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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6 “一步半”

        “一步半”上了年纪后,终于变得漂亮了,就像风沙磨蚀的岩石或漂白的鹿骨一样美。残酷的岁月暴露她原本隐藏起来的匀称的脸,年老却牢固的乳白色牙齿,优美的手,笔直的腿和胳膊。就连头发也白出一种非同寻常的纯净,还在她光滑的额头上隆起两缕波浪形的刘海。上了年纪,开了店,再加上依然饱受失眠困扰,她不得不经常陷入沉思,而这在忙碌时是可以避免的。来阿格斯之前,她一直沿着北达科他漫长的马路游荡,她睡在沟渠和河边的树木旁,偶尔睡在谷仓或走廊里。她永远在行走,没人知道她走了多远——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宽大的步幅每天能跨越二三十英里,走多远都不累,身处广阔的天地间才是抚慰她心灵的妙方。每到一处,她经常不记得到过那里。到达本身就是个悖论——既然无处可去,她又如何得知是否到达呢?然而从很久之前起,阿格斯就变成一个归处。随着造访的次数越来越多,后来又住到镇上,她就开始搜集起这里的真相来。

        现在,每当她环顾四周街道上的人,都是从拾荒者的视角去看他们。她在小巷里看到他们焚烧垃圾,在他们屋后的门廊上看到他们——他们把废品遗弃在那里,而非收拾得干净整洁的前门台阶上。她了解他们,并非通过他们的衣着或展示给世人的假象,而是通过他们丢弃或抛弃的物品。她了解他们的垃圾,虽然一文不值,却讲述着他们的故事。

        格斯·纽霍尔垃圾箱里的酒瓶,暴露了他在倒卖私酒的日子里,有关他收入来源的众所周知的秘密。布沙尔夫妇一吵架就喜欢摔盘子,他们家的垃圾箱是陶瓷碎片的重要来源,和他们早已支离破碎的婚姻相比,那些盘子修复好的概率反而要更大些。噘嘴曼海姆一旦有一只袜子的脚趾处磨破了,就会把一双都扔掉。他是个单身汉,从未缝补过破袜子,也不会保留形单影只的袜子,这一点赢得了她的尊重。但他这种自尊心强且铺张浪费的习惯同时也让她觉得,他的生意早晚会倒闭。至于他母亲,大量的糖果包装纸暴露了她的不良习惯。虽然她身形还算苗条,牙齿却已脱落,“一步半”看到时毫不惊讶。她也发现过不好的东西——宠物尸体,被撕碎的情书,沾染了死亡、血液、疾病、秽物的床具。她也看到过不少好东西,如书和乐谱,虽然她不识字,还是会存起来。还有小朋友不小心丢失的玩具,她会清洗干净,放在窗台上。她还捡到过一只木头假手和一只玻璃眼球,还找到一罐奇怪的蓝色种子,她把它们都种在装满土的咖啡罐里,其中一粒发了芽,开出一朵硕大的白花,就像一顶滑稽的士兵头盔,散发着类似于肉桂的味道。还有能重新打磨锋利的剃刀、可以修补的轮胎、汽车零件,以及一摞摞可以当成破布重新出售的旧衣服,这些东西换来了被她做成面包的面粉,有时还能买些动物油脂当成黄油抹在上面。她还找到一只金色怀表,一台收音机,一只八音盒,会演奏几节让人难以捉摸的音乐。有次伊娃告诉她,那是莫扎特的曲子。她发现过一罐精心烹制的罐炖肉、一盒箔纸包着的巧克力、六条全新的粉色香皂。她还找到过胡椒薄荷糖、饼干和只是沾染了一点霉菌的精致枕头。她在垃圾堆、焚烧桶、河边、沟渠两侧、大街上、犄角旮旯发现这些东西。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她最惊人而重大的发现,是从希梅克太太家户外厕所的坑洞里捞上来的。

        她的这个发现界定了她的人生,限定了她游荡的范围,让她的想法变得清晰而具体,还产生了一种新感情,虽然她从未承认过,却是她一次又一次行动的依据。虽然这件事发生在四十年前,但当时戏剧性的情景却依然历历在目,后来的情节也仿佛在一个神秘的舞台上在她眼前上映。

        多年前那个夜晚,寂静又寒冷。皓月当空,月光如洗。那年十月,天气早早就变冷了,但恶劣的天气一向对“一步半”造不成任何困扰。走路就能抵抗寒冷,身体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热量,她也明白如何裹住身体就可以保存热量,抵挡寒风。她在阿格斯已经待得够久,很了解这里每年的时光流转。等到所有酒馆都关了门,镇上家家户户都大门紧闭,炉子里的炉火变弱,窗帘拉下,狗都安静下来,她就会出门。她恰好从希梅克家屋后经过。她几乎从不在这里驻足,因为这里只能看到煮得没味的骨头、团团毛发和脏兮兮的报纸。那一夜,若不是她听到从门扉紧闭、破烂不堪的户外厕所里传出一声呻吟,她就会像往常那样,只是经过而已。那个声音让她停下脚步,听着有些熟悉。她默默等待着。那个声音让她忐忑不安,却并未离开。类似的声音又响起四次,而且越来越响,像动物吼叫一样剧烈,她这才确定里面有人需要帮助。她刚刚下定决心,要擅自闯进那个简陋的棚屋,就看到希梅克太太面红耳赤地从里面夺门而出,一脸无关紧要的表情,像个喝醉的农夫一样,摇摇晃晃地离开。彼时她还是个大块头的年轻新娘,天真懵懂,是个人畜无害的愚钝女人。

        “一步半”站在矮小的梣叶枫的阴影中,看着这个女人从眼前走过,走进她家黑漆漆的房子里。这时她原本可以松一口气,继续前行,却听到厕所里传来另一个声音——一声单薄刺耳又愤怒的啼哭。她打开屋门,借着依稀的月光看到里面的座位和地板上都是湿漉漉的血迹。希梅克太太的丈夫很懒,并未按照秋天的习俗,再挖一个更深的新厕坑,盖一间新厕所,为过冬做准备,这才造就了那一夜的幸运。“一步半”的胳膊刚好能伸进厕所的蹲坑,抵靠着内侧的木头,在尚未结冰的粪便中摸索,抓住了小婴儿的脚后跟。婴儿身上还连着脐带,拖着自己的胞衣。“一步半”用尖牙咬断脐带,用一根手指清理了一下婴儿的口腔。她往它脸上轻轻吹了口气,然后敞开大衣,脱下里面的针织背心,解开一层套一层的三件连衣裙的扣子。她将这个正在抽搐的小生命抱到胸前,紧紧贴着自己的皮肤,然后用裙子、针织背心把它盖上,紧紧抱住。她听到它哭出那一声后,嘴巴立刻就被哭声淹没。看着戴尔芬从小到大,这一生总是如此,?99lib?她心想,这个姑娘总是差那么一点,得以逃脱一次又一次肮脏的命运。

        只不过这都是后来的事了。等到“一步半”缓过神来,她立刻开始后悔,发愁该把这个孩子放到哪里。她自然别无他选,只能带她回到自己的住处,那里就像一只四处游荡的狼给自己找的暂时歇脚的窝。这几个星期,她都会来到这个在阿格斯边缘的谷仓,一个单身农夫家的门前。罗伊·瓦茨卡比她要矮将近半英尺,但他还是爱上了她。他宣称要娶她为妻。他做了各种各样的规划:他说要给她买一头奶牛和一枚金戒指;她会有辆四轮马车,一匹强壮的灰马拉车;他会建一间鸡舍,为小鸡和母鸡堆放好稻草;他会学弹手风琴,在冬日的夜晚逗她开心。但她不能再四处游荡了,他说,她得和他一起安定下来生活才行。

        他当时描绘的那些安定生活的画面成功地欺骗了她,她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把这个婴儿带去那里。往回走的路上,她感到孩子开始在她胸前蠕动,起初默默攥紧拳头,然后不知怎的,微小的肺里吸进一丝空气,发出一声更短促有力的啼哭,听起来那么悲伤,就好像她似乎明白,正如“一步半”发现的那样,她注定要活下来了。

        等“一步半”回到那座用木板和沥青纸所搭建却扎实严密的房子,孩子已经确定无疑可以活下来,正迫切地寻找乳头。罗伊养了只山羊,她觉得可以喂她喝清淡的羊奶。她使劲敲了敲房门,罗伊开门让她进去,她让他去添些柴火,给山羊挤奶。他是被她吵醒的,正穿着宽松的乳白色秋裤,一脸茫然地站着,看着她解开大衣,掀开针织背心,在三层胸衣里摸索。她的发现总让他很感兴趣,有时会让他难为情,但这次却把他吓坏了。

        “老天爷!”他大喊,拼命摆动着双手,然后用力拧在一起搓着,“你带回来个孩子啊,明妮。”

        孩子和抱着她的女人都激动地看着他。孩子身上还留着一块块变干的污秽,散发着恶臭,而且因为屋里太冷,开始发抖和哭泣。被罗伊昵称为“明妮”的那个女人赶快又把孩子抱进怀里,用衣服盖上。

        “快,她现在状况不太好。”

        他往当成炉子用的桶里扔进两块木柴,套上裤子,拎着一只小桶就冲出门。山羊被他的突然袭击吓了一跳,起初睡眼惺忪地表示抗拒,最终还是放弃抵抗,疲惫地配合着他挤了奶。他回屋后,看到明妮正在一锅锅地烧水,一只锅里正煮着一块布消毒,另一只锅里的水烧热后好给孩子洗澡。她把布头拧成奶嘴的形状,蘸着羊奶一点点喂到她嘴里。完成这个单调乏味的过程后,她把小女婴擦干净,在她未脱落的脐带根部夹上一个晾衣夹,又用撕下的一块法兰绒枕套把她裹好。

        “让我抱抱她吧。”罗伊说。虽然起初他觉得有点傻,笨手笨脚地尝试着各个抱她的角度,接下来却进展顺利。他甚至还有把摇椅,只不过各部分的连接处需要用胶再重新固定一下。他坐在摇椅上前后摇晃着,发出嘎吱嘎吱的尖利声音,摇椅下的地板也以低一度的音调随之嘎吱作响。他看着明妮在煤油灯的灯光中,脱下针织背心,褪去两层连衣裙,只穿着贴身的衬裙开始洗澡。

        她清洗的过程一板一眼,有条不紊——打肥皂、擦洗再冲洗。她先洗脸,擦了脖子两侧和后颈,然后拧了拧毛巾,洗了洗耳朵。她擦洗了喉咙一侧和裙子衣领下方。然后她拧干毛巾,用肥皂洗干净,将裙子从肩膀处往下拉了一点,解开扣子,擦洗了双乳——那时他还没看到过,结果一辈子都没看到。她系好扣子,依然背对着他,把一条腿架在椅子上,脱下袜子。她清洗了这条腿的内侧,然后是两腿之间,又抬起另一条腿,脱下袜子,按照同样的顺序洗了那条腿。她将剩下的热水倒进地上的盆里,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把脚放进去浸泡。她一动不动地坐着,看着他摇晃婴儿。她的眼神很专注,眼睛一眨不眨,像鹰一样镇定。他很好奇她在想什么,但他不敢问,担心她考虑的是再次离开。

        他的担心果然应验了。他不明白——没人能明白。她把其他多数人都视为和自己不同的生物,她很确信,没人能理解她的内心感受。他们不必像她一样,在活着的每一天、后一天以及再后一天,都要拼命行走,好超越自己脑子里的念头。倘若停下脚步,驻足太久,她的眼前就会浮现那个婴儿,它双目紧闭,在被杀害的母亲怀里一心一意地吃奶。她可能就会看到一个还在学步的小男孩,他用双臂挡住脸,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然而炮火将他击成两半。后来,她还听说有个婴儿只活了三天,经受住了暴风雪的考验,却在浸透母亲鲜血的床单上冻僵了。它戴着一顶小帽子,上面绣着闪亮的珠子,是美国国旗的形状。谁不会用尽一生努力走出这样的回忆?这就是她选择行走的原因——行走是将她记得的和不记得的一切都抛之脑后的唯一方法,行走在天地间也看不到人类的凶残,能让她稍感安慰。冷漠的天空、凛冽的寒风、寒冬酷暑和太阳的炙烤,她都可以接受。急劲的风灌进她的耳朵,淹没了在耳畔嘶嘶作响的拉科塔族语和另一种语言——是她的母语,用来和父亲交流。上年纪以后,父亲脸上意外的笑容依然能浮现在她眼前——他们在枪林弹雨中,躺在冷硬的雪地上,四目交汇,她听到他说:“回家吧,孩子,告诉他们,一切都结束了。”轰鸣的烟尘盖过他下一刻的沉默和湿滑的隘谷里遍野横尸的冷寂。寒风在隘谷中咆哮多日,直至它也逐渐被大雪窒息。

        换成谁不会去行走呢?谁会一直待在同一个地方?

        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在走。罗伊无法期盼她的驻足和停留。她知道自己最终会把孩子留给他,但她不知道自己会不由自主地回来,一次又一次;不知道自己会把攒下的钱给他,好让孩子安全无忧,还会时不时笨拙地照顾一下这个一天天长大的小丫头。她还不知道罗伊偷偷给她拍了照,她几乎不知道照片是什么东西。她更不会明白,那时的她很漂亮,就像她上了年纪,回忆往事时这样,再次恢复美丽的容颜。

        现在,在那座位于阿格斯一条小街上的小店后的房子里,她顶多在两个屋子间进进出出,走到窗前,很少会鼓起劲儿走去户外。偶尔她也会去街上走走,让她日渐苍老和消瘦的一英里又一英里的路依然可以暂时缓解旧日伤痛的折磨,延迟她的沉思。在越来越多的时间里,她都在休息。每天下午,她都缓缓爬上楼,躺在床上小睡,盖着一条毯子——用她发现的品质最好的布料缝制而成,有厚天鹅绒、厚缎子和柔软的丝绸。她盖着这床集她的挑选和游荡寻觅之大成的独一无二的毯子,还没等进入梦乡,熟悉的场景就又浮现在眼前。她的脑海扰乱她的思绪,带她回到那些惊心动魄又生动清晰的瞬间——那些她经受过,以为自己已经在记忆中告别的瞬间。

        她再次经过屠夫——菲德利斯旁边。记得很久以前,他走着来到镇上找工作,行李箱在双手间抛来抛去。她看他如此轻松的样子,以为箱子完全是空的,后来她才发现里面还装着他精致的刀具。行李箱还会再次装满,只不过装的不再是刀具或香肠,行李箱还会回到德国。她看到伊娃对儿子们的温柔和关爱,却意想不到地经历了丧失这个朋友的悲痛。她看到一个儿子从土坡下被解救出来,有个儿子飞上了天,然后爱上了戴尔芬的小妹妹。她看到了罗伊,庆幸他将她那些照片一同带进了坟墓,这样人间再也不会有她的任何东西逗留。她还记得,很久以前,他声称自己买醉是为了向她证明,自己没有她不能活。她回答说:“真是屁话。”然后走出屋门。

        “一步半”记得那一天,她从戴尔芬身边经过,她正在地上玩泥巴,堆起一个个小土堆。那时她还太小,肯定早已不记得这件事——她晃晃悠悠地跟在她身后,大声叫道:“妈妈?”只叫过那一次。“一步半”记得,她的呼喊让她停下脚步,屈膝蹲下,以便直视她的脸。她那双漂亮眼睛让人不忍直视,面颊红润娇嫩,纯真无瑕。“一步半”的心在恐惧中紧紧揪起,然后她听到自己对这个孩子说:“你妈妈死了。”她才刚开始明白死亡是怎么回事,笑容突然僵在脸上,然后又恢复常态,用和她如出一辙的无畏而机灵的幸存者的眼神直视着“一步半”,然后飞速伸出自己的小拳头,用尽所有力气,将指关节敲打在“一步半”的额头上。“一步半”揉了揉额头,说:“很好,强者才能生存!”

        “我妈妈会回来的。”戴尔芬声明,就好像“死亡”就像“天堂”或“马路”那样,是一个地方,而她已说服自己,她妈妈还会回来。

        好吧,现在看来,“死亡”确实是个触手可及的地方,但她不必用任何一种说法说服自己,“一步半”心想。戴尔芬的妈妈从未离开,就连现在,她都固执地停留在戴尔芬生活的那条街的尽头。她会一直活下去,像个干草堆一样邋遢,她的棚屋在广袤的天空下被垂下的云朵映衬出清晰的轮廓。但戴尔芬也会一直活下去,“一步半”想象着戴尔芬和她妹妹站在她们整修完的花店里的画面,甚是欣慰。两个上了年纪的卷发女人被温室树木、冷藏鲜花和牲畜围栏里的肥沃泥土培育出的花坛植物包围。盖着这床代表着阿格斯年年岁岁的被子,睡意朝她猛烈袭来。她最终放弃抵抗,投入梦境的怀抱。透过窗户,她可以看到一小块天空。她缓缓放松下来,任凭自己的身体陷入床垫里,随着梦境进入那片蔚蓝。被子上缝着的一块布料是很多年前,一个好心的苏族女人送给她的破旧衬衫,让她穿在大衣里面。

        打那以后,“一步半”就一直留着一块那件“鬼衣”上的布,是有点发黄的薄棉布,边缘已经磨损起毛。她抚摸着上面褪色的乌鸦图案——明亮的眼睛、张开的喙,把脸贴在上面白色的月牙上。有人说,跳“鬼舞”的人相信,穿上这些“鬼衣”可以刀枪不入,但“一步半”明白,他们既不愚蠢也未被蒙骗。他们只是明白一些经常被人遗忘却只有风记得的道理。死亡距离每个人如此之近,只有一首歌的距离。在士兵们大开杀戒的前一夜,她听到他们大声唱起饮酒歌。有时磕磕绊绊,有时像威士忌一样顺滑流畅,他们的男音和声飘荡在天寒地冻的十二月天空,显得柔美而圆润。《欧拉·李》《友谊地久天长》《忠诚的卡尔普尼亚》……透过帐篷,她听到透露着悲伤的甜蜜的摇篮曲,母亲低声哼唱着,把脸埋进孩子们柔软乌黑的发丛中。不,舞者们只是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知道事实真相。穿上鬼衣就能见到逝者,从他们的歌声中寻求安慰。

        此刻,盖着这床被子,“一步半”能听到他们的声音,就在屋外。有女人们悲痛的恸哭,有男人们在练声,尝试着高低不同的音阶的“啦啦啦”,还有和弦的雾号声。“艾德琳死了。她死了,被埋葬了。”(法语)“Ina'' he'' huwo'' Ina'' he'' huwo''。”“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德语)他们的歌声跨过田野,碰到电话线和树木。它穿越街道,绕过阿格斯的楼房。歌声在房顶上流动,猛冲进烟囱,困在小巷里,或用消音后走调的咆哮压弯树枝。有时又充满欢乐和怒号!傻乎乎的情歌、庄严的圣歌、德国水手歌、船工划桨歌、美国爱国歌,有时也会有克里族摇篮曲、汗屋召唤咒语、失传的鬼舞歌和雪的颂歌。我们的歌声传遍大地,我们唱给彼此听,没有一个音符丢失,没有一首歌是原创。它们都有同一个起源,都能追溯到只有石头在呼啸的时代。“一步半”在睡梦中轻轻哼唱着,逐渐沉浸在自己的曲调中——来自瘾君子的情歌、猎人的至理名言、流浪汉的言语。语言也许只是来自一株小草、一片云或可以占卜的猪脚骨。她伴着这个旋律,去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屠夫大师们像天使一样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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