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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五十年以后》学生版第二章 大学和神学院时期

第二章 大学和神学院时期

        

        1893年,我离开了潘达珀斯学院。经过乔治·丹尼老师的介绍,我进入哈姆普顿悉尼学院,在那里读二年级。我还加入了他的同学会和文学社。对于一个热血的年轻人来说,所有这一切的到来都令我感到深深的满足。

        在美国发表《独立宣言》的1776年,大陆会议创建了哈姆普顿悉尼学院,并以两位伟大的英国自由主义爱国战士的名字为其命名——约翰·哈姆普顿和阿尔金·悉尼。在学院历史上,曾出过一位美国总统、三十位国会参众议员、八个州长和二十多位学院的校长。我当时读书的时候,学校仅有一百五十多名学生,现在已经发展到近四百名。据1931年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在列在《美国名人录》中的美国大学校友中,哈姆普顿悉尼学院的校友以7.45%的比例排在第一位。阿姆赫斯特学院以7.4%的比例位列第二名,其后是比例为6.6%的哈佛大学。这个排名引起了报刊的广泛热议。其中,《诺克斯维尔日报》评论说:“哈姆普顿悉尼学院所起到的作用远不是一份调查报告所能体现的,它历史悠久,拥有其独特的教育风格。在美国南方的教育历史中,它的影响是无可比拟的。”

        我们个人之间,尤其是和同学会的同伴之间的友谊,以及在学校悠久传统之下形成的轻松氛围,是大学生活对我最美好的馈赠。但我在这里读书的那段时间,哈姆普顿悉尼学院已经有走向衰落的趋势,其招生的人数在不断下降。长年以来,大量的烟草种植彻底摧毁了这里的土地——学校所在的弗吉尼亚州。有条件的家庭都把孩子送到了北部和西部的学校。在我入校后不久,我最喜爱的英国文学老师乔治·丹尼就离开了,接替他的老师是一个毫无生趣的人,讲课枯燥乏味,令人昏昏欲睡。我们物理科学的老师很优秀,但由于缺乏兴趣,我也只是敷衍地在学,能及格就好。临近毕业的时候,对于要离开这里,我没有感到丝毫的遗憾。学校给我提供了读研的奖学金,但我已经不想再待在这里了。

        李·特兰克是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几年中,班级的第一名总在我们两个中间交替。我们之间的友谊,是我回忆起在学院的日子里感到最愉快的事情之一。他跟我年纪一样大,我们在同一个同学会里面,住同一间宿舍,常常在下午的时候一起散步。和我一样,他也不喜欢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甚至我们会一块去和女朋友约会,也不会有争风吃醋的事情发生。他家在弗吉尼亚州西南的维斯维尔,学期开学前,我们会先在他家会合。夏天放假的时候,我也会先和他一起回到他家。很多个圣诞节,我都是在他家度过的。毕业以后,我回到潘达珀斯学院执教,他去弗吉尼亚大学攻读了法律,但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此中断。再后来,他先后担任过谢南多亚人寿保险公司的董事长、州教育委员会的主席,并在1921年当选了弗吉尼亚州的州长。在这次选举中,他还创造了历届州长选举最大的多数票。四年任期满后,他成为弗吉尼亚州罗阿诺克第二长老会的长老,并在这个职位上保持了长年的热情。他是在1939年去世的。之前,我们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每次回美国,想到能够去看望他,我都充满了期待。

        在哈姆普顿悉尼学院,优秀的学生是很多的。毕业那年,另外一个班的学生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我和特林卡尔位居第二。考第一的那名学生做了毕业告别演说。为了让我们两个人都能在授受学位的典礼上登台演讲,学校特意恢复了早已废弃多年的希腊文演讲,并指定由我来做。在热心、和蔼、博学的布洛克教授的帮助下,我完成了演讲词的撰写。很幸运的是,典礼那天,台下汗流浃背的同学们没有表现出对演讲的不满。在二十岁生日的前一天,我拿到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我还在哈姆普顿悉尼学院念书的时候,学院在教育和管理方面都是非常有名的。协和神学院距离我们很近,它就像是我们学院的研究生院。我们这里的很多学生都有毕业后去传道的想法。在这种热烈、虔诚的宗教氛围下,宗教的问题再次摆在了我的面前。我们这些学生并不羡慕那些神职学生的社会地位,对他们的品行也没有抱着总是欣赏的态度。《圣经》课是那么枯燥无聊,教堂的宗教活动也丝毫不能引起我的兴趣。但参加这些活动的人们,并没有表现出厌烦和不满。

        在这里,基督教的青年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弗吉尼亚州很多地方的宗教活动,都是由青年会在组织领导。我刚进学院就加入了这里的青年会,并且一直算是比较活跃的成员。四年级的时候,我当选了学院青年会的主席。当时弗吉尼亚州的政府当局并不支持青年会的存在,认为这是从北方传过来的组织形式。也许正是由于当局的反对,反而扩大了它在我们大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当时,一项发动学生自愿去国外传教的运动正在快速发展,并很快成为席卷全国的浪潮。学生们开始关心基督教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问题。运动的组织者们进入各个大学,号召学生们加入传道的队伍中。当他们到我们学院进行宣传时,我因为父母的关系,很自然地成为他们关注的对象。而我的家庭、健康、青年会主席的职务,都将我推向了国外传教者的位置上。他们也确实选中了我。

        海外传教运动组织学校宣传的人有,维兰德·里昂、福兰特·布鲁克曼、亨利·鲁斯,他们后来都成为了我非常好的朋友。但在当时,他们无疑给我出了一道难题。他们也了解了我在宗教问题上的困境,知道我对传教活动缺乏兴趣。是的,从小时候跟随父亲出去传道的那次经历以来,对传教活动的反感就一直折磨着我,后来在弗吉尼亚的生活和对于做一名老师的热切期待,所有的这些都让我对传教事业产生越来越强烈的抵触。但传教运动提出了合理但又强硬的号召,每个虔诚的基督教徒,都要解释为什么不能去国外传教。这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可以拒绝去国外传教,可我要选择什么来作为我终身的职业?教古希腊罗马文学的老师?牧师?我必须在两者中选择一个,前提是不能离开弗吉尼亚。但选择做牧师的话,情况的发展会失去控制,我很可能被派往中国。我可能会去弗吉尼亚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或是德国的某所大学去读研究生,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研究学问当做我今后的事业。当然,这一切的烦恼都源自于那个传教人问题。

        当我在烦恼毕业之后的去向问题时,一个奇怪的想法在我脑中浮现:如果我能够预知到会去中国从事教育工作的话,我一定会选择去一所为中国人所熟知的大学读书,并且至少要取得硕士学位。但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我可能根本就不会选择做一名牧师,因而丧失去中国的机会。一直以来,我都在顺应自己的心意在做出选择,因此,无论如何,我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懊悔。

        在这个时候,我在潘达珀斯学院十分敬仰的一位老师,丹尼先生,接受了华盛顿与李大学的邀请,到那里去担任教职,而我被邀请去接替他原来的职位,教授拉丁文和希腊文。这份邀请像是我的救命稻草一般,被我马上接受了。我在潘达珀斯学院担任了三年的教职并感觉十分满意。这段时间,我对弗吉尼亚的感情不断增加。我的两个兄弟离我很近,学院里有很多我熟悉的人,我很轻松地融入到了新的生活中,并感觉到这种像是为我量身打造的生活,就是我以后的归宿了。我在这里一年后,就想继续再待一年,第二年后又是如此。不容否认的是,在很大程度上,我这么做是为了拖延时间。我仍然难以对以后的道路作出决定。在学院的第二年,我的同事杰尔摩(以前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决定要去从事神职工作,并在随后的一年去读了神学。之前,他曾多次跟我讨论过神学问题。这件事情的中间过程和他最后的决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一年之后,我也进入了协和神学院学习。在他毕业前,我们一直住在同一间宿舍。

        对潘达珀斯学院来说,我算是个“老人”了,这使我在感情上很容易就接受了这份工作,并且使我可以重新审视这所学校。就年龄来说,我比学院里的学生大不了多少。我的教学工作为此难免会受到一些阻碍。但年龄的问题很快就因为学院的优势弥补了。在课堂上,我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以前的乔治·丹尼老师,我的学习态度就是在他的影响下发生转变的。在课堂外,我很容易就和他们打成了一片,成为很好的朋友。有时,我会作为他们体育队的领队,和他们一起到别的学校去参加比赛。简单来说,就是作为一个老师,“你是在教拉丁文,还是在教学生?”我是教学生的,所以即使是基础的理论课程我也会把它变得有趣。比如,我会撇开像《凯撒评注》()这种肯定会让学生们感到厌倦的东西不讲,而和他们一起讨论考尼里乌斯·尼珀斯写的名人传记。它是专门供罗马的孩子们阅读的,简短、生动、有趣,足够让学生们用来练习拉丁文语法。

        我后来在南京神学院,以及再后来的燕京大学的时候,也都很明显地表现出来和学生们之间这种亲密的朋友关系。相比起燕京大学的学生,南京神学院的学生显得质朴、简单。他们之间的差别就像是燕京大学的学生和美国学生之间的差别一样。

        教书期间,我曾经两次参加了在麻省诺斯菲尔德举办的夏季聚会,它是由基督教青年会和学生自愿运动的一块组织的。聚会很成功。很多有见识的人做了演讲,大家对宗教问题也展开了积极热烈的讨论。我总是能在当中听到很多新颖独特,同时又很实用的宗教观念。这与我以前接触到的空洞无聊的说道完全不同。耶稣在这里摆脱了神秘的光环,成为令人崇拜和敬仰的真实存在。而这在以前肯定会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异端。和参加聚会的很多青年人一样,我贪婪地吸收着这种对基督信仰的新鲜解读。我想我应该对罗伯特·斯皮尔表达我最诚恳的感谢,正是他的观点让我对宗教有了新的领悟。这直接形成了我日后宗教信仰的基础。之后,虽然我经历了生活的种种不幸,我的宗教观念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但它在我心中依旧明亮,从来没有熄灭过。

        

        我是在1899年的秋天进入协和神学院的。当时,它已经从哈姆普顿悉尼学院搬到了里士满的郊外,环境很好。学院的校长是沃特·穆尔,精明能干。新建的学校宽广明亮,崭新的教学和体育设施,美丽的校园环境,这一切都使学院显得生机勃勃,充满活力。我在这里又度过了三年愉快的时光。期间,我对神学院,甚至是里士满这个城市都产生了深切的依恋,直到现在依然无法淡忘。

        进入学院后,除了是否要做传教士这个问题,我又产生了新的疑惑,是关于宗教信仰的。具体来说就是,该以什么态度对待那些新生的、进步的、无畏的、严谨的圣经学问。虽然当时我的主要宗教活动还是在实践方面,但从与北方教会的接触,我所阅读到的一些文章,以及我内心的偏向,在南方长老会的正统思想与新生的自由主义宗教思想越来越严重的冲突中,我更加认同后者。

        神学院的教授们,包括我们的院长,全都待人真诚,对宗教充满虔诚,并且学识丰富,具有普遍的同情心。他们以前大都是牧师,因为表现优秀,对培养下一代充满了兴趣,才被邀请到这里。后来,我发现他们对过去和传统的东西表现出强烈的忠诚,并以此作为做人的第一美德。这不只体现在生活上,他们在宗教、政治上也是如此。他们的这种人格使我决心听从他们的教导。但我仍保留独立思考的习惯。每天预习功课的时间并不用很多,晚上空出来的时间,我就去图书馆找一些关于宗教、科学方面的新书来阅读。我脑中存在了太多令我无法信服的宗教上的观点。在这些书中,我希望能得到一些我疑惑的问题的论证,从而缓解我内心的紧张情绪以及由此而生成的与教会之间的紧张关系。身为南方长老会的一员,我认为信仰和宗旨的问题,是身为宗教人员都不能回避的。而我也并不想就此和父亲那一代的教会断绝关系。我感觉到,我们彼此之间存在着共同的信仰和情义。

        在神学院的第一个学期,路易斯维尔长老会神学院邀请瑞兹·墨菲特来到我们学院。我们对彼此的欣赏,成为他在第二年转到里士满来的一个原因。他在那时已经决定要做一个传教者。后来,帕罗克·杰尔摩毕业后,他和我住在了同一间宿舍。我们之间的友谊从此开始。在同一对姐妹结了婚之后,我们的友谊进一步加深。再后来,我们又都去了中国。这使我们在后来的岁月中一直保持着联系。

        第二个学期,我再次面对人生道路的选择。跟往年一样,学生自愿传道运动的组织者来到我们学校进行宣传,那次到来的是亚瑟·尤文牧师。他在印度传教,暂时回到美国休假。而我当时刚好是学生会的主席,负责安排接见他的事宜,并组织他的公开演讲活动。他在要离开前问我说:“那么,司徒,你是怎么想的呢?”我回答说,我知道需要回答这个问题了,但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人能帮到我,包括他本人。并且我也完全了解他希望我考虑的是什么。在这时,他表现出了他的成熟和老练,他握了握我的手,很通情达理地没有再纠缠这个问题。但我知道,这个问题已经无法逃避了,迫不及待地需要我作出决定。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久久不能入睡。从钟楼不断传来报时的声响,我清楚地听到了凌晨五点的钟声。我无法形容对于到中国做传教士这个问题的厌恶之情,那里不是我所希望的工作之地:在庙会和大街上面对那些挑剔、无理的群众;向他们大声地宣扬基督;几乎免费地给他们发送宣传册;承受无故的白眼、鄙视或是嘲弄;接受落后的生活条件和缺乏学术研究的条件;过着单调乏味、几乎像隐士的生活。我儿时生活的印象,此刻像摆脱不去的梦魇,不断在脑海中产生令人畏惧的幻象。而我曾在弗吉尼亚以及南部的其他州的愉快生活,更是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当然是我个人不正常的情绪在作祟。我不禁开始想象,如果当时我能预见后来在中国的生活,我会如何想象以后的生活呢?

        然而让我觉得安慰的是,我的父母从来没有在这件事情上对我有任何的劝教。尽管我知道他们心里有多想儿子跟随自己的脚步,踏上传教士的道路。我的二弟大卫那时在攻读医学,他曾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屈从父母的意志,但最后还是走上了父母的道路。后来在苏州的一家医院,他以传教士的身份做了两年外科医生。1909年的一次意外,让他死在了那里。三弟瓦润一直跟在父母身边,他没有遭受我和大卫在回国后的烦恼,也没有产生对传教的对立情绪,而是顺其自然地准备着成为一名传教士。他先后在中国的大学和神学院里教了十几年的书,直到1927年那里发生革命。

        继续回到那个难熬的失眠夜晚。我对做传教士充满了恐惧,然而当时大家有个普遍的共识:如果一个人绝对地忠于基督,在没有阻碍的情况下,必须要到国外去做传教士,至少是不能拒绝这种使命的召唤。但我确实不情愿。我是否接受到了基督的召唤,要去为无上的主牺牲安逸的生活?对基督的信仰是否强大到能够左右我的生活?如果不能,那当我在安逸地从事基督教的工作时,是否能称之为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这些常见的问题一个个地跳出来,折磨着我脆弱的神经。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能得出明确的答案。

        我最后决定要去做传教士,以实践来明确我的不确定,并希望以此来证明基督对自己不可估量的意义。我相信在这个过程中,主会给我指明道路。无论是他已经安排好了我应该在国内工作,或者是他知道我不能适应在中国的生活。我终于在疲乏和困顿中进入了梦乡。醒来后,我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同屋的帕罗克·杰尔摩和雷西·莫夫特。他们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意外。这使我心里残存的被强迫的情绪也消失了,我感到发自内心的轻松和愉悦,并对即将到来的传教士生活充满了期待。我没有为这个决定感到任何的后悔。它使我确信了宗教在我生命中的意义,并坚定了我作出决定的信心。就这样,我开始了传教工作,为基督教的传播作出了贡献,并获得了极大的乐趣,而这是我从事其他工作所不能被给予的。

        

        学生自愿运动组织的宣传很有效,一大批充满热情的青年人,报名参加了到国外传教的工作。人数的增长开始超出组织所能接受的限度,这需要更多的经费才能维持。很多人又反过来开始为传教的经费四处努力。北方长老会和公理会组织了“行进运动”,号召各个教会支持海外传教的活动,资助传教士一些经费。这后来直接发展为一场“全民的行动”,所有教会成员都加入到了筹集经费的队伍中。这种形势也对南方长老会有所影响。在过去的几年中,它的传教经费一直没有增长,每年参加传教的志愿者也没有任何增加。我和莫夫特、菲尔曼·普雷斯顿刚好同时从普林斯顿神学院毕业,经过讨论后,我们决定效仿北方的做法,也进行一场“行进运动”。

        教会当局同意了我们的主张,并私下提供了很多资料,但他们因为担心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可能承担的责任,并没有公开地参与进来。只有几个商家愿意为我们提供活动的经费,数目也是少得可怜。我们没有工资,经费也要有节制地花费,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去住一次旅馆。我们带着地图,到各地去散发邀请书,并在当地成立小的分部,来收回邀请卡。我们三个分别挑选了自己比较熟悉的地区:普雷斯顿去北卡州,莫夫特去肯塔基州,我则去了弗吉尼亚的河谷地区。从神学院毕业后的第一个星期天,我赶到了工作的第一站——首都华盛顿。我找到了中部长老会的老牧师皮泽,提出对他的教徒做一次讲道,并向他描述了我们的活动计划。听完后,老牧师从躺椅上坐起来,说:“当然,这当然没有问题。我还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么多年从来没人尝试做这样的一次活动!”他有些激动,说话的时候一直用手掌拍打着膝盖。我回答说:“这毕竟是一件有些莽撞的尝试。”“勇敢去做吧,小伙子!主会祝福你的。我也希望你能在教会中筹集到足够多的经费。”于是,我在教会做了讲道。在教徒们挑选指引自己的“外国牧师”时,他们认为既然我做了讲道,那就应该在被挑选的范围。这样,我与他们建立起了互相信任的美好关系并维持了很多年。伍德罗·威尔逊在担任总统期间,一直是中部长老会的成员,我后来很荣幸地见到他在教堂做礼拜,当时我刚好从中国回来休假,要去那里讲道。

        有点出乎意料的是,我们的活动很快就取得了巨大的成果。这主要是因为,很多青年对传教工作充满热情,但没有钱支撑他们的行动,而且他们也缺少系统的组织。我们组织的活动新颖、独特,又很好地满足了他们的需求。这次活动的成功几乎是在一种互需中自动完成的。对一些人来说,到国外去做传教士是一种工作,也有一些人把它作为心灵的浪漫旅行,而且他们将会面对的,不再是模糊的抽象幻想,而是活生生的具体的异国体验。各地的捐款源源不断地进入总部。我清楚地记得,第二年春天,经过教会当局的一致通过,我们三个人有了正式的职称和工资,还有专门的经费。为了表现我们对此的诚意,普雷斯顿被选中,在夏天到教会指定的地方就职。当时他已经订婚(他在为我们活动奔波时得到的额外收获),在举办完婚礼后,他和新娘踏上了去往朝鲜的轮船,比我们先一步走上了传教的道路。我和莫夫特还要再等等。我们相信一年之后,教会会建立起一个永久、稳固的国外传教机构。教会并没有对我们现在的职务做出明确的期限,或者他们会愿意看到我们一直做下去,但我们都很明确的是,只要再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我们就会和那些志愿者一样去国外做传教士,而这对于传教事业会起到更大的作用。我们也明确地向教会提出了这一点。而一向保守顽固的教会作出了令我们满意的答复,它同意了我们的要求,并且派了另一人准备接替我们的工作。

        回想起来,这段经历对我当时的宗教价值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不仅为我的新目标指明了一条可行的出路,也让我更加确信对宗教的奉献,并不是我想象中的自我牺牲,而是有其他更重要的原因。我在神学院快要毕业的时候,就收到了供我读研的奖学金,但出于某种原因,我拒绝了它。我并不认为高一等的学位会对传教工作有任何影响。而在同一所大学再读一年,我也不认为会给我带来更多的好处。后来证明我错误地估计了学位的作用,但对于后一点,我仍觉得是对的。对当时的我来说,从事像“行进运动”这样充满冒险并有意义的项目,反而更加具有吸引力。它给我以后的传教工作带来了颇多益处。在我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个工作中时,那些神学和信仰的问题就都会被自然地忽略掉。而我也有机会走遍南方的各个州,这使我对弗吉尼亚的感情变得更加深厚。当时,我的宗教热情全都集中在了这份工作上,所需要做的,就是和与我交往的牧师和教会领袖们建立起很好的关系,尽管我们可能在宗教的认识上存在很多分歧。我们确实也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我深切地感受到,在基督教的基础教义上,自己与教会之间形成了一种更加和谐的关系。

        

        从神学院毕业后,我和莫夫特就都被长老会授予了神职,我们成为了牧师。经过“行进运动”两年的经验基础,们决定一同前往中国从事传教事业。我们不结婚就要过去吗?我们决定要结婚就两个人都结婚,否则就都单身前往中国。在奥尔良访问时,我们遇上了几个我的表姐妹,她们是远房亲戚约翰·罗德夫妇的女儿。在交往中,我和莫夫特都感觉到某种情愫在我们之间滋长,我们产生了相同的担忧,“如果我们看上的是同一个女孩,我们之前的约定怎么办?”

        1904年7月,我们在查塔努加的卢克欧特山参加一个会议。我向莫夫特提议,邀请上我们中意的表姐妹过来玩。她们到来后,我紧张的心情才终于舒缓开来,我们没有看上同一个人。我们两个同时提出了求婚,并都得到了接受。11月17日,两对新人一同在新奥尔良举办了婚礼。我的新娘是艾琳,莫夫特的是凯特。她们的三妹弗洛伦斯后来也到中国做了传教士,四妹去了非洲。原本,艾琳根本没有想过要成为一名传教士,但她最后没有经受住三个姐妹的劝说。

        我和艾琳共同生活了二十二年,直到她1926年在北京去世,我们一直保持着相互间的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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