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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取消到军情五处的面试。那会儿我的生活里再没别的事可干,再加上当时刚刚解决露西的麻烦,所以就连主教大人都看好我到“卫生及社会保障部”谋事的职业前景。停车带事件过后两天,我就到索霍区西侧的大马尔伯勒街上接受了面试。昏暗的水泥地走廊上,一位沉默寡言、但看起来不太喜欢我的秘书让我坐在一张硬邦邦的椅子上等着。我想我以前从没见过这么压抑的建筑。我坐的这一边有一排窗户,铁窗框里镶嵌着那种让我联想到地窖的气泡玻璃砖。不过,真正阻挡光线的并不是这种玻璃砖,而是窗户上里里外外蒙着的灰尘。窗台上靠我最近的是几堆报纸,蒙着一层黑色沙砾。我不知道,到头来,我会不会发现这份工作——如果我被录用的话——原来是某种被托尼遥控的、旷日持久的惩罚。楼梯井上方漂浮着某种复杂的气味。为了打发时间,我努力辨别着这些气味从哪里来。香水,香烟,以氨水为主的清洁液以及某种有机物——没准以前是能吃的东西。

        第一场面试,我见到了一个名叫琼的活泼而友好的女人,大致是填填表,回答几个简单的、有关个人简历的问题。一小时之后,我回到同一个房间,里面除了琼之外,还有一位看起来像军人,他叫哈利·塔普,长着浅黄色的、像牙刷一样的八字胡,不停地从一只细长的金盒子里拿烟抽。我喜欢他那种老派的、清脆明晰的嗓音,还有他说话时轻轻叩击发黄的右手指、聆听时又会停下来的方式。整整五十分钟,我们三个人都在合力打造关于我的人物特写。本质上我是个数学专业人士,其他的爱好也算得体合宜。然而,到头来我的成绩怎么只得了个“丙级”呢?为了满足要求,我说了谎,也可以说是歪曲事实,我说最后一个学年我迷上了写作(鉴于当时那点工作量,我这样说可真傻),迷上了苏联问题和索尔仁尼琴的作品。塔普先生听到我的观点,显得颇为感触,不过那套词儿是我背出来的,毕竟我曾经按照我那位旧情人的建议通读过几本老书。大学生涯之外,我塑造的“自己”完全脱胎于跟他共度的那个夏季。除了他,我还有谁呢?有时候我托尼本人。他们发现我原来对英格兰乡间充满热情,特别是萨福克郡,我迷恋某种截去树梢的林子,喜欢在秋天漫步其间,采摘牛肝菌。琼对牛肝菌略知一二,塔普很不耐烦地看着我们俩飞快地交流了菜谱。她从来没听说过烟熏猪胸肉。塔普问我对编密码感不感兴趣。我没兴趣,不过我承认自己对时事颇有偏好。我们匆匆聊了几句时下的话题——矿工和码头工人的罢工,欧洲共同市场,贝尔法斯特的暴动。我说话的时候用的是《泰晤士报》社论的口吻,重复着那些高贵的、听起来深思熟虑、几乎不可能被驳斥的观点。比方说,当我们说到“性自由社会”时,我引用了《泰晤士报》的观点:必须在个体性自由与儿童对安全与爱的需求之间求得平衡。这话谁能反对?我发挥得越来越好。接着谈到我对英国历史的热爱。哈利·塔普再度兴奋起来。对哪段历史特别感兴趣呢?光荣革命。哦,那一段确实很有意思!接着,又问,就智识水准而言,谁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说是邱吉尔,并非因为他是政治家,而是因为我将其视为史学家(我大体概括了他对特拉法尔加海战“无与伦比”的叙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以及水彩画家。对于他那幅鲜为人知的《马拉喀什屋顶洗衣坊》,我心仪已久,并且相信如今它已经落入了私人收藏。

        塔普说了点什么让我大受鼓舞,于是我在自画像上又添了一笔,说我对国际象棋如何热爱,却不提我已经有三年没碰过棋了。他问我是否熟悉一九五八年齐尔伯与塔尔的残局。我并不熟悉,不过我可以煞有介事地描绘著名的“萨维德拉局面”。说实话,那次面试的表现,是我有生以来最机灵的一次。自从我在《?谁?》上发表了几篇文章之后,我还从来没对自己这么满意过。我几乎无所不谈。无论什么话题,即便一无所知,我也有办法洒上一层金光。我是在替托尼说话。我的口气活像学院院长,政府咨询委员会主席或者哪位乡绅。加入军情五处?我简直都准备领导它了。于是,他们先是要我离开房间,五分钟之后就把我叫了回去,当我听着塔普先生告诉我他们决定给我一份工作时,根本没有一丝惊讶。他还能怎么做呢?

        有好几秒钟我都没弄懂他话里的意思。等我回过神来,我觉得他不是在逗我玩,就是在考验我。我得到的职位是初级文职助理。当时我已经知道在文职部门的阶层序列里,这是低得不能再低的头衔。我的主要职责将是文件归档、编制索引以及与此相关的资料室工作。如果工作勤勉、提拔及时,那我也许能升到文职助理。我尽力不让自己的表情流露出我刹那间领悟到的事实——我犯了个可怕的错误,或者说这个错是托尼犯的。又或者,这其实是他原先就设计好用来惩罚我的。如今他们招募我并不是去当“官”的。这样就没法当间谍了,不会掺和第一线的工作。我假装挺高兴,然后试探着问了一句,琼便向我坦承,确实有那么一项惯例:男性与女性分别沿着两条职业轨道前进,只有男人才能当“官”。当然,当然,我说。这个我当然知道。我是一个年轻聪慧、无所不知的女人嘛。我生性骄傲,不愿意让他们看出我原先得到的信息是多么不靠谱,现在我又是多么恼火。我听任自己热情洋溢地接受了这份工作。太棒了!谢谢你!我从此就有了一个“起步纪念日”。等不及啦!我们站在那里,塔普先生握了握我的手就走了。琼陪着我走到门口,她跟我解释说他录取我的决定还将按惯例经受一系列审查。如果我最终被录用,那就要到柯曾街工作。我必须签署“公务保密条例”,并受其各项严格规定的约束。当然当然,我不停地说。太棒了。谢谢你。

        我离开大楼时,头脑混乱,心情抑郁。甚至在跟琼道别之前,我已经打定主意,我不想要这份工作。这是在侮辱我,一个低等文秘的职位,薪水却只有此类工作惯例的三分之二。如果当个女侍应,加上小费我的收入还能翻倍呢。他们自己留着这职位好了。我会给他们留张条子的。尽管大失所望,至少事态明朗了。我觉得自己心里空荡荡的,不知道现在应该做什么,到哪里去。在剑桥租的那间房已经耗尽了我的钱。当时我别无选择,只能回去找我父母,再当个乖女儿,好孩子,面对主教大人的冷漠和母亲张罗各种事务的热情。不过,比这些前景更可怕的是,此时突然袭来一阵失去情人的悲伤。在刚才那一个小时里,我假扮成托尼,还将我们在夏日的共同记忆劫来为我所用,这样一来,往事顿时在脑海中栩栩如生。我已经说服自己,要学会理解我的损失到底有多大。这就好像我们正在进行一场长长的对话,他突然转过身,撇下我独自面对他的离去所带来的那种排山倒海的痛苦。我想念他,渴望他,我知道我永远也没法让他回头。

        形影相吊中,我缓缓地走在马尔伯勒大街上。这份工作和托尼是同一件事的两个面,它们都属于这一个夏季的“伤感教育”,而这一切在四十八小时里便分崩离析。他回去找他的妻子和他的学院,而我一无所有。没有爱情,没有工作。只有孤独带来的寒意。一想到他甩掉我的方式,我便愈发悲伤。太不公平了!我瞥了一眼马路对面,发现一个可恶的巧合,迎面正是利伯蒂商场的仿都铎建筑,托尼就是在那里替我买了那件衬衫。

        我努力不让自己消沉,飞快地拐上卡纳比街,迈步汇入人流。哀嚎的吉他乐声和从一家开在地下的商店里飘出的广藿香气味让我想起我妹妹,想起家里碰上的那些麻烦。成排成排“迷幻风”t恤和佩珀中士穿的那种流苏军装挂在人行道上的衣架上。都是卖给那些志趣相投、一心想表达个性的家伙。好吧,我现在的情绪有点尖酸刻薄。我沿着摄政街往前走,然后左转,步入索霍区深处,街上肮脏不堪,遍地都是垃圾、被人扔下的零食、涂上番茄酱的汉堡和热狗,压烂的纸盒子躺在人行道和阴沟里,灯柱边堆着一只只垃圾袋。红色霓虹灯上的“成人”字样随处可见。橱窗里,仿天鹅绒底座上陈列着各色物件:皮鞭、假阴茎、催情药膏、铆钉面具。一个穿着皮夹克的胖子——貌似是在替脱衣夜总会招徕生意——在门口冲着我嚷嚷一个含混不清的词儿,发音听起来像“玩艺儿”!也可能是“喂”!有人朝我吹口哨。我加快脚步,刻意显得目中无人。我还在想露西。看到这块地方就联想到她,这样并不公平,然而,这种崭新的自由精神,既害得我妹妹被捕、怀孕,也纵容了这些商店的存在(不仅如此,也许我还能加一句,它也纵容了我跟长者之间的风流韵事)。露西不止一次跟我说过,历史是一种负担,现在到了将一切都推倒的时候了。好多人都这么想。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污秽下流、随心所欲的叛逆气息。不过,拜托尼所赐,如今我懂得,尽管西方文明不尽完美,却是经历了多少劫难才构筑起来的。由于管理上的失误,我们拥有的自由不够完整。可是,在世界的这个角落,我们的统治者已经不再拥有绝对的权威,那些残忍的暴行大部分都是个人行为。在这些索霍区的街道上,无论脚下是什么样子,我们终究能出淤泥而不染。那些教堂、议会、绘画、法庭、图书馆和实验室——它们实在太珍贵了,不容摧毁。

        也许是因为剑桥,也许是因为日积月累,我看到那么多古建筑和草坪,看到时光对于那些石头是何等仁慈,也可能只因为我缺乏青春的勇气,谨小慎微,为人古板。反正我对这场可耻的革命无动于衷。我不希望每个小镇都有性用品商店,我不希望经历我妹妹那样的人生,我不希望将历史付之一炬。去旅行?我想跟托尼·坎宁那样有教养的人同行,他们认为法制的重要性天经地义,他们时时刻刻都在思考如何加以改进。如果他乐意与我同行该有多好。如果他不是这样一个混蛋该有多好。

        我花了半小时信步从摄政街踱到查令十字街,这段路改变了我的命运。我改弦易辙,决定接受这份工作,好让我的人生井井有条、目标明确、独立自主。我的决定里也许有一丝转瞬即逝的受虐狂意味——作为一个被遗弃的情人,我只配在办公室里打打下手。再说也没别的工作。我可以把剑桥,连同它与托尼之间的关系都抛到脑后,我可以在伦敦的人群中忘乎所以——这其中多少蕴含着某种讨喜的悲剧意味。我将会告诉父母,我在卫生及社会保障部找了一份体面的文职工作。现在我发觉当初根本没必要搞得这么鬼鬼祟祟,不过,那会儿我也是故意误导他们的,因为那样让我觉得很刺激。

        那天下午我回到了那个小单间,告知我的房东,然后开始收拾房间。第二天,我带着所有的东西回到了教堂边上的家里。母亲很替我高兴,满怀爱意地抱住我。让我惊讶的是,主教大人给了我一张二十英镑的钞票。三周之后,我就在伦敦开始了新生活。

        我认识米莉·特里明汉姆吗?——就是那位后来当上处长的单亲妈妈。后来,等到我能够告诉所有人自己曾在军情五处工作时,别人经常这样问我。如果说这问题让我恼火的话,那是因为我猜他们真正想问的是:凭着剑桥背景,我为什么不能爬到这么高的位置?我入行比她晚三年,而且,没错,我确实是沿着她的路径起步的,就是她在回忆录里描述过的那条路——位于梅费尔区的同一幢阴森森的大楼,待在同一个狭长而暗淡的房间里,接受同样虽然没有意义却颇能让人好奇的任务。不过,当我在一九七二年入行时,特里明汉姆在新来的姑娘眼里已经成了一个传奇。记住,我们当时不过二十出头,而她已经三十五六。有一次我的新朋友雪莉·先令指给我看,特里明汉姆正站在一条走廊的尽头,边上那扇窗户脏兮兮的,所以光线昏暗,她一只胳膊下面夹着一叠文件,正在跟人说着什么要紧事,那人我们不认识,看起来像是来自云山雾罩的权力顶峰。她神态自若,几乎像是跟那人平起平坐,逗得他发出一阵狂笑,一只手还飞快地在她的前臂上碰了一下,好像在说:收敛一点你的聪明劲吧,要不我这日子没法过啦。

        我们这些新手对她顶礼膜拜,因为我们听说她很快就掌握了文件管理和登记造册这类复杂的花样,所以不到两个月就升了职。有人说是几周,甚至几天。我们相信她穿的那些衣服有一点离经叛道的意味,那些明丽的印花衫和围巾,都是从巴基斯坦买回来的真货,她曾受军情五处派遣,到那里的某个无法无天的军事基地里工作过。这说法其实是我们自己传的。我们本应该问问她。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在她的回忆录中读到,她只是在伊斯兰堡办事处里当过文书罢了。不过我还是不知道她有没有参加过那年的女职员抗议活动,当时军情五处的女毕业生正在发动战役,争取更好的职业前景。她们希望获准由自己来调度特工,就像那些男性文官一样。我猜特里明汉姆是同情这些诉求目标的,可她对于集体行动、言论和决议都怀有戒心。我从来没搞懂,为什么关于这场抗议活动的流言,一点都没传到我们这里。也许她们觉得我们资历太浅了。归根结底,是时代潮流慢慢改变了军情五处,可她是第一个脱颖而出的,第一个在女人的小隔间的天花板上凿出了洞。她干得不动声色、富有技巧。我们其余人等就跟在她身后闹哄哄地往上爬。我就是其中之一,属于队伍尾梢的那拨。当她从培训部调离,迎接她的是全新的硬骨头——爱尔兰共和军的恐怖主义——而我们这些跟在她身后的人,有好多还是继续原地踏步了好一会儿,照旧跟苏联在老战场上周旋。

        底楼大部分地盘都被登记处占据,这个庞大的储存库里有三百多名出身良好的秘书,像修建金字塔的奴隶那样埋头苦干,处理各种调档需求,返还或分发文件给大楼里的专项主管,还要将新来的材料分类归档。在人们看来,这个系统运转得如此良好,以至于直到电脑时代它还继续维持了好久,时间长得离谱。这是最后一道防御工事,是纸张最后的专制。就像入伍新兵总是被人打发去削土豆、用一把牙刷清洁阅兵场,我的头几个月都在忙着编制大不列颠各地共产党员的名单,还要为所有那些尚未明确定性者建立案卷。我重点关注的是格洛斯特郡。(当初特里明汉姆负责的是约克郡。)头一个月我替斯特拉德一家文法学校的校长建立了案卷,他在一九七二年七月某个周六晚上,参加了当地共产党组织的一次公开会议。他在“党员同志”们流传的一张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不过后来他一定是改变了主意,没有加入组织。在我们已经掌握的正式名单中没有他。可我还是决定给他建一份案卷,因为他所处的地位可能会影响年轻人的思想。这是我工作的起点,我的第一步,所以我记得他的名字叫哈罗德·邓波尔曼,还记得他的出生在哪一年。如果邓波尔曼有朝一日决定放下管理学校的工作(他只有四十三岁),转而申请当公务员,那他就会牵涉到密控档案问题,经过一系列审查程序,自会有人查到这份案卷。邓波尔曼会受到盘问,问到那个七月的夜晚(他当然会对那天印象深刻),也可能他的申请会被否决,而他永远也不知道为什么。完美无瑕。至少理论上是这样。我们仍然在学习必要的规章条款,判断需要具备怎样的材料,才能建立一份案卷。在一九七三年的头几个月,这样一个封闭的、运转自如的系统——不管它是多么无聊——对我而言倒是种宽慰。我们这十二个在那个房间里工作的人都很清楚,那些受苏联总部领导的特工们,根本就不会跑来向我们宣告他加入了大不列颠的共产党组织。我无所谓。

        上班路上,我不时陷入沉思,琢磨这份工作的表象与现实之间有多么大的差距。我只能对自己说——既然我没法跟别人说——我替军情五处当差。它好歹笼罩着某种光环。直到今天,一想起当年那个苍白羸弱的小东西居然想为国家效犬马之劳,我的心情还是很难平静。但我不过是又一个穿着超短裙的姑娘罢了,挤在人堆里,像我这样的人成千上万,拥进肮脏的地铁隧道,通过中转站换乘,去往“绿色公园”,在那里,我们对垃圾、沙砾以及地下臭烘烘的风早已见怪不怪,它们抽打我们的脸,弄乱我们的头发(如今的伦敦可真是干净多了)。上班之后,我也只是个办公室女职员,挺直脊梁在一台硕大的雷明顿打字机上敲敲打打,我所在的房间烟雾缭绕,在首都这样的房间何止千万,我在那里忙着取文件、辨认男人的笔迹,中午吃完饭便匆匆赶回。我甚至比大多数人都赚得少。托尼以前给我念过一首贝杰曼写的诗,我就像诗里提到的那种女工,也在自己的小单间里用洗脸盆洗内衣。

        作为一名最低级的职员,我第一周的薪水减去扣除额之后是十四镑三十便士,当时刚实行十进位币制,这新玩意尚未褪去那种不够严肃、半生不熟、看起来就像是骗人的气息。我每周房租要用去四英镑,外加一英镑电费。我的交通费一镑多一点,剩下八英镑解决饮食和其他一切开销。我把这些细节列出来,不是为了抱怨,而是秉承简·奥斯丁的精神,她的小说我是在剑桥时迅速翻完的。如果想理解一个人物——无论是真实还是虚构——的内心世界,你怎么能不知道她的经济状况呢?弗鲁姆小姐,刚刚在圣奥古斯丁大街七十号的蜗居中安顿下来,每年收入不足一千,怀着一颗沉重的心。我一星期一星期地挨过去,可我并没觉得自己属于那个激动人心的隐秘世界。我还年轻,如果每天从早到晚都“怀着一颗沉重的心”,那我可受不了。在午休时间和晚上下班时与我做伴的是雪莉·先令,她的名字与姓氏押着头韵,而姓氏又正好是那种靠得住的旧币,这一点倒是与她那丰腴的脸上歪着嘴的微笑,以及她的老派品味相得益彰。她刚来一个礼拜就因为“在盥洗室里逗留太久”,惹毛了我们那位烟瘾巨大的上司林小姐。实际上,那天雪莉是在十点钟冲出大楼的,去给自己买一件当晚派对上要穿的礼服,她一路跑到牛津街上的马莎百货,找到目标就试穿,接着又试了大一号的,付完账以后坐巴士回来——总共耗时二十分钟。那天中午她没时间,因为她计划在中午买鞋子。我们这些新来的姑娘,除了她没人敢这么离谱。

        那么我们怎么看她呢?虽然这几年文化沿革貌似深远,可这些变化剪不断人们的社交天线。只用了一分钟,不对,比一分钟更短,雪莉只说了三个词儿,我们就知道她出身寒微。她父亲在伊尔福德开一家床具沙发店,名叫“床天下”,她曾就读于当地一家庞大的综合性中学,然后是诺丁汉大学。她是全家唯一十六岁后就去住校的。军情五处原本大概是想实行更为开放的招募政策,不过雪莉的表现也正好是出类拔萃的。我们其余人等,打字最快的速度也只有她的一半,她的记忆力——无论是对于人脸、对话还是事情发生的过程——比我们都强,她的提问既勇敢又有趣。颇有一批身为“弱势群体”的姑娘崇拜她,这也算时代风尚使然——她轻柔的伦敦东区口音里有某种时髦的魅力,她的嗓音和举止让我们想到崔姬、凯斯·理查兹或者鲍比·摩尔。实际上,她的弟弟是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在狼队足球俱乐部里当替补。就因为他,我们才知道这家俱乐部在当时刚刚创办的欧洲联盟杯里杀进了决赛。雪莉是个奇人,她代表着一个自信的新世界。

        有些姑娘对雪莉很势利,可是我们没有哪一个能像她那样既入世又脱俗。我们好多新人的出身都很体面,完全可以作为首度进入社交界的淑女进宫觐见伊丽莎白女王——如果这项礼仪没有在十五年前废止的话。有几个是现役或退休官员的女儿或侄女。我们这些人三分之二都有老牌大学的学位。我们说话的腔调一模一样,我们在社交中颇为自信,在乡间别墅的周末聚会中也能表现得令人满意。可是在我们的行事风格中,总有那么一丝愧意,一种彬彬有礼、甘愿俯首帖耳的倾向,尤其是在一个高级军官——就是那种前殖民地军官的类型——走进我们昏暗的房间时。我们大多都是(我当然将自己排除在外)那种垂着眼帘、温文尔雅、看起来似笑非笑的女人。新人们纷纷心照不宣地低调搜寻,想找到出身合宜的体面丈夫。

        然而,雪莉从无愧色,行事高调,她并不急着嫁人,不管面对谁都能坦然直视。她有个绝活,或者说是嗜好,喜欢把自己的事儿拿出来肆意嘲笑——我觉得,这并不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很可笑,而是因为她认为人生需要及时行乐,还想把别人也拉进来一起开心。高调的人,尤其是高调的女人难免树敌,雪莉也有一两个敌人全心全意地讨厌她,不过,总体上她的方式畅行无阻,人缘不错,跟我特别要好。有一点也许帮了她的忙:她不是那种美得咄咄逼人的。她是个大个子,至少超重三十磅,衣服要买十六号,而我只要十号,而她真的跟我们说过,我们务必要用“婀娜多姿”这个词儿来形容她。说完她就笑了。她的圆脸原本略显短胖,但脸上几乎一直在变化的表情,非但替她藏了拙,甚至颇添了几分光彩,让她显得那么生气盎然。她最漂亮的地方,是将那一头自然卷黑发、鼻梁上的浅浅雀斑和灰蓝色的眼睛搭配在一起,这样的组合并非司空见惯。她微笑时嘴角总是向右下方倾斜,这表情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词儿来描摹。介于放荡不羁与敢作敢当之间。尽管她并不宽裕,她外出游历的次数还是超过了我们大多数人。大学毕业之后的那年,她独自搭车去伊斯坦布尔,卖血换来一辆轻型摩托车,然后摔断了腿、肩膀和手肘,爱上一位叙利亚医生,堕了一次胎,最后才跟着一艘船从安纳托利亚回到英国,坐船的条件是在船上帮厨。

        不过,在我看来,这些历险记没有一件比得上她一直随身携带的那个笔记本更古怪,本子上套着稚气的粉色塑料封皮,里面夹着一支短短的铅笔。她一度不肯说自己写的到底是什么,不过某天晚上在莫斯威尔山酒吧里,她承认记录的是人们说过的那些“或机智或风趣或癫狂的话”。她还会写一点“关于故事的小故事”,要不就是纯粹记录一点“想法”。这个笔记本总是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这样哪怕是聊到一半的时候她也能动笔。办公室里别的姑娘都拿这事嘲笑她,而我却很想知道她有没有更大的写作野心。我跟她谈起我正在读什么书,尽管她礼貌地聆听着,甚至可以说听得相当认真,可她从来不发表自己的意见。就连她到底读不读书我都拿不准。她要么就是什么都不读,要么就是在守着什么大秘密。

        她的住处在我北面,距离只有一英里,那是个位于四楼的小房间,俯瞰着喧闹的霍洛威大街。经过一个礼拜的熟络,我们就开始在晚上约好一起行动了。没过多久,我就发现我们的友谊替我们在办公室里赢来了“劳莱与哈代”的诨号,这并不是说我们喜欢打打闹闹,而是因为我们的身材对比强烈。我没有告诉雪莉。她从来没想过,除了酒吧之外,夜晚还能在别处度过,而且她更喜欢那种吵吵闹闹、乐声震天的酒吧。她对梅费尔一带毫无兴趣。过了几个月,我就对人类的生存状态、各种不同程度的体面与颓废以及卡姆登、肯特镇和伊斯林顿的酒吧了如指掌。第一次出游,我就在肯特镇的一家爱尔兰酒吧里看到了一场可怕的斗殴。在电影里,一拳头打在下巴上司空见惯,可是眼睁睁地目击这一幕就非同寻常了,尽管那声音、那骨头的嘎吱作响,都要比电影里静默得多,潮湿得多。对于一个向来被人保护得好好的女人来说,这一幕鲁莽得教人难以置信,对于可能会招来的报复,对于未来的后果、对于生命本身都是那么漫不经心,那些白天替墨菲建筑公司挥舞丁字镐的拳头重重地砸在一张脸上。我们坐在吧凳上看着他们。我看见有什么东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越过啤酒泵的手柄——一粒扣子,或者一颗牙齿。更多的人加入战斗,喊声此起彼伏,酒吧侍者是个看起来颇为机灵的家伙,手腕上刺着墨丘利节杖图案,他正在打电话。雪莉单手揽住我肩膀,推着我向门口走去。身后的酒吧里,留着我们的朗姆酒和可乐,可乐里的冰块正在融化。

        “警察快到了,他们没准会找目击证人。最好赶快走人。”跑到大街上,我们才想起她的外套。“啊,忘了它吧。”她一边说一边挥手。说话间她已经又在往前走了。“我讨厌那件外套。”

        我们晚上外出并不是为了找男人。相反,我们之间聊了很多——聊我们的家庭,聊我们过往的人生。她说她的叙利亚医生,我说杰瑞米·莫特,但没提托尼·坎宁。传播办公室里的小道消息是被严令禁止的,哪怕是我们这些底层的新手,而服从命令是关乎尊严的大事。除此之外,我能感觉到如今雪莉手头已经在干比我更重要的工作。对她问长问短是不智之举。每当我们在酒吧里的聊天被中断,每当男人靠近我们,他们起初都是奔着我来的,结果却总是被雪莉迷倒。我很乐意默默地待在她身边,让她来接管。他们绕不过那善意的戏谑与大笑,机智而亲切的问题,比如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从哪里来,经过一两轮朗姆酒加可乐,他们就撤退了。在卡姆登水闸——当时那里还不是一个旅游景点——一带的嬉皮酒吧里,那些长发男子更狡猾也更难缠,他们用更柔和的声调说“得了吧”,说他们内心深处埋藏着女权主义精神,谈论集体无意识、金星凌日以及与之相关的俗套噱头。雪莉摆出一副虽然亲切可人却不解其妙的样子,把他们打发走,而我看到这些人就想起我妹妹,避之唯恐不及。

        我们总是在城里的那一带听音乐,一路喝着酒去往公园路上的“都柏林城堡”。雪莉对于摇滚乐就像男孩子一样狂热,而且七十年代早期,最好的乐队都在酒吧里——通常是那种如洞穴般深邃幽暗的维多利亚时期建筑——演出。我惊讶地发现自己也对这种活力十足、毫不做作的音乐有了一点短暂的兴趣。我住的单间沉闷无聊,所以我很高兴能在晚上除了读小说之外,还有点别的事可干。在我们日渐熟络之后,某天晚上,我跟雪莉聊起了我们的理想情人。她告诉我,她的梦想是要一个善于自省、身型瘦削的男人,身高刚过六英尺,穿牛仔裤、黑t恤,平头,脸颊凹陷,脖子上挂一把吉他。当她护着我一路经过坎威岛和谢泼兹布什之间的所有酒吧时,我们一定是看到了二三十个这样的类型。我们听到了酿蜜乐队(我的最爱),鲁格雷塔乐队(她的最爱)——还有“惬意博士”、“奢华宝贝鸭”、“基尔伯恩”和“公路”。我跟平时判若两人,手里端着半品脱酒,站在挥汗如雨的人流中,耳边一片嘈杂。想到我们身边这些反文化的人群会有多么可怕,我的心里就会生出某种单纯的愉悦来,因为我知道我们来自军情五处那“正直”的灰色世界,是他们的死对头。劳莱与哈代,崭新的“震撼内务特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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