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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第一次用小刀跟人干架之后,我了解到世上有两种人会投入殊死搏斗,一是为活命而杀人,一是为杀人而活命。喜欢杀人的人,打起架来或许拼劲、狠劲十足,但为了存活而打架的人,通常更容易打赢。为杀人而活者一旦屈居下风,打架的理由就逐渐溃散;为保命而杀人者一旦处于劣势,打架的理由反倒更为强烈。与赤手空拳打斗不同的是,用致命武器做殊死搏斗的输赢,取决于见血后是否还有打斗的理由。为保住性命而打斗的理由,明显比取人性命而打斗的理由更有力、更持久。

        我第一次用小刀打架是在牢里。就像大部分的狱中斗殴,都是起于鸡毛蒜皮的小事,终于惨不忍睹的结果。我的对手是个健壮有力、打斗经验丰富的退伍军人,他是个恃强凌弱的恶霸,威胁弱小狱友献出金钱和香烟,若有不从就暴力相向。大部分囚犯对他心生畏惧,而他见识不足,误把畏惧当尊敬,我瞧不起他。我讨厌恶霸,因为他们懦弱;我鄙视恶霸,因为他们残忍。我认识的硬汉中,没有一个人靠欺凌弱小过活。硬汉痛恨恶霸,几乎就和恶霸痛恨硬汉差不多。

        我是够硬够狠的。我在龙蛇混杂、暴力频仍的劳动阶级地区长大,从小到大,打架是家常便饭。那时,监狱里没人知道这点,因为我不是以作奸犯科为业,没有前科。我第一次犯罪就进了监狱。此外,我是读书人,言行举止都像。有些狱友因为这点而尊敬我,有些嘲笑我,但没有人因此而怕我。但无论如何我因为持械抢劫判处二十年的苦役,大部分狱友还是有所顾忌的。我是匹黑马,没有人知道碰上真正的考验时,我会如何反应,但很多人想知道我会怎么做。

        那场考验真正降临时,现场有着白晃晃的钢刀、断牙、怒目圆睁、凶狠如发狂的狗般的眼神。他在监狱的洗衣间攻击我,当时在枪塔间天桥上巡逻的狱警没办法看到这个死角。攻击出其不意,狱中称作sneak-go。他的武器是一把钢制餐刀,是在具有无比耐性的不良居心之下,在囚室地板上磨利的,锐利得能刮胡子或割断喉咙。入狱前,我从未带刀,从未使用过刀,但监狱里每隔一天就有人受到攻击、挨刀子。因此,入狱之后,已在那里挨过许多年的凶狠狱友,建议我听他们的话。他们不止一次告诉我,最好有个武器,备而不用,免得要用时没有。我的小刀是用金属利器磨成的,相当于男人手指粗,比手掌更长一些。一端缠上胶布,成为握柄,放在手里刚刚好,不必收拢手指。打斗开始时,对方不知道我有带武器,但我们各以不同的方式了解到,那会是场生死搏斗。他想杀死我,而我知道,为了活命,我必须杀死他。

        他犯了两个错误。第一是在打斗中采取守势。他抢先冲上前来偷袭我,在我胸口和上臂划了两刀。他抢得先机,照理该乘胜追击,对我猛砍、猛划、猛刺,好了结我,但他却往后退,对空挥舞小刀。他大概认为我会就此屈服,他的对手往往因为怕他,因为见到自己流血,就不敢再战,速速投降。他大概也认定他会赢,因此只是捉弄我,想享受看到对方怕死惊恐的快感。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他失去了优势,在往后跨出那一步时就输了。他让我有时间从衬衫里抽出小刀,好整以暇地反击。我看到他眼里的惊讶,那是我反击的信号。

        他的第二个错误就是把小刀当剑拿,以为那是打到即止的击剑比赛。拿小刀打架时,如果把刀当成枪,认定输赢全靠那把刀,拿刀时就会刀尖朝上。但小刀当然不是枪。拿小刀打架时,决定输赢的武器不是刀,而是人,小刀只是用来帮人打赢对方。打赢的握法是匕首握,刀尖朝下,握住刀拳头还是可以出拳。匕首握让人在往下刺时最有力,而且多了紧握的拳头这个武器。

        他蹲低身子,左闪右躲,两只手臂张得很开,小刀在空中左右猛挥。他是右撇子,我采取左撇子拳击姿势,小刀握在右拳。我右脚往前跨,左脚移动保持平衡,然后向他攻击。他在我身上划了两道口子,然后猛然前扑。我往旁边一跨,连续三拳,右拳、左拳、右拳,击向他。其中一拳击中了,他的鼻梁断了,眼泪直流又灼痛,视线模糊。他再度扑上来,抡起小刀想从侧边刺进我身体。我伸出左手,朝他手腕抓去,一脚跨进他两腿之间,把刀子刺进他胸膛。我本来想刺心脏或肺部,但没有成功。虽然刺偏了,我还是朝他锁骨下方多肉的部位猛戳,刀尖从他背部紧邻肩胛骨的下方穿出。

        他被我堵在洗衣机与干衣机之间的墙上,无路可逃。我用那把改造小刀让他动弹不得,左手锁住他持刀的手腕,想咬他的脸和脖子,但他急急左右摆头,我只好改用头撞。我们的头相撞了几次,然后他双腿使劲一扭,我们便一起摔倒在地板上。他手上的小刀随即掉落,但刺进他胸膛的刀子也掉了。他开始吃力地往洗衣间门口爬。我无法判断他是想逃,还是想找有利的位置反击。我没有跟进,我的头在他腿部的位置。我们两个奋力往前爬。我伸手抓住他的皮带当作支点,往他大腿刺了两下,然后再一下,又一下。我不止一次刺中骨头,小刀震动偏斜的感觉直接回传到我的手臂。我放掉他的皮带,伸长左手要去拿他的刀子,想用那继续戳他。

        他没有尖叫,我很佩服。他大喊要我停止,大喊说他认输,我认输!认输!认输!但他没有尖叫。我真的停下,饶他一命。我吃力地站起来,他再度想爬向洗衣间门口。我一脚踩在他脖子上,把他拦住,往他头的侧边重重一踩。我得拦住他,如果让他在我还没离开现场时爬出洗衣间,让狱警看到他,我大概得在惩戒队待上至少六个月。

        他躺在地板上呻吟时,我脱下血迹斑斑的衣物,换上干净的衣服。有个负责清扫监狱的囚犯站在洗衣间外,隔着门口对我们咧嘴而笑,神情和善而满意。我把那捆脏衣服递给他,他把沾了血污的衣服偷偷塞进拖把拧水车,然后丢进厨房后面的焚化炉。走出洗衣间途中,我把那两把刀交给另一个人,埋在监狱的园圃里。我安全离开现场时,那个杀我没杀成的囚犯,跛着脚走进典狱长办公室,咚一声倒在地上,送医治疗。我没再见到他,他也三缄其口,这也让我对他竖起大拇指。他是个流氓,恃强凌弱的恶霸,没来由想杀死我,却没把我抖出来。

        之后,我独自在囚室里检视伤口。上臂那道长长的口子,平整地划过一条静脉。我不能找医生治疗,因为那大概会让我和那场干架、和那个受伤的犯人扯上关系。我只能期盼伤口自行愈合。还有一道深切口,从左肩划到胸膛中央。切口也很平整,血流不止。我把两包香烟纸放进金属碗里烧成白灰,把白灰抹在伤口上。很痛,但马上就能封住伤口,止住血。

        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起那件事,但大部分狱友很快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全知道我通过考验,活了下来。我胸膛上的那道白疤,每天淋浴时狱友会见到的那道疤,提醒他们我不怕打架。那是个警告,就像海蛇皮上艳丽的环状彩纹。如今,那道疤还在,经过这么多年,还是和当时一样长,一样白。如今,那仍是某种警告。我触摸着那道疤,看到那个想杀我的人讨饶;我想起他那双惊愕至极的眼睛,那命运之镜,反映出一个扭曲而充满仇恨的人。

        那是我第一次用小刀跟人干架,但不是最后一次。站在毛里齐欧·贝尔卡涅冰冷的尸体旁,捅人和被捅的经验冷酷而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呈跪姿,脸朝下,上半身靠在长沙发角落,两条腿垂在地板上。在他弯起的右手旁,有一把刃口锋利的短剑落在地毯上。一把黑柄小弯刀连锋带柄插进他的背,就插在脊椎左边一点,紧邻肩胛骨的下方。那是把又长又宽又利的刀,我见过那把刀,上次毛里齐欧不识相硬闯入莉萨住所时,就握在莉萨手里。经过那一次,他早该有所警惕。当然,人总是不会学乖。卡拉说过,那没关系,因为如果每个人第一次受了教训后就学乖,那他就完全不需要爱了。哎,毛里齐欧最后还是得到了教训,残酷的教训,脸朝上倒在自己的血泊里。他是狄迪耶所谓的完全成熟的男人。我有次骂狄迪耶不成熟时,他告诉我,他自豪且乐于不成熟。他说,完全成熟的男人或女人只剩大概两秒钟可活。

        那些想法像奎格船长手上的钢珠,在我脑海里轮番滚动。当然是那把刀了结了他的生命。我想起捅人和被捅的经验,想起每次被捅时历历在目的那几秒。我想起刀子挥向我,刺进我的身体,钢制刀身在我体内的感觉,如今我还能感受到。那像是烧灼,像是恨,像这世上最邪恶的念头。我摇摇头,深呼吸,再度看着他。

        那把小刀可能刺破了一边的肺,刺进心脏。不管伤到哪里,他很快就断气了。他倒在长沙发上,几乎再也没动过。我一把抓住他浓黑的头发,举起他的头。无神的双眼半开,双唇微微往外翻,露出龇牙咧嘴的微笑。现场的血迹出奇得少,因为长沙发吸了一大摊血。得把这长沙发丢掉,我听到自己这么想。地毯没什么损坏,而且可以清洗干净。房间也没有因打斗而凌乱,咖啡桌断了一条腿,前门锁脱位下垂。我转而注意那两个女人。

        乌拉脸上有道口子,从颧骨划到接近下巴处。我清洗她的伤口,贴上胶布,让伤口密合。口子不深,我想很快会愈合,但免不了要留下一道疤。就这么巧,刀子沿着她脸颊和下巴的自然曲线划过,反倒更凸显她的脸形。那道口子折损了她的美丽,但没有毁掉她的美丽。她的双眼睁得老大,眼神布满尚未消退的惊恐。她身旁的长沙发扶手上有件腰布,我拿来裹住她的肩膀,莉萨递给她一杯热甜茶。我用毯子盖住毛里齐欧的尸体时她在发抖。她的脸痛苦地皱成一团,哭了起来。

        莉萨却很冷静。在这么湿热无风的夜晚,她却穿套头毛衣和牛仔裤,只有本地人才受得了。她一只眼睛周围和一边的脸颊上有挨打的痕迹。乌拉停止哭泣时,我们走到房间另一头,站在房门附近她听不到的地方。莉萨拿出一根烟,低头用我手上的火柴点燃,然后吐出一口烟,直直望着我。从我进入那屋里,那是她第一次直视我。

        “很高兴你来了,很高兴你在这里。我没办法,我得那么做,他……”

        “停,莉萨!”我打断她的话,口气严厉,但嗓音低沉而亲切,“你没有刺他,是她刺的。我从她的眼神看得出来,我懂那眼神。她现在还在刺他,仍在脑海重复那动作,那表情会持续一阵子。你想保护她,但骗我,帮不了她。”

        她微笑。在这种情况下,那是让人非常舒服的微笑。要不是旁边躺着一个心脏插着刀的男人尸体,我大概会把持不住。“怎么回事?”

        “我不想让她受到伤害,就这样。”她说,语气平静。收起微笑,嘴巴噘起,透着严肃。

        “我也不想。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撞门进来,砍她。他疯了,神志不清,我想他吸了毒。他对她尖叫,她无法回话,她比他更疯狂。他破门而入之前,我陪了她一小时。她跟我说了莫德纳的事。她会神志不清,我不觉得意外。那……林,那事真是糟糕。因为那件事,她才会神志不清。总之,他像大猩猩一样破门而入,然后砍她。他身上血迹斑斑,我想是莫德纳的血。真是恐怖。我从厨房拿刀出来,想偷袭他。他往我眼睛上狠狠揍上一拳,又给我的屁股一拳。我倒在长沙发上,他压在我身上,拿起弹簧小折刀,准备刺我。就在这时,乌拉往他背部刺了一刀,他马上就挂了。真的,马上,就一秒钟。他看着我,然后就死了。她救了我一命,林。”

        “我想应该说是你救了她的命,莉萨,要不是你在场,背后插着刀、趴在长沙发上的,大概会是她。”

        她开始微微颤动,全身发抖。我把她揽在怀里,抱着她片刻,她无力地倚在我身上。她恢复平静后,我替她拿来一张餐椅,她发抖着坐下。我四处打电话,终于找到阿布杜拉。我三言两语解释了发生的事,告诉他联络非洲人聚居区的哈桑·奥比克瓦,载他过来。

        等阿布杜拉和哈桑过来的时候,事情的来龙去脉一点一滴浮现。乌拉突然觉得累,但我不能让她睡,还不行。片刻后,她开始讲话,不时在莉萨的描述外补充细节,整个故事渐渐在她口中呈现。

        毛里齐欧·贝尔卡涅在孟买遇见塞巴斯蒂安·莫德纳,两人都在孟买替外籍妓女拉皮条讨生活。毛里齐欧是家中的独子,父母是有钱的佛罗伦萨人,在他还小时死于空难。根据他每次喝醉就跟乌拉重复提起的描述,他是由远亲抚养长大的,他们善尽抚养之责,但也止于尽责,没有亲情。他寄居在没有温暖的远亲篱下,远亲不情不愿地容忍他。十八岁时,他拿到他继承的第一份遗产飞到开罗;二十五岁时,就把父母留给他的钱败光了。他家族里的其他亲人把他赶出家门,不只是因为他已经一贫如洗,也因为他在中东和亚洲传出许多丑事。二十七岁时他流浪到孟买,替欧洲妓女拉客维生。

        毛里齐欧在孟买的拉客生意,靠一个人替他跑腿出力,那人就是性格阴郁,与他大不相同的西班牙人塞巴斯蒂安·莫德纳。这个三十岁的西班牙人物色、接洽有钱的阿拉伯及印度客户。他矮瘦的身材和羞怯的举止容易消除客户的恐惧和疑虑,让他们觉得自在,大大有助于拉客。毛里齐欧从外籍妓女身上拿到的抽头,莫德纳拿五分之一。脏活累活大部分落在莫德纳身上,脏钱则大部分由毛里齐欧拿走,两人关系并不平等。但乌拉认为,在这样的关系下,莫德纳仍然过得很开心,因为莫德纳自认是领航鱼,而那个高大英俊的意大利人是鲨鱼。

        莫德纳的背景和毛里齐欧大不相同。他出身安达卢西亚的吉卜赛家庭,连他总共有十三个兄弟姐妹,从小到大自认是手足里最矮最弱的一个。他受的犯罪训练比学校里受的教育还多,几乎不识字,靠着拐骗、诈财及小偷小摸,在土耳其、伊朗、巴基斯坦和印度闯荡。他专找游客下手,每次偷骗都不拿太多,从不在一个地方待太久。然后他遇见毛里齐欧,为这位老龟公拉皮条,为他旗下的妓女找客人,如此过了两年。

        若不是有一天毛里齐欧带着乌拉走进利奥波德,这种生活大概会一直持续下去。乌拉告诉我们,从她与莫德纳第一次四目相对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莫德纳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她也鼓励他,因为他迷恋她,很听她的话。她原本在周夫人的“皇宫”上班,但那时候已经被毛里齐欧买出来,毛里齐欧一心想尽快收回他投下去的本钱。他明知莫德纳迷恋她,还是要莫德纳替她找恩客,每天两个,直到还清赎身债为止。莫德纳认为这样是背叛自己的所爱,非常痛苦,要他的伙伴免去乌拉的债务。毛里齐欧拒绝,嘲笑这个西班牙人爱上卖淫女,坚持要莫德纳逼她日夜上班。

        有人敲门,述说自己遭遇的乌拉马上停住不讲了。来人是阿布杜拉。这个高大的伊朗人悄悄地走进来,一身黑,像是孕育自黑夜的颜色。他上前拥抱,向我致意,轻轻向莉萨点点头。莉萨走上前去,亲他的脸颊。他掀起毯子看毛里齐欧的尸体,点点头,嘴角往下垂,以行家的眼光肯定这招致命的手法,放下毯子,低声祷告。

        “哈桑有事,大概一小时后会来。”他说。

        “你有告诉他我希望他做什么吗?”

        “他知道。”他答,扬起一边眉毛,紧闭着嘴微笑。

        “外面仍然没动静?”

        “进来之前我查过,这栋大楼和这整条街都很安静。”

        “到目前为止,邻居都没有反应。莉萨说他一脚就把门踹开,没造成太多喊叫和尖叫。我来时隔壁音乐放得很大,在办派对或什么的,我想没人知道这事。”

        “得……得叫人来!”乌拉突然大叫,站起来,腰布从她肩上滑落,“得……叫医生来……得报警……”

        阿布杜拉一个箭步上前,把她抱在怀里,深情的怜悯令人意外。他哄她再坐下,轻轻摇她,小声安慰,要她放心。我望着他们,一丝羞愧揪住心头,因为我意识到自己早该安慰她,在更早以前,以同样温柔的方式安慰她。但毛里齐欧的死使我有了危险,我感到害怕。毕竟我有充分的理由要他死,我曾因为同样的理由揍过他。换句话说,我有杀他的动机,而且别人知道。我来到这房间,跟莉萨和乌拉在一块,表面上我是接到她们的求助之后前来帮忙,但那不是唯一的原因。我来也是为了救自己,我来是为了确保他的死完全不会牵扯到我。因此,我毫无一丝怜悯,所有怜悯都出自一位名叫阿布杜拉·塔赫里的伊朗杀手。

        乌拉再度开口。莉萨替她倒了一杯加了莱姆汁的伏特加,她喝了一大口,继续讲她的故事。她既紧张又害怕,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讲完。偶尔漏掉重要细节,搞错事情的先后顺序,陈述事情时以她本人记忆的先后为准,而非以实际的发生顺序为准。我们不得不提问,请她陈述时更连贯些。透过一点一滴的拼凑,我们才弄清楚来龙去脉。

        莫德纳先遇见那个尼日利亚人,那个想用六万美元买海洛因的生意人。他把那个客户介绍给毛里齐欧,那个非洲人欠缺考虑,太轻信人,就付了款。毛里齐欧骗了他们,打算拿了那笔钱远走高飞,但莫德纳另有打算。他痛恨毛里齐欧奴役乌拉,想抓住机会让乌拉摆脱皮肉生涯,也让自己摆脱毛里齐欧的掌控。他从毛里齐欧那里偷走那笔钱,躲了起来,促使那个尼日利亚人派杀手来孟买。可想而知,那些非洲人都心狠手辣,为了引开他们,以便专心寻找莫德纳,毛里齐欧报出我的名字,告诉他们是我吞了那笔钱。接下来的发展,阿布杜拉和我都很清楚。

        尽管毛里齐欧·贝尔卡涅怕我怕得要死,也很担心那些尼日利亚人会回来要他的命,但他不甘心到手的钱就这么飞了,不甘心这样离开孟买。不杀掉莫德纳,难消他心头之恨;不拿回那笔该归他的、他们一起骗来的钱,他心有不甘。于是,他监视乌拉的一举一动,时时跟踪她,如此过了几星期,他知道莫德纳迟早会和她联络。果然,那个西班牙人跟乌拉联络,于是乌拉去找他。他躲在达达尔区的廉价饭店,乌拉去那里找他,不知道自己也把那个发疯的意大利人引来了。毛里齐欧破门而入,发现只有莫德纳一人,乌拉不在房里,钱不见踪影。莫德纳生了病,他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乌拉认为大概是疟疾。毛里齐欧拿东西塞住他的嘴巴,把他绑在病床上,用短剑逼问他。莫德纳比任何人想象的还要硬,从头到尾不说话,不告诉他乌拉带着那笔钱,就躲在几步之遥的隔壁房间。

        “毛里齐欧用刀子一划,结束逼问,离开房间。然后,我等了很久才出来。”乌拉说,盯着地毯,盖着毯子的身体在发抖。莉萨坐在她脚边的地板上,轻轻取下乌拉紧握的杯子,递上香烟。乌拉接下,但没有抽。她专注地看着莉萨的眼睛,伸长脖子转头看阿布杜拉的脸,然后看我的脸。

        “那时候我好害怕,”她以恳求的口吻说,“我太害怕了。一段时间后我走进那房间,看见他。他躺在床上,嘴里塞着破布,身体被绑在床上,只有头能动。全身是伤。脸上,身体上,到处是伤,还流了好多好多血。他定定地看着我,黑色的眼睛盯着我,盯着我。我把他丢在那里,我……跑掉了。”

        “你就把他丢在那里?”莉萨倒抽一口气。

        她点头。

        “甚至没替他松绑?”

        她再点头。

        “天啊!”莉萨愤愤说道。她抬起头,极度痛苦的眼睛望向阿布杜拉的脸,接着望向我,又看着阿布杜拉:“这部分她没跟我提过。”

        “乌拉,听我说,你觉得他还会在那里吗?”我问。

        她第三次点头。我望着阿布杜拉。

        “我在达达尔有个好朋友,”他说,“那饭店在哪里?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她小声而含糊地说,“在一个市场旁边,后面是丢垃圾的地方,味道很难闻。慢着,我想起来了,我在出租车里说过那个饭店的名字,叫卡比尔。就是那个,就叫那名字。噢,天哪!我丢下他时,我以为……我以为他们一定会发现他,然后替他松绑。你觉得他现在还在床上,是吗?”

        阿布杜拉打电话给朋友,安排人去那家饭店查看。

        “钱在哪里?”我质问道。

        她犹豫。

        “钱,乌拉,把钱交给我。”

        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由莉萨扶着,走进她的卧室。一段时间后她回来,带着一只轻便的旅行手提包。她把手提包交给我,表情出奇的矛盾,一半在卖弄风情,一半带着敌意。我打开包,拿出几沓百元美钞,点出两万美元,把剩下的钱放回包里,并把包还给她。

        “一万美元给哈桑,”我宣布,“五千美元供你买本新护照和回德国的机票,五千美元用来清理这里,替莉萨在孟买市区另一头租个新公寓。剩下的归你,还有莫德纳,如果他过得了那关的话。”

        她想答话,但有人轻轻敲门,哈桑来了。这个粗壮、肌肉厚实的尼日利亚人走进来,热情地向阿布杜拉和我打招呼。就像我们其他人,他早就习惯孟买的热,身穿厚重的哔叽夹克和深绿色牛仔裤也丝毫不觉得难受。他掀开盖住毛里齐欧的毯子,捏了一下他的皮肤,弯一弯没有知觉的手臂,闻一闻尸体。

        “我带来一张好用的塑料布。”他说着,把厚重的塑料布丢在地上,摊开,“我们得脱掉他所有的衣服,还有他所有的戒指和项链,就只留下他的身体。我们只要那个,待会儿再拔牙齿。”

        看我没有回应,他停了下来,抬起头,看见我正盯着那两个女人,她们害怕得脸都僵了。

        “你带乌拉去冲个澡如何?”我对莉萨说,微微苦笑,“你也冲个澡,我想我们会花上一些时间,才能把这里搞定。”

        莉萨带乌拉进浴室,替她冲澡。我们把毛里齐欧的尸体丢到塑料布上,脱掉他的衣物。他的肤色苍白、黯淡,有些地方呈现大理石灰色。毛里齐欧活着的时候,既高大又结实,死的时候一丝不挂,不知道为什么显得比较瘦小、柔弱。照理说我该同情他。看着死者,摸着死者,即使我们从没有以任何方式同情过他们,但眼前都应该同情他们。同情是不求回报的爱,因此,每个同情的举动都是种祷告。而死人需要人们替他们祷告,那不再跳动的心,那不再起伏的塌陷胸膛,那失去光彩的眼睛,都在召唤我们祷告。每位死者都是颓圮的神殿,我们的眼睛游走其上时,理应心怀同情,予以祷告。

        但我并不同情他。我们用塑料布卷起他的身体时,我心想,你罪有应得。我为自己有这想法觉得可耻、羞愧,但那几个字一路钻进我的脑子,就像是要他死的窃窃私语,传遍愤怒的暴民。你罪有应得。

        哈桑带来一个像是洗衣用的带轮小推车,我们把推车从走廊推进房间。毛里齐欧的身体开始变僵硬,我们硬是把双腿折断,才能把尸体塞进推车里。我们又是推又是抬,在四下无人时,把推车搬下两段楼梯,推到安静的街道上,街边停着哈桑的厢型货车。他的手下每天用这台车,把鱼、面包、水果、蔬菜和煤油送到非洲人聚居区的几家店里。我们把推车抬进后车厢,用面包、蔬菜篓和装着鱼的盘子,盖在裹上塑料布的尸体上。

        “谢了,哈桑。”我说,与他握手,递上一万美元。他把钱迅速塞进胸前的夹克里。

        “别客气。”他以男低音似的低沉嗓音说。在非洲人聚居区,听到他这嗓音的人,无不肃然起敬。“我很乐于帮忙。现在,林,我们扯平了,谁也不欠谁。”

        他向阿布杜拉点头,然后离开,走了半个街区到他停车的地方。拉希姆从厢型车里探出头来,对我咧嘴一笑,然后手腕一转,发动引擎。他没往后看,就把车开走了。哈桑的车子跟在后面,相隔几百米。我们没再听到有关毛里齐欧的消息。谣传哈桑·奥比克瓦在他的贫民窟中央有个坑,有人说那坑里满是老鼠,有人说是爬来爬去的螃蟹,也有人信誓旦旦地说,他在那坑里养了大猪。不管坑里养了什么饥饿的动物,所有传言都说哈桑偶尔用死人喂它们,整个人丢进去喂。

        “你把钱分得很漂亮。”我们看着厢型车驶离时,阿布杜拉低声说道,面无表情。

        我们回到公寓,修好门锁,好让大家走时能把门关紧。阿布杜拉打电话给另一个熟人,安排了两个可靠的人隔天来公寓,用锯子将长沙发锯成几块,装进垃圾袋丢掉,并清理地毯,让公寓恢复整齐,清除掉最近这批房客留下的任何痕迹。

        他才放下电话,电话又立即响起。他在达达尔的熟人传来消息,饭店人员已经发现莫德纳,并紧急送医。那人去过医院,得知虚弱而负伤的莫德纳已自行办理出院手续离去。他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搭出租车急速离去时。看过他的医生怀疑他恐怕撑不过那个晚上。

        “怪了,”阿布杜拉转述这消息时,我说,“我了解莫德纳,你知道的……我算是很了解他。我在利奥波德看过他……不知道,大概有上百次吧!但我记不得他的声音,记不得他说话的感觉。我脑海里听不见他的声音,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

        “我喜欢他这个人。”阿布杜拉说。

        “你这么说叫我很意外。”

        “为什么?”

        “我不清楚,”我答,“他那么……那么温顺。”

        “他如果从军,大概会是个优秀的军人。”

        我扬起眉毛,大为惊讶。那时候我觉得,莫德纳不只是温顺,还软弱。阿布杜拉的意思,我怎么也无法理解。那时候我不知道优秀军人的界定标准在于能忍受什么,而不在于能伤害什么。

        所有未了结的琐事都渐渐了结了,乌拉离开孟买前往德国,莉萨搬到新公寓,与莫德纳、毛里齐欧、乌拉有关的最后疑问,从我脑海渐渐散去,终至消失。这时,最常占据我脑海的是那个神秘失踪的西班牙人。接下来的两星期,我在孟买和德里之间跑了两趟“漂白”航线,接着花了七十二小时往返金沙萨,将十本新护照带给埃杜尔·迦尼在当地的组织。我努力不让自己闲下来,专注于工作,但莫德纳的影像仍频频占据我的脑海——绑在床上盯着乌拉,眼睁睁看着她丢下自己,看着她带钱走掉的莫德纳,嘴里塞着破布、无法尖叫的莫德纳……她走进房间时,他想必以为……自己得救了,而看见她脸上的恐惧时,他又有什么感想?他是否还在她眼里看见了别的东西,看到厌恶,还是比厌恶更可怕的东西?她或许露出解脱的表情?她是否显得高兴,高兴终于可以摆脱他?而当她转身走开,将丢他在那里,关门离去时,他心里做何感想?

        我坐牢时曾爱上一个女人,她是某出高收视率电视节目的女演员,来监狱教囚犯剧团演戏。就像大家说的,我们是才子佳人,天作之合。她是出色的女演员,我是作家。她用有形的声音和动作表现自己,我看到我的话语在她心里发酵、蠢动。我们以世界各地艺术家共通的简略表达方式沟通:节奏和欢愉。一段时间后,她告诉我她爱上了我。我相信她,如今我依然相信那是真的。在那几个月里,我透过非法狱中邮寄系统,偷偷转寄给她长信,从表演班偷来琐碎的相处时间浇灌这段感情。

        然后麻烦上身,我被丢进惩戒队,结结实实地被丢到惩戒队的地上。我不知道那些混蛋怎么会发现我们的恋情,但来到惩戒室后不久,他们就开始讯问我这件事。他们怒不可遏,认为有犯人在他们眼皮底下偷偷谈了几个月的恋爱,等于是蓄意侮辱他们的权威,或许还侮辱了他们的男人自尊。他们用靴子、拳头、警棍猛打,想逼我承认她和我在谈恋爱,想用我的口供告发她。有次拷打时,他们拿出一张她的照片,那是他们在囚犯剧团里找到的宣传照,照片中她面露微笑。他们告诉我,只要我对这照片点个头,就可以不必再挨打。只要点头就好,他们把照片放在我流血的脸前方说,只要点头就好,只要这样,一切就了结了。

        我什么都没承认,把对她的爱放在心中,而他们试图透过我的皮肤和骨头抓住那份爱。接着有一天,我挨打之后坐在自己的囚室里,正努力不要让血从打伤的颊骨和断掉的鼻梁流进嘴里。突然间,囚室的活门打开,一封信飘了进来,落在地板上。活门关上,我爬过去拿信,再爬回床边读。是她写的信,一封绝情的分手信。她说她遇见一个男人,是个音乐家。她的朋友都催她跟我分手,因为我要服二十年的刑,我们的爱是没有未来的。她爱那个新男人,打算等他交响乐团的巡回表演结束就嫁给他。她希望我谅解,她很难过,但那封信是分手信,永远分手,她不会再来看我。

        血从我伤痕累累的脸直滴到信纸上。那些坏蛋当然是看过这封信才拿给我,他们在门外大笑,放声大笑。我听着他们从那大笑里品味胜利的滋味,我在想她的新男人,那个音乐家,如果因为她而备受折磨时,那人挺不挺得住?或许他挺得住。只有开始拿走人们内在的东西,一次拿走一个希望时,你才能看出那人的内在有什么。

        不知为什么,在毛里齐欧死后的几星期里,莫德纳的脸,或者说浮现在我脑中那张嘴里塞着布、血迹斑斑又死盯着的脸,与我狱中失恋的回忆混在一块。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莫德纳的命运会跟我的命运纠缠在一块,似乎没什么特殊理由。但纠缠在一起已是事实,我感觉到我那因为太麻木而无法悲伤、因为太冷漠而无法发怒的内心里,有片黑暗在滋长。

        我想抑制那片黑暗扩张,想尽办法不让自己闲下来。我在另外两部宝莱坞电影里担任临时演员,一个在宴会,一个在街头。我与卡维塔会面,催她再去牢里探望阿南德。大部分的下午,我都在跟阿布杜拉练举重、拳击、空手道,有时到贫民窟诊所待上一天,帮普拉巴克和强尼准备婚礼;听哈德拜滔滔不绝地演讲;到埃杜尔·迦尼包罗万象的私人藏书室,埋首于书籍、手稿、羊皮纸稿和古代的釉陶雕刻中。但再多的工作,再怎么疲累,都无法驱走心中那片黑暗。那个饱受折磨的西班牙人的脸和发出无言尖叫的眼睛,变成我记忆中的那一刻:那鲜血滴落信纸,我无声号哭的那一刻。那些逗留在我们心中无声尖叫的时刻,占据了我们心中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那里是爱死去的角落,是爱像濒死的大象拖着脚走去等死的角落。而在那些孤枕难眠的夜晚,在那些思绪纷乱的白昼,莫德纳那张盯着门口的脸,始终在我脑中,挥之不去。

        就在我忙于工作,沉溺于忧伤之际,利奥波德变了,永远地改变了。原来聚集在那里的那群人,四散零落,消失无踪。卡拉走了,乌拉走了,莫德纳走了,或许……已经死了,而毛里齐欧也死了。

        有一次,我忙得不能进去喝一杯,只是走过那两道宽大的拱门,发现里面全是陌生面孔。但是狄迪耶每天晚上仍旧到他最爱的桌子旁报到,做生意,喝老朋友请的酒。渐渐地,另有一群人以他为核心,以另一种方式聚集起来。有天晚上,莉萨·卡特带卡尔帕娜·伊耶来喝酒,那个年轻的制片助理从此成为利奥波德的常客。维克兰和莉蒂正处于婚礼最后的筹备阶段,几乎每天都来这里喝杯咖啡、吃点心或喝啤酒。与卡维塔·辛格共事的两名年轻记者安瓦尔和狄利普,受她邀请来利奥波德走走看看。他们第一次来时,有莉萨、卡尔帕娜、卡维塔、莉蒂、三名由莉萨介绍到某部电影当临时演员的德国女孩,七个年轻女孩,个个美丽、聪慧、活泼,而安瓦尔和狄利普都是健康、快乐而单身的年轻男子。从此以后,他们每个人白天夜晚都到利奥波德报到。

        这群人营造出来的气氛,不同于以卡拉·萨兰恩为核心而营造出的气氛。卡拉那种天生令人难忘的聪明和洞悉人心的风趣,促使围绕她的那群人,谈论的话题更有深度,笑声更高、更尖锐。新聚集的那群人受狄迪耶影响,作风比较无厘头。狄迪耶既爱用尖刻的嘲讽清楚表达自己的想法,还偏爱粗俗、下流、淫猥的话语。笑声更大,很可能更频繁,但那些玩笑或开玩笑的人说的话,没有只字片语留在我的脑中。

        有天晚上,维克兰娶了莉蒂的隔天、毛里齐欧被丢进哈桑·奥比克瓦坑里的几个礼拜后,我坐在那帮新朋友之间,他们像是一群愉快聒噪的海鸥,猛挥舞双手,发出阵阵刺耳的大笑。就在这时,隔着敞开的拱门,我看见普拉巴克。他向我挥手,我离席,坐进他停在附近的出租车里。

        “嘿,普拉布,怎么了?我们在庆祝维克兰结婚!他和莉蒂昨天结婚。”

        “哦,林巴巴,抱歉打扰新婚庆祝。”

        “没关系,他们不在这里,已经去伦敦见她父母了,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林巴巴?”

        “哦,我是说你来这里做什么,明天是你大喜的日子。我以为你正和强尼还有其他人在贫民窟里大喝特喝呢。”

        “跟你谈完之后就要去。”他答,紧张地摸弄方向盘。两个前车门都打开通风,这个晚上很炎热。街上到处是情侣、夫妇、一家大小、年轻单身男子,想寻找凉风或新奇的东西,好避开恼人的暑气。沿着马路边停放车辆移动的人潮,开始绕过普拉巴克敞开的车门。他把门一拉,用力关上。

        “你还好吧?”

        “很好,林,我非常、非常好。”他说。然后他望着我,“其实谈不上好,巴巴。老实说,我非常、非常糟。”

        “怎么了?”

        “哎,这事怎么说呢?林巴巴,你知道我明天就要娶帕瓦蒂。你知道吗?巴巴,第一次见到我的帕瓦蒂是六年前,那时她才十六岁,第一次来到贫民窟,她老爸还没开那家茶铺,她和她老妈、老爸跟妹妹,就是那个要嫁给强尼·雪茄的席塔,住在一间小屋里。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一天,她从公共水井打了一大罐水回家,把水罐顶在头上。”

        他停下,隔着挡风玻璃看人来人往的街道,手指抓弄他替方向盘套上的橡胶豹皮套。我等他继续说下去。

        “总之,”他继续说,“我看着她,她顶着那个重重的水罐,走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而那个水罐想必很旧,陶身很脆弱,因为水罐突然裂成好几片,所有的水都洒在她身上。她一直哭,号啕大哭。我看着她,觉得……”

        他停下,再度抬起头看人来人往的街道。

        “为她感到遗憾?”我主动接话。

        “不是,巴巴,我觉得……”

        “难过?你替她觉得难过?”

        “不是,巴巴,我觉得勃起,裤子里,你知道吗?就是那一根整个变硬,不骗你!”

        “拜托,普拉布!我懂什么叫勃起!”我抱怨道,“继续说下去,后来怎么了?”

        “什么都没发生。”他答,不解我为何生气,有点懊恼自己的愚蠢,“但从那时候起,我一直记得我对她那种大大的感觉。现在我就要结婚了,那大大的感觉每天越来越大。”

        “你要说的,我恐怕无法给你意见。”我喃喃说道。

        “我不是在问你,林。”他说,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面对我,他的泪水夺眶而出,滚落到大腿上,说起话来结结巴巴。“她太美了,而我又矮又小。你想我会是个够猛的好丈夫吗?”

        我坐在普拉巴克的出租车里,看着他哭,告诉他,爱使男人伟大,恨使男人渺小。我告诉我这位矮小的朋友,他是我所见过伟大的男人之一,因为他心中没有恨。我说,越是了解他,我越是觉得他伟大,我想让他知道,这样的男人少之又少。我跟他一起开着玩笑,大笑,最后他那和善的圆脸上,终于重现灿烂的微笑,和孩子最大的愿望一样大的微笑。他开车回贫民窟,前去参加正等着他的单身派对,一路上得意地按喇叭,直到离开我的视线为止。

        那个晚上,在他离开许久后,我走在路上,觉得格外孤单。我没有回利奥波德,而是沿着科兹威路走去,经过我的住所走到卡夫帕雷德区,普拉巴克的贫民窟。无意间,我来到“野狗之夜”发生的地方,我和塔里克抵抗凶狠狗群的地方。那里仍有一小堆废木料和石头。我在那儿坐下,在漆黑中抽烟,看着贫民窟居民缓慢优雅的身影,在沙土路上移动,往小屋密集的贫民窟移动。我微笑。想到普拉巴克那开心的笑容,我便不由自主地微笑,仿佛正看着一个开心健康的小宝宝。然后,莫德纳的脸,在忽隐忽现的灯笼和缥缈的烟圈中浮现,渐渐消失无踪,接着便完整地出现。

        贫民窟里开始传出音乐,一群悠闲走着的年轻男子加快脚步,往喧闹的地方小跑步而去。普拉巴克的单身派对已经开始,他邀请过我,但我提不起劲参加。我坐在近到能听到欢乐声,但又离得够远、不致感受那欢乐的地方。

        这几年来我一直告诉自己,当年狱警逼我出卖那个女演员和我们的恋情时,爱已使我变得坚强。不知为什么,莫德纳让我看到真相。当时我之所以那么坚强,不是因为对她的爱,不是因为勇敢的情操,而是顽固,让我有力量咬牙苦撑,只是倔强而固执的顽固,完全谈不上高贵。我瞧不起恃强凌弱的懦夫行径,但是当我走投无路时,我是不是也曾变成那样的恶霸?深陷于海洛因而不能自拔时,我变成小人,小到必须用枪,必须用枪指着人才能弄到钱,其中多半是女人。在这点上,我和以欺负女人来赚钱的毛里齐欧有什么差别?如果在某次抢劫时,他们开枪射杀我,如果警察像我当时想象的、预期的那样射杀我,我的死所得到的同情,大概就和那个失去理智的意大利人一样少,大概就和他一样罪有应得。

        我站起来,伸展四肢,看了看四周,想起那些狗、那场搏斗,以及小男孩塔里克的英勇。走回市区时,普拉巴克的单身派对突然传来众人开心的大笑声,接着是无数噼里啪啦的鼓掌声。随着我越走越远,音乐声变得越来越微弱,最后变成像任何真实时刻一样,模糊却听而不闻。

        这夜晚漫步而过,几小时当中,只有孟买这城市陪着我,我以漫无目的的闲逛来爱她,就像我住在贫民窟时所做的。天快亮时,我买了份报纸,找到一家快餐店,吃了份饱足的早餐,在店里待了三壶茶的时间。报纸第三版有篇文章,描述拉希德遗孀和小姨子的神奇本事,而这时她们已经以“蓝色姐妹花”之名广为人知。那是由卡维塔·辛格执笔,刊登在全国多家报纸的文章。文中,她简介了她们的遭遇,然后通过几个见证人的口述,介绍她俩行使神秘法力治病的神迹。有个女人声称治好了肺结核,另一个女人说她的听力已完全恢复,有个年长男子则说,他只碰了一下她们天蓝色衣服的折边,他萎缩的肺就恢复健康了。卡维塔解释,“蓝色姐妹花”这名字不是她们自己取的;她们始终一身蓝色打扮,因为她们从昏迷中醒来后,一直梦到自己飘浮在蓝天,信徒因而如此称呼她们。文章最后,卡维塔谈到她与那对姐妹见面的过程,她深信,她们一定是很特别的人,甚至可能有超自然能力。

        我结账后,向收银台借了支笔,在那篇文章里圈出几行字。街道苏醒,街头的声音、颜色复苏,早晨在喧闹中展开。我拦了出租车,在横冲直撞的车阵里一路颠簸,来到阿瑟路监狱。等了三小时后,我终于进入会客室。会客室中央由两道钢丝网隔开,相隔约两米。一边是挤成一团、紧抓着钢网以占住位置的访客;另一边在钢网后方,则是你推我挤、同样抓着钢网,以免被人推倒的囚犯,大概有二十名。访客这边,在同样大的空间里,则挤了连我在内的四十个人。在这隔成两边的房间里,每个男人、女人和小孩都在喊叫,说着好多种语言,我听出其中六种。然后,囚犯那边的门打开,我不再计算我懂得的语言。阿南德走进来,挤过人群来到钢网边。

        “阿南德!阿南德!阿南德!”我喊他。

        他看到我,微笑向我示意。

        “林巴巴,真高兴见到你!”他朝我叫喊。

        “你看起来不错,老弟!”我大喊。他看起来的确不错。我知道,在那个地方,要看起来气色不错可不容易。我知道他为此花了多大的工夫,每天抓衣服里的体虱,用布满虫子的水洗澡。“你看起来真的很不错!”

        “Arrey(嘿),你看起来很好,林。”

        我看起来并不好,这我知道。我看起来忧心、愧疚又疲惫。

        “我……有点累。我朋友维克兰,你记得他吗?他昨天结婚了,其实是前天,我走了一整夜。”

        “卡西姆·阿里怎样?好吗?”

        “他很好。”我答,羞愧得微微红了脸,因为我没有像住在贫民窟时那样,常去看这位尊贵的贫民窟头头,“看!这份报纸有篇文章报道那对姐妹,提到了你。我们可以利用这帮你,可以在你上法庭之前,替你博取民众同情。”

        他瘦长英俊的脸一下子沉下来,眉头紧蹙,嘴唇紧闭,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不要这样,林!”他朝我大叫,“那个记者,那个叫卡维塔·辛格的人,她来过。我把她赶走,如果她再来,我还是会把她轰走。我不需要任何帮助,我不接受任何帮助。我对拉希德做的事,该受什么惩罚,就受什么惩罚。”

        “但你不懂,”我坚持,“那两个女孩现在出名了,大家把她们当圣徒,认为她们能创造奇迹,每个礼拜都有好几千个信徒跑到贫民窟。大家知道你曾经帮过她们,就会同情你。判刑时你的刑期会减半,甚至更短。”

        我声嘶力竭地大吼,想在这吵闹的空间里,让他听到我说的话。挤成沙丁鱼罐头一般的空间非常热,我的衬衫已经湿透了,贴在皮肤上。我有没有听错?有人要帮他减轻刑期,他竟然拒绝,这似乎不可能。没有那些帮助,他肯定得服上至少十五年徒刑。在牢里蹲十五年,我隔着钢网盯着他皱眉的脸,心想,他怎么可能会拒绝我们的好意?

        “林!不要!”他大叫,比刚刚更大声,“我对拉希德做了那件事。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我做那件事之前,坐在他旁边好一阵子。我做了选择,我得接受惩罚。”

        “但我得帮你,我得试试。”

        “不用,林,拜托!你如果让我免去惩罚,那么我所做的就没意义,对我,对她们,都没意义。你懂吗?那惩罚是我自己找的,我命该如此。我以朋友的身份恳求你,请不要让他们再写我的事了。写那两位小姐的事,那对姐妹花,可以!但请让我平静地接受命运的安排。答应我,林巴巴!你可以发誓吗?”

        我的手指抓着菱形网眼的钢网,感觉到那冰冷生锈的金属似乎咬进我双手的骨头里。那木造房间里的嘈杂声像打在贫民窟破烂屋顶的暴雨。哀求声、恳求声、崇拜声、渴求声、哭声、尖叫声、大笑声,歇斯底里的合唱声,在两个牢笼之间叫喊不已。

        “对我发誓,林。”他说,痛苦从他恳求的眼神,拼命向我伸过来。

        “好,好。”我答应,费力地让这两个字从我喉咙的小监狱里挤出来。

        “对我发誓!”

        “好,好!我发誓!天哪,我发誓……我不帮你。”

        他露出释怀的表情,微笑回到脸上,那美丽的笑脸让我的眼睛灼痛。

        “谢谢你,林巴巴!”他开心地喊道,“请不要认为我不知好歹,但我不希望你再来这里,我不要你再来看我。你如果想我的话,偶尔可以拿些钱给我,但请不要再来。现在这是我的人生了。这是我的人生。你如果再来这里,我会不好受,我会想起那些往事。非常谢谢你,林,祝你幸福圆满。”

        他抓着钢网的双手松开,合掌做出祈福的动作,头微微低下,我与他的眼神不再相对。他不再紧抓钢网,任由挤成一团的囚犯推着他,没几秒钟他就往后倒,淹没在钢网边不断涌动的人海中。囚犯后方有道门打开,我看着阿南德抬起头,昂然挺着瘦削的肩膀,快速钻进门后黄热的日光里。

        我走出监狱,来到街上,满头是汗,衣服也湿透了。我在阳光下眯起眼睛,凝视热闹的街道,想迫使自己融入街上忙碌的节奏,不要再去想阿南德在那长长的寝室里,与舍监为伍,与大个子拉胡尔为伍,与挨饿、挨打、抓不胜抓的污秽害虫为伍。等时间再晚一点儿,我会和阿南德的朋友普拉巴克、强尼·雪茄在一块,参加他们的联合婚礼。更晚时候,阿南德则会和另外两百人一起挤在石头地板上睡觉,在爬行的体虱中扭动着身体睡着,而那样的日子要持续十五年以上。

        我搭出租车回到住所,站在莲蓬头下,让热水把滑痒的回忆从我皮肤上冲掉。稍后,我打电话给昌德拉·梅赫塔,敲定雇请舞群在普拉巴克婚礼上表演的事。接着我打电话给卡维塔·辛格,把阿南德希望我们别再替他奔走声援的事告诉她。我想,她也松了口气。好心肠的她很为他烦恼,从一开始就担心声援活动失败,他会禁不起希望落空而垮掉。她也很高兴他支持她报道蓝色姐妹花的事,那对姐妹花的遭遇令她着迷,她已安排好一位纪录片制作人去贫民窟看她们。她想在电话里谈这个计划,她兴致昂扬,我听得出来,但我打断她的谈话,答应会再打过去。

        我走到小阳台,让这城市的声音和气味落在我裸露的胸膛上。在下面的某个院子里,我看到三个年轻男子正在练一套固定舞步和动作,那套舞学自宝莱坞的某部电影。由于弄错这套拿手舞码的动作,他们笑得东倒西歪,最后终于毫无差错地跳完整套舞,他们为自己喝彩。在另一个院子里,几个女人正蹲在一块,用椰子粗纤维绳制成的海葵状小刷子,还有一块珊瑚色的长肥皂洗盘子。她们闲聊,嘲笑邻居丈夫的怪癖,互揭丑事,大笑声和尖叫声阵阵传进我耳中。然后我抬起头,看见一个老人坐在我对面的窗子里,我们眼神相遇,我投以微笑。我看着下面其他人时,他一直看着我,他左右摆头,回我一个开心咧嘴的大笑。

        我心情好多了,穿上衣服,下楼走到街上,巡视过各黑市货币收集中心后,到埃杜尔·迦尼的护照工厂报到,再去查看我为哈德拜整顿过的黄金走私组织,三小时内我干了至少三十件不法活动。别人对我微笑,我回以微笑;必要时,我故意摆出凶狠的样子,把他们吓得往后退,垂眼不敢正视我。我混帮派,说三种语言,看起来很不错;我工作、赚钱,至今仍逍遥自在。但在我内心深处那个黑暗房间里,有另一个影像出现在秘密长廊上:阿南德双掌合拢,脸上灿烂的微笑变成祝福与祷告。

        人们透过触觉、味觉、视觉,乃至思考所感受到的东西,都会对人产生影响。有些东西,如傍晚鸟儿飞过你家时,啁啾的背景声音,或眼角瞥过的一朵花,那影响微乎其微,因此你察觉不到。但有些东西和影像,会紧紧依附在那道秘密长廊上,让你的生命永远改观。像是胜利和心碎,或是在你刚刺死的人眼中,映照出的自身影像。

        我最后一次见到阿南德,那身影就对我产生那样的影响。我以坐牢者的过来人心理同情他,但我对他的深刻感触,不是同情。我由衷羞愧,当他想跟我谈拉希德的事时我却没用心倾听。我对他的深刻感触,不是羞愧,而是别的东西,教我花了数年才完全理解的奇怪东西。在我脑海挥之不去的影像,是妒羡。阿南德转身,抬头挺胸走进漫长而痛苦的牢狱岁月时,叫我妒羡。我忌妒、羡慕他的平静,他的勇气,他对自己的理解。哈德拜曾说,人为各种正当理由而妒羡别人时,人就已走到开悟的半途。

        我希望他这话说得不对,我希望好的妒羡不只带人到这样的境地。因为从钢网边离开那天之后,即使过了大半辈子,我仍时时妒羡阿南德面对命运时的从容,我是那么全心全意地带着瑕疵且奋力抗争的心,在渴慕着那份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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