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病出在保姆身上。当怀疑的苗子刚冒头时,领事太太弗里特曼就郑重其事地关照过她,应当尽量克服那身上的弱点,可是这又何济于事呢?除了滋养身体的啤酒外,保姆每天还要喝一杯红葡萄酒,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后来事实忽然又证明了:——这个姑娘还无可奈何地喝起炉子里用的酒精来。他们还来不及把她辞退,让别人接替,不幸的事就发生了。有一天,母亲和三个含苞欲放的女儿从外面回来,看到出世只有一个月左右的小约翰内斯从睡着的地方掉下来,躺在地上惊恐地呜咽着,而保姆却站在一旁,目瞪口呆。
医师细心而沉着地察看婴儿蜷曲和抽搐着的四肢。他绷紧了脸。三个女儿站在屋隅抽泣,而弗里特曼太太则心痛欲裂,大声祈祷。
在婴儿降生之前,这位可怜的妇人已经够受了;她那位荷兰领事的丈夫突然患重病离她而去。现在她心中余痛未消,对小约翰内斯的生命不敢存什么奢望。但过了两天,医师紧紧握住她的手劝慰她说,孩子已完全脱离险境,脑子本来有些轻伤,现在已安然无恙,只是眼神有些改变,不能像起先那样凝眸了……当然,结果如何还得等着瞧,但愿像人们所说的,一切天从人愿,称心如意……
约翰内斯·弗里特曼从小长大的那座山墙向街的灰色房屋,坐落在古老商业小城的北门旁。走进房屋的大门,你就踏上一片宽敞而铺有石板的地面,一部扶梯从这里一直通往楼上,扶梯两旁是涂白漆的木栏。二楼客厅里糊壁纸的风景画已经褪色;在铺有暗红色长毛绒毯的笨重红木桌周围,摆着靠背椅和沙发之类。
约翰内斯在童年时代常常坐在这间客厅的窗口,窗前长年开着美丽的花卉。他坐在母亲膝边的一条小矮凳上,侧耳倾听母亲讲的神仙故事,凝望她花白的光油油的头发和温柔慈祥的面容,吸进她身上经常散发出的阵阵清香。有时母亲给他看看父亲的遗像,他是一位长灰色连鬓胡子的和善绅士。母亲说,现在他已进入天国,正在那边等他们大家呢。
屋子后面是一个小花园。每逢夏日,他们总要在那边呆上好多时间。不过附近有一家制糖厂,从厂里几乎经常有一股甜滋滋的烟雾随风吹到花园里。园里有一株节疤累累的老胡桃树,小约翰内斯常坐在胡桃树阴下的一条木矮凳上剥胡桃,而弗里特曼太太和他已成年的三个姐姐则坐在灰色的帆布遮篷下陪伴他。母亲在做针线活儿,但她常常停下手来,用忧伤而慈爱的目光偷偷瞅这个男孩。
小约翰内斯长得并不漂亮。他鸡胸驼背,两只胳膊细长瘦削得不成样儿,看去很不顺眼。他蜷缩在矮凳上,一个劲儿剥胡桃。不过他的手和脚娇嫩纤小,长一对小鹿般的棕色大眼睛,嘴儿的线条温柔妩媚,软软的头发是淡棕色的。虽然他的脸可怜巴巴地嵌在两个肩胛中,但仍称得上是俊美的。
他七岁时上学,时光过得又单调又迅速。他每天徒步经过山墙向街的房屋和店铺,一直来到哥特式拱顶的古老学校。他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十分可笑,畸形人的步态往往是这样的。他在家里做完作业后,有时看看封面上绘有漂亮彩色图案的书,有时到花园去玩玩,而他的几个姐姐却替患病在床的母亲料理家务。她们也有社交活动,因为弗里特曼一家是城里的望族;但可惜她们还没有结婚,她们经济能力不足,又长得相当丑。
约翰内斯也好几次接到一些老同学的邀请,但他对这类交往没有多大兴趣。他不能参加他们的游戏。他们在他面前往往显得十分拘束,因而关系并不怎么融洽。
接着,这样的一个时期到来了——他开始在校园里听人议论某些恋爱事件。他睁大眼睛聚精会神地听,他们津津乐道地一会儿谈这个姑娘,一会儿谈那个,而他只是默不作声。他想,这些事显然是故意夸张地说给某些人听的,像体操和掷球一样跟他毫不相干。有时他不免有些伤心,但终于习惯起来,独自站在一旁,无动于衷。
可是一件事终于发生了。在他十六岁那年,他突然为一个同样年龄的姑娘吸引住了。她是他班上一位同学的妹妹,是一个愉快活泼、有些放荡的金发姑娘。他在她哥哥家里结识了她。他在她身边感到非常窘,而姑娘对他那种不自然而故作亲昵的姿态,使他十分苦恼。
一个夏日的下午,当他独个儿在郊外的城墙上漫步时,他听到茉莉花树丛后面有人在悄声耳语,于是他把耳朵贴在树枝旁屏息静听。那个姑娘坐在那边一条长凳上,旁边是他熟识的一个身材颀长的红发青年。他把她抱在怀里,在她嘴唇上吻了一下。她也回吻了他,还吃吃地笑了起来。约翰内斯·弗里特曼看到了这一景象,就掉头悄悄地走开了。
他的脑袋在两个肩胛内陷得更深了,双手哆嗦,一阵刻骨的刺痛从胸际一直升腾到喉咙口。但他把它硬压下去,尽力使自己振作起来。“好,”他暗自想,“事情就到此结束吧。我再也不会为这种事操心了。爱情会给别人带来幸福和欢乐,但只能带给我忧伤和痛苦。我完了。对我来说,一切都落空了,今后再也不会重演。”
这个决心对他很有好处。他永远放弃了这种希望。他回家后,手里拿起一本书,有时奏奏小提琴。尽管他胸部畸形,他还是学会了演奏。
十七岁时,约翰内斯像他圈子里的那些人那样,离校从商,进了下面河边施利福格特先生的大木行里做学徒。他们对他很客气,他也十分殷勤,生活过得平静无事,有条不紊。但他二十一岁时,母亲在久病后终于与世长辞。
这对约翰内斯·弗里特曼是一个很大的刺激,他的痛苦持续了好久。他细细玩味着这份痛苦,沉浸在这痛苦里面,好像某些人沉浸在欢乐里那样。他用儿童时代千百种的回忆来滋养这种痛苦,他作为生平第一件大事使自己备尝此种滋味。
不管生活对我们来说是不是值得称之为“幸福”,它终究是美好的,可不是吗?约翰内斯·弗里特曼意识到这点,因此他热爱生活。他放弃了人们有机会可能享受到的极大幸福,却一味只懂得享受眼前所能获得的一些欢乐,这点谁也不了解。春日在郊外的公园里散步,花儿的芬芳,鸟儿的欢唱——难道这些还不够赏心悦目吗?
我们应当懂享受,而教育本身也无疑是传授我们享受之道——这点他也了解,而他也受到熏陶。他爱好音乐,城里举行的音乐会,他每次都去听。他渐渐学会拉小提琴,虽然听起来怪里怪气,但奏得还不太糟。他为琴里发出来每个美丽柔和的乐音而沾沾自喜。他又读了许多书,因而在相当时间内获得了城里没有人比得上的文学修养。他从书本上获悉了国内外的许多新鲜事物,能鉴赏一首诗歌富有节奏的魅力;对于一篇构思奇妙的小说中深切的主旨,他也能心领神会。咳!人们几乎可以说,他是一位耽于享乐的鉴赏家了。
他理解到一切都值得享受,但要区别哪些经历是“愉快”或“不愉快”,却是愚蠢的。他心甘情愿地吸取和抚育各种各样的感受,不管是悲是喜;他甚至把不能实现的希望——也就是渴慕——也怀在心里。他为这种感情的本身而热爱它,而且暗暗对自己说,渴望一旦兑现,最美好的就消逝了。宁静的春日傍晚所怀的甜蜜、痛苦和隐隐约约的憧憬和希望,不是比夏日实现的宿愿更使人心醉吗?啊,不错,他是一位耽于享乐的鉴赏家,这位矮小的弗里特曼先生!
当然,街上那些怀着友好同情的态度向他打招呼(他一向习惯于这种礼遇)的旧相识,对这点是不了解的。他穿一件浅色的大衣,戴一顶闪闪发光的大礼帽,在街上滑稽地大摇大摆地走着——说也奇怪,他有点爱好虚荣。人们想不到这个不幸的残废者原来是热爱生活的。岁月悄悄流逝,他情绪上没有很大波动,心头只是洋溢着一片恬淡宁静的幸福,而这种幸福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
但弗里特曼先生的癖好和真正倾心的地方却是剧院。他对戏剧有一种异常强烈的感受。当巨大的舞台效果或一出悲剧落得惨绝人寰的结局发生时,他小小的躯体就会激动得浑身打战。他在城内第一流剧院里有一个固定的包厢,经常去看戏,时常跟三个姐姐一起去。母亲死后,她们在老屋里为自己和弟弟料理家务,这幢老屋现在由大家分享。
可惜她们一直没有出嫁。她们早已到了乐天知命的年龄,因为长姐弗莉特丽克比弗里特曼少爷长十七岁。她和她妹妹杏丽埃特长得太高太瘦了些,而小姐姐菲菲却太矮太胖,何况她说起话来身子会怪可笑地抖动,嘴角也会淌出口水来。
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对三个老姑娘倒不太关心。她们三个人休戚相关,彼此始终都是一条心。特别在她们熟人中间有人订婚时,她们就会异口同声带着劲儿说,这事多么够味啊。
她们的弟弟在离开施利福格特先生的木行独立营生时,他还是和姐姐们住在一起。这时他已经营起一家代办处之类的小商行来,工作任务并不过分繁重。商行底层有几间办公室,只消走几步楼梯就可用膳,因为他常常有些气喘。
他的三十岁寿辰,是六月里一个晴朗而温暖的夏日。午膳后,他坐在小花园的灰色遮篷下,用姐姐杏丽埃特为他新绣的枕头休息。他嘴里燃起一支优质的雪茄,手里拿一本精美的书。但有时他把书本放在一边,静听老胡桃树上栖息的麻雀吱吱嘎嘎地欢唱,同时眺望通往自己屋子那条清洁的砾石小径和草坪,草坪里点缀着一些百花斗妍的花坛。
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不蓄胡子,他的脸相一直没有多大改变,只是稍稍清癯些罢了。他淡棕色的头发又细又软,头发光油油的从一侧分开。
他仰望阳光灿烂的蓝天,任凭书本从膝上掉落。这时他自言自语说:“唉,三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也许还要再过十年或二十年,这只有天知道。它们无声无息地来了,又像过去的岁月那样流逝了。我以宁静的心情期待着来日。”
同年七月,当地军事长官人事更迭,引起全城人们的强烈关注。原来长期呆在这个岗位上的军事长官,是个肥壮结实、和蔼可亲的人,深为当地的社交界所爱戴,人们舍不得他离开。至于首都派冯·林林根先生来接替这项工作究竟是什么原因,那只有天知道。
不过这次人事更动看来并不坏。这位新长官虽然已经结婚,但还没有子女。他在南郊租了一座很宽敞的别墅,别人推测,他大概想在这儿安家。传说他极其富裕,这从下列事实中也获得证实:他带来了四个仆役,五匹供骑乘和拉车的马,一辆顶盖能开卸的四轮马车和一部轻便的狩猎车。
这对夫妇到城后,就开始访问了城里的许多望族,而他们的名字也为大家所传诵。不过人们的主要兴趣全不在冯·林林根先生本人,而是集中在他夫人身上。男人们晕头转向,一时作不出判断来,而女士们对冯·林林根夫人(她的芳名叫格尔达)的为人却一点也看不顺眼。
“那个女人染上京城里的某些习气,”律师太太哈根斯特鲁姆有一次对杏丽埃特,弗里特曼发表自己的见解,“这倒是很自然的。她又抽烟又骑马,这也不足为怪。可她的作风不只是随便,而是放荡不羁,何况放荡不羁这个词儿还不够贴切呢。您瞧,她长得一点也不丑,甚至可以说是漂亮的,不过她缺少女人应有的魅力,无论她的目光、笑容和动作,都没有讨男人欢喜的地方。她不善于卖弄风情,我也决不会因此说她不好,这点老天知道。可这样一个少妇——她才二十四岁呢——怎么能连女性天然的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呢?亲爱的,我并不善于辞令,但我懂得我想说的是什么。男人们都为她神魂颠倒。您会看到,不出一二星期,他们就会对她腻烦的。”
“呃,”弗里特曼小姐说,“她要的东西,倒是应有尽有呢。”
“不错,只要瞧瞧她的丈夫!”哈根斯特鲁姆太太嚷道。“她怎么对待他?您应当瞧瞧!今后您也瞧得到的。要是一个已婚的女人对异性摆出一副冷若冰霜、若即若离的气概,我举双手赞成。可是她对自己的丈夫又如何呢?她用冷冰冰的眼睛盯着丈夫,用怜悯的口气向他说一声我的朋友,听了真叫我气愤。至于那位丈夫,没有人不认为他是一个又规矩而又有豪侠气概的人,是四十岁左右一位地地道道的保守派,又是一个出色的军官!他们结婚已四年了,亲爱的。”
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第一次有机会瞻仰林林根夫人的丰采,是在那条商店鳞次栉比的大街上。见到她的时间是在中午时分,当时他正好从交易所谈了一会儿的业务出来。
他在大商人斯特凡身旁踱步,尽管个子矮小,步态却大模大样。斯特凡的个子大得异乎寻常,又矮又胖,满脸都是连鬓胡子,眉毛浓得惊人。两人都戴大礼帽,由于天气热,大衣的纽扣都解开了。他们的手杖叩在人行道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一面谈政治。他们快走到街心时,大商人斯特凡忽然说:
“那边乘车来的不是林林根太太,那才见鬼呢。”
“那太妙了,”弗里特曼先生用响亮而又有些尖细的嗓音说,眼睛满怀期待直勾勾地向前望。“我还一眼都没有见过她呢。哦,那部黄马车过来了。”
今天,林林根夫人乘的确是那辆黄色的猎车,她亲自驾驭两匹瘦骨嶙峋的马儿,一个两臂交叉的杂役在身后坐着。她穿的是一件宽大的浅色外套,连裙子也是浅色的。在她那顶又小又圆系有一条棕色革带的草帽下面,鲜明地露出栗红色的头发,波浪似的头发一直披到耳际,在后脖子上密密实实地挽了一个髻。她的脸儿是鹅蛋形的,肤色苍白,两只褐色的眼睛靠得非常近,眼圈有一层朦胧的淡蓝色的阴影。鼻子短而秀挺,鼻梁小而多雀斑,看去很标致;不过她的嘴儿是否漂亮却说不上来,因为她不住翘起下唇,然后又掀动上唇。
大商人斯特凡见马车迎面驶来,就毕恭毕敬地欠身致意。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也脱下帽来,睁大眼睛细细地看着林林根夫人。她放下马鞭,微微点了点头,就慢慢向前驶去,一面左顾右盼地打量屋宇和橱窗。
他们向前走了几步后,大商人说:
“她到外面去兜了风,现在正好回家去。”
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没有回答,只是眼睛朝下呆瞧地面。忽然他把眼睛转向大商人,问道:
“您刚才说什么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