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说,七七,请左手握着幸福,右手握着回忆,花开不败。
拜托。
妖精七七,这是我的名字。我跟别人说自己的时候就说。妖精七七。妖精的妖,妖精的精,一二三四五六七的七。
最初是在“花衣裳”网站看到了这篇小说,雪漫用了这个名字做主角的名字,她对我说,谢谢你。
现在,我要对她说:谢谢你。
因为怕眼睛疼,很少在电脑上看文章,阳光明媚的时候,我听着打印机吱吱的声音,把这三个小妖在金色城堡里的故事打了出来,我抚摸它们,那是安静纯净的灵魂,想起一些在我生命中出现或出现过的人,他们的影子在里面浮现着,我只是记住他们,然后怀念,让他们一直出现着。
我是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有时候一些温暖会让我感动很久,很久。
也许是因为名字的缘故,这个故事里,最喜欢的人物是七七,我看着这个闪耀着叛逆青春的女孩,她像是有用不完的力量,无穷的力量来看着这个并不怎么美丽的世界。我甚至惊讶于雪漫写出了这样让我心动的文字,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整本书的。七七,这个成长在充裕又甜蜜光环下的孩子,她的心其实一直在远方,她期望可以去另一个远方看看,看看那美丽的外面的世界。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我打心里怜爱她。
外面起风了,很大,我把领子束了起来,好暖的。路上的地湿湿的,行人都打着花花绿绿的伞,像美丽的风景。我的步子轻快了起来,原来外面的风景是这样的美丽。我们在长大,也在快乐,快乐的模糊但是真实。也许已经渐渐明白,很多很多是必然的结果,只是希望以后在怀念和憧憬的天平时不要因为一些过往而倾斜,然后颓废的倒下。
七七这个内心有很多古怪想法的女孩子。她那么美丽那么孤独。我想,七七,你就是一个骑着彩色铅笔飞翔的小女巫。如果某一天蔚蓝的天空和灿烂的阳光下,你可以想起这个三月里,你的眼睛有过一点点的停留,那是因为你想要回去看一看。只是,你已走的太远。找不到回来的路了。幸福临近,却如此轻易地被抽掉。我们仍旧继续,没有停留。
看完小说,一个人出门。站在黄色的电话机旁,听着身边和我一般大的孩子打电话,吃吃地笑。我还是看着,消瘦的背影。原来,我只是在这个太阳下模糊了眼睛。手里还拿着矿泉水的瓶子。它们渐渐融化的水在我的指缝里干枯。我抿了抿疼痛的嘴唇。然后拿着瓶子。不回头,向远处走去。我想要笑一笑,于是咧了一下嘴,于是嘴唇就破了。
雪漫问我,这个结局是否太残忍。我摇头。那是本该属于七七的结局,她是一枚迫不及待成长而又美好的果实,她是一个精灵而又邪恶的小魔鬼,她是一只坠入深海下落不明的蝴蝶,可她本就是一个脆弱的纯白小孩子。我爱的七七,我心里的这个小女孩啊,如果我有魔法,我一定要把你变回纯白。我们总在不断的重复的为爱而走,我想起七七手腕上的伤口,她说,那是两条粉红色的丑陋的虫,盘踞着。我看着这两句的时候,一直愣着神,我只是想保护这个需要怜爱的孩子。她手腕上那两朵洁白的花朵,盛开然后迅速枯萎,以温柔的飞翔的姿势。
林涣之收养她时,七七只问了一句话,有公主裙穿吗?他说有,她就跟着他走了。
注定了七七是要走了,她为了条纯白的美丽的公主裙,她是干净世界的孩子,她只想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公主裙。我想起自己睡觉的样子,双手抱着肩膀,是婴儿睡姿,我同七七一样,只是一个寂寞的孩子。所以我写字,不停止地写,它似我的血液,能带我去更远的地方飞翔。
从这一点来说,我又和暴暴蓝极为相似。
外面的天又黑了,我看完了这个故事,在阳春三月就要热起来的时候,心里没有寒冷。是一丝丝的暖暖的味道。一个吃饭狼吞虎咽,睡觉双手抱紧,走路迅速,说话大声,就连眼神都是盛满远方的七七,我爱你,真的爱你。面对着她的时候,我只一个观望者,我看着她,看着这一切。七七说话总像吵架,顶着别人。我想她只是为了坚守自己心中的那片向日葵。她是故意这样的。
花开一次就成熟,我却错过。可就是这样的成长,残酷和美好都让我嫉妒。
雪漫说,这是她写了十来年最让自己心痛的文字。我看的时候没有哭,看完之后却在流泪,眼泪掉下来,我为七七落泪。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我爱她,我爱她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想法。可她还只是个小孩子,那么小小的乖巧的好姑娘。
故事的结尾,林涣之对优诺说:我那一天在孤儿院见到她,她小小的身子,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和不屑,我当时就想,这是我要的孩子,我可以给她幸福。没想到,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失败。
优诺说:七七终会懂你。
看这段的时候,我的心抽搐地疼了起来,我想好好看看这个美丽又带着遗憾的世界,谁会爱着谁,谁会懂得谁。
外面风特别大了,春天的风刮的人脸都疼,我出门的时候,脸上起了碎碎的碎屑。我想起自己曾在手腕留下的伤痕,小小的细碎的粉色的伤痕。曾固执的以为,有了血,就没有害怕和悲伤,七七选择了一个激烈的方式来离开,她穿着白色的t恤,就像小时候第一次被林涣之带回家去,楚楚可怜又恨恨的眼神,她不说一句话,抿着嘴唇,看着那个不属于她的王国,于是她在心里一直刻画着一个金色城堡。
我心里有没有一个金色的城堡呢,能让我自由的奔跑。我想起曾经一个男人脸上的一道伤疤,那么长,透着孤独的气味。它留下来的时候,一定是一种很惨烈的方式。可是生活在金色城堡里的三个小妖,她们说,我们的高三是场甜美的骗局。我爱这句话,我爱这三个机灵又散发着甜蜜芳香的小姑娘,不懂的世俗和圆滑的孩子,直白的做着背弃循规蹈矩的事情。自己常常看俗气的电影时就会被感动。街上碰到乞丐,也会努力的帮助。家里的狗狗死掉的时候,也会自己偷偷地流泪。
我不止一次地设想,那把刀,如果真的插在七七的胸口,她会疼成什么样?
其实,和七七一样,我们都是容易心疼的孩子,有着美丽青春的脸。我们都是坦诚的没有任何遮掩的孩子,我们没有隐藏的心机,我们直白的做了一切。就让我们一起等待着,一个结果。无论是不是伤害。请一定记得,也许伤害可以让我们变的自由。
毫无疑问,这是个动人的故事。有七七Esprit短衣短裤,有暴暴蓝纯真无邪的眼睛,有优诺透明的暖暖的精致和细腻。看了之后有着暧昧和快乐。我们的眼睛一直在温情的包围中,没有变革。喜欢着七七的落寞,暴暴蓝的执著,优诺的随遇而安。让我们来把自己仔细的剖析和想象,我们是七七,我们是暴暴蓝,我们是优诺,我们在故事中,我们爱。
其实有一些日子,我异常的害怕孤单。我在学校门口的小酒吧里唱歌,酒吧的桌布是绿色格子布,那里有一群我很陌生的人,他们为我鼓掌,然后我喝下冒着泡泡的喜力。我唱的是刘若英的《后来》,我差不多已经忘记了歌词,只记得简单的旋律,然后哼哼着,我闭上眼睛。后来,我终于学会如何爱,只是你已消失在茫茫人海。我突然想起七七,我们一样的写字,一样唱歌,一样说话,一样想念并且希望记得那些破碎的片段。我在小小的舞台唱歌时候,是想流泪的。
梦中的伊甸园终于长出第一颗菩提,我才学会了不孤寂,一个人在天鹅湖中边走边寻觅,最后每个人都有个结局,是结局但是心情应该仍旧美丽。
没人知道七七去了哪个地方,无论她是死了还是仍旧活着,她自由了。她终于去了另一个别处。那里盛开着金色的向日葵,七七终于可以不哭泣,雪漫问我,七七,你喜欢这本书吗。我说,嗯,喜欢。我肯定一件事的时候,喜欢说嗯。她不知道,我的心里在为七七喝彩,为七七难过,为七七微笑,为七七流泪。我的七七,她下落不明。是死了,还是仍旧固执地努力活着。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想说,七七,请左手握着幸福,右手握着回忆,花开不败。
拜托。
我和七七都是纯洁的好姑娘。我起誓。挂着四个耳洞去透风凉。喜欢揭开伤疤去睡觉。请说,说你爱我吧。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我仍旧背着玫瑰红的背包走在未来的路上,没有人能够没收幸福,请义无返顾的微笑吧。
原谅我们的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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