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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八岁那年,在一场车祸中,我失去了双亲,从那以后,我就对别人的父母格外在意。在青少年时代,我尤为如此,当时许多朋友纷纷丢弃自己的父母,而我形单影只,用别人用旧的东西,倒也活得十分自在。左邻右舍,略显沮丧的为人父母者比比皆是,对至少有那么一位十七岁的青年愿意留在身边,来分享他们的玩笑、建议、菜肴甚至金钱,他们可是连高兴都来不及。与此同时,我自己倒也算得上身为人父。那时,我的姐姐琼和一个名叫哈珀的男人结婚没多久,而这场婚姻正濒临瓦解。在这个不幸的家庭中,我所保护的对象和亲密伙伴就是我那三岁的外甥女莎莉,琼的独生女儿。大公寓里——琼已经继承了一半遗产,我的那一半则由他人托管——这对夫妇的争吵与和解如潮汐般汹涌澎湃,此起彼伏,把可怜的小莎莉冲到一边。自然而然地,我和这个被遗弃的孩子同病相怜,于是我们经常舒心地窝在一间俯瞰花园的大房间里,她玩玩具,我听唱片。而每当公寓彼端的某处风云变色、使得我们不想抛头露面的时候,我们就躲进一间小厨房里。

        对我来说,照顾她是件好事,它使我保持了文明的品性,并让我远离自身的烦恼。直到二十年后,我才感到自己扎下根来,就像当年照顾莎莉时那样。最令我享受的时光是在琼和哈珀离开公寓外出的时候,特别是在夏天,我会读故事给莎莉听,直到她悠然入睡,然后我就坐在靠着敞开的落地窗的大写字桌前,开始做我的家庭作业,迎面的窗外飘着树木散发的清香和车辆带起的尘埃。那时,我正在埃尔金新月街上的比密西——一所喜欢自诩为“学院”的学校——念书,正在为高考苦读。当我停下手中的作业,回头朝身后望去时,我看见,在光线逐渐黯淡下来的房间里,莎莉仰面睡着,被单和玩具熊都掀到了膝盖下面,四肢完全展开,一副纯洁无邪、毫不设防的可爱姿势。在我眼里,这是她在自己那仁爱善良的小小世界中对我百分之百的信赖。一股狂野而令人痛苦的保护欲望激励着我,令我一阵心痛,而且我确信正是出于这种欲望,我后来才会生了四个孩子。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你一辈子都是孤儿身;照料孩子就是照料你自己的一种方式。

        有时,出于愧疚或是与哈珀和解后余留的满心爱意,琼会突然闯进来,出现在我们面前。她会把莎莉抱到公寓里属于他们的那一边,柔声细语地逗她,拥抱她,给她做出种种毫无价值的承诺。每当这时,一种失去归属的空虚感就会如黑夜般袭上我的心头。我没有躲闪逃避,也没有像其他孩子们那样去靠电视排遣寂寞。我会遁入茫茫夜色,沿着拉德布罗克·格罗夫大街,前往目前对我最为热情的那户人家。二十五年过去了,当我重温往事时,在脑海里所浮现出来的,是那些用灰泥粉刷过的灰暗公寓,有些墙面已经斑驳脱落,有些却依然干净整洁,也许是在波伊斯广场吧。接着,前门打开了,一道强烈的黄色灯光照亮了站在阴影中的那个面色白净、已经身高六英尺、脚下趿拉着那双切尔西球靴的年轻人。哦,晚上好,兰利夫人。很抱歉来打扰您。请问托比在吗?

        托比多半正和他的一位女朋友混在一起,或者是和朋友们呆在酒吧里。于是我连称抱歉,开始沿着门廊台阶往回走,这时,兰利夫人把我叫了回来。“杰里米,你想不想进屋来坐坐?来吧,和我们这两个无聊的老东西喝上一杯。我知道汤姆看见你会很高兴的。”

        几下惯常的推却之后,这只六英尺高的布谷鸟还是进去了。他被领着穿过大厅,走进一间汗牛充栋的巨大书房,房里还装饰着叙利亚式匕首,一张萨满教巫师使用的面具,以及一根亚马逊吹管,里边装有头上浸满箭毒的飞镖。敞开的窗户旁,托比四十三岁的父亲正坐在台灯下,读着普鲁斯特或修昔底德或海涅的原作。他微笑着站起身来,向我伸出手掌。

        “杰里米!见到你真高兴。一起来杯兑水的苏格兰威士忌吧。坐这儿来听听这个,告诉我你怎么想。”

        他很热情地与我攀谈,找着与我的学科(法语,历史,英语,拉丁语)有关的话题。他把书往前翻了几页,翻到了《在少女们身旁》中的一段令人叹为观止的回旋语句,而我呢,也同样希望能表现自己并被他接受,便直面这一挑战。他和蔼可亲,不时地给我做些纠正。后来我们可能还谈论起了斯科特-蒙克里夫,而兰利夫人则会端着三明治和茶水走进来。他们向我询问了莎莉的情况,也想知道在哈珀和琼,这对他们从未碰过面的夫妇之间,有什么最新的进展。

        汤姆·兰利是位外交官,在外办工作。他曾先后三次旅居国外,执行外交事务,回国后便常居白厅。布兰达·兰利操持他们和和美美的一家,还教授大键琴和钢琴课程。就像比密西学院里我许多朋友的父母们一样,他们受过良好教育,生活充裕富足,在我这个收入中等、藏书全无的人看来,这简直是一种高雅理想的生活。

        然而,托比·兰利却对他的父母不屑一顾。他们那种富有修养、对知识保持好奇和思想开放的生活方式,他那个宽敞整洁的家,以及他自己在中东、肯尼亚和委内瑞拉所度过的有趣的童年生活,都令他感到厌烦。他三心二意地准备着数学和艺术这两门高考课程,还说自己根本就不想上大学。他和那些住在面朝牧丛站的高层住宅里的人结帮交友,而他的女朋友们都是些餐厅女佣,以及梳着黏糊糊的蜂窝状发型的女店员。他滋事添乱,经常一次带上好几个女孩子出门。他还逐渐养成了一套傻帽似的说话方式,一开口总带着喉音“t”,还有那些比如像“偶醒”(我想)、“偶转他”(我对他说)之类的另类表达,都变成了他说话时根深蒂固的习惯。因为他是我朋友,我嘴上才没说什么,但心里却一直很反感。

        我往往趁托比不在家的机会上门,兰利夫人也会随口说出“你还是进屋里来吧”这样的客气话,尽管大家都对此心知肚明,我在波伊斯广场还是一直很受欢迎。有时,兰利夫妇会让深谙托比性情的我对他的任性举动提些真实想法,而我则会不顾朋友情面,自负地夸夸其谈起来,强调托比需要“找回自我”。与此相似,我在西尔维史密斯家也占了一席之地。西尔维史密斯夫妇都是新弗洛伊德主义精神分析心理学家,两人满脑子关于性的奇思妙想,家中还摆着一台美国型号的大冰箱,里面塞满了美味佳肴。他们的三个孩子,二女一男,都年纪轻轻的,却在肯萨尔赖斯干着盗窃商店和在操场上敲诈勒索的非法勾当,简直是一伙疯狂的蠢蛋。还有一位比密西学院的朋友,约瑟夫·纽金特,我在他那凌乱的家里也过得很舒心。他的父亲是位海洋学家,每每率远征队去探索世界上未曾勘查的海床,而他的母亲则是《每日电讯报》的首位女专栏作家。然而,乔却觉得他老爸老妈太没劲了。他宁愿和一帮来自诺丁山的小伙子们混在一起,花一整个晚上改装蓝美达踏板摩托车上的复合头灯,并乐此不疲。

        我对所有这些家长们着迷,是否仅仅因为他们都不是我的亲生父母呢?尽管我费尽心机,但还是无法苟同,因为不容否认的是,他们都十分讨我喜欢。他们吸引着我,我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在兰利家,我知道了在阿拉伯沙漠中举行的献祭仪式,在拉丁文和法文上也都有了长进,还第一次欣赏了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在西尔维史密斯家,我听说了“多形性反常”这一概念,痴迷于多拉、小汉斯和狼人的故事,还大饱口福,享受了熏鲑鱼、硬面包圈、奶油干酪、土豆饼和甜菜汤。在纽金特家,珍妮特向我讲述了普罗富莫丑闻的前前后后,并劝我学习速记;她的丈夫曾向我模拟演示了害减压病时的情形。这些人都把我当作成年人看待,给我倒酒,递香烟,征询我的意见。他们四十有余,为人宽厚,悠然自得,精神饱满。还是赛·西尔维史密斯教我打网球的。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对夫妇是我的双亲(要是果真如此该多好啊),我肯定会更加爱他们的。

        如果我自己的父母还活在世上,我是不是也会像其他人那样去奋力拼搏,寻求一片自由的天地呢?再一次,我无法认同这种想法。我的朋友们所追求的,在我看来,与自由正好是南辕北辙,是在自虐般地朝着社会底层扎猛子。而且可想而知,我的那些同龄伙伴们,特别是托比和乔,他们会将我的居家环境视作人间乐园,这一点想想都叫我恼火:脏乱的公寓里臭气熏天的疯狂聚会,一直持续到将近中午的酗酒狂欢;我那如珍·哈露般美艳惊人、嗜烟如命、在她那代人当中最早穿上迷你裙的姐姐,她那鞭抽棒打、轰轰烈烈的成人婚姻闹剧,还有那个自虐成性的哈珀,一个喜欢让老婆皮鞭伺候的变态狂,还在他肌肉饱满的前臂上用红黑色刺青刺上了趾高气扬的小公鸡图案;而且,没有人会来拿我卧室里的状况,我的服饰着装,我的日常饮食,或者我的行踪下落,我的家庭作业,我的前途展望,我的精神或者口腔健康来絮絮叨叨。享有这样充分的自由,其他我还能再指望些什么呢?没有。不过,有一点除外,他们可能会加上这么一句,得把那个总喜欢到人家院子里四处转悠的毛病给改了。

        曾经有这么一次巧合,正好反映了我们之间对各自的不满与疏远。那是在一个冬天的傍晚,托比来到了我家里,在那间寒冷肮脏的厨房中装作很放松的样子,抽着烟,试图给琼留下深刻印象(实际上琼对他应该说是相当讨厌),说话时还带着他和大家一起时常发的那种口音——而我那时也正好在他家,一边舒舒服服地坐在正对着熊熊炉火的大沙发里,手里捧着一杯他父亲的单一纯麦威士忌,裸脚踩在一张可爱的布哈拉地毯上(托比却认为这是一种文化强暴的符号),一边听着汤姆·兰利讲述着一种致人死命的毒蜘蛛,以及某位三等秘书第一次来到英国驻加拉加斯大使馆时,被蜘蛛咬伤后在剧痛中垂死挣扎的故事。隔着大厅,穿过敞开的房门,我们听到布兰达正在弹奏斯科特·乔普林轻快活泼的切分式拉格泰姆曲。那时候他的这些曲子才刚刚被人重新发掘出来,还没有被推崇到发烧的地步。

        我意识到,刚才所讲的很多事情都对我起着不利的影响,意识到托比在异想天开的情势下追求着一位美丽疯狂、可望而不可即的女郎,意识到他和乔还有西尔维史密斯家的那群孩子们喜欢上邻居家串门,其实显示了一种对生活合理的渴求,而一个十七岁的小伙子醉心于与上一辈人相处时的舒适与交谈,则暴露出那干瘪的灵魂。我还意识到,在描述我人生的这一阶段时,我不仅经常下意识地模仿年轻时我的那种高高在上、藐视一切的态度,而且还模仿着我以前说话时的那种相当正式、刻意疏远、回旋绕弯的口气。这是我对普鲁斯特的笨拙模仿,尽管他的作品我读得很有限,而那本应是让我戴着知识分子的桂冠向世界展示自我的资本。现在,我能为那个年轻时的我所做的全部辩护,乃是:我非常非常思念我的父母,虽然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不得不建立起保护自己的藩篱。傲慢自大是其中一道,另一道就是我逐渐培养成的对我朋友们的所作所为采取的轻蔑态度。他们那时可以放纵自由地生活,是因为他们家境稳定,生活有保障。而我呢?则急需进入他们所抛弃的家园。

        我不准备与女孩子们交往,部分原因在于我觉得她们会使我学业分心。我理所当然地认为,能让自己摆脱目前所处境地——我是指和琼和哈珀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最可靠的办法,就是进入大学,为此我需要去参加高考。我刻苦攻读,几近狂热,虽考期仍远,但每晚都要花上两个,三个,甚至四个小时的时间备考。造成我胆怯的另一个原因是我的姐姐。她最早涉足这一领域时,我才十一岁,她也只有十五岁,那时我们还和姨妈住在一起。她的举动实在太热闹太火爆了,总有一些形形色色不知姓名的男生找上门来,挤进我们俩本应共同分享的卧室(姨妈最后把我们俩都撵了出去),令我畏缩不前。我们姐弟二人在这方面的经验和知识比较起来,可以用卡夫卡式的语言去形容——琼在我人生的世界地图上舒展开优美的四肢,遮蔽了那块标明“性”的广袤领土,迫使我不得不向其他的地域航行——驶向那些标注着卡图鲁斯、普鲁斯特、波伊斯广场的无名小岛。

        再说,我也确实对小莎莉情有独钟。和她在一起时,我感到肩负责任、身心完整,不再需要其他任何人。她是一个苍白瘦小的小女孩。平时没有人怎么带她出去玩,我从学校里回来时,也从来没有兴趣再带她出去,而琼则根本就不把带她出门放在心上。大部分时间里,我和莎莉都在大房间里玩耍。她身上带着那种三岁小女孩特有的专横高傲的脾气。“别老是坐在椅子上!下来跟我到地上玩!”我们玩“看医生”,“过家家”,“林中迷途”,还有“驶向新天地”的模拟游戏。莎莉上气不接下气,喃喃地述说着我们所在的环境,我们的动机,还有突然发生在我们身上的变化。“你不是怪物,你是国王!”然后,我们听到从公寓远处的另一端,传来哈珀一阵狂暴的怒吼,紧接着是琼痛苦的大叫声。这时,莎莉会回以一个小大人似的绝妙鬼脸,后退一小步,时机恰到好处地耸耸肩,用她那银铃般动听的嗓音说出一句在语法结构上尚显陌生的话来:“妈咪,爹地!他们俩又在那里冒傻气啦!”

        的确,他们俩真的是在冒傻气。哈珀从前是一个保安,他声称自己正在攻读人类学的校外学位。琼嫁给他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小莎莉也只有十八个月大。婚后的第二年,琼的那一半遗产到账了,她便买下了这所大公寓套间,靠剩下的钱生活。哈珀辞了职,两个人成天混在屋里屋外,酗酒,打架,和好。哈珀天生就有暴力倾向。有时我看着姐姐红肿的脸颊或肿胀的嘴唇,心里忐忑不安,脑子里模模糊糊地想到男子气概,要去挑战我的姐夫,捍卫我姐姐的尊严。然而有的时候,当我走进厨房时,我发现琼坐在桌子旁边,一边看杂志一边抽着烟,而哈珀正站在厨房水池边默默地洗着碗,浑身上下只穿着一条紫色的健身内裤,半边屁股上赫然留着六条鲜红的鞭痕。我得很庆幸地承认,自己对此完全摸不着头脑,于是我便退回到大房间里,和莎莉玩起我所能理解的各种游戏来。

        我永远也不会明白,当时自己为什么不知道,或者没有猜到:琼和哈珀之间的暴力冲突会殃及我的小外甥女。我也没有想到,直到二十年之后,她才透露出自己的心声,让别人知道:苦难会将一个孩子置于多么孤立无援的境地。那时,我不知道大人们会对孩子起到什么样的影响,或许我根本就不想知道。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我心中的愧疚感已经在慢慢滋生。那个夏末,就在我十八岁生日以后不久,哈珀永远地离开了这里。我通过了高考,在牛津大学争取到了一个名额。一个月后,当我从公寓里抱着成叠的书本和唱片走出来,把它们装进一位朋友的面包车里时,我本来应该欣喜若狂的。我的两年计划成功了,我离开了这个地方,我终于自由了。然而,在从卧室到人行道之间的路上,莎莉一直紧紧地跟着我,执拗地向我发出种种疑问:“你要去哪儿?你干吗要走?你什么时候回来?”这些疑问,仿佛是对我叛离她的严厉指控。最后,她察觉到了我的躲闪逃避,我那凝重无语的沉默,便一次又一次地回来问我。后来,她想到要引诱我,便劝我和她一起玩“驶向新天地”,放弃我的历史学位。她是如此轻松乐观地相信我能回心转意。我放下满怀的书本,跑到外面的面包车上,坐在后座里暗自啜泣。我想我太了解她现在或将来的感受了:已经到了中午时分,琼仍然昏睡不醒,哈珀的离去让她移情于酒精和药片无法自拔。我本想在离开之前叫醒她的,但考虑到现在莎莉就要独立自主、自己照顾自己了,于是我便没有去打扰她。

        不管是莎莉、琼、哈珀,还是兰利一家、纽金特一家或西尔维史密斯一家,他们在我后来的生活中再也没有出现,我把他们都抛在身后了。我心中的歉疚和叛离感都不允许我回到诺丁山去看他们,哪怕就一个周末也不行。我受不了再和小莎莉分别的情景。一想到我将自己所承受的失落与痛苦强加在了她那稚嫩的肩膀上,我的心灵更加寂寞,刚进大学时的兴奋也随之烟消云散。我变成了一个沉默抑郁的学生,一个在同龄学生当中阴沉低落的隐身人,与跟他人交往的自然天性明显格格不入。我便去寻找最近的一处家园。这一次是在牛津北区,是我那如生父般慈祥的导师和他的妻子的家。一段时间里,我在那儿显得出类拔萃,一些人还说我很聪明。然而这也无法阻止我黯然离去。先是牛津北区,后来,在第四个学期,我又离开了母校。之后的许多年里,我一直处于逃离的状态——住址,工作,朋友,恋人。有时,我与某人的父母交朋友,以减轻自童年起即幽灵般缠绕心头、挥之不去的失落感。我会被邀入他们家,我会生龙活虎,然后,我会再度离去。

        这种令人伤感的愚蠢举动以我的婚姻而告终。在我三十多岁的时候,我娶了詹妮·崔曼为妻。我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借用西尔维亚·普拉斯的话来说,爱情发动了我)中的第一句:“爱发动你,像只胖乎乎的金表。”">。我拥抱生活,永久地奔向生活,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生活主动拥抱了我。我本应从自己与莎莉在一起时的经历中领悟,要想重塑一个失去的父亲,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自己身为人父;而去抚慰自己心中那个被遗弃的孩子,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拥有自己的亲生骨肉,去疼他爱他。等我不再有这样的需要时,我便从我的岳父母——琼·崔曼和伯纳德·崔曼——身上寻找双亲的身影。然而,这一次没有家了。我第一次与他们碰面时,他们俩已经异国分居,彼此很少说话联系。琼在很久以前就隐退到法国南部一处荒凉偏僻的小山丘上生活,即将病入膏肓。伯纳德那时仍然是一个公众知名人物,在餐馆里频频款待客人。他们极少看望自己的子女。詹妮和她的两个弟弟对自己的父母已经绝望了。

        人一生所养成的习惯不会那么快就被改变。尽管詹妮对我的行为有些不悦,我仍然保持与琼和伯纳德的友谊。在与他们数年间的交流中,我发现,从八岁到三十七岁,在这段时间里一直困扰我的情感空缺,那种无家可归、无人可依的失落感,导致了我在知性上的一个严重缺陷:我没有信仰,我什么也不相信。这并不是说我怀疑一切,或者我在保持理智的好奇心的同时仍坚持用怀疑的眼光看待问题,或者我对所有观点兼容并蓄全盘接受——不,都不是。仅仅是我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一条持久的准则,一份基本的理念来鉴别判断,没有找到一种能让我去真诚、热情或者平静地信奉的超验存在。

        我不像琼和伯纳德。他们俩一开始都是共产党员,后来才分道扬镳。但是,他们对各自信仰的潜力与追求却从来没有减退。伯纳德是一位颇具才华的昆虫学家,一生对科学的昂扬及其有限确定性坚信不疑。在舍弃共产主义之后的三十年里,他为形形色色的社会和政治改革事业奔走疾呼。琼自从在1946年与化身为两条黑狗的邪恶相遇后(伯纳德觉得此事尴尬至极,几乎闭口不议),便投入了上帝的怀抱。一种邪恶的天性,一股在人类事务中涌动的暗流会周期性地浮现,强势主宰和摧毁破坏个人或国家的正常生活,然后再度潜伏下来,等待着下一次时机;而就在咫尺以外,是另一种善良仁慈、无所不能的光明力量,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与邪恶抗衡斗争。这两种天性,与其说是相距甚近,恐怕还不如说其变化只在一瞬之间。她感到,这两种天性的存在,都和她当时所信奉的唯物主义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她便退党了。

        琼遇到的那两条黑狗,是否应该被视为一种深具说服力的象征标志,一句信手拈来的口号,是一份证明她过于轻信抑或真的有这么一种力量向她显灵的证据,我无法断言。在这本回忆录中,我记述了我生活中亲历的某些事件——柏林,马伊达内克,列-萨勒赛和圣莫里斯-纳瓦塞勒——它们均有助于理解伯纳德和琼对该事件的解读。理性主义者与神秘主义者,政委与瑜伽信徒,活动家与隐士,科学家与直觉主义者——伯纳德和琼就构成了这样一对极端的矛盾,他们成了在我那缺乏信仰的空白地域中耸立的两根标杆,使我的信念左右摇摆永不安定。和伯纳德在一起时,我总觉得他对世界的看法缺少某些要素,而正是琼握有打开大门的钥匙。他那坚定的怀疑主义和无神论思想都令我警觉,因为这种思想太妄自尊大了,太多事物被全盘拒绝,从根本上否定。而在一次次与琼的交谈中,我发现自己在像伯纳德那样思考。她那种对信仰的表述令我感到窒息,而且我也被她流露出的傲慢态度所困扰。一切信仰者都持有这种傲慢,他们都自我感觉良好,认定这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所信奉的一切,认定信仰即美德,并进而认定缺乏信仰的人生没有价值,或者至少十分可怜可鄙。

        照理来说,理性思维与感性领悟本就相互分离,在它们中间挑起对立并无道理,但这样讲却毫无作用。伯纳德和琼向我阐述的理念往往水火不容,难以并存。比如,伯纳德坚信,是人类的思想指引着人类生活的方向,而不是什么固有的天性或者宿命的缘故。琼无法接受这一观点,在她看来,生命存在特定的目的,敞开自我去拥抱这一目的,对我们大家都有好处。同时认可这两种观点是行不通的。在我眼里,相信一切,不作出任何选择,就等同于什么也不信。

        我不能确定,我们这处于千年之交的文明,是因过于崇尚信仰还是过于缺乏信仰而遭致诅咒,也不知道到底是像伯纳德和琼这样的人,还是像我这样的人才造成了祸端。

        但是,假如我不宣告我坚信真爱可以改变人生,可以救赎人生,那就有违于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谨将这部回忆录献给我的妻子詹妮,还有我那仍被童年阴影所困扰的小外甥女莎莉,祝愿她也能找到这份真爱。

        通过婚姻,我走进了一个分裂的家庭,这个家庭中的三个孩子出于自我保护,都在某种程度上背弃了自己的双亲。而我与岳父母过于亲近、有些夺人所爱的做法,给詹妮和她的弟弟们带来了某些不悦,对此我深表歉意。我曾有若干冒昧之举,其中最为冒昧的是将某些绝不该记载的交谈一一作了陈述。然而,由于我对他人,甚至对我自己表明我“上岗”的机会少而又少,故而几多轻率冒昧之举在所难免,绝有必要。我恳望琼的幽魂,还有伯纳德的幽魂——假如与他的一切信念相左,他个人意识的某些要素继续存在了下来——能够宽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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