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了,做了十几年学生,一下子升格为老师,不觉兴奋,只觉茫然。
从没有想到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班主任,一旦身体力行起来竟是这般寒酸可怜。
粉笔刷刷地落在黑板上,染白了头发,染红了桃李,但是染不来黄金屋也染不来颜如玉。课本几十年不变,可是还要每天坐在办公桌上几小时写讲义出考题,年复一年将十年后的戏份在今天预演,又将十年前的对白一再重复,完全没有机会表达个人意见。
有什么工作比当人类灵魂工程师更贱卖灵魂的?
周末例会,校长照旧把我留堂单独说教,苦口婆心:“白术,你很聪明,又是学校里唯一的西安本地户口的老师,条件比其他人都好,普通话又标准,见识又广,是咱们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但是你班里学生的纪律……怎么就不能争点气呢?”
“我已经很小心了,每天下午自习课上都把作业拿到教室里去批,看着学生不许讲话;每个星期都检查他们的书包,不许带和学习无关的东西到学校来,就差没有搜身,再给每个人发个口罩了。”
“可他们在走廊里跑跳,大声喧哗。”
“那是下课时间。”我比学生先叫起就命来,“他们才十五六岁,正是一生中最天真活泼的时候,你有什么办法管住他们不许说话不许跑跳?现在不跳,难道要等到校长你这么老的时候才来跳?”
“我是想跳也跳不起来了。”校长被我逗得笑起来,笑过了,板起面孔,仍然说教,“不管怎么说,一个学期都过去了,你们班一次流动红旗都没拿过,总有些丢脸吧?争一次气给大家看看好不好?”
“我尽力吧。”
我真的很尽力了,每天一次又一次对着学生说些违心的话,要求他们自习课不要说话,不许传纸条,不许早恋,不许奇装异服,不许看课外书,不许跑跳,总之除了学习之外最好什么也不要做不要想,恨不得把课程内容做成米饭逼他们吃下去,连睡觉也梦到自己在背习题。
应试教育曾经害苦了我,现在我又用它来荼毒我的学生。对不起,我非常热爱那些天真的笑脸,但是我无法热爱自己的工作,因为我正在“尽力”往他们的笑脸上刷面浆。
到了周末,我们班仍然没有得到流动红旗,原因是有学生在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偷偷睁眼被检查员抓个正着。
天,校长竟然要求我对学生睁眼闭眼也要管!
我对校长诉苦:“我管不了,真的管不了!要不我只做带课老师不当班主任行不行?”
“不行。学校师资紧张,年轻老师更少,你是师范专科毕业,口头笔头都来得,是我们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我还打算好好重用你呢。”
但是我怕极了被重用,怕得做噩梦,夜里常常见到我用一把剪刀追着学生剪掉他们的尾巴。学生质问我:“我们是人,哪里有尾巴呢?”我答:“一定有,人是猴子变的,你们这么好动,肯定是没有进化完全,剪掉尾巴就好了。”要多荒诞就多荒诞,要多残忍就多残忍。
幸好寒假就要到了。
现在我明白为什么老师会有两个假期的福利,因为如果没有这段调整期,没人能够坚持执教到退休。
老师和学生,都已经濒临崩溃。
家长会上我对着全体家长慷慨发言:“我们这个班的学生在期末考试中成绩名列年级第一,这全靠家长们的配合,但是我相信学生们可以考得更好,让我和大家一起努力,让孩子们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楼,考取最好的成绩。”
掌声响起。我觉得滑稽,我不是歌星也不是领导,他们到底在为了什么而鼓掌?是谁发明了鼓掌这种运动?又是谁规定了在老师讲完话后家长们应该鼓掌?鼓掌表示什么?赞成?感激?钦佩?如果教师有那么伟大,为何在座家长半数以上的收入都比教师高?
这个世界没有道理可讲。
可我还在每天对着学生们讲一些连我自己也不相信的道理。
家长会结束的时候,有个青年男子走过来:“白老师,你好。”
“你好,你是……”我伸出手去与他相握。
“我是叶子臻。”
我微笑,等待下文。
他明显尴尬,补充说:“我是你班上学生林刚的舅舅,他爸妈出门旅游,我来替他开家长会。”
“哦,你好。”我再次说,“林刚是好孩子,他这学期表现不错……”
但是显然他想听的不是这些,他有些受伤地叫一声:“白术,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我大窘,停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难道除了林刚舅舅之外,他还有另一重身份?
这位叶子臻叹一口气,只得说明白些:“我是你初中时候的同学,还去过你家里,有一次请你看电影,因为我迟到,你生气不理我——”
电光石火间,我想起来,什么都想起来了。是的,叶子臻,我曾经用他当导火索妄图引宜中生气,唤了他来,又对他不理不睬,只顾着和宜中下围棋。也就是那一天,我第一次对宜中剖白心意,从此他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肯登门。想起来了,都想起来了。
我忽然不胜唏嘘,握着他的手一时竟不知放开。
叶子臻轻咳一下:“那以后,我特意去学了围棋,现在已经是六段。”
泪盈于睫,这一刻我忽然记起年少的自己是多么轻率粗鲁,误伤无辜。
叶子臻问:“如果你不是很急着回去,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好,不过要我请客。”就当是对多年前对他的不礼貌的一种补偿吧。
喝咖啡的时候他对我说:“消气了。”
我一时不解:“什么?”
“我说我是一个小气的人,记仇从中学记到现在,还特意为了你去学黑白子,看你伤害我有多深?”他笑起来,“不过你现在请我喝咖啡,我气平了。”
我也笑了:“有勇气承认自己小气的人不是很多。”
为了补偿少年时代的莽撞,我尽量将声音放得温柔,高帽只管一顶顶送过去:“不是每个人都有风度正视自己的缺点。”
“那是因为我知道那只是小缺点,瑕不掩瑜。”他爽朗地笑起来。
我也忍不住笑:“早知道你这么擅长自夸,我也省得拍你马屁了,留给你自己操作好些。”
“马屁不怕多,由别人拍起来格外舒服。”
接着他正经下来,感慨说:“有那么多优点又有什么用,你还不是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可是我对你,却耿耿于怀。”
“那是因为我曾经对你不起,你说过了,你小气嘛。”
“不是的。我后来认识过许多女孩子,可是都不能同你比。你在药草和花香中长大,一举手一回眸,都和别人迥然不同……”
我用手握住脸笑起来:“行了行了,你还是把赞美留给自己好些,我可消受不了。”
就这样同叶子臻重新交往起来,隔了那些年,大家都长大了,但毕竟有过一段过去,比其他人更默契些,很容易便熟悉起来。
我们一起去半坡看工匠造纸,去清真寺挑选好的皮影,去莲湖公园划船荡秋千,去城墙观月,数星星。
他对中国宫廷史很有兴趣,对有关古迹的典故了如指掌,讲解时又有个人意见,听来颇为受益。比如:
“秦始皇有两大爱好:一是战争;二是建筑。他在咸阳建都,营造宫室几乎铺遍了整个咸阳城,每灭掉一个诸侯小国,就照着该国宫殿式样再造于咸阳,各大宫殿之间都用复道相连。秦始皇行走其间,外界完全不知道他会出没于哪一宫哪一室。他的三宫六院更无法掌握每个晚上他在哪里就寝,只能抱怨自己冷落宫中,岂不知也许秦始皇哪一个殿也没有去,而是一个人呆在暗室里炼丹。”
“为什么会这样?”
“掩人耳目呀。一个战争欲望那么强的人,性能力一定压抑。要不,他遍娶六国佳丽,却怎么只生过一个无能的秦二世呢?我猜呀,说不定威武有力的秦始皇早就变成性无能,又不肯认账,怕丢面子,所以才造出那么多宫殿来故弄玄虚。他那么沉迷于炼丹,到底是为了长生不老还是金枪不倒,只有那些丹师才知道。”
他说着哈哈大笑。
这是子臻可爱的地方,也是可恶的地方,总能提出常人匪夷所思的怪见来,却又不无道理,令人耳目一新。
这个寒假因为有了子臻而颇不寂寞。
一日与子臻路过鼓楼,看到条幅广告里说楼上有明清家具展。
反正无聊,两个人便买了票观光去。
两层楼里沿厅摆满了各式名贵家具,前面以绳索拦护,可远观而不可近玩。
原来子臻是个古董家具收藏迷,边走边看,一一指点给我:“这是鸡翅木,这是铁梨木,这是紫檀木,这紫檀四面平螭纹长方大画桌是成国公的收藏,这种铲地浮雕的工艺是很难得的,远比起地浮雕的难度要大,以精巧细致为上,而这种黄花梨木家具的打造特色则刚好相反,但求线条简单,朴拙天成……”
我忽然做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动作——身子一矮,钻过绳栏缩到黄花梨木桌子底下去。
桌腿上,方方正正,一笔一划,写着的,正是一个“白”字。
如假包换,这正是当年我们白家的那堂家具。
工作人员来赶我出去,我一时呆性发作,抱着桌腿死不肯放手,满口里嚷:“这是我家的,是我家的家具。”
客人们围观过来,又惊又笑,议论纷纷。子臻忙上前交涉,好话说尽,拉着我急急走开。我的三魂六魄还不能归位,喃喃说:“我家的,是我家的。”
下了楼,向右一转,便是北院门。迎面见一座精美异常的大理石牌坊,牌面洁白晶莹,泛着玉般光泽,以竹兰荷梅等花木雕刻环护着“北院门”三个大字,两旁柱上对联颇有气派:“八百里秦川物华天宝,五千年历史人杰地灵。”
北院门在明代时称“宣平坊”。清光绪年前,八国联军入侵,慈禧太后为避祸携光绪帝逃至西安,于此建行宫,名噪一时。然而今天这里成了著名旅游街,沿路摆放的都是那些小孩子的衣裳鞋帽,五彩的,绣着虎头、五毒、蝴蝶,浆得硬硬的,大概只好逢年过节穿上一次半次。
子臻奇怪地沉默。
我们一前一后地走过北院门,化觉巷,一直走到大清真寺。
高高的寺墙下,青砖灰瓦,把整条巷子都映得静了。子臻停下来,忽然拉住我,郑重地问:“白术,你很喜欢刚才那套家具?”
“是我家的。”我只会这一句,“是我家的家具。”
他重重握一下我的手,忽然说:“好,我答应你。”
“答应我什么?”我一时会不过意。
“你不是说那堂家具是我们家的吗?白术,我向你保证,一定会找到物主,不惜代价买下来,使它成为我们家的家具。只是,你打算把我们的家,建在哪里呢?要不,从明天开始,我就陪你去选房子?”
愣了好久,我才明白他是在向我求婚。
求婚?我从没有想过要成为宋宜中之外的男人的女人,从没想过成家,我的一生,已经为宋宜中所预订,不打算转售他人。
妈妈很看好我们,隔三差五留子臻便饭,又特意通知姐姐回家来打分。
姐姐这时已经搬到雅荷花园的高尚住宅区,和家里的方向是一南一北,回家的次数不再如以前那般频,可是每次回来都搞得好像归国华侨似的,车子从一进巷口就高鸣喇叭,生怕邻居不知道白家大小姐衣锦还乡了。
她的坐骑,早已从当年的奥拓换成凌志400,天刚刚冷,已经穿上皮裘,手中的钉珠鳄鱼皮包华丽而夸张,浑身上下用“珠光宝气”四个字形容再准确不过。
我从没有看到过一个人比她更注重包装与炫耀的。也许都是小时候卖家具留下的心病,一旦暴露,非得把所有家当披挂上身向全世界宣布不可。
这也是她没有坚持让妈妈搬家的主要原因:搬了,谁知道她今天富了?财富,就是要炫耀给知道根底的人看,不然虚荣心从何满足?
因为虚荣心的缘故,或者说是职业本能,姐姐三言两语便套出子臻家世——本市著名地产商之子,只有两个姐姐,没有兄弟。
“财貌双全,又和小妹青梅竹马,真是天作之和,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姻缘。”姐姐出主意,“依我说,速战速决,最好明天就拜堂成亲,免得夜长梦多。”
妈妈犹豫:“但是他们交往才几个月,谈婚论嫁,是不是太早了点?”
“几个月?几个月已经不短了。”姐姐一个劲儿地怂恿,“恋爱这种东西可是不能一谈再谈的,谈着谈着就黄了。谈恋爱的那个人,十有八九不是将来要嫁的人。看我的例子就知道了,不知谈过多少男朋友,可是认识小周一个月就结婚。如果他和我也像前头几个男朋友那样天长日久地谈恋爱,不知吹多少回了。”
妈妈笑起来:“都结婚好几年了,还这么乱说话。小周就坐在这里,也不知道忌讳。不过你说的也是,我看子臻那孩子,有礼貌,学问好,做白家女婿,也做得过了。”
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问过我的意见。
我也实在没什么意见,除了宋宜中,别的男人对我来说总之是一样的。但是宜中,宜中他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我约了宜中在咖啡店做最后谈判。
没想到宜中会先开口:“白术,听说你有了男朋友。”
“我很小的时候有过男朋友,你记得吗?”我反问他,“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因为我要陪你下棋被气跑了,也就是那一天,我第一次告诉你,我喜欢的人,是你。”
“那时候你还小……”
“但是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我的话,还是一样。”我悲哀地看着他,“宜中,我爱的人,是你,这一辈子,都不会改变。”
优美的曲调舒缓地流淌,宜中凝视着我,欲语还休。他的眼中,分明有深情隐现。但就在这时,邻座一个女子忽然走过来:“宜中,你也在这里?”
我故意地抬头,那是一个身材妖娆、化妆艳丽的年轻女子,穿着严谨的浅灰色套装,但是衬衫是不甘心的玫瑰红,一望而知是某个写字楼里的白领小姐。这样的女孩子,在白芍的交易所里,随便用手一点都可以找到十个八个出来,形象打扮相差无几,不会失礼于人,也不会太出色。原来宜中的口味,是这样子的么?
宜中替我们作介绍:“这位是张小姐,这位是白术,我师父的女儿。”
我有些满意,他说明了我的身份,却对张小姐含糊其词,显见不想我记住她,概因那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场人物,一句“张小姐”已经尽可以概括她的角色。
“张小姐,你好,要不要一起坐?”我因为这份满意而故做大方。
张小姐老实不客气地在宜中身边坐下了,巧笑嫣然:“怎么喝卡布基诺这么小儿科呀?我们来喝红酒好不好?我请客。”
“不要了,我小师妹不胜酒力的。”宜中替我挡驾。
“她不胜酒力,有你呀。还记得上次我们公司开派对,你做我的舞伴,替我挡了半个晚上的酒,我们同事都说你是千杯不醉呢。”
这才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她分明卖弄自己与宜中有交情。挡酒嘛,有什么了不起,不信我喝多了酒宜中会不替我挡。喝就喝,谁怕谁?!
长城干邑开了瓶,红艳艳的是情人的眼,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我和那位张小姐从影星绯闻到养颜秘窍,你来我往别提多融洽。不时夹着一句:“宜中,你对这个怎么看?”
宜中苦笑:“这些都是你们女孩子关心的事,我哪里有什么看法?我喝酒。”
张小姐一笑,换了话题:“你上次不是说最近要去北京的吗?什么时候起程?”
“你要去北京吗?”我愣了一下,问宜中,“我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哦,是这样。”那个不知好歹的张小姐,居然替宜中发言,“北京一家医药研究所想请宜中加盟,与他们合作研制新药,看怎么能把西药治标中药治本相结合发挥到最大限度。”
这么大的事,没跟我说,倒先跟张小姐说了?我对他们的关系不禁有些分数,心中抑郁,低下头默默喝酒。
宜中解释:“事情还没最后决定下来呢,我本来就打算这几天要找师母商量一下,还想听听师母的意见。”
张小姐察言观色,觉得满意了,这才款款起身:“我的朋友找我了,失陪。”
于是宜中送她回座,又被那班精力旺盛的OFFICE人强拉着敬酒,直喝过一轮才过来。我冷哼:“在台子间转来转去,这么好的应酬功夫,不如做公关好了。”
宜中已经酒色上脸,不与我计较,只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送你回家才是真,看你的样子,醉醺醺站都站不稳。”
“也好。”宜中叮嘱,“可千万别告诉师母我带你出来喝酒。哎,怎么每次开红酒都喝醉一个人?”
“是呀,上次是我醉,这次轮到你。我们扯平了。”
送到家才知道,原来宋夫人小李子这两天带了儿子回娘家小住。
我难得在宋家与宜中独处一室,心中不禁有种异样的感觉。沏了茶,又绞了湿毛巾替他擦脸。这样服侍着他的时候,心中那种异样的感觉每一分钟都在加深,妻子对丈夫,也就是这样子的吧?
宜中喃喃:“白术,谢谢你,走的时候,替我把门锁上。”
我看着他,轻轻脱去外衣,偎着他躺下,用手轻轻梳理他的头发。仿佛回到小时候,他骑自行车载我到处去,我坐在后座上,将脸贴紧他的背,如此温馨,那般安心。宜中,宜中,若能与你白头偕老,让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不可以呢?
忽然听得宜中轻轻呼唤:“白术,白术。”
“我在这里。”
“白术。”宜中握住我的手,放在唇边亲吻,带着醉人的清醒和多话,“你小时候,我带你去动物园,老虎一叫你就笑。”他轻轻笑起来,拉我到身边,但是忽然又用力将我推开,如梦初醒,“白术,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刚才那个张小姐是你女朋友对不对?她未见得比我成熟,还不是年纪差不多?”我豁出去,抓住自己衣领用力一撕,扣子崩飞出去。“宋宜中你看清楚,我早已长大成人,身材不比你任何一个情人差。你为什么不能接纳我?”
“不,我不能。”宜中摇头,再摇头,似乎苦于不能把自己从醉中拯救。那无助的样子,是我从来也没有见过的。
我软下来,开始央求他,诱惑他,“大师兄,我甚至不要求你专一,只希望你爱我。而你一直都是爱我的,是不是?那么为什么不接受我?你试一试,试一试好不好?我不会给你带来麻烦的。”
“师妹。”他捧起我的脸,又颓然放弃,“我答应过师父会好好照顾你。你是我小师妹,我不能对不起你。”
“你冷落我才是最大的对不起。你太残忍!”我绝望地哭诉起来,“大师兄,十年了,我爱了你十年,你怎么就是不明白呢?我就要结婚了,我要成为别的男人的女人了。如果你觉得今天的我不能让你接受,那么是不是我结了婚再离婚,你就会要我了呢?就不会有犯罪感呢?如果是那样,我明天就出嫁,后天再回到你身边,你肯不肯要我?肯不肯?”
宜中没有说话。他哭了。
我震惊。我竟然看到宜中的眼泪。大师兄,无所不能的大师兄,我的存在竟给他带来这么大的痛苦与困扰吗?
“大师兄,师兄,宜中……”我伸出手,替他擦去眼泪。
多少次,从小到大,宜中多少次替我擦干眼泪,此刻,我们的戏份颠倒过来,为他擦泪的人,竟然是我。
猛地,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用尽浑身的力气,吻。
吻,辗转地,饥渴地,浑忘前生今世,用尽所有的爱,只求一吻。
“大师兄,你终于承认是爱我的了么?”
“白术……”他抱着我,如此深情地看着我,看得我的心喜欢得发疼。他吻着我,一次又一次,呼吸渐渐急促。
但是最终,他推开我。
“大师兄?!”
“白术,不能。”他闭上眼睛,自己与自己挣扎得好苦。
我扑进他怀中,搂住他的脖子,紧紧地紧紧地缠着他,急于把我自己奉献给他。
“别再犹豫了,大师兄。我是你的,我在这儿,只要你要,只要你一声呼唤,一个眼神,我就是你的。”
“不。”他再一次把我推开,“不能,至少,不能是今天,不能是现在。我醉了,白术,我不能在我醉的情况下要你,那样对你太不公平,太轻率了。”
“那么明天,明天好吗?明天我再来看你。”我温顺地答应着。大师兄,我的大师兄,他终于爱我了,终于吻我了,终于要我了。
“明天,我们就会在一起了,是吗?”我热烈地看着他。
他也看着我,终于,缓缓地,缓缓地,点头。我的心立刻如一朵葵花开放,灿烂地,毫无保留地,追随着太阳的方向。心中每一颗籽,都写着相思和痴情,千颗万粒,粒粒如金。
明天,明天就是我们的花好月圆了,明天,就是美梦成真的日子,哦,明天……
一个好长好长的美梦。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几乎不愿意从梦中醒来——我想,今天,我约了宜中。昨天,他吻我,说,明天我们会在一起。
他吻了我。我抱着自己的肩想,他吻了我;我按着自己的心想,他吻了我;我抚摸着自己的嘴唇想,他吻了我;他吻了我,真的吻了我。
一件大事。惊天动地和生死那么重要的大事。他吻了我。我为他所吻。
我等了十年,终于得到他的吻。他终于吻了我。
我们拥抱,越抱越紧,融为一体,然后,他吻了我。
哦,宜中,宜中宜中宜中,他吻了我,真的吻了我。从此,我将成为他的女人。他的爱。
我对着镜子,细细地梳妆,换上我最好的衣裳,用了姐姐送我的高档化妆品,不忘了洒一点点香水——按照书上说的那样,把香水喷向空中,而自己张开双臂散开头发在香水雾中起舞,让香氛均匀地洒落。
今天,我将成为宜中的女人,我要把最好最美的我献给他,做一最完整最美好的梦。
打扮停当,我拨电话给他,欲诉还羞:“宜中,我现在可以见你吗?”
“现在?”他好像不明白我为什么这样说似地,略带歉意地答,“白术,我现在不在西安,在火车上,正往北京去。”
“什么?”是一声巨雷从空中劈落,我几乎以为自己没有听清楚,“什么时候回来?”
“不一定。也许一年,也许几年,就是昨天跟你说的,北京研究所请我研制新药的事,我决定接受。师母那里,你替我说一声,到北京后我会打电话给她。”他的声音很平静,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哦,不,正是有事请发生了,很大的事情发生过了,他才会这么冷淡。不再当我是朋友,也不再当我是妹妹,更不当我是他的亲人,而只希望当我是一个陌生人,所以,他才会这么冷淡,这么生疏,这么拒人千里。
我明白了。
电话从手中滑落下来,等了这么久,我以为终于往前走一步,却原来,是向后退了几十步,几百步,甚至是退到了零,退无可退。他当我,只是一个陌生人。不相干的,陌生人!
心彻底地空了,泪流下来。这一刻,我对天起誓:再也不要自己这么贱,这么无能,这么软弱。从现在开始,我决计不再爱他,我会结婚,会忘记他,会嫁给任何一个男人,但是,我不会再为宋宜中掉一滴眼泪!
似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宜中的声音:“喂?喂?白术……”
我微微清醒,重新拾起话筒:“我在听。”
“你生气了?”宜中有些不安,“我好像答应过今天请你喝茶的,是不是?又悔约,不好意思……”
他的声音温柔,低沉,些微的留情更令我心痛神驰。我抓紧话筒,用力地几乎攥出血来,冷冷地,一字一句回答:“错了。大师兄,是我要请你喝喜酒,可惜你大概赶不回来了。”
我的心在那一刻死去了,宋宜中,从今往后,我与你,恩断义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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