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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无处逃脱的锁链第二节

第二节

        难以置信的事情不断累积。本以为终于和最爱的埼有了初体验,却被她父亲痛骂,最终遭到逮捕,以后会怎么样呢。在无法预见将来发展的恐怖中,我抖个不停。

        大概一分钟以后,门开了。

        进来的是两个男人。下巴上都是胡渣,穿着皱巴巴西装的中年男子。另一个是脸上的配件如同豆粒一样小,同样穿着西装的青年男子。

        中年人一见到我就怒吼起来。

        “滚开,那是我的座位!”

        “啊,我还以为这边是下座。”

        我连忙站起来。

        “下座?别跟我扯那些俗世的常识。审问室里嫌疑人就要坐在里面,这是怕你们逃走啊。”

        “抱歉,我不知道这个。”

        “就算不知道用脑子想想不就明白了。白痴。”

        白痴?怎么白痴了。谁会知道警察署里那些规矩啊。有这种规矩的话,刚才的那个警察跟我说明一下不就好了……虽然我想要这样顶回去,然而对方不愧是刑警,而且因为一见面就立即对我怒吼起来,让我完全畏缩了。千言万语都被堵在喉咙里变为了“唔”的一声。

        无奈中我移坐到里面的那个椅子上。

        然而中年男人这次却这样说:

        “啊,等等,别坐。”

        “啊?”

        此时我已经坐好了。

        “啊……白痴。连那边的椅子你也想污染吗。”

        中年人叹着气。“污染”是什么意思啊。我完全跟不上他的发言,中年人摸着我刚才坐的那个靠门侧椅子的椅面说:

        “喂……果然是温的啊。犯罪者的屁股碰过的椅子,这还能坐?”

        我这才明白了“污染”的含义。简直就是小学生的欺凌啊。啊——零零的椅子上有零零菌……

        这种货竟然是刑警吗。这种货来决定我的命运吗。

        在我愕然之间,中年人把那把椅子和墙角书桌边的椅子坐了交换。

        “喂,底下的。你先忍忍坐这个。”

        青年心中不满嘟嘟囔囔说着什么,坐在墙角的书桌边,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中年坐在抢来的椅子上,翘起双腿往后一靠,向我这边伸出右手。

        “好,那请你开始自夸吧。”

        “自、夸?”

        “就是你怎么进去的,又怎么出来的,那些故事啊。”

        中年人脸上浮现出下流的笑容,右手食指在左手做成的圈中进进出出。

        这无论如何也超出了我忍耐的界限。

        “我说啊,能别开玩笑了吗。”

        我抬起腰,双手敲着桌子。

        “啊?”

        中年人也起来,抓住我了的胸前,然后脸贴的极限得近。

        “开玩笑的是你才对吧。”

        中年人面无表情,但是那反而让人觉得有一种威压感。

        “……为什么要说我在开玩笑。”

        中年人放开我的胸前,再次靠在椅子上。然后语气突然演戏一般变得客气了起来。

        “国会议员因为和在网上认识的17岁人士有不正当关系而遭到逮捕。你对此怎么看。”

        我没有回答,但是这位刑警想说的我已经明白了。可是我觉得那个例子和这回的事件情况完全不同。我也坐在椅子上反驳道:

        “我觉得国会议员这种有社会地位的人必须更注意一些,而且本来他们和这次我们的事件相比,年龄上的差距大得多……”

        “啥?想说你小子这样社会地位低的人的话,做出同样的事就可以被原谅吗?”

        “不,不是这么说……”

        “而且刚才你说了年龄差距吧,然而18岁也好50岁也好,都是一样的。跟未满18岁的做了都同样是违法。”

        我找不到反驳的话,中年人继续说:

        “说的就是这个啊。我说你在开玩笑就是你这种思想啊。你啊,完全一点也没感觉自己做了什么坏事吧。一看你那表情我就知道了。但是实际上你做的事是违反条例的,我就让你明白这一点。”

        这种高压的说话方式让我重燃怒火:

        “那就请让我明白啊。为何不能和不满18岁的人做啊。”

        “未满18岁的青少年缺乏判断力,会被坏大人欺骗,所以必须以法来保护他们。”

        这是说埼是没有判断力的幼儿,我是坏大人吗。我反驳道:

        “你难道想说从17岁到18岁突然就会拥有判断力了吗。”

        “法条上就是这么写的。”

        中年人坏笑着说。那样子看来是一点都不信自己说出来的话是真的。全部都是形式上的东西。

        我紧咬不放:

        “这和杀人强盗不同。没有被害者。完全没有人因此而受伤害不是吗。”

        “啊?你是超能力者吗?你怎么知道对方那个女孩子没有受伤的。”

        “因为那是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

        “即使在当时同意,之后也会有人觉得‘哎呀被骗了’的。女性的话,还有身体上的负担。”

        埼不可能会那么想——我想要这么相信,然而却无法断言。身体的负担这句话我我感到了不少责任感。当时有戴套,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实际上,18岁和17岁之间的性爱不是随处都是吗。高二的时候,班上就有女生传言和高三的前辈做爱了。那也是违法吗。为何只有我必须被逮捕呢,我控诉着这种不讲理:

        “大家不都是这么干的吗。”

        “呵呵,大家啊。你这么说看来是周围也有这么干的家伙。把他的名字告诉我,那些人我也会去调查。是啊,只有自己被逮捕肯定不爽啊。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多捎上一个是一个啊。”

        我无言以对。中年人也并没有真对我的回答有什么期待,他立即接着说:

        “我以前在交通科干过。出违章处罚单的时候常有人跟我这么说啊。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怎么就罚我一个……恩,确实可能大家都是这么干的,不过啊”他指着我“你也干了。所以就从你开始抓起。就是这么简单。”

        我什么也无法回答。确实中年人所说的是正论。

        可是他的说法让我不满。为了说明刚才那些内容,有必要用如此挑衅的方式吗。会不会仅仅是嫉妒顺利和女孩做了的我而故意找茬。

        “于是,就请从头说起吧。”

        所以我依然保持沉默,中年人哼的一笑:

        “呵,沉默啊。对了对了,这个必须要说,你有沉默权。所以也可以这样一直沉默。但是没用。我有物证。泛着乌贼臭味的物证啊。”

        是说用过的安全套。看不到那个塑料袋,应该是没有拿来这间屋子里。

        “如果从内侧检测出你的,外侧检出少女的DNA的话,就确定了。先不说这个,6次也做过头了吧。有那么爽吗。”

        从耳朵到脖子都不快的发热起来。

        “我明白了,我说就好了吧。”

        “无错,说就对了。”

        我从和埼的相会开始逐一说起。同时,青年也啪嚓啪嚓开始敲起笔记本电脑的键盘。

        当我说到判明埼的SOS是为了接近我而演的一出戏时,中年人呵呵一笑“哈——真是青春啊”。我感觉和埼的回忆被玷污了,心里很不爽。

        一切说完后,中年人问:

        “这么说你是不知道她的年龄了。”

        在这句确认中,我感觉自己看到了一线光明,于是猛扑上去。

        “是,就是这样。我不知道。看起来很成熟我觉得她肯定比我大。这样的话也算是违反法律吗?”

        中年人吹飞挖出的耳屎,对我说:

        “首先要明确一件事,这次你违反的不是法律,是条例。”

        “条例……?”

        “你不会连法律和条例的区别都不知道吧?”

        “我怎么可能知道。请不要把专门知识当常识一样好吗。”

        “你是白痴吗,这可是一般常识啊。你这也算是高中生吗?是你无能呢,还是学校教育不行?”

        “区别在哪呢?”

        “……真是的,没想到要给高中生上社会课啊。所谓法律,是国家规定的。相对的,所谓条例是都道府县各自规定的。区别就在这里。”

        可是都道府县说到底也是国家的一部分,所以不也没什么大的差别吗。这些琐碎的不同真的是一般常识吗。我觉得就算把班上的人问一遍,也基本没人能答上来吧。

        “条例根据犯罪实行的场所而确定是否适用。你做出犯行的事在埼玉县,所以适用的事埼玉县青少年健全育成条例——通称淫行条例。”

        “那就是说我在埼玉县以外的地方做的话就没问题了吗。”

        “那怎么可能啊笨蛋。其他的都道府县也都有那边的条例的,到时候就会根据那边的条例去惩罚而已。那么,说回来,你的主张是‘因为不知道对方不满18岁所以不算违反’吧。”

        “是的。她要是穿着水手服或者西装夹克的话,那可能我也有没做到的地方,然而实际上我只见过她穿大人气的私服。当然就以为她是大学生以上了。也不可能去问女性的年龄吧。”

        “那可不一定。喂,底下的,出张条文。”

        青年没有回答,也没有回头,生气一般的猛击回车键。打印机开始吐出纸来。在纸基本已经出来,但是打印机工作的声音仍然没有结束的时候,中年人等不及了一样把纸拽了出来。青年啊了一声,不过中年人毫不介意。他把印有密密麻麻文字的纸拍在桌子上。

        “读读这个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违反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三项或第四项、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十七条之二、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或第三项、第十八条之二、第十八条之三、第十九条第一项或第二项、第十九条之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项或第二十一条之二第一项者,不能以不清楚该青少年的年龄为理由,免去第二十八条至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处罚。但是当在不清楚该青少年的年龄一事上没有过失时不在此限。

        几条几项太多了看不明白……我这么想着,中年人补充说明道:

        “这里面的第十九条第一项就是青少年淫行。违反此条会怎么样写的有。”

        不能以不清楚该青少年的年龄为理由,免去第二十八条至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处罚——

        “不,等等。最后不是有一句‘当在不清楚该青少年的年龄一事上没有过失时不在此限’吗。‘不在此限’指的就是不在‘不能免除处罚’的限制内吧。这条怎么样。”

        中年人微微一笑。

        “很遗憾啊。所谓‘没有过失’,指的是你为了知晓她的年龄已经做了最大努力,然而依然存在误解她是十八岁以上的因素存在时才适用的。具体什么情况才适用这条款法官也在争论,不过连她的年龄都没问的你明显是不适用的。所以说跟年轻女人做的时候一定要去确认身份证和出生年月日啊。”

        “这我真不知道……”

        大家不是异口同声这么说吗,不可以去问女性的年龄。那又算是什么啊。

        我正这么想,中年人唾弃般说道:

        “两大常用句啊。‘大家都这么做为啥就抓我’,然而另一句就是这个了,‘不知道’。不知道只不过喝了四罐无酒精啤酒就算是酒驾,不知道有标志,不知道这样就会死……自己是一个什么难懂的懂不知道,只是守着做人的道理活下来,弱小善良的市民。然而却要被欺压吗。错的不是我,是没有把那些教给我的学校、政府……简直要吐了。对自己的无知自豪也要有点限度。”

        违和感和愤怒在我心中螺旋上升。对自己的无知自豪是什么。我根本没在自豪什么。

        但是——

        虽然可能有些偏离中年人的发言意图,不过对自己的无知自豪这句话却让我有所触动。看见熊谷他们在一起争论安保法案,我内心嘲讽他们不懂装懂。然而那实际上不就仅仅是喊着“无知的知”,感觉与这些东西保持距离的自己像是outlow一样很帅气而已吗。即使只有学舌来的皮毛知识,多了解一点是一点的他们比什么也不懂的我不是厉害多了吗。

        我什么也不知道,也不去努力了解。下一步发展的事也是,安保法案也是,淫行条例的事也是一样。

        结果就是,我现在所在的境地。

        这虽然不是直接的那种因果关系,但是在根底里是互相联系的。

        在理解这一点后,我第一次对自己被逮捕涌出了真正的实感。

        零落的泪水在裤子上产生了一片湿渍。

        在这期间,青年印刷着什么。之后中年人把打印机吐出的纸放在我的面前。

        “这是口供。你看看,没错的话在这里填上姓名和地址,然后按个拇指印。嘛,这都是仅仅把你说的东西简单整理了一下,应该不可能会出错。”

        我注意着哪里有什么陷阱,擦亮眼睛读了一遍,但是上面所写的全部都是事实本身。我不情不愿的签上名按了手印。

        结束后,中年人说:

        “于是我现在要跟你双亲联络,把你家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这可不好。我是撒谎要去朋友家开学习会出来的。特别是父亲,他对于我去开学习会这个谎言很高兴。若是被知道了我实际上是去跑去约会,最后还因为淫行而被逮捕了,他们会有多失望呢。

        “等等,这方面能不能通融一下。”

        “啊?你觉得你有可以这么说的立场吗?本来这事还得通知学校的,只跟你家人联络已经是在通融了。”

        要是他给学校打了电话那就太惨了。被学校知道我被逮捕了这档子事可能会被退学。那样的话就别谈什么大学考试了。

        然而和家人联络问题也是很大。

        陷入进退两难的我又受到进一步追击。

        “这一段时间里你不能回家,所以不管怎么样联络是必须的。”

        “不能回家……是什么意思?”

        “恩?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啊。我们这边放人为止,你都要在笼子里生活了。”

        中年人获胜般对着愕然的我说。

        “怎么样,这就是所谓的犯下罪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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