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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有没有听说过博尔萨利诺帽(Borsalino )测验?”

        “什么测验?”

        “博尔萨利诺帽测验,用来证明帽子是真正的博尔萨利诺帽,还是劣质仿冒品。你知道博尔萨利诺吧?”

        “抱歉,我得说我不知道。”

        “啊哈。”狄迪耶露出笑容。那笑容带着惊讶、调皮,还有不屑。不知怎的,这三种成分合成的笑容竟迷人得叫人弃械投降。他微微向前倾身,头偏向一边,黑色鬈发晃动,仿佛在强调他解释的重点。“博尔萨利诺是顶级的衣物。许多人,包括我本人,都认为它是有史以来最出色的男士帽。”

        他举起双手在头上摆出帽子的形状。

        “宽檐帽,黑色或白色,用lapin(兔子)毛制成。”

        “所以,只是顶帽子,”我以自认和颜悦色的语气补充道,“我们谈的是兔毛制的帽子。”

        狄迪耶火大了。

        “只是顶帽子?拜托,老哥!博尔萨利诺不只是顶帽子,博尔萨利诺帽是艺术品!上市前经手工刷过上万次。米兰和马赛有眼光的黑帮分子,好几代以来都把它视为最有品位的表征。‘博尔萨利诺’这名字成为黑帮人士的synonyme(同义词)。米兰、马赛黑社会那些无法无天的年轻小伙子,就叫作博尔萨利诺。那是黑帮分子还有品位的时代。他们知道,如果要过为非作歹的生活,以偷抢和开枪杀人为生,穿着就不能太随便,不是吗?”

        “那是他们最起码该做的事。”我微笑附和。

        “但你也知道,如今,很可悲的,只剩下个人化的风格,而没有品位。那是这时代的特征,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品位变成个人风格,而非个人风格变成品位。”

        他停下来,给我片刻时间体会这番话的深意。

        “话说回来,”他接着说,“测试博尔萨利诺帽的真伪时,要将帽子卷成筒状,卷成非常紧实的筒状,穿过结婚戒指。穿过之后,如果没有消不掉的皱褶,弹回原形,毫无损伤,那就是真的博尔萨利诺帽。”

        “你是说……”

        “就是这样!”狄迪耶大叫,拳头重重敲击桌面。

        我们正坐在利奥波德酒吧里,靠科兹威路的方形拱门附近,时间是八点。隔壁桌的一些外国人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刺耳声纷纷转过头来,但店里的伙计和常客不理会这法国人。狄迪耶在利奥波德用餐、喝酒、高谈阔论已有九年。他们都知道跟他相处时,他有条容忍的上限,你如果越过那界线,他可是很危险的。他们还知道那条线不是画在他本人生命、信念或情感的软沙上,而是画在他所爱的人的心上。如果伤了那些人的心,不管是哪种方式的伤害,都会惹得他翻脸无情,火大到要人命。但除了真正的肢体伤害,还没有哪个人的言语或行为真正冒犯或触怒他。

        “e ?a(就这样)!我要说的就是这样!你那个矮个子朋友,普拉巴克,已经对你做过帽子测验。他把你卷成筒状,穿过结婚戒指,好判定你是不是真的博尔萨利诺帽。他带你去看、去听这城市不好的东西,用意就在这里。那就是博尔萨利诺帽测验。”

        我静静啜着咖啡,心知他讲得没错,普拉巴克带领的黑暗之旅原本就有测试的意味,但我不愿承认,不愿让他称心如意。

        傍晚到来的游客,有德国人、瑞士人、法国人、英国人、挪威人、美国人、日本人和其他十几个国家的人。他们渐渐散去,换成夜客进场,夜客有印度人和以孟买为家的外籍侨民。每天晚上,游客回到安全的饭店时,就是当地人收复利奥波德酒吧、莫坎博、蒙德迦咖啡屋、亚洲之光的时候。

        “如果那是在测试我,”我最后还是承认,“那他想必认为我已过关。他邀我去拜访他家,到这个邦北部他老家的村子。”

        狄迪耶挑着眉,摆出夸张的惊讶表情。

        “要去多久?”

        “不知道。我想,一两个月,或许更久。”

        “啊,那就是了,”他断言道,“你那矮个子朋友爱上你了。”

        “你这话说得有点离谱。”我反驳,面带不悦。

        “嘿,你不晓得。在这里,你要提防你遇见的人对你动感情。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这里是印度。来这里的每个人都会坠入爱河,我们大部分人都坠入爱河许多次。而印度人,他们最爱这事。你那矮个子朋友说不定已经爱上你,这没什么奇怪的。从这国家,特别是这城市的漫长历史经验来看,这没什么奇怪。对印度人来说,这事常发生,很容易发生。他们有十几亿人,竟能够相当平和地生活在一块,原因就在这里。当然,他们并不完美。他们知道如何打仗,如何相互说谎、欺骗,知道我们做的所有事。但印度人知道如何相爱,这点是世上其他民族比不上的。”

        他停下来点根烟,然后像挥舞小旗杆一样挥动,直到侍者注意到他为止,并点头表示会再送上一杯伏特加,他才住手。

        “印度的面积大概是法国的六倍大,”他继续说,酒和咖喱调味点心送来了,“但人口是法国的将近二十倍。二十倍!相信我,如果有十亿法国人住在那么稠密的地方,肯定会血流成河。血流成河!而大家都知道,我们法国人是欧洲,甚至是世界上最文明有礼的民族。没有爱,印度不可能存在。”

        莉蒂希亚过来加入我们,在我左边坐下。

        “狄迪耶,你这会儿在讲什么,你这个浑蛋?”她问,一副老朋友的口气,她的南伦敦口音让浑蛋的第一个音节听来像东西裂开。

        “他只是在告诉我,法国人是世上最文明有礼的民族。”

        “举世皆知的事实。”他补充说。

        “大哥,等你们从村落和葡萄园里制造出一个莎士比亚,我或许就会同意你的话。”莉蒂希亚堆着笑脸,低声说道,那笑半是亲切,半是优越感。

        “小姐,请别误会我不尊敬你们的莎士比亚,”狄迪耶回嘴,开心大笑,“我喜欢英语,因为英语里有太多法语。”

        “touché(说得对),”我咧嘴而笑,“我们英语也这么说。”

        这时乌拉和莫德纳到来,坐下。乌拉一身妓女打扮,身穿颈部系带、露出背部和肩部的黑色紧身连身短裙,网袜,细高跟鞋,颈子和耳朵戴着亮眼的假钻。她跟莉蒂希亚两人的打扮形成鲜明的对比。莉蒂希亚穿着上等的象牙色织锦夹克,里面是宽松的棕色缎子裤裙,脚上一双靴子。她们的脸部,也形成一种强烈而令人意外的对比。莉蒂希亚的眼神妖媚、直接、自信,散发讥讽和神秘;乌拉虽然浓妆艳抹,一身职业需要的性感打扮,蓝色大眼却只透露着单纯,老实而空洞的单纯。

        “狄迪耶,你不准跟我说话,”乌拉一坐下立刻开口,伤心地噘着嘴,“我跟费德里科闹得很僵,三个小时,都是你的错。”

        “Bah(啊)!”狄迪耶厉声说道,“费德里科!”

        “唉!”莉蒂希亚加入战局,把一个音拉成三个长音,“年轻帅哥费德里科变了,是不是?别卖关子了,我亲爱的乌拉,把事情说来大家听听。”

        “Na ja,费德里科信了教,为了那件事,他快把我气疯了,都是狄迪耶搞的。”

        “没错!”狄迪耶补充说,厌恶之情写在脸上,“费德里科信了教,真是不幸。他不再喝酒,不再抽烟,不再吸毒,当然也不再和人上床乱搞,甚至不和自己搞!真是暴殄天物。那个男人曾是堕落界的奇葩,我最出色的学生,我的杰作。现在变成那样,实在让人受不了。他现在是个好男人——最糟糕的字眼。”

        “唉,有得就有失,”莉蒂希亚叹口气,装出同情的样子,“你绝不能因此而泄气,狄迪耶。还有鱼可以让你煎炒,大快朵颐。”

        “值得同情的应该是我,”乌拉呵斥,“费德里科昨天从狄迪耶那儿回来后,心情非常差,今天还在我家门外哭。Scheisse(妈的)!irklich(千真万确)!哭了三个小时,激动地跟我说什么得到重生的事。最后我为他难过。我请莫德纳把他和他的《圣经》丢到街上时,心里很痛苦。都是你的错,狄迪耶,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狂热分子,”狄迪耶若有所思地说道,全然不理会乌拉的叱责,“似乎总带有那种生气勃勃、眼神专注的表情。他们带着虽然不自慰,但几乎时时刻刻想着自慰的那种人的表情。”

        “我真的很爱你,你也知道,狄迪耶,”莉蒂希亚结结巴巴地说,穿插着哈哈大笑,“即使你是个可鄙的家伙(a despicable toad of a man)。”

        “不,你爱他,因为他是个despicable toe of a man。”乌拉说。

        “小姐,是toad(蟾蜍),不是toe(脚趾)。”莉蒂希亚耐心地纠正,仍然大笑,“他是个蟾蜍男,不是脚趾男。可鄙的脚趾不合情理,是不是?我们不会只因为他是个男人的脚趾就爱他或恨他,对不对,小姐,即使我们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莉蒂希亚,你也知道我不是很善于说英语笑话,”乌拉坚持道,“但我想他是个又大又丑又多毛的男人脚趾。”

        “你要知道,”狄迪耶抗议道,“我的脚趾,还有我的脚,特别漂亮。”

        卡拉、毛里齐欧、一名三十岁出头的印度男子,从热闹的夜街走进来。毛里齐欧和莫德纳加入我们的第二张桌子,然后我们八人点了酒和吃的。

        “林、莉蒂希亚,这位是我朋友维克兰·帕特尔。”在众人较安静时,卡拉宣布道,“他在丹麦度了一个长假,一两个星期前回来,我想这里只有你们俩没见过他。”

        莉蒂希亚和我向这位新来者介绍了自己,但我的目光其实只落在毛里齐欧和卡拉身上。他坐在她身旁,我的正对面,一只手摆在她椅背上。他相当靠近她,两人讲话时头几乎碰在一块。

        丑男人看到帅哥时,心里会很不是滋味,那感觉还不到痛恨,但更甚于厌恶。那感觉当然不可理喻且没有来由,但挥之不去,藏在嫉妒所投下的长长阴影里。你爱上美丽女子时,那感觉就会偷偷爬出,爬进你的眼神。我看着毛里齐欧,心里就生出些许这样的感觉。他整齐洁白的牙齿、平滑的肌肤、浓密而黑的头发,比他性格上的缺陷,让我更快、更坚定地讨厌他。

        卡拉很美:她的头发梳成法式卷卷头,明亮如流过黑石的河水,绿色眼睛绽放坚定而愉悦的光彩。身穿印度长袖纱瓦尔上装,下摆超过她膝盖,下身是橄榄绿丝质布料的宽松长裤。

        “玩得很开心,yaar。”新加入者维克兰说,这时我的思绪也回到眼前,“丹麦非常新潮,非常酷。那里的人很有教养。他们真是他妈的自制,叫我无法相信。在哥本哈根,我去蒸桑拿。那地方真他妈的大,yaar,男女混浴,男男女女在一块,全光着身子走来走去。完完全全、彻彻底底脱光,但没有人有反应,甚至没有人偷瞄,yaar。印度男人办不到。他们会沸腾,我告诉你。”

        “你沸腾了吗,维克兰老兄?”莉蒂希亚问,声音动人。

        “开玩笑!我是那里唯一包浴巾的男人,也是唯一勃起的男人。”

        “我不懂。”乌拉说,我们止住大笑。那话说得很平淡,既不是在抱怨,也不是在要求进一步解释。

        “嘿,我每天去那里,去了三星期,yaar,”维克兰接着说,“我想只要在那里耗得够久,我就会习惯,就像那些超酷的丹麦人一样。”

        “习惯什么?”乌拉问。

        维克兰对她皱起眉头,觉得很伤脑筋,然后转向莉蒂希亚。

        “无效,没有用。三个星期后,我仍然得包着浴巾。我再怎么常去那里,看到那些有弹性的奶子上下左右晃啊晃的,我就翘起来。我能说什么?我太印度,不适合那个地方。”

        “印度女人也一样,”毛里齐欧有感而发说,“她们即使做爱时都不肯脱光。”

        “唉,也不尽然,”维克兰继续说,“总之,问题出在男人。印度女人是愿意改变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印度少女,急着想改变,yaar。她们受过教育,接受短发、短裙、短暂恋情。她们愿意改变,但男人扯她们后腿。一般印度男人十四岁左右就性成熟了。”

        “这个我想听。”莉蒂希亚低声说。

        卡维塔·辛格在不久前走近我们,维克兰发表他对印度女人的高论时,她已站在维克兰身后。她留着有型的短发,身穿牛仔裤和白色针织套衫,套衫上印有纽约大学的校徽。她是活生生的女人,维克兰刚刚高谈阔论的对象,如今就活生生站在眼前。

        “你真是个烂人,维克兰,”她说,在他对面、我右手边坐下,“你说了这么多,结果你却和其他男人一样坏。你妹妹如果敢穿牛仔裤和紧身针织套衫,yaar,看你会怎么说她。”

        “嘿,那件紧身针织套衫是我去年在伦敦买给她的!”维克兰反驳。

        “但她穿着去听爵士音乐会时,你还是没给她好脸色看,不是吗?”

        “唉,我哪知道她会把那穿去外头。”他自知理亏地说,引来大家的大笑和嘲笑。维克兰本人笑得最大声。

        维克兰·帕特尔身材与身高普通,但他普通的地方就只有这两方面。浓密卷曲的黑发衬托出他俊俏而聪明的脸庞。炯炯有神的淡褐色眼睛散发自信,鼻子长而呈鹰钩状。唇上的小胡子两端沿着嘴边向下弯曲,线条分明,修剪得非常整齐。一身黑色打扮,牛仔靴、牛仔裤、衬衫、皮背心,一顶黑色西班牙弗拉门戈扁帽,靠着挂在他脖子上的帽带,垂在背上。他的波洛领带、饰有美元硬币图案的腰带、帽带,全是银色的。他看上去像是意大利人拍的美国西部片里的英雄,而事实上,他就是以那人物为模板来打造自己的风格。维克兰很迷赛尔乔·莱昂内的电影《西部往事》《黄金三镖客》。后来,当我更了解他,当我看着他赢得所爱女人的芳心,当我们一起对抗想杀死我的敌人时,我知道他是个英雄,知道他如果有机会,会和他仰慕的那些银幕硬汉一样不凡。

        第一次见面时,我坐在他对面,他拥抱黑色牛仔梦时的昂然自得,他自认能实现那梦想时的飘然自信,叫我印象深刻。卡拉说,维克兰是那种猪油蒙了心的人。这是好友之间的玩笑话,也是我们每个人都懂的玩笑话,但话中也带着一丝冷冷的轻蔑。她说这话时,我没跟其他人一样大笑。像维克兰那样自得于自己的执着的人,总叫我折服,因为他们的率直深得我心。

        “真的,真的有!”他坚持道,“在哥本哈根,真有这种俱乐部,他们称为电话俱乐部。那里都是这样的桌子,yaar,每张桌子上有一个亮着红灯的号码。如果看上十二号桌某个火辣性感的女人,那就直接拨打十二号,跟对方讲话。真他妈无聊的东西,老哥。有一半时间,你不知道是谁打来的,或者对方不知道你是谁。有时你讲了一个小时,还是不知道你在跟谁讲话,因为每个人都同时在讲话,然后互相告诉对方自己在哪一桌。我跟你说,我在那里办了一场非常棒的派对,但如果在这里办,大概撑不到五分钟,因为这里的男人做不来。有太多印度男人是cia(蠢蛋),yaar。他们会骂脏话,说各种不雅的话,幼稚而令人讨厌,就像我在这里会讲的话。在哥本哈根,人比较上道,印度要赶上他们,变得那么上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想情况已有改善,”乌拉主动发言,“我对印度的未来很乐观。我认为未来一定会更好,比现在更好,而且很多人的生活会改善许多。”

        我们全转头看她。全桌鸦雀无声。我们很震惊,震惊这个以出卖肉体供印度有钱人玩乐的年轻女子竟会发表这样的看法。她被人当玩物一样使用、糟蹋,我原以为她会比较愤世嫉俗,对未来比较悲观。乐观是伴随爱而衍生的首要事物,而且和爱一样具有三种特性:强势积极、没有幽默感、在你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

        “我的傻大姐乌拉,其实什么都没改变。”狄迪耶说,厌恶地噘起嘴,“如果想让人性的善良像牛奶一样凝固,或者想把同情心转化为鄙夷,去干侍者或清洁工就会如愿。要对人类和人类命运生出明智的厌恶,最快的两个办法,就是去端盘子上菜或在客人用餐后收拾桌面,而只领取微薄的工资。这两样工作我都干过,在我为了填饱肚子而不得不干的那些悲惨岁月里。实在悲惨。如今想起,我还是心有余悸。但我就在那样的地方,认识到世界其实完全没改变。老实说,我现在很庆幸世界是这样的。世界变好或变糟,我大概都赚不到钱。”

        “胡扯,”莉蒂希亚说,“情况可能会改善,也可能会变糟。问问贫民窟里的人,情况可能会变得多糟,他们最清楚。是不是,卡拉?”

        众人把目光都投向她。她把弄碟中的杯子片刻,再用她修长的食指慢慢转动它。

        “我想我们所有人,每个人,都得去争取未来,”她一字一字慢慢地说,“我认为未来和其他任何重要的东西一样,必须争取才能得到。不争取,就没有未来。如果我们不争取,如果我们不配拥有未来,我们就得永远活在现在,或者更糟,得活在过去。我想爱的用意大概就在这里,爱是争取未来的方式。”

        “这个嘛,我同意狄迪耶的话。”毛里齐欧开口,喝下冰水结束他的用餐,“我喜欢现状,我很满意现状没有改变。”

        “你呢?”卡拉问,转头看我。

        “我?”我微笑。

        “如果你能感受快乐,真正的快乐,只有片刻,但你从一开始就知道那最终会让你难过、痛苦,那你会选择享受那快乐,还是逃避?”

        众人的目光和这提问让我不安,鸦雀无声等着我回答的气氛让我一时之间很不自在。我觉得她先前问过这问题,在测试我。或许她已问过同桌的其他人,他们都已答过,现在正等着听我的答案。我不确定她想从我这里听到什么,但我的人生已回答这问题。逃狱时,我已做了抉择。

        “我会选择快乐。”我答。卡拉回我以似笑非笑,那表情似在表示认可或惊喜,也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我不会。”乌拉说,皱起眉头,“我讨厌难过,受不了难过。宁可什么都不要,也不要有一点点难过。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那么爱睡觉,na?睡觉时不可能难过。在梦中,可以快乐、害怕、生气,但得非常清醒才可能难过,是不是?”

        “我同意,乌拉,”维克兰附和,“这世上有太多他妈的令人难过的事,yaar。这就是每个人总是想让自己那么麻木的原因。我知道那就是我总是想让自己那么麻木的原因。”

        “嗯嗯嗯,不,我会跟你一样,林。”卡维塔插话,但我不清楚她赞同我到什么程度,不清楚这在多大程度上只是她对维克兰本能性的反驳,“如果有机会享有真正的快乐,不管要付出什么代价,都应该把握住。”

        狄迪耶变得坐立难安,对话题变成这样相当恼火。

        “你们太严肃了,你们所有人。”

        “我没有!”维克兰反驳,被狄迪耶的看法给激怒。

        狄迪耶扬起一边眉毛,盯着他。

        “我是说你们把事情弄得超乎事实地困难,或者说没有必要地困难。生活的真实情况很简单。最初我们什么都怕,怕动物、天气、树木、夜空,但就是不怕同类。如今我们怕同类,却几乎不怕其他东西。没有人知道别人为何做了某某事,没有人说真话,没有人快乐,没有人安全。面对这个处处不对劲的世界,人最不幸的事就是活下来。而人得活下来。就是这种陷入两难的情况,让我们深信人有灵魂、有个上帝在掌理灵魂的命运这样的谎言。于是你有了灵魂。”

        他往后靠着椅背,双手捻着他达达尼昂式小胡子的末梢。

        “我不清楚他刚刚说了什么,”维克兰在停顿片刻后,低声说道,“但不知为什么,我既同意他的看法,又觉得受到了侮辱。”

        毛里齐欧起身准备离开。他把一只手放在卡拉肩膀上,转身面对我们其他人,面带欢快的微笑,既和蔼又迷人。那笑容叫我不得不欣赏,但也叫我恨得牙痒痒。

        “别被搞糊涂了,维克兰,”他和蔼地说,“狄迪耶只想谈一样东西,他自己。”

        “而且扯的是,”卡拉立即补充道,“他认为那是有趣的话题。”

        “Merci(谢了),卡拉小姐。”狄迪耶低声说道,并对她献上小小的鞠躬。

        “Allora(那么),莫德纳,我们走吧!我们稍后会再跟你们碰面,在总统咖啡馆,si(对吧)?Ciao(再见)!”

        他吻了吻卡拉的脸颊,戴上雷朋墨镜,与莫德纳一道昂首阔步走进拥挤的夜街。那个西班牙人莫德纳,整个晚上没说一句话,甚至连笑都不笑。但当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街头穿梭的人群里时,我见到他激动地跟毛里齐欧讲话,挥舞紧握的拳头。我看着直到他们消失不见,然后听到莉蒂希亚说出我心坎里最幽微、最卑鄙的心思,猛然一惊,有些羞愧。

        “他其实没有外表看来那么好。”她吼着说。

        “男人都没有外表看来那么好。”卡拉说,笑着伸出一只手盖住莉蒂希亚的手。

        “你不再喜欢毛里齐欧了?”乌拉问。

        “我恨他。不,我不恨他。但我瞧不起他,看到他就想吐。”

        “我的莉蒂希亚大姐——”狄迪耶还没说完,就被卡拉给打断。

        “现在不要,狄迪耶,暂时不要讲。”

        “我怎么会那么蠢。”莉蒂希亚咬牙切齿,气鼓鼓的。

        “Na ja……”乌拉缓缓说,“我不想说我早跟你说过,但……”

        “唉,为什么不说?”卡维塔问,“我很爱说‘我早跟你说过’。我跟维克兰讲‘我早跟你说过’,每个星期至少一次。我爱说‘我早跟你说过’,比吃巧克力更爱。”

        “我喜欢这家伙,”维克兰插话,“你们可知道他马术超棒?他能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那样骑马,yaar。上星期我在昭帕提看到他,他和这位性感迷人的金发瑞典妞在海滩上骑马。他骑马的样子活脱脱就像《荒野浪子》里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真的。真他妈像毙了。”

        “是啊,他骑马,”莉蒂希亚说,“我怎么会瞎了狗眼跟他在一块!以前我什么都相信他。”

        “他公寓里还有套非常高档的音响,”维克兰补充说,似乎未察觉到莉蒂希亚的情绪,“还有一些超棒的原版意大利电影配乐。”

        “没错!我要走了!”莉蒂希亚断然宣布,起身,抓起手提包和她带来的书。微卷的红色头发垂下,衬托着她迷人的脸庞,头发因愤怒而颤动。心形的脸蛋曲线柔和,脸部皮肤洁白无瑕,在明亮白光照耀下,一时之间,好似一尊愤怒的大理石圣母像,而我想起卡拉说的:我想莉蒂希亚是我们之中最有灵性的……

        维克兰猛然起身想跟上。

        “我送你回饭店,顺路。”

        “是这样吗?”莉蒂希亚问,突然转身对着他,他身子动了一下,“那请问你接下来往哪里走?”

        “我……我……我要去,这个,无处不去,yaar。我要去散个长步。所以……所以……不管你要去哪里,我都跟你顺路。”

        “好吧,如果你非要这样不可。”她嘀咕道,紧咬着牙,双眼闪现蓝光,“卡拉,明天泰姬咖啡馆见,喝杯咖啡。我保证这次不会迟到。”

        “到时候见。”卡拉同意。

        “那,各位再见了!”莉蒂希亚挥手。

        “哈,我也是!”维克兰跟着说,快步跟在她后面。

        “你们知道,莉蒂希亚最叫我欣赏的地方,”狄迪耶若有所思地说,“就是她身上没有一丝法国味。我们法国文化如此普及,如此具有影响力,因而,世界上几乎每个人都至少带有一点法国味,尤其是女人。几乎世上每个女人都在某方面带有法国味。但莉蒂希亚,她是我见过最没有法国味的女人。”

        “你说个没完,狄迪耶,”卡维塔说道,“你今晚话特别多,怎么了?恋爱了,还是失恋了?”

        他叹口气,盯着自己上下交叠的双手。

        “两者都有一点,我想。我觉得很忧郁。费德里科,你认识他的,他信了教。实在让人不爽,我承认那事叫我难过。事实上,他的虔诚伤了我的心。但甭提了。伊姆媞娅兹·达克尔在贾汗季宫办了场新展览。她的作品一向赏心悦目,而且有点狂放不羁,让我恢复清醒。卡维塔,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

        “当然行,”卡维塔微笑,“乐意之至。”

        “我跟你们走去国王路口,”乌拉叹气道,“我得见莫德纳。”

        他们起身,告辞,走过科兹威拱门,但狄迪耶又跑回来,站在我身旁。他把一只手放在我肩上,仿佛想借此稳住身子,然后笑笑低头看着我,带着出奇深情的表情。

        “跟他去,林,”他说,“跟普拉巴克去那个村子。全世界每个城市,在其心脏地带都有个村子。不先了解那村子,就不可能了解这城市,去吧。等你回来,我想看看印度把你改造成了什么样子。Bonne ce(祝好运)!”

        他转身匆匆离开,剩下我和卡拉两人。狄迪耶和其他人在场时,这餐厅很嘈杂。突然间,它变得非常安静,或者说似乎非常安静,让我觉得我讲的每句话都会在这大空间里回荡,让每桌客人都听到。

        “你要离开我们?”卡拉问,好心先开口。

        “哦,普拉巴克邀我去他父母住的村子看看。他出生的地方,他这么说。”

        “你要去?”

        “是啊,我想我会去。接到这样的邀请是种荣幸,我欣然接受。他告诉我,他每年回村子探望父母一次,待六个月左右。在孟买当导游的九年来,他年年如此。但我是他第一个邀请一起去那里的外国人。”

        她对我眨眼,嘴角泛起笑意。

        “你未必是第一个受他邀请的人。你可能是第一个傻到答应他的游客,但总没有两样。”

        “你觉得我很傻才会答应?”

        “绝不是!或者至少可说是和我们其他人一样傻。村子在哪里?”

        “我完全不知道,只知道在这个邦的北部。他告诉我要搭一趟火车、两趟巴士。”

        “狄迪耶说得没错。你该去。如果如你所说的想在孟买住下,你就该在乡下住些日子。乡下是关键。”

        我们向经过的侍者点了最后一道吃的,一段时间后,侍者送来卡拉的香蕉酸奶和我的茶。

        “你花了多长时间才习惯这里,卡拉?我是说,你看上去总是那么轻松自在,好像一直就住在这里。”

        “这个,我不晓得。这里让我觉得如鱼得水——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而且在第一天来到这里的第一个小时,我就这么觉得。所以,从某个角度来说,我从一开始就很自在。”

        “很意外你这么说,我自己也有这种感觉。下飞机不到一小时,我就有这种不可思议的强烈感觉,觉得来到这里我会如鱼得水。”

        “我猜想真正的突破与语言有关。开始在梦里说印地语后,我知道我在这里已不再格格不入。自那之后,一切豁然开朗。”

        “就是现在这样吗?你打算永远待在这里?”

        “世上没有永远的事,”她以一贯缓慢而从容的语气回答,“我不知道人们为啥用这字眼。”

        “你知道我的意思。”

        “没错,没错。我会一直待到得到我想要的,然后或许会去别的地方。”

        “你想要什么,卡拉?”

        她一脸专注,紧皱眉头,然后转移视线,直直盯着我的眼睛。那是我已渐渐了解的表情,似乎在说,即使你非问这问题不可,你也没有权利要求我给你答案。

        “我什么都要。”她答,带着淡淡的自嘲微笑,“你知道,我曾跟某个朋友聊过这件事,而那位朋友告诉我,真正高明的人生乃是一无所求,并成功达到那境界。”

        后来,我们穿过科兹威路和斯特兰大街上的人潮,走过科拉巴市场后枝叶交会成拱形的街道,在她公寓附近一棵高耸榆树下的长椅边停下。入夜后科拉巴市场寂静无声,市场后面那些街道也冷冷清清的。

        “这其实是种范式转移,”我说,想解释刚刚路上我提出的一个论点,“一个看待事物、思索事物截然不同的方式。”

        “你说得没错,正是如此。”

        “普拉巴克带我去一个类似晚期病人收容所的地方,是一栋古老的公寓建筑,位于圣乔治医院附近。里面满是病人和垂死的人,他们在这里求得了一小块地板,躺在上面,等死。那机构的经营者享有类似圣徒的美名,他四处走动,在病人身上加卷标,卷标上有符号表示那人有多少可用的器官。那其实是家庞大的器官银行,里面收容了许多愿意提供身上器官给经营者的活人,而那些活人则借此挣得一块安静、干净的地方等死,以免死在街头。那些人为此对经营者感激涕零,非常尊敬,看着他时的神情仿佛深爱着他。”

        “你的朋友,普拉巴克,过去两星期给了你严厉的考验,是不是?”

        “啊,还有比那更严厉的。但真正的问题在于你完全无能为力。看到那些小孩……唉,他们生活那么苦。看到贫民窟里的人。他带我去了他住的贫民窟,露天茅厕臭得不得了,环境杂乱不堪,住所脏乱,居民站在家门口盯着你……而你只能袖手旁观,什么都改变不了。情况只可能会更糟,永远不可能大幅改善,你对此完全无能为力,你只能无奈接受。”

        “了解世界出了什么毛病,的确是件好事,”隔了一会儿之后,卡拉说,“但了解不管世界出了多大毛病,你都无法改变,也同样重要。这世上有些不幸的事,其实是在有人想改变时,才变得更加不幸。”

        “我不清楚自己该不该相信,我想你是对的。我知道,有时候,我们愈是想改善,结果愈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但我倾向于认为,如果我们做得对,每件事、每个人都能变得更好。”

        “你知道吗,我今天无意中遇见普拉巴克。他要我问你有关水的事,尽管我不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

        “行,”我大笑,“就在昨天,我从饭店下来,要去街上和普拉巴克见面。但在楼梯间,有些印度汉子一个接一个顶着大水罐,往楼上走。我侧身紧贴着墙壁,让他们通过。走到一楼时,我看到一个附有铁辋轮的大木桶,类似水车。另有一个汉子拿着水桶,从木桶里舀水,注入那些大水罐。

        “我盯了好久,那些汉子上下楼梯好几趟。普拉巴克来时,我问他们在干什么。他告诉我,那就是我冲澡的水。冲澡的水来自屋顶上的水槽,而那些人用罐子替水槽注满水。”

        “的确。”

        “咦,你知道,我是现在才知道,昨天我第一次听到。这种热天气,我一直有一天冲澡三次的习惯。我一直不知道得有人爬六段楼梯,替水槽添水,我才能冲那些澡。我为此觉得愧疚。你知道吗,我告诉普拉巴克,从此不在那饭店冲澡,绝不。”

        “他怎么说?”

        “他说‘不,你不懂’。他说那是人们的饭碗。他解释说,正因为有像我这样的游客,那些人才有工作做。他还告诉我,他们每个人都靠这些工资养活一家子。‘你应该每天冲澡三次、四次,甚至五次。’”

        她点头认同。

        “然后他要我看他们如何做着准备,以便推着水车再度穿过这城市。我想我知道他的意思,知道他要我看什么。那些男人强壮、自傲又健康,他们不乞讨也不偷抢,努力工作养活一家人,为此而自豪。他们跑步,冲进车阵,展露健壮的肌肉,引来一些印度年轻姑娘的偷瞄,那时,我看到他们昂着头,眼神直视前方。”

        “而你住在那饭店仍然冲澡?”

        “一天三次。”我大笑,“对了,莉蒂希亚为什么那么气毛里齐欧?”

        她望着我,那天晚上她是第二次这么定定盯着我的眼睛。

        “莉蒂希亚跟外国人登记处的某个人很熟。那人是个高级警官,很爱收藏蓝宝石,莉蒂希亚以批发价或更低的价钱卖蓝宝石给他。有时,借以换取……特殊照顾……让她可以延长签证期限,几乎是无限期延长。毛里齐欧想把签证再延长一年,于是假意爱上莉蒂希亚。唉!也可以说是勾引莉蒂希亚。达到目的后,他就把她甩了。”

        “莉蒂希亚是你的朋友……”

        “我警告过她,毛里齐欧这个男人不值得爱。‘你跟他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爱上他。’她不听。”

        “你仍然喜欢毛里齐欧,即使他那么对待你朋友?”

        “毛里齐欧的所作所为,就和我预想的一模一样。在他看来,他拿爱情当买卖换取签证,两不亏欠很公平。他绝不会找我试这种事。”

        “他怕你?”我问,笑笑。

        “没错,我想他是有点怕我,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一点都不怕我的男人就是笨,我绝不可能尊重这种男人。”

        她站起身,我跟着起来。街灯下,她绿色的眼眸是引人遐思的明珠,水汪汪泛着光泽。她的嘴唇张开,似笑非笑,那表情、那时刻只有我一人独享,而我的心如乞讨者,开始期盼、恳求。

        “明天,”她说,“你去普拉巴克的村子时,试着完全放松,跟着感觉走。放开自己就是了。有时,在印度,得先认输才能赢。”

        “你总是能给人智慧的建言,不是吗?”我说,轻声笑。

        “那不是智慧,林。我认为明智被过度高估了。智慧只是把所有主观感情都抽离掉的聪明。我宁可要聪明,不要智慧,永远。我认识的智者,大部分都叫我头疼,但我遇过的聪明男女,没有一个我不喜欢。如果我给了智慧的建议——我其实没给——我会说别喝醉,别把钱花光,别爱上村里的漂亮姑娘。那就是智慧,那就是聪明与智慧的差别。我偏爱聪明,因此我才会告诉你,到那村子去时,不管碰上什么,都要认输。好,我要走了。回来时来看我。我很期盼那一天,真的。”

        她吻了我的脸颊,转身离去。我忍不住想把她抱在怀里,吻她。我看着她走,黑色的身影没入夜色。然后她走进她公寓大门附近的黄色温暖灯光中,仿佛我注视的眼神已使她的影子复活,仿佛光靠我的心就能让她从黑暗中跳出,替她染上爱的光泽与色彩。她再度转身,看到我在看她,然后轻轻关上门,上锁。

        那时候,我很笃定地认为,跟她在一起的最后一小时是个博尔萨利诺帽测验。走回饭店途中,我问自己是否已通过那测验。那之后这么些年,我仍然在想这问题,依旧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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