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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消失的爱人女主太可怕了第十章 艾米莉·艾略特·邓恩,2010年7月5日

第十章 艾米莉·艾略特·邓恩,2010年7月5日

        01

        我不会怪尼克,我确实不怪尼克。我才不要变成那种牙尖嘴利、叽喳不停的怨妇,绝对不要!嫁给尼克的时候,我对自己立下了两条誓言:第一,不把尼克当“跳舞的猴子”支使;第二,绝不会先亲口答应放他去做某件事,随后却为了那些事跟他过不去(比如,“当然,我觉得没问题,如果你想要多待一会儿再回家……”;“当然,我觉得没问题,如果你想要跟哥们儿一起去度周末……”;“当然,我觉得没问题,如果你想要做你喜欢的事情……”)。可是眼下我却担心自己离打破这两条誓言已经越来越近了。

        可是话说回来,今天是我们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我却孤零零一个人守在我们的公寓里,眼泪害得我的一张脸变得紧绷绷的,因为,嗯,是因为这个缘故:今天下午,我收到了尼克发来的一条语音留言,在语音留言刚刚入耳的一刹那,我就已经知道事情不妙,因为我可以听出他是在用自己的手机打这个电话,他周围有男人的声音。我还能听出尼克在开口之前先等了好一阵子,仿佛他正在绞尽脑汁地寻思该说些什么,接着我便听到他的声音里夹杂着出租车的动静,他的腔调已经略有酒意,听上去既有几分懒洋洋又有几分湿漉漉。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一定会怒火灼心,我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紧抿着两片嘴唇,端起了一双肩膀,总之一句话,“我是如此希望自己不要抓狂,可是我终究管不住自己”。男人不明白那种感觉吗?你不希望自己抓狂,但你几乎不得不抓狂,因为有人打破了一条规则,一条很棒很不错的规则。也许用“规则”这个词并不恰当,要不然改成“一条约定”或者“一件妙事”?但不管怎么说,总之该规则 /约定 /妙事(也就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正在活生生地被毁于一旦。尽管他有个很好的理由,我明白,我真的明白。那条传闻并非空穴来风:尼克供职的杂志已经裁掉了十六名撰稿人,达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尼克倒是躲过了一劫,不过不消说,他不得不带那些被解雇的人员出去喝个昏天黑地。他们一群男人挤在一辆出租车里沿着“第二大道”向前奔,装出一副无所畏惧的英雄样。其中有几个人已经回家去陪自己的太太,但仍然还有一大帮人流连不归。在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尼克将花上一整夜给这些男人买酒喝,逛脱衣舞厅和下三滥的酒吧,跟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勾勾搭搭(“我的这个朋友刚刚遇上了裁员,给他一个拥抱吧……”)。这些失业的家伙喝着尼克付账的酒,把他夸成一朵花,可是尼克付账用的那张信用卡却连接着我的银行账户。尼克要在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去寻欢作乐,但他压根儿没有在留言里提起这件事,只是口口声声地说:“我知道我们有计划,不过……”

        我在闹女孩儿脾气,我只是以为结婚纪念日的寻宝游戏会变成一种传统:我已经在整个城市散播了一条条传情的信息,处处提示着我们一起度过的一年。我能想象出第三条提示的模样,它就在中央公园旁边,在那座出自罗伯特·印第安纳之手的LOVE雕塑的“V”字弯钩处,粘在一张透明胶带上翩然飞舞。到了明天,会有某个百无聊赖的少年旅客磕磕绊绊地跟在父母身后,他会捡起那张提示读一读,然后耸耸肩放手让它飘走,仿佛一张口香糖包装纸。

        我给寻宝游戏设定的奖赏堪称完美,可惜现在却没有办法送出手。那是一个精美无比的皮质古董公文包,谁让三周年是“皮婚”呢。送一件与工作相关的礼物可能不是个好主意,毕竟这份工作眼下有些波折。我还在家里的厨房备下了两只活蹦乱跳的龙虾,跟往常没有什么两样——要不然换句话说,原本是打算弄得跟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两只龙虾正晕头晕脑地在板条箱里东奔西走,我得给妈妈打个电话,看看这些家伙能不能活上一整天,要不然的话,我是否该睁着一双醉醺醺的眼睛,迈开磕磕绊绊的步子跟龙虾搏斗一阵,然后把它们扔进锅里煮成一道菜呢——我要动手了结两只龙虾的性命,但我甚至连尝也不会尝一口。

        爸爸打来电话祝我们结婚纪念日快乐,我拿起电话想要装作不在乎,可是一开口就忍不住哭出了声,简直是“咿咿呜呜”地边哭边说,完全是一派怨妇腔调。于是我不得不告诉爸爸出了什么事,他吩咐我去开一瓶酒稍稍放纵一下——爸爸一向认为人们应该任由着性子生闷气。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尼克知道我向兰德告状的话,他一定会生一肚子气。不消说,兰德一定会端出慈父的架势拍拍尼克的肩膀,“听说你在结婚纪念日的时候慌里慌张地跑出去喝了点儿酒噢,尼克”,说完再窃笑几声。这样一来,尼克就会知道我向兰德告了状,他会因此火冒三丈,因为他希望我的父母相信他是个十全十美的人。当我把尼克的故事讲给父母听,把尼克夸成一个完美女婿的时候,他的脸上曾经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除了今晚,今晚他不再是个十全十美的夫婿。唉,我知道,我知道,我在闹女孩儿脾气嘛。

        02

        现在是清晨五点钟,太阳正在冉冉升上天空,发出的光亮好似屋外的一盏盏路灯,那些路灯刚刚闪烁着齐刷刷地熄灭了。如果路灯熄灭时我正好醒着的话,那一瞬间总是挺讨我的欢心。有时我无法入睡,就会起床在黎明时分漫步街头,当街灯齐刷刷“咔嚓”一声熄灭时,我总是感觉自己看到了一幕奇景。“喔,路灯熄灭了!”我想要告诉大家。在纽约,清晨三四点钟可不是安静的时段,那时有太多从酒吧出来的家伙,一个个瘫倒在的士上叫着彼此的名字,一边对着手机狂号一边疯狂地抽着睡前的最后一支烟。最妙的时段是凌晨五点钟,那时你的高跟鞋在人行道上磕出一片踢踢踏踏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犯禁的意味——人们全都已经各自归家,整个小天地都只属于你。

        结婚纪念日的事情是这样的:清晨四点钟刚过,尼克就回到了家,身上带着一股啤酒、香烟和煎蛋的气味,隐约有几分难闻。当时我还醒着在等他回家,接连看了许多集《法律与秩序》以后,我的脑子稀里哗啦地乱成了一团糨糊。他在搁脚凳上一屁股坐下来,瞥了一眼桌上的礼物,一句话也没有说。我也瞪着他,显而易见,他连随口道个歉的意思都没有,比如说上一句“嘿,今天的事情有点儿乱,对不起”。我只要这么区区一句话,只想要他亲口承认一声而已。

        “祝你在周年纪念日的次日开开心心。”我开口道。

        他叹了口气,仿佛受了深深的委屈,“艾米莉,昨天简直是有史以来最差劲的一天,请不要再在伤口上撒盐,让我觉得内疚了。”

        尼克自小在父亲身边长大,而他的父亲从来不会道歉,因此当尼克觉得他搞砸了某件事的时候,他反而会发起进攻。我知道这一点,通常我也可以等到这一阵子过去的时候……通常来说。

        “我只是说了句周年快乐。”

        “结婚周年快乐,我的浑蛋丈夫对我的大日子不理不睬。”

        我们一声不吭地坐了片刻,我的胃里打起了结,我可不希望摊上一个白脸的角色,我又没有做什么坏事,这时尼克站了起来。

        “嗯,你这一天过得怎么样?”我没精打采地问道。

        “怎么样?太他妈的糟糕了,我一下子有十六个朋友丢了工作,真是人间地狱,说不定再过几个月我也会失业。”

        他用了“朋友”一个词,可是那十六个人中间有一半平时都不讨他的欢心,但我什么也没有说。

        “我知道眼下感觉很惨,尼克,但是……”

        “对你来说算不上惨,艾米莉,你永远也不会落到这么惨的地步,但对我们其他人呢?情况就大大不一样了。”

        又是老一套。我从来无须为钱发愁,也永远无须为钱发愁,尼克对这一点颇有怨气,他觉得这事让我变得比其他人都更加软弱,对此我倒没有什么异议。但我毕竟在工作呀,我打卡上班又打卡下班,而我的一些闺密却从未正正经经地上过一天班,要是谈起那些上班族,她们的口气就会透出几分怜悯,仿佛在谈论一个胖女孩——“真是可惜了这么漂亮的一张脸”。她们会把身子往前靠一靠,接着说道,“不过呢,当然啦,埃伦不得不去工作。”那情景活脱脱像是诺埃尔·科沃德剧作中的一幕。她们不把我算在这些人里,因为如果我乐意的话,我随时可以辞职,我大可以把时间花在慈善委员会、家居装饰、园艺和义工服务上,再说我也不认为绕着这些事项转的生活有什么错:一些最美丽、最美好的事物就出自那些被人嗤之以鼻的女人。但话说回来,我确实有一份工作。

        “尼克,我可是站在你这边的,不管怎么样,我们都不会有事,我的钱就是你的钱。”

        “婚前协议可不是这个说法。”

        他喝醉了,他只有在喝醉的时候才会提到婚前协议,这句话把我的一肚子怨气都招了回来,我已经告诉过他千百回(不是睁眼说瞎话,真的是数百回):婚前协议是公事公办,不是为了我,甚至不是为了我的父母,而是为了我父母的律师,婚前协议压根儿不能反映我们两个人的关系。他迈步走向厨房,把钱包和几张皱巴巴的美钞扔在咖啡桌上,又揉皱了一张便条纸,把它跟一些信用卡收据一起扔进了垃圾桶里。

        “你的话听上去可不怎么顺耳,尼克。”

        “这种感觉也不怎么舒服,艾米莉。”

        他迈着醉鬼惯有的步子小心翼翼地走向家中的吧台,仿佛在一片沼泽中跋涉,随后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你会把病给招来的。”我说。

        “你就是不明白,艾米莉,你不明白。我从十四岁就开始打工,我没有参加过该死的网球集训营、创意写作营、SAt辅导班和诸如此类的狗屎玩意儿,显然每个纽约人都玩过这一套。因为当时我在商场里擦桌子,在修剪草坪,我他妈的打扮得跟‘哈克贝利·费恩’一样开车去汉尼拔取悦游客,到了深夜还要清洗油炸饼的煎锅。”

        我忍不住觉得好笑起来,简直就要捧腹大笑,这场笑会感染尼克,眨眼之间我们就会一起哈哈大笑,把眼前的这次斗嘴忘在脑后。他还真是说了一长串上不了台面的工作呢。话说回来,嫁给尼克让我多长了一根弦:为了钞票,人们不得不做些可怕的事情。自从嫁给尼克以后,我总是对那些打扮成“美食模型”模样讨生活的人们友好地招招手。

        “为了高攀得起这本杂志,我不得不比社里其他任何人都努力得多。二十年啊,基本上用了二十年,我一直在辛辛苦苦地奋斗,现在一切都要毁于一旦,而且除此之外,我压根儿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活法,除非我想回家再靠着密西西比河过日子。”

        “要扮演‘哈克贝利·费恩’的话,你这年纪也许太老了。”

        “去你妈的,艾米莉。”

        说完他便向卧室走去。以前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粗口,但这句话却从他嘴里顺顺溜溜地冒了出来,让我觉得他寻思过这句话,而且寻思过很多次(以前我还从来没有冒出过这样的念头)。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丈夫会对我说出“去你妈的”,而且我们还发过誓绝不留下隔夜仇。要妥协,要沟通,绝不留下隔夜仇——所有新婚夫妇不都一遍又一遍地从人们那里听到这三条建议吗?但从最近的情况看来,我似乎是我们之间唯一妥协的一个,我们的沟通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而且尼克很会抱着隔夜仇入睡。他可以一下子截断自己的情绪,好似关上一个水龙头,此刻他就已经打起呼噜来了。

        这时我不由自主地走到垃圾桶旁,捡出了桶里的信用卡收据,以便查一查尼克整夜的行踪……尽管这确实不关我的事,尽管尼克知道后会大发雷霆。收据上显示着两个酒吧、两个脱衣舞俱乐部,我的眼前几乎可以浮现出他在这些地方和朋友们谈起我的景象,因为他一定已经提起过自己是多么容易脱身,于是也一定已经提起过我。我想象着他们一群人待在那家昂贵的脱衣舞俱乐部里,那些奢华的俱乐部让男人们相信他们仍然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女人命中注定要为他们做奴做仆。那些俱乐部里的音响故意开得震耳欲聋,免得人们费神开口说话,一个女人跨坐在我丈夫的身上(他还发誓一切不过是闹着玩呢),一头长发在后背上起伏,两片嘴唇透着光泽,但我却不应该为此觉得芒刺在背:这不过是兄弟们寻欢作乐而已,我应该一笑置之,当一个输得起的人。

        我展开那张皱巴巴的便条纸,一眼看到了女孩的笔迹——“汉娜”,上面还有一个电话号码。我倒希望这个情节能够翻版那些电影桥段,女孩们有些“甜心”或“斑比”之类蠢头蠢脑的名字,简直傻到足以让人翻个白眼,但那张字条上的名字却叫作汉娜,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大概和我差不多。尼克从来没有背着我劈腿,他发过誓,但我也知道他出轨的机会数不胜数。我可以问问他关于汉娜的事情,而他会说“我压根儿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给我她的电话号码,但我不希望表现得很粗鲁,于是就收下了”。他说的可能是事实,也可能不是。他说不定在瞒着我出轨,而他永远不会开口承认,还会因为我没有发觉异样而越来越看轻我。他会看着坐在早餐桌对面傻傻地吃着麦片的我,于是心下明白我是个傻瓜。谁会尊重一个傻瓜呢?

        我又流下了眼泪,手里握着汉娜的字条。

        非要揪着一群哥们儿寻欢作乐的一晚不放,还把这个雪球越滚越大,想象成了一场会破坏婚姻的出轨,这种做法非常女孩子气,对吧?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感觉自己像个耍狠的泼妇,要不然就是个傻透顶的受气包,可我自己也分不清是哪一种。我并不想生一肚子气,甚至说不准该不该生气。我寻思着去找一家酒店入住,让他尝尝猜不透枕边人的滋味。

        我在原地站了几分钟,然后深吸一口气,踏进了弥漫着酒气的卧室。当我钻进被窝时,尼克转身对着我,伸出双臂将我搂进怀中,又把脸埋在我的脖子上,这时我们两人一起开口说了一句话:“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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