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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登楼不见山

        

岁晚愁云合



        熙宁三年(1070)十一月二日,司马光拜别神宗,第二天,他便带着张夫人、儿子司马康和简单的家当离开了开封,前往古长安上任。从开封向西进入陕西境内,一路之上,迎面而来的,都是拖儿带女背井离乡的逃荒人。司马光下马询问,人们告诉他:“今年夏天遭遇大旱,庄稼都干死了。黄河、渭河以北,颗粒无收,唯独终南山下那一小片,还略有收成。秋天又下起连阴雨,一个月都不见晴天。庄稼看着是结了穗,可都是瘪的,根本就不出米;就算有米的,也都是又细又黑,当不得粮食。一斗谷子,舂簸之后,也就出三四升的小米。谷价飞涨,朝廷连年征调,谁家也没有存粮,本地已经没有办法互相救济了。只好往东来洛阳,向南去襄州、邓州、商州、虢州讨生活,要么给当地人做佃客打零工,要么上山烧炭砍柴,要么干脆乞讨偷盗,只求活命。”

        张夫人在车里听着,已然是泪流满面,司马光却是欲哭无泪。面对这样的局面,“国家唯一应该做的,是镇之以静,减少乃至停止大规模的活动,以减少开支”,只有这样,才能减轻百姓负担,减少流亡。“苟或不然,国家即使是(口口声声)要减轻租税、宽限欠债”。又怎么可能呢?

        十一月十四日,司马光抵达长安。下车伊始,还没来得及喝一杯热茶,便被宣抚司铺天盖地的命令所包围:命令陕西义勇分作四批,轮番发往缘边戍守;命令在当地驻军中选拔精锐之士,同时面向社会招募敢死队员,以备奇兵;命令各州制作干粮、布袋、推车,以备运送军粮……所有这些命令,全都指向战争。长安城里人心惶惶,流言漫天。不是流言,这是明摆着的呀,朝廷要对西夏人动真格的了。要不然怎么会派一个副宰相亲自到延安坐镇指挥呢?!

        “对吧?大人,您从皇帝身边来,是不是真的要开战了呀?”

        面对下属小心翼翼的试探,司马光脸色铁青,眉头紧锁,双唇紧闭。他所担心的事情似乎正在一步一步变成现实。究竟会不会有一场大战呢?临行之时,神宗给司马光的当面指示,是“谨严守备”和“坚壁清野”,以守为主,不要主动出战。可是看陕西这情形,尤其是宣抚司的动静,却分明是磨刀霍霍,准备大干一场的架势。他临去三札的第二札便是请求不要调发陕西的义勇(民兵)去守边,可是,宣抚司却已经下令义勇轮番戍边。庆历年间的悲剧在重演。朝廷今天能把民兵调去守边,明天就能把民兵变成军人。陕西老百姓的日子已经如此艰难,万一战争爆发,他们又拿什么来支持军需呢?

        永兴军衙门有一座“见山楼”,“见山”二字盖取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意,登之可以远眺南山,舒心适意。司马光到任十日,才略有闲暇,可以登楼一观,然而“岁晚愁云合,登楼不见山”,眼中所见即心中所想,司马光的心中,也是愁云四合,不见南山。

        司马光试图拼将一搏,抵制宣抚司那些急于星火的命令。他决定首先拿制作干粮的命令开刀。相较于征发义勇戍边的命令,这是小事,也是大事。粮食关系人命。官仓里的存粮已经不多,眼下救灾需要发放一批。到明年春天,还需要一批,才能让那些贫困户喝上粥,保住命,地里的庄稼也才能有人种。既然朝廷并没有下令开战,那么干粮就不是急需物资。干粮造出来,一时半会用不上,就会发霉变质成为废物。眼前的人命比想象中的战事更重要,陕西人的日子还要过,地还要种。顶着巨大的压力,司马光下令,暂不执行宣抚司制作干粮的命令,同时,他又向宣抚司打报告,请求取消干粮制备命令。

        

冲撞青苗法



        在永兴军的每一天,司马光的内心都在经历着痛苦煎熬。他努力用自己瘦弱的身躯抵挡着来自上面、来自开封的压力,想要多为永兴军百姓争一点活命的粮,可是,上面却一点松动、改变的意思也没有。司马光心里很清楚,他改变不了任何东西。神宗和王安石想要做的事,他在开封无法改变,到了长安就更是鞭长莫及,影响乏力了。然而,为了永兴军的老百姓,他愿意拼上自己的政治前途。大不了像范镇一样提前退休,没什么了不起。

        自从接任知永兴军,司马光就拿自己的政治生命跟神宗—王安石的政策碰撞,最终,他撞到了王安石视为红线的青苗法。青苗法标榜的是以政府提供的低息贷款取代民间高利贷,帮助农民度荒。但是,根据当时人的观察,青苗法的贷款利息从来就不低,而且在实践当中,它以国家政权为后盾强制推行、强制回收,借款者根本就没有“不借”的自由,更没有“不还”的胆量。韩琦早就断言,青苗法就是政府的敛财工具。司马光从一开始就反对青苗法,他离开开封之前,曾经向神宗请求把永兴军作为特区,免于推行青苗法和后来兴起的免役法,“让陕西老百姓专心为陛下的国家供奉边防”,可是这个卑微的请求却并未获准。熙宁三年(1070)十二月十一日,王安石升任宰相,二十二日,朝廷颁布诏令,正式推行免役法。熙宁四年正月,当春天即将到来的时候,作为永兴军的地方长官,司马光的面前出现了一道难题:催收青苗钱。

        青苗钱是一年两次发放和回收:春散夏敛,春天发一次,夏天回收;夏散秋敛,夏天发一次,秋天回收。它的利息明文规定是不能超过二分的。但是,这不是全年利率,而是从春天到夏天、从夏天到秋天的利率,所以,它真实的利率水平不是20%,而是40%甚至更高。为什么会更高呢?制定青苗法的人数学学很好,只可惜良心不好。青苗法是以实物(粮食)形式发放和回收的,但不是借什么还什么。夏天借小米1石,到秋天还小米1石2斗。这是借什么还什么。青苗法不行,借什么,还什么,都是官府说了算。官府说,借小米要还谷子。怎么还呢?算一算谷子的出米率?把出米率加上?也不行。官府说,要这样算:小米1石计价75文钱,谷子1石计价25文钱。夏天借小米1石等于75文钱,也就是3石谷子,秋天要还本钱3石谷子加利息6斗谷子,总计3石6斗谷子。讨价还价?门儿都没有。你想说官府借出来的都是官仓的陈粮,我们还回去的是簇新喷香的新谷?想都别想!

        大正月里,从初一开始,司马光一共上了五道奏状,有两道是说青苗法的。一道请求把青苗法里的算计拿开,借什么还什么,借1石的米还1石2斗。如此,“细民犹不至穷困,官中取利虽薄,亦不减二分元数”。在政府与小民之间,司马光想要达成一个可持续的平衡,让王安石所主导的政府稍稍向后退一步,给已经遭受凶荒、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下层老百姓留一条活路。司马光的另一道奏状,则希望能暂缓追缴青苗欠款。青苗法推行已经一年多,经历了两次放贷,也应该有两次回收。可是,熙宁三年是个什么年成呢?夏天大旱、秋天淫雨,夏粮绝收,秋粮严重欠收,老百姓拿什么还这样高息的贷款?

        还不上,怎么办?按照中央规定,受灾严重地区,春季的青苗借款,如果夏季无法偿还,可以拖延至秋季,但是,到秋季就绝不能再拖了,“不得将两次灾伤重叠倚阁”,必须还。这是一条死命令,由开封主管经济的司农寺下发到各地主管青苗法的常平司,再由常平司下发到各州府。可是拿什么来还呢?已经有那么多还不起的出去逃荒了,还想再逼走更多的人吗?

        司马光直接给皇帝上书,为小民求情:

        朝廷散发青苗钱,本来是为了救济穷困缺粮的百姓……让他们能生存下去,而不是想要乘人之危,规求利息的。……(司农寺的这项规定)我私下里揣度,恐怕它不符合陛下青苗法令的初衷。(陛下试想,)一次受灾,民间还有一点旧积蓄,不至于太困难,而朝廷还允许他们暂缓缴纳青苗钱。哪有说连着遭遇两次灾害,老百姓的日子变得更艰难了,朝廷却要催着他们还债的呢?旧有存粮都已吃完,新谷又没有收成,你让他们拿什么来还呢?(陛下再想,)各州各县看见司农寺有这样严厉的指示,必定是不问老百姓有没有,就尽力督促,严加科责,那让老百姓靠什么生活?我想,朝廷是百姓的父,必定不肯如此……

        司马光以己度人,想象他的皇帝一定不会同意这种竭泽而渔的做法。所以,他告诉神宗,他已经下令下属八个受灾最严重的州,按照百姓受灾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缴青苗钱,不必执行司农寺的追债命令。

        这封报告,司马光一式两份,一份让人快马加鞭送去开封,一份提交陕西常平司。结果怎么样呢?

        不久,司马光得到了圣旨:“命令陕西常平司疾速关牒永兴军,本路州军必须认真执行司农寺的催缴命令,一切按规定执行。不得执行司马光所下命令,以致耽误百姓及时缴纳青苗钱。”

        接到圣旨的第二天,司马光就递交了请求到洛阳出任闲职的报告。这一次,开封很快就批下来了。四月,司马光离开长安,前往洛阳。

        司马光在长安,熙宁三年十一月来,熙宁四年四月走,前后不到六个月。“恬然如一梦,分竹守长安。去日冰犹壮,归时花未阑。风光经目少,惠爱及民难。可惜终南色,临行子细看。”“惠爱及民难”,是司马光最大的遗憾。能做的,他都已经努力做了,可是仍然抗不得开封,救不得百姓。此番告别长安,比之半年之前离开开封,他的心里有更多的不舍与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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