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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肉骨头

        阿格斯小镇因铁路应运而生,而那条铁路本不该出现在那里。然而,一旦它跨越了河流,便势不可当地深入空旷的荒野中。被拖运进阿格斯牌起卸机的货物留在了火车上,运往远方,或东或西,留在原处的便成了小镇。最初诞生的是商铺,能让农民买到农具和食物。还有银行,可以存钱。后来又出现了别的商店,让银行职员和商店店主也可以购物。随后,小镇居民的居所也建了起来,有了教堂,后来还有了第二座。学校也出现了,紧接着,老师、铁路工人和房屋建筑工人的住所也拔地而起。这样一来,就有了酒馆可以纵容他们的恶习,有了药店缓解他们的病痛,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直到后来,阿格斯成为县政府驻地。待政府大楼竣工后,阿格斯看起来已和北达科他州其他地方别无二致,前景一片大好。

        菲德利斯很快就在当地屠夫科兹卡那里谋了份工,同时也为周边小镇上几家肉铺干些零活。除此之外,只要得空,他还会去别人家的农场,上门屠宰牲畜。起初,他自然是没有车的,后来却接二连三地有了好几辆运货卡车。科兹卡自从雇了他,生意越发红火起来,因为菲德利斯遗传了父亲做香肠的天赋,也掌握了他的秘诀。其实,在离开家乡的前夕,父亲才传授给他。父亲说,这个秘诀其实没什么神秘之处,只不过是每种原料都要选用最优质顶级的种类,就连盐的品质都不能忽略。大蒜一定要用最新鲜的,有一点点变干缩水都不行。肉就更不用说了,连用羊肠表层的透明薄膜制作的肠衣都要绝对干净,同时要制作精良,保持新鲜。菲德利斯用北欧手艺制作首批瑞典香肠时,就严格遵守父亲的金科玉律,肉馅里用的土豆都不是普通土豆,而是在当地寻觅到的最好品种。从此他声名鹊起。每周一到周四是他制作香肠的日子,顾客们会涌上门来,等着购买刚出锅的香肠,未等腌制就收入囊中。这让科兹卡喜上心头,因为此时的香肠分量更重些。至于菲德利斯本人,则靠食用卖剩下的香肠、不新鲜的水果、饼干和边角料为生。他自己酿啤酒,自己洗衬衣和围裙,省吃俭用,直至攒够了钱去租一个更宽敞的住处。然后他用剩下的积蓄和父母提供的一笔意外之财,让伊娃得以漂洋过海,来到了这片广阔的天地。

        她在一个春日抵达,身边是儿子弗朗兹。从火车上下来时,他帮母亲拎着手提包,一脸骄傲。自菲德利斯从战场上重返家园,听到了阳光倾泻而下的动人旋律后,就再也没有受到过感官错乱的类似困扰。然而,由于同时应对两份甚至三份工作,颇为艰辛繁重,严重缺乏睡眠的他发现,有时他以为自己只是在默默思考,实则大声说出了口。菲德利斯沉浸在夫妻团聚的喜悦中,把头埋在伊娃的发卷里,情不自禁地喃喃低语:“都有了,都有了。”伊娃明白他的意思,却依然对初来乍到的新环境感到震惊不已,忍不住心想:“什么‘都有了’?这里有什么?”虽然有房屋和商铺,土地依然如月球表面般贫瘠荒凉。在来阿格斯的路上,在坐火车横穿整个国家时,她眼睁睁地看着人烟逐渐稀少,恐惧和悲伤交杂着涌上心头。日近黄昏,从车窗向外望去,她甚至觉得看到了狼群消散在低矮树林的婆娑树影中。她说不准,但她觉得丈夫对于“都有了”的判断的确有些荒唐可笑。即便在终于盼来的重逢时刻——这个原本应该喜形于色的重大时刻,她依然难以置信地撇了撇嘴。当时她确实没明白他的意思。

        菲德利斯一见到她,就感到体内的炽烈情感像一头庞大粗暴的惊人野兽咆哮而过。这股情感迸发出来,将他们双双裹挟其中。无法动弹的他彻底屈服了,为了怀抱中的这个女人,交出了自己的过往和未来的一切可能。当他这样一个铁骨铮铮的男儿心甘情愿地屈服,他生命的躯壳都在颤抖。他太孤独了。若他当时鼓起勇气稍加解释,伊娃大概就能更准确地理解他的心意,但他没有,于是她只是对他笑着,亲吻着他,坚定地故作勇敢并暗下决心,虽然现在目及之处没有任何有趣味或有价值的玩意儿,但早晚会有的。把这一切都交给她——伊娃·沃尔德沃格尔就好。

        菲德利斯·沃尔德沃格尔最初的老板变成了他在阿格斯的主要竞争对手,再后来就成了唯一的对手。皮特·科兹卡本性温厚,却不苟言笑,身边永远人手短缺,因为他给的佣金低廉,所以总有帮工离开。曾经有一场龙卷风席卷过他的店铺,零钱抽屉里的硬币都被齐整地吹进了灰泥墙的墙缝里。人们都专程赶来,围观这一奇观。虽说是竞争对手,两人也算得上和平相处,平日只不过开开彼此的玩笑,各自吹吹牛皮罢了。不过,事态偶尔也会变得严重。实际上,若是玩笑开过了头,就足以让两人的关系恶化。这都是菲德利斯另立门户之后的事了。他离开科兹卡的肉铺,在小镇另一头开了自己的店。不过,鉴于菲德利斯从未对这个人生目标遮遮掩掩,所以等到这一天终于到来时,科兹卡只是很坦然地耸了耸肩。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阿格斯似乎会不断发展扩大下去,只要土地买卖的市场依然繁荣,甚至有可能会摇身一变,成为大城市。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不过菲德利斯开始单干时,经济形势还是一片大好。

        菲德利斯从银行贷了款,再加上家里人卖掉老家路德维希鲁村的一处房产后,分给了他的那份钱,他在镇上另一头买下一所旧农庄,在尽可能远离科兹卡的同时,又没有离开阿格斯的地界。这一细致周到的考虑也大大消除了滋生任何不愉快的可能性,不过也只是最初起了点作用而已。为了减缓拥挤不堪的主街的交通压力,镇上的干线公路重新规划了路线,恰好就从菲德利斯在牢固的农舍旁草草搭起的新门面的门口经过。这当然是菲德利斯事先预料不到的。但让事态恶化的却并非他的生意自此无意间变好,引发了科兹卡的嫉妒,而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嫉妒,甚至比金钱还要来得重要。

        在狗的主人看来,狗的情感或多或少有些复杂难懂。比方说,菲德利斯就有点瞧不上犬类的情感,认为那主要是由它们的胃口而非心意而定。而皮特·科兹卡却深情款款地认为,狗是一种无比忠诚的动物,尤其是他养的那些,而且它们的忠诚就是对主人本身的爱。皮特和妻子弗丽齐养了几只纯种松狮狗,长着煤黑色的舌头,脾气暴躁。它们的血统起源,也就是共同的父亲,是一只叫霍屯督的深褐色冠军犬,它们就是它先后和第一任妻子南希及第二位伴侣吉吉生育的。吉吉是“吉卜赛”的昵称,是根据它对音乐的热情起的名——它就在弗丽齐的钢琴边睡觉,随便哪个孩子用小调哼的儿歌都能唤起它富有音乐节奏的狂吠。

        自从菲德利斯搬走后,这一原本无足轻重的意见分歧却彻底变了味儿,因为霍屯督开始在沃尔德沃格尔家的肉铺后频繁现身,因为那里偶尔会有些残羹冷炙。撇开狗的情感动机这种分歧不说,皮特和菲德利斯对于屠宰行当里很重要的一部分碎骨烂肉、杂碎下水——堪称屠宰业内的关键一环的处理方式也存在根本区别。皮特会将哪怕是尾巴尖这种鸡零狗碎都专门存在一只桶里,锁在冷柜中,每个月让专收内脏的小贩收走。而菲德利斯的方式则是将那些余腥残秽广为散发出去,故而惹得门庭若市,从众甚广,都是些存活成本很低的生命——狗、流浪汉和当地穷困潦倒的人。这些店铺后面的常客,刚刚已经提到了,就包括霍屯督。

        霍屯督是一只嘴馋多疑、性情凶狠的种狗,这让菲德利斯觉得很有意思,因为它的特性恰恰证实了他认为狗是冷漠无情的投机主义者的观点。霍屯督会对任何手里握有肉骨头或可能拥有美味珍馐的人摇尾乞怜,而对于其他不会给它喂食的人类,则流露出俗套的鄙夷神色。它可以随时露出凶相,咬得牙齿咯吱作响,甚至直接把人咬伤。那些可以感受到它的牙齿上闪烁着寒光的人都很厌恶它。它原本可能被人下药毒死,这是阿格斯有攻击性的狗经常落得的下场。但好在皮特和弗丽齐还算与人为善,虽说未到交口称赞的程度,连熬汤棒骨也要额外算钱,但并不惹人厌,也没有树敌。

        虽然备受科兹卡家人宠爱,这只狗依然会长途跋涉地穿过整个小镇,专程来到菲德利斯这儿,这让他颇为欣喜。一天,它又出现在沃尔德沃格尔肉铺的屠宰槽里,乌黑机灵的眼球嵌在根根耸立的深褐色毛发中,毛茸茸的鼻孔哼哧哼哧地喷着热气。霍屯督被菲德利斯授予了尽情地狼吞虎咽碎肉骨屑的权利,他又赏给它一根巨大的牛骨头,就打发它走了。假如菲德利斯就此收手,也不会惹出什么事端。偏偏他喜欢逗趣,不会见好就收。日复一日,这条狗每天都来报到,菲德利斯给它的骨头也越来越吓人——头盖骨、大腿骨、肋骨,以此来自娱自乐。压倒科兹卡的耐心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一头小母牛的脊椎骨,它们被小心细致地剔了个干净,以确保韧带不断裂,成了霍屯督当天的主菜。当它趾高气扬地拽着它的大餐穿过阿格斯一条又一条街道,不时驻足啃一啃,或换一个更好的姿势拖拽时,镇上每一个人都嗅到了火药味。骨头已处理得易于食用,霍屯督把它拖到科兹卡的肉铺门口,在温暖的阳光下啃了大半个上午。美好时光在皮特发现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弯下腰,从狗嘴里夺走了它的奖品。霍屯督恶狠狠地狂吠,皮特却一把抓住它的耳朵,把它的头猛地向后拽去。“你要是再敢这样,”他警告说,“就等着我把你的皮扒下来挂墙上吧!”

        “放开它,”弗丽齐交叉着双臂站在门口说,“我知道该怎么办了,先把狗拴起来。”

        霍屯督被他们用绳子拴在了系晾衣绳的杆子上,但老奸巨猾的它可不是这么简单就能控制得住的。到了下午,它就咬断了绳子,回到菲德利斯那里,乞求一份晚餐。天黑时,它就叼着一捆用美味肉筋捆着的猪蹄回到了家。皮特又用链子锁上它,它却不断缠绞链条,直到它断开为止,第二天一早又回到了沃尔德沃格尔肉铺。当皮特又在门前台阶上发现他的狗正口水淋漓地叼着一块血淋淋的野猪头骨时,他出离愤怒,丧失了理智。他伸手去夺头骨,胳膊却完全暴露在霍屯督的利齿之下。他被撕咬得伤势十分惨重,希奇大夫只得上门出诊,在他深长的伤口上缝了十多针。希奇大夫还建议他干脆开枪把它就地处决算了。换成一般人,也许早就照办了。但皮特·科兹卡却丝毫没有责怪霍屯督的意思,他觉得问题并非出在狗身上,而是菲德利斯腐化了狗的忠心。

        “等着瞧吧,这事不算完。”那天晚上他自言自语道,咬牙切齿地想着那个他当初从大街上收留还赏了口饭吃的人,暗自盘算着该如何找他算账。现在他终于判定,他已经背叛了他,甚至还窃走了狗对他的感情。

        菲德利斯没什么信仰,但在对待他的刀具时极为虔诚。每天早上,他喝完伊娃递过来的浓咖啡,吃过奶酪、面包和煮李子这些早餐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查看插着刀具的木制刀架。他会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一把一把抽出,然后按照特定顺序在一块法兰绒布上一排开。这就是他当初千里迢迢从德国用手提箱连同香肠一起带来的那些刀,品质上乘,工艺精湛——从刀身到刀柄,从模具中整体锻造出炉,再从刀背到刀刃,精心抛光打磨,最终打造出一把称手的好刀。菲德利斯会将每把刀都擦拭得一尘不染,并细细察看,不放过一丝一毫生锈的迹象。然后,他会做出一天当中最重要的抉择——哪些刀口只需在磨刀棒上轻轻滑动一下,又是否出现需要出动磨刀石的严重情况。但通常来说,只用磨刀棒就够了。

        菲德利斯那根长长的磨刀棒,此刻就在墙上的铁钩上挂着。在他掌握了这门家族手艺后,父母请来路德维希鲁当地最好的摄影师给他拍了张工作肖像。在那张照片里,他腰间挂着的磨刀棒就是这一根。对于只需消除细微毛刺的刀刃,他会凭借自己敏锐的听觉,将其在磨刀棒上滑动,再放回刀架。菲德利斯在这方面保守而谨慎,不会一味追求锋利,从不过度打磨,白白浪费好的钢材。但刀刃若已变钝,就会磨碎肌肉纤维,在手中打滑,引发危险。所以若是哪把刀确实需要光亮的新刃,他也不会犹豫。他会从刀架下方的抽屉里取出整套磨刀石,然后在法兰绒布上的待磨刀具旁边井然有序地摆好。摆出的第一个是粗糙的黑石头,用来确保打磨角度端正,后面的石头质地越发细密,共六块,最后一块轻薄如纸。等菲德利斯打磨完毕,刀刃锋利到足以削铁如泥。

        每天一早,等儿子们去上学了,他也完成了每天固定的开刀仪式,伊娃就会准备开店迎客,并按照惯例把里外检查一遍。这个时候,菲德利斯就回到屋后的卫生间,像做外科手术般精准地把头发偏分,然后梳向脑后,一丝不苟地刮去胡子,顺从煮李子的催促去蹲会儿马桶,最后再喝一杯热咖啡。他将这间卫生间,或者说浴室进行了扩建,按照德式风格收拾得舒服妥帖。在他老家,家家户户总会在马桶附近摆放柔软的小毛毯和赏心悦目的绿植,还会在触手可及的架子上放上香烟、烟灰缸、书和报纸。浴缸上方会挂一排清洁工具——一把用来擦背的毛刷,配着抛光的枫木把手;一把更轻便的小刷子,用来刷手指;一大块用来磨去脚部死皮的浮石;一把发丝般柔软、有蓝色把手的迷你刷,用来洗脸。屋里还囤放了不少肥皂,从最粗糙的碱性肥皂到伊娃用的丁香紫色的椭圆形法式研压皂,种类繁多。这些肥皂都存放在一个方形的雪松木盒里,盒底是板条状的,可以沥水,这样用得长久。浴缸旁还有个木架子,挂着结实的条纹棉布帘子,里面存放着毛巾——虽然已经用薄了,却洗得干净整洁,呈现一种温暖的白色。房间四壁都刷成宜人的黄色,再加上面朝东南的宽阔玻璃窗,可以让清晨的阳光洒进来。这种舒适敞亮会让人误以为沃尔德沃格尔家家境殷实。但事实并非如此,这完全是伊娃的功劳,她就是有这样的本事,勤俭持家的同时,还能将家徒四壁打造成丰衣足食的效果。

        一个夏日清晨,菲德利斯在完成所有细小琐碎却又不可或缺的常规事宜后,开始动手为当天最重大的活动做准备——宰一头梅克伦伯格家养的得过奖的母猪,并将其分解,加工为肋排、里脊肉、火腿肉、腌猪蹄、腌用背膘、熏猪肉和香肠。这头母猪已经在待宰圈里待了一整夜,这时已饥肠辘辘。生平头一次,清晨它的尖叫声没像往常那样,呼唤来一桶泔水。原因自然是它死到临头了。这头猪比霍屯督那条狗可聪明多了,狗只知道在猪圈外翘首以待,等人将它大卸八块后,抢些剩下的碎骨肉屑。接下来的这场交战自然会让猪长些记性,但它们却只有这一次机会感受人类的背信弃义,而且这次背叛是如此猝不及防和彻底。当出乎意料的命运降临在每一头猪的身上时,都仿佛以前从未有同类经历过如此悲惨的遭遇。尽管如此,这头猪或许比多数同类都更为聪明机智,它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一切都不对劲。也许在它之前丧命的母猪和公猪们通过气味留下了遗言,也许是它读懂了霍屯督热切渴望的神情,又或许是清晨前所未有的经历让它感到不安,它变得比往常更加好斗。总之不论出于哪种原因,当菲德利斯端着他的32-20式来复枪走进猪圈后,本想直接对准它的头颅,一枪毙命,它却仓皇地跑开了,纤细的四条腿支撑着庞大的身躯,却惊人地敏捷,一眨眼就跑到了猪圈的另一头。

        它站在那里,冷眼打量着眼前这个没有带来食物的人。菲德利斯气急败坏地咒骂了一声,呼喊弗朗兹来帮他把猪赶到狭栏里,这样就可以把它困住,然后宰杀,再用绞车吊到一个池子里,浸烫、剥皮、冷却、开膛解体、切除内脏。霍屯督早已对接下来的步骤了如指掌,于是开始兴奋而癫狂地嗥叫,更是引得圈里的猪惊恐万状,慌乱奔逃。它被弗朗兹从圈外捅进来的棍子戳中,哆嗦着往前趔趄了几小步。菲德利斯跳到它身后,发出一声可怕的吼叫,本想把它赶进狭栏的狭窄空间里。它却没让他如愿,而是狡猾地围着围栏转了一圈,跑到一个棍子从外面捅进来也戳不着的死角。它在那里坚守着阵地,浑身颤抖,已经十分清楚现在的局势对它极其不利。此前它享受过的舒适生活并未让它准备好直面今日的异常,但让它获过奖的与众不同的基因注定它是个难缠的对手。菲德利斯把枪朝它捅了过去,但它悲愤地朝他呻吟着,躲开了他的枪。他气喘吁吁地在淤泥中追赶着它,滑了一跤,摔得浑身是泥,恶狠狠地咒骂着,又站了起来。他挥动着身上的围裙,朝它扑了过去。它受到了惊吓,转身溜到一边。他继续挥舞着手里那块布,迷惑住了它,由此占了上风,将它朝他期望的方向赶去。终于,它突然走到狭栏里,他赶快“砰”的一声拉下了门。

        然后,菲德利斯犯了个天大的错误。他爬上了狭栏的一侧,端起手中的来复枪,却栽进了下面的狭窄空间里,和猪关在了一起。他倒在另一头,摔得并不厉害。他转过身,面朝着猪,本来只想走近些,了结它的性命,这个步骤他已经重复了无数次。它却朝他冲了过来,一边尖声嗥叫着,一边沿着狭窄的斜坡猛冲了上去,歪斜着脑门儿撞伤了他的膝盖骨,用牙齿咬住上面的肉,死死咬着不放,咬穿了菲德利斯的帆布裤子,从皮肤深入骨头,菲德利斯痛苦不堪地吼叫起来,再加上猪发动攻击时尖厉而激动的叫声,把弗朗兹引到了狭栏的这头。有那么漫长的一刻,他看到父亲用来复枪的枪托砸向它的脑袋,它咬紧的牙关已经松开,他本以为会再合上,再咬父亲一口。现在的形势依然对它有利,它的确做得到。菲德利斯向后一个趔趄,想把枪头掉转过来射击,母猪却再次发起攻击,又撕扯着咬了下去,让他本就血迹斑斑的膝盖雪上加霜。然后它退回方才的角落里,红着眼睛呜咽着,被仇恨折磨得疲惫不堪。而在整个过程中,饥饿的霍屯督一直急切地吼叫,一声声地挑衅和怂恿着它,好像在向它传输一种扭曲的宿命论,让它听天由命。它试图再次发动攻击,但这次弗朗兹设法在他们之间塞上了一块木板,堵住了它的去路。一时挫败的它向后退了一步,就在这犹豫的一瞬间,菲德利斯把枪管推到它的双眼之间,扣动了扳机。

        紧接着迸发一阵激烈的挣扎,霍屯督欣喜若狂,弗朗兹目瞪口呆,母猪发出微弱的哀鸣,倒了下去。菲德利斯立刻一瘸一拐地走上前,将它用链条拴到绞车上,吊进一个铁池子里。他忙乱的时候,内心突然涌起一股异样的感受,和他肉体的疼痛无关,难以名状。这种异样是心理上的,是一种悲伤,让他想躺在淤泥中,痛快地哭上一场。热泪决堤般从他的眼眶中涌出,沿着脸颊滑落。他硬生生支走了弗朗兹。他想不明白,自童年时起,他就没再掉过眼泪,就算在战场上,他也从没像现在这样崩溃过。虽然他努力克制着自己,却徒劳无功,他为自己无助的悲伤感到气愤。当他意识到自己是为了那头母猪流泪时,他更是惊恐。怎么会这样?他可是连人都杀过啊!他亲眼见过他们死去,就连他最好的兄弟在他身边咽气,他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而现在,他怎么会泪流满面,还是为了一头猪?这天接下来的时间里,他都气愤难平,没有离开那头牲口半步,悉心处理着每个步骤。虽然膝盖上撕裂的伤口痛苦难忍,他也很清楚日后一定会留下后遗症,却还是没停下手中的活。他觉得若是停下来,任凭膝盖变得僵硬,他这条腿就瘸了。于是,他一直忙到傍晚,一直忙到伊娃强迫他停下来。在动身前往希奇大夫的诊所前,他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把猪的胃和一大团肠子丢给霍屯督。它显然无法一口气吃完,便都拖回了家。

        菲德利斯坐在诊疗室里铺了床单的长凳上,心不在焉地哼着歌自嘲,好让自己的注意力从膝盖的剧痛上移开。“我是艾森巴特医生。”希奇用德语自我介绍道,然后扬起光滑柔亮的眉毛,眉头一皱,说:“这首歌我也会。”便唱道:“瘸子能复明,瞎子能走路。”菲德利斯想笑,却只能喘口气。他之前用一条围裙紧紧裹住了膝盖,然后用绳子绑牢了这条临时凑合的绷带,简易包扎了一下。

        “现在我们来看看你都经历了什么。”希奇大夫喃喃说着,剪断了打结的绳子。菲德利斯差点儿就开口请求希奇大夫能保全那条围裙,随即意识到他大概不会搭理他,甚至会认为这个请求很无礼。大夫的手稳稳解开了那团破烂不堪的布料,在掀开最后一层时,看到上面粘着菲德利斯一片厚厚的皮肉,不禁叹了口气:“真是人体力学的奇迹!”他摇着头,很想教育他一番。“完蛋了”是他的口头禅。希奇神情专注,皱着眉头,开始仔细查看伤口。他有一头漂亮的头发,他本人对此多少有些得意。浓密亮泽的发卷垂在前额上,随着他的移动上下轻颤。他痴迷解剖学,墙上满是精心绘制的肌肉、骨骼、消化和生殖系统的水彩画,都是他亲手一笔一笔画上去的。他看着菲德利斯皮开肉绽的膝盖和已经撕裂、勉强将膝盖骨维持在原位的肌肉,一边估摸着伤势,一边盘算着如何修复,就像一位母亲看着儿子扔过来的一条千疮百孔的裤子。菲德利斯也低头望着自己的膝盖,但他脑子里想的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是在用屠夫的眼光冷眼旁观。这里,他会切掉;那边,他会用刀刃剥皮。无须多久,他就能有一块肉排,留有恰到好处的脂肪以增添香味,能吃上像样的一餐。菲德利斯用手拍拍脑袋,希望能清醒过来,结果差点儿晕了过去。他哼给自己听的那首歌此刻正在脑海中尖叫。希奇扶着他,在长凳上躺下。

        “呼吸,”希奇说,“不过可别给我昏倒。”然后在他脸上放了一只橡胶杯。

        菲德利斯坠入一个干燥冰冷、天旋地转、火花飞溅的遥远的地方,他在那里也可以知道、听到甚至感受到针在希奇手中的一举一动。虽然他很清楚,希奇的每个动作都让他痛苦难耐,却并无困扰。不过当他开始缝针时,他哼起了歌,让人有些心烦,菲德利斯开始难受,但他的临床态度就是如此难以捉摸,这在镇上街知巷闻。他有时会骂骂咧咧,有时会潸然泪下,还有些时候,比如现在,他似乎很享受手中的工作,好像自己并不是个医生。他边缝合,边唱起让人伤感的《欧拉·李》 。菲德利斯对这首歌的旋律越来越感兴趣,跟着唱了起来。他和希奇先齐声哼了遍旋律,然后希奇再从头开始,让菲德利斯学会歌词。菲德利斯一旦开口唱歌,所有烦恼就会烟消云散。虽然照现在的形势看,他很有可能无法再正常行走,但他也不怎么恼怒,因为他已经把让他尴尬和悲伤的怒火发泄在了那头母猪身上,用近乎残忍的精确将它大卸八块。不过这首歌的确让他愉悦,就像希奇一样。他们唱到最后一句,缝到最后一针,一直都相处融洽。希奇还多留了他一刻钟,为他草草做出一个矫形支架,能让他在保证膝盖不错位的同时又有一定的活动空间,直至痊愈。

        “真是够了!”弗丽齐看到霍屯督在自家店门口严防死守着一堆腌臜物件,不禁大喊道。这一幕很倒人胃口,吓走了一些潜在顾客,让他们走到门口又掉头离开。而且基本可以肯定的是,科兹卡一家又会成为镇上的笑柄。

        她把丈夫推到血淋淋的骨堆旁,把那些骨头塞进一只麻布袋里,一把推给他,并给他下达了下一步行动的指令。紧接着,皮特便拿着骨头,扔进汽车后备厢里,然后开着车直奔沃尔德沃格尔肉铺。他原本只想把那些骨头扔在肉铺前的门廊上就走,结果到了之后,惊讶地发现店门口挂着“暂停营业”的招牌,屋里空无一人。他立刻断定,他这个竞争对手的生意已经红火到可以偶尔休个小假了。这个想法深深刺激了他。他心中涌起的怒火和嫉妒,再加上菲德利斯的背叛给自以为是的他带来的痛苦,刺激着他做出了一件完全不符合报仇套路的事情。他拿起烂乎乎、脏兮兮的骨头,臭烘烘的骨髓,令人作呕的鸡零狗碎,绕到店铺后面,走进了屋里。在阿格斯,家家户户都不锁门(不过此后一段时间,伊娃每晚都会气呼呼地把门锁上,甚至还买来一套从屋里反锁的门闩)。皮特·科兹卡可以随便选择把骨头放在哪里,但他的选择自然高明不到哪里去。他加大了赌注,让这场恶作剧扭曲成了一场复仇。他走进了菲德利斯和伊娃的卧室,扯下床上洁白无瑕的羽绒被和上过厚厚的浆粉、有着精致刺绣的床单——这些都是伊娃的家传古董嫁妆箱里的嫁妆,把骨头扔在了床上,又把被单盖了上去。骨头上的血肉碎屑浸湿了床褥,渗入了被子的布料和里面填充的绒毛中。

        打那以后,伊娃对科兹卡一家再无半点怜悯。如果她能在生意场上把他们彻底打败,她发誓她一定不留情面,不会让他们有好日子过。她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能握手言欢、一笑泯恩仇的人。对她而言,科兹卡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越界,不再只是她丈夫胡闹的较劲那么简单,此后的日子里,她也有了正儿八经的理由好好盘算下这个想法。伊娃一向将住处和肉铺严格隔离开,里面干净整洁,弥漫着浓郁的烘焙香味,颇具生活气息。而现在,死亡的腐朽恶臭却玷污了那里。虽然她挖空心思,把自己知道的小窍门都试了个遍——漂白、碱性肥皂、醋、阳光和薰衣草、橙子精华、柠檬汁,却怎样都洗不干净,不管用什么方法,床单上依然残留着隐约的肉腥味,挥之不去。

        虽然和科兹卡家的玩笑已经激化为矛盾,菲德利斯并没有就此收手。他对这个恶作剧具有不屈不挠的忠诚,好像在对待一件艺术品或一个故事,无论怎样都要精心打磨完成。他还将母猪的发狂归咎于狗的歇斯底里,大概是想逼迫科兹卡给它弄一个防逃脱围栏。霍屯督再一次挣脱绳索,眼巴巴地等在肉铺后门时,菲德利斯扔了一串鸡爪给它,这是他在过去一个月里专门积攒起来的。狗自然叼起来,直接拖回了家。它得意扬扬地昂着头,轻快地小跑着经过萨尔·伯迪家的药店门口,店里坐在木板隔间和柜台后的人都目睹了这份大礼,好奇这串皱皱巴巴、臭气熏天的东西这次又会出现在沃尔德沃格尔家什么地方。皮特·科兹卡被下一步的应对难住了。他本以为上次能一次性终止这场闹剧,彻底扭转局面,但菲德利斯一方却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形势并未升级,反将科兹卡一家逼到了一种被动的局面,只得沮丧接受。最终,他们还是做了个铁丝围栏,狗可以成功逃脱的机会变得微乎其微。

        不过,霍屯督每一次成功越狱后,依然会去沃尔德沃格尔那里拖一些碎肉烂骨回家,皮特·科兹卡依然会咒骂着发誓要采取些手段,找他算账。这只狗已经让伊娃·沃尔德沃格尔不厌其烦,还曾威胁过要诉诸法律手段。她已经跟至少十多个女人说过,她认为正是这只狗导致她丈夫的膝盖不得不戴矫形护具,要忍受痛苦的整形理疗。有段时间,两家肉铺就像天主教堂和路德教堂一样,把小镇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井水不犯河水。

        在这段形同陌路的日子里,菲德利斯着手创办了一个社团,后来发展成为镇上一个公共活动机构。他很想念以前在老家参加的合唱团,虽然那个合唱团的成员全都是屠夫大师,但和希奇大夫二重唱不久后,他才恍然大悟,到了美国,没有必要再根据职业去严格划分合唱团的种类。

        合唱团的第一次活动定在了沃尔德沃格尔肉铺的屠宰间,那里有高耸的天花板和四面水泥墙,歌声会有回音,音效让人颇为满意。银行的贷款主管带着一个职员来了,私酒小贩、镇上的治安官、偶尔露面的希奇大夫,还有酒鬼全都来了——真是完美的混搭。银行主管兹布鲁格和职员波特兰·查弗斯从私酒小贩纽霍尔那里买来啤酒,治安官霍克也很乐意暂时不和小贩计较。虽然希奇大夫本人并不赞同,还是不情愿地负责控制他们摄入的酒量,不过若他们恰好说服了他本人也来上几口,他敏锐的目光也会有些游离。而镇上的酒鬼,也就是戴尔芬·瓦茨卡的父亲罗伊,会接二连三地续杯。菲德利斯则为所有人提供饼干、奶酪、夏令熏香肠和张口就来的幽默,因为只要一开口唱歌,阴郁和忧愁便会离他远去,他就是个快乐的男人,完全沉浸在音乐之中,轻盈而欢快。头一次聚会的这个夜晚,在惊喜连连的气氛中,男人们喝着啤酒,一直唱到天亮。他们给彼此唱自己最爱的歌,互相教着歌词。他们的声音轮流响起,到第二段副歌时,便热情奔放地齐声高歌,响彻夜空。唱到大家都熟悉的曲子时,众人便颇有默契地唱起和声。治安官霍克可以唱出令人心碎的假音,兹布鲁格的男中音则具有大提琴般低沉的音色,让人不敢相信是出自一个发起过诸多冷酷无情的没收抵押品法律程序的人之口。而罗伊·瓦茨卡只要手中握杯杜松子酒,就能以同样的信心参与各个环节的演唱,但他发现自己的声音和查弗斯很相近,所以他们俩有时候会不自觉地较劲,而不是和声。伊娃伴着男人们的歌声睡着了,从那以后这个情景每周都会上演一次。合唱团成了镇上最受欢迎的聚会,吸引来了不少听众,那些嗓音不优美或五音不全的人就坐在合唱主力的周边,静静地听。

        让人悲伤的是,在阿格斯所有居民当中,觉得合唱团最有吸引力的大概莫过于皮特·科兹卡了。他也是个酷爱唱歌的人,觉得自己受到了众人冷落,默默生着弗丽齐的闷气,也想成立个合唱团,可惜镇上嗓子好的人全都去了菲德利斯那里。于是,这个合唱团便成了两位屠夫冰释前嫌、重归于好的原因之一。过了段时间,皮特实在经受不住诱惑,在一天夜里,干脆若无其事地露面了,仿佛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菲德利斯也神色自若。一旦两位屠夫一起唱起歌,曾经的风起云涌便几乎完全沉寂,归于风平浪静。

        人们的嘴巴还是闲不下来,试图让两个人饶有趣味的较劲继续下去,但两位屠夫的旧怨逐渐成为老掉牙的话题,人们讨论的内容开始转向更加新鲜、离奇或悲惨的故事。不用说,镇上从不缺少八卦题材,不时就会爆发些大新闻。每当人们似乎吃了定心丸一样,觉得可以安心下来,比方说相信他们的祈祷奏了效,已经远离不幸,或以其他方式劲头十足地自鸣得意,来庆祝生活的祥和,就会有大事发生——有人暴尸街头;有孩子在谷堆里窒息身亡;一个孕妇有天肚子突然变平了,大家都确信她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却没有证据证明;一个可能喝醉了的年轻人被别人出于嫉妒射杀;发生了一起恶性强奸案,受害的女孩被送进精神病院,作恶的男人却依然在街头逍遥法外,后来突然失踪了;银行发生了抢劫案;车祸;一次打谷机事故中,一个小男孩被绞成了碎片;孩子们在学校最喜爱的老师开枪自尽……每一次意外都能提醒小镇居民,虽然聚居在这里的是一群正直善良的人,虽然大部分人认为自己是虔诚的教徒,虽然阿格斯一直以高度的公民参与而自豪,却依然无法对天灾人祸免疫。施特鲁布殡仪服务公司一直顾客盈门,实实在在地证明着阿格斯和其他地方一样,并未得到死神的特别优待。而恶行虽然不会得到市政厅的纵容,却在隐秘偏僻的地方,以出乎意料的方式层出不穷,刺激着人们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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