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我人生中最骄傲的时刻。”彼得·温西勋爵说道,“我现在终于觉得自己像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一个警察局局长、一个巡官、一个警官,还有两个治安官请求我为他们的理论作出判断,我的胸膛像球胸鸽回一样膨起。我可以倚回我的椅子,然后向大家宣布:‘先生们,你们都想错了。’”
“该死,”局长说道,“我们不可能都错了。”
“你让我想起了乘务员对乘客说:‘你不能吐在这里。’”温西说,“而我要说的是,你们都错了,确实错了。”
“但是我们的理论包括了所有嫌疑人,”马克斯韦尔先生说,“听我说,温西,你现在该不会说这个案件是格林夫人或者送奶工或者其他什么我们从来没听过的人干的吧?这可是低级侦探小说最糟糕的传统。另外,你也说过凶手是个画家,而且这六个嫌疑人也是你提出来的。你现在要背弃这一观点吗?”
“不,”温西回答,“我才不会做这么低级的事情。我只是要证明自己的原始理论。你们都错了,但是有一个人还是比较接近真实情况的——虽然那个人也没有指出真正的凶手。而且你们没有真正推论出谋杀的整个过程,尽管有些人猜对了一点皮毛。”
“别卖关子了,温西。”马克斯韦尔先生不耐烦地说,“我们对这个案件是很严肃的。如果你知道任何我们不知道的信息,那么你应该让我们知道。事实上,你一得知这些消息就应该告诉我们,而不是像这样浪费我们的时间。”
“我确实立刻就让你们知道了。”温西回答,“事发当天我就告诉你们了,只不过你们总是忘记它。我也没有隐瞒任何东西,必须等到所有的嫌疑人都获得确认之后,才能证明我的理论——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某个事情推翻它。到现在为止,我仍然没有实践证明过,但是只要你们愿意,我随时可以证明。”
“快点,快点,”检察官催促,“请告诉我们你想证明什么,我们全力为你提供机会证明它。”
“好!太棒了。现在让我们回到发现尸体的现场。整个问题的关键点,达尔齐尔,我曾经向你指出过,就是那个让我们从一开始就确信这是一场谋杀而不是意外事故的东西。
“你记得我们发现尸体时的情况。它躺在小河中,冰冷僵直,岸边支着的画架上有一幅尚未完成的画,还有一个调色板,一个画包和一把画刀。我们检查了死者的所有东西,而我对你说:‘有一个东西丢了,如果我们找不到它,那么就意味着这是谋杀。’你还记得吗,达尔齐尔?”
“我记得非常清楚,温西勋爵。”
“在坎贝尔的画包里,我们发现了九管颜料——朱红色、天青色、两个铬黄色、浓绿色、深蓝色、绯红色淀、玫瑰红、柠檬黄——没有铅白色。就像我当时解释的那样,对一个画油画的来说,没有铅白色是绝对不可能完成一幅画的。它是基础展色剂,可以与其他不同的颜色调和形成不同的色彩明暗度。即使是像坎贝尔这样习惯使用纯色的人,如果不用铅白色,就如同你要出去钓鳟鱼却没有带鱼饵那样。无论如何,那幅画本身也可以证明坎贝尔使用过铅白色——画中有大片的白云,潮湿、新鲜,是刚铺上去的。
“看一眼调色板也可以证实这一点。上面有七种不同的色块,依次是:纯白、深蓝、浓绿、朱红、天青、铬黄,还有玫瑰红。
“你也记得我们是如何搜寻那管丢失的颜色的。我们翻遍了坎贝尔所有的口袋,搜索了那里的每一寸土地,我们扒开了——或者说你们扒开了,因为当时我正像一个智者那样寻找别的踪迹——那条讨厌的小河里每一块石头,一直到桥边。我告诉过你们那个颜料有可能是很大管的,但是,当然,它也有可能快要用完了,所以会显得很轻。如果它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我想我们应该会找到的。”
“是的,”达尔齐尔警官回答,“这个你确实告诉我们了,勋爵。”
“非常好。当然,也有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就是坎贝尔死后,某个人上来拿走了那管颜料,但我们认为这个念头太异想天开了。为什么这个人单单只偷这个而不偷别的?而且,尸体当时的情况也暗示着死亡发生的时间要比那幅画试图引导我们猜测的死亡时间早很多,这也会让人产生遐想。另外,医生,我也相信你的医术,你推测的死亡时间是非常合理的,尽管邓肯提出了非常具有独创性的反面意见。”
“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
“现在的问题是,那管铅白色去了哪里?考虑了现场所有的迹象,我得出如下结论:(a)坎贝尔是被谋杀的;(b)是凶手画了那幅画,(c)因为某种原因他带走了铅白色。
“那么,他为什么要带走铅白色呢?这是他做的最愚蠢的事情,因为缺少它,立刻就会引人怀疑。他肯定是误带走的,这就意味着他下意识地把它放在某个平时作画的时候习惯放颜料的地方。他没有把它放在那些通常该放的地方——地上、盒子里、画包里或是附在画架上的盘子里。他肯定把它放在自己身上的某个地方,而最有可能的地方是口袋。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就觉得我们应该找一个画家,他有一个很邋遢的习惯,那就是把颜料随手放在口袋里。”
“你没有向我们提过这一点。”达尔齐尔责备地说。
“没有,因为我害怕——请原谅——如果我这样说了,你们就有可能去调查这一点。一旦凶手注意到自己这个坏习惯,就会立刻改正,那么我们的调查就中断了。另外,有可能很多画家都有这样的习惯,或者也有可能,我完全弄错了——这个线索很微妙,不能大张旗鼓地调查。我想最好是由我在画室里暗中进行,观看他们工作,找出他们的工作习惯。很明显,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比官员更适合完成这项工作。我给了你暗示,达尔齐尔,而你也把它写进了报告中,任何人都可以像我一样得出这个结论。为什么没有人提出呢?”
“不要管为什么我们没有发现,温西。”马克斯韦尔先生说,“继续你的理论。”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为什么要精心仿制那幅画?”温西说,“为什么一个凶手会在案发现场逗留那么久作画呢?很明显是为了掩饰坎贝尔死亡的真实时间——比方说前一天晚上。这就意味着凶手在那个时间没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如果他希望大家认为坎贝尔死于周二早上,这就意味着他为那个特殊的早上准备了不在犯罪现场的铁证。因此我认为我知道了凶手的四个情况:第一,他是个画家,否则不会画那幅画;第二,他习惯将颜料放在口袋里,第三,在真实死亡的时间他没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第四,周二早上他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
“接下来就是车上发现的焦油印渍。这说明,那个不在场证明的建立需要自行车的帮助。但是接下来我就没法深入了,因为我不知道坎贝尔是什么时候被杀死的,凶手是什么时候出发去米诺奇的,以及画那幅画需要多长时间等等类似的细节。但是我知道坎贝尔这个家伙是吵架狂,这个区至少有六个画家叫嚣着要掐死他。
“然而这个案件让我迷惑的是,六个画家中有五个都消失了。当然,一个区的五个画家同时消失也不是什么极其不寻常的事情。在格拉斯哥有展览,很多画家,包括弗格森都去了那里,而且这里的人们经常会在晚上出去钓鱼,还有千百件正当合法的事情他们可以去做。但是没有这些人,调查就无法进行。当你不知道这个人在哪里的时候,就不可能坐下来看他作画。当时唯一能立刻取得联系的就是斯特罗恩,当我调查他的时候,他的证据,不管是周一晚上还是周二早上,都不那么令人满意,更不要提他的黑眼圈和难看的脸色了。
“这就是当时案件的基本情况。格雷厄姆消失了,法伦消失了;沃特斯消失了,高恩去了伦敦,弗格森去了格拉斯哥,斯特罗恩在家,但是明显撤了谎。
“可以说,我几乎首先就排除了斯特罗恩,尽管我想他可能知道某些犯罪事实。我要寻找的凶手,他的不在场证明是非常完美的,而斯特罗恩的则是如此糟糕和笨拙。格雷厄姆、法伦、沃特斯需要等待,他们可能带着非常完美的证据出现,我还不能确认。我只希望事情能够更加明显和直接一些。根据我的理论,目前嫌疑最大的人是弗格森和高恩,因为他们的证据有外人可以证明。如果高恩的证据能够成立,它就涵盖了晚上到早晨整个时间段,那么,符合所有设想的人就是弗格森。他的不在场证明正是我所期望的——它只涵盖早晨这段时间,而且每个环节都天衣无缝,他有火车站长、公共汽车售票员等人帮他作证,而这些人没有必要为此撒谎。如果弗格森真的九点零八分从门城乘车前往邓弗里斯,那么他没有时间作这幅画。
“接下来,其余的人也逐一出现。格雷厄姆首先出场,而他根本就没有给出任何解释。格雷厄姆给了我当头一棒,因为他不但是六个嫌疑人中最有想象力的人,我甚至怀疑他想到了我所想到的一切。我可以想象格雷厄姆捏造了成百上千个不在场证明,然后他告诉自己任何一个都有可能引入怀疑,而什么证据都没有则可能是无辜的最好证明。我想在那一刻,我认为格雷厄姆的嫌疑是最大的。而且他说他能够模仿坎贝尔的画风——他还在现场用自己的方式画了一幅。我有个很可怕的感觉,那就是我们永远也不能从他那里套出什么消息。他的行为很完美,他完全抓住了这个事件的正确方向。直到他了解自己即将面对的后果,才作了表态。
“再然后,弗格森回来了。他有足够多的证人可以证明自己在格拉斯哥,还告诉我们一些确切的时间以便进行追踪确。我相信他告诉我们的所有时间都是十分准确的,另外,我还确信他那天晚上没有睡着也没有错过任何事情。我硬闯入他那里,研究他的作画方式,这些最终让我了解了他。
“然后我们获得了艾尔那辆自行车的情报。现在,我不想冒犯谁,但是,我真的认为对这个案件的任何推论都要重视这辆自行车。整个事情非常奇怪,因此它几乎不可能是意外事故或者巧合。当然,它并不能说明凶手的特征,尽管它是门城的自行车,但这也仅仅意味着凶手是从门城开始行动的,而任何一个推理很明显都能得出这个结论。很遗憾,格文那个不幸的搬运工在这个节骨眼上病倒了。如果他能指认出照片中的某人,那么他将为我们省去很多麻烦。
“周四——周四我做了什么?哦,对了——我们知道了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那条路上发生的争吵事件,找到了大扳手和黑毛发。我们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失败,麦克弗森——如果我们快一点,就能在高恩逃跑之前抓住他,便可以节省那些到伦敦的车费了。这是我的错,我当时正沉浸在绘画的想法中,所以我来到鲍勃·安德森那里,建议在米诺奇来一次现场重构。我准备网罗很多画家,让他们用坎贝尔的方式作画,看一看需要多长时间。格雷厄姆、斯特罗恩和弗格森都同意试一下——只有弗格森认为这不是个好主意——但天气毁了这次精心的计划。
“然后发生了什么事?哦,是的。我去凯里克海岸看斯特罗恩画画。他跳起来要把我扔进海里,但是考虑之后放弃了。那时候我已经很清楚了,他要么是隐瞒了什么,要么就是想包庇某个人,而最有可能的是他参与了法伦的失踪事件。我在法伦夫人那里见过他,你知道,在周二晚上。当时我正在检查沃特斯的画室,查看小巷的哪里方便停车。
“周六,我没做什么事情,但是沃特斯回来了,而且我们从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那里听到了一个不寻常的故事。我对格雷厄姆的感觉仍不确定,那个关于他的故事简直太愚蠢了。但是,就像邓肯指出的那样,这位夫人是发了疯,才会不通知他就自己编造这样一个故事。
“周日我威逼法伦夫人告诉我到哪里寻找她丈夫。周一我在警察赶到之前找到了他,并且看了他作画的方式。所以到那时,我已经看过三个人作画了。这之后,警察局局长取得了斯特罗恩的证词,而那时我已经知道了我所需要的所有斯特罗恩的信息。
“我最后的工作就是抓住格雷厄姆和沃特斯,让他们两个模仿坎贝尔的作品。这是个一举四得的好事。它告诉我他们怎样运用色彩,这为我提供了完全建立我的理论所需要的时间要素;同时,在他们的谈话中,还碰巧告诉我我想知道的关于高恩的信息。巡官,这就是为什么那天我告诉你我没有必要去见高恩了。
“我想现在你们急切想要知道的是——他们六个人是怎样运用自己的颜料的?
“高恩,看来是一个穷讲究的家伙。如果没有将所有的事情准备就绪,他是不会开始作画的。他为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地方,所有的东西都井然有序。他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把颜料放进口袋里的人了。另外,说句实话,他可能也不会模仿坎贝尔的画风——他太过拘泥于自己的方式——而且我也不认为他有这个脑筋,会把伪装从头做到尾。他消失这一事件中所有聪明的地方都是阿尔科克一手策划和执行的——只有他才有能力完成一个好的策划案。
“沃特斯习惯把所有颜料一股脑扔在包里。因此,坎贝尔的包近在手边,他肯定会自然地把它扔进去。而且,尽管他自诩说可以模仿坎贝尔,但他的模仿速度比较慢,而且模仿的作品不是非常好一当然也不会坏到让你认为是蓄意乱画的。不管他也好,格雷厄姆也好,看起来都与这幅画没有什么令人不快的联系。
“格雷厄姆——好吧,格雷厄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他一眼就看出这幅画不是坎贝尔的。准确地说,他虽然没有直接这样说出来,但注意到了风格的不同,并对此作了评论。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在继续装傻欺骗我,但我相信不是这样的——他似乎真的觉得迷惑和怀疑。他还说如果在户外作画,他会把所有颜料都拿出来放在地上或者帽子里,沃特斯证明了这一点。不管是格雷厄姆还是沃特斯都没有表现出想要把颜料放进口袋的倾向。我观察了他们一个半小时,没有看到这样的行为。
“法伦用一个绘画盒子,而且他的特殊习惯是用完之后会立刻将颜料放回原来的位置。我不知道如果法伦手边没有盒子的话,他会怎么办,但我在法伦夫人那里,检查了他旧绘画夹克的所有口袋,衬里上都没有发现颜料污迹。另外,当我发现法伦不能为周二早上提供不在场证明时,我就把他排除在外了。这场伪装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个不在场证明。如果他没有提供,那说明他没有必要提供。
“斯特罗恩将所有颜料都放在连接画架的盘子里,而且总是按照相同的顺序。他调色板里的颜色也是按照同样的顺序排列的——色谱的顺序。坎贝尔的调色板不是这样的,而且他所有的颜料都放在包里——当然,除了铅白色。在观察斯特罗恩的时候,我找个机会偷走了他的深蓝色颜料,而在即将收拾离开的时候,他立刻就发现它不见了——尽管因为我说的一些事情,他当时很慌乱。斯特罗恩不是那种口袋里装着会指控他犯罪的铅白色离开的人。
“现在,让我们来说说弗格森。弗格森经常将颜料放在口袋里;我看见他这么做过。弗格森从罗伯逊那里买颜料,但是他的桌子上却有一磅重的温莎一牛顿颜料,我看见过而且也摆弄过。阴影部分的色彩带一点蓝正是弗格森的特殊风格,而这一点也正是那幅伪造的作品让格雷厄姆迷惑的地方。正是弗格森而不是其他任何人伪造了那幅画,并捏造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等一下。关于弗格森我还有一两点需要说明。他就是那个不在场证明需要通过伪造那幅画来建立的人。而且大家都知道,他对细节有惊人的记忆力。正是弗格森反对再一次在米诺奇作画。我向马克斯韦尔先生致敬,只有你面对所有的可能性,断言只有弗格森能够在那个小屋子里做到天衣无缝,足以骗过格林夫人。”
温西用他少有的严肃完成了演讲。当这长篇大论结束之后,屋子里陷入了暂时的沉默,然后马克斯韦尔先生说话了:
“非常好,温西,听着很有说服力,但除非你能够推翻弗格森的不在场证明,否则一切都是空谈。我们知道他——或者某个人——九点零八分从门城坐车去了邓弗里斯,然后去了格拉斯哥。旅程中火车票被检查了三次,最终在格拉斯哥送交了。另外,弗格森还有磁发电机修理厂的人、塞尔比小姐、科克伦小姐等人作证。你的意思是他找帮凶假扮了自己?”
“不。他没有帮凶,但他是侦探文学爱好者。如果你允许,我会告诉你们我认为他是怎样做的。明天又是周二了,我们会乘坐各次列车重现那个早晨的所有场景。我们今天晚上就去那栋小屋,从头到尾重建整个事件的过程。我将为你们展示事情是怎样具体进行的。如果某个地方进行不下去了,那么就宣告我的理论破产。但如果一直顺利,就证明这样不但是可行的,而且实际上可能就是如此进行的。”
“你说得很合理。”麦克弗森巡官说。
“唯一的问题就是我们必须要避开弗格森。”温西说,“如果他看到我们在做什么,他会逃跑的。”
“让他跑。”麦克弗森无情地说,“如果他要逃跑,我们就更知道他是有罪的了。”
“好主意。”温西说,“好吧,听我说,我们要找一个有点矮、有点壮的人假扮坎贝尔。你们警察的块头都太大了。我想你比较合适,马克斯韦尔先生。”
“我倒是不介意,”这个结实的警察勇敢地说,“只要你不把我扔进河里就行。”
“当然不会,但是我恐怕你要经历一段不怎么舒服的车程。我还需要两个观察人,一个人看着尸体,另外一个人看着我。他们的工作会比较艰巨,你怎么样,检察官?”
“不行,不行,我年龄太大了,可经不起这么折腾。”这位先生回答。
“那最好是麦克弗森巡官和警官。检察官,如果你喜欢,你可以当一个观众。然后我们还需要一辆自行车,而那辆自行车实际上仍然呆在尤斯顿,等着某个傻瓜前去认领;为每个人准备好鸡蛋和火腿,还需要一辆额外的车装载观察人。”
巡官开始准备一切必要的东西。
“罗斯和邓肯,”他说道,“你们看着弗格森。明白吧!他走到哪,你们跟到哪,如果他想要逃跑,立刻逮捕他。”
“就是这样。”温西说,“马克斯韦尔先生,酒吧关门后你从科尔库布里郡出发,并且九点四十五分在S路段那里等着。你,麦克弗森,开着观察人的车前往那里,扮演高恩的角色。当然,事后,你不能返回科尔库布里郡,而要跟局长回到门城,准备扮演斯特罗恩的角色。你,达尔齐尔,跟着我,要像猫盯着老鼠洞那样盯着我。你,检察官,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好吧,我们先出发享受一顿丰盛的晚餐吧,因为接下来可是有大量艰巨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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