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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据说我是在光天化日的下午一点钟,从两座枪塔间翻过前围墙逃出监狱的。事前的计划相当周密,在某种程度上可说完全照计划进行。但逃脱能成功,其实主要在于胆大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一旦着手逃狱,就得有心理准备,那就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因为一旦失手,惩戒队的警卫很有可能会把我们活活踢死。

        一起逃狱的有两人。另一个是我二十五岁的狱友,他狂放不羁而慷慨,因杀人罪服无期徒刑。我们曾找上其他狱友,想说服他们一起逃狱。我们问了其中最凶狠的八个,这些人全因暴力犯罪被判至少十年徒刑。结果他们一个个都有借口,不肯参加。我不怪他们,我和我的伙伴都是年轻的初犯,没有前科。虽然我们都是重刑犯,但在监狱里,我们只是无名小卒。我们拟订的逃狱计划,是那种成功了会被称为英雄、失败了会被称为狗熊的计划。最后,只有我们两人参加。

        当时,内部警卫队大楼正在大翻修,这给了我们逃脱的机会。那是栋两层楼的房子,供狱警办公和讯问犯人之用,位于前围墙大门附近。我们担任园圃维护员,在那里换班的警卫,每天都可以看到我们。逃狱那一天,我们去那里工作时,他们一如往常看了我们一会儿,随即转过头去。警卫队大楼空无一人,翻修工人正在吃午餐。因着警卫本身的百无聊赖和他们对我们的熟稔,制造出小小的空当。在这只有几秒钟,但于我们宛如数小时的空当中,我们成了隐形人。于是我们动手。

        翻修工地外围用钢丝网围篱封住,我们割开围篱钻进去,破门进入那空荡荡的房子,爬上楼梯。屋内因为翻修,清得空无一物。未抹灰泥的墙,露出柱子和承梁的骨架。楼梯光秃秃的木阶上布满灰尘,一片白色,砖头和灰泥的碎块散落其上。顶楼的天花板上有个维修孔,我站在我的伙伴粗壮的肩膀上,用力推开里面的木板活门爬出去。我事先已把延长线缠在连身工作服里。爬上阁楼之后,我解下延长线,一端绑在屋顶的横梁上,另一端传给我的伙伴,他就利用延长线爬上来跟我会合。

        屋顶呈“之”字形延伸,我们爬向屋顶与监狱前围墙狭窄的夹缝。我选中某个凹槽的一点作为凿孔,希望两侧的突起能遮住那个洞,不致让枪塔上的守卫看到。阁楼上一片漆黑,但靠近墙面狭窄的楔形夹缝却比警棍更黑更暗。

        我们与盖住屋顶的马口铁皮之间,隔着一堵双层的硬木板。在打火机的照明之下,我们开始在木板上钻洞。一把长螺丝起子、一根凿子、一把平头剪,是我们仅有的工具。我们对着木板又劈、又刮、又戳,忙了十五分钟,只挖出大概人眼大小的小洞。我们来回移动打火机的火焰,看见小洞后方闪亮的金属屋顶。但是木板太硬又太厚,用我们手头上的工具,得花好几个小时才能挖出人能钻过去的洞。

        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估计只有三十分钟,或许再多一点,之后警卫就会来这里例行巡查。我们得在那之前凿穿木板,在马口铁皮上挖出洞,爬到屋顶上,用延长线当绳子,爬下屋顶,获取自由。时间如此紧迫,我们却困在警卫队大楼的阁楼中。我们知道警卫随时可能会发现围篱上的破洞,看见被打坏的门和维修孔。他们随时可能从维修孔上来,钻进这个又黑又闷热的洞穴,找到我们。

        “我们得回去,”我的伙伴低声说,“我们绝对没办法凿穿这木板。我们得回去,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不能回去,”我断然地说,尽管那念头也在我脑海里翻滚,“他们会发现所有被破坏的东西,包括我们割开的围篱,然后他们会知道那是我们做的,因为可以在这地区活动的就只有我们。如果我们回去,会落在Slot手里一年。”

        Slot是狱中黑话,用来指称惩戒队。在那个年代,那个监狱里的那个单位,是那国家最惨无人道的地方,是可以随意毒打犯人的地方。从警卫队大楼(他们的大楼,惩戒队的总部所在)屋顶脱逃不成,挨打肯定更名正言顺,更凄惨。

        “好,那我们他妈的怎么办?”我的伙伴急切地问道,声音压低,但表情和动作都像是在大叫。汗水从他脸上滴落,他的双手因害怕而湿透,握不住打火机。

        “我想有两个选择。”我说。

        “哪两个?”

        “第一个,用那把梯子,那个用链条拴在楼下墙壁的梯子。我们可以再下楼,打断梯子的锁链,把延长线绑在梯子顶端,再把梯子靠在墙上爬上去,接着把延长线甩到墙的另一头,然后就可以滑下去到马路上。”

        “就这样?”

        “那是第一个计划。”

        “但……他们会看到我们。”我的伙伴反驳道。

        “是,没错。”

        “他们会向我们开枪。”

        “说得没错。”

        “他们会射中我们。”

        “的确。”

        “哇,耍我,”他极小声地说,“我想你真的是在耍我。这不成了活靶,不是吗?”

        “我想我们之中或许会有一人过关,另一人会中枪。一半一半。”

        我们思考成败概率,静默不语片刻。

        “我不喜欢这计划。”我的伙伴颤抖道。

        “我也是。”

        “第二个计划呢?”

        “上来这里时,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个在一楼的电动圆锯?”

        “有……”

        “如果我们把那圆锯拿来这里,可以用它锯开木板,然后用平头剪剪开马口铁皮,再来就照原计划进行。”

        “但他们会听到声音,”我的伙伴咬牙切齿地小声说道,“我能听到他们讲他妈的电话的声音。我们离他们那么近,如果把锯子拖到这里来用,那声音会像他妈的直升机那么响。”

        “我知道,但我想他们会认为那是工人在赶工。”

        “但工人不在这里。”

        “是,没错,但大门警卫正在换班,新警卫上来站岗。风险的确很大,但我想我们如果做了,他们会像以前一样只听声音,认为那是工人在干活。他们已经听了几星期的电钻、锤子和圆锯的声音,不可能会想到那是我们干的。他们绝对想不到犯人会有那么大的胆子,竟敢用电锯,而且就在大门旁用。我想这办法胜算最大。”

        “我很不想当那个他妈的泼冷水先生,”他反驳道,“但这房子没电,他们把电源切断,好进行翻修,唯一的电源在外面。我想延长线是能拉到下面,但电源在这房子外面。”

        “我知道,我知道。我们之中一人得下去,偷偷潜出我们撬开的门,把延长线插进外面的插座,只有这个办法。”

        “谁下去?”

        “我去。”我说。我很想说得有把握、坚定,身体却泄露了我的心虚,语气急促而尖锐。

        我爬到维修孔旁,双腿因恐惧和紧张性痉挛而不听使唤。我抓着延长线滑下,蹑手蹑脚地来到一楼,一路施放延长线。来到门口时,延长线还剩下很长一段。圆锯放在门附近。我把延长线系在圆锯把手上,跑回楼上。我的伙伴把圆锯拉上去,穿过维修孔,然后把延长线交给我。我再次蹑手蹑脚地来到门边,身体紧贴着墙壁。我喘得厉害,努力鼓起开门的勇气。最后,心一横,我推开门走出去,把延长线插进插座。

        配备手枪的几名警卫正在聊天,离这门不到二十米。他们之中若有一人朝我这边看来,一切就完了。我抬头往上瞧,看见他们朝四面八方看,唯独没看向这边。他们在监狱大门那一带聊天、走来走去,因某人刚讲的笑话而大笑。没有人看到我。我悄悄溜回屋内,像狼一样四肢着地,爬上楼梯,抓着延长线使劲地爬上维修孔。

        在“之”字形阁楼中的那个黑暗角落,我的伙伴正拿着打火机。我看到他已把电锯连上延长线,准备锯木板。我接过打火机,替他拿着。没有一秒迟疑,他提起重重的电锯,启动开关。电锯尖锐的声音,就像机场跑道上喷射客机引擎的运转声。我的伙伴望着我,嘴张得老大,露齿而笑,笑时紧咬着牙,双眼闪映火光。然后,他把电锯推进厚木板,上下左右锯了四道口子,在震耳欲聋的声音中,一下子就锯出一个洞,露出闪闪发光的四方形马口铁皮。

        接下来寂静无声,我们静静等待,耳里响着愈来愈稀微的回声,心脏怦怦直跳。不一会儿,我们听到监狱大门附近传来电话铃声,心想完了。有人接起电话,是某个大门警卫。我们听到他大笑讲话,口气轻松闲散。没事,我们安全了。他们当然听到了电锯声,但正如我所预料的,他们把那当作是工人发出的声音,不以为意。

        我信心大增,拿起螺丝起子在马口铁皮上打出一个洞。阳光从自由的天空照射进来,照在我们身上。我把洞挖大,然后用平头剪绕着马口铁皮的三个边剪开。我们用四只手合力把那块马口铁皮往外推,我把头伸出洞外,看见我们的确已打穿屋顶的某条凹槽,那个凿孔躲在那道“V”字形凹槽的最底部,没有人能看到。趴在那道窄缝里,我们看不见枪塔的守卫,他们也看不见我们。

        接下来只剩下一件事要做。延长线还插在楼下屋外的插座上,我们需要那条延长线当绳索,用它垂挂到监狱围墙外,攀降到马路上。我们之中得有一人下楼,在监狱大门警卫的视线范围内,推开门走出去,拔下延长线,再爬上屋顶。我看着我的伙伴,他满是汗水的脸沐浴在从我们挖开的屋顶洞射进的明晃晃的阳光里,非常清楚。我知道我得再跑一趟。

        我走到一楼,背紧贴着门边的墙壁,停下来,在心里跟自己的双手双脚说要争气,要勇敢走到毫无遮掩的门外。我的呼吸非常急促,觉得头晕想吐,心脏像是落入陷阱的鸟,猛撞我心坎的牢笼。经过似乎很漫长的几个片刻,我认定自己办不到。从审慎明智到盲目恐惧,我内心的每个角落都尖叫着要我别再出去。我没办法出去。

        我得切断延长线,没别的办法。我从连身工作服的侧袋中拿出凿子。我们用这凿子凿穿了屋顶的木隔板,尽管如此,它仍旧很锐利。当我将凿尖对准门缝下方的延长线,举起手要击下时,突然间想到,我如果切断延长线,导致电线短路,可能会引发警铃,引来警卫入屋查看。但那不重要,我没别的选择,我知道自己无法再走到屋外。我使劲往凿子上一敲,切断延长线,嵌进木头地板。我扯出被切断的延长线,等警铃响起或有人从大门区域快步跑过来的声音。但没有动静,什么都没有,我平安无事。

        我抓着断头的延长线迅速上楼,回到阁楼。在屋顶新挖的洞旁边,我们把延长线绑在粗大的木头横梁上。接着,我的伙伴开始爬出去,身体刚出马口铁皮屋顶的一半时卡住了,好一段时间上不去也下不来。他剧烈地扭动身体,使出吃奶的力气,却还是动弹不得,卡得非常紧。

        他的身体堵住了我们所挖的洞,阁楼再度陷入黑暗。我双手在屋顶龙骨之间与灰尘里四处摸,摸到打火机。点燃打火机之后,我立刻看出他为何会卡住。原来是香烟袋搞的鬼,那是他在狱中休闲社团自己做的一个厚皮袋。我要他别动,然后拿起凿子,在他连身工作服后面的口袋割出“冂”字形的口子,把口袋扯掉,香烟袋随即落入我手中。我的伙伴顺利爬出洞,来到屋顶。

        我跟着爬上屋顶。我们两人像毛毛虫一样在凹槽底部蠕动前进,来到监狱的城垛状前墙。我们跪着往墙外瞧。在那几秒钟里,我们的身躯暴露在外,但枪塔警卫没往我们这边瞧,那个地方是警卫的盲点。枪塔警卫认定不会有人离谱到光天化日之下翻越前围墙脱逃,因此忽略了这里。

        我们大胆地往下方的马路迅速一瞥,看见监狱外排了一列车子。他们是送货员,等着进入监狱大门。每辆车都要仔细搜查,底盘也用镜子检查,因此车阵前进缓慢。我们两人在凹槽里蹲低身子,思量着该怎么办。

        “下面一团乱。”

        “现在就下去。”他说。

        “等等。”我反驳。

        “妈的,把延长线丢过去,走人。”

        “不行,”我低声说,“下面人太多。”

        “那又怎样?”

        “他们会有人想当英雄,肯定会。”

        “就让那家伙当英雄,我们会撂倒他。”

        “他们人太多。”

        “撂翻他们所有人。我们会大摇大摆地从他们中间穿过,他们不会知道是什么东西打的他们。豁出去了,老哥。”

        “不行,”我态度坚决,“我们得等。等下面都没人了再翻墙下去,我们得等。”

        我们最终还是等了,那是分秒难挨的二十分钟,其间我一次又一次地匍匐前进,往墙的另一头望去,每次都冒着暴露的危险。最后我往下方的马路瞧,终于空无一人。我向我的伙伴打信号。他往前爬,翻过墙下去,不见人影。我小心翼翼地爬到前面看看,心想会看到他抓着延长线往下降,没想到他已站在马路上。我看着他消失在监狱对面与这马路交会的小巷里,而我仍在监狱里的屋顶上。

        我爬过蓝砂岩的矮墙,抓住延长线,双脚顶住墙壁,双手抓着线,背对着马路,我望向左边的枪塔。警卫正在讲电话,另一只手在空中舞动,自动步枪侧背在肩。我望向另一座枪塔。那里的警卫也配着步枪,正往下叫喊监狱内大门区里的同事。他一脸微笑,表情轻松。没有人看到我,我正站在这国家安全防护最严密的监狱前围墙上,没有人看到我。

        我移动双脚,开始下降,延长线却因双手流汗、恐惧而滑脱。墙很高,我知道如果摔下去,必死无疑。在恐惧和绝望之中,我重新抓住延长线,紧抓不放。我靠着双手刹车,减缓下坠速度,感觉到手掌、手指上的表皮被扯掉而微微灼痛。速度已变慢,但仍足以让我落地受伤。我重重落地,再站起,跌跌撞撞地越过马路。我自由了。

        我回头看了监狱一眼,延长线仍然吊在墙上,枪塔里的警卫仍在讲话。一汽车缓缓驶过,司机的手指配合歌声,敲打着方向盘。我转身走进小巷,走进被缉捕而失掉我一切所爱的人生。

        持枪抢劫时,我把恐惧加诸他人,从那一刻起(甚至在我干下诸多罪行时)到牢狱生涯,再到逃亡生涯之际,命运把恐惧加诸我。每个夜晚我都在恐惧中度过,有时觉得体内的血液和气息仿佛因惧怕而凝结成块。我加诸别人的恐惧,转变成十倍、五十倍、上千倍的恐惧,让我在每个无比孤单的夜晚时时刻刻都胆战心惊。

        在孟买的头几个月,白天时,周遭的世界缓慢而吃力地运转着,我把自己投入由职责、需求与小小欢乐构筑的繁忙踏实生活中。但到了夜晚,沉睡的贫民窟坠入梦乡,恐惧悄悄爬遍我的全身,我的心退入漆黑的回忆洞穴。当这个城市沉睡时,大部分的夜晚,我却在走动。我走着走着,强忍着不回头看那枪塔,以及吊在高墙上但其实已不存在的延长线。

        至少,夜是沉静的。那些年,每到午夜时,警察即对孟买实施宵禁。晚上十一点半,警察的吉普车聚集在这大城的各主要街道,开始强迫餐厅、酒吧、商店,乃至人行道上贩卖香烟、帕安的小店打烊。尚未回家或躲藏的乞丐、瘾君子和妓女,全被驱离人行道。商店拉下铁门,盖住橱窗,市场里的商摊都盖上白棉布。安静和冷清降临。白天的孟买街头,人群熙来攘往、车水马龙,无法想象到了夜里竟如此冷清寂静。但每个夜晚都是如此:无声、美丽、令人不安。孟买成了鬼城。

        午夜过后,数个小队的便衣警察执行名为搜捕的行动,为时两到三小时。他们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巡逻,搜寻罪犯、瘾君子、嫌疑犯、无家可归的失业男子。当然,这城市有一半以上的人无家可归,其中许多人吃、睡、住都在街头。到处都有席地而睡的人,他们躺在人行道上,只靠一条薄毯和棉质被单驱赶夜里的露水。因旱灾、水灾或饥荒逃难到城里的人,或单身一人,或一家大小,或一整村人,睡在石板人行道和民宅的大门口前,挤在一起,以防落单。

        在孟买,依法不准睡在街头。然而警察执行取缔时,就像取缔万妓街上的妓女一样“务实”。他们的确在某种程度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不会”被他们以深夜不归罪逮捕的对象还是一大堆。例如,苦行僧和其他各种宗教修行者在豁免之列;老人家、截肢者、病患或伤者,得不到多少同情,有时还得被迫转移到别的街道,但不会被捕;精神病患、行为古怪的人,还有乐师、杂技演员、手技杂耍人、演员、弄蛇人等跑江湖卖艺者,偶尔会遭粗暴对待,但绝不在搜捕之列;碰上一家子人,特别是带着年幼小孩的家庭,警察通常只是严厉警告,勿在某地区逗留超过几晚,随即放过他们。但男子凡能证明自己有工作,例如拿出名片或手写的雇主地址作为证明,不管那工作多卑下,都会得到放行。一身干净、体面而能显露某种教育水平的独行男子,通常借由口头说明就能免遭逮捕,即使待业中亦然。当然,凡是能拿钱打点的,也都会没事。

        最后只剩下非常穷、无家可归、失业、教育程度低、只身一人的年轻男子,成为最容易在午夜被逮捕的族群。每天晚上都有数十名年轻男子,因为没钱贿赂警察,又没有能力靠说说话就让自己脱身,而在市内各地被捕。其中有些人因为符合警方所描述的通缉犯相貌、特征而被捕,有些人被查获携毒或携赃而被捕,有些人恶名昭彰,警察基于犯罪嫌疑,决定将他们逮捕。但有许多人只是因为肮脏、贫穷、一脸绝望无助而被捕。

        孟买市没有钱购置数千副金属手铐,即使有这笔经费,警察大概也不愿把手铐这个累赘带在身上。因此,他们携带以大麻纤维、椰子纤维捻制的粗糙长绳,用来将被捕者的右手一一绑在一块。这绳子虽细,却能绑住这些人,因为夜间搜捕的落网者大部分非常虚弱、营养不良、精神消沉,因而无力逃跑。他们乖乖地、安静地受捕。逮捕到十几二十名男子,并集体拴成一列后,即由搜捕队六或八名警察将他们押回拘留所。

        就警察来说,印度警察的行事比我预想的还正派,而且不容否认地勇敢。他们配备的武器,只有名叫拉提(lathi)的细竹棍,没有警棍、瓦斯枪和枪,也没有对讲机。因此巡逻时一旦遇上麻烦,也没有办法求援。他们没有多余的车辆可供执行搜捕,因此,警察每出一趟任务都得走好几公里的路。他们常以细竹棍打人,但很少狠狠殴打,甚至毒打成重伤。比起澳大利亚的那个现代西方城市里的警察,他们更不常打人。

        但遭到搜捕的年轻男子得在牢狱里蹲上数天、数周乃至数月,而牢狱生活的悲惨,和亚洲很多地方的牢狱一样。午夜后,绑成一列的男子拖着脚走在市区,那景象比大部分送葬行列还更让人难过、怜悯。

        夜间搜捕结束后,我在孟买市区四处逛,而且总是一个人。我那些有钱朋友怕穷人,而我那些穷人朋友怕警察,而大部分外国人什么人都怕,待在饭店不敢出门。每当我走在街道上,搜寻夜街的凉爽寂静时,街道是属于我的。

        那场大火过后约三个月,我有次出来夜游,不知不觉走上临海大道旁的海堤。海堤与大道间的宽阔人行道,冷清而干净。六车道临海大道的另一边,则是往内陆弯成半月形,而且放眼望去尽是富裕繁华的地区:俯瞰黑色大海的高级住宅、昂贵的公寓大楼、领事馆、高级餐厅与饭店。

        那天晚上,临海大道上的车子很少,每隔十五或二十分钟才有一辆车缓缓驶过。在我身后,大马路的另一边,所有房间只亮着寥寥几盏灯。猛然刮起的阵阵海风,带来清净、飘着咸味的空气。四周一片寂静,海比城市更喧哗。

        有些贫民窟友人对我独自在街上行走表示担心。别在夜里走,他们说,孟买夜里不安全。但我怕的不是这座城市。我在街头觉得很安全,我走过的人生乖戾又困顿,但这城市把我的人生包覆在其他数百万人的人生里,仿佛……仿佛我的人生天生就该归属这里,只归属这里。

        而我做的工作,让这份归属感更为强烈。我兢兢业业地扮演贫民窟医生的角色。我找来诊断医疗方面的书,在小屋里就着灯光研读。我囤积了不少药物、药膏与绷带,是用我替游客做黑市买卖所赚的钱从本地药店买来的。即使已攒够离开的钱,我仍留在那里,留在那个污秽的地方。我已经有能力搬到舒适的公寓,但仍然待在那狭促的小屋里。我跟着那里的两万五千人,投入他们翻腾激荡的生存搏斗之中。我舍不得普拉巴克、强尼·雪茄、卡西姆·阿里·胡赛因。我努力不去想卡拉,但爱意引我向虚空猛抓。当我孤单一人,我亲吻风,呼唤她的名字。

        海堤上,凉爽的海风吹过我的脸庞和胸膛的肌肤,感觉就像有人拿起水罐,把水倒在我身上。四周寂静无声,只有我自己在风中的呼吸声,还有海堤下方三米处海水拍打岩石的浪涛声。水花四溅的海浪拉着我。放手,放手,让它结束,倒下来死掉就是。就这么简单。那不是我内心最响亮的声音,却是来自内心极深处,来自让我抬不起头的羞愧。羞愧之人懂得这样的声音:你让每个人失望,你没有资格活着,世界没有你会更好……我努力去获得归属,努力以医疗工作救治自己,努力以爱上卡拉这个愚蠢的念头拯救自己,但在羞愧之中,我终归是孤单一人,我感到迷惘。

        海水奔腾,拍打下方的岩石。纵身一跳,就一了百了。我感觉到那坠落,感觉到身体撞上岩石的破裂声,感觉到溺死的冰冷下滑。就这么简单。

        有只手搭上我的肩膀,出手很轻,但足以将我拦住。我迅速转身,一脸震惊。有个高大的年轻男子站在我身后。他的手仍然放在我肩上,仿佛在撑着我,仿佛他已看出我不久前的心思。

        “我想,你是林先生。”他轻声说,“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是阿布杜拉。我们在站立巴巴的大麻窝见过。”

        “记得,记得,”我结结巴巴地说,“你救了我们,救了我,我记得很清楚。我还没好好谢谢你,你就离开,消失不见了。”

        他轻松微笑,抽回他的手,梳理他浓密的黑发。

        “用不着谢,如果我在你的国家碰上这种事,你也会这么做,不是吗?来,有人想见你。”

        他以手势示意我停在十米外、人行道旁的一辆车。那车早停在我身后,引擎仍在发动,我不知为什么一直没听见。那是“大使”,印度的平价高级车款。车里有两名男子:一名是司机;一名是乘客,坐在后座。

        阿布杜拉打开后车门,我弯下腰往里面瞧。有位至少五十五岁的男人坐在里面,街灯照亮他的半边脸。那是清瘦、坚毅而聪明的脸,有着细长鼻子和高高的颧骨。我立即就被那双眼睛给震慑住,炯炯有神的琥珀色,带着惊喜、同情,还有别的特质——可能是冷酷,也或者是爱。他的胡子和头发都刮理得很短,但都已经花白。

        “你是林先生?”他说,声音低沉、洪亮而有自信,“很高兴认识你,真的,非常高兴。我听说过一些你的好事。听到好事,总是叫人高兴,而在孟买这里,听到与外国人有关的好事,更让人开心。或许你也听说过我,我是阿布德尔·哈德汗。”

        我当然听说过他。在孟买,他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人物。每隔几星期,报纸上就会出现他的名字。市集、夜总会、贫民窟都有人在谈他,富人敬佩他且害怕他;穷人尊敬他,奉他如神明。他在董里的纳比拉清真寺中庭讲述神学和伦理学,闻名全市,各宗教的许多学者和学生都慕名前往聆听。他与艺术家、企业家、政治人物交好之事,同样家喻户晓。他也是孟买黑社会的老大、联合会制度的创办人之一。这套制度将孟买划分成数个地盘,归不同的联合会治理,每个联合会由数个堂口老大组成。据说这套制度很好,很受欢迎,因为经过十年腥风血雨的地盘争夺,这个制度安定了孟买黑社会,少了许多打打杀杀。他有权势,危险且聪明。

        “Yes, Sir.”我答,震惊于自己不知不觉用了“Sir”这个字。我痛恨这个字。在惩戒队时,只要未以“Sir”称呼警卫,就会招来毒打。“我当然知道你的名字,大家都叫你哈德拜。”

        他名字末尾的“拜”,意为大哥,是亲切尊敬的字眼。我说出哈德拜时,他微笑,缓缓点头。

        司机调整后视镜对准我,面无表情盯着镜中的我。后视镜上挂着新鲜的茉莉花环,花香令人陶醉,在吹过清爽海风之后,那香气几乎令我晕眩。俯身探入车内时,我凛然意识到自己和自己的处境:我弯腰的姿势;我抬起头看见他眼睛时皱起的眉头;我指尖下车顶边缘的沟槽边;贴在仪表板上,写着“神与我同行”的贴纸。街上没有其他人,没有车子经过,四周非常安静,只有车子引擎的怠转声与车窗外闷闷的海浪声。

        “林先生,你是科拉巴陋屋区的医生。你去那里居住后不久,我就听到这事。一个外国人住在陋屋区,相当罕见。那里归我所有,你知道吗?那些简陋小屋坐落的那块地,归我所有。我很满意你在那里的表现。”

        我吃惊得说不出话来。我住的那个贫民窟,也叫佐帕德帕提,就是陋屋区。那个面积四万平方米的贫民窟,还有住在那里的两万五千名男女老少,归他所有?我已在那里住了几个月,听人提起哈德拜的名字好多次,但没有人说过那地方归他所有。不可能,我心里这么想。那样的地方和那里的所有人,怎么可能归哪个人所有。

        “我,呃,我不是医生,哈德拜。”我终于回神告诉他。

        “或许这就是你在治病上如此成功的原因,林先生。医生不愿进陋屋区。我们能叫人不要做坏事,却无法逼人去做好事,不是吗?刚刚我们经过时,我的年轻朋友阿布杜拉认出你坐在海堤上,我便要车子掉头回来找你。来,上车坐我旁边,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感到迟疑。

        “对不起,不麻烦你。我……”

        “不麻烦,林先生,上车。司机是我很好的朋友,纳吉尔。”

        我跨进车子。阿布杜拉替我关上车门,随后坐上司机旁边的前座。司机再度调整后视镜对准我。车子没开走。

        “Chillum bono(来根水烟筒)。”哈德拜向阿布杜拉说。

        阿布杜拉从夹克口袋拿出一根漏斗状的管子,放在他旁边的座位上,开始将大麻和烟草搅和在一块。他把称为戈利(goli)的大麻球捏附在火柴棒末端,点起另一根火柴烧它,大麻的气味与茉莉花香混在一起。车子仍在缓缓低声怠转。没有人说话。

        三分钟后,水烟筒调配好,第一口给哈德拜吸。他吸过后,把水烟筒交给我、阿布杜拉和司机接着吸,然后每个人又轮流吸了一回。阿布杜拉清理水烟筒,放回口袋,手法迅速而利落。

        “Challo(走)。”哈德汗说。

        车子缓缓驶离人行道边,街灯开始流泻进斜斜的挡风玻璃。司机把卡带放进仪表板的卡匣内。我们脑袋后方的喇叭,轰然传出音量放至最大的浪漫嘎札尔歌曲,曲调令人感伤。大麻让我神志恍惚,我能感觉到颅骨里的脑子在颤抖,但看着其他三人,他们似乎十足镇静。

        眼前的情景,出奇地类似我在澳大利亚、新西兰与朋友吸毒后无数次驾车兜风的感觉。那时候,我们吸大麻胶或大麻,把音乐开得震天响,再开车兜风。但在我那个文化里,吸毒、把音乐开到最大声、驾车兜风,主要是年轻人干的事。此时我们一群人跟着一名很有权势、很有影响力的前辈,那人年纪不小,比阿布杜拉、司机或我都大得多。歌曲依循固定的节奏,他们三人却讲着我听不懂的话。这感觉既熟悉又令我不安,有点像是人长大后回到童年时期的校园。虽然有大麻麻醉,我却无法完全放松。

        我不知道我们要去哪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如何回来。我们往塔德欧驶去,与我位于科拉巴贫民窟的家方向正相反。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想起印度人那独特的友善绑架习俗。在贫民窟几个月期间,我应邀参加朋友多场含糊、神秘的邀约,他们没说要去哪里,也没说去做什么,只是要我跟着他们去。他们总是面带微笑,语带急迫之意,说“你来”,从不觉得必须告诉你要去哪里,为什么去。“你现在就来!”最初,我抗拒过几次,但不久我就知道,那些神秘兮兮、没有计划的行程,总是叫人不虚此行,往往有趣又好玩,且大多都很重要。渐渐地,我懂得放轻松,听从、信赖直觉,一如此时跟哈德拜在一起。事后我从未后悔,也从未被强行带走我的朋友伤害,或对这些神秘邀约感到失望。

        车子沿着长而平缓的山坡,爬上山丘顶端,前面往下可到哈吉阿里清真寺。阿布杜拉关掉录音带,问哈德拜要不要在山顶上他常去的那家餐厅停车。哈德拜看着我想了一会儿,向司机微笑、点头。他用左手指关节在我手上轻敲两下,拇指轻触他嘴唇。那手势表示,现在不要出声。看着,但不要讲话。

        我们开进停车场旁边有段距离的地方,另有二十辆车停在哈吉阿里餐厅外。午夜过后,大部分孟买人坠入梦乡,或至少假装已经睡着,但这城市还是有几个声光十足的热闹地方,关键在于知道它们的所在位置,这座位于哈吉阿里陵墓附近的餐厅就是其中之一。每天晚上有数百人聚集在这里用餐、会面,买饮料、香烟或甜点。他们搭出租车、开私家车、骑摩托车来,每个小时都有人来,直到天亮为止。这餐厅不大,总是高朋满座。大部分客人喜欢站在人行道或坐在车子里用餐。许多车子里放着轰隆隆的音乐。客人用乌都尔语、印地语、马拉地语、英语高声叫喊,侍者在柜台与车子间来回奔走,端上饮料、包好的食物及餐盘,动作娴熟漂亮。

        这间餐厅违反商业宵禁规定,仅在二十米外的哈吉阿里派出所照理应该勒令它关门。但印度人的务实作风认识到,在现代的大都市里,文明人需要地方采集、狩猎。它们是寂静城市里喧闹好玩的绿洲,而这类场所的老板借由贿赂官员和警察就可以持续营业,几乎通宵营业,但这并不表示取得了合法营业许可。这类餐厅和酒吧属非法营业,有时得做出奉公守法的样子。有局长、部长或其他大官座车经过时,固定会有电话向哈吉阿里派出所的警察通风报信。餐厅和客人也很合作,在一阵兵荒马乱中,关掉电灯,开走车子,餐厅被迫暂时打烊。这小小的不便不仅未让人扫兴,反倒给买点心这类稀松平常的事增添了一点刺激和冒险感。每个人都知道位于哈吉阿里的这家餐厅,会在不到半小时内重新开张,一如城里其他佯装打烊的非法夜店。每个人都知道贿赂、收贿的事,每个人都知道电话通风报信的事,每个人各得其利,每个人都开心。狄迪耶曾说,贪腐成为政府治理制度后,最糟糕的地方就在于这制度运作得非常平顺。

        一名马哈拉施特拉的年轻领班快步来到我们车旁,司机替我们点吃的时,那年轻人猛点头。阿布杜拉下车,走到挤满人的外带柜台。我看着他,年轻的他,走起路来带着运动员那种动不动就要发火的神态。他比他旁边大部分的年轻人长得高,姿态流露出惹人注目的机灵自信。黑发长长垂在后面,几乎到肩膀。一身简单、平价的穿着,软黑鞋、黑长裤、白丝衬衫,穿在他身上却都很搭,而且他把这身打扮穿出些许军人的英姿。他肌肉结实,看上去大概二十八岁。他转身朝向车子,我见到他的脸。那是张俊俏的脸,冷静而沉着。我知道他为何能那么镇静,在站立巴巴的大麻窝,我见识过他如何迅捷利落地制伏那名持剑男子。

        一些客人和所有柜台员工认出阿布杜拉,他点香烟、帕安时,或跟他讲话,或投以微笑,或开他玩笑。他们的手势夸张,笑声比不久前更大。他们相互推挤,不时伸手碰他,好似急切地想博取他的欢心,甚至只为得到他的注意。但那气氛也带着迟疑——某种勉强——仿佛他们虽然有说有笑,心里其实不喜欢他或不信任他。同样明显可见的,是他们怕他。

        那名侍者回来,把食物和饮料递给司机。他在哈德拜旁开着的车窗边逗留,眼神在恳请哈德拜开口。

        “拉梅什,你父亲还好吗?”哈德拜问他。

        “好,拜,他很好。但是……但是……我有个问题。”那年轻侍者用印地语回答,紧张地扯着唇髭的边边。

        哈德拜不太高兴,瞪着那张忧愁的脸。

        “有什么问题,拉梅什?”

        “是……是我的房东,拜。我们就要被……赶出来。我、我们、我们家,已经在付两倍的房租,但房东……房东很贪心,想把我们赶走。”

        哈德拜点头,想着事情。见哈德拜不发一语,拉梅什信心大增,用印地语噼里啪啦继续讲。

        “不只是我家,拜。那栋大楼的所有住户都要被赶出去。我们试了各种办法,提出非常好的价钱,但房东就是听不进去。他有打手,那些打手威胁我们,甚至打了人。我父亲就挨了打。拜,我很惭愧没杀了那地主,但我知道这只会给我家和其他住户惹来更多麻烦。我跟我可敬的父亲说,我们应该告诉你,你会保护我们。但我父亲太爱面子了。你知道他,他爱你,拜。他不愿向你求救,怕打扰你。他如果知道我是这样跟你提起我们的麻烦,肯定会很生气。但今天晚上我看到你,哈德拜大人,我想……神把你带到这里跟我见面。我……我很抱歉打扰你……”

        他陷入沉默,猛吞口水,捧着金属盘的手指因用力而惨白。

        “我们会去了解可以怎样解决你的问题,拉姆。”哈德拜慢慢说。听到哈德拜以亲昵的小名拉姆称呼他,这年轻人顿时眉开眼笑,笑得像个小孩。“明天来找我,两点整。我们再详谈。我们会帮你,印沙阿拉(Inshallah,如蒙阿拉允许)。哦,对了,拉姆,在这问题解决之前,印沙阿拉,没必要把这事告诉你父亲。”

        拉梅什看上去好似想抓住哈德拜的手亲吻,但他只是鞠躬后退,小声道谢。阿布杜拉和司机点了水果沙拉和椰子酸奶,侍者离去后,他们两人吃得咂咂作响,非常满意。哈德拜和我只点了杧果口味的酸奶。我们啜饮冰饮时,别的访客来到我们车窗旁,来者是哈吉阿里派出所的所长。

        “哈德拜,又见面了,幸会,幸会。”他说,脸部扭曲成怪样,若非因为腹绞痛,就是谄笑。他讲的印地语带着某种方言的浓浓口音,我几乎听不懂。他问候哈德拜的家人,然后谈起正事。

        阿布杜拉把吃完的盘子放在前座,从座椅下抽出一小包用报纸包裹的东西递给哈德拜。哈德拜打开一角,露出厚厚一沓百元卢比的纸钞,然后不当一回事似的,将它递出窗户交给那警察。给钱给得这么公然,甚至到了引人注目的地步,教我深深觉得,哈德拜一定是有意要让方圆一百米之内的每个人都看到这送钱、收钱的一幕。

        那警察把那包钱塞进胸前,往旁边弯下腰,大声吐了两口口水以求好运。他再度走到车窗旁,开始小声讲话,语气急切且说得很快。我听到“身体”“讲价”这两个字眼,还有关于赃物市集的话题,但不清楚话中的意思。哈德拜举起手要他住嘴。阿布杜拉看看哈德拜,再看看我,突然露出孩子气的一笑。

        “跟我来,林先生,”他轻声说,“我们去看清真寺,要不要?”

        我们下车时,那警察大声说道:“那个白人会说印地语?天哪!”

        我们走到海堤上一个荒僻处。哈吉阿里清真寺建在一个平坦的小岛上,借由石头步道与陆地相连,步道长约三十三步。黎明到日暮期间,潮水落在步道以下,得以通行,宽阔步道上挤满了朝拜的信徒和游客。涨潮时,步道完全没入水中,小岛孤悬海上。从滨海马路上的挡土墙望去,清真寺在夜里仿佛一艘停泊的大船。发出绿光与黄光的铜灯,垂挂于大理石墙的托架上。月色下,水滴形拱门和圆形轮廓亮得发白,化为这艘神秘之船的帆,宣礼塔则是船上林立的高大桅杆。

        那天晚上,又圆又平的黄色月亮,贫民窟居民所谓的令人伤心的月亮,高挂在清真寺上方,散发令人无法抗拒的催眠力量。海上吹来微风,但是是湿热的风。成群蝙蝠沿着空中的电线飞翔,数目达数千只,像一行乐谱上的音符。一个小女孩过了睡觉时间仍在外头兜售茉莉花环,她走到我们面前,递给阿布杜拉一只花环。阿布杜拉从口袋里掏出钱给她,她大笑,不肯收,然后唱起某部印地语卖座电影里的歌曲副歌走开。

        “这世上由信念所引发的诸多作为,最漂亮的莫过于穷人的慷慨。”阿布杜拉以他一贯的低声说道。印象中,他总是那么轻声细语。

        “你的英语说得很好。”我以评论的语气说道,打心坎里佩服他所表达的高妙思想和表达方式。

        “没有,我说得不好。我认识一个女的,她教我这些字。”他答。我等着他继续讲,他迟疑地望着大海,再度开口时却改变了话题。“林先生,那时候在站立巴巴的大麻窝,那男子拿剑朝你冲来时,我如果没在场,你会怎么做?”

        “我大概会跟他打。”

        “我想……”他转头凝视我的眼睛,我觉得头皮因为某种莫名的惧怕而发麻,“那样的话,我想你大概会没命。你大概会被杀掉,你现在已经不在这里。”

        “不会,他手中虽然有剑,但他年纪大,神志不清。我应该会打赢他。”

        “是,没错,”他说,没有笑,“是,我想你说得没错,你大概会打赢他。但其他人,那个女孩和你那个印度朋友,大概会有一人受伤,甚至被杀,如果你活下来的话。剑砍下来,如果没砍到你,大概会砍到他们之中某个人,我想是这样。你们大概会有一个人死掉,你或你的朋友,你们会有一个人死掉。”

        换成我沉默了。片刻之前我所感受到的惧怕,突然间化为十足的惊恐。我的心脏怦怦大声跳着。他在说他救了我一命,而我在他的话中感受到威胁。我不喜欢这威胁。心中开始涌现怒气。我紧绷着准备和他打一架,狠狠盯着他的眼睛。

        他微笑,伸出一只手搭在我肩上,就像不到一小时前在临海大道、在另一处海堤上,他对我做的那样。那股出于本能、令人激动的惊恐来得快,去得也快;那股惊恐虽强烈,但随即被压过,消失无踪。直到再过数月,我才又想起那感觉。

        我转身看到那警察鞠躬,离开哈德拜的车。

        “哈德拜贿赂那警察很不避人耳目。”

        阿布杜拉大笑,我想起在站立巴巴的大麻窝,第一次听到他放声大笑的情景。那是尽情、坦率的大笑,完全无所拘束的大笑,因为这个笑容,我突然喜欢上这个人。

        “波斯有句俗语,有时狮子得吼吼,只为让马儿想起恐惧。那个警察一直在哈吉阿里这里制造麻烦,老百姓不尊敬他,为此他感到不高兴。不高兴,他便制造麻烦;他制造愈多麻烦,老百姓就愈不尊敬他。如今,他们看到这么大把钞票的贿赂,像他那样的警察不可能收到那么多钱,于是他们会多尊敬他一些。他们会大叹不得了,了不起的哈德拜付他那么多钱。有了这小小的尊敬,他会比较不常找我们所有人的麻烦。不过,意思非常清楚。他是马,哈德拜是狮子,而狮子已经吼了。”

        “你是哈德拜的贴身保镖?”

        “不是,才不是!”他再度大笑,“阿布德尔·哈德汗大人不需要保护,但……”他停住不语,我们俩望着坐在平价豪华轿车后座的那个白发男子,“但我愿为他死,如果那就是你的意思的话。我愿为他死,为他做更多事。”

        “愿为人而死的话,能再为那人做的事就不多了。”我答,为他的真诚和想法的古怪咧嘴而笑。

        “不,”他说,一手揽住我的肩,走回车子,“还有一些事可做。”

        “你和我们的阿布杜拉成为朋友了,林先生?”我们坐进车子时,哈德拜说,“很好。你们应该是好朋友,你们就像一对兄弟。”

        阿布杜拉和我互望,为这番话轻声而笑。我的头发是金色的,他的是墨黑色的;我的眼睛是灰色的,他的是褐色的;他是波斯人,我是澳大利亚人。乍看之下,我们俩天差地别。但哈德拜皱起眉头,一脸不解,朝我们俩轮流看了又看,瞧了又瞧,对我们的惊喜表情显得十分困惑,我们不禁停住大笑,转为微笑。车沿着班德拉道路驶去时,我想着哈德拜所说的话。我不知不觉在想,我们虽然差别那么大,年纪比我们大的哈德拜所说的这番话,说不定还真有几分是真知灼见。

        车子连续开了将近一小时,终于在班德拉区外围、林立商店与超市的街道上放慢速度,然后转进小巷。这条街黑暗又冷清,小巷也是。车门打开时,我听到音乐和歌声。

        “来,林先生,我们走。”哈德拜说,丝毫不觉得该告诉我要去哪里或为什么去。

        司机纳吉尔留在车旁,身体靠着引擎盖,终于难得放松一下,打开阿布杜拉在哈吉阿里买给他的帕安。走过他身边,朝小巷另一头走去时,我想到纳吉尔一直没开口说一句话。我很纳闷,在这个拥挤而喧闹的城市,为什么有那么多印度人常如此沉默,久久不吭一声。

        我们穿过一个宽大的石拱门,踏上一条走廊,爬上两段阶梯,进入满是人、烟、嘈杂音乐的大房间。房间呈长方形,挂着绿色丝织品和织毯。房里另一头有个凸起的小舞台,上头有四名乐师坐在丝垫上。四面靠墙边摆了矮桌,周边铺了舒适的坐垫。淡绿色的钟形灯悬垂于天花板上,投射出晃动的环状金黄色光芒。侍者在一群群人之间走动,奉上由长玻璃杯装盛的红茶。某些桌上有水烟筒和大麻胶香料,因为水烟筒,空气里点缀着蓝烟。

        几名男子立即起身迎接哈德拜。阿布杜拉在那里也很出名,一些人或点头或挥手或口头招呼,向他致意。我注意到那房间里的男人热情地拥抱他(这和哈吉阿里那里的人大不相同),而且握住他的手久久不放。我认出其中一名男子沙菲克·古萨,也就是火暴汉子沙菲克。我住的贫民窟附近,海军兵营区的卖淫业归他管。我还通过报纸上的照片认出其他一些人,包括一位著名诗人、一位著名的苏非圣徒、一个小有名气的电影明星。

        这家私人俱乐部的经理就站在哈德拜身旁。他是个矮小的男子,穿着扣了纽扣的克什米尔长背心,衬出圆滚的身材。白色哈吉帽盖住他的秃头,哈吉(hajji)是曾赴麦加朝觐者的尊称。他额头上有圆形的深色瘀青,有些穆斯林做礼拜时以额触石,因此造成这样的伤痕。他叫喊着下达指示,侍者立即搬来一张新桌子和几张坐垫,摆在能一览无遗地看到舞台的房间一角。

        我们盘腿而坐,哈德拜坐在中间,阿布杜拉在他右手边,我在他左手边。一名男孩头戴哈吉帽,身穿阿富汗裤子和背心,端来一碗加了辣椒粉的辣炒米和一大盘掺有水果干的混合干果。上茶的服务生把细嘴茶壶拿到离玻璃杯一米高,凌空倒下热红茶,不溅出一滴水。他替我们每个人倒了茶,然后递上方糖。我拿起杯子就要喝,不打算放糖,但阿布杜拉制止我。

        “来,林先生,”他微笑,“我们在喝波斯茶,要用地道的伊朗方式喝茶,不是吗?”

        他拿起一块方糖放进口里,把糖牢牢咬在上下门牙间,然后端起杯子,隔着方糖小口啜饮。我如法炮制,方糖慢慢在嘴里碎裂、化掉,味道超乎我喜欢的甜,奇怪的新喝法让我觉得有趣。哈德拜也拿起一块方糖,咬在上下门牙间,饮茶使这小小习俗增添了奇特的高贵与庄严,但其实他喝茶时表情寻常,甚至连手势都再随意不过。我从没见过气势如此威严的人。看他斜过头来听阿布杜拉兴高采烈地讲话,我突然觉得,他不管是在哪一辈子,在哪个世界,都会是指挥他人的人中之龙,都将激使人顺从于他。

        三名歌手加入舞台,坐在乐师前方稍远处。房里渐渐鸦雀无声。突然间,那三名男子开始高歌,嗓音浑厚,令人动容。那是多层次的音乐,曲调动人,充满深情。他们不仅在唱歌,还透过歌曲哭泣、哀诉。泪水从他们紧闭的眼中流出,滴落在胸膛。听着听着,我觉得无比高兴,却不知为何感到羞愧,仿佛这三位歌手已把我带进他们最深沉、最不为人知的爱与忧愁中。

        他们唱了三首歌,然后静静穿过布帘,离开舞台,进入另一个房间。他们演出时,台下没有人讲话,没有人移动,但接着每个人同时开口,我们也不得不打破定住我们的魔咒。阿布杜拉起身到房间另一头,和另一桌的阿富汗人讲话。

        “林先生,你觉得怎么样?”哈德拜问我。

        “我很喜欢,唱得很棒,很不简单。我从没听过像这样的东西。非常悲伤,但也非常有气势。那是什么语言,乌尔都?”

        “没错,你懂乌尔都语吗?”

        “不懂,我想是不懂。我只会讲一点马拉地语和印地语。我认得出是乌尔都语,是因为我的身边和我住的地方,有一些人讲这种语言。”

        “乌尔都语是嘎札尔的语言,而那些人是孟买最出色的嘎札尔歌手。”他答。

        “他们在唱情歌?”

        他微笑,俯身过来,伸出一只手搭在我前臂上。在这城市,人与人谈话时常相互碰触,借由轻轻的挤压强调自己的观点。贫民窟里与友人的日常接触,让我非常熟悉这动作,而我已渐渐喜欢上这动作。

        “是情歌,没错,但却是最动听、最真诚的情歌,是对上帝唱的情歌。那些人在唱爱上帝。”

        我点头,不发一语,我的沉默使他再度开口。

        “你是基督徒?”他问。

        “不是,我不信上帝。”

        “没有信上帝这回事,”他很正式地说,再度微笑,“人不是认识上帝,就是不认识上帝。”

        “哦,”我大笑,“我的确不认识,坦白说,我倾向认为不可能有上帝存在,至少我接触过的上帝观大部分都不可信。”

        “噢,当然,理所当然,上帝不可能存在。那就是证明它存在的第一个证据。”

        他专注地盯着我,手仍温热地摆在我的手臂上。我心想,小心一点,你正要和一个以哲学探讨著称的人做这样的讨论。他在测试你。那是测试,而且水很深。

        “我来把这弄清楚,你是说因为某物不可能存在,所以某物存在?”我问,把思维的小船推离岸边,推进他高深莫测的观念水域。

        “正是。”

        “哦,那不就表示凡可能存在的东西都不存在?”

        “完全正确!”他说,笑得更灿烂,“很高兴你懂。”

        “我能说出这些东西,”我答,以大笑回应他的灿烂笑容,“但不表示我懂那些东西。”

        “我来解释给你听。任何东西,我们看到时,那东西并不存在。任何东西,我们认为正在眼前时,其实并不在那里。我们的眼睛是骗子,那些看似真实存在的东西其实都只是它们给我们制造的错觉。我们认为存在的东西,都不存在。你不存在,我不存在,这房间不存在。无一物存在。”

        “我还是不懂,我不懂可能存在的东西怎么会不存在。”

        “我换一种方式说。促成创造的动力是某种能量,我们认为在周遭见到的东西和生命,其实都因那能量而具有生命力;而那能量,如我们所知,无法测出其大小或重量,甚至无法以时间来量度。从某种形式来说,那能量是光子。至小的物体,对光子而言是一个开阔空间的宇宙,而整个宇宙只是一粒小尘埃。我们称为世界的东西,其实只是个观念,而且是不怎么理想的观念。从光的角度来看,赋予世界生命力的光子,我们所认知的宇宙,其实并非真实存在的。没有一样东西真实存在。懂了吗?”

        “不是很懂。我觉得如果我们认知的东西全都是错的,或全都是错觉,那么就没有人知道该如何做、该如何生活,或该如何保持神志正常。”

        “我们说谎。”他说,带着金斑的琥珀色眼睛里闪现不折不扣的诙谐,“神志正常的人,只是比神志不正常的人更善于说谎。你和阿布杜拉是兄弟,但我知道你的眼睛在说谎,你的眼睛告诉你不是这样。而你相信这谎言,因为这样比较省事。”

        “那就是我们保持神志正常的办法?”

        “没错。我跟你说,我可以把你当作我儿子。我没结婚,没有儿子,但曾有片刻时间,真的,我可能结婚,可能生子,而那是在——你年纪多大?”

        “三十。”

        “正是!我就知道。我原本可能当上父亲的那个片刻,正是三十年前。但如果我告诉你,我把那看得清清楚楚,说你是我儿子,我是你父亲,你会认为不可能。你会抗拒。你会看不到真相,我现在见到的真相,几小时前我们刚见面不久时我所见到的真相。你会倾向于编个好用的谎言,相信那谎言。谎言会说我们素昧平生,彼此怎么会有关联?但命运,你知道命运吗?乌尔都语叫作kismet,命运牢牢掌控我们,却无法掌控两件事。命运无法掌控我们的自由意志,也无法说谎。比起对别人说真话,人们更常对人说谎;比起对人说谎,人们更常对自己说谎。但命运不说谎。懂吗?”

        我懂了。尽管叛逆的理智之心拒绝接受这番话和讲出这些话的人,我感性的心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不知如何已发现我内在的伤悲,我生命中原本应该由父亲来填补的那个洞,是充满渴望的一片草原。在遭通缉的那些年,那些最孤单的时刻里,我徘徊在那草原上,渴望父亲的爱,犹如新年前倒数最后一刻满是受刑人的监狱。

        “不懂,”我说谎,“很抱歉,但我就是无法认同。我认为不能光靠着相信东西,就让那些东西成真。”

        “我没这么说,”他答,很有耐性,“我说的是真实,如你所见、如大部分人所见的真实,其实纯粹是错觉。另有一种真实,我们肉眼未能见到的真实。你得用心去感受那真实。别无他法。”

        “这实在……让人糊涂,你看待事物的方式事实上很乱。你自己不觉得很乱吗?”

        他再度微笑。

        “以正确方式来思考,最初都会觉得奇怪。但世间有一些事是我们能理解的,有一些事是可以确定的,而且那相对比较容易。我来告诉你,要了解真相,只要闭上眼睛。”

        “就那么简单?”我大笑。

        “没错,你该做的就是闭上眼睛。例如,我们能了解上帝,能了解悲伤;我们能了解梦,能了解爱。但按照我们习以为常认定事物存在、看似真实的观念来看,这些全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我们无法测出它们的重量,无法量出它们的长度,无法在核粒子加速器里找出它们的基本成分。这就是它们可能存在的原因。”

        我的思绪之舟开始进水,我决定尽快舀水。

        “我以前没听说过这地方,这种地方多吗?”

        “大概有五个。”他答,以泰然包容的心接受话题改变,“算不算多,你觉得?”

        “我想够多了。没看到女人,女人不准来这里吗?”

        “没有禁止,”他皱起眉头,思索该怎么措辞,“女人可以来,但她们不想来。有其他地方供女人聚在一块,做她们的事,听她们的音乐和歌,也没有男人想去那里打扰她们。”

        一名年迈的男子走过来坐在哈德拜脚边,他穿着朴素的棉衬衫和宽松薄长裤。脸上的皱纹深刻,白发理成庞克式平头。身子瘦削驼背,显然很穷。他迅速而不失尊敬地向哈德拜点了点头,开始在他粗糙的双手里磨碎烟草和大麻胶。几分钟后,他递了一支大水烟筒给哈德拜,拿起火柴等着替哈德拜点水烟筒。

        “这位是欧玛尔,他是全孟买最会做水烟筒的人。”哈德拜说,这时水烟筒几乎凑到他嘴边,他随之住口不语。

        欧玛尔点燃哈德拜的水烟筒,咧嘴而笑,露出无牙的嘴,陶醉在赞美里。他把水烟筒递给我,带着挑剔的眼神,打量我的技术和肺活量,然后咕哝着表示赞许。哈德拜和我各抽了两口之后,欧玛尔接下水烟筒,把剩下的抽完。他吸得很用力,薄薄的胸膛胀得像要爆开。他抽完后,从水烟筒里轻轻敲出少量残余的白灰。他已经把这根水烟筒吸光,得意地接受哈德拜的点头感谢。他年纪虽大,起身却很轻盈,双手完全没有撑地。他一拐一拐地走开,这时歌手又回到舞台。

        阿布杜拉回到我们这桌,捧着一个雕花玻璃碗,里头满是杧果、木瓜和西瓜切片。水果化入我们的嘴里,果香四溢于周遭。歌手开始第二场演出,只唱一首歌,却将近半小时才唱完。那是首华美的三重唱歌曲,建立在简单的旋律和随兴的装饰曲段上。以簧风琴和塔布拉鼓伴奏的乐师生气勃勃,但歌手面无表情,没有动作,双眼紧闭,双手松垮地垂着。

        歌手下了小舞台,无声的群众一如先前,立刻叽叽喳喳讲起话来,变得很吵闹。阿布杜拉俯身越过桌子向我说话。

        “我们坐车过来时,我在想兄弟的事,林先生。我在想哈德拜说的话。”

        “很有意思,我也这么觉得。”

        “我的两个兄弟,我伊朗的家有三兄弟,而我两个兄弟如今都死了。他们死在对抗伊拉克的战争中。我有姐妹,但没有兄弟。我现在没有兄弟,没有兄弟很难过,不是吗?”

        我无法直接回答。我自己的兄弟已没了,我整个家都没了,我深信这辈子不可能再见到他们。

        “我在想或许哈德拜看出了什么端倪,或许我们真的长得像兄弟。”

        “或许是。”

        他微笑。

        “我决定喜欢你这个人,林先生。”

        他面带微笑,但说得非常郑重,让我忍不住大笑。

        “哦,我想,既然这样,你最好不要再叫我林先生。总之,那让我觉得heebie-jeebies(不自在)。”

        “Jeebies?”他问,表情认真,“那是阿拉伯语?”

        “那不重要,叫我林就是了。”

        “好,我就叫你林。我要叫你林兄弟,而你叫我阿布杜拉,好吗?”

        “好。”

        “我们会记得这个晚上,在盲人歌手的演唱会上,因为这是我们结为兄弟的晚上。”

        “你说盲人歌手?”

        “对啊。你不知道他们?他们是那格浦尔的盲人歌手,在孟买很出名。”

        “他们是特殊教养机构出身的?”

        “特殊教养机构?”

        “对啊,收容盲人的学校之类的。”

        “不是,林兄弟。他们原来看得见,跟我们一样。但在那格浦尔附近的一个小村子发生了一场失明事件,这些人就成了瞎子。”

        周遭的噪声让人头昏脑涨,原本宜人的果香和大麻胶味道渐渐令人倒胃口、透不过气。

        “什么意思,发生失明事件?”

        “哦,那村子附近山区有叛军和土匪藏匿,”他缓慢而不慌不忙地解释,“村民得献给他们食物和其他帮助,他们别无选择。但警察和军人来后,他们弄瞎了二十个人作为教训,借以警告其他村民。这种事时常发生。这些歌手不是那村子的人,但当时正好去那里,在节庆活动上唱歌。实在很倒霉,他们和其他人一起被弄瞎。他们所有人,有男有女,共二十人被绑在地上,眼睛被人用尖竹片剜出来。如今他们在这里唱,也到处演唱,非常出名,也很有钱……”

        他继续说,我在听,但无法回应或反应。哈德拜坐在我旁边,跟一名缠头巾的阿富汗年轻人讲话。那名年轻男子弯腰亲吻哈德拜的手,袍服的皱褶里显现出枪托的形状。欧玛尔回来,开始调制另一根水烟筒。他对我咧嘴而笑,露出他脏污的牙龈,然后点头。

        “没错,没错。”他咬着舌头说,盯着我的眼睛,“没错,没错,没错。”

        歌手又上台唱歌,烟雾袅袅上升,被缓缓旋转的风扇打散,那间挂着绿色丝织品而充满音乐与阴谋的房间,成为我人生的一个起点。这时我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有很多个起点、很多个转折点,有运气、意志与命运的问题。在普拉巴克村子看着淹水桩,女人替我取名项塔兰的那一天,是个起点。这时我才知道,那是个起点。我知道,在那晚之前,在聆听那些盲人歌手演唱之前,我在印度其他地方所做过的其他事,甚至我这辈子去过的所有地方所做过的其他事,都是在为那个有着阿布德尔·哈德汗参与的起点做准备。阿布杜拉成为我兄弟,哈德拜成为我父亲。在我完全了解这点,了解这背后的原因时,我以兄弟与儿子的身份所展开的新生命已引我走向战争,使我卷入谋杀,人生全然改观。

        歌唱停止后,哈德拜俯身到桌子靠近我的这一头。他的嘴唇在动,我知道他在跟我说话,但一时之间我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对不起,我听不到。”

        “我说音乐里发现的真理,”他重述,“更多于在哲学书里所发现的。”

        “什么是真理?”我问他。我其实不是很想知道,只是想尽谈话者的本分,维持谈兴。我想显得聪明。

        “真理就是世上没有好人或坏人。世上有善行或恶行,但人只是人,人因为所做的或拒绝做的,才与善、恶扯上关系。真理就是任何人,不管是当今最高贵的人或最邪恶的人,只要其内心出现一瞬间的真爱,在那一瞬间,在其如莲花瓣般重重叠叠的激情之中,就有了生命的所有目的、过程与意义。真相就是我们,我们每个人,每个原子,每个银河,宇宙中每个微不足道的东西,全都在朝上帝移动。”

        如今,他的这番话已永远成为我的话。我听得见它们。那些盲人歌手成为永恒,我看得见他们。那天晚上,在起点处的那些人,父亲和兄弟,都成为永恒。我记得他们。那很容易,只要闭上眼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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