式。读者也有。我的仪式就是将书签夹在指间,一边读一边用大拇指抚摩它。夜渐深,到我需要放下书本时,我的仪式是用嘴唇碰碰书签,将它夹在书页间,然后合上书,搁在我椅子边的地板上,这样下一回我便能轻易够到。托尼会赞成的。

        在我和马克斯初吻之后,又过了一个多星期,便是五月初的那个傍晚,我们俩在伯克利广场上聊天,聊得比平时更久。那天他谈兴颇浓,跟我讲起一只十八世纪的钟,说关于这只钟他总有一天会写点什么。等我回到圣奥古斯丁大街时,整栋房子一片漆黑。我记得那天是某个无足轻重的法定假期的第二天。宝琳、布丽奇特和特莉西亚尽管老大不情愿,还是回到斯托克过了一个长周末。我把客厅里以及通往厨房的过道上的灯全部打开。我闩住大门,上楼去我的房间。我突然想念起那三个聪明懂事的北方姑娘,想念从她们房门下漏出的灯光,我有点不安起来。不过我也算聪明懂事。我并不怕超自然的东西,但凡有人恭恭敬敬地说起直觉和第六感之类的玩意,我向来是要嘲笑两句的。我安慰自己,我骤然加快的脉息不过是因为上楼太费劲。然而,独自待在一栋又大又老的房子里,我多少有那么一点焦虑,以至于当我走到自家门口准备打开顶灯时,禁不住在门槛前踌躇片刻。一个月前卡姆登广场的人行道上发生过一场持刀凶案,一个三十岁的精神病人毫无动机地乱杀一气。我相信并没有人闯进这栋房子,可是,像这样一条报道恐怖事件的新闻会潜伏在你心底深处,用几乎难以觉察的方式影响你。它会让你的感官愈发敏锐。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听着,在静默中嘶嘶作声的耳鸣音之外,我听到嘈杂的市声,更近些,我听到大楼的外壳在夜空中变凉、收缩,发出嘎吱嘎吱、咔哒咔哒的声音。

        我伸出手,按下贝克莱电木开关,一眼瞥见房间里纹丝未动。或者说我以为纹丝未动。我走进去,放下包。昨晚我在读的那本书——马尔科姆·布拉德伯里的《吃人是错的》——还搁在原来的位置,椅子旁边的地板上。可是书签躺在我的扶手椅上。自从我上午离开之后就没人进过这栋房子。

        自然,我首先猜测是我昨晚没有执行那道仪式。人一累就很容易忘。我当时可能站在那里,准备穿过房间拿水盆洗漱的时候,书签掉落下来。然而,我的记忆格外清晰。那本小说很短,我只要坐着分两次就能读完。可我眼皮沉重。不到一半时我亲亲皮书签,然后把它夹在九十八页和九十九页之间。我甚至记得最后读到的那一段,因为在我合上书以前又瞥了一眼。那是一行对话。“知识界不可能始终秉承开放自由的观念。”

        我在房间里转悠,想找找还有没有其他动过的痕迹。我没有书架,书全靠着墙,按照读过的和没读过的分作两堆。搁在没读的那一堆最上层的,也就是接下来我要读的那本,是A·S·拜厄特的。一切秩序井然。我翻遍了五斗橱,翻遍梳妆袋,我看了看床上和床下——都没动过,也没什么给人偷掉。我回到椅子边上,盯着看了好一会儿,就好像这么看看就能解开谜底似的。我知道我应该下楼看看有没有闯窃的痕迹,可我不想去。布拉德伯里的小说标题在底下瞪着我,现在看起来它就像是一道徒劳的、反对主流道德规范的抗议。我拿起这本书,飞快翻到我昨天合起来之前读到的那一页。我出门走到楼梯平台上,斜倚在扶手上,听不见任何异常的声响,可我还是不敢下楼。

        我的房门上没有锁,也没有门闩。我把五斗橱拖过来顶住门,开着灯上床。大半个晚上我都仰面躺着,被子拉到下巴底下,竖起耳朵听,兜着圈子瞎琢磨,等着黎明将至,就像等一个能抚慰人心的母亲,然后一切就能好起来。黎明真的来了,一切也真的好了起来。第一道曙光照进来,我立即说服自己,先前是因为太累,我的记忆乱作一团,所以误将意图当成了动作,当时把书放下来那会儿,里面应该是没有夹书签。我昨天一直在拿自己的影子吓唬自己。接着,阳光似乎为常识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佐证。我必须休息一会儿,因为第二天我得参加一场重要的讲座。能解释这枚书签的理由已经多得足够让我在闹钟响起之前再睡上两个半小时。

        第二天早上,我在军情五处留下了不良记录,毋宁说,是雪莉·先令替我招来了这个污点。我是那种偶尔能读懂她心思的姑娘,可是我更强烈的愿望是积极上进,得到上级的赞赏。雪莉生性好斗,简直不计后果,这点与我的本性相去甚远。可我们毕竟是一对,劳莱与哈代嘛,或许这也是迟早的事,我难免会被她的骄傲拖累,难免成为一个替她背黑锅的共谋犯。

        这事就发生在那天下午,我们在莱肯菲尔德宅邸听讲座,讲座的题目是“经济无政府主义,市民骚乱”。现场人都到齐了。有条不成文的规定,只要有尊贵的客人来,座位就按职级高低依次排列。前排坐着六楼下来的各位大人物。三排之后是哈利·塔普,跟米莉·特里明汉姆坐在一起。他们后面相隔两排坐着马克斯,他在跟一个我从未见过的男人说话。再后面就是满满几排女人,级别都在文职助理以下。末了,我和雪莉这两个淘气的女孩自觉坐在最后一排。至少我还准备了一个笔记本。

        处长上前来介绍主讲人,一位陆军准将,有长期平定叛乱的经验,目前担任军情五处的顾问。从屋子的各个角落里响起一片掌声,欢迎这位军人。他吐字飞快,发音清脆,这种风格通常能让我们联想到英国老电影和四十年代无线电广播里的实况报道。我们身边那些上了年纪的人里,总是有那么几个隐隐散发出百折不挠、严肃认真的气质,这种气质是在一场漫长而彻底的战争中形成的。

        不过,这位陆军准将偶尔也喜欢舌灿莲花,搬几句华丽的词儿。他说他知道这间屋子里有不少退役军人,他要说一点他们早就知道、但别人未必清楚的事情,希望他们多多包涵。首先——我们的士兵正在打仗,可是没有哪个政治家有勇气如此定义。晦涩难解、年深岁久的宗派仇恨引发种种纷争,而那些被派来解决纷争的人们发现,自己给夹在两派之间腹背受敌。按照军规,那些训练有素的士兵明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是最好的选择,却无法获准实施。那些来自诺森伯郡或者萨里郡的年方十九的新兵,也许原本以为他们是来保护天主教少数派免受新教主流势力欺凌的,到头来,他们发觉自己流血牺牲、未来流离失所,只不过是为了一头扎进贝尔法斯特和伦敦德里的贫民窟,而那些天主教徒的孩子们,还有那些十几岁的小流氓们,对他们尽情讥讽、肆意嘲笑。这些士兵被狙击手的枪撂倒,通常都是从高层建筑上往下射击,还伪装成有组织有预谋的暴乱或者街头骚乱。比如去年的“血腥星期日”,让那些伞兵不堪压力从而失控的,正是这些屡试不爽的花招,不外乎伦敦德里的那些背后有狙击手撑腰的街头阿飞们。去年四月的威杰里报告出台的速度之快,值得称道,报告为上述事实提供了佐证。报告声称,派遣一支像伞兵部队那样冲动好斗、目标明确的队伍去维持一场民权游行的秩序,显然是一次操作失误。这本来应该是北爱尔兰皇家武装警察的任务嘛。哪怕是派皇家英吉利军团,动静也不至于闹得这么大。

        可是事情终究还是这么发生了,当天杀掉十三个平民所造成的后果,是爱尔兰共和军的两派人都乐于见到的。钱,武器以及新招募来的士兵如蜜般流成大河,滚滚而来。多愁善感、幼稚无知的美国人,还有许多新教徒而非天主教徒捐出大把大把愚蠢的美元,通过“劫掠者滚开”之类的募捐会喂饱了爱尔兰共和军。美国非得等自己也遭到恐怖分子的袭击之后,才会开始懂道理。为了替那些枉死在伦敦德里的人偿命,爱尔兰共和军正统派屠杀了五个清洁女工、一个园丁和一个奥尔德肖特的天主教神父,而爱尔兰共和军临时派则谋杀了贝尔法斯特的阿伯康恩饭店里的几对母亲和孩子,其中有些人是天主教徒。在全国罢工期间,我们的男孩们遭遇无耻的新教暴民,被北爱尔兰先锋党刺伤,这伙人下流卑鄙的程度完全超乎想象。接着是停火,停火失败之后,两边教派都冒出了丧心病狂的家伙,搬来枪支弹药,向北爱尔兰公众施以彻头彻尾的野蛮暴行,数千起持枪抢劫和目标混乱、滥杀无辜的案子,包括长钉炸弹、枪击膝盖以及暴力私刑,五千人受重伤,数百人被亲英分子和爱尔兰共和军的民兵所杀,还颇有几个死在英国陆军手里的——尽管,当然,不是故意的。这就是一九七二年大致的流水账。

        陆军准将戏剧性地叹了口气。他是个大个子男人,相对于他那颗硕大而骨感的头颅,眼睛显得小了点。无论是其毕生过分整洁的习惯,还是他那套剪裁得当的正装,抑或是插在胸袋上的手帕,都无法掩饰他那毛发丛生、迟滞笨重的六英尺三英寸的肥硕身躯。他似乎已经准备好,凭着自己的赤手空拳就能把那些变态杀人狂统统解决。他告诉我们,如今,爱尔兰共和军临时派已经自己分解成若干小组,散布于内陆,他们摆出的是经典的恐怖主义阵势。经过十八个月的毁灭性攻击,据说他们正变得越来越恶贯满盈。很久以前他们作势要追求纯粹的军事资产,如今早已偃旗息鼓。恐怖活动才是他们要玩儿的把戏。在北爱尔兰,孩子、店主、普通工人,都是合适的攻击目标。鉴于工业衰落、失业率居高不下、愈演愈烈的通货膨胀和能源危机导致各界普遍预期社会将面临崩溃,所以那些放在百货店和酒吧里的炸弹就具有更大的威力。

        让我们集体蒙羞的是,我们没能让这些恐怖小组一一暴露,也没能捣毁他们的供给线路。而这正是他这场报告的重点——我们之所以做不到,其首要原因在于缺乏整合良好的情报系统。机构林立,官僚作风横行,眼巴巴地看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各自为政,壁垒森严,中央的管控远远不够。

        屋子里只有椅子嘎吱作响和人们窃窃低语的声音,我看见在我前排,人们在克制地动作着,脑袋或是往旁边歪一下,或是略转个方向,要不就是肩膀轻微地向邻座斜靠过去。陆军准将触碰到了莱肯菲尔德宅邸里大家一直在抱怨的问题。就连我也从马克斯那里略有耳闻。在那些彼此猜忌的王国的边境线上,是不会有什么信息流通的。不过,我们这位客人是故意挑这一屋子人爱听的话说吗,他真的是站在我们这边的吗?确实如此。他说军情六处正在管辖着不该他们管的地方——贝尔法斯特和伦敦德里都是大英帝国的领土。六处的权限是海外情报,他们历史上是管过国内的事,但那得追溯到分家之前,现在已经不相干了。眼下这个问题属于内政。所以理应是五处的地盘。军队情报机构冗员过剩,总是陷在“程序优先”的泥潭里。北爱尔兰皇家警队的特别行动处自认为是这块地盘的主人,他们笨手笨脚,也没多少资源,更重要的是,作为新教徒的世袭领地,他们本身就构成了问题的一部分。除了他们,还有谁会在一九七一年这样乱抓人?

        五处与那些可疑的审讯技巧——不外乎严刑拷打——保持距离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如今五处正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地盘上竭力周旋。然而,即便每一家情报机构都配备绝世天才和效率极高的楷模,四家联手,也休想击败爱尔兰共和军临时派这块浑然一体、坚不可摧的磐石,他们堪称迄今为止全球范围内最让人闻风丧胆的恐怖组织之一。北爱尔兰是关乎国内安全的重大焦点。军情五处必须掌握主动,在白厅的走廊里积极运作,收买其他“游戏”玩家,让他们如愿以偿,渐渐成为这块领地的合法继承人,从而步步逼近问题的根源。

        没有掌声,部分原因是陆军准将的口吻听起来像是在谆谆教导,而这一套在这里是吃不开的。而且人人都知道,单单在白厅的走廊里展开攻势,是远远不够的。陆军准将和处长讨论的时候,我没做笔记。在提问环节我只记了一个问题,要不就是把几个问题堆在一起,算是笼统地概括了一下。这些问题都来自前殖民地官员——有一个我记得很清楚,那人叫杰克·麦克格里格,表情呆板,面色姜黄,带着那种紧绷绷的、将元音囫囵吞掉的南非口音,尽管他原本出生于萨里郡。他和几个同事都很想知道,如果社会崩溃了,该如何正确应对。军情五处将会担任怎样的角色?军队又该如何?如果政府无法坚守阵地,我们难道能袖手旁观,眼看着公共秩序分崩离析?

        处长回答了——简明扼要,且彬彬有礼。军情五处受命于联合情报委员会和内政大臣,军队则归国防部管辖,这种局面将会持续下去。应急处置权足以应对任何威胁,而这种权力一旦启动,对其内部的民主制度多少会构成某种挑战。

        几分钟之后,问题又扔了回来,这回提问的是另一个前殖民地官员,换了个更尖锐的方式。假设在下一次大选中工党政府重新执政。假设其左翼与激进的工会成员结盟,人们发现议会民主制度受到直接的威胁。届时当然应该有某种形式的处置突发事件的规划付诸实施。

        我记下了处长的原话。“我觉得我已经将自己的立场说得够清楚了。所谓的‘恢复民主制’,陆军和军情五处没准需要在巴拉圭干这样的事。但不会在这里。”

        我觉得处长很是尴尬,因为他本来把那几位当成像牧场主和茶叶种植园主那样的人物,现在只好由着他们暴露出自己的底色,当着一个外人的面,而这个外人此刻正在庄严地点着头。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雪莉让整个房间吓了一跳,她就在后排我隔壁的那个位子上嚷起来,“这些伯克佬就想策划一场政变!”

        大家齐刷刷倒吸一口气,所有的脑袋都转过来看着我们。她这一个举动就破了几条规矩。她未经处长许可就自说自话,她还用了个可疑的词儿“伯克佬”,有人肯定知道这句押韵的俚语是什么出处。所以她既怠慢了礼数,又侮辱了两名级别远远高于她自己的文官。当着一位客人的面她表现得毫无教养。更何况她级别低,而且是个女人。最最糟糕的是,她说的也许是对的。上述种种本来也跟我没什么关系,可雪莉偏偏淡定自若地坐着,毫不理会大伙的目光,而我倒涨红了脸,而我的脸越红,大伙儿就愈发确信,我就是那个开口说话的人。我觉察到了,脸愈发红得厉害,连脖子都热乎乎的。他们的眼睛不再盯着我们俩,而是单单盯着我。我都想钻到椅子底下去了。就为了这项我并没有犯的罪,我的羞愧一路上升到了嗓子眼。我随手摆弄着笔记本——我本来还以为那些笔记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垂下眼帘,盯着我的膝盖,这么一来,就等于提供了更确凿的罪证。

        处长向陆军准将表示感谢,总算藉此恢复了正式场合该有的气氛。响起一片掌声,陆军准将和处长离开房间,人们一边站起身往外走,一边转过身又看了我一眼。

        马克斯突然出现在我眼前。他静静地说,“塞丽娜,这不是个好主意。”

        我转过头向雪莉求助,可她已经置身于拥向门口的人群中了。我不知道是怎样一种受虐狂式的荣誉感,让我没有一口咬定我不是那个嚷嚷的家伙。不过我确信此时此刻,处长一定在打听我的名字,而且有人,比如哈利·塔普,会告诉他。

        后来,我追上雪莉,跟她面对面说话,她告诉我,整件事都微不足道,引人发笑。我不该担心的,她这么跟我说。让人们知道我会独立思考,对我没什么坏处。可是我知道事实正相反。这事会让我深受其害。我们这种级别的人压根就不应该独立思考。这是我的第一次不良记录,却不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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