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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推理小说红鲱鱼第16章 帕克警长

第16章 帕克警长

        那辆神秘的汽车现在有了简单而合理的解释。警察接到迪伊桥一家小旅馆的报告一迪伊桥位于科尔库布里郡附近,是距离道格拉斯城堡几英里的一个村庄。警察在那里发现阿尔科克和哈蒙德先生正相对而坐,平静地吃午餐。他们的故事很简单。高恩先生从伦敦写信过来,建议他们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放个假,而且准许他们随便使用他的小汽车。他们决定作个短途钓鱼旅行,因此来到了这里。他们出发得比较晚,因为引擎出了点问题,哈蒙德必须去小小地修理一下。坐进车里的蒙面人就是阿尔科克本人。当然,巡官可以看高恩先生的来信。在这里,高恩先生从伦敦的俱乐部,马尔斯迪克写来的,用的是俱乐部的信纸,周三从伦敦寄送。

        对于本特的陈述,阿尔科克一概予以否认。女孩贝蒂是个傻姑娘,患有歇斯底里臆想症,总是幻想一些并不存在的东西。阿尔科克夫人确实禁止她接近那些废弃不用的房间——因为贝蒂总喜欢不务正业、浪费时间。储藏室有一些旧杂志,本来应该做家务的时候她总是偷偷摸摸到那里看杂志。阿尔科克夫人曾经教训过她。至于周二,他(阿尔科克)确实端着热水走进那里,一只狗掉进抓兔子的陷阱中受了伤。他在那个废弃的房间弄了一个窝,然后用消毒剂为它清洗了伤口。如果需要的话,阿尔科克夫人可以提供那只狗作为证明。周三早上所谓的幽灵,则完全是那个女孩做噩梦的结果,完全是她自己关于尸体、死人之类的幻想。那里没有受过伤的人,从来没有。就像先前描述的那样,高恩先生周一晚上乘坐八点四十五分的车离开了科尔库布里郡。周四晚上本特看到的钻进小汽车的人是阿尔科克本人。哈蒙德和阿尔科克夫人都可以作证。

        这些陈述确实都得到了证实。那只狗被出示了,腿部确实受过严重的创伤,而贝蒂,经过详细询问,也确实经常因为进入储藏室看杂志而受到责备。

        与此相反的是,有一条来自道格拉斯城堡车场场主的线索,他说一位自称罗杰斯的先生昨天晚上打电话来,要订一辆比较快的车,因为他要赶十二点零二分在邓弗里斯的特快列车。场主为他准备了一辆塔尔博特牌小轿车,大约在十一点二十分的时候,这位先生走进车库。他个头很高,长着一双黑眼睛,场主着重描述了他的那张“兔子脸”。场主亲自将他载到邓弗里斯车站,抵达的准确时间是差四分钟十二点。

        邓弗里斯的售票员也肯定了这一线索。他记得就在午夜之前卖给某位先生一张前往尤斯顿的一等车厢票。他记得不是特别清楚,因为那个人就跟其他先生一样——除了长着一个大鼻子而且牙齿外龇之外。

        列车上的检票员没有提供多少帮助。晚班车的先生们一般都是蒙头大睡。在邓弗里斯站有几位一等车厢的乘客上车,但他不记得有谁和高恩的照片相似。有没有人长得像刮掉胡子的高恩先生呢?列车检票员知不知道刺猬拔掉刺是什么样子呢?不,他也不知道。毕竟,他只是一个检票员而不是猜谜专家。邓弗里斯的售票员强调了同样的观点。

        将这个单调乏味的调查工作一直进行到尤斯顿的麦克弗森巡官,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高恩寄信来的那个俱乐部。传来的消息有点振奋人心——高恩先生肯定没有待在那里,有一两封寄给他的信,是被一位持高恩先生名片的先生代领的,那位先生代为签收。巡官可以查看收条吗?当然可以。签名人是J.布朗。巡官不知道伦敦四百万人口中到底有多少人叫做J.布朗,于是拖着疲惫的脚步走向苏格兰场。

        在那里他要求找帕克警长,帕克先生热情而诚恳地接见了他。任何一个温西的朋友都能够得到帕克的关照,而且高恩、大扳手、法伦、斯特罗恩还有那两辆自行车的复杂案情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我们会帮助你找到高恩。”帕克鼓励他说,“根据你告诉我们的详细情况我们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他。如果我们找到他你想怎么处理?”

        “我想,帕克先生,”巡官恭敬地说,“您觉得我们有足够证据逮捕他吗?”

        帕克仔细思考了一下。

        “我认为,”他说,“你的观点是高恩与坎贝尔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之间的路上相遇,在争吵中将他杀死。然后他开始觉得害怕,并着手准备伪装事故现场。第一步是把自己著名的大胡子剃掉,我猜测他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门城的时候不被认出来。这肯定是一次尴尬的修面,估计他在假装自己是一个两星期没有修面的人。然后他执行了你们一开始猜测是法伦完成的一系列活动。他把尸体藏在路边小巷里,然后将坎贝尔的车开回门城。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里就是最大的疑点!”巡官说,“为什么他不直接带回尸体?如果是法伦开着斯特罗恩的车我们就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件事情,因为他最初的设想是将谋杀推到斯特罗恩身上。但是高恩为什么要做这么愚蠢的事情呢?”

        “好吧,让我们考虑一下。”帕克说,“他不知何故不得不将坎贝尔的车开回去。如果有不同的车进来,弗格森应该会注意到。但是,这一次他没有带尸体回来,同样是因为有可能会被弗格森或者其他什么人发现。另一方面,高恩的车是两座车,尾座可能没有足够的空间藏尸体。他考虑之后认为最好冒险把尸体和自己的车留在巷子里,而不是直接将死人笔直放在副驾驶座上招摇地开回门城。很好,现在他再次回到案发现场。怎么回的?走路?——不,我想应该是从之前提到的旅馆偷了自行车。”

        “非常有可能。”巡官赞同地说。

        “你可以把时间表作得更细一些,这里还留有很多空白。你认为十点二十分坎贝尔的车到达静石池塘。现在,这个人依然要骑自行车返回,但他不会再浪费时间走路去斯特罗恩那里。因此,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可以比我们预想的早一点回到案发现场。他找回自己的车,将自行车扔进尾座——我们可以这样猜测——而且,当时十分黑暗,应该没有人会注意到。另外,我注意到弗格森说坎贝尔的车是十点刚过回来的。那么,这就与你最初的时间表吻合了。这意味着凶手在行凶之后立刻就把车子开了回来。但是我看你在这里作了改变。”

        “是的,”巡官回答,“我们认为他把坎贝尔的车停在路边某个地方,在第二次返回的时候将尸体转移了过去。如果有两辆车进入坎贝尔家中,会引起怀疑。”

        “正确,但是如果弗格森的时间是准确的,就不应该是这样。弗格森这个人的时间观念强吗?”

        “是的,他告诉我他对于细节的记忆力很强。”

        “那么凶手第二次肯定用他自己的车载着尸体进入了坎贝尔家中。很奇怪弗格森没有听到第二辆车进来或者出去的声音。”

        “确实是这样。”

        “第二辆车——它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呢?骑自行车走五六英里的距离——大约需要半小时。也就是说应该是十点五十分。自行车被放到尾座,开着一辆快车走五六英里——在野外需要十五分钟。也就是说他应该十一点零五分第二次到达。弗格森说他十点之后已经上床,那么他肯定是睡着了。当车子——我的意思是凶手的车——再次开出去的时候他仍然在睡觉。不,这不对。高恩——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什么时候而且怎样把自己的车开回科尔库布里郡的?他必须要回到门城照看尸体,并且准备第二天的伪装工作。他应该用最短的时间把车子开回科尔库布里郡,然后走路或者骑车回到门城。”

        “是的,毫无疑问,他可以这么做。但是没有必要。司机哈蒙德可以把他载回来。”

        “是的,他可以。这样哈蒙德就成为直接帮凶,没有理由不是。如果高恩犯下了罪行,他所有的仆人,或许除了贝蒂,都很明显地像亚拿尼亚固一样说了谎,不管情节轻重,只要犯了罪就没有什么差别。很好,那么现在就可以解释得通了。我们假设高恩按照计划完成了其余的布置,然后在艾尔改乘车前往伦敦,潜伏在那里直到胡子再次长起来。而且这也解释了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疑虑,即为什么在伪装了犯罪现场之后,他没有在科尔库布里郡公开露面以消除嫌疑。”

        “是的。”麦克弗森兴奋地说,“不过,你看它其实还是没有解释很多疑点。这与带着自行车前往艾尔的灰色外套男人并不相符,而且也没解释贝蒂告诉本特的故事,还有深夜从高恩房前逃走的蒙面人,更包括那个从道格拉斯城堡出发前往尤斯顿、长着兔子脸的人。还有周一午夜时分去敲坎贝尔房门的那个人又怎么解释呢?”

        帕克沉思着摸摸自己的下巴。

        “对这个男人的描述很有趣。”他说,“或许高恩用另外的方式伪装自己,比如说戴上假胡子或者其他什么。至于那个女孩的故事,也许就像阿尔科克暗示的那样,有一部分是想象的。周二下午高恩有可能返回科尔库布里郡而不是去伦敦,尽管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且来自马尔斯迪克的信也显示了周三他确实是在伦敦。那个兔子脸的人有可能是完全不相关的人——我倾向于认为午夜敲门的人也是个不相关的人。”

        “但是,”巡官说,“如果那个男人走进门,发现坎贝尔已经死了,而高恩在那里,为什么他不直接说出来昵?”

        “可能这对他没什么好处,”帕克继续假设,“或许就像你先前所说的,也有可能是一位妇人。但是,我承认这个故事漏洞百出。我想我们最好分别寻找高恩和那个兔脸人的踪迹,并尽力查明高恩这几天的行程。如果我们找到高恩,我想最好不要拘捕他,但是可以暂时扣押他。毕竟,巡官,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定到底是谁在路上遇到了坎贝尔。或许是另外一个长着黑胡子的人呢。”

        “这里没有其他蓄着这样黑胡子的艺术家了,”巡官顽固地说,“至少在我们这个镇里没有。”

        “该死!是的,”帕克说,“还必须是个艺术家。好吧,不管怎样,我们会抓到高恩的。”

        麦克弗森巡官马上表示感谢。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法伦,”帕克继续说,“你们也要找到他吗?假设他没有掉下矿坑的话。”

        “我想也应该要找到他。”巡官说,“有人听到他威胁坎贝尔,而且他还消失了,这一点让他的家人和朋友很是烦恼。”

        “好吧,我们把他当做一个迷路的人、偷窃犯或者走失人口来调查,这应该不会引起什么影响。你总能找个名目抓住他。还有别的人吗?那个英格兰人——他叫什么名字?——沃特斯。他怎么样?”

        “我已经忘掉沃特斯了,”麦克弗森巡官坦率地承认,“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怎么参与进来的。”

        “我也猜不透。”帕克说,“好吧,我们先排除他。当然,我们正在密切监视尤斯顿的自行车,看是否会有傻子前来领取。你也最好找人去确认,或许这不是我们要找的那一辆。就这些了吗?我们出去喝一杯怎么样?另外,你能告诉我高恩年轻时念的是哪所学校吗?不能?哦,好吧,这也没关系。或许他会出现在参考书里。”

        巡官看起来仍旧有些不开心。

        “怎么了?”帕克问。

        “你还没……”他刚起了个头,然后又冲动地加了一句,“如果我们不能很快寻找到证据,我想警察局局长会交给你们办了。”

        “哦!”帕克说,“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你们没有浪费任何时间,而且在我看来,你们做得很好。我们只能基于这样的立场提供帮助——就像如果我的一个嫌疑犯跑到了苏格兰,你们也会提供的帮助那样——我肯定上级不会让我们接管这个案件。这样的事情当地人调查才比较有优势。”

        “是的,”巡官说,“但这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案子。”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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