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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献给艾米丽的玫瑰中英对照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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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人的宅子坐落在小山丘上,橡木林环绕四周。宅子的前端是一艘蒸汽船的甲板室,有一层楼高,那是伊赛提贝哈的父亲杜姆带着黑奴从船上拆下来的。他们把它架在柏木做的滚木上,从十二英里的陆地上一路拖回来的。他们前后花了五个月的时间。那会儿,他的宅子可只有一堵砖墙。他把蒸汽船的侧舷对着那堵墙组装了上去。如今,洛可可式的飞檐上,镀金的色泽早已剥离,变得暗淡,昔日的光彩已经不再。圆拱的下方,百叶窗舱门的上方,那刻有船舱名称的金字还依稀可见。

        论出身,杜姆不过是一个副酋长,一个明戈部落的族人。他是酋长家族中的三个外甥之一。他年轻的时候,新奥尔良还是一座欧洲人聚居的城市。他搭了一艘货船做了一次旅行,从密西西比的北部来到新奥尔良,遇上了“金发塞奈·维特里骑士”。从表面上看,这个人和杜姆的社会地位旗鼓相当。在新奥尔良,杜姆混迹于河滨地带的赌徒和恶棍中,最后在这个庇护人的教导下成了一名头领,做了头人,成了那块父系家族土地的继承人和所有者。维特里骑士最先管他叫“杜霍姆”,后来他的名字就成了“杜姆”了。

        这两人终日里形影不离——印第安人杜姆,身材矮胖,长着一张粗犷、神秘而缺乏教养的脸;巴黎人维特里,侨居国外,据说是卡隆德莱特的朋友,威尔金森将军的至交。后来,这两个人销声匿迹了。他们去了经常光顾的暧昧场所后,便不见踪影了,留下了杜姆在赌博中赢得巨款的传奇故事,以及与一位年轻女子有染的传言。这个女子出生在一个家境殷实的西印第安人家庭。杜姆失踪后,她的儿子和兄弟们带着一把手枪在杜姆经常光顾的地方找了他好一阵子。

        六个月后,这个年轻女人登上了一艘叫“圣路易斯号”的货轮后也失踪了。某天晚上,这艘货船在密西西比河北岸的一个木码头靠了岸,她在一个女黑奴的陪护下离船而去。四个印第安人架着一马车前来迎接。他们的马车走了三天,速度很慢,因为她已有孕在身,挺着个大肚子。当她抵达种植园后,发现杜姆已经是酋长了。他从来不提自己是怎么当上酋长的,只是说他的叔叔和堂兄暴亡身故了。那会儿,房子不过是靠着黑奴们日夜赶工造起来的一堵砖墙搭起来的茅草披棚而已。披棚被分隔成好几个房间,里面骨头与垃圾遍地。这座宅子位于万亩森林的中央。在这个无可匹敌的公园内,一头头野鹿犹如家畜一般觅草进食。杜姆和他的女人就是在这座宅子内完婚的。婚后不久,伊赛提贝哈就呱呱坠地了。一位既是巡回牧师又是奴隶贩子的人主持了他们的婚礼。他是骑着毛驴赶来的,驴背上扎着一把棉布伞,还驮着三加仑的瓶装威士忌酒。此后,杜姆开始蓄养更多的黑奴,而且像白人一样开荒拓土,但他从来都找不到足够的活儿让他们干。这些从非洲丛林里被贩运而来的黑奴们,大多时候打发着闲散、无所事事的日子。有时候,杜姆为了款待宾客,放出了猎犬,把他们当作猎物来追赶。

        杜姆死后,十九岁的儿子伊赛提贝哈成了这片土地的头人。黑奴的人数翻了五倍,可这对他而言毫无用处。尽管他拥有头人的名号,但是他的许多堂兄弟与叔伯们在不同层级统管着这个部族。这些人聚到了一起,自始至终蹲在地上,蹲在蒸汽船金字门匾的下面,就黑奴问题开过一次秘密会议。

        “他们的肉不能吃了。”一个人说。

        “为什么不能吃?”

        “他们的人数太多了。”

        “那倒是真的。”第三个人说,“真要是吃起来,就应该把他们全部吃光。吃那么多的肉食,对身体可没啥好处。”

        “也许他们的肉跟鹿肉一样,不会对你的身体有害。”

        “我们可以杀掉一些,但不吃肉。”伊赛提贝哈说。

        他们齐刷刷地看了他片刻。“可为什么呢?”一个人问。

        “真是这样。”第二个人说,“我们不能那么做。他们太值钱了。想想看,他们给我们带来那么多的麻烦,我们还要给他们找活儿干。我们得像白人一样。”

        “怎么样?”伊赛提贝哈问道。

        “开垦更多的土地,蓄养更多的黑奴,种植玉米养着他们,然后把他们卖掉。我们开垦土地,种庄稼,养黑鬼,然后把他们卖给白人来赚钱。”

        “可是我们要钱干什么呢?”第三个人问。

        他们想了一会儿。

        “以后再说吧。”第一个人说。他们蹲在地上,沉思着,表情凝重。

        “这意味着要干活。”第三个人说。

        “让黑鬼们去干吧。”第一个说。

        “好啊,让他们去干吧。流汗可不好。浑身湿漉漉的,毛孔都张开了。”

        “到了晚上,寒气也就钻进去了。”

        “嗯,那就让黑鬼们去干吧。他们好像很喜欢出臭汗的。”

        就这样,他们用黑鬼们开垦了土地,种上了庄稼。直到那时,黑鬼们还居住在犄角旮旯处一个搭有披棚斜顶、如同猪圈一样的大畜栏里。不过如今,他们造好了居住区,搭建了房舍,把一对对年轻的黑鬼们放进去交配。五年后,伊赛提贝哈将四十头黑鬼卖给了孟菲斯的奴隶贩子。他带着这笔钱出了国,他的新奥尔良舅舅安排了这次旅行。那时候,“金发塞奈·维特里骑士”年岁已高,住在巴黎,戴着假发,穿着紧身外套,满口无牙,一张苍老的脸显得小心谨慎,表情怪异而凄惨。他向伊赛提贝哈借了三百美元。作为回报,他把伊赛提贝哈引荐给了上流社交圈。一年后,伊赛提贝哈带着一张镶金大床、一副大烛台和一双红跟拖鞋回国了。据说,国王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侯爵夫人曾经在这副大烛台下梳过妆,路易十五还隔着她的香肩对着镜子窃笑傻乐过呢。可那双拖鞋太ww小,并不合脚。伊赛提贝哈回到新奥尔良前——包括出国期间,从来都没穿过它。

        他把这双鞋包在纸巾中带回家,存放在装满雪松刨花的鞍囊空袋内,偶尔会拿出来让他的儿子莫可塔布玩一下。三岁的莫可塔布长着一张宽大、扁平的蒙古脸型。这张脸整日都是一副极端无精打采、昏昏欲睡的神情,直到这双鞋摆在了他的面前。

        莫可塔布的母亲曾是一位眉清目秀的姑娘。那天,伊赛提贝哈在她上工的瓜地里看见了她,立刻止住脚步,目不转睛地注视了良久。她的大腿宽大而结实,后背圆润,面色安详。当时他正走在去溪边钓鱼的途中,之后却再也挪不开半步了。他兀自站在那儿,凝望着这个毫无察觉的女孩,心中也许想起了自己亲生母亲的遭遇:一个城里女人私奔了,带着凉扇、细软和黑人血统,还有那低俗卑鄙、令人遗憾的绯闻。就在那一年,莫可塔布降临人世。长到三岁的时候,他还无法把自己的双脚穿进那双拖鞋中。看着儿子在闷热的下午带着一股邪乎劲儿捣鼓着那双拖鞋,伊赛提贝哈偷偷地笑了。他为莫可塔布试穿鞋子之举偷笑了好几年。穿不上鞋子的莫可塔布从未善罢甘休,直到十六岁那年,他终于偃旗息鼓了,或者说,是伊赛提贝哈自以为他放弃了。其实,他只是不再当着伊赛提贝哈的面试穿而已。伊赛提贝哈新娶的老婆告诉他,莫可塔布偷走了那双鞋,并藏了起来。伊赛提贝哈不再偷笑了,他把女人打发走,自己一个人待着。“喂,”他说,“我现在还想好好地活着呢。”他叫人把莫可塔布找来。“我把鞋子送给你吧。”他说。

        再后来,莫可塔布长到二十五岁时,仍未成家。伊赛提贝哈个子不高,但比他的儿子高六英寸,只是体重轻了近一百磅。莫可塔布已经得了肥胖症,宽大的脸上脸色苍白表情呆滞,双手和双脚浮肿。“鞋子如今归你了。”伊赛提贝哈边说边看着他。父亲进门时,莫可塔布看了他一眼,只是短暂的一瞥,目光谨慎而隐晦。

        “谢谢。”他说。

        伊赛提贝哈看着他,永远弄不清莫可塔布在看什么,看到了什么。“我把拖鞋送给你了,为什么不像以前一样试试呢?”

        “谢谢。”莫可塔布说。伊赛提贝哈正在享用鼻烟。这是一个白人教他的:磕一撮烟粉放到嘴唇上,拿一根橡胶树或锦葵树的细枝儿,再把烟粉刮擦到牙根上。

        “唉,”他说,“人不可能长生不老的。”他看着儿子,儿子的眼神由专注转为迷茫。伊赛提贝哈沉思了片刻。你没法知道他在想什么,只听见自己几乎嚷了起来:“唉,杜姆的舅舅也没有红跟拖鞋呀。”他又看了看体型肥胖、神情呆滞的儿子。“穿上这双鞋,人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等最后明白了也为时已晚。”他坐在鹿皮绳索悬吊的木条椅上。“这双鞋他根本穿不上。他身上的那些赘肉弄得我和他都很灰心。这双鞋他根本穿不上。这难道是我的错吗?”

        过了五年,他死了。他是在一天夜里病倒的,尽管穿着皮背心的巫医连夜赶来,而且还焚烧了树枝,但是未到晌午他就死了。

        这就是昨天发生的事。墓坑已经挖好。在十二个小时内,部族里的人陆续赶来了,有的乘坐客用马车,有的驾着货用马车,有的骑马,有的步行。人们吃着火堆中烧烤出来的狗肉、玉米和番薯,来参加他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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