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在我初萌的时候,那时候我的生活背景是“文革”,内地正在搞“文化大革命”。
有一天我悄悄地问和我同在一个学校宣传队、经常一起表演节目的小女伴儿:唉,我们天天都在唱“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可是你知道吗,“革命”是什么?“文化”又是什么?我的女伴儿是个高干子弟,她的父亲可能天天站在高处都在搞别人,他的“千金”也很冲,就说:“革命”?“革命”就是“抄家”,把谁谁谁打倒,一切地富反坏、牛鬼蛇神;“文化”?至于“文化”嘛,嗨,其实你问那么多干嘛,不就是旧书、旧古董、旧思想、封资修的破烂货?
小孩子不懂“文化”可以理解,长大了以后我依然不懂。辞典上的解释是“人类创造精神财富的总和,比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然而生活里的“文化”哪里有那么简单?文化根本不理会任何是非,大家都愿意去做、都习惯去做,就成了潮流,就是文化。
香港的“文化”是什么?绕开我永远也搞不清楚的概念,回到现实我眼前正在面对着的社会:“赌马文化”、“八卦文化”、“大佬文化”、“风水文化”、“购物文化”、“早茶文化”、“交换文化”等等,如果什么都可以“化”,这里面至少还有一种:“上街文化”。
香港人酷爱上街,开始我以为原因无外乎有两条,第一,香港到处都是店铺,整座城市放大了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百货商店”,这无疑诱惑着人们每时每刻的消费欲;第二,香港人一般住房条件都很可怜,人们把大量的闲暇时间打发到街头,实在是出于不得已。可是后来我发现,香港人“上街有瘾”其实还包含着另外一层意思:这就是上街游行,大事、小事,全局之事,局部之事,举凡涉及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都要上街——
先说“上街有瘾”的层面之一:
有一次在我的身边,两个女生正在悄悄议论着“明天咱们该干什么”,我无法回避,就听到了下面的一段对白。其中一个问另一个:“明天没事咱上街吧!”另一个疲疲塌塌地说:“我又不买什么东西,上街干吗?”接着提议者马上回应:“老土,不买东西就不能上街?反正没事,上街活动活动,走到哪里算哪里,饿了咱就在街上吃点小吃。”
上街活动,活动上街?香港的“上街文化”或许这就是源头?这个“源头”暗含着轻松、适意,说到底最是一种自由的心态。香港的大街小巷,行人可以无所不到,就是酒店宾馆,哪怕五星级、六星级,老百姓只要想进,拔腿推门就是。好几次我走在香港的街头,身边就是高级酒店,想去方便,抬头开始找厕所,同行的当地朋友看着我很诧异,疑惑地提醒:“哦,酒店里不是就有卫生间吗?”我不好意思地一笑,自我解嘲:“对,我怎么就没想到?”我的“没想到”其实是因为不习惯,过去在内地,别说老百姓,就是我,做了20多年的记者,只要有办法,谁也想不到会去酒店解决膀胱的问题。然而在香港,普通市民天天穿梭酒店,因为酒店在建筑结构上本身就和这个城市的立交桥、空中走廊连结在了一处,有时不想走都不行;另外一方面,在香港人的心里,这一点更重要也更能说明问题,那就是“酒店怎么啦?酒店我就不能进?别说去趟厕所还算有个正经的理由,就是没理由,因为天热,我就是想进去吹吹冷气谁还会拦我?没人”!这种想法无疑就是心态最自由的表现。
再说“上街有瘾”的层面之二:
2003年,那时候我还没有开始在香港常驻,香港市民不满意《基本法》第“23条”的有关立法,据说50万人走上了街头;自此,以后每年的一些固定时间,反对派都要组织市民上大街,反对派的反对派也会号召更多的人表明另一种观点和意见。
2004年,我到香港后,第一次听说香港又要组织游行,说出来不怕人笑话,当时我心里真有点怕,怕什么?因为没有经历过啊。毕竟“游行”在任何一个社会,总会和政治发生某种联系,总不能被看作是一件平常之举。后来到了维多利亚公园(当天游行的集中地),我看到人山人海、彩旗飘扬,维园的广场中央,临时搭起来的台子上,有人拿着扩音器正在不住地喊口号,站在园子里准备出发的示威者,有人身上统一穿了后背印有各种诉求短语的服装,也有人就是一身平常的穿戴,不过每个人都很从容,那阵势让我想到过“文革”,但是又觉得这和几十年前内地的“文革”不尽相同。
开始,我出现在示威现场,眼睛还多了一分警惕,生怕被别人注意,更怕万一让什么熟人给看到了会对我产生不良的影响(尽管我去现场也是为了工作),可是后来我发现,我在游行的队伍旁观看,根本就是沧海一粟,人海里多我一滴少我一滴,绝对没人在乎。香港是一个自由世界,没人因为游行、看热闹或者不游行、不去看热闹就因此获得或损失掉什么。大家在这样的气氛里上街游行是不是真心义愤或者只是随大流、赶羊群也都无所谓。反正最后都会出一身汗,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赶快脱下衣服,洗他一个热水澡。
从2004年到2007年,我在香港常驻的三年日子里,后来终于轻松了,偶遇知心朋友也敢开口议论:“嗨,香港大街上的‘游行示威’其实咱也不必大惊小怪”,太多了,每一次有什么人因为什么理由要组织市民“上街”,人们从电视、广播以及很多的街头广告都可以看到:水电费涨价了要游行、公司员工工作超时了要游行、教师工资不高了要游行、老人没有了退休金要游行、孕妇生孩子医院床位不够要游行、天星码头一座49年的钟楼即将拆掉,市民不愿意也要游行,等等等等,什么都可以成为“上街”的动因。
香港比较宽阔的马路两边,一般都有长长的栏杆,那上面不许张挂任何涉及商业内容的广告和海报,但是许多议员的个人宣传、各党派魁首提出的政治纲领,特别是各种即将要开始的“游行告示”却经常可以看到,因此这类的“广告”一多,有一天“游行示威”竟在我心里发生了某种异化,成为了另一种内容不同的“上街活动”。
2006年年初,香港一位19岁的青年人涉嫌“连环虐杀猫只”,虽然这个人很快就被警方抓获,但是爱护动物组织的许多人士依然感到“气愤难平”,他们认为:“本港虐畜问题日益严重,去年4月至今9个月内,警方已经成功检控了9宗案件,(这个数字)较04至05年的全年只有2宗(的情况),大幅上升了4.5倍”,因此需要组织市民“上街”抗议。于是1月8日,3000多人又走上了街头。这些人中除了普通市民,也不乏香港立法会的议员,大家各自带着心爱的宠物,小猫、小狗,差不多有2000来只,举着标语、喊着口号。这支特殊的游行队伍在中环渣打花园集合后,穿过香港一些最热闹的街道,一直要步行到香港政府总部,惹来了很多行人沿途驻足观看。不少被堵在路中的司机本来不知道街上又发生了什么事,刚要发火,可透过玻璃窗往外一看,“嚯,人狗争路?”大家也就忘了抱怨,被这一难得看到的“奇景”所吸引……
当然,“有事上街”和“没事上街”目的大不相同,但是一个社会一群老百姓动不动就聚众上街,这种状态从理论上讲是和民主意识的普及有关,不过若从效果上来联想,“狼来了”的感觉又一日胜过一日。
难怪后来我再三再四地上街观摩游行,有时自己都不想去,也会对自己说:“嗨,出去走走吧,反正权当锻炼。”由此可见,我的心态也和刚来时大不相同——“上街游行”和“上街溜达”,如果两种“活动”都不会让参加者损失掉什么,那么人们又“何乐不为”,连我不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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