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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项塔兰第一季全集第六章

第六章

        普拉巴克的父亲带我认识桑德村,但是,是他的母亲让我有回到家的感觉。她轻易地将我的过往裹在她生命的悲欢之中,就像她有时会用红披肩将走过门前的哭泣孩子裹在怀里一样。月复一月,许多人告诉我她的故事,最后,她的故事成为故事的全部,甚至成为我的故事。而她的爱——愿意去理解我内心深藏的真相,愿意去爱我——改变了我的人生方向。

        第一次遇见鲁赫玛拜·哈瑞时,她四十岁,正值个人权力与公众威望的顶峰。她比丈夫整整高出一个头,她丈夫只到她肩膀。身高的差距,加上她丰满而富曲线的身材,使得她和丈夫站在一块时,总让人误以为她是像亚马逊女战士那样的女人。她的黑发从未修剪,长发及膝,抹了油亮的椰子油。她的肤色是黄褐色,眼睛是琥珀色,镶嵌在玫瑰金黄色中。她的眼白始终呈粉红色,让人觉得她像是刚哭过或就要哭了。门牙间的大缺口使她笑起来有点顽皮淘气。醒目的鹰钩鼻让她的表情威严得让人不敢逼视。她的额头高而宽,和普拉巴克的一模一样。高而弯的颧骨,使她琥珀色的眼睛打量这世界时,带了点居高临下的气势。她相当机智,心肠慈悲,不忍心看到别人痛苦或不幸。邻人有争执时,她超然以对,对方请她出面评理时,她才介入,而她的话通常一锤定音,解决纷争。她是令人景仰、令人想一亲芳泽的女人,但她的眼神和姿态清楚地告诉人们:冒犯她或不尊重她就会倒大霉。

        基尚家的土地和归她管理的小小家财,使他们家在村里拥有一定的地位,并靠着她的人格威望维系住这地位。她通过媒妁之言嫁给基尚。羞涩的十六岁,鲁赫玛拜从帘子后方偷偷打量她的未婚夫,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再见到他时已是成婚之日。我把她的语言学得更熟练之后,她坦白告诉我第一次打量基尚时,心里非常失望。她的坦白顿时拉近了我们的距离。鲁赫玛拜说他除了很矮之外,还因为下田干活,皮肤晒成像土一样的深褐色,比她还黑,她曾为此满心不安。他手指粗糙,言语又很粗俗,衣服虽然干净却破烂。而且,他不识字。鲁赫玛拜的父亲是潘查亚特(村务委员会)的头头,而这位头头的女儿能读写印地语和马拉地语。第一次见到基尚时,鲁赫玛拜心跳得很厉害,深怕他会听到她心中深藏的思绪,那时她认定自己不可能爱上他。他娶她是高攀。

        就在她有了这锥心的认识时,基尚转头,直直盯着帘子后方、她蹲着的藏身之处。她很确定他看不见她,但他直盯着,仿佛直视她的眼睛。然后他露出笑容,那是她见过最灿烂的笑容,洋溢着幸福,明显有着好性情。她盯着那开怀的笑,一股奇怪的感觉攫住她。她不由自主对他投以微笑,心里突然涌起幸福的感觉,一种无法言说但十足乐观的喜悦。事情终会圆满,内心的声音如此告诉她,一切都会没事。她知道,就像我初见普拉巴克时就知道的:笑得如此开心的男人,绝不会存心伤害别人。

        他把视线再度转向别处时,房里仿佛一下子暗了下来,她知道自己已爱上他,只因为他那笑容里让人安心的热情。父亲宣布将她许配给他时,她毫无异议。初次瞥见基尚那迷人笑容后不到两个月,她就嫁了,然后怀了她的第一个儿子普拉巴克。

        基尚身为家中长子,成婚时父亲送给他两块良田,鲁赫玛拜的父亲则加送一块田给小两口。成婚后不久,他们小小的财产就归年轻的新娘子管理。她运用读写本事,在简陋的学童练习簿上详细记录家中盈亏,并将这些账簿扎在一块,存放在锌质的大箱子里。

        她明智地投资邻居事业,妥善管理家中资源,家产亏损甚少。第三个孩子出世时,鲁赫玛拜二十五岁,她已让家里从小康变成村里最有钱的人家,拥有五块地,种植经济作物,养了三头乳牛和三头公牛,还有两只产乳的山羊、十二只会下蛋的鸡。银行里的存款足够为两个女儿出嫁时准备丰厚的嫁妆。她打定主意要让女儿有个好归宿,让她的孙子有更高的地位。

        普拉巴克九岁时,父母送他到孟买,跟着开出租车的叔叔当学徒,住在一个大贫民窟里。鲁赫玛拜开始拉长她的晨祷时间,怀抱着对家人未来的规划和希望。然后她流产了。不到一年,流产了两次。医生判定她生下第三胎后,子宫受了伤,并建议切除。她接受了这手术,当时二十六岁。

        鲁赫玛拜因此失魂落魄,沉湎于自己生命的缺憾,沉湎于因流产而失去的三个宝宝,以及原本还可以孕育的其他生命。她足足有两年走不出那伤痛,就连基尚在泪光中硬挤出的漂亮笑容,也无法让她振作。愁苦、伤心的她,在悲痛中,在日复一日尽义务地照顾女儿的琐事中枯萎。她失去笑容,被冷落的田地一片愁云惨雾。

        就在鲁赫玛拜的心渐渐枯槁,眼看就要永远陷入悲伤的深渊时,一桩危及全村性命财产的灾难发生,把她从悲痛中唤醒。一群武装土匪在这地区落户,开始索取保护费。邻村有个男子被他们用大砍刀砍伤,同村一名妇女被他们强奸。然后,基尚村里有人反抗,反遭他们枪杀。

        鲁赫玛拜跟遇害的男子很熟,他是基尚的堂兄弟,娶了鲁赫玛拜村子里的姑娘。桑德村男女老少全参加了他的葬礼。葬礼结束时,鲁赫玛拜向群聚的村民讲话。她头发凌乱,琥珀色的眼睛燃着怒火和决心。她高声训斥想姑息那帮土匪的人,鼓吹村民起而反抗,甚至不惜杀死对方,好保住自己的性命和土地。村民士气因而大振,既惊讶于她慷慨激昂的演说,也惊讶于她陷于悲痛而浑浑噩噩两年之后,竟突然变了个人,活力十足。村民立即拟订了行动和反抗计划。

        桑德村民决心对着干的消息,传到那帮土匪耳中。放话威胁、零星骚扰、偷袭摸底,最终使冲突升高到只有一战。土匪恶狠狠地警告,村民必须在某一天献上巨额保护费,否则就等着遭大殃。

        村民以镰刀、斧头、木棍、小刀当武器,妇孺则疏散到邻村。留下来御敌的男人,普遍怀着恐惧和懊悔。几个男人力主抗争行动太鲁莽,交保护费总比送死来得好。那名遇害男子的兄弟昂首阔步行走于村民之间,打气、安慰,同时斥责那些胆怯而有意退缩的人。

        警报声响起,土匪正沿公路朝村子逼近。村民躲到土屋与土屋之间仓促建起的掩体后方,既兴奋又害怕。就在即将动手的那一刻,村民发现来者是自己人。一个星期前,普拉巴克听到要与土匪开战的消息后,当即从他住的贫民窟纠集了六名朋友和堂兄弟,动身回乡助一臂之力。当时他只有十五岁,他朋友里最年长的只有十八岁,但他们都是在龙蛇混杂的孟买街头打打杀杀混出来的。其中有位高大的男孩,名叫拉朱,脸庞俊俏,留着孟买某电影明星的蓬松发型。他带了手枪来,秀给村民看,让所有村民信心倍增。

        土匪自大又过度自信,大摇大摆走进村子时,距日落只剩半个小时。土匪头子凶狠的恫吓还没讲完,拉朱已走出掩体,走向土匪,每走三步就开一枪。豁出性命的农民从掩体后面纷纷掷出斧头、镰刀、小刀、棍棒和石头,当场打倒不少土匪。拉朱跨着大步,一往直前,最后一颗子弹近距离射中土匪头子的胸膛,要了他的命。村民说,那家伙是死后才倒地的。

        其他负伤的土匪四散溃逃,从此没再出现。村民将土匪头子的尸体搬到贾姆内尔区警察驻所。所有村民口径一致:他们反抗土匪,混战之中,有一人遭土匪射死,却只字未提拉朱的名字。接受了两天的盛宴款待之后,这伙年轻人跟着普拉巴克返回孟买。狂放、勇敢的拉朱,一年后死于酒吧里的斗殴;其他男孩当中,有两人死于类似的凶杀;还有一人因为犯了情杀罪,正在服长期徒刑。那男孩爱上女演员,嫉恨情敌,而将情敌杀掉。

        我会讲马拉地语后,村民把那场大战役跟我讲了许多次。他们带我到当初盖有掩体和双方厮杀的地点,重演当时的情景给我看,年轻男子常抢着要扮演拉朱。曾与村民并肩作战的那些年轻人,他们后来的际遇在这故事里也占了同样吃重的角色。村民把他们每个人的不幸遭遇(从回乡的普拉巴克口中得知)当作这伟大故事的一部分来追述,讲给我听。而在这种种津津乐道的追述当中,每次讲到鲁赫玛拜时,村民都表现出特殊的爱戴和骄傲。她在葬礼时发表演讲激励人心,赢得了村民对她的爱戴与敬佩,那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出来扮演村中的公共角色。他们赞赏她的英勇,敬佩她的坚毅。最重要的是,他们欢喜地迎接她回到他们身边。经过与土匪的争斗,她走出了悲痛与绝望,回复她以往强势、精明、大笑的模样。在这个贫穷而简单的村子里,每个人都清楚谨记,村子的宝藏是村民。

        她那和蔼可亲的脸庞上,有了饱经沧桑的痕迹。脸颊高处的皱纹,是她用以将泪水留在眼眶的堤堰。每当她一人独处或专心工作时,那未可明言、无法回答的疑问便让她丰满的红唇喃喃自语。坚定让她那带着反抗姿态的突出双下巴更显顽强。她的额头中央和两眉之间,总是浮现着浅浅的皱纹,仿佛她正在那些柔软的皱褶里,思索着荒谬又可叹的人生道理:凡快乐必有其苦恼,凡财富必有其代价,凡生命必迟早要经受彻底的悲伤和死亡。

        我和鲁赫玛拜的友谊在第一天早上就建立起来。那时,我在基尚屋外的绳床上睡得正酣。天刚亮,鲁赫玛拜赶着她的产乳水牛过来时,我还在呼呼大睡。其中一只乳牛被我的打呼声吸引,过来一探究竟。我感觉有湿湿的东西在摸我,让我喘不过气,吓得惊醒。我睁开眼睛,赫然见到一头黑色大水牛伸出粉红色的大舌头要闷住我的脸。我吓得大叫,跌落床下,连爬带滚地往后退。

        看我出糗,鲁赫玛拜哈哈大笑,但那是善意的大笑,率直、和善,没有嘲笑的意思。她伸手扶我起来,我抓住她的手,跟着她大笑。

        “Gaee(水牛)!”她说,指着那头水牛,也点明了我该遵守的基本原则:如果我们俩要用言语交谈,该学外国话的那个人是我。

        她拿起玻璃杯,在黑色弯角巨兽的乳房旁蹲着,挤起牛乳。我看着牛乳直接喷进玻璃杯。她手法纯熟,待牛乳注满杯子,将它端给我,同时用她红色棉披肩的一角擦了擦杯口。

        我是城市小孩,在人口有三百万、不算小的城市出生、长大。我逃亡了几年而未被捕,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喜欢大城市,在大城市里我有十足的自信,过得十分自在。端着那杯刚挤出来的新鲜牛奶时,城市小孩对印度这国家的猜疑和恐惧完全浮上心头。那杯子握在手里,温热,带着母牛体味,杯里似乎浮着什么东西。我犹豫着不敢喝。我觉得发明牛奶消毒法的巴斯德就站在我后面,隔着我的肩膀俯视那杯牛奶。他仿佛在说:呃,先生,如果我是你,我会把那牛奶煮沸再喝……

        我把偏见、恐惧,连同那杯牛奶,以最快的速度一起呼噜喝下。味道没我预期的那么差:入口滑润、醇厚,残留在嘴里的牛味中带着一丝干草味。鲁赫玛拜拿走我手上的杯子,蹲下来要再挤一杯,我赶紧用恳求的语气跟她说不用,让她相信我喝了一杯就很满足了。

        我和普拉巴克上完厕所、洗脸、刷牙后,吃了一顿拉饼(roti,又称印度甩饼)配茶的丰盛早餐。用餐时,鲁赫玛拜一直站在旁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拉饼是未经发酵的大锅饼,吃早餐前才做,用加了少许油的中国式锅子在盆火上煎成。刚起锅正烫手的大锅饼,抹上印度奶油,撒上一大匙的糖,卷成管状,手握着吃。卷饼极粗,手勉强可以握住,吃时配一杯又热又甜的奶茶。

        鲁赫玛拜目不转睛盯着我们吃,每当我们有人露出一丁点想停下来喘口气的意思,她就用手指戳一下我们,或拍拍我们的头或肩,催我们继续吃。我们用力咀嚼这坦白说很美味的食物,无法下桌,偷偷瞥向那正在煎饼的年轻女人,希望在吃了三四块之后,那锅中的大饼将会是我们的最后一块。

        待在这村子里的许多星期,每天都是这样开始的,先是来杯牛奶,然后梳洗,最后来顿久久的拉饼配茶早餐。大部分的早上我都跟男人一起下田,照料玉米、嫩玉米、小麦、豆子和棉花。干活时间分成两段,每段约三小时,中间隔着午餐和午休。小孩和年轻妇人负责送午餐过来,食物用不锈钢盘盛着。午餐通常是家家都吃的拉饼、加了香料的木豆、杧果酸辣酱、生洋葱,搭配酸橙汁。一起用过午餐后,男人四处寻找安静阴凉的地方,小睡一小时左右。再度上工的时候,吃饱、休息过的男人体力充沛地继续埋头干活,直到长辈喊停为止。然后农民在主要小路上集合,路经他们播种照料的田地,打道回府。一路上大家往往大声笑闹,开彼此的玩笑。

        在村里,男人几乎没事做。烹煮、清扫、洗衣,乃至例行的家居维修,全由女人包办,大部分是较年轻的女人做,而由较年长的女人督导。平均来讲,村中女人一天劳动四小时,大部分闲暇时间用来陪小孩玩。村中的男人一天工作六小时,一星期平均工作四天。插秧、采收时要特别花力气,但一般而言,马哈拉施特拉邦村民的劳动时数比城里工作男女的要少。

        但乡村不是天堂。有些男人下田干活之后,还得到多岩的私有地上照料棉花,以多挣点钱,一天下来筋疲力尽。雨有可能下得早,也可能下得晚,田一没入水中,往往遭昆虫、庄稼病摧残。女人没有机会一展长才,任由才华在绵绵不尽的日子里悄无声息地蹉跎掉。其他人则看着聪明伶俐的小孩慢慢被糟蹋,这些孩子若生在较热闹的地方,或许有更大的成就和作为,但困在村子里,一辈子就只知道村子、田地和河流。有时(或许应该说极少发生)会有男人或女人因为生活太悲苦而在夜里伤心啜泣,声音回荡在漆黑的村子里,传到每个人耳中。

        但就像普拉巴克说过的,村民真的是几乎每天都在唱歌。如果说幸福快乐的指标是美食、大笑、高歌与善良,那么,在这些生活质量上,西方人真的要大叹不如。待在那里的六个月期间,我从没听过一句伤人的话,也没见过有人愤怒得张牙舞爪。此外,在普拉巴克的村子里,男男女女个个健壮。当祖父母的,身材圆滚,但不胖;当父母的,愉快而健美;小孩四肢健壮,聪明又活泼。

        这村子还给我某种笃定的感觉,我在任何城市都没体验过的感觉:那种笃定感滋生于土地和耕种者可互换之时,滋生于人与大自然合而为一之时。城市是不断在改变的地方,而且是不可回复的改变。城市的招牌声音,是风钻发出的响尾蛇般的嗒嗒震颤声——商业爬行动物攻击的警告声。但这村子里的改变是循环往复的改变。自然界的改变,随着四季循环,回复原状。凡来自大地的,最终都回归大地;凡兴盛茁壮的,都渐渐消失以再度滋长。

        在这村子待了约三个月时,鲁赫玛拜和桑德村民让我体会到一部分那样的笃定:那些人的生活永远改变了我的生命。雨季来临那一天,我和大约十二个年轻小伙子、二十个小孩在河里游泳。盘踞天空数星期的乌云从四面八方的地平线聚集过来,似乎压着那些最高大的树木。经过八个月的干季,空气中弥漫着雨水的香味,叫我们兴奋得好像喝醉了酒。

        “Paous alla!S''alla ghurree!(雨来了!快回家吧!)”小孩抓着我的手一再大叫。他们指着乌云,把我朝村子拖着跑。

        跑着跑着,雨滴开始落下。几秒钟后,零星的雨滴变成哗啦啦的大雨,几分钟后变成倾盆大雨。不到一小时,霖雨就变成无休止的洪流,雨势又大又密,人在户外若不用双手罩住嘴(好留有一块呼吸空间),根本就很难呼吸。

        最初,村民在雨中跳舞,互相搞恶作剧。有人拿来肥皂,在天赐大雨里洗起澡;有人去村中的庙宇,跪在雨中祈求;有人忙着修补屋顶与围着每道泥砖墙挖凿而出的排水沟。

        最后,每个人都停下来,呆呆望着那飘忽、摇摆、扭曲的雨幕。家家户户的门口挤着数张脸,每一道闪电劈下来,就映照出人们定住不动的惊叹画面。

        几小时的倾盆大雨后,继之以同样几小时的平静。阳光断断续续露脸,温度愈来愈高的土地上,雨水渐渐化为蒸汽。雨季的头十天都是如此,暴风雨后,继之以宁静的雨后时光,仿佛雨季在测试这村子的底线,想找出罩门,发动最后一击。

        然后,真正的大雨降临,水哗啦啦直泻而下,几乎没停,足足下了七天七夜。第七天,我在滂沱大雨之中,到河边洗我仅有的几件衣服。洗了一会儿,我伸手去拿肥皂,赫然发现我刚刚放肥皂的那块石头已没入水里。原先只轻抚我光脚丫的水,几秒钟内从脚踝升高到膝盖。我望着上游滚滚汹涌的河水时,水已升高到我的大腿,然后继续上升。

        我既吃惊又不安,拿起湿衣服走出河水,回到村子。途中我停下来两次看河水。陡峭的河岸很快就没入水中,宽阔的斜坡平原渐渐没入那吞没一切的洪水。河水的脚步很快,吞噬陆地的暴涨河水以犹如人缓慢行走的速度悄悄进逼村子,眼看村子要不保了。我大为惊恐,跑回村子警告村民。

        “河水!河水来了!”我以一口蹩脚的马拉地语大叫。

        村民察觉到我的不安,但不懂我为何不安,纷纷围过来,然后叫唤普拉巴克,接连问他好几个问题。

        “怎么了,林?村民被你搞得很不安。”

        “河水!河水涨得很快,就要把村子冲掉了。”

        普拉巴克微笑:“不会啦!林,不会啦!”

        “我跟你说真的!我亲眼看到的,不是开玩笑,普拉布。那条可恶的河泛滥了。”

        普拉巴克把我的话翻给其他人听,众人都大笑。

        “你们全疯了?”我恼火地大叫,“不好笑!”

        他们笑得更大声,把我团团围住,伸手轻拍我、抚摩我,要安抚我的恐惧。他们大笑的声音里满是安慰人的话语和叹气。然后,普拉巴克带路,村民们对我又是赶、又是拖、又是推,要我去河边。

        几百米外,河水汪洋一片,滔滔不绝,异常混浊,翻腾汹涌的波浪,一路摧枯拉朽,在河谷里奔腾。我们伫立在那里时,雨势加大了一倍,衣服和柔软的泥土一样湿漉漉。滚滚河水仍在上涨,如心跳般怦然重击,继续吞没陆地。

        “你看那些木桩,林,”普拉巴克以安抚的口气跟我说话,但听在我耳中却无比恼火,“那些木桩是淹水游戏桩。你还记得,有人把它们插进地里?萨提什、潘代、纳拉扬和巴拉特……还记得吗?”

        我的确记得。几天前,村里办了抽签活动。在一百二十张小纸片上依序写上1到120的数字,好让村里每个男子都能抽到签,然后将纸片放进名叫马特卡(matka)的陶质空水罐里搅混。男人排队一一抽签,然后把另一组同样数目的签放进罐里搅混。一名小女孩被选中,负责从罐子里抽出六个幸运号码。全村的人围观这仪式,为中签者高兴喝彩。

        中签的六名男子,有幸能将一米多长的木桩打进土里。另外,村中三名最年长的男子不必抽签就可以打木桩。他们选好插桩的地点,由年轻男子协助他们将木桩打进土里。九根木桩全定位后,系上小旗子,旗上写有桩主的名字,然后村民四散回家。

        那时,我在枝叶成拱的树荫下观看这活动,但我正忙着呢,根据每天在村里听到的拼音,翻看我那本小小的马拉地语字典。我没怎么注意那活动,也未特意去问那活动的目的。

        我们站在哗哗直下、让人麻木的雨里,看着河水缓缓进逼。普拉巴克跟我解释,那些木桩是淹水游戏的一部分,这游戏他们村里每年玩一次。村里三名最年长的男子和六名中签男子,得到预测水位上涨高度的机会。每根系着黄色丝旗的木桩,各代表桩主的预测水位。

        “有没有看到,那根系着小旗的木桩?”普拉巴克问,手指着离我们最远的那根木桩,“那一根差不多完了。明天或今晚,河水就会淹过那里。”

        他把跟我说的话翻译给众村民听,村民把体格粗壮的牧牛人萨提什推到人群前面。那根快要没顶的木桩就是他的,他腼腆地大笑,两眼低垂,接受友人善意的嘲弄和年长男子的嘲笑。

        “而这一根,”普拉巴克继续说,指着最靠近我们的那根木桩,“河水绝对碰不到这一根,河水绝不会超过这地方。老迪帕克海选这地方插桩,他认为今年雨季雨水会很多。”

        村民已兴味索然,慢悠悠地走回村子,只剩普拉巴克和我站在那里。

        “但……你怎么知道河水不会涨到这里?”

        “我们在这里定居很久了,林。桑德村有两千年的历史,隔壁的纳亭凯拉村更久,大概已经有三千年历史。离这里有段距离的其他地方,雨季时的确很惨,大闹水灾。但这里不会,桑德村不会。我们这条河从没淹到这么远,我想今年也不会,虽然老迪帕克海说会。每个人都知道河水会在哪里停住,林。”

        他抬起头,眯眼看那正卸下重荷的云。

        “但通常我们得等雨停才出门看淹水游戏桩的情形。林,对不起,我衣服湿得难受,我得把骨头里的水全拧干才能进家门。”

        我直直盯着前面。他抬头再瞥了一眼翻腾的乌云,问道:“林,在你们的国家,你们不知道河水会在哪里停住吗?”

        我没回答。最后,他伸手拍了我的背几下,走开。我独自凝视被雨水打得湿透的世界片刻,而后抬起头望着猛往地上倒水的天空。

        我在想另一种河流,流贯全世界每个人的河流,不管我们来自何处。那是条心河,心中的欲望之河。那是条纯净映现我们每个人的真实自我和真正成就的河流。我这辈子一直在战斗,始终处于随时准备为所爱和所恨而战斗的状态,甚至到了过于好斗的地步。最后,我成为战斗的化身,我真正的本性被凶狠、敌意的面具所掩盖。我的表情和肢体动作就跟其他凶神恶煞一样,告诉别人“别跟我作对”。最后,我变得很会表达这种情绪,因此我时时刻刻都表现出“别跟我作对”的模样。

        在这村子,这不管用,没有人能理解我的肢体语言。他们不认识其他外国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对象。我板起严肃甚至严酷的脸,他们大笑,带着鼓励之意轻拍我的背。不管我摆出什么表情,他们都当我是和气的人。我成了爱开玩笑的人,卖力干活,逗小孩笑,跟他们一起唱歌、跳舞、开心大笑的人。

        而我想,我那时候真是那样的大笑。他们给了我机会,让我能重新做人,能遵循那条内在的河流,成为我一直想成为的男人。就在我了解淹水游戏的木桩是怎么一回事的那一天,我独自站在雨中。不到三小时前,普拉巴克的母亲告诉我,她召集了村中的妇女开会:她决定给我取个新名字,像她那样的马哈拉施特拉人的名字。我住在普拉巴克家,会上因此决定我该以哈瑞为姓。基尚是普拉巴克的父亲、我的义父,按照传统,我应该以他的名字作为我的中间名。妇女团判定我性情平和开朗,鲁赫玛拜便决定以项塔兰为我的名字,意为和平之人或天赐平和的男子。妇女团也同意。

        那些农民把他们的木桩钉进我生命的土地,他们知道那条河流止于我生命的什么地方,然后以新名字标示那地方:项塔兰·基尚·哈瑞。我不知道他们是否在他们认定是我的那个男人的内心找到那名字,还是把那名字像许愿树一样栽种在那亩心田,期待它成长茁壮……不管是怎样,也不管他们是发现抑或创造了那平和,现在的我是在那时候诞生的——当我站在淹水木桩附近,昂首向天接受圣雨洗礼的时候。我慢慢地变成了项塔兰,一个更好的人,虽然,有点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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