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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之城

        玛丽在威尼斯一家女性主义书店上班,又是这家书店的半个主人。我到洛杉矶的第二天,午饭时分在那里跟她相遇。当天晚上我们就做了情人,此后不久又成为朋友。第二周的星期五开始,整个周末我已经用链子把她的脚拴在床上了。她对我解释说,干那种事儿属于“为了走出来而必须走进去”。我记得她特意(后来,在一家拥挤的酒吧)要我郑重发誓,如果她请求放了自己,千万不要听。因为急于讨新朋友欢心,我买了条漂亮的细链和小巧可爱的锁头。我用铜螺丝把一个钢圈固定在木床的底座上,然后一切准备妥当。那几个小时里,她不断地恳求放了她,虽然有些不解,我还是下了床,冲了个澡,穿好衣服,换了双地毯上用的拖鞋,端了个大煎锅让她往里撒尿。她试着换成一种决然而又理智的腔调说话了。

        “把这个解开,”她说。“我受够了。”我承认她吓到我了。我给自己倒了杯喝的,匆匆走出去到阳台上看落日。我没有丝毫兴奋感。我心想,如果我解开锁链,她会蔑视我太软弱。我要是继续把她拴着不放,她可能会恨我,但那样做我至少信守了自己的承诺。苍白的橘黄色的太阳沉没在雾霭中,透过关闭着的卧室门,我听到她在冲我大喊大叫。我闭上双眼,一心想着自己没什么可指责的。

        我有个朋友曾在一个上了年纪的人那里做心理分析,那人在纽约这一行里是个资深的弗洛伊德门徒。有一次,我的朋友终于忍不住说了些怀疑弗洛伊德理论的话,说其缺乏科学上的可信性,在文化上有失偏颇等等。他刚说完,那位心理分析师便温和地笑着回答说:“瞧瞧你周围吧!”然后展开手掌指着舒适的工作室,橡胶树和秋海棠,摆满书的墙壁,最后,手腕朝里一弯,用这个既表示热情又强调自己颇有品位的衣领的动作说:“如果弗洛伊德错了,你真会觉得我现在能在这种地方待着吗?”

        回到屋里后(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卧室里悄无声息),我用同样的姿态对自己说,这件事真相很显然,我这是信守诺言。

        尽管如此,我还是感觉很无聊。我从一个房间游荡到另一个房间,把灯逐一打开,然后在过道墙壁上斜靠着,打量着已经熟悉的东西。我支起乐谱架,取出自己的长笛。我多年前就自学吹奏,错误依然不少,而且因为习惯而更为严重,对此我也无心再纠正了。我从不像理应做的那样用手指的最尖端去按笛孔,而且我的手指扬得离笛孔太高,所以没有任何可能灵活地吹奏快调段落。我的右手腕总是不放松,在需要的时候,不肯以某种轻松的直角落到乐器上。我吹奏的时候总是没法挺直脊背,相反却佝偻着腰看着乐谱。我的气息也不听腹肌的控制,随随便便地从喉咙深处吹出来。我吹奏时的唇形也不对,过度依赖某种甜腻的颤音。我也不会控制什么力度大的重音,只会些轻柔的或者声音大点的。我也懒得去自学高过G调的乐曲。我的音乐能力捉襟见肘,稍微异常点的旋律就会让我不知所措。主要是我没有雄心去吹奏那半打曲子以外的作品,犯的错误都千篇一律。

        第一首曲子吹了几分钟后,我想起她在卧室里听着,“迷狂的听者”这个短语溜进我的头脑。我吹奏的时候,设计了好几种办法,可以把那些词语不知不觉地套进一个句子里,弄出句不起眼又轻松的俏皮话,其中的幽默可以拿来阐释目前的情景。我放下长笛,朝卧室门走去。可是我还没有组织好句子,手就在某种麻木的自动机制的作用下推开门,我站在玛丽面前。她坐在床边梳着头发,链条得体地被毯子遮掩起来。在英国,像玛丽这样伶牙俐齿的女人可能会被认为极具侵略性,可是她的态度很温和。她身材短小,体格非常厚重,脸庞给人又红又黑的感觉,嘴唇深红,眼睛黑黑的,面颊呈暗淡的苹果红色,头发像焦油般漆黑又滑软。她的祖母是印第安人。

        “你想干什么?”她尖声尖气地说,没有停止手的动作。

        “噢,”我说,“迷狂的听者!”

        “什么?”看我不想重复自己的话,她便说想自己一个人待会儿。我在床边坐下,心想,如果她求我放开她,我会立刻这样去做。可她什么都没说。她梳完头发就在床上躺了下来,手交叉着放在脑袋后面。我坐下来看着她,等待着。询问她是否愿意放开她的想法似乎很荒唐,如果不经她的许可就放了,那又会很可怕。我都不知道这是一个意识形态还是性心理的问题。我又回去吹我的长笛了,这次我把乐谱架搬到公寓最远的尽头,关上中间隔着的几扇门。我希望她听不到我的声音。

        星期天早上,我们之间经过24小时不曾打破的沉默后,我放了玛丽。锁头弹开的时候,我说:“我来洛杉矶不到一个星期,可是感觉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了。”

        虽然有真的成分,这样说还是想刻意讨她欢喜。玛丽一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揉着自己的脚说:“会这样的。这是一座众城尽头的城市。”

        “它横跨六十英里!”我附和说。

        “它纵长一千英里!”玛丽狂野地尖叫道,然后伸出两条褐色的胳臂搂住我的脖子。她好像已经找到了自己希望寻找的东西。

        可是她无意去解释。后来,我们就去外面一家墨西哥餐厅吃饭,我等着她说起周末拴住的事儿来,最后,我忍不住问时,她问了个话题给支开了。“英国真的处于全面崩溃状态吗?”

        我说是的,然后详尽地阐述起来,连自己都不信这些话。我对全面崩溃的唯一经验就是有个朋友自杀了。最初他不过是想惩罚自己。他吃了块磨碎的小玻璃片,用葡萄汁冲了下去。等到疼痛发作的时候,他跑到地铁站,买了张最便宜的票,纵身跳到一辆列车底下。著名的新维多利亚线。如果这样的情况蔓延到全国范围那会怎么样?我们挽着胳臂不声不响地从饭店走了回去。周围的空气炎热而潮湿。我们在人行道她的车子旁边亲吻着,紧紧抱在一起。

        “下周五还是老样子?”她钻进车子时我挖苦地说,可是这句话却被她关车门时砰的一声切断了。她透过窗户朝我挥了挥手指,笑了笑。有好一阵子我再没见过她。

        我在圣莫尼卡一个借来的大公寓里住着,楼下有家租借店,专营举办派对的用品,而且奇怪的是,还出租“病房”设施。店铺的一边腾出来摆着葡萄酒杯、鸡尾酒调制器、休闲椅、一张宴会桌和便携式舞会音响,另一边放着轮椅、活动床、镊子、便盆、亮闪闪的钢管和彩色橡皮软管。我住的那段时间,注意到全城有很多这样的店铺。经理穿得干干净净,并不友善的表情中自带着某种威严。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告诉我,他“只有二十九岁”。他身材敦实,留着浓密、往下垂的小胡子,整个美国和英国雄心勃勃的年轻人都留着这样的胡子。我到的头天,他就上楼来自我介绍说叫乔治·马龙恩,对我说了一番受用的恭维话。“英国,”他说,“生产的病人用椅真不错。最好了。”

        “那肯定是劳斯莱斯了。”我说。马龙恩抓住我的胳臂。

        “你是在跟我胡说吧?劳斯莱斯是做……”

        “没有,没有,”我紧张地说。“是开……开个玩笑。”有那么片刻,他的脸都僵硬了,嘴张得老大,黑洞洞的,我以为他要揍我了。可他却放声大笑起来。

        “劳斯莱斯!真漂亮!”第二次我见到他时,他指着店里放病房设备的那面,在我身后大声喊着说,“想买个劳斯牌的吗?”午饭时我们在科罗拉多大道边上一家亮着红灯的酒吧一起喝上点,乔治向那儿的酒吧侍者介绍我,说我是个“讲怪话的专家”。

        “那是什么?”侍者问我。

        “猪油蘸樱桃。”我说,热切地希望能够名副其实。可侍者皱着眉头转向乔治,边叹息边说:

        “什么来着?”

        住在一个充满自恋狂的城市让人兴奋不已,至少开始是这样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我按照乔治的指点步去海边。正是中午的时候。成千上万赤裸裸的原始的人条儿散落在纤细、淡黄色的沙地上,直到从北到南被吞没在热气和污染的雾霭中。除了远处无精打采的巨浪,其他都静止不动,寂静得可怕。在我站立的海滩最边沿的不远处,布满了各种并排的酒吧,空空荡荡又很荒凉,它们简陋的几何线条中透着寂寞。甚至连海浪的声音都传不到我耳朵里,也听不到人语声,整个城市沉睡在梦中。我开始朝大海走去时,附近传来喃喃细语,好像我无意中偷听到了梦游者的声音。我看见一个男人在活动着手,在沙上摊开手掌使劲撑着,想多晒些阳光。一个不带盖儿的冰盒像块墓碑般矗立在一个平躺的女人的脑袋旁边。我经过时朝里面偷看了眼,看到几只空啤酒瓶,一包橘黄色的奶酪在水上漂着。这会儿走在他们中间,我才发现,每个孤独的晒日光浴的人彼此相距有多么远。从一个人走到另一个人那里要花好几分钟。视角上的错觉让我以为他们都是紧紧挤在一块儿的。我还发现,那些女人有多么漂亮,褐色的四肢像海星般伸展开来;还发现那些老人是多么健康,身体的肌肉都疙里疙瘩的很结实。这幅怀着共同意愿的壮观景象让我兴奋不已,平生第一次我也强烈地渴望拥有晒黑的皮肤和脸膛,所以我笑的时候牙齿都闪耀着白光。我脱掉裤子和衬衣,铺开浴巾,仰面躺下来,心想,我就要自由了,我要变得谁都认不出来。可是没多会儿,我就浑身燥热、焦灼不安了。我跑进大海,游到只有寥寥几人的地方才出来,那几个人在蹚着水,等着一波巨浪打来,把他们冲到岸上。

        一天,从那个海滩回来后,我发现门上别着一张朋友特伦斯·莱特利留的纸条。上面写道:“我在街对面狗儿餐馆等你。”我是几年前在英国认识莱特利的,那时他在做一篇至今都没有完成的有关乔治·奥威尔的论文的研究,到美国后我才意识到,他在美国显得多么稀罕。身材纤细,极其苍白,细软的黑头发拳曲着,母鹿般的眼睛就像一位文艺复兴时期的公主,鼻子修长挺直,黑色的鼻孔很窄,特伦斯有种病态美。他经常会惹来男同性恋,有一次在旧金山的波尔克街差不多要酿成骚乱了。他有口吃的毛病,不过很轻微,有这样的毛病反而让他显得有点可爱。他对友谊非常专注,到了偶尔会陷入难以排解的苦恼的地步。过了些时日我心里才肯承认,自己其实并不喜欢特伦斯,而那时他已经在我的生活中了,我只有接受这个事实。像所有喜欢强行倾诉的人一样,他对别人的心思并不好奇,可是他的故事都很不错,说出来从不重复。他会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可是他那种让人迷晕般的笨拙和耗人的热情把她们都赶跑了,她们又为他的独白倾诉提供了新鲜素材。有那么两三次,那种安静、孤单、有保护欲的女孩会无望地爱上他和他的做派,可是明摆着,他不感兴趣。特伦斯喜欢那种腿长、意志坚韧、特立独行的女人,可这样的女人会迅速厌倦特伦斯。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天天手淫。

        他是狗儿餐厅唯一的顾客,手掌托着下巴,低头望着一只空咖啡杯,闷闷不乐。

        “在英国,”我告诉他,“狗食店意味着味道难吃得一塌糊涂。”

        “先坐下吧,”特伦斯说。“我们来对地方了。我遭到了极大的侮辱。”

        “西尔维?”我通情达理地问。

        “是的,是的,奇耻大辱。”这毫不新鲜。特伦斯经常出于各种病态的考虑到外面吃饭,领受那些冷漠女人的打击。他爱上西尔维有几个月了,而且从旧金山追到这里,他最初就是在那里跟我提到她的。西尔维靠开设健康食品餐厅,然后卖掉来维生。据我所知,她简直就觉得特伦斯不存在。

        “我真不该来洛杉矶,”狗儿餐厅的女服务员满上他的杯子时,特伦斯说。“对英国人来说可能没关系。你可以把这儿的每件事看作极端的怪诞喜剧,可那是因为你置身事外。其实这是精神病,完全就是病态。”特伦斯把手插进看上去漆亮干硬的头发,盯着外面的街道。裹在一层持续不变的隐隐约约的蓝雾中的小车,以每小时二十英里的速度开过去,司机们把晒得发黑的前臂撑在车窗横档上,车里的收音机和音响都开着,他们都在往家里赶,或者在去娱乐的酒吧的路上。

        适度地沉默了会儿后,我说:“嗯……?”

        从到洛杉矶的那天开始,特伦斯就在电话里恳求西尔维跟他一起去餐馆吃顿饭,最后,她也累了,就同意了。特伦斯买了件新衬衣,上了趟美发店,下午的后半天在镜子前打发掉一个钟头,盯着自己的脸看了又看。他在一个酒吧跟西尔维见了面,两人喝了些波旁威士忌。西尔维很放松,态度友善,他们轻松地谈了些加利福尼亚的政事,对此特伦斯的了解几近无知。因为西尔维熟悉洛杉矶,所以她选择了一家餐馆。离开酒吧的时候,她说:“我们坐你的还是我的车去呢?”

        特伦斯没有车也不会开车,就说:“干吗不坐你的呢?”

        餐前小吃快结束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喝第二瓶葡萄酒了,两人谈了会书,又谈起钱来。接着又开始谈书。漂亮的西尔维主导特伦斯谈了有半打话题。她总是微笑着,特伦斯的脸因为爱情和对爱情疯狂的渴望涨得通红。他爱得如此强烈,他知道自己很难抑制住不去表白。他感觉那一刻就要来了,一番狂热的表白。甜言蜜语滚滚而出,爱情宣言堪比沃尔特·司各特的描写,它的主要重点是想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没有什么,他特伦斯不能为西尔维做的。事实上,喝醉后,他在挑唆西尔维当场试试自己的热情。在波旁威士忌和葡萄酒的刺激下,被这个苍白的十九世纪末的疯子迷住后,西尔维隔着桌子热情地盯着特伦斯,用手答复了他轻轻的捏摸。在他们之间那片稀薄的空气中,飞蹿着友好与放肆的火花。担心没话可说,特伦斯又重复了一遍。没有什么,绝对没有什么,在这个什么什么等等。西尔维的目光忽然从特伦斯的脸上移到餐厅的门口,一对体面的中年夫妇正往里面走来。她皱了皱眉,又微笑起来。

        “任何事情?”她说。

        “是的,是的,任何事情。”这时特伦斯严肃起来,感觉她的问话中藏着当真的挑衅色彩。西尔维向前靠过去,抓住他的手臂。

        “你不会翻悔?”

        “不会,只要人能办到,我就会去做。”西尔维又打量着在门口等着让女店主安排座位的那对夫妇,店主是个精力旺盛的女人,穿着红色士兵装制服。特伦斯也看着。西尔维的手抓得更紧了。

        “我想让你在裤子里尿一泡,马上。现在就尿!快点!别找时间去想,现在就尿。”

        特伦斯想抗议,可是自己的誓言犹在眼前的空气中悬着,像团责备的云朵。带着酒醉后的晃悠,在响彻耳边的电铃的嚷嚷声中,他美美地尿了一泡,尿湿了大腿、小腿和臀部,还朝地板上送出一小股连续不断的涓流。

        “你尿完了吗?”西尔维说。

        “是的,”特伦斯说,“可为什么……?”西尔维欠起身子朝餐厅对面站在门口的那对夫妇优雅地招了招手。

        “我想让你见见我的父母,”她说。“我正好看到他们进来了。”特伦斯连介绍的时候都坐着没动。他在想自己身上会不会闻到有那股味道。为了阻止这对和蔼、头发灰白的夫妇在自己女儿旁边坐下来,他简直无话不说。他不顾一切地说着,根本不停顿(“好像我是那种招人嫌的东西”),说洛杉矶就像个屎坑,居民都是打探对方隐私的贪婪的吞吃者,特伦斯隐约暗示到最近一次发作、拖了好久的精神病,差点没恢复过来。他告诉西尔维的母亲,医生,特别是女医生全都是“混蛋”(傻瓜)。西尔维什么都没说。父亲挑起眉毛看了眼妻子,夫妇俩也不道别就转移到房间远远的一头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特伦斯好像忘了他正在讲自己的故事。他用梳齿剔着指甲,我说:“喂,可别在这个时候打住啊,后来怎么了?这一切都怎么解释?”我们四周的客人越来越多,可是别人都没有说话。

        特伦斯说:“我底下垫了张报纸,免得弄湿她的车座。我们没怎么说话,到我住的地方时,她也没进去。她早些时候告诉过我,说不是很喜欢自己的父母。我猜她是瞎诌罢了。”我不知道特伦斯讲的故事是不是虚构的,或者是梦里发生的事情,因为这是他所有遭拒的范本,是他的恐惧或者也许是他最深沉的欲望的完美明示。

        “这里的人们,”我们离开狗儿餐厅时,特伦斯说,“互相住得很远。你的某个邻居可能在四十分钟的车程之外,好不容易相聚了,你们又拿孤单生活招致的那种狂热把对方折磨得死去活来。”

        这句话里的某种东西让我怦然心动,我邀请特伦斯上我住的地方一块儿抽大麻烟。我们在人行道上站了几分钟,其间他好像在努力决定要不要去。我们隔着往来的车辆,看着街对面,看到乔治在店铺里面正给一个黑人妇女展示迪斯科音响设备。最后特伦斯摇了摇头说,在这个城区逗留期间还要去见个他在威尼斯认识的女孩。

        “带上条备用的内裤,”我建议道。

        “好的,”他离去时回过头说。“再见!”

        在漫长又无所事事的那几天里,我想,世界上不管什么地方都差不多。洛杉矶、加利福尼亚,整个美国,当时在我看来都不过是我倦怠的无边无际的内在世界上面的一层薄薄的脆壳。我待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我本来可以既省力又省钱。事实上,我希望自己哪儿都不去,没有义务非要在什么地方。早晨醒来,过度的睡眠都把人睡呆了。尽管不饿不渴,可我还是吃了早餐,因为我不敢没有这项活动。我花了十分钟的工夫来刷牙,因为知道等刷完牙就得选择做别的事了。我回到厨房,又煮了些咖啡,无比仔细地洗着碗碟。咖啡因加剧了我逐渐冒起的恐慌。起居室里有好多书需要研读,还有文章需要完稿,可是想到这个就让我疲惫和厌恶得脸红发烫。因此我尽量不去想这个,不主动诱使自己去想。我几乎没有动过念头踏进起居室。

        相反,我却走进卧室去收拾床铺,无比用心地叠出“医院式被角”。难道我有病了吗?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脑子里什么念头都没有。然后,我又起来,手插进衣兜盯着墙壁看。也许我该把它涂成别的颜色,当然了,我不过是个临时住客。我想到自己这是在一个外国城市,然后匆匆走到阳台上。沉闷的白色的盒子形的店铺和房子,停靠的小车,两台草坪洒水机,电话线上的彩色垂饰到处都是,一棵棕榈树在天空下摇曳着,一切都泛着太阳发出的某种冷酷、苍白的光芒,而太阳被高挂的乌云和污染物遮得影影绰绰。显然,在我看来,这不言而喻就是一排郊区的英国式平房。对此我有什么办法呢?去别的地方吗?想到这里我几乎要失声大笑了。

        似乎更想强化而非改变自己的这种心理状态,我又回到卧室,闷闷不乐地捡起长笛。我要吹奏的那支曲子的谱子角已经卷了,染上了污迹,已经在谱架上了,是巴赫的A小调第一奏鸣曲。美丽的序曲行板,是一组轻快的琶音,要求无可挑剔的运气技巧来显示分节的意义,可是从开始,我对吹气的捕捉就搞得鬼鬼祟祟,像个超市的扒手,作品的连贯性变成纯粹的想象,得自对留声机唱片的记忆,然后附加在目前的吹奏上。到了第十五小节,进入快板四个半小节的时候,在八音度的几个飞跃上我已经乱了方寸,可我仍然坚持着,就像一个已然失败而顽强拼搏的运动员,在气喘吁吁中吹完了第一乐章,最后一个音符没有吹够长度就撑不下去了。因为我能按照正确的顺序把握住大多数正确的音调,我把快板当作我的炫耀曲目。我吹奏快板的时候带着面无表情的冲劲。柔板是一种甜美沉思的旋律,每一次的吹奏,都在向我显示自己的吹奏多么不着调,时而尖锐,时而平板,少了甜美的特质,32分音总是把握不准时间。这样,吹到结尾的两段小步舞曲的时候,还在干巴生硬地撑着,就像一只猴子在翻弄机械的管风琴。这就是我对巴赫奏鸣曲的吹奏情况,从我记得起到现在,细节上都没有改变。

        我在床边坐下,几乎顷刻间又站起来。我到阳台上又看了遍这个外国的城市。外面的一片草坪上,有个小女孩抱起一个更小的女孩,蹒跚地走了几步。徒劳的感觉更重了。我回到屋里,盯着卧室里的闹钟。十一点四十。赶紧干点什么,快!我站在闹钟旁边听着滴答声。我没有正经目的地从这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有时惊讶地发现,自己再次回到厨房,摆弄着墙上开瓶器裂了缝的塑料把手。我走进起居室,花了二十分钟的时间用手指敲击着一本书的背面。午后过半的时候,我把时间调好,把闹钟校准了。我在卫生间坐了很长时间,想好了先坐着,等自己计划好接下来做什么的时候再动弹。我在那里待了有两个多小时,一直盯着自己的膝盖,直到盯得膝盖已经失去了作为四肢的意义才放弃。我想到剪指甲,这或许是个开端。可是我没有指甲钳!我又开始在各个房间游荡,最后,到半夜的时候,倒在扶手椅里睡着了,我已经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竭。

        乔治至少看上去还是欣赏我的吹奏的。他从店铺里听到我的吹奏后,曾经上楼来,想看看我的长笛。他告诉我,以前还真没亲手拿过这东西。他对长笛的杠杆和衬垫做工的复杂与细致惊叹不已。他要我吹奏几个音符,让他见识下怎么拿长笛,接着又让我教教他如何吹个音符出来。他盯着架上的乐谱,说觉得音乐家们能把这么凌乱的线条和圆点转化成声音,简直太“了不起”了。作曲家用十几件不同的乐器同时合作构思出完整的交响乐,那种创作方法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我说同样超出了我的想象。

        “音乐,”乔治用手臂做了个大幅度的动作,“是一种神圣的艺术。”平常,我不吹的时候,就把长笛撇在那里,任由灰尘蒙落其上,组装好了,随时准备吹奏。现在我发现自己把长笛拆成三段,仔细擦干了,把每一段像件钟爱的玩具娃娃般放在有绒垫衬里的盒子里。

        乔治住在开发不久的沙漠地段的斯密谷。他描述自己的房子很“空旷,还散发着新鲜的油漆味”。他跟妻子分开了,每月有两个周末的时间,他要孩子们过来住,两个男孩,一个七岁,一个八岁。不知不觉间,乔治成了我在洛杉矶的东道主。他二十二岁从纽约城到这里的时候身无分文,如今他每年差不多要赚四万美元,而且觉得要为这个城市以及我在其中的体验尽到应有的责任。有时,下班后,乔治就开上他的新沃尔沃沿高速路带我驱车几英里。

        “我想让你找到这个城市的感觉,它的规模大得有些失常。”

        “那是什么楼?”我们从绿地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山坡上经过,飞快地掠过位于其上的亮灿灿的第三帝国大厦般的建筑时,我问道。乔治会往窗外看上一眼。

        “我不晓得,一家银行或者神殿什么的吧。”我们还经常去各种酒吧,明星常去的酒吧,编剧们常去的“知识分子”酒吧,以及女同性恋们去的酒吧,还有个酒吧,里面的侍者都是纤细柔弱、脸蛋光洁的年轻男子,穿成维多利亚时代女仆的模样。我们还在一家始于1947年的餐馆吃过饭,那里只供应汉堡和苹果馅饼,是个挺著名很时尚的地方,等待的顾客像饿鬼般站在已被占据的座位后面。

        我们去过一家夜总会,常有歌手和替补喜剧演员在那里表演,等着被发现。一个满头闪亮红发、穿着缀满耀眼小圆片的t恤衫的瘦削女孩,狂热地嘟嘟囔囔地唱着歌儿,结尾时忽然发出一声尖叫,音高得不可思议。大家的交谈立刻打住了。有人,或许是故作恶毒,打碎了一只玻璃杯。高音唱到中途时,变成婉转的颤音,歌手忽然来了个卑微的行屈膝礼动作,身子在舞台上折起来,双臂僵直地朝前伸出去,死死握着拳头。接着她脚尖着力弹了起来,又把双臂高高地举过头顶,摊开双掌,好像要抑制稀稀落落又冷漠的掌声。

        “他们都想当芭芭拉·史翠珊或者丽莎·明奈莉。”乔治用一根粉红色的塑料吸管从一只巨大的鸡尾酒杯子里吸了口酒说。“可是再也没人来寻找那种人了。”

        一个驼着背、鬈发凌乱不堪的男子慢慢朝舞台走去。他从撑杆上拿起麦克风,凑近自己的嘴唇,却什么都没说。他似乎语塞了。这人贴身穿了件破旧、暗淡的粗纹布夹克。他两眼肿胀,几乎快要眯上了,右脸下方,一道长长的抓痕窜过去,在嘴角结束,这让他显得像化了个半妆的丑角。他的下唇抖个不停,我感觉他快要哭泣了。没有握麦克风的那只手搓着一枚硬币,看着硬币的时候,我注意到了他牛仔裤上的几块污迹,没错,刚刚呕吐过的湿湿的东西粘在上面。他张着嘴唇,却没有声音传出。观众耐心等着。房间后面的某个地方有人打开了一瓶葡萄酒。他终于说出话的时候,却是对着自己的指甲讲着沙哑的喃喃细语。

        “我简直就是他妈的一团糟!”

        观众笑得前仰后合,高声欢呼,一会儿又改成跺脚和有节奏的拍掌。乔治和我笑而不语,大概因为有对方在,表现得很克制。最后的鼓掌声消停的瞬间,这个男子又出现在麦克风旁边。现在他说话的速度快起来,眼睛仍然盯着手指。有时他朝房间的后面担心地瞥上一眼,我们都能捕捉到他眼中闪烁的白光。他告诉大家刚跟女朋友分手,还说,开车离开女友家时就开始哭泣,哭得都看不见怎么开车了,只好把车停下。他想自己没准会去自杀,可是得先去跟女友道声别啊。他把车开到一个电话亭前,可是电话不能打,这又让他哭起来。这时,始终都很安静的观众发出轻微的笑声。他在一家百货店里接通女友的电话。她拿起电话,听到是他的声音后也哭起来。可是她并不想见他。她说:“没用了,我们已经无可挽救了。”他放下电话后悲痛得嚎啕大哭。百货店的一个店员赶他走开,因为已经打扰到别的顾客了。他沿着大街行走,琢磨着生死问题。天开始下雨了,他迅速开了瓶硝酸戊酯服了点,他想把手表卖了。观众们开始越来越躁动不安,很多人已经不听了。他从一个流浪汉那里讨了五角钱。透过涟涟泪水,他感觉自己看见一个女人往臭水沟里扔胎儿,靠近后却发现是个硬纸盒,里面塞了好多旧布头。这时,那人已经是面对不绝如缕的交谈声说话了。端着银色托盘的女侍者在桌子周围流动。忽然,讲话的那个人举起手说:“好了,再见。”然后就走了。只有很少的几个人在鼓掌,大部分人都没注意到他走了。

        在我该离开洛杉矶前不久,乔治邀请我周六晚上去他家玩。第二天晚些时候,我就要飞往纽约。他希望我带几个朋友办个小小的告别晚会,他希望我能带上长笛来。

        “我其实很想,”乔治说,“手里端杯葡萄酒坐在自己家里,听你吹奏那玩意儿。”我先给玛丽打了个电话。那次周末过后,我们见面都是断断续续的。她偶尔过来,在我住的公寓里打发一个下午。她有了别的情人,偶尔同居,可她几乎不提这个人,我们之间也从不涉及这个话题。同意过来后,玛丽想确认下特伦斯会不会到场。我跟她说起过特伦斯跟西尔维之间的历险故事,还描述了自己对特伦斯的矛盾感觉。特伦斯没有按照他原来的计划回到旧金山。他遇到个什么人,这人有朋友在“写剧本的行当”里,目前他正等着被引荐。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用不够服人的模仿闪米特人的牢骚口吻说:“在这个城市都待了五个星期了,我这才收到外出的邀请?”我决定严肃对待乔治想听我吹奏长笛的愿望。我好好练习了一番音阶和琶音,在第一奏鸣曲中自己总出错的地方格外使了点劲,而且吹的时候幻想着玛丽、乔治和特伦斯在听着,大家都陶醉了,而且有些微醉,我的心跳得那么快。

        晚上早些时候,玛丽先到了,开车去接特伦斯前,我们坐在我的阳台上看太阳,吸了一小卷大麻烟。她来之前,我脑子里还盘算着我们可以最后上一次床。可是她在这儿了,我们都穿着晚上到什么地方去的衣装,好像交谈更适合些。玛丽问我这段时间都在干什么,我说了夜总会的那场表演。我不能确定是否应该说那个演员表现非常机灵,乃至都不太有趣了,或者说他就是顺便从街上过来占了会儿舞台。

        “我在这里看过很多这样的表演,”玛丽说。“人家的本意就是让你的笑声在喉咙里欲出不能。本来很可乐的东西忽然变得非常恶搞。”我问玛丽,我提到的这个男人讲的故事里有没真实性。她摇了摇头。

        “这里每个人,”她指着西落的太阳说,“某种程度上都具备那样的演技。”

        “你说这话的时候好像还不无自豪啊,”我们站起来的时候,我说道。她笑了笑,我们拉着手,刹那间谁都没说话,这时我眼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海滩上那些并排的酒吧的生动图景。接着我们就转身回房间去了。

        特伦斯在他住的屋子外面的人行道上等着我们。他穿了身白色套装,我们停车的时候,他正往衣领上别一朵康乃馨。玛丽的车只有两个门。为了让特伦斯进来,我必须先下车,可是经过他一番狡猾的挪腾加上我自己笨拙的礼数,我发现自己在后座介绍起我的两个朋友来了。我们转到高速公路上后,特伦斯向玛丽提了一系列礼貌又固执的问题,我坐在玛丽的正后方,从那个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回答前一个问题的时候,特伦斯已经开始组织后面的问题了。或者迫不及待地对她说的一切表示赞同。

        “没错,没错,”他说,身子热情地往前倾过去,细长苍白的手指交错在一起。“这样说真是好极了。”如此谦卑,如此奉承,我想。为什么玛丽还能忍受?玛丽说,洛杉矶是美国最让人激动的城市。她都还没说完,特伦斯就不甘落后,赞美得更加厉害。

        “我还以为你讨厌这里呢,”我酸不溜秋地插了句。但特伦斯趁调整安全带的时候又问了玛丽一个问题。我靠后坐着,凝望着窗外,使劲克制住怒火。过了会儿,玛丽竖起脖子,试图从镜子里看到我。

        “你在后面这么安静,”她愉快地说,我陡然说了句气冲冲的模仿的话。

        “这样说真是好极了,没错,没错。”特伦斯和玛丽都没有回应。我的话仿佛被讲了一遍又一遍般悬挂在我们中间。我打开靠我这边的窗户。我们到了乔治家,尾随我们的是二十五分钟不曾中断的沉默。

        介绍完毕,我们三个占据了乔治家巨大的客厅的中心位置,而他则在吧台桌边给我们准备喝的东西。我胳臂底下夹着装长笛的小匣和乐谱架,像拿了两件武器。除了吧台,其他家具只有两把黄色的塑料凹面椅,在那片宽阔的沙漠般的褐色地毯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光亮。滑动门占了一面墙的长度,通向一个满是沙子和石头的小后院,院子中间矗立着一个水泥砌的树状新奇装置,晾衣服用的。院子角落有一株乱蓬蓬的蒿木植物,那是一年前这里真正沙漠里的幸存者。特伦斯、玛丽和我都只跟乔治说话,互相却不言语。

        “喂,”我们四个手里端着喝的看着对方的时候,乔治说,“跟我来,大家看看孩子们吧。”我们沿着铺着厚厚地毯的走廊,排成窄窄的一长溜,顺从地跟在乔治的后面鱼贯而过。我们透过一间卧室过道口看着两个小男孩坐在双层床上翻漫画书。他们毫无兴趣地瞥了我们一眼,继续看自己的书。

        回到客厅,我说:“他们很乖,乔治。你用了什么手段,揍他们吗?”乔治对我的问话很当回事,接着就体罚这个话题聊了起来。乔治说,如果事情实在难以收拾了,他就朝孩子的腿肚子上打一巴掌。不过那不是有意要伤害他们,他说,只是想做给他们看,他是当真的。玛丽说她是至死反对打孩子的,而特伦斯,我想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标新立异,或者是为了向我显示他也会拂逆玛丽的意思,就说,他觉得好好地抽一顿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任何伤害。玛丽大笑起来,但乔治明显不喜欢这个隐隐约约有些矫揉造作、萎靡不振、伸开四肢坐在他家地毯上的客人,好像准备要应对攻击了。乔治的态度很严肃,坐在凹面椅里都始终竖着脊梁。

        “你是孩子的时候挨过打吗?”他给大家轮着递威士忌的时候这样问道。

        特伦斯犹豫了下说:“是的。”这让我很吃惊。特伦斯还没出生,父亲就去世了,他是跟母亲在佛蒙特州长大的。

        “你母亲打过你吗?”趁着他还没有工夫编造出一个父亲大模大样欺凌孩子的形象,我率先问道。

        “是的。”

        “而且你没有觉得对自己造成什么伤害?”乔治说,“我可不信。”

        特伦斯伸了下腿。“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他说的时候边打了个可能是假装的呵欠,然后指着身上的那朵康乃馨,“毕竟,我还能坐在这里。”

        沉默了片刻,乔治说:“比如,你在跟女人相处的时候就从来没有过问题?”我忍不住笑了。

        特伦斯坐了起来。“哦,没有。”他说,“我们的英国朋友可以在这里作证。”特伦斯说这话的意思是指我在车里的那顿发作。可是我对乔治说:“特伦斯喜欢说些自己性事失败方面的好玩故事。”

        乔治倾过身子,想引起特伦斯的注意。“你怎么就能确定那些事不是妈妈打你造成的?”

        这时特伦斯的语速变得快了。我不知道他是太激动还是太生气了。“男女之间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每个人都很苦恼。我没有别人那么会掩饰自己。我猜你小时候肯定没有被妈妈打过屁股,可是难道那就意味着你跟女人没有过麻烦吗?我是说,你老婆上哪儿去了呢……?”

        玛丽的插话有着外科医生手术刀般的精确。

        “我小时候只挨过一次揍,是我父亲打的,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我那年十二岁。晚饭时间,我们围桌而坐,全家都在那里,我当着大家的面说,我腿中间流血了。我用手指尖沾了点血,举起来给大家看。爸爸从桌子对面倾过身来打了我一巴掌说,别这么肮脏了,然后打发我上楼去自己的房间。”

        乔治站起来想再拿些冰添到我们的杯子里,边走边嘟囔着说了句“真古怪”。特伦斯在地板上摊开四肢,眼睛盯着天花板,就像死人的眼睛。卧室传来男孩唱歌的声音,或者更像反复咏唱的声音,因为曲调始终没有变化。我对玛丽说了句话,大意是,在英国,两个刚认识的人之间,不大可能做这种谈话的。

        “你觉得那样好吗?”玛丽问。

        特伦斯说:“在英国,人们互相什么都不说。”

        我说:“在什么都不说和什么都说之间,没有多少选择余地。”

        “你们听到孩子说话了吗?”乔治回来的时候说。

        “我们听到好像在唱歌。”玛丽告诉他。乔治往杯子里又倒了些威士忌,用勺子往里舀了些冰。

        “那不是在唱歌。那是在祈祷。我在教他们主祷文。”特伦斯在地板上呻吟了声,乔治转过来犀利地看了眼。

        “我不知道你是个基督徒,乔治,”我说。

        “哦,这个,你知道……”乔治落进椅子。稍顿片刻,好像我们四个都在积蓄力量,打算再来一轮碎片般的争论。

        玛丽这时坐在第二把凹面椅里,正对着乔治。特伦斯躺着,像堵矮墙般隔在他们之间,我交腿坐着,离特伦斯的脚有一码远。乔治先说话了,越过特伦斯直接对玛丽讲起来:

        “我对去教堂始终提不起多大兴趣,不过……”他的声音逐渐低下去,微微有些醉意,我想。“不过,我总想让孩子趁年龄还小的时候,对这个尽可能培养些比较浓厚的兴趣。我估计,以后他们可能会排斥。但是,至少目前他们能有一套统一的价值观,而且不比其他价值观次,还能学到整套故事,真正的好故事,奇特的故事,值得信赖的故事。”

        没有人接话,乔治就继续往下说。“他们喜欢上帝这个概念。还有天堂和地狱,天使和魔鬼。他们常常谈论这种东西,我说不上这对他们意味着什么。我想那有点像圣诞老人,他们相信又不相信。他们喜欢做祈祷这种事,虽然祈求的东西非常荒诞。对他们来说,祈祷就像他们的……内心生活的延伸。他们祈祷自己想要的东西,以及担心的事情。他们每周都去教堂,这是我和琴唯一都同意的事情。”

        这些话乔治都是冲着玛丽说的,他讲的时候玛丽不断地点着头,严肃地回望着他。特伦斯已经闭上眼睛。说完话,乔治依次看着我们,等待着接受挑战。我们不安地动了动。特伦斯用胳臂肘支起身子。没有人说话。

        “我看不出这对他们有什么坏处,一点古老的宗教,”乔治又重申了一遍。

        玛丽眼睛冲着地面说:“嗯,我不知道。基督教里有很多东西,你可以去反对。既然你自己并不当真相信,我们不妨谈谈这个问题。”

        “好啊,”乔治说。“我们来听听。”

        玛丽开始字斟句酌地讲起来。“没错,首先,《圣经》就是男人们写出来,讲给男人们听的,刻画了一个非常男性化的神灵,甚至看上去都像男人,因为他是根据自己的样子创造出来的。在我听来这个非常可疑,一部货真价实的男性妄想……”

        “且慢,”乔治说。

        “其次,”玛丽继续说,“在基督教里女人的表现都非常差劲。借助原罪,她们被认为对伊甸园后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一切要负责。女人都软弱、不干净,被诅咒要忍受生育的痛苦,代夏娃的过失受罚,她们是诱惑者,把男人的心从上帝那里带走;好像女人还要为男人的性欲负更多的责任,而不是男人自己要负责!正如西蒙·波伏娃所说,女人总是‘他者’,真正的事业是存在于天上的一个男人和地上的很多男人之间的东西。事实上,女人的存在完全是神事后的旨意,用一根多余的肋骨凑合着造出来的,让她去陪伴男人,洗熨他们的衣服。女人为基督教所能帮的最大的忙就是不要淫乱放荡,保持贞洁;如果同时还能设法生个孩子,她就可以跟基督教里的女性理想圣母马利亚媲美了。”这时玛丽已经怒不可遏,狠狠地盯着乔治。

        “且慢,”他说,“你不能把女人的肋骨之类的东西强加到几千年前的社会上去。基督教要表现自己,得借助当时现存的……”

        差不多同时,特伦斯说:“反对基督教的另外一个说法是,它会导致对社会不公的消极接受,因为真正的回报在于……”

        玛丽横插进来表示反对乔治的观点。“基督教现在给性别歧视提供了一种意识形态,还有资本主义……”

        “你是共产主义者吗?”乔治生气地质问道,虽然我不敢肯定他是针对谁说的。特伦斯还在继续大声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我听见他提到十字军东征和宗教审查。

        “这跟基督教毫无关系。”乔治几乎在吼叫了。他已经面红耳赤。

        “还有更多的邪恶假借基督的名义犯罪,这与……毫无关系,到了把女草药师当作女巫来迫害的地步……胡说八道。这毫不相干……腐败、受贿、支持暴君、在圣坛敛财……繁殖女神……胡说八道……还有阴茎崇拜……看看伽利略……这毫无关系……”我也听不太清楚了,因为这时我同样声嘶力竭地讲着自己关于基督教的看法。安静地待着已经不可能了。乔治的手指朝特伦斯的方向气急败坏地点点戳戳。玛丽身子前倾试图抓住特伦斯的衣袖,跟他说什么。威士忌酒瓶横躺在桌上,里面是空的,有人把冰打翻了。我平生第一次发现自己在基督教、暴力、美国等各种话题上有很多迫切的观点要表达。我总是抢先发表,免得那些思想很快消失了。

        “……不妨客观地思考下这个……他们的傀儡镇压工人和他们的罢工就这样……客观?你是指男性。所有的现实都是男性的现实……总是一个充满暴力的上帝……天上最大的资本家……统治阶级保守的意识形态否认男女间的冲突……胡说八道,一派胡说……”

        忽然,我听到另一个声音在耳朵里回荡。那是我自己的声音。我在短暂、疲惫的沉默时刻说话了。

        “……我开车穿越美国时在伊利诺斯70号州际公路上看到一块标牌上说:‘上帝、勇气和枪支造就了美国的强大。让我们永保这三件东西。’”

        “哈哈,”玛丽和特伦斯得意地欢呼道。乔治站起来,手里拿着空杯子。

        “没错,”他喊叫着说。“没错,你可以贬低它,但那是对的。这个国家曾有过狂暴的过去,很多勇敢的男人牺牲了,为了创造……”

        “男人!”玛丽应声说。

        “好吧,还有很多勇敢的女人。美国是用枪缔造出来的。你没法回避这点。”乔治大步穿过房间,走到角落的吧台,从很多瓶子后面取出个黑乎乎的东西。“我这里就保存着一把枪,”他说,举起这家伙给我们看。

        “为什么保存这个?”玛丽问道。

        “等你有了孩子,你对生死的态度就会开始变得不同。没有孩子在身边的时候,我从来不藏枪。现在,我想,我会射杀任何威胁到孩子生命的人。”

        “这是把真枪吗?”我问。乔治一手拿着枪,另一只手拿着一瓶新鲜的威士忌朝我们走回来。“绝对是一把真枪!”这把枪很小,长度不超过乔治伸开的手掌。

        “让我看看,”特伦斯说。

        “里面上了子弹的,”乔治把枪递过去时警告说。这把枪对我们所有的人似乎都产生了某种镇定的效果。我们不再大喊大叫了,枪在那里,大家说话都很安静。特伦斯检查枪的时候,乔治给我们的杯子里斟上酒。他坐下后提醒我答应要吹奏长笛的。随后是一两分钟晕晕乎乎的沉默,其间只有乔治的话打破过沉默,他说喝完这轮酒我们就该吃夜宵了。玛丽在出神地想着什么。她食指和拇指捏着杯子慢慢转着。我用胳臂肘撑着身子往后躺去,开始拾掇刚才谈话的碎片。我使劲回忆着我们怎么就忽然出现了现在的沉默。

        这时特伦斯啪地一下打开安全栓,把枪对准乔治的脑袋。

        “举起你的手来,基督徒,”他闷声闷气地说。

        乔治没动。他说:“你别拿枪开玩笑。”特伦斯握得更紧了。当然,他是在开玩笑,可是我从自己待的那个角度看到他的手指勾着扳机,已经开始要扣了。

        “特伦斯!”玛丽细声说,用脚轻轻地触了下他的后背。乔治眼睛始终盯着特伦斯,抿了口酒。特伦斯为了稳住枪,另一只手也握了上去,而枪正对着乔治的脸中央。

        “枪支持有者都去死吧。”特伦斯说,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意思。我也试图喊他的名字,可是从我的喉咙里发不出任何声音。我再次想说时,在不断加剧的恐慌中却说出毫不相干的东西。

        “是谁?”特伦斯扣动扳机。

        从那一刻开始,晚上的氛围陡然瓦解成中规中矩、令人费解的彬彬有礼,在这方面,只要愿意,美国人绝对比英国人在行。乔治是唯一看到特伦斯从枪里退出子弹的人,这让我和玛丽在一种轻微却拖了很长时间的惊恐心理状态中结成联盟。我们吃着平放在膝盖上的盘子里的沙拉和冷肉片。乔治问起特伦斯有关奥威尔的论文和教职工作的前景。特伦斯问了些乔治的生意情况,游艺聚会的出租设备和病房必需品。玛丽被问及在女性主义书店的工作,她的回答很温和,小心地避开任何可能激起争论的说辞。最后,我被点名详细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旅游计划,我说得事无巨细,冗长又乏味。我解释说回伦敦前想去阿姆斯特丹玩上一周。这又招致特伦斯和乔治花了几分钟的时间赞美阿姆斯特丹,不过,显然,他们看到的是绝对不同的城市。

        后来,在别人喝着咖啡打着哈欠的时候,我开始吹奏长笛。我吹奏巴赫奏鸣曲的水平没有比平常更糟,也许是喝醉了的缘故,稍微多了点自信,但内心却很排斥这首曲子。因为我已经厌倦了这首乐曲,厌倦自己吹奏它。当音符从纸上转化到我的指尖时,我却在想,我还要吹奏这个吗?我还能听到大家升高的话语的回音,我看见了乔治伸开的手掌中那把黑色的枪,那位喜剧演员从黑暗中重现出来,又抓起那个麦克风。我看到自己几个月前开着租来的小车从布法罗出发前往旧金山,透过敞开的车窗对着咆哮的风高兴地大喊大叫,是我,我到这里了,我来了……这一切和音乐有何关联?我为什么不去寻找它?我为什么还继续做着自己做不了的事情,吹奏着来自另一个时代和文明的音乐,它的确定和完美对我来说就像某种借口和谎言,诚如从前或者当下,在别人眼中,依然是某种真理。我应该追寻什么?(我像钢琴的轰鸣般机械地吹奏完第二乐章。)某种艰难又自由的东西。我想起了特伦斯讲的他自己的故事,他拿枪玩的游戏,玛丽拿自己做的实验,想到自己在某个茫然的时刻不断地用手指敲击书的背面,这个巨大、碎片般的城市,没有中心,没有居民,一个只存在于内心的城市,一个连接个人生活中的变化或者停滞的纽带。画面和意念喝醉了般纷至沓来,暗示和谐与无法言传的逻辑的小节挤压在一起不断地走调。在一个节拍起跳的工夫,我越过乐谱看了眼朋友,他们都摊开来躺在地板上。接着他们的余影在乐谱上冲着我很快地闪烁了几下。也许,甚至可能,我们四个今后永远不会再相见,面对这种司空见惯的无常,我的音乐在理性上显得很空洞,它的多重决定性又显得微不足道。把这个交给别人吧,交给专业人士去处理,他们会唤醒真理的过去。对我而言,它什么都不是,既然我已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这是文雅的逃跑主义……把答案写在里面的字谜游戏,我再也没法吹奏了。

        演奏到慢章的时候我忽然中断了,然后抬起头。我正要说“我再也演奏不下去了”,可是他们三个却站起来鼓掌,冲着我爽朗地笑着。乔治和特伦斯模仿音乐会上的听众,把手合在嘴边像喇叭般大声喊道:“真棒!太棒了!”玛丽走上前来,吻了下我的面颊,拿着一束想象的花朵献给我。对这个尚未离开的国家的思念之情油然而生,但我能做的只有把双脚并拢,鞠上一躬,把花束紧紧地抱在胸前。

        这时,玛丽说:“我们走吧,我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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