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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书信

        最后一卷新版《拜伦书信集》,篇幅不厚,前面附有圣茨伯里教授关于书信历史与艺术的序言,它的出版会重新引起许多读者对书信的注意。书信本是文学中讨人喜欢的一支,显然它有自己走红的日子。据说是现代邮政扼杀了地道的书信艺术。然而,对那些无疑不属于文学的书信来说,一两个便士的邮费既不能提高它们的质量,也不至于严重地减少它们的数量。

        打字机和电话才是通信的大敌。我们生活中离不开通信,说起来我也和几个朋友断断续续有书信往来,其中包括三位神学家。他们写信时步趋斯坦利教长,那龙飞凤舞的字迹,连默里先生的排字工人也奈何不得。幸好,这些神学家也操起了打字机,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打印字只是手写体冰冷而令人反感的替代品。

        拜伦曾说他的字迹像他的脾气一样糟糕,我相信这有点言过其实,因为他的书信早有人辨认过。但就一般而言,优秀书信家的笔迹定当清晰易读。

        比电话和明信片更坏的,要数推脱自己的工作太忙。其实,我们的工作并不比我们的祖辈繁重,可我们要是一日不穷忙乎就于心不安,只有那些工联主义者,才怕过于匆忙的指责。出外旅游我们比祖辈快多了,而我们从东到西的奔波,反而相应地虚掷了更多光阴。发明了节省时间的工具,却减少了我们的闲暇时间。

        这些变化肯定会煽起写短信的风尚,我手头就有几封绝妙的范文。沃尔顿舰长的一封急件说:“西班牙舰队被攻克、摧毁,如图所示。”如果情况属实,这封信倒是简洁可读。西班牙人曾对此予以否认,我倾向于西班牙人的说法。据说一位王室大公传书爱尔兰主教:“科克左右:请委斯坦顾普以牧师之职。约克顿首。”对这封信的回复是:“约克钧鉴:斯坦顾普已委任。科克谨奉。”又传:大主教坦普尔收到来自官方的两封公函,内附大主教两种明显相互矛盾的言论,要求他予以澄清,他回信说:“先生明鉴:两说均对。”

        我听说——但对此不大相信——大战期间,外交部被迫雇用了两名临时秘书,他们受的训练是商业而非外交。一位高贵的外国大使收到下面的公函时,惊诧不已:“亲爱的先生:大札已转交,内容知悉。我方老板正杂务缠身。”

        最后一封堪称短信的杰作。一位父亲告诫在校念书的儿子说,自己忙得没有工夫看冗长的信件,要求这个年轻人写信务必简练。回信可说是文字省净的典范:“S. O. S. L. S. D. R. S. V. P.”。信中字母是“告急,镑、先令、便士,答复”的缩写。

        长信自然并没有绝迹,但就我的所见来看,它只限于那类叫人惊异的怪人,没来由地冒昧给名人写信,用几张纸的书信体散文,详细陈述自己关于神学、政治的高见,没有指望他们的受害者——收信人,会去阅读并回复他们。真正妙趣横生的书信,能令人早餐食欲大开,愁闷全释,这样的东西的确快要绝迹于当今之世了。

        圣茨伯里教授将古罗马人尊为优秀书信的开创者。古罗马人确有资格独享这一殊荣,遗憾的是,他没有让我们看两封西塞罗的范文。西塞罗的书信内容丰富而笔致灵动,而塞维尼夫人书信的妙处,却在无话可说时仍能妙语解颐,就像一个法国厨师,没有原料也能做一餐美味可口的宴席。普林尼(小)则是另一种有趣的通信人,一个十分可敬的绅士,他也希望我们作如是观。

        不过,十八世纪是书信写作的黄金时代,英法两国都是如此。法国人认为塞维尼夫人无可企及,这种看法也许不错,但就书信的内容和文风而论,我们英国有些作家似乎更有吸引力。蒲柏惊人地机敏,但他的居心不正和吐辞不诚,又远非笔墨所能形容,如在情书中附上这样的要求:“当该信由于其俏皮而被付印时,注意下面画线的文字用另一种字体。”对这样的男性,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正如莫利勋爵所说的那样,斯威夫特这位残酷可怕的天才,一度迷上了两位命运多舛的夫人,而他爱情的态度多少有点病态和怯懦,我们现在还可看到一大摞他给她们的情书。《致斯特拉》尽管才华横溢,但我不敢苟同圣茨伯里的看法,认为他是“世上最伟大的情人”,他并没有把勃发的生命热情奉献给爱情。

        诗人柯珀不失为优秀的书信作家。当不在宗教阴影的笼罩下时,他亲切而又细腻,对公共事务的评论,眼光也异常独到敏锐。沃波尔的书信我不感兴趣。他为人自私放纵,靠年金丰厚的闲职自肥。他与人通信为的是显露自己的聪明才智,至于收信人倒不怎么放在心上。

        依我看,格雷的书信尤为可爱。他兼诗人、学者、隐士于一身,给通信人送去温情才华,描绘旅行见闻更别具风致——要知道,做到这一点绝非易事。读他的书信就像在和他愉快地谈心,优美的书信就应达到这种境界。因而,不难明白,最好的书信作家往往是些女性。十八世纪蒙塔古夫人的书信十分迷人,十九世纪的两位女性——卡莱尔夫人和布朗宁夫人,都嫁给文坛的天才,而其书信比丈夫更见精彩。卡莱尔夫人虽心有怨恨,但这并未使她的书信减价半分。

        雪莱、济慈和拜伦都属于写书信的高手,三人中我最醉心于雪莱。拜伦最后一卷书信集,是这位有严重心理缺陷绅士的自画像。对信中的情人,他送去温柔甜蜜的亲吻,也送去颐指气使的吩咐,而且他喜欢吩咐更胜过喜欢亲吻。那位《鲁拜集》译者菲茨杰拉尔德,算得上书信作家的王子。少数才智之士乐于闲适淡泊,实在是文坛的福音。他们的作品精雕细琢,务求艺术上尽善尽美。如果愿意,他们有的是时间写信,这些信札也必将成为文学中的珍珠。

        现代传记充塞着多余的书信,致使篇幅成倍膨胀。出版情书却属于违法行为,像一个年轻旅行家对卢塞恩的第一印象,这种高雅的审美情趣,自然也没有人想去了解。一位传记作家曾向我吐露,传记中所有动人的信件都给剔除了。

        我不敢肯定,但仍然希望:优美的书信艺术之花,会在我们手中再度烂漫绽放。

        译自,作者. R. 英格(illiam Ralph Inge,1860—1954),英国作家。英格先生这篇谈书信艺术的随笔,本身也是一篇艺术精品。作者以简洁优雅的文笔,从容纡徐的调子,给我们阐述了西方书信艺术的起源、特点和优秀的书信作家。书信在我国古代同样也是十分繁荣的文学体裁,有的书信不仅用语像诗一样工致精巧,意境也像诗一样清幽可人,如吴均的《与宋元思书》《与顾章书》《与施从事书》等,读来令人心醉;有的书信就像与朋友面对面吐露衷肠,读来无比温馨亲切;有的书信是那些饱经风霜的智者在给我们传授经验,给后人或学生谈人生、谈读书,读来真是如沐春风;有的书信宏伟庄重,有的书信细腻委婉,有的书信机智俏皮……可惜现在的通信方式,特别是当代人的心境、文学修养和艺术品位,让我们无法写出优美的书信,80后、90后的青年甚至只发“短信”而不写“书信”了。我比英格先生更为悲观:“优美的书信艺术之花”,肯定不会在我们手中再度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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