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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她什么时候会回来?”

        “我哪知道?或许不会很久,她说要你等她。”

        “我不知道能不能等。天色已经暗了,我得让这小孩回家睡觉。”

        “不管怎样,我的答案都一样,杰克。她说要你等,就这样。”

        我瞥了一眼塔里克,他看起来不累,但我知道他一定困了。我想不妨休息一下再走回家,于是我们脱掉鞋子,进入卡拉家里,关上临街的大门。老式大冰箱里有些冰水。塔里克倒了一杯冰水,在一堆坐垫上坐下,翻看《今日印度》杂志。

        莉萨在卡拉卧室里,双膝屈起坐在床上,身穿红色丝质睡衣,此外什么都没穿,一丛金色耻毛清晰可见。我本能地回头一瞥,确认男孩看不见这房里的情形。她双手环抱,怀里拽着一瓶杰克·丹尼威士忌,长长的鬈发束成偏向一侧的圆发髻。她盯着我瞧,一副存心打量的表情,一只眼睛几乎闭着,叫我想起射手瞄准射程内目标时的神情。

        “嘿,你去哪儿弄来这小孩的?”

        我坐在有靠背的椅子上,面朝椅背跨坐,两只前臂放在椅背上。

        “可以说是受人之托,我在帮某人一个忙。”

        “一个忙?”她问,仿佛那字眼是某种传染病的委婉代称。

        “是的,有个朋友要我教这小孩一些英语。”

        “那他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待在家里?”

        “那人要我把他带在身边,要他用这种方式学习。”

        “你是说一直把他带在身边,不管你去哪里?”

        “是这样没错,但我希望两天后就把他送回去。真不晓得我是怎么被说服接下这档差事的,其实我自己都还糊里糊涂的。”

        她放声大笑,那笑声令人不舒服。酒精让她的笑声显得做作,近乎邪恶。但那笑的核心厚实饱满,我想那本来可能是爽朗的大笑。她举起酒瓶,就着瓶口喝了一大口,露出一边浑圆的奶子。

        “我不喜欢小孩。”她自负地说,好似在宣布她刚获得什么不得了的大奖。她又灌了一大口酒,瓶里只剩一半。我知道她已经开始精神涣散,目前只是短暂的清醒,不久之后就会语无伦次,动作迟缓,然后醉倒。

        “嗯,我只是想拿回衣服。”我低声说,眼睛在房里四处搜索,“我拿了就走,改天再来看卡拉。”

        “我想跟你商量件事情,吉尔伯特。”

        “我姓林。”我坚持,虽然那也是化名。

        “我想跟你商量下,林。如果你同意在这里,在我面前换上衣服,我就告诉你衣服在哪里。”

        我们互看不顺眼,怀着满满的敌意盯着对方瞧,那种敌意有时几乎可说是相互吸引,或者更甚于相互吸引。

        “如果是那样,”我拉长音调说,不禁咧嘴而笑,“那对我有什么好处?”

        她再度大笑,笑得更起劲、更自然。

        “林,你说得没错。替我拿杯水来,好吗?这玩意儿喝得越多,就他妈的越口渴。”

        走到那小厨房的途中,我顺道去看看塔里克。他已经睡着,头往后倒在坐垫上,嘴巴微张,一只手蜷起抵着下巴,另一只手仍无力地握着杂志。我拿走杂志,取来挂在钩子上的薄披巾盖在他身上。他一动不动,似乎睡得很沉。到了厨房,我从冰箱拿出一瓶冰水,又拿了两只平底玻璃杯,回到卧室。

        “那孩子已经睡着了,”我说,递给她一只玻璃杯,“我会让他睡一会儿。如果他没醒,我晚点再叫醒他。”

        “坐这里。”她命令道,轻拍她旁边的床面。我坐下,喝了满满一杯冰水,然后又喝了满满一杯。她隔着玻璃杯沿看我喝。

        “这水好,”片刻之后她说,“你有没有注意到这里的水好?我是说真的很好。别人都以为这里的水脏得要命,我是说孟买和印度之类的地方。他们怕这里的水,但其实比我家水龙头流出的化学味马尿好喝多了。”

        “你家在哪儿?”

        “那有什么鸟差别?”她看着我,不耐烦地皱起眉,急急补充道,“别生气,别发火,我不是在耍酷。我是说真的,有没有家有什么差别?我绝不会回去,你绝不会想去那里。”

        “我想也是。”

        “真热!最讨厌每年这时候,雨季来之前总是最不舒服,叫人抓狂。这种天气会不会让你抓狂?这是我第四个雨季——在这里住一阵子后,你就会开始数。狄迪耶有九个雨季,你相信吗?在孟买待了九个鬼雨季!你呢?”

        “第二个,我期待雨季降临,我喜欢雨,虽然那会让贫民窟变得泥泞不堪。”

        “卡拉告诉我你住在贫民窟。真不晓得你怎么受得了,那么臭,那么多人挤在一起过活。我死也不去那种地方。”

        “就像大部分的人、事、物一样,那里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糟。”

        她把头斜靠到一边肩膀上,看着我。我不懂她的表情,眼神虽然绽放着欢愉,透着几乎诱人的笑意,嘴巴却扭曲成不屑的讥笑。

        “林,你这人真有意思,你怎么会给这小子缠上?”

        “我告诉过你了。”

        “那他是怎样的人?”

        “你不是说不喜欢小孩?”

        “是不喜欢,小孩那么……无知。除非他们不是那么无知。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不得到手绝不罢休,叫人讨厌。我认识的那些糟糕得要命的人,全和长大的大小孩差不多!真够恐怖的,让我想吐。”

        小孩或许令她反胃,但在酸麦芽浆酿成的威士忌下肚后,她对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似乎没有感觉了。她就着瓶口,喝了几口,每一口都喝得既慢且久,又喝掉整整四分之一瓶。真的醉了,我想。如果她先前没醉,现在是真的醉了。她用手背擦擦嘴,微笑,但表情很不协调,中国蓝的眼睛此时眼神涣散。她摇摇晃晃,精神愈来愈不集中,许多伪装的粗暴姿态渐渐卸去,突然显得很年轻、很脆弱。她原本透着愤怒、害怕,不讨人喜欢的下巴,此刻竟变得出奇地温柔、慈悲;脸颊丰满而红润,鼻尖微微翘起,形成柔和的曲线。她是有着少女脸庞的二十四岁女人,脸上没有无奈妥协留下的坑洞,没有痛苦决定所刻下的深纹。从卡拉告诉我的一些事,以及我在周夫人那里见到的情形,可以知道她的人生过得比大部分人苦,但从她脸上却完全看不出来。

        她把酒瓶递给我,我接下,啜了一口。我拿着酒瓶好一阵子,趁她不注意,把酒瓶摆在床边的地板上,她拿不到的不起眼的地方。她点起烟,拨乱头发,草草扎着的发髻散开,长鬈发垂落在一边的肩上。她泰然自若地把手摆在头顶,丝质睡衣的宽袖子滑过手肘,露出腋下刮过毛的青白毛楂。

        房间里没有其他致瘾物的迹象,但她的瞳孔缩到只有一丁点,显示她吸食过海洛因或其他毒品。不管她喝了酒又吸食了什么,总之她因此神情恍惚。她整个人软趴趴地靠着床架,显得不太舒服,正用嘴巴呼吸,呼呼作响。她的下唇松垂无力,少许威士忌夹杂唾液从嘴角淌下。

        不过,她仍是漂亮的。这想法使我突然觉得,即使她一副丑态,看起来仍然会是漂亮的。她的脸是一张又大、又可爱、又无表情的脸,是足球赛场上拿着彩球热舞的啦啦队女郎的脸,是广告商用来诱使人冲动买下多余商品的脸。

        “继续说啊,跟我说说他是什么样的人,那个小孩。”

        “呃,我想他是个宗教狂热分子。”我偷偷告诉她,面带微笑,同时转头望着沉睡的男孩,“他今天要我停下来三次,还有今天傍晚,好让他做礼拜。我不知道这是否对他的灵魂有好处,但他的胃口似乎很好。他很能吃,吃起东西就像有人会颁大胃王奖表扬他一样。他让我今晚在餐厅里耗了两个多小时,吃下面条、烤鱼、冰激凌和果冻。所以我们才会这么晚来,照理说我早就该到家了,但他赖在餐厅不走,我也没办法。看来未来两天为了喂饱他,我的荷包要大失血了。他吃得比我还多。”

        “你知道汉尼拔是怎么死的吗?”她问。

        “我有没有听错?”

        “汉尼拔,那个带着大象的家伙。你不知道自己的历史吗?他带着大象,翻过阿尔卑斯山,攻击罗马人。”

        “哦,我知道你在说谁了。”我不耐烦地说道,对这种毫无条理的谈话很恼火。

        “那他是怎么死的?”她质问道,表情愈来愈夸张,一副醉鬼无厘头的滑稽模样。

        “我不知道。”

        “哈!”她嘲笑道,“你什么都不知道。”

        “对,我什么都不知道。”

        接下来我们陷入久久的沉默。她怔怔地盯着我,我好似能看到她的心思正往下飘荡,穿过她的蓝眼睛,犹如室内滑雪场里的雪花。

        “所以,你要告诉我,他是怎么死的?”片刻之后我问道。

        “谁死了?”她问,一头雾水。

        “汉尼拔。你要告诉我他是怎么死的。”

        “哦,他啊。呃,他好像是率领三万大军翻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跟罗马人打了好像十六年的仗。哇,十六年!他从没吃过败仗,一次都没有。然后,经过其他一些鸟事,他回国,成为大人物、大英雄之类的人物。但罗马人从来没忘记他加在他们身上的耻辱,所以耍了一些政治手段,让他的人民转而攻击他、踢走他。你懂我说的吗?”

        “当然。”

        “我其实是在说,难道我会喜欢把我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里,在这样的生活上?你知道,我不是非这样不可,我大可跟比你好得多的人在一起。我可以跟我喜欢的任何人在一起,任何人!”她手上的烟已经快烧到她的手指了。我把烟灰缸移到烟下面,轻轻拨松她紧夹的烟,让那根烟从她手上落入烟灰缸。她似乎没有察觉。

        “好,所以罗马人唆使汉尼拔的人民把他踢走。”我以坚定的语气说,对这位迦太基将军的下场真的起了兴趣。

        “他们将他放逐。”她愤愤纠正道。

        “将他放逐,然后呢?他是怎么死的?”

        莉萨突然把头抬离枕头,瘫软虚弱地移动身子,怒目瞪视我,那神情让我觉得她似乎真的心怀恶意。

        “卡拉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啊?”她怒气冲冲地质问道,“我比她还漂亮!仔细看,我这对奶子比她的还好看。”

        她拉开丝质睡衣,露出大半身躯,动作笨拙地抚摩自己的乳房。“你说啊,是不是?”

        “是……是很好看。”我小声说。

        “好看?它们是真的他妈的漂亮!是完美!你想摸摸看,对不对?来摸啊!”

        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动作快得让我吓一跳,然后拉着我的手,放在她臀部附近的大腿上。肌肤温暖、光滑、有弹性。世上最柔软、摸起来最舒服的东西,莫过于女人的大腿。任何花朵、皮革或织品,都没有这种丝绒般的轻柔触感。所有的女人,不管胖瘦老少,不管在其他方面有多大的美丑差别,其大腿的触感都是如此完美。男人为何渴望占有女人,为何如此频频自认为真的占有了女人,大腿和大腿的触感是主要原因。

        “卡拉告诉过你我在‘皇宫’做什么吗,啊?我在那里做些什么?”她说,带着令人费解的敌意,同时将我的手拉到她两腿间长着金色毛发的坚实小丘上,“周夫人要我们在那里玩花样,男人很喜欢‘皇宫’的花样,卡拉跟你说过吗,啊?‘蒙眼男人射靶’,她有没有跟你说过那是什么?客人戴上眼罩,把鸡巴插进我们之中一人,猜中是哪个人,就有奖赏。而且,要知道,不能用手。妙就妙在这里。她跟你讲过这个吗?跟你讲过‘椅子’吗?很受欢迎的花样。一个女孩手脚着地跪着,另一个女孩背对背躺在她上面,把她们两人绑在一块,顾客上下轮流插,有点像是多重选择。有没有让你兴奋,林?让你欲火焚身?卡拉带客人到‘皇宫’时,这一招常让他们性欲高涨。卡拉很有生意头脑,你知道吗?我在‘皇宫’上班,但那只是个工作,我赚钱维生的工作,而她是让那工作龌龊的人,让那工作成为……恶心事的人。卡拉是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没错,生意头脑,还有跟生意头脑一样冷酷的心肠……”

        她双手抚摩着我放在她小丘上的手,一边扭动屁股,使我的手与她的身体相互磨蹭。她屈起双膝,两腿分开,把我的手带到她的阴唇,肥厚、饱满、湿润的阴唇。她把我两根手指塞进她温热的小穴。

        “感觉到了吗?”她小声而含糊地说,紧咬着牙,然后露出牙齿冷冷一笑,“肌肉的力量,小伙子。重点所在。那是受训、练习数小时、数个月的成果。周夫人要我们蹲下,使劲夹住铅笔,好练出像握拳那样的握力。我练得可是他妈的厉害极了,可以用那个鬼东西写信。你感觉到那股劲道了吗?你绝对找不到这么紧的东西,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卡拉没这么行,我知道她没这么行。你到底是怎样,你不想上我吗?难道你是同性恋?我……”

        她仍紧紧夹住我的手指,紧抓我的手腕,但使劲的笑容渐渐退去,她的脸慢慢别到一边。

        “我……我……我想我快吐了。”

        我把手指从她体内拔出,挣脱她渐渐松开的手,后退着离开床边,朝浴室走去。我匆匆抓起毛巾浸湿冷水,随手拿起浴室里的一个大盘子。我回到床边,她手脚摊平,难看地躺着,双手放在肚子上。我把她的身子摆成较舒服的姿势,替她盖上薄棉毯,把湿毛巾盖在她额头上。她轻轻动了一下,但没有抗拒。皱起的眉头渐渐松开,成为病人诚恳的面容。

        “他自杀了,”她闭着眼睛轻声说,“那个汉尼拔。他们要把他引渡回罗马,让他接受多项罪名的审判,他因此自杀。你有什么感想?打了那么多仗,那么多大象,那么多大战,最后却自杀。真的,卡拉跟我讲的,卡拉永远不会说谎……即使是她在说谎时……她跟我这么说过……我永远不会说谎,即使在我说谎的时候……我喜欢那女孩。我喜欢那女孩,你知道吗?她把我救出那地方,你也把我救出那地方。她正把我从毒品里救出来……帮我戒毒……要戒毒,林……吉尔伯特……要甩掉那个鬼东西……我喜欢那女孩……”

        她睡着了。我观察她一会儿,确认她是否生病,会不会醒来,但她睡得很沉、很安详。我过去看塔里克,他也睡得很熟。我决定不叫醒他。独自一人,置身在如此安静的氛围里,那种快乐直透心坎。在这个人口有一两千万、而其中一半无家可归的城市里,越是有钱有势的人,越能享有隐私和宁静的独处时光,因为隐私只有钱买得到,而宁静的独处时光只有靠权势才能强索得来。在孟买,穷人几乎无缘享有独处时光,而我就是穷人。

        这个房间静得能听到呼吸声,完全听不到外头渐趋平静的街道传来的声音。我在这间公寓里自由走动,无人在旁窥视。因为有两个人,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正在屋里沉睡,似乎让这份静谧更为甜美,让这份平和更显深邃。幻想抚慰了我的心灵。我曾有过这样的生活:拥有一个女人和一个沉睡中的小孩,我是她们的丈夫和父亲。

        我在卡拉凌乱的书桌旁停下,看见书桌上方墙上大镜子里的自己。这份短暂找到归属的幻想,这份有着温馨住所与家庭的小小梦想,在我眼中僵化、碎裂。事实是我的婚姻已经破灭,我的孩子,我亲爱的女儿已不属于我。事实是莉萨和塔里克于我无足轻重,我于他们亦无足轻重。事实是我不属于任何地方,不属于任何人。我置身人群,渴望独处,随时随地都感到孤单。更糟的是,我感到空虚,一无所有,越狱和逃亡把我掏空,也磨光了。我失去家人、年少时的友人、祖国和文化的根,失去界定我人生角色、赋予我身份的所有东西。一如所有的逃犯,我愈是逍遥法外,逃得愈久愈远,愈是感到失落。

        但是正逐渐适应新身份的我,有了一些新朋友。有那个矮小、让人生更添趣味的普拉巴克,有强尼·雪茄、卡西姆·阿里、吉滕德拉和拉德哈夫妇。他们是乱世英雄,用竹竿撑住这个可拆卸收起的城市,不管邻居多潦倒、多颓丧或多讨人厌,他们都坚持敦亲睦邻。还有哈德拜、阿布杜拉、狄迪耶和卡拉。望着绿框镜子里自己冷漠的眼神,我想起他们,我问自己这些人为何让我的人生有了改变。为什么是他们?他们代表了什么意义?这群人彼此的差异如此悬殊——最富的和最穷的、受过教育者和目不识丁者、品行高洁者和作奸犯科者、老年人和年轻人——他们之间唯一的共通点,似乎是拥有让我感动的某种力量。

        我面前的书桌上有本厚厚的皮革装帧书,打开后发现那是卡拉的日记,里面写得密密麻麻,字迹优美。明知不应该,但我还是翻阅起她的日记,读了她的私密心情。结果,那不是日记。每一页都没有注明日期,也没有逐日记载做过的事、见过的人,反倒很零碎。有些句子摘自不同的小说和其他书籍,并个别注明摘自哪位大作家,再附上她个人的批注和评论。书里有许多诗,有些抄自个人精选集、多人合辑,乃至报章杂志,并在诗篇下方注明出处和诗人的名字。还有些诗是她自己的作品,有些地方改了又改,更动了一个字或一个词,或者是多加一行。日记本从头到尾都列有单词和从字典查来的字义,并以星号注明,形成一份不断在扩充的冷僻、晦涩的单词表。那本子里还有一些随意写下的意识流段落,描写她某日的所思或所感。这些段落常提到别人,但都没写出姓名,只以他或她称之。

        有一页提到萨普娜,叫人费解又不安:

        这段问答我来回看了几次,越看越心惊胆战。我清楚地知道她讲的就是那个叫萨普娜的人,那个埃杜尔·迦尼和马基德提到的,其徒众干下令人发指的杀人案的人,那个遭黑白两道追捕的人。从这两个奇怪的句子看来,她似乎知道他什么事,甚至可能知道他是谁。我不了解这两句话的意思,也不知道她是否置身险境。

        我更仔细地查看了前后页的记载,都没发现可能与他有关的地方,或卡拉与他有关的地方。但在倒数第二页,有一段文字清楚地提到我:

        他想告诉我他爱上我了。但我为什么要阻止他呢?我就这么羞于面对这事实?从那地方望出去的景致美得令人难以置信,太惊人了。我们所在的位置相当高,所以高高飞在小孩头上的风筝都在我们的视线之下。他说我不怎么笑,我很高兴他这么说,我不了解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在这段记载底下,她写着:

        还是我们忍受那力量的无穷能力。

        这段话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在贫民窟部分屋子遭到拆除、运走之后,她所说的话。一如她说过的许多话,这段话具有某种让我不知不觉记在脑海的智慧。知道她也记得这段话,并将之抄写在这里,甚至把这即兴之词改得更好,改得更有格言警句的味道,我很意外,或许还有些震惊。我在心里问自己,难道她打算跟别人交谈时再用上这一段?

        最后一页有她写的一首诗,那是她在这几乎要写完的本子里最新写上的东西。因为这出现在她提及我的那段文字的下一页,更因为我渴望一读,于是我读了这首诗,并且告诉自己那是我的诗。我一厢情愿地认为那是在写我,或认为至少有一部分源自对我的感觉。我知道事实非如此,但爱很少与我们所谓的认知或真相有关。

        为不让人尾随来至你带我前去的秘境

        我站在书桌旁,抓起一支笔,把这首诗抄在一张纸上。我把偷来的字语叠好,偷偷放进皮夹,合上本子,照原来摆放的样子放回原处。

        我走向书架,想通过她读的书来了解她这个人。四层架子,藏书不多,种类却惊人地驳杂。有希腊史的书,哲学、宇宙论的书,诗与戏剧的书。意大利文版司汤达的《帕尔马修道院》、法文原文版的、德语的托马斯·曼与席勒的著作,还有英语的朱娜·巴恩斯与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著作。我拿下伊西多尔·杜卡斯所写的《马尔多罗之歌》,有很多页折了角,上头有卡拉写的许多眉批。我拿下另一本书,德文版果戈理的,卡拉也在许多页面上写了注解。看来她着迷于这些书,贪婪地吞咽,而且不怕她特有的评注和文献系统在上头留下痕迹,甚至损坏。

        有一整排日记本占据了某层书架的一半空间,总数约二十本,外观和我在书桌上发现的那本类似。我取下一本粗略翻看。这本日记就像其他本一样,都是用英语写的。这前所未有的发现让我很震撼。我知道她生于瑞士,说的一口流利的德语、法语,但她书写个人内心最深处的思绪和情感时,却是用英语。我抓住这点,打心底认为是个好兆头。英语是我的母语,而她向自己抒发内心情感时,用的就是英语。

        我在公寓里四处参观,研究她在个人生活空间里摆设的物品。有幅油画,描绘几名妇女从河边提水,大水罐稳稳顶在头上,小孩跟在后面,头上顶了较小的水罐。某个供奉架上摆了一尊手工雕刻的红木难近母(Durga)女神像,非常醒目,周围摆放着香炉。我注意到房里的花草摆设,是干枯后也不会变色、变形的永久花和其他干燥花。这种花是我的最爱,在孟买很罕见,因为这里鲜花多且便宜。房里还有一堆捡来的东西,包括她从某处捡来、固定在墙上的一大片椰枣叶;塞满一个无水大鱼缸的贝壳和河石;一台废弃的手纺车,上头有她挂上的数个小铜钟。

        她屋里最艳丽的东西是衣服,挂在她房间一角的开放式架子上,而非衣橱里。衣服分成两大类,分别挂在架子的左右边。左边的是她的社交服,包括时髦的长窄裙套装、银色露背紧身晚宴装等亮丽的衣裳;右边是她的家居服,有她真正喜欢穿的宽松丝质长裤、松垮的围巾和长袖棉质短上衣。

        在衣架底下有一排鞋,共二十四双。我的靴子就摆在那排鞋子的末端,新近才擦亮,还系上了鞋带。我跪下想拿回我的靴子,但瞥见放在一旁的鞋子,鞋身非常娇小,我反倒拿起其中一只端详了片刻。意大利米兰制造,深绿色皮革,有个装饰性褡扣缝在鞋侧,绕过矮后跟。是双高雅而昂贵的鞋子,但鞋跟一侧稍微有磨损,有些地方的皮面有刮痕。我看出她或者某人,曾以毛毡笔修补过,借以掩盖白色的刮痕。颜色很相近,但还是看得出来。

        我在靴子后方的一个塑料袋里发现我的衣服。已经送洗过,叠得很整齐。我拿出衣服到浴室换上。我把头抵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了整整一分钟。换上我的旧牛仔裤和舒适的靴子之后,我照旧把短发往后拨,觉得整个人又精神了起来。

        我回卧室看看莉萨。她睡得很甜,嘴唇上漾着不一样的微笑。我把被子塞进床的两侧,以免她掉下床,然后把吊扇的风速调到最小。窗子有铁窗,前门从外面关上后会自动锁上。我知道可以放她一人在这里,她会很安全。站在床边,看着她的胸脯随着呼吸上下起伏,我想到是不是该留个纸条给卡拉。最后我决定不留,因为我想让她对我好奇,让她去猜我在她屋子里时心里在想什么,又做了什么。为了有借口再来找她,我把她之前给我穿的衣服,就是我刚刚换下、她死去情人的葬服,叠好,放进塑料袋。我打算洗干净,几天后再拿来还。

        我转身想去叫醒塔里克回家,结果那男孩已经站在门口,紧抓着他的小侧背包,睡眼惺忪的脸上带着受伤、被责备的神情。

        “你要离开我?”他问。

        “不是,”我大笑,“但我如果真那么做,你会有更好的日子过,总而言之,会过得比较舒服。我住的地方可没这里好。”

        他皱眉,不懂我说的英文,仍然不放心。

        “你准备好了吗?”

        “是的,准备好了。”他一边含糊地小声回应,一边摇头摆脑。

        一想到贫民窟的公共厕所,以及取水不便的问题,我要他先在这里上过厕所再走,又要他把脸、手洗干净。他上过厕所后,我给了他一杯牛奶和一块甜糕,那是我在卡拉厨房里发现的。我们走出公寓,扣上拉门,街上一片冷清。他回头看了看那屋子和周边的所有建筑,寻找有助于他记住此地的地标,然后迈开步子,隔着一小段距离走在我身旁。

        我们走在马路上,因为人行道大部分已经被露宿此处的游民占去。路上偶尔有出租车或警方吉普车驶过。所有商家都已打烊,只有少数屋子或公寓的窗子还亮着灯。月亮接近满月,不时有低旋的浓云飘来将它遮蔽。浓云是雨季将至的征兆。每天晚上云层会愈积愈多愈厚,接下来几天,云层将大肆席卷,直至塞满整个天空,然后下雨,每个地方都会下起绵绵不绝的雨。

        我们走得比预期的要快,离开卡拉的公寓只半小时,我们就转进了沿贫民窟东侧弧线而行的大路。一路上,塔里克一言不发,而我,在烦恼该如何照料他,烦恼他的幸福重任压在我肩上,而此刻我似乎更烦恼那男孩难以理解的沉默。在我们左边有大片空地,约足球场大小,辟为方便区,女人、小孩、老人都在这里便溺。那里寸草不生,经过太阳连续八个月的照射,整片地区尘土飞扬,空无一物。在我们右边是建筑工地的边缘,到处可见成堆摆放的小堆木材、格构钢材和其他材料。一颗颗孤零零的灯泡悬挂在长长的延长线下,照亮底下一堆堆建材。路上没有其他灯光,只有约五百米外的贫民窟那儿可以看见一些微弱的煤油灯光。

        我告诉塔里克紧跟着我,心知天黑以后,许多人因为害怕那块空地会有蛇或老鼠出没,索性在这条路上就地解决。凭着神秘且不言而喻的共识,这条路上总会留下一条狭窄曲折的干净小径,让后来的人进入贫民窟时不致踩上愈积愈多的秽物。我常在深夜回家,因此熟知如何安全走过那条曲折离奇的干净小径,而不会被许许多多似乎从来没人想过要修补的大坑洞的边缘绊倒。

        塔里克紧跟着我,乖乖地、努力地踩在我踩过的地方。我知道,外地人闻到贫民窟边缘的恶臭肯定会恶心。我已久待而不闻其臭,甚至和贫民窟的居民一样,想起那恶臭时还会感到温馨。那味道意味着我们到家了,安全了,受到同是天涯沦落人的集体保护,摆脱穷人在较干净气派的市街上时时提心吊胆的危险。我永远忘不了第一次走进这贫民窟时,那阵阵作呕的痉挛。我还记得,在那股臭得似乎每吸一口气就毒化肺部一次,让皮肤上的每滴汗珠都带着臭味的气味中,自己内心的恐惧。

        我记得那一切,我知道眼前的塔里克一定也很难受、害怕、想吐。但我一句安慰的话都没说,也压下牵他手的冲动。我不想这小孩跟着我,很气自己太过懦弱,不敢把想法如实告诉哈德拜。我希望这男孩想吐,希望他害怕,希望他因此想吐、害怕、不高兴,于是恳求他舅舅带他回去。

        突如其来的猛吠声打破了无情沉默的紧绷气氛。一只狗叫起来,旋即又有几只叫起来,接着其他许多只也跟着狂吠起来。我突然停下,塔里克从后面撞上我。那些狗在空地那儿,距我们不远。我往黑暗处仔细瞧,却看不到它们。我感觉到它们遍布极广,有一大群。我望向群集的棚屋,估计到贫民窟脱身的距离,就在这时,连续的吠叫声狂乱到极点,它们在夜色中快步朝我们逼近。

        三四十只发狂的狗围成一个大大的月牙形步步进逼,切断我们撤退到贫民窟的后路。极度危险。这些狗白天时胆小又谄媚,到了夜里就集结成凶恶的狗群。它们的攻击和残暴传遍这座城市的每个贫民窟,让人闻风丧胆。袭击人类的事件时有所闻。在我那间小诊所里,几乎每天有狗咬、鼠咬的伤员前来就治。有个醉汉在贫民窟边缘遭狗群疯狂攻击,现在还躺在医院尚未完全康复。就在一个月前,有名幼童在同一个地方被咬死,小小的身躯被撕裂成好几块,尸块散布的范围极大,花了整整一天才全部找齐。

        我们被困在这条漆黑的小径上。狗群逼近到仅数米之遥,将我们团团包围,对我们狂吠。吠声震耳欲聋,令人心惊。狗群中最大胆的一只正一步步慢慢逼来。我知道,再过几秒钟它们就会对我们发动首波猛烈攻势。贫民窟太远,还没跑到就会被狗咬上。我想自己若挨几口还挨得过去,但塔里克在一百米内就会命丧狗群嘴下。在我们附近有一堆木材和其他建材,可以作为武器和照明充足的搏斗区。我告诉塔里克准备好,听我一声令下拔腿就跑。确定他了解我的意思后,我把装了卡拉借我衣服的那只塑料袋丢进狗群。它们立即扑上去,互相狠咬狂吠,把它扯得稀巴烂。

        “就是现在,塔里克!立刻!”我大叫,把男孩推到我前面,然后转身边掩护他边后退。狗群忙着撕咬那包东西,我们拥有片刻的安全。我跑到那堆废木头边抓起一根结实的竹棍,就在这时,狗群已对那包稀巴烂的东西不感兴趣,再度朝我们逼来。

        愤怒的狗群发现我拿了武器,在距我们更远处踌躇。它们为数惊人。我听到自己心里在说:太多了,它们太多了。我从没见过那么大一群狗。狂吠声让最愤怒的狗从数个方向群起前冲。我举起竹棍佯攻,告诉塔里克爬到我背上。那男孩立刻照做,爬到我背上,细瘦的双臂牢牢绕住我的脖子。狗群缓缓进逼。一只体形比其他狗都大的黑狗,龇牙咧嘴地朝我的腿冲过来。我使出全身力气把竹棍往下挥,没打中它的嘴,但打到它的背。它痛得哀嚎,迅速逃出我的攻击范围。战斗开始。

        它们一只接一只,从左、右、正面攻来。每一次我都挥棍猛击,予以吓退。我想到如果能打瘸甚至打死一只,其他只可能就会被吓跑,但我每次挥击都没能重创这些狗,因此狗群退却不久,便随即再攻。事实上,它们似乎察觉到那根棍子伤得了它们,但杀不死它们,因此愈来愈大胆。

        大队狗群逐步进逼,越来越近,个别的攻击更趋频繁。战斗十分钟后,我已大汗淋漓,渐感疲累。我知道不久之后我的反应会变慢,会有一只狗趁机咬住我的腿或手臂。血腥味一旦传出,它们的贪婪凶狠会变成残暴、发狂、无惧。我希望贫民窟里有人听到这震耳欲聋的叫嚣声,前来搭救。但深夜里,我曾被同样的狗吠声,来自贫民窟外围的狗吠声,吵醒上百次,而每次我都翻过身继续睡,从没想过有人需要解救。

        那只大黑狗似乎是头目,它狡诈地做了两次假动作。我转身迎击,但转得太快,绊到一根突出的木头,随之倒地。我常听人说,在碰到意外或突然身陷险境的时刻,人会觉得时间迟滞或变慢,每个动作似乎都会变成慢动作。这次重心不稳往旁边倒向地面,是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从重心不稳到落地那一刻,时间变得漫长,视角也受到局限。我看见那只黑狗随着肢体律动本能地后退,犹疑了片刻,再度转身面对我们。我看到它的两只前爪,靠着急速转身的力量在地上滑移,然后在沙土地上挖出一处便于它前冲、跃起的立足点。我看见那野兽的眼睛,它察觉到我无力抵抗,察觉到扑杀猎物的时机已然到来,眼神散发出近似于人类的残酷。我看见其他狗纷纷停下动作,几乎是同时停下,然后迈着装模作样的小碎步缓缓前移。在存亡未卜之际,我有时间去想它们的鬼鬼祟祟真是古怪且突兀,有时间去感受地上粗糙的石砾如何磨破手肘的皮肤,有时间去诧异心中一丝可笑的、可能会受到感染的忧虑。我从眼前的景象中抽离,从狗群攻击的巨大危险中抽离。狗群,无处不在。

        绝望与不安席卷而来,我想起塔里克,那个不情不愿被丢给我照顾的可怜小孩,担心起他的安危。我感觉他从我脖子上滑落,感觉我撞上那堆滑动的木材时,他无力的双臂从我拼命抓紧的双手中滑开。我看着他落地,用像猫一样灵活的身手往前爬,站起,跨立在我伸长的两腿上。然后,小男孩的身躯因愤怒和勇气而僵挺,他大声尖叫,抓起一块木头砸向那只黑狗的嘴。黑狗痛得哀嚎,叫声比嘈杂的吠嗥声和男孩的尖叫声更响。

        “Allah hu Akbar!Allah hu Akbar(阿拉至上)!”塔里克大喊。他蹲下来,朝空中挥舞拳头,神态凶狠如一头猛兽。在这感官紧绷而时间异常漫长的最后一刻,我有时间感觉泪水的灼痛,那是我看着他蹲下来,挥舞拳头,挺身保护我们两人时落下的泪水。我看到他脊椎的关节隔着衬衫突起,看到他瘦小膝盖的骨头隔着长裤显出轮廓。小小的身躯竟然如此勇敢。我双眼里炙灼的情感是爱,是父亲对儿子那种纯粹的、充满骄傲的爱。在那一刻,我发自肺腑地爱他。我猛然起身,时间因脱离恐惧与失败的黏滞而加快。此时此刻,我脑海里重复浮现一些语句,卡拉诗中的语句——我愿为这份爱而死,我愿为这份爱而死!

        塔里克打伤了头目,它退到其他狗的后面,狗群的气焰因此削弱了一阵子。但嗥叫声却变得更响,而且给人另一种感觉,一种受挫呜咽的感觉。仿佛它们厌倦了这场猎杀,苦于久攻不破的挫败。假使它们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将我们撂倒,我希望它们会在这种挫败感中转而互咬。然而,毫无预警地,它们再度出击。

        它们两三只一群向我们逼来,同时从两边攻击。男孩和我背对背站着,拼命又戳又打。嗜血的狗群凶性大发。我们使劲地打,但它们只是退缩几秒钟,马上又往前扑。我们置身尖牙、狂吠、猛咬、嗥叫的包围中。我往塔里克那边弯下腰,帮他击退死命扑上来的三四只狗,一只狗趁隙跳到我身后,朝我脚踝狠狠一咬。皮靴保住了我的脚踝,我把那只狗赶跑,但我明白我们逐渐居于下风。我们节节败退,直退到背倚着木材堆死命苦撑,再也无路可逃。一大群狗围着我们猛吠、猛扑,距我们只有两米。忽然间,从我们后方传来一声怒吼,有东西重重跳上木材堆,木材哗啦哗啦散开。我以为有几只狗绕到后面跳上木材堆,于是转身想迎击,却看见一身黑的阿布杜拉跃起,跳过我们头顶,跳进龇牙咧嘴的狗群当中。

        他转身,左右开弓;他跃起,拢膝落下,动作利落得就像受过训练的搏击选手。他的动作流畅敏捷,迅速灵活,像蛇和蝎子一样绝不胡乱出手,招招快、狠、准。他带了一根铁条防身,约三厘米粗,长超过一米。他双手握着铁条挥舞,犹如挥剑一般。但是让狗群畏惧逃遁的不是这根厉害的武器,甚至不是他灵活的过人身手。让群狗丢下两只颅骨破裂而死的同伴落荒而逃的,是他主动攻击的气势:他主动出击,我们却只知防守;他抱着必胜的信心,而我们却努力只想着活命。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原来此起彼落的尖厉叫声一下子恢复寂静。阿布杜拉转身看我们,铁条高举过肩,像拿着日本武士刀。年轻勇敢的脸庞绽放笑容,犹如哈吉阿里白色清真寺宣礼塔上辉映的月光。

        稍后,我们三人在我的小屋里饮用甜腻的热苏莱曼茶时,阿布杜拉说他原本在小屋里等我,然后听到狗吠声。他觉得很不对劲,于是前来查看。在我们聊这段惊险的奇遇时,我在泥土地板上铺了三张床,之后我们三人便躺下休息。

        阿布杜拉和塔里克一下子就坠入梦乡,我却难以成眠。我躺在漆黑的屋里,屋里弥漫着焚香、手卷线扎小烟卷和廉价煤油的味道。我怀着疑惑而猜疑的心情,回想过去几天发生的事。这几天所发生的事似乎比先前几个月里发生的还要多。周夫人、卡拉、哈德拜的会议、萨普娜,我觉得冥冥之中有比我还强,或至少比我还神秘的人在操纵我。我感受到一股大得无法抗拒的浪潮,正把我带往某人的目的地、某人的命运。背后有某种计划或目的。我感觉得到。我确信有蛛丝马迹可循,但我无法从纷然杂沓的时间、面孔及言语中抽离出它们。云朵斑驳的夜空似乎满是迹象和预兆,仿佛命运本身正告诫我离开或激我留下。

        塔里克突然惊醒,坐起身,瞧了瞧四周。我的眼睛已适应漆黑。我清楚地看见他苍白的脸上闪现恐惧,那种紧缩成忧伤与决心的恐惧。他望着安详沉睡的阿布杜拉,然后望向我。他不出一声站起身,把他的睡垫拖到我旁边,然后再度钻进薄毯子,亲昵地躺在我身边。我伸出手臂让他把头枕在上面,他的头发散发着阳光的气味。

        睡意终于征服了我,吞没我的疑问和困惑,然后,就在即将睡着之际,我突然脑袋一片清明,领悟到那些新朋友——哈德拜、卡拉、阿布杜拉、普拉巴克和其他所有人——的共同特色。他们全是,我们全是,这个城市的异乡人。我们都不是在这里出生的。我们全是难民、幸存者,在这孤岛城市的海滩上扎营落脚。如果说我们之间有共同的体验,那就是我们都离乡背井,都有着失落、孤单、流浪的感受。

        领悟到这点后,我了解到自己对待这男孩的方式实在太无情了。在我住的这个简陋破烂的贫民窟里,塔里克是个外人。我羞愧于冷酷自私啃蚀了我的同情心,也被这小男孩的勇敢和孤单深深打动。我倾听他睡觉的呼吸声,让他紧握住我心中的痛。我们的爱有时穷酸得一无所有,只剩希望;我们的哭有时慷慨得倾尽一切,却不流一滴眼泪。最后剩下的,就只是爱及其责任,悲伤及其虚实。最终那就是我们所拥有的,在黎明降临前我们要牢牢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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